人人范文网 整改措施

信息公开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35:20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信息公开检查整改措施

额尔古纳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整改措施

根据信息公开检查中我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住院病历记录不及时、医患沟通次数不够及向社会公示内容不完善,我们已经作了整改,现汇报如下:

1、召开了病区大晨会、全院职工会,通报了检查的情况,明确责任和要求。限一周内整改到位,然后自查,进行奖惩。

2、再次学习病历书写规范和市人民医院甲级病历的样本,对现在架病历进行完善,达到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强调会后病历书写的及时、准确、规范,并做到持之以恒。

3、对于医患沟通次数不够的已进行再次或多次沟通。

4、向社会公示内容不全的已做成公示栏对外公布,并就院务公开的软件资料不断完善,确保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主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2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措施报告

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2008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步步推进,保证了《条例》的正式施行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总体进展良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明电[2009]4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目前,全市纳入《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10个县(区)政府、56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中均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安排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局面,为全市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起步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同志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先后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08年以来先后建立完善了:

1.**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4.《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

5.《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建立**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2008年以来,未受理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们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xiexiebang.com范文网[CHAZIDIAN.COM]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市、区(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荐第3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措施报告

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2008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步步推进,保证了《条例》的正式施行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总体进展良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明电[2009]4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要求

,我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选用信息化手段,在**市政府信息网上开设专栏进行发布;二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作人工答复;三是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相关县区、各工作部门进行查阅。至2009年6月底,全市10县、区56个单位(部门)共发布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市直2400条,占80%左右。

目前,全市纳入《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10个县(区)政府、56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安单位中均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安排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局面,为全市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起步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邹明同志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先后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08年以来先后建立完善了:

1.**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4.《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

5.《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出现。建立**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2008年以来,未受理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们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做好市、区(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荐第4篇:信息科整改措施

信息科整改方案落实措施

1.针对医院提出的内网速度慢,影响日常工作的建议,信息科已作出网络整改措施.整改前:榆林院区和绥德院区四个核心网络跑的专线只能用一条跑数据另外一条逻辑阻塞,原因是四个核心网络跑的都是纯二层网络环境,运行STP二层协议防环,这样只能保证冗余不能实现两条链路冗余负载。

整改后:通过在榆林院区两台75核心上增加3层业务板卡用于隔离2层网络环路,并配置OSPF路由协议,实现两院区四个核心全网OSPF路由收敛,方可达到两条专线冗余负载,保证可靠性 2.针对信息安全性的防护

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通过都会经历事前、事中、事后这么个过程,不同的阶段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采用安全措施,事前预防为主,事中有效防护,事后应急响应及审计追查。

医院信息系统虽然进行了内外网隔离,但还是有必要加强内网的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泄密的通道通常是通过移动介质(U盘、移动硬盘)、终端设备、网络系统而发生的;启用外设访问控制功能来控制U盘、移动硬盘、光驱等外设的使用,管理员可以对USB外设进行注册授权认证,注册认证过的USB外设才可以在医院内网使用,而加密的U盘则无法在别的电脑上打开,这样能有效地管理控制USB外设滥用行为; 网络系统要实行准入控制,设置准入的安全策略对接入设备进行验证,保证认证通过的机器才能接入网络,防止存在安全隐患或未经授权的机器接入内网,对第三方要求接入的设备都要进行木马、病毒查杀。在网络系统的出入口要进行安全防护,部署安全网关,很好地控制不同网段的访问,与医保、卫生局的网络隔离,防范黑客的攻击及木马、蠕虫等恶意软件入侵。对医院内部的员工要定期进行安全意识培训,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各种可能突发的信息安全事件,医院制订对应的应急响应预案,预案对响应的流程进行梳理,具有可操作性,并明确专人负责,预案对安全事件进行分类分级别,不同级别事件启动相应的流程,对应不同的组织人员响应,通过该方案使损失减到最小。

3.人员培训

医院信息系统是计算机与人密切配合的系统,人员使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系统功能的发挥和系统的正常运行,集合工作实际,将与日常工作密切联系、迫切需要的、今后工作急需掌握使用的相关信息化基本知识、操作技能作为培训重点,扩大基础知识及使用技能培训,并将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解读作为培训的重点,为确保培训质量,对每次培训工作均采取签到,严格要求培训课堂纪律,培训后实地抽查培训掌握情况;加强对医院内部员工进行专业系统实时操作和安全意识培训,制定并落实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局域网的安全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4.软件维护 医院和软件开发商建立紧密的关系基础,对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软件公司应紧密围绕医院管理目标,体现管理思想,须从医院实际出发,针对具体情况,本着优质、高效的管理目标应着重解决以下问题:充分考虑整个网络的开放性、可扩充性、维护性,以及先进性要求,为医院未来发展做好准备;在资金保证的前提下提高性能及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问题。

医院方面来说,全力配合软件开发人员做好技术调研和系统应用工作,培养建设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一体化,资源高度共享的安全有效性。

在医院的数字化应用不断普及、深入的今天,和其它行业一样医疗行业对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所以采取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加强人员安全管理等措施来保证信息安全。但是信息系统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通过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网络安全技术队伍的水平;通过技术管理,制定合理的网络安全策略;采取有效的综合性防范措施 ,才能切实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正常地运行,保障各项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体现信息化给患者就医带来的便捷服务,提高医院的医疗、管理、教学、科研水平,给医院带来巨大的综合效益。

推荐第5篇:政府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在信息化的社会里,信息成为及其宝贵的资源,而政府则是信息的最大拥有者,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已成为时代发展的需要。2007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有效实施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年以来,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各方的关注和重视。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行政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但在当前政府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苍白而无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提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当前,在确保政务信息畅通中还存在着三个误区,这同样成为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此外,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众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一些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误区三,重公开而轻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信息的简单发布。

3、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政府社会管考,试大网站收集理水平提高的重大进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特别“危及社会稳定”会否成为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值得观察。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现在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因此,此类信息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

4、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

5、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大多限于宣传条幅、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比重依然较小,运用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务信息更是微乎其微。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6、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该既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目前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有的单位只是将一些行政程序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或仅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有的单位虽然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搬上了红盾信息网,但是要么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要么虽然公布诸如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但是更新速度太慢,一年或两年以前的信息也赫然在列。除此,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于抽象的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或者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7、政府信息公开变成了政绩公开,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闭口不谈,尤其回避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

二、成因剖析

1.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内尚有许多部门和工作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甚至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造成议论纷纷的局面,会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

2.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受阻。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质是推进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服务意识问题。如果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把当行使政府职责看成是手中的权力而非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时,那么其政务公开必定是避重就轻搞形式,以种种借口推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压缩公开深度。目前,尚有不少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的事务就是本部门的权利范围,不愿也不必让他人知晓。

三、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对策建议

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政府领导干部 “阳光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这就使得信息公开的程度取决于部门主要领导的“阳光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政府官员要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者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废。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

