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整改措施

农业整改措施 土地流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14 08:36:11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土地流转相关农业股

消息面(9月4号)

1.经营性农地流转试点启动 概念股强势爆发

据悉,日前一份事关农村土地改革进程的重要文件已下发至河北、辽宁、吉林等18个省市,按照文件要求,被确定的28个试点市县将于今年8月至9月正式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原则是不突破现有土地利用政策、土地使用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流转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建设。

这是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政策,受此消息提振,辉隆股份(002556)、北大荒(600598)、亚盛集团(600108)、敦煌种业(600354)相继封上涨停板,康达尔(000048)、海南橡胶(601118)、罗牛山等相关个股纷纷飙涨。 2.自贸退潮震动大盘 三中全会催涨新龙头

今日早盘,自贸区概念股放量大跌,尤其是天津、重庆、港口股出现跌停潮,午后在农业板块、机械板块的带领下大盘回升企稳,受益三中全会的农业股成为新的炒作热点。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震荡本身不是坏事,指数缓慢上升通道依然明显,时间换空间的模式还会保持,但热点方面近期切换频繁,并不存在直接逼空上行的动力。

农业板块相关股票 (1)、连续2日涨停股

辉隆股份(002556)领涨, 亚盛集团(600108)、北大荒(600598)

(2)、2日连续都涨9%以上的股票 海南橡胶(601118)、罗牛山(000735) (3)、其他上涨股票

顺鑫农业、大北农、隆平高科、农产品、冠农股份、登海种业、新希望、伊利股份、獐子岛、新安股份、好当家等

推荐第2篇:农民农业与土地流转

农民农业与土地流转 朱启臻: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但是行政瞎指挥的现象并不罕见,崇尚大而洋的农业发展模式,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除了少数人追求政绩外,还有对现代农业理解的偏差,也有对耕地流转的认识误区,以至于提出了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致富的口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一些人误认为耕地可以成为获得收益的财产。于是热衷于促进流转,各种保护或实现农民财产收益的创新涌现出来了,一些地方还制定了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为了流转而流转的现象。自然,流转后的土地不改变用途难以维持运转,于是就有了非农化现象。

地租的本质问题

在封建土地关系下,耕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土地不仅为所有者提供基本需求保障,还可以租给他人,获得地租。最早人们视地租为“土地耕种者的收获除去成本之后的剩余”,后又认为地租是“农产品(000061)价格提高的结果”。在今天看来,从经济学意义上解释地租,似乎很多现象是难以解释的。

当今社会,耕地不再是个人发财的手段,而是一个国家实现农业安全的保证。我们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了基本农田,实行农地用途管制制度。因此,耕地不是一般意义的商品,农业产品也不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可以任意由市场调节。国际上对农业安全有个定义:在一个国家内部,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买得起,也买得到足够的农产品。这个任何人,当然包括穷人,首先是穷人买得起。这就限制了农产品作为商品生产的特征。当农产品供小于求时,国家会动用一切手段,通过进口、不惜成本投入、限制消费等措施,保障老百姓的基本需求。因此,农业生产者想通过农业获得暴利既不可能,也不被允许。任何一个国家,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都不会放任自由,这是农业与其他产业最本质的区别。

土地与农民的关系

农民与耕地,或者农民与农业的关系,是目前最为复杂的认识领域。土地对农民来说有两层意义:一层含义是农民对耕地的义务与责任。即农民具有把耕地利用好、保护好,为国家生产出符合需要的农产品的义务与责任;因此,不允许荒芜和改变土地的用途,不使土地肥力下降,不破坏耕地。当然,更不允许制造粮食短缺,哄抬粮价。为了补偿农民因尽义务和责任而付出的成本或受到的损失,各国普遍的措施是给农民补贴。在农业公共产品性质下(当然也可以延伸为农地的公益性),没有政府补贴,农民是难以获得社会平均收入的。因此,也就不存在传统经济学“剩余价值”与“提高价格”意义的地租。第二层含义是耕地对农民的意义。耕地对农民的意义不在于其财产意义,而是对农民生活的保障,这是比任何财产都重要而稳定的保障,是最基础的保障。也是为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或理解为稳定的就业途径。有了地,农民就有了基本生活来源。如果要给失地农民补偿,不是获得所谓类似地租的财产收入,而是要提供稳定就业、养老与生活保障,避免出现“有钱的穷人”。

农民与耕地的关系在错误认识指导下被人为隔离开了。一方面主张耕地的财产权,致使流转租金不断提高,使土地经营者经营农业难以为继,伤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经营者的积极性。要维持高地租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政府要付出巨大代价。另一方面,在现代农业的口号下,常常发生强迫农民流转耕地的现象,给农民地租作为补偿,致使农民处于无保障或保障不足状态。以上无论哪一种状态都是对农业、对农民不利的。

公共产品视角下的农地流转

要把农用地流转放在农业的公共产品视角下考虑,需要处理好以下问题。

首先,不要过分强调渲染耕地的财产权利,耕地对承包者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承包者对耕地数量、质量的保护义务并不能因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丧失,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目的不在于让农民获得财产性收益,而在于充分利用土地,确保国家农业安全。也为农民留下一条返乡的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要建立土地的退出机制,那些已融入城市的耕地承包者,可把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一并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失去农业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而放弃土地。农业经营者不应为流转土地付出额外的费用,这样才能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对于那些主要依靠农业生产获得收入的农户,还没有稳定非农收入,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条件的农户,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其流转出土地。