2、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施行

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相关部门实施办法仍未出台。各个政府和各个部门应根据《意见》的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加快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特别是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3、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

一、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明确的公开或保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事人申请有权机关确认相应法律违宪和确认相应法规违法,相应信息则必须公开或保密。第

二、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没有公开或保密的规定。除非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公开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否则相应信息必须公开。第

三、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保密规定,但保密的范围、条件或对象不明确,相应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围内、在某种条件下向某些对象公开,则应取决于相应法律考试,大网站收集法规制定机关对法条的解释和法院以往对相应案件的判例。

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国家秘密就要适时进行变更和调整,该降密的降密,该解密的解密。同时,强化保密管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为信息公开与保密提供保障,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泄密事件的能力。

4、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要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5、完善政府行政行为过程公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结果公开、程序公开,而对过程公开基本上没有涉及。社会公众所期望的信息公开涉及面更宽,如官员财产情况,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等。应加大对于重大公共决策,过程的公开比结果的公开,及时公布“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各种会议提供市民旁听席、开展意见征求会等。

6、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提供便宜服务。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7、渐进的将条例完善为法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统计法》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相对应冲突的法律法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从行政法规尽快“升格”为法律,将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更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打造“阳光政府”迈出了第一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论从思想、行动到制度都非易事,这是一个不懈努力的长期过程。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步地扎实推进,脚踏实地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无须操之过急!

推荐第6篇:信息公开情况汇报

XXXXXX信息公开情况汇报

为适应XXXXX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把我局建设成为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政府工作部门,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区经信局成立以XXX局长为组长的区经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 1

施,成立XX市城区经贸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各届及机关内部通报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报备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将本局行政公开内容报市“公开办”备案。收集整理推行信息公开的文件、资料,认真分类汇总,建立信息公开档案并逐步

完善,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实行监督,认真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查实并督促整改。

自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以来,我局未发生保密信息泄密问题。

(三)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利民、讲求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响应。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和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效。

三、基本原则与公开方式

(一)信息公开的形式

1、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上墙、上报、上网”等形式公开。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监督制度,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信息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制印下发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预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便民服务卡等,公开一切应公开的事项。

3、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4、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5、公开领导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

6、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局成员对本单位推行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见。

(二)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市、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打造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按照“八公开”(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窗口权限)规定,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申报材料标准和审批标准,通过政务服务指南等形式向公众公开,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XX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成立本部门推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拟定本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

步骤、措施及领导监督等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三是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广泛宣传动员,为推行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结合实际,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狠抓落实,并向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的申报材料。

三是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报送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1、依法公开。区政府及经贸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向企业公开。

2、真实准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利于监督。信息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及时便民。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使行政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

5、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行政执法范围及职责权限;

2、公开本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及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3、公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及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4、公开办事对象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

5、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落实情况;

6、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实行亮证服务、亮证管理、亮证执法;

7、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2、公开干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3、公开本机关工作人员录用招聘、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安排情况;

4、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5、公开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计划生育等情况;

6、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由于本单位名称按新的三定方案由“XX市城区经济贸易局”更改为“XX市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时,原来网页域名到期,已经重新按单位名称重新申请了域名,现网页正在改版之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暂时在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为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都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推荐第7篇:信息公开报告

靖宇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靖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

工作推进机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2010年,靖

宇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

复工作均得以顺利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越来越规范,公开的

信息越来越丰富,公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

(一)完善工作机构。我局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

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公安局政委任组长,各相关部门

主要领导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

责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政务大厅设立了5个、分厅设立了1个政

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负责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查询、申请。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将本部门与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各窗口单

位还从公开信息的梳理、发布、受理、答复以及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

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

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方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和完善,以便市

民查阅。

(三)完善配套措施。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执行情况来看,

接待窗口民警态度热情、操作规范,办事指南和相关材料均摆放在规

定位置,并通过“白山惠民网”门户网站等渠道在网上公开信息。1

(四)完成“白山惠民网”公开平台建设工作。2010年,公安局在白山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完成了“白山惠民网”靖宇公安平台建设,开辟了“网上咨询”、“网上办事大厅”、“防范指南”“图片新闻”等栏目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并将涉及到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公布上网,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效率。

(五)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制订了《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重点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重点公开了各部门的机构和职能信息、办理各种事项的告知信息、政务动态类信息等,采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栏(屏)发布、便民资料发布等形式进行公布。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给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采用了“白山惠民网”网站开辟专栏、公布公开电话、设立服务窗口、网络信箱、资料索取点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咨询渠道,形成了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极大方便了辖区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4条,均为户籍政策咨询类。其中,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4条,按时办结4条,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任何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的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公安局认真按照各项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人员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阶段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一方面制定更为详细的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提升专业化程度。

(二)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拓宽政务公开的覆盖面,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靖宇县公安局

2011年3月18日

推荐第8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的信息化治理水平,依靠先进的网络推进依法行政和文明创建工作,建好网上服务窗口,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纸质和网上两类政府信息,为确保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施行,促进全市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组织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规程。

二、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条例施行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按规范编制,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布;三是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保密审查及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拓宽信息公开方式、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登录网和市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查看我局信息。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

1、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网对监管动态信息进行公开。

2、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传真号码:

3、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四、存在问题和2011年工作设想

过去一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深,积极性不高;内容不够深化;范围还没有很好界定;相应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等。为此,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突出“五个抓”:

1、抓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真正为靖江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2、抓培训学习。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有关股室、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务必使大家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3、抓内容深化。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内,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组织有关股室人员对照《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使公开的信息真正方便公众接受和利用,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服务于社会。

4、抓检查督导。组织人员每半年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5、抓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做好信息公开的配套工作办法,细化每个工作环节衔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操作简便,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推荐第9篇: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彬县教育局

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我局在年初就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和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并逐步建立起“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股室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效果。

二、途径多样,成效显著

1、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阳光施政。我局设置了彬县教育局党务政务公开LED显示屏、党务政务公开栏、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电子触摸屏等宣传展示平台。局大门设置的LED显示屏定期更新,重大决策、人员考核、干部任免等均在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公布,做到经常性的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 1

随时公开,充分满足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工作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招教考试、校建工程等问题,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如今年我县成为全省首家“双高双普”达标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第一时间将此喜讯通过网站等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开。8月份城区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公开选拔期间,局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现有的宣传平台以张榜公布、滚动播报等形式公开了招教指标、招教条件、招教程序、录取办法以及录取名单。

3、服务途径多样化、丰富化。为增强办事公开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我局不断拓宽办事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告、办事指南、办公电话、彬县教育局政务信息网等形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二是采取会议、文件、专栏、教育简讯等形式向机关干部、基层学校和群众公开;三是采取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向各部门、单位和基层群众公开;截止目前,我局收到群众反映的事项166项,其中包括教育局服务电话153条,网站咨询13条。现全部处理完毕,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理解。

4、管理规范化、时效化。为规范管理,方便群众来办事,我局对现有两栋楼和股室都作了标识,局机关设置了公示栏,公开全局工作重要事项,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我局还建立了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公示牌,所有领导均公开职责分工并公开联系方式,让外来办事人员一目了然,同时让广大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5、政务公开信息化、畅通化。结合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的要

求,满足和提高群众的知情权,我们依托彬县基础教育信息网建立彬县教育政务网,设置首页、政策法规、部门公告、政务动态、办事指南、部门信箱、网上咨询等12个专栏目。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文件共67条。根据日常办公需要,我们还建立了彬县教育局电子政务办公qq群,为方便基层学校及时查收、知晓教育局工作动态提供了简捷高效的渠道,自运行以来,成效显著。

二、重点突出,主动公开

1、明确原则,接受监督。政务信息公开,我们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坚持围绕局和各股室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公开;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坚持方便基层、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凡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属于国家规定保密的以外,都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重点突出,内容丰富。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群众予以公开,并通过检查活动,指导和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部门职能、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政务动态等信息,并公开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依据、范围。二是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事关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都进行公开。如考核、培训、职称评报、评先树优、干部提拔、校建工程、教师调动等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三是各股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按照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大力规范各股室面向社会的公开事项和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长效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努力将门户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进一步加大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立足教育工作实际,推进行政事务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做到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五规范”,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各职能股室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同时指导和督促基层校区有效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迈上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的轨道。

推荐第10篇:干部信息公开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前不久,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要强化公开监督,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方面作出切实的努力,迈出坚实的步伐,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确定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方针,并且提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了这一要求,强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群众的期待。现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还不够高,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工作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够。而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首先就必须坚持公开,在公开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实行竞争,最终达到择优的目的。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可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也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用人上出现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干部工作缺少公开性和透明度,存在一定程度的“暗箱操作”,为用人上出现不正之风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干部任用提名情况不公开可能产生的后果是,一些领导干部以“组织意图”、“工作需要”为借口,大搞权钱交易,行买官卖官之实。民主推荐结果不公开可能产生的后果是,一些领导干部以“不能简单以票取人”为借口,将在民主推荐中得票不靠前的“意中人”作为考察人选。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可以有效防止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坚持“适时、适度”原则,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

凡事必须把握好“度”。超过了“度”,就会适得其反,甚至事与愿违,正所谓“过犹不及”。应当明确,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是有限度的,并不是要求全部公开,“一览无余”;也不是不讲范围,公开面越大越好,而应坚持“适时、适度”的原则。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能够公开的则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则不公开。要注意把握好公开的时机,既不能超前,也不要滞后。从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可能出发,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是实行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公开。在提拔领导干部之前,根据选拔任用工作需要,由党委组织部门将空缺的领导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及选拔方式,通过会议、通知、媒体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或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在民主推荐前,要让参与推荐的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切实提高推荐的针对性和准

确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的岗位、范围、资格条件等情况。

二是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结果公开。为体现“民主、公开”,组织部门应把考察人选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任用意见征求的得票情况当场向与会人员公开;同时,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纳入考察预告的内容,在发布干部考察预告时,向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公开,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三是实行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公开。凡被确定为领导干部考察人选的,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情况的同时,组织部门可将考察人选“基本情况”、“配偶及子女情况”、“家庭年总收入”、“私有房产套数及建筑面积”,“私有汽车辆数及车型”,“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等有关情况,通过张榜公布等形式,在考察结束、常委会讨论票决之前,向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实行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公开。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要求,探索实绩“公开、公示、公议”的做法,将考察对象的“主要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公议,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

五是实行考核工作公开。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要求,以扩大知情权为重点,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采用民主、公开的方式确定考核项目的目标值和权重,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从而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从公开的时间和范围来说,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可分为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和事后公开三个阶段,在公开时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合适的公开范围。事前公开的内容包括:选拔的范围、职位、资格、条件、纪律、程序等,公开的范围为全社会或本单位(系统)。事中公开的内容包括: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考察人选的个人有关情况等,公开的范围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及干部本人。事后公开的内容包括:个别谈话推荐结果、考察情况、任用决定结果等,公开的范围为:任用决定结果对全社会公开,其他对干部本人公开。

三、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保证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真实性,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推动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实现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深入了解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公开评议,进一步做好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的实效性。

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建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或发布失实信息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性。

建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的核心价值。提高选人用人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价值取向。要结合开展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广纳民意,查找不足,进一步做好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工作,从而真正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成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努力使全党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都有提高。

为切实选准用好干部,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党务公开,强化干部监督,落实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和透明度,鄂温克旗实行“四化举措”,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封闭运行”为“阳光作业”,有效强化了干部工作信息公开。

一、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公开有序化。将干部选拔工作始终置于全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推行“公告制、反馈制、预告制,公示制”,充分落实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干部调整公告制,通过媒体公告空缺的岗位、调配干部的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告知干部监督信息员。实行提名结果反馈制,以书面形式向旗委常委会成员反馈确定的考察人选。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考察组到所在单位考察前,张榜预告考察对象的姓名、现任职务、考察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察组成员及监督电话等。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在旗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姓名、现任职务、拟任职级等基本情况,发动公众力量监督干部。

二、干部创新工作信息公开常规化。加大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股级干部等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并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切实做到重要信息提前公开、重要环节随时公开、重要结果及时公开。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采取全旗动员部署、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做到实施方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提前公开,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在组织过程中,采取公开面试,真正把选拔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三、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化。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升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按照“一报告两评议”要求,每年年底和年初以召开会议的形式,报告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主要内容,并接受全体与会人员评议。与此同时,对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公示,对选人用人原则进行规定,接受社会和评议对象的监督评议。

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化。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流程和群众

意见收集处理反馈进行规范,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干部工作检查和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公开,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群众监督平台。不断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干部信息公开工作中,能求实地给予点评,相关部门要充分尊重、采纳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把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长期以来,由于过分强调干部工作的保密性要求,忽视了干部工作的信息公开,社会各界对干部工作关心的多、知情的少,关注的多、参与的少,猜疑的多、答疑的少,导致群众对干部工作产生了距离感、神秘感。不断加强干部信息公开化建设揭开干部工作“神秘面纱”,是当前应研究和实施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要丰富公开内容,让干部群众“心知肚明”。要坚持客观准确、适时适度、保障“四权”的原则,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推荐任用领导干部相关情况、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严重违规用人行为查处情况、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结果、干部考核结果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 特别要将民主推荐结果、干部考察组工作职责和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有效落实了“知情权”。

二、要创新公开形式,让干部群众“耳闻目见”。要根据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和渠道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采取文件、刊物、会议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单位公开的,以粘贴公告、会议通报等方式进行;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手册、展板、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不断拓宽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透视渠道”。