其次,农民土地财产权主要表现在土地转变用途过程中,而不是流转过程。当土地转变用途,农民在没有获得其他就业机会时失去土地,应该获得足够的财产权保障,这种财产权益本质上是对失地农民就业、生活、养老、医疗等保障的补偿。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片面强调耕地流转获利的观点会导致:伤害了农民的利益,以为农民可以获得眼前的财产收益就理直气壮地制造失地农民,农民获得的收益难以弥补失去耕地而带来的损失,由此失去了承包地的发展权及其可持续的保障,为社会安全留下隐患;伤害了农业经营者,致使他们付出过高的农业生产成本,以至于挫伤了农业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伤害了国家的农业安全,是规模经营非农化以及流转后荒芜与闲置的重要原因。为此,对无人耕种的土地采用政府购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方式,由农业经营者无偿使用土地是一条可行的路径。

第三,通过流转形成家庭农场有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调查发现,在众多的土地流转方式中,流转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邻里等,成本最低。这种流转是自然发生,自发形成,自愿流转的,因此,比政府主导的高速度、大规模土地流转更有利于社会稳定。

研究表明,流转给农民,进而形成家庭农场最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规模是适度的规模经营,有助于激发家庭农场对科技等的需求,便于构建可持续农业的制度保证。家庭农场经营成本低,是对农业贡献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政府通过扶持、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应该成为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

流转出土地农民应该获得适当补偿,但应该是政府对农民保护耕地的补偿。但是,这样的收入不是地租性质的收益,流转耕地不是为土地流转的承让者提供发财的工具,而是由承让者继续履行农业安全的义务。因此,不该由土地流转的承让者负担流转成本。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

推荐第3篇:土地流转“转”出农业新出路

土地流转“转”出农业新出路

[汉海招融网讯]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规模日益增加,然而,由于土地流转服务不够,市场机制也不尽完善,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个问题也是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日前,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朱先奇带领部分省政协委员就“关于加快解决我省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问题的建议”重点提案在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督办座谈。

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从汉海招融网了解到的信息,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山西省国土厅共办理政协提案35件,其中,涉及土地方面26件,涉及矿产资源方面5件,涉及地质环境保护方面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在提案的办理中,省国土厅更注重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做到办理一份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

针对工商联提案提出的“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土地制约的建议”,省国土厅研究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尽可能安排一部分用于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并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用地保障制度;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多个小微企业,在市、县范围内可以合并组卷报批;对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小微企业的发展。这些措施将对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结合办理矿产资源方面的政协提案,省国土厅还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先后开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修订工作,开展了《山西省煤铝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审批办法》、《山西省市场配置煤炭资源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并多次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煤炭资源公开出让、煤铝兼并、铝土矿规划修编等三项改革已经多次修改完善,下一步将在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土地流转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主要在做资料收集、摸底调研、土地确权、拟定方案、储备政策等前期工作,拟筛选出永济、孝义、泽州等3个县市推荐为试点,待试点批复后推动工作落实。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我省去年底已在永济等15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准备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期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保质完成,全省28242个行政村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宗地数为111791宗,已发证宗地数为110103宗,发证率达98%。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13年开始已全面启动,到2014年底,将完成80%的调查面积;到2015年底,将完成100%的调查面积,并完成数据库建设任务。在今年底前,我省将对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朱先奇指出,土地问题始终是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问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和推进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工作,确保在执行中不出偏差;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要深入细致做好工作,确保土地确权和流转工作顺利推进。【据汉海招融网】

推荐第4篇:皖北农业土地流转论文(农业产业化)

本科毕业论文

学 专 年 学 姓 指 成

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

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 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绩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摘要................................................................................................................................3

一、皖北农业现状及问题............................................................................................3

皖北农业现状.........................................................................................................3

二、土地集中化发展趋势............................................................................................4

三、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思路............................................................5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的原则:.....................................................5

四、受损土地整合利用................................................................................................6

(一)淮北市采煤沉陷区概况.............................................................................6

(二)淮北市采煤塌陷区现状及其综合开发进展.............................................7

(三)淮北市采煤塌陷区旅游开发的发展趋势.................................................9

五、如何实现规模经营..............................................................................................10

(一)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0

(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10

(三)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1

(四)推进统一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1

(五)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11 小结..............................................................................................................................12 摘要皖北地区即安徽省淮河以北的县市以及跨淮的县市,包括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以及沿淮部分凤阳县、寿县、霍邱县。其是中原黄淮海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面积约占安徽省的三分之一,总人口约占安徽省的一半。在安徽省占有较大部分的自然资源,然而其农业经济却相对落后。该区属于黄淮海平原,历史上曾是中原经济区和江淮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影响,农业一直是该区经济的支柱产业。不仅近代以前如此,就是现当代依然不能改变这种经济结构。

一、皖北农业现状及问题

皖北农业现状

1.农业在三产中比例较大,农用资金缺乏,农民收入低 皖北地区耕地面积约占全省50%,人均耕地面积为全省的1.16倍。农作物播种面积及农业总产值在全省均占有较高的比例,农业人口比例更是高达82.7%,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我的家乡亳州更是在皖北六市的平均线以下,与皖中南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相比,差距就更大了。在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人均收入低得状况下,很显然处在贫困落后的状态。