三、要畅通反馈渠道,让干部群众“建言献策”。通过实行干部监督联络员列席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研究干部制度和部长接待日制度、开通“12380”举报电话、设立部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联络员、信访、电话、网络等“四位一体”的信息反馈平台,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办理,并及时将办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第11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本报告根据《XX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16日止。

一、概述推

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目前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1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国土党务、政务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3.83%;国土执法20条,占总体比例的10.92%;政策法律法规及依据4条,占总体比例2.19%;市场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2.19%;资源管理8条,占总体比例4.37%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8条,占总体比例4.37%;工作动态43条,占总体比例23.50%;便民服务3条,占总体比例1.64%;国土文萃26条,占总体比例14.21%;公示公告38条,占总体比例20.77%;公开指南3条,占总体比例1.64%;公开监督1条,占总体比例0.54%;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专栏3条,占总体比例1.64%;四项制度专(来自新文秘网“http://www.daodoc.com”)栏1条,占总体比例0.54%;效能政府四项制度7条,占总体比例3.83%;其它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3.8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况。我局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本年底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我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他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局务会议上确定了尽快落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工作,将学习培训《条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门户网站增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材料。二是严格政务公开工作的奖惩。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对政务公开成绩突出的科室、个人年终进行表彰。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目前,政务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拓展工作推进范围、动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规范内部公开内容形式、加强宣传培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1、拓展延伸公开工作领域。向党务公开延伸。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做到“三个同步”,即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公开时限等,便于职工参与内部管理,监督权力行使。

2、拓宽政务信息获取途径。有效整合各级各类信息发布渠道,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发挥政务信息网站主渠道作用,做到所有上网信息格式规范、查询方便、更新及时。积极推动筹建信息专栏,努力使各类信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继续推行依申请公开工作,使该项制度成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重要救济手段。XX县国土资源局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12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大同市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下属企业服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大同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是指本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管理、重大投融资等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 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 下列公司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四)公司领导人员任职情况,年度薪酬水平及员工收入情况;

(五)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企业的影响;

(六)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

(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八)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情况;

(九)公司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运营、维修或车补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

(十)公司其他人员车辆使用或车补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

(十一)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信息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或处置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六)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八)公司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重大信息实行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制度,主要通过下列方式:

(一)有关政府部门网站;

(二)公告栏、宣传版报、电子屏、公示牌等;

(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三章 操作程序

第九条 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第十条 业务类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已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对本司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各部室企业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室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制度规定的,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第13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无锡市农业机械局 (2009年3月25日)

2008年,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政务公开工作要尽可能的贴近群众生活、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是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一是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农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绘制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及时上网发布。同时,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结合实际,我局在机关网站公开栏目设置了领导机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法规政策等多个栏目,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实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农机信息和动态。二是在机关内设意见建议箱,根据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让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三是认真开展信息直通车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电话咨询、来人咨询均进行耐心解答,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结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后方能发布,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泄密事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截止目前,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信息公开

我局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规范工作、阳光运行的有力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投诉信箱、局长信箱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此外,还利用政府网站和简报等平台,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群监督。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亲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第14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本报告根据《xx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6日止。

一、概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较大提升,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况。我局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本年底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我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其他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局务会议上确定了尽快落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工作,将学习培训《条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门户网站增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材料。二是严格政务公开工作的奖惩。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对政务公开成绩突出的科室、个人年终进行表彰。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务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拓展工作推进范围、动态公开权力运行过程、规范内部公开内容形式、加强宣传培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1、拓展延伸公开工作领域。向党务公开延伸。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做到“三个同步”,即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公开时限等,便于职工参与内部管理,监督权力行使。

2、拓宽政务信息获取途径。有效整合各级各类信息发布渠道,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发挥政务信息网站主渠道作用,做到所有上网信息格式规范、查询方便、更新及时。积极推动筹建信息专栏,努力使各类信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继续推行依申请公开工作,使该项制度成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重要救济手段。

第15篇:信息公开申请书

篇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冯 浩,男,1973年2月17日出生,汉族,洛阳市民,现住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22号院。电话:13783797152。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中侨地产大厦501号杜鹏收。

申请公开事项: 1.洛阳凌波大桥的工程预算和实际造价;

2.洛阳凌波大桥两个桥塔以及所有关于斜拉式设计、建设、安装的工程预算和实际造价; 3.洛阳凌波大桥是否属于桥梁结构体系意义上的斜拉式桥梁;

4.洛阳凌波大桥斜拉式设计、建设、安装是桥梁必须的承重结构还是装饰物;

5.洛阳凌波大桥斜拉式设计作为重大建设事项,该决策过程中采用何种形式公开征求过有关方面意见。

二、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公开的事项理由

首先,洛阳凌波大桥属于洛阳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相关招投标情况和批准、实施情况依据《洛阳市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来就应当由贵局主动公开的公开信息。但是,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市民均看不到相关信息依法公开。 其次,多家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洛阳凌波大桥的建设一直

保持高度关注,该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

再次,贵局在多家媒体高调宣传洛阳凌波大桥是洛阳首座双塔双索面斜拉式大桥,开创了洛阳桥梁建设的新形势!而包括申请人在内社会公众实际到现场考察,看到的桥梁现状和宣传似乎有出入。

斜拉桥又称斜张桥,是将主梁用许多拉索直接拉在桥塔上的一种桥梁,是由承压的塔,受拉的索和承受弯的梁体组合起来的一种结构体系。其可看做是拉索代替支墩的多跨性支撑连续梁。其可看作是拉索代替起支墩的多跨弹性支承连续梁。其可使梁体内弯距减小,降低建筑高度,减轻了结构重量,节省了材料。斜拉桥由索塔、主梁、斜拉锁组成。

而洛阳凌波大桥是在已经完全具备通车能力的支墩基础上,(实际上洛阳凌波大桥也是在已经通车的情况下,加装的拉索和桥塔)在原来钢杆上新焊接的链接构件,制作出来的拉索和桥塔!

为明确基本事实,消除社会公众误解,请贵局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人申请回复如下:

关于洛阳洛河凌波大桥建设信息情况说明

洛河凌波大桥新建工程,是洛阳市连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洛龙科技园区的重要通道,同时也是洛阳市偃师至洛宁城市快速通道项目跨越洛河的特大型桥梁工程。该桥对于河南省2020年规划中的的洛阳新城市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该桥的建成对提高洛阳城市品位,促进洛河两岸对称发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迫切需要。该项目是省委、省政府2009年安排给洛阳市要办的十大实事之一。

大桥全长2345米,其中主桥长1256米,宽度34米;南北引线长1089米,宽度65米,城市主干道ⅱ级,属特大桥,工程省批预算造价2.45亿元,其中,两个桥塔的工程预算造价1100万元。

该桥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中国公路咨询总公司曾多次到城建、规划、水利、文物、土地等部门深入了解情况,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认真听取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经充分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共选取了3种桥型方案,在项目的可行性上进行经济比选,并多次向市委常委会进行详细汇报。最终,市领导取得一致意见认为:凌波桥的现形方案,即能满足城市通行及区域交通的需要,又

能够适应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洛龙科技园区的景观要求。因此,设计单位本着锦上添花,大桥采用双塔双索面斜拉桥景观方案,简洁实用,雄伟壮观,用来表现现代科学中的通讯、航天和生命科学三大热点领域,突出现代气息,象征科技与文化的发展与和谐,同时也考虑洛阳市的经济能力,比真正意义上的斜拉桥大约节约投资上亿元。

凌波大桥新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有关程序,进行了招投标工作。依据省发改委豫发改交通[2007]721号文和豫发改设计[2008]2527号文批复,在省部级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经过规范的招投标等程序,从工程报价、技术能力、机械设备力量、业绩信誉等方面综合确定山东天诚市政工程公司、洛阳路星公路工程监理公司等单位负责工程建设与监理工作。

该工程经过积极筹备,于2008年元月开始施工。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克服资金不到位,雨季施工多等困难,昼夜加班,缩短工期,于2010年2月10日建成通车。目前的工程决算为2.215亿元,比预算投资节约2300万元,现正在进行政府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篇2:信息公开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地址: 邮编: 电话: 被申请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建设局 局长是肖志国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大街65号 邮编:163001 电话:6324604 申请事项:

1、因唯美康城

1、

2、3号楼的走廊尺寸与合同中的图纸尺寸有差距,根据合同图纸的走廊尺寸从北墙里算起至用户墙里1600mm,用户墙为200mm,那么空间尺寸应该是1400mm,实际空间尺寸1280mm,北墙内至外墙尺寸是1000mm,这些尺寸在图纸上太模糊,看不清楚,固请调原始规划图纸以确定楼盘各部尺寸。

申请人:

2015年10月8日 篇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告知书

)第 号-受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 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 信息。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果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于 年 月 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 纸 质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部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 纸 质 □ 电子邮件 □ 光 盘 □ 磁 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费用。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到××××××地点办理缴费等具体手续。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

□ 个人隐私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不告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篇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篇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

1、

2、请在信息介质一栏的相应格子里打“√”;

3、请在获取方式一栏的相应格子里打“√”,并填写联系方式。

1、

2、请在信息介质一栏的相应格子里打“√”;

3、请在获取方式一栏的相应格子里打“√”,并填写联系方式。

xx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备注(说明):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式向行政几个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必须填写此表。

2、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或者寄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机关才能给予受理。

3、填表人必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4、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的,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5、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本表可在网站下载使用有效。

第16篇: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XXXX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我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搭建方便基层群众、服务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创建配套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信息办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阳光政府建设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我场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全场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和服务理念。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场部信息。

我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信息办的要求,重点对我场

的各类信息,进行清理、规范、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样式、流程要参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及县档案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和索引号编制的说明》等执行。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工作,认真完成我场目录编制任务的同时,搞好本系统、本行业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

我场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进行。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我场信息公开工作,经我场党总支研究决定,

(二)加强教育培训

我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基本内容、工作规范以及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网上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

五、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梳理我场各类信息,制定政我场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收集整理我场信息公开《目录》中所涉及的内容,并进行严格审核后按照《条例》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完善公开内容。

第三阶段:根据检查评议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

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年度报告,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

第17篇:信息公开申请书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地址:

邮编:

电话: 被申请人:大庆市萨尔图区建设局

局长是肖志国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大街65号

邮编:163001 电话:6324604

申请事项:

1、因唯美康城

1、

2、3号楼的走廊尺寸与合同中的图纸尺寸有差距,根据合同图纸的走廊尺寸从北墙里算起至用户墙里1600mm,用户墙为200mm,那么空间尺寸应该是1400mm,实际空间尺寸1280mm,北墙内至外墙尺寸是1000mm,这些尺寸在图纸上太模糊,看不清楚,固请调原始规划图纸以确定楼盘各部尺寸。

申请人:

2015年10月8日

第18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在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陕西省科技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科技工作要点,按照科技政务和科技业务两条主线,建设科技信息服务枢纽,搭建政务环境下的网络安全体系,发展多元化的宣传手段,为全省科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一、主要工作

(一)打造架构先进的平台环境

XX年委厅投入资金5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信息网络环境建设。一是建设了由东软网络防火墙、入侵防御系统(ips)、科来网管系统、瑞星杀毒软件网络版和双机备份服务器等构成的防护体系。对中心机房重新进行网络规划,将服务器部署在隔离区 (dmz),进行虚拟局域网子网(vlan)划分,提高了网络的交换效率,确保了网络的稳定性,提高了网络的安全性。

二是根据“陕西省科技厅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试行)”,购置了备份服务器及存储系统,部署了业务应急保护系统,实现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实时备份和应急容灾。

三是构建了高起点的陕西科技信息服务统一门户。我们采用基于soa面向服务的架构体系,用基于标准的jms消息中间件synchromq作为底层消息通讯支撑,结合synchroesb与协同工作流,构建了先进的科技信息采、编、发体系和门户平台。门户网站目前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事通道等 18个一级栏目、71个二级栏目,150个左右三级栏目,涵盖了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科技服务三大类信息,已发布信息近60000条,平均日访问量近10000次。XX年,发布各类信息5571,其中通知通告190条,科技动态961条,图片新闻245条,送阅件26条,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2条政策法规,以及政策解读32条。

四是建设了以陕西科技网为龙头的科技子网站群。以陕西科技信息网为中心,我们整合全省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了包括全国科技信息服务网-陕西节点、陕西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网、陕西科技成果网等13个专项网站,和平台,建设了15个数据库,初步形成了以陕西科技信息网为主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平台、中药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等。全面展示我省科技工作的情况,为我省优化整合科技资源提供支撑。

(二)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保障

我们始终将如何充分发挥陕西科技信息平台作用,为全省科技工作快速发展提供良好保障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委厅工作实际情况,我们以政务公开和科技业务为主线,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处室为载体,建设科技信息平台,提供科技工作“一站式”服务,实现了项目管理过程全面高效、科技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基层意见反映畅通迅速。

一是不断完善陕西省科技业务工作支撑系统。我厅目前主要业务支撑系统包括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和科技计划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科技奖励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于XX年,涵盖从项目推荐到最终授奖的各个环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于XX 年,按照省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三级在线审批管理模式,实现了项目管理、科技专家征集、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等综合管理的控制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这两个系统的使用,大幅提高了我厅相关工作的效率和水平。XX年,在线受理各类计划项目受理数据入库2500余条,经审查,最终入库1725余条。

二是建立了规范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相关流程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我们网络政务信息发布的技术依托单位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于XX年通过了iso9000标准认证。机关内部先后制定了《陕西科技信息网网络管理办法》、《陕西科技信息网信息报送制度》、《陕西科技信息网信息采集发布奖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遵循。日常工作实行目标计划管理,月初制定计划,建立完善日志记录,月底进行通报。开发了较为先进的信息采编发系统并整合到科技门户网站中,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信息发布分级管理,及时高效,实现了不同网站间的数据共享。