2.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从农林牧渔的角度来看,皖北地区的种植业偏高是制约该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种植业的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得比例较高,而粮食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例又过高,经济作物种植不足,可以说皖北的农业经营主要靠得就是以粮食为主的种植业。这种模式过于单一,导致其受自然因素的制约较多,存在相当程度的靠天收得现象。

3、自然灾害频发 皖北地区旱涝灾害最为突出,一方面是气候因素,夏雨多而集中,冬天较为干燥,一方面是水利设施不完善。每年此地区都会或大或小的发生涝灾或旱灾。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其土壤特质加剧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4、农村劳动力外向型转移较严重 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应该是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第

二、三产业,实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转移可分为抛荒型农业劳动力转移和真正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后一种是应该提倡的。从转移的流向又可分为就地转移和外向型转移,皖北大量的农民实行的就是外向型转移,虽然农民的收入得到提高,但对农业经济确实一个冲击。不能促进农业结构的完善也不能有效保持地方产业经济长期持续的增长。

5、科技应用落后,农村人才缺乏 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农业科技若较好地应用到农业,将使农业在其内涵、结构、体系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如细胞工程、胚胎移植、分子标记、转基因技术、杂种优势利用等技术应用于农业,将使农业产值大幅度提高。皖北地区对以上新技术虽有应用,但规模及范围均有限。新科技的应用推广需要高水平的人才,但是此地单位人口中受教育的比例却远远低于全省,且存在严重的人才流失的现象。所以要确立科技致富的思想,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

6、地区统筹需要及发展定位滞后 在东部优先发展,享受大量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发展的保证,而与之毗邻人口稠密的皖北地区就成为优质劳动力的供给之地。此地区又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在确保全国粮食安全的问题上有重要意义,要求此地区要注重种植业。两方面因素致使政府在此地的政策投入有限,没能充分的调动皖北地区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潜力。

二、土地集中化发展趋势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有利于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提高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又有利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促进农村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的“第二个飞跃”。

国务院发 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也要求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严格规范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规模化生产基地。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 其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现实选择。

只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快地推广运用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更好地实现生产与市场对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才能更多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加规模经营效益。第

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经营模式,是以家庭为独立单位,并且土地承包的数量有限,自然是一种分散的、小规模的土地经营。而农业现代化首先是农业机械化,即用现代机械没备取代蓄力或手工劳动力的耕作方式,现代机械设备的利用需要土地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没有一定的规模,很难使农业机械展开,更不可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这种分散的、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不适合运用先进的农业机械设备耕作,限制了机械设备的运用,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业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通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联系在一起,实行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满足大规模的农业需要。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业的生产效益,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实现农业效益最大化。第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实践证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吸引了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下农村,探索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机制,维护了农村和谐安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了农业经营机制.激发了农业自身的活力和潜力,拓宽了农民自主创业的领域。这些都为统筹城乡和工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创造了条件。

三、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思路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遵循的原则:

首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政策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坚持农民自下而上与政府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坚持以点带面与点面结合的原则。

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借鉴某些地方的成功经验,根据不同地方的现实情况,搞好试点工作,确保重点,从而带动和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展开和普遍提高。同时,还应注意“四个结合”:一是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适度集中。促进他们扩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土地流转.在确保流出土地的农民获得承包土地合理收益的同时,实现充分就业,增加收入。二是与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相结合。统筹安排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活居住和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社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三是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加强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四是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合理组织、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带来了农户和龙头企业的规模经营,增加了内部规模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和现代流通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培育壮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的农户进入基地生产,推动产业化经营。

四、受损土地整合利用

皖北地区主要城市,均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采矿塌陷区受损土地迫切需要有效的利用。以淮北市煤矿塌陷区为例:

(一)淮北市采煤沉陷区概况

淮北市境内的煤炭开采已有40多年历史,先后建有十几个矿区,分属淮北矿业集团和皖北煤电集团。淮北市每年因采煤沉陷土地约5km2。随着煤炭矿区新井的建设和生产规模扩大,地表沉陷面积不断延展,沉陷深度不断增加,降雨及埋藏较浅的地下水出露使沉陷区部分形成常年积水水域。淮北市采煤沉陷区在平面分布形成了东(东湖片)、南(南湖片)、西(西湖片)、北(朔里片)和西南(临海童片)五大片区,涉及十四个矿区。根据2006年调查和测量成果,淮北市境内常年水面面积在1hm2以上的采煤沉陷区多达212处,分布于14个矿区,水面面积约31km2,相应可蓄水容积约7320万m3。多年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致力于采煤沉陷区的开发利用,淮北矿区的沉陷区通过挖深垫浅、煤矸石充填、沉陷区水域综合整治等措施后,使治理后的土地分别用于煤矿生活设施的建设、压煤村庄的搬迁安置、恢复农业耕作、水产养殖、水上公园、休闲娱乐等方面。淮北市按照“宜水

则水、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治理沉陷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据不完全统计,淮北市已开发利用沉陷区47.66km2,占采煤沉陷区面积的64%左右。沉陷区开发现状见淮北市采煤沉陷区利用情况表。

淮北市的煤炭生产全部为地下开采,煤层赋存情况以多层可采和中、厚煤层为主,地下水埋藏浅,采煤塌陷区积水率高,有的达70~80%。上述自然条件,导致了淮北矿区采煤塌陷所带来的损害相当严重,地表产生大面积塌陷,且塌陷深度在1.5米以上的深层塌陷区占总塌陷面积的50%左右。煤炭大量开采造成了我市土地大面积塌陷,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市已累计塌陷土地达24万亩。随着淮北市煤炭开采强度不断加大,今后每年还将新增采煤塌陷土地约8000亩左右。一方面,淮北煤田地处平原地带,煤炭开采区地表的95%以上为耕地,造成耕地日益锐减,农业生产条件遭到破坏;另一方面,采煤塌陷还造成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设施受损,村庄因塌陷而搬迁,村民生产生活面临困境,并引发诸多深层次社会矛盾。淮北市煤田煤层可采厚度为2-13米,2米以下浅层塌陷区约占三分之一,综合治理利用的潜力较大。因此,淮北市根据塌陷区土地塌陷的实际状况加以合理治理,使之继续在当地农业的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减轻了因土地面积减少对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淮北市采煤塌陷区现状及其综合开发进展

淮北市永城市矿区面积716平方公里,储量26亿多吨。据测算,淮北市永城矿区万吨沉陷率达685亩,单煤层万吨沉陷率超过10亩。据统计,至2005年底,矿区形成沉陷区面积3.7万余亩,涉及5个乡镇,48个行政村,87个自然村,人口31400余人。淮北市永城矿井全部投产后,年沉陷面积将达1.5万亩以上,其中一半以上形成积水,每年将有5000人丧失耕地,全部矿井开采完毕,预计塌陷区面积将超过90万亩。淮北市永城市工业基础簿弱,以农业为主。全市总人口134.81万人,农业人口120.7万人,耕地面积159万亩,人均耕地1.32亩,陈集镇、城厢乡、高庄镇、演集镇、城关镇等乡镇人均耕地1亩左右。采煤塌陷地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周围生态环境由陆地生态环境蜕变为水生生态环境,人均耕地锐减,工农业生产用地矛盾日益尖锐,塌陷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呈现负增长。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淮北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煤炭塌陷区的综合开发已经引起世界各产煤国家的普遍重视。美国、澳大利亚、波兰、俄罗斯、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政府或煤炭企业都分别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综合运用经济和技术措施开发利用煤炭塌陷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之相比,我国的煤炭塌陷区基本未开发阶段。据有关部门估算,其开发率仅为3%左右。我国开发利用煤炭塌陷区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与条件,在经济和技术上是可行的。

为了恢复采煤塌陷区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的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淮北市永城市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根据平原地区塌陷区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进行复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采煤沉陷区治理复垦中,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模式,已经成功探索了三种复垦模式:“耕地+养殖用地”模式、“建设用地+养殖用地”模式和“养殖用地+林地”模式。同时还创新多种复垦方法,如原地复垦法、固体废物充填法、超前复垦法等。而对东西城区间采煤沉陷区治理复垦打造成为集综合利用、蓄水防洪、多种经营、生态环保于一体的综合开发带。淮北市永城市东西城区间因采煤产生了大面积土地沉陷,形成了永宿路南、北两侧水域湿地景观,这恰恰造就了淮北市永城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优势。面对区域的特殊地理位置和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实际现状,经专家反复论证,决定采取一种新型的复垦模式,将传统的注重经济效益开发转向兼顾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持续发展,注重复合生态整体效益的模式,对沉陷形成的不规则的水域和湿地进行有效整合,使东西城区紧密连接,形成生态城市的新格局。目前,该工程已治理沉陷区积水面积820亩,复垦土地480亩,复垦形成统一水面约340亩。工程竣工后,将形成18平方公里的自然生态区,成为集综合利用、蓄水防洪、生态环保于一体的综合开发带,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淮北市永城是个农业城市,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淮北市永城煤矿塌陷地复垦整理与生态农业综合开发的思路,探索形成的三种开发模式中,其中两种为农业开发模式。发展生态养殖 这种开发利用模式能取得多方面的效益,最明显的是短期就能实现的经济效益,同时提供大量水产品。这种发展不仅不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能有效地保护了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同时也绿化了水面,可以改善地区的环境。提高塌陷地的复垦利用档次,促进复垦后土地的有效利用。目前,淮北市永城市正在开展以“汉兴之地、面粉之乡、能源之都、生态之城”四张名片为主题的四城联创,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的同时保证经济发展,合理发展。根据塌陷区的自然和资源条件,当前,淮北市永城市应抓住建设生态城市建设这一契机,在深抓其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建设的同时,合理规划发展生态养殖。