三是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科技动态。我们坚持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科技部、省委、省政府报送,XX年,向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报送公开目录286条,其中政府网首页厅局动态栏目采用72条。向科技部报送信息近100条,其中有31条被采用,有力地对科技工作开展起到宣传作用。

(三)建成“省-市-县”三级信息服务体系

XX年,在科技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我们抓住承担“全国科技信息服务网陕西省级节点建设”项目的机遇,大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已初步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信息服务体系。

一是开发了特色鲜明的门户网站。XX年开通的网站,内容包括符合总体要求的8个共性栏目、体现陕西区域特色产业的5个特色栏目。共整理本省科技数据资源近14万条,形成15个资源库。截止目前,累计向全国科技信息服务网总节点上传信息近11万条,被采纳有效信息7万多条。

二是建设了市县两级基层服务站点。我们积极与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协商沟通,以服务促发展,共建设了汉中、榆林、宝鸡、杨凌、安康、商洛等6个市级分站点,以及汉中市的城固县、汉台区、镇巴县、勉县和榆林市的米脂县、榆阳区等7个县区级分站点,在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立了神木化工、榆林炼油厂、北元化工等企业分站点。我们与各站点都签订信息服务协议,积极开展科技信息服务活动。三年来,共向面向企业、高校、院所及农民开展宣传活动25次。通过这些服务,积极宣传全国科技信息服务网及陕西节点,扩大节点影响力,提高了科技信息的利用率。

(四)不断拓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

近年来,伴随着对政务公开要求的不断提高,我们紧跟形势,利用多种手段,针对不同宣传对象,在继续利用原有网络和书面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拓展出送阅件、简报、电子杂志等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宣传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科技工作的开展。

一是自XX年起,围绕我省科技取得的重大进展,我们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起草报送了近80期送阅件。这些送阅件及时高效将有关信息反映给相关领导,得到了高度重视。初步统计,三年来,省级领导共批示送阅件40件次。

二是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布置我们牵头落实的重要工作,组织人力,不定期起草情况简报,反映工作动态。XX年,我们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调研,从3月份起,截止11月底,共编制专题简报100期。在省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后,编制简报近30期。

三是利用多媒体手段,围绕全省科技重大活动,制作专题电子杂志。XX年,共制作完成30多期,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能够被上级部门采用的重大信息比例偏少。近两年,我省科技信息量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能够被上级部门采用的信息只有10%,与兄弟厅局和先进省市科技部门相比仍然偏少。

二是数据来源单一。目前我们信息来自机关内部占66%,来自各地市的信息只有7%。

三是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利用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制作素材,以及通过电视、广播宣传科技工作方面与先进省市仍有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一是进一步加强陕西科技网和全国科技信息服务网陕西省级节点建设,重点是发挥平台作用,拓宽服务形式。

二是抓住省科技资源中心建设的契机,进行细致规划,高起点、高水平完成相关配套网络平台建设,力争大幅提高我省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与业务工作形成有效衔接。

四是加强科技信息保密工作,完善制度和硬件条件,创造安全、可靠的网络办公环境。

第19篇: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0年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按照西安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不断拓展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办法,扎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组织机构

航空基地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已于08年成立,组长由管委会纪工委书记担任。今年年初航空基地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机构职能的调整,为了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基地管委会增配5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目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制定、完善法规政策,沟通协调、检查监督工作人员3人;负责信息汇集、上传报送、网站更新维护、查询接待、编制报表、处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人员17人。

(二)制度建设 航空基地贯彻落实《西安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始终把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健全工作制度为着力点,修订了有关工作制度、实施细则,夯实基础,明确职责,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确保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制定完善了航空基地管委会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依申请公开管理制度。二是组织航空基地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不足之处进行自查与互查,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不断向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季度通报制度,每月准时做好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按季度对各部门报送信息情况统计进行通报,对于个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以督促各责任部门做好基地信息公开工作。

(三)渠道建设

按照市上要求,设立管委会档案室作为纸制信息公共查阅室,管委会办公室为咨询室,开通了传真、信函、电子邮箱等其它申请途径,并有专人负责。

(四)业务培训

基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培训,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批阅所有相关文件,安排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全部会议及相关培训,会后听取参会人员汇报会议内容,落实工作。二是举办培训讲座2次,编制培训资料4本,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的人员进行了针对信息公开目录业务梳理、依申请处理、信息上传报送、系统操作使用等业务内容的培训,使队伍的业务基础不断提高,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规范性

按照考核评分指标要求,基地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结合实际业务编制《航空基地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航空基地信息公开指南》来索取,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信息公开目录链接进入并查看相应内容。基地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年末发布本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二)主动公开

按照《西安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我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以“公开为主要,不公开为例外”,“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及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累计数7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464条,较上年度增加152.2%。

1.机构信息类累计42条,新增21条。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信息,包括领导简历、致辞、成员名单、工作分工。

2.法规文件类累计103条,新增43条。包括业务相关的国家级法律、行政规章、相关的省级法规规章、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政策的解读。

3.统计信息类累计10条,新增9条。包括年度统计数据;动态(月度、季度)统计数据。

4.规划计划类累计26条,新增13条。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执行情况、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5.财政信息类累计29条,新增17条。发布了财政预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还发布了航空基地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契税征管相关信息。

6.工作动态类累计351条,新增199条。包括通知通告、重大项目及会议、活动,专题新闻和政务信息等。

7.人事信息类累计13条,新增11条。包括人事任免、干部选拔、人事考录通知、录用结果。

8.办事指南类累计27条,新增18条。办事指南提供9大业务类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和办理表格等相关信息。

9.下属企业信息12条。发布了航空基地管委会下属的投资公司、产业发展公司、科创服务中心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

航空基地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依申请公开提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航空基地门户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航空基地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电话形式向航空基地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回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一般从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本年度航空基地管委会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四、日常监测情况

(一)内容保障

航空基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要及时上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充实责任栏目,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重大活动、社会热点,充分运用电子图像、表格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促进网站内容保障更全面,信息的表现形式更丰富,进一步增强可观性和可读性。

(二)网站运维

为保障基地门户网站正常运行,满足各方访问需求,基地管委会一方面与网络运行商开展合作,已搭建成门户网站服务器电信和联通双线百兆光纤链路,一方面安排网站维护公司定期修改网站页面、优化程序、保障运行。

五、社会评议

(一)公共监督

本年度,航空基地管委会没有因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设情况,答复满意度情况,意见受理、回复情况等,受到投诉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发现上述违规情形。