(三)淮北市采煤塌陷区旅游开发的发展趋势

进行采煤塌陷区旅游开发其根本目的是要修复采煤塌陷区的生态环境,寻找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这个角度出发,采煤塌陷地旅游发展的方向应是生态养殖。循环养殖就是养殖所排的废物通过回收、再生等方法再次获得使用价值,实现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的养殖生产模式。循环养殖能够促进农业的生态化发展,实现挖潜降耗、降低污染的目的,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当今,循环养殖已成为养殖业的热点和趋势。发展生态旅游不仅能促进采煤塌陷区农业的生态化发展,实现挖潜降耗、降低污染的目的,而且有利于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永城市生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淮北市位于安徽省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属季风气候,土地肥沃,气候宜人, 交通 便利,自然环境优美, 历史 悠久,文化底蕴厚重,人文景观独具魅力,具备生态旅游的发展条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淮北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布局日趋完善,并已获得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殊荣,正在积极 #p# 创建优秀 旅游 城市和生态城市,这些为采煤塌陷区生态旅游的开发奠定了基础和条件。

综合利用塌陷区水域及其周围的荒滩地,积极发展以水产养殖为主的渔、牧结合和养殖与种植结合,种、养、加相结合的高效生物体系,向生态渔业方向发展,从而发挥塌陷区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

五、如何实现规模经营

(一)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可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化。从目前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是转包和租赁。从发展趋势看,土地人股、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较快。“土地入股”由于既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使农民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多种形式增加了收入,因而越来越被农民所接受。

二是经营主体多元化。农村土地经营主体正发生着由农户单一主体向城乡单位、企业、业主等多种成分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农业科技人员和拥有资金、管理优势的现代企业参与到农村土地经营之中。

三是流转动机现代化。免征农税前,集体和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完成税费征收上缴任务,避免土地撂荒。现在流转的主要动机演变为如何增加收入,扩大种植规模。特别是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力度的加大,新增流转面积主要流向专业大户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形式以租赁为主,租金形式以收取现金或粮食折价为主。流转后的土地以经营高效农业项目为主,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

(1)科学规划,统筹管理,促进土地适度规模流转

一是依法签订农地流转合同。二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论采取哪种流转方式,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不可强迫和包办。三是农地流转要坚持有偿流转。

(2)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

首先要确立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其次要规范和完善流转合同,建立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仲裁制度。再次要建立农地流转档案,重点对拟出让方的土地情况、基本条件和拟受让方的土地需求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

(三)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积极探索、深入实践,通过引导农户以承包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发展“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途径,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推进统一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加快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转移剩余劳动力

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业人口的转移是解决人地矛盾的有效途径。城镇化的进程改变了农村人地资源的数量关系,进城的农民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自愿割断农地的关系,推动土地的流转。首先有效转移劳动力向第

二、产业发展,使农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其次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实现城乡联动,使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与农村土地流转相适应,使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在发展机会面前与城市工人获得平等的地位。再有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大农民就业培训、技术培训力度,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等流转大宗土地,积极吸纳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

(2)探索建立农村社保体系

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创造城乡公平的就业环境,解决好进城农民子女的就学、就业等难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逐步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五)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政府要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积极营造 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首先,要系统谋划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针对东、中、西部农村的不同特点,制订更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其次,要从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项目服务、贴息融资、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以项目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第三,区域化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基地 ,发挥各地农业特色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地建设。针对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生产条件不尽相同的现状,通过有针对性的扶持鼓励措施来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优化农业产业化基地区域化布局,细化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基地,积极打造产业化经营企业的农产品品牌。以项目建设带动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牵引力。明确农业龙头企业的定位,出台专门的发展政策,以项目建设带动和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大型龙头企业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开展跨行业的兼并与联合。鼓励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并落实农业产业用地优惠等系列政策;对带动农户面大、消费农业原料多的龙头企业,给予更多的扶持;对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给予倾斜支持。

小结:皖北地区在认识到自身问题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把握发展机遇,各层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谋发展。相信皖北会在中部崛起的大潮农业经济结构会不断完善,最终实现皖北的崛起。

推荐第5篇:抓好土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

搞好土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

——横泾镇土地流转工作的调查

搞好土地流转是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的前提和基础。按照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的方针,近期,我们深入到横泾镇土地流转工作较好的镇北村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横泾镇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横泾镇地处高邮市东北隅,与兴化市接壤,镇政府位于全市“七纵八横”骨干道路网马横线与甘临线交汇处,现辖10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总人口2.41万人,耕地面积2.85万亩,鱼池水面2万亩。2008年,全镇经济总量16亿元,财政总收入58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406元,该镇土地流转工作见事早、规模大,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早在2006年就已开始筹划土地流转工作,2007年初,通过招商引资,将高邮三湖蛋品公司的老板引进横泾良种场,流转土地1388亩,创建了扬州大江鸭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镇党委、政府又以三湖蛋品公司兴办的大江鸭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在镇北村流转土 - 1 -

地1560亩,兴办了“高邮市三庄蔬菜专业合作社”和有机稻米生产基地。目前,横泾镇集鱼鸭混养、有机蔬菜种植、有机稻米生产的3000亩高效规模循环有机农业园区已初具规模。他们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是:

1、党委政府重视。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首先,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农保、农技、财政、国土、司法、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有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土地流转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与此同时,有规模土地流转工作任务的村也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形成上下互动领导网络。其次,镇党委政府还专门建立了土地流转的工作班子,抽调镇中层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土地流转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与村组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党的土地流转政策,过细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村组干部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强化宣传引导。一方面,镇党委、政府分期分批地组织镇村干部,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大户到山东寿光、苏北沛县、邳州等地考察学习,同时还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到江都的武坚、吴桥等地参观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