(二)网上评议

航空基地管委会社会评议良好,本年度基地门户网站未收到关于我单位的不良社会评议。

六、加分指标

(一)专栏保障

根据西安市门户网站政务专题栏目内容,结合航空基地管委会实际工作,基地门户网站设立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保密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安全生产、四城联创、2010陕西航模大会等专题栏目。及时准确的向园区企业、群众发布国家、省市、园区重要活动的动态信息。

(二)在线访谈

开展了一次关于中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在线访谈,管委会主要领导结合航空基地的发展,参与了与公众的对话互动。

(三)网上办事 基地管委会根据实际业务开展了项目审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申请、劳动人事、规划建设等多项网上办事服务,界面友好、操作简单。

(四)表彰奖励

2010年度航空基地管委会很好的完成各项预定指标,屡次受到省市级部门表彰,相关信息及时发布于基地新闻栏目。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20篇:警务信息公开

浅析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制度运行现状(2011-03-30 13:16:37)

转载

签:

杂谈 ▼ 分类: 学习

公安机关警务公开是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布与警察职权有关的事务和活动并置于社会、权利人关注和监督之下的一种制度。自1999年10月份开始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从启动到逐渐完善,历经10年时间,已经成为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但是,就全国警务公开工作运行情况看,还存在许多不足,各地也面临着不同的困境。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系统性理论做支撑,另一方面也源于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从警务实战的角度出发探寻警务公开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指导公安机关严密、规范地操作警务公开工作。

一、推行警务公开所取得的积极效果

警务公开是对警务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其在规范人民警察权力、规范警务行为、提高警务效率、和谐警民关系等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警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警察权力。公安机关具有社会管理的一定权力。实行警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让权力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而保证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因此,警务公开是实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按照公安部规定,从2006年开始,笔者所在的大庆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讯室、候问室和监控室建设,24个分县局内部全部实现了数字化监控。从人民群众或违法犯罪嫌疑人进入公安机关起,就告知其有权拷贝或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从来到走整个时段的监控录像。在此期间,首问或办案民警的服务过程、执法过程就处于全面、全程、实时监控之下,有效预防和监督滥用权力行为,使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行使权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警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警务行为。推行警务公开,群众知晓了公安机关管哪些事、不管哪些事,明确自己的事情和问题应由什么警种和部门解决。进一步而言,人民群众还知晓公安机关在解决自己问题时,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不允许的,明确自己的事情和问题应该怎样合理地解决。群众心里有了“底”,同时也帮助和促进公安人员依法办案办事,产生了规范警务行为的良好效果。

以推行办案公开制度为例。笔者所在的公安局严格执行警务公开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办案过程。如积极推广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的公开调解、公开裁决,推行行政拘留公开听证、劳动教养聆询庭审和律师会见制度等。2005年11月以来,在劳动教养案件聆询庭审中,律师介入案件占全部案件的40%,家属和社会群众旁听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0%。

(三)警务公开提高了警务效率。公安机关的效率是执法工作的重要方面,效率低下,久拖不决,就无从谈起执法的公正和严格。实行警务公开,能够使警务活动在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规范办事办案行为,转变办事办案态度,加快办事办案节奏,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这些成绩的综合显示是对

警务公开促进警务效率提升的最好例证。

笔者所在的大庆市公安局为全面提高警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在内部于2006年组织编写了《大庆市公安局警务工作规范》,不仅为民警的执法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提升了执法工作效率,也为内部督察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外部坚持对群众投诉实行24小时受理接待制度,坚持通过接访、走访、回访、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警务公开的意见、建议。2005年以来,先后8次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座谈会,组织警务监督员深入执法一线明察暗访。召开警企座谈会59次,收集企业代表和社会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62条,同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36件。

(四)警务公开密切了警民关系。推行警务公开前,一些部门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群众对此意见较大,这种情况影响和损害着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支得不到人民群众支持和协助的公安队伍,不可能在社会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斗争中取胜。实行警务公开后,公安机关在命案侦破工作中,绝大多数破案线索是由人民群众提供反映的。通过测评显示,自2005年至今,笔者所在市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3%以上。笔者所在市的警务公开工作,现已全部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在条件允许的单位建立了电子屏触摸系统和电子屏幕显示系统。在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同时,陆续推出了代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委托办理等多项便民措施,如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市局治安支队组织人员赴上海、山东等地为3000余名本市籍群众采集人像。通过警务公开,公安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鼎立支持,有力推动了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

二、当前警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警务公开经过实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行使警务知情权的最为有效载体,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度。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等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以供讨论。

(一)警务公开与群众缺乏互动,回应性差。警务公开本应是双向互动反馈机制,即公开主体依职权公开,管理相对人可申请公开。也就是说一方面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权,采取公报、通告、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警务信息,让人民群众获取和了解、参与、监督警务活动的运行情况。另一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获取相关的警务信息。如果申请公开的警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但是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整体警务公开活动依然处于“我公开什么,你就看什么”的状况,仅从网上公开的情况看,也只是录入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处罚程序等基础性信息,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结果类信息很难发现。很少留有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栏目,此种情况何谈申请公开?!

(二)警务公开的范围过窄、内容缺乏针对性、重点不够突出。有的公安机关只是选择一些平常事项加以公开,如相关部门的性质和任务、职责范围等程序性的内容,对决策过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情况,对民警的投诉情况,群众关心的案件进展情况等真正重要、群众很想知道或了解的敏感问题,半遮半掩,避重就轻;有些地方的警务公开还仍然存在着文字上公开,实际操作中不公开,枝节

问题公开,涉权问题暗箱操作的现象,被群众笑谈为“无权无用”的全公开,有权有用的藏起来;还有的在警务公开中只图省力省事,不及时更新或者调整公开的内容,随意随便,使其所公开的内容陈旧过时,与正在进行的工作或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实质为走过场的警务公开。

(三)警务公开注重表面文章,不注重落实。有的公安机关还存在着警务内容公开而形式不公开,或警务形式公开而内容不公开,或对内公开而对外不公开,或偏重于公开警务执行的结果,而忽视警务执行的环节和程序的公开。有的公安机关在“有求必应”,“有困难找民警”的口号下,公开承诺了许多不易达到的条款。只注重从形式上将公开的内容制成牌匾,贴挂于墙,印成手册,非常注重对“公开栏”、“意见箱”制作的规范程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却不能认真落实各项公开内容。有的公安机关对警务公开工作既无责任追究制度,又缺乏监督制约措施,致使警务公开工作存在落实不认真、承诺过高和承诺不兑现问题,造成失信于民和工作上的被动。

(四)警务公开缺乏有效的制度作保障。警务公开自1999年经公安部提出后,立即在各地公安机关广泛推行,但是也表现出浓厚的政策性,因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在一些地方,从其内容和形式的确定这一基础工作开始就存在着流于形式的可能性,即使刚开始时没有流于形式,但在向社会公开的过程中,出现一些地方没有践诺公开的内容或者有意识地没有去公开应该公开的内容。对此,在很多地方由于没有建立监督机制,所以缺乏从制度上予以约束的有效措施,结果极易成为走过场的空泛活动。