学习经验。另一方面,镇党委、政府还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利用标语、公告等宣传载体,广泛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镇搞好土地流转、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的浓热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3、签订流转协议。横泾镇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是出租。为切实保护广大土地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镇党委政府还采取了层层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的办法,确保土地流转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首先,由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在村民自愿地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协议书从农户土地流转面积、流转期限、流转费及其流转费兑现时间和方式进行协商确定。其次,由村民委员会与农业开发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的基础上,再由村民委员会与农业开发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二、横泾镇土地流转的初步成效

一是推进了高效农业的发展。大面积的土地流转,有力地推进了横泾镇高效规模循环有机农业园区的建设。2007年4月,三湖蛋品公司在该镇镇北村投资兴建的占地1388亩大江鸭业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鸭年饲养量已达35万只。2008年9月份该公司又在镇北村投资兴建了“高邮市三庄蔬菜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已建成有机蔬菜基地880亩,并新建钢架大棚120座。同时,该镇还借助于历史上有机稻米生产的基础资质平台和技术优势,采用稻鸭共作的模式,又于2008年4月份兴建有机稻米转换机地680亩。

二是促进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迅猛发展的农业机械化程度要求还不相适应,田间沟渠年久失修,农田道路、桥涵、闸站建设不配套,收割机、播种机、插秧机下田操作不便,自高效规模循环有机农业园区落户镇北村以后,除了农业开发商投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外,镇政府也配套投入了300多万元来推进园区道路、桥涵、闸站建设,实现了农田方整化,园区公园化。

三是解决了农民就近打工问题,由于高效规模循环有机农业园区在镇北村落户,目前该村的村民再也不需要象以前那样外出打工了,现在在自家门口就可以打工,每人每月单打工收入就在1000元以上。

四是带动农民发家致富。园区有机蔬菜、葡萄等项目规模

种植、有机稻米生产,在全镇起到了试点示范作用,通过园区的引领示范,必将带动镇北村乃至全镇各村村民的试种和学种,再加上三庄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产品代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必将进一步带动镇北村及全镇农民一起发家致富。

三、关于对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考

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要进一步做好大规模土地流转工作,根据调研,我们认为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坚持自愿原则。发展规模高效农业必须要大面积的流转土地,而大面积的土地流转涉及千家万户,做几个人的工作容易,做千家万户的工作非常困难。因此,要大规模、大面积地流转土地,必须建立在绝大多数农户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否则,要实现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要合理确定租期。土地流转的租期要因项目而定。我们认为,用于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的租期一般以三至五年为宜;用于发展设施农业(如蔬菜大棚)一般为五至十年;用于开发性农业(如经济果林等)和建设项目的,一般以十至十五年为好。如果租期过长,不但会影响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而且对维护双方的权益都会带有遗留问题。

第三,要合理确定租金。土地流转的租金,应当根据当地农户种粮的年纯收入而定。确定租金一般应不低于或略高于农民种粮的纯收入。同时还要根据国家不断出台的粮食收购指导价格及时对流转土地租金作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

第四,要加强组织领导。首先,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机构。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提供规范的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及时帮助解决土地流转工作中存在的租金、租期和双方权益等问题。其次,要坚持国家土地流转政策。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抓好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横泾镇扶贫开发协会 唐向阳供稿)

推荐第6篇: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政策。

该决定中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如下说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量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我国目前对征地中“公共利益”概念缺乏严格界定,导致征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征地范围模糊不清,滥征乱占耕地现象大量发生。全国仅开发区规划面积就达3.5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43%闲置。2000年~2005年全国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面积为1549.65万亩。而通过征地带来的丰厚利益,也促使了土地征用规模的无序扩张和征地过程中的农民利益不断受损。

(二)农地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补偿和对农民的安置总计为该耕地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15倍,最多不超过30倍。在土地收益分配时所获得的收益大小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农民只得到土地收益的5%~10%,村集体得到25%~30%,村级以上及其他部门得到土地收益的60%~70%,按这个标准,对农民补偿虽然具有地区差异,但以现金形式补偿的通常都在每亩1.5万~3.5万元之间,加之分配机制缺乏有效的约束,有些地区农民得到的安置补偿低于最低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极低的补偿割断了农民与土地的联系,使农民不得不面临新的生计和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三)农地流转市场交易产权边界的模糊性。农地流转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主要为各类农地产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现实中已经入市交易的各类农地产权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产权边界的模糊性问题,产权边界的模糊性导致产权市场交易的摩擦费用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程度加大,从而阻碍了农地产权交易的实现。

、村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均作为有效的农地所有权主体,这容易导致农地所有权的实际界定和确认过程中各主体之间的土地权利争夺,特别是以上三类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等级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势必导致产权界定的成本增加。农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界定的模糊性主要体现在当前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仍然存在的情况下,非集体成员获得承包经营权的不合理性。

2.使用权与所有权之间边界的不确定性。现实中使用权的获得是通过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协议规范的,大多数情况下农地使用者未能获得使用权证书,而双方的协议合同缺乏统一规范,在每一份合同通过双方协调签订的成本费用极大的情况下,操作中基本上均由所有者拟订统一的合同文本,这种合同出台的背景本身就决定了其利益倾斜方向。