(五)警务公开与保密的界限不清晰。虽然承载着全体人民对“阳光政府”渴望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使宪法价值层面上的“知情权”,在中国第一次有了落地生根的制度土壤,但因其仅仅是一部行政法规,与《保密法》等更高层级的法律发生冲突时,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如果不能以开放的新思维及时修订,“保密”一词仍是剥夺公民合法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成为公安机关及工作人员拒绝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的理由。这一问题虽很少被人提及,但在实践中的的确确是影响着公安机关警务公开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警务公开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警务公开的认识存在偏差。首先,有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对警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仅仅是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措施,认为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形成举全警合力之势;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是上级交给的任务、目标而已,只要向群众公开了上级要求的内容就完成任务了;也有的认为公安机关有自己的权能、职责,虽然通过警务公开,人民群众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但对公安机关不可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务公开不仅无益于公安工作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还会阻碍正常的警务活动,难于推行警令、警务,有损于公安机关的权威。其次,对警务公开的运作形式也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下放权力,是还政于民,从而机械地在下放权力上面做文章;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为了解决警务运行中的梗阻现象,而一味地检查下级机关的权力运行渠道是否畅通并加以调整;更有甚者认为警务公开是赏赐于民,是公安机关授权给被服务对象予以监督公安机关的一种手段。由于有上述认识上的偏差,所以,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推行警务公开中存在畏难、怕麻烦、怕受约束等情绪或想法,影响着警务公开的效果,更制约着警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二)对警务公开研究的理论滞后。2005年春天,公安部法制局组织考察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参观考察警务工作。两个国家曾隶属于英国,至今仍为英联邦国家成员,其警务公开己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对警务公开的理论研究比较系统和深入,政府、公民对警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水平也很高。而在我国,对政务公开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警务公开领域学者更很少涉及。同时,公民主观要求政务公开的意识尚处于萌芽、初始状态,更何况是警务公开了。学术界对于政务公开的探讨多是集中在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的行政公开立法方面的介绍和评价,而对于政务公开的类型、范围、对象、手段等方面的研究则不够深入,在政务公开以及警务公开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上还有诸多的不一致。尤其是对于在分析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如何将发达国家实践过的成熟经验借鉴到我们的具体改革实践中的研究仍然存在误区,表现为要么是全盘“拿来主义”,要么是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理论研究的滞后极大地影响并阻碍了包括警务公开在内的政务公开的实践。

(三)警务公开基本理念落后。理论研究成果的滞后直接影响到警务公开基本理念的落后。从警务公开的基本理念的角度看,我国目前的警务公开是一种政府权力型,而科学的警务公开理念应为一种民众权利型。民众权利型就是把警务公开视为民主社会中民众在法律上应当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如何将我国警务公开从政府权力型转变为民众权利型,是公安机关所面临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由于个别领导干部思想处于政府权力型层面,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常常以“内部资料”和“内参”等为理由拒绝公开警务信息或者使警务公开流于形式化、表面化,与警务公开的初衷相差甚远。此外,公民维权意识较低。人民群众对自身权利的认识薄弱,意识不到自己具有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更谈不上行使和保障这些权利。当然这里面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客观原因,但从公民的主观原因上来分析,相当一部分公民还是缺少参与警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警务公开运行机制不完善。从现实看,公安机关应予公开的警务信息始终没有法律上的明确界定,遵循的是“能公开的就公开,不能公开的就不公开”这条模糊原则,尤其是在刑事执法方面,因没有健全的监督、评价体制做保障,导致内部信息、宣传信息往往与应公开的信息混淆在一起。监督、评价体制的前提是要有健全的监督、评价机构。没有健全的监督、评价机构所组成的框架和功能载体,就不可能实现监督和评价的有效性,有的公安机关即使公开了警务信息,却没有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没有确立领导责任制,监督渠道和相应的监督机制检查措施。由于在制度上存在着缺陷,导致警务公开活动无论在公开的方式、范围、监督和救济上都与现代社会对警务公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五)警务公开问责力度较弱。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公开的指导性文件是《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公通字[1999]4号),文件中只提到违反警务公开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对在警务公开工作中负有重大过错责任的公安机关领导、工作人员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只接受纪律处分。事实上,没有法律责任的约束,公安机关不公开警务信息的行为就无法得到有力的监督和控制,而公众的知情权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从发展的观点来看,警务公开措施要想成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就必须从有震慑力的法律、法规开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使警务公开在贯彻执行上有法可依,我们期待它在追究警务公开工作中出

现过错行为的法律责任上,真正发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应有效能。只有这样,警务公开的连续性才能得到保障,真正使警务公开得民心,发挥其实效。

四、完善我国警务公开制度的初步构想

要将警务公开这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推向深入,激发活力,就必须针对警务公开在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认真审视,全面思考。笔者仅从警务实战出发,就公安立法层面谈一下想法。

(一)建议《人民警察法》增加“公民享有广泛的警务知情权”条款。该条款内容可以表述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主动或依申请提供所有应当提供的警务信息;相关权利人可以轻易地发现或鉴别相关信息;信息清楚有条理,并为权利人所知晓;信息不应被隐藏,不被人操纵,也不应提供虚假信息;信息内容应便于权利人理解”。将“公民享有广泛的警务知情权”这一条款增加到《人民警察法》中,有助于加强对公民警务知情权的保护,切实将其纳入法治轨道。

(二)完善公安机关保密规章。修改公安部、国家保密局1999年2月2日印发的《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关键是对保密范围、定密原则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因保密法中规定的不明确,借口保密而随意剥夺、侵犯公民的警务知情权。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笔者认为,可以在修改的公安机关保密规章中只确定下列五个方面做为公安工作的保密范围:①公安工作中的国家秘密。②警务工作秘密,这部分秘密是警务工作在运行过程中,为了保障警务工作顺利进行和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一定时间内仅限于一定的人员知悉的信息,包括案情信息、警务工作运行的过程性信息、警务技术性信息等。③商业秘密,公安机关在推行警务公开时不能泄露商业秘密。对于商业秘密的确定,一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二是依据商业行为惯例;三是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商业主体合法的意思表示。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未成年人的情况,包括姓名、住址、所在学校、社会关系等有关未成年人的信息。⑤执法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隐私。

(三)制定《警务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公安机关可以结合其特殊性理解、贯彻此条例的立法意图,制定《警务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设置公安机关公开信息时应当遵循的步骤、程序及方式的程序性规范,并确认我国警务公开的制度框架、组织机构、目标体系、权力与责任运行机制、评估指标以及工作纪律和资源保障等,对全国公安机关的警务公开进行指导和规范,提高警务公开的合法性、合理性,保证警务公开的专门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大庆市公安局法制处 任继全

信息公开整改措施
《信息公开整改措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