农地产权体系的模糊性主要体现为农地承包经营权与承包地使用权之间的界线不清。农地产权体系的不完整主要体现为农地使用权作为独立的财产权本应拥有的一些基本权利如继承权、赠与权、抵押权等没有在法律上赋予土地使用者。农地产权体系的不完整性使得作为市场货品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受到众多的制约,权利稳定性和获利能力不足。

(四)农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农地流转必然形成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等多元利益主体。但在实际中,这种利益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是不明确的,或者是松散的。一是农地流转中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有一部分是向农户的亲朋好友流转,或者抛荒后由村干部委托别人或自己代为受让。流转中的“依法”成分很少,没有法定的程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流转合同,因此,显得相当松散和脆弱。二是农地流转的责权利不落实。由于农地流转不具备合法效力,流转双方的责权利很难明确,包括流转后的使用权限、农地保护、转让费率等方面都没有得到确认,流转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非常混乱和零散脆弱,导致土地流转纠纷不断。

二、促进中国农地流转的几点对策

(一)弱化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搞活农地使用权。我国现行的农地制度为土地集体所有。现行集体所有权往往造成上级以所有者的身份侵蚀农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各种摊派收费往往使农民负担过重,集体内成员的人人所有造成土地细碎化。要实行农民永包制,集体只行使有限的几种权利,这些权利仅限于:向土地承包的农民收取少量的承包费,其他的处置权、使用权、占有权皆虚化掉。

农民的永久土地使用权包括从弱化的集体所有权转化而来的实际占有权、直接使用权、经营权、部分收益权和有限处置权。在不改变原出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组织登记备案,可以对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继承、抵押等。国家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不受侵犯,集体组织不得随意收回农民使用的土地。

(二)改革征地制度,明确征地范围

1.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对政府动用征地权的项目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制,将土地征用真正限定在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上,缩小政府征地的范围,控制土地的征用规模,从根本上摒弃侵犯农民财产权的非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行为。

2.从法律上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在地位上是平等的,集体土地可以上市流转。土地使用者可以不再仅仅依赖国有土地,使用土地的公司、企业、房地产经营者可以直接与土地所有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真正由市场来调节土地的供求平衡,这一制度安排,一方面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民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平等市场主体地位,使他们能够分享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保障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另一方面,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直接进行市场交易,由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大量减少土地用途变更的中间环节,降低被征土地的闲置率,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完善农地流转的收益分配机制。征地补偿是征地问题的核心,征地补偿费不能再简单地以被征地的年产值作为补偿依据,要在确定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权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确定。土地价格不仅要考虑区位、市场供求、当地发展水平和转用后的收益等市场因素,还要考虑由于农地转成非农用地所造成的环境价值损失和土地因规模变小而降低的价值。因此,可以借鉴国有建设用地地价评估技术手段,根据被征地在土地市场中的供地价格,合理测算出区域平均土地取得成本,再以该成本结合被征地的区位、环境等个别因素差异最

终确定被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四)建立和规范农地流转市场运行机制

(1)农用土地承包:即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经乡(镇)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将农地有偿承包给农民个人或农业联营组织进行农业性生产活动,并由承包者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数量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

(2)农用土地转包:承包者将承包的农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有偿转让给他人进行农业性生产活动,并转由他人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租金和转让管理费。

(3)农用土地出租:承包者将承包的农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出租给他人耕种,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租金和出租管理费。

(4)农用土地入股:承包者将承包的农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以股份形式向农业性联营组织或农业性生产企业入股,参加收益分红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按股交纳土地租金和土地管理费。

(五)为农地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1.增加农民的非农就业出路。一是大力发展乡镇企,提高农村非农文化水平,增加非农就业机会。二是重新构建城市化发展战略,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提供充分的空间和载体。三是通过农业产业化开发,形成农业劳动力就业的吸纳机制。

2.制定农地流转的操作规程。一是实行村务公开。农用土地流转的有关事项,要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同意方能进行农用土地的流转。二是提出申请。需要使用农地的一方,向乡镇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农地流转中的双方所签定的合同。在农地流转中的双方必须签定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营期限及土地经营用途等条款。三是审批。土地管理部门从土地的规划、开发单位、开发项目等方面科学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若批准后,办理农用土地变更登记。

3.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通过设定农村就业保险和农村人口养老保险来实现对农地福利保障功能的替代。保险要面向全部村民,基金来自社区向承租土地的村民收取的地租基金,专款专用,可存入银行,也可委托专门的机构管理和运作,社区土地所有权主体负责福利申请人的资格认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六)赋予农民定价的权利。

第一,在法律制度上放开对农地流转的不合理限制,赋予农民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定价权。

第二,政府应减少不当干预,对自身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存在的客观性,使得对市场经济实行必要管制的政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非理性管制问题,而且政府的非理性管制和决策比市场调节本身失灵造成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第三,农民定价权的实现,关键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创新。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很多地区如火如荼地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更是在法律上认可了这种农村经济组织的形式。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改革,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好办法,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并化零为整,集合整体优势,带动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加强信息沟通,培育建立农村土地市场的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必须建立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法律咨询机构、信息传导与预测机构、土地保险服务机构、土地融资信托等金融服务机构,这些中介组织的设立,将为农民方便安全有效地行使定价权提供支持和帮助。另外,要确保农民呼声的通道畅通,充分尊重其话语权,即使在现阶段不能完全实现农民定价权的情况下,也应当认真听取农民的意见,如在确定征地价格时举行听证会,邀请相关农民参加,注意倾听来自农民的声音。

推荐第7篇: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

1、流转土地500亩,年完成机械深松25000亩,及修梯田2000亩,中药材机械挖掘1500亩,农机作业道路10公里。

2、将贫困户劳动力优先雇佣为季节工,使贫困户从土地流转和务工收入中人均增加收入2500元。

推荐第8篇:土地流转

典 型 事 迹 材 料

肥乡县毛演堡乡党委书记、田志宏

田志宏,男,现年43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肥乡县屯庄营乡田寨村人,现任肥乡县毛演堡乡党委书记。就职以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全乡整体工作上台阶、创亮点。2012年,被邯郸市委、市政府授予综治维稳先进个人。2012年6月,被邯郸市委授予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同年9月,被评为河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先进个人。

在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上,该同志科学把握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时代要求,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加快农业专型升级重要抓手,围绕设施蔬菜、食用菌和瘦肉型猪三大产业,发展规模经营。抓动员,借助广播、明白纸及专题讲座等,大力宣传国家基本经营制度及土地流转政策,让广大群众区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明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现实效益,打消顾虑,激发土地流转激情。抓服务,牵头组建乡村两级土地流转领导组织及服务机构,沟通土地流转信息、指导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等。抓龙头,突出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强化内引外联,发展各类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先后引进卫昌苗木公司、泓昊昌肉鸡养殖公司、科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到乡流转土地,培育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达70余家,其中路堡丰硕食用菌深加

工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通过订单式生产和外贸出口,加快了该产业的规模发展,激发了农民规模经营食用菌的激情。抓典型,培育、创新、提炼、推广各类土地流转典型,示范引导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具体帮助南元寨土地流转合作社采取农民土地入股和租赁两种模式流转土地1800余亩,受到主管市领导批示肯定,该合作社理事长获评国家种粮大户和市级劳模。帮助万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发展蔬菜种植、储存和销售,走出了一条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增强了农业研究市场、占领市场的能力。帮助泓昊昌肉鸡养殖有限公司围绕农民意愿,实行土地流转费用现金、粮食发放、粮食折价、动态调整等5种流转模式等典型做法。各类典型的创新推广,加速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步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加速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到目前,该乡共流转土地两万余亩,其中粮棉13059亩,蔬菜2723亩,苗木4219亩,种养大户规模流转3350亩,农业合作社模式流转6380亩,涉及农户1055户,流转率32%,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推荐第9篇: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做的相关政策规定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政策。该决定中对农村土地管理有如下说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推荐第10篇: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的可能方向和形式

十七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土地流转将是热点。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于10月9日至12日召开,会议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将是农村土地改革30年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预计该决定将在粮食问题、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多方面有所突破。其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尤受关注。

土地流转的方向与形式。

目前的农村土地流转有(1)农业用地流转为非农业用地;(2)非农业用地流转为农业用地;(3)农业用地内部之间相互流转;4)非农业用地内部之间相互流转;这四种都是在农村土地之间流转,因此不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另外,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对土地只拥有不完整的所有权,这已经阻碍了我国农业的发展,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起飞。

土地流转方式可能增加,但农业用地向非农用地的流转不会放松。

具体来说:针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可能会是:(1)增加农业用地内部相互流转的方式,但对其用途严格限制;(2)严格限制农业用地向非农用地的流转;(3)适当允许非农业用地内部相互流转;(4)可能不会允许非农业用地向建设用地流转;(5)农村土地收归国有的可能性不大。

此次农村改革的影响将在长期凸现出来。

这次农村改革不仅涉及到土地流转问题,还涉及到粮食问题、农村金融体系、城乡一体化问题等等,这将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30年后,最重大的一次农村改革,将会为未来半个世纪甚至更长时间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基调。一旦《决定》扩展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则会起到土地价格发现的作用,引起农村土地商品化,货币化;长期内将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利于开发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改变我国GDP的结构,国内消费的比重将上升。 (本文来源:光大证券 )

第11篇: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高效农业(推荐)

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高效农业

加快土地流转,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臵,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市委李刚书记在市委工作会议上要求,“规范和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以生态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大户种植等形式推动农村土地规莫经营”。近年来,平昌县按照要求,围绕建设“川东北农业示范园区、川东北有机养殖大县、川东北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强县”目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探索农业高效发展的新路子。

一、做法及成效

全县总人口1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4万人,耕地面积62.6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73亩。截止目前,全县流转土地达6.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8%,涉及农户2.02万户,占农业户数的10.3%。其中,20亩以上的规模流转2.71万亩。占全县流转总面积的40.1%。

(一)招引龙头企业推进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全县招商引进业主14家,共租赁土地0.45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的总面积的6.6%,流转去向主要是规模种植蔬菜、中药材、花木苗木等和生猪、土鸡等养殖。其中租赁土地200亩以上的龙头企业

5- 1纯收入400多万元,解决就业35人,带动全村400余人搞生猪养殖。江口镇光辉村共有水果种植大户8户,平均每亩一年纯收入1万元以上。该村成立了水果种植协会,共同交流水果栽植、管护等各项技术,有效应对风险。

(四)鼓励农民群众有序流转,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全县农户之间协调转包土地5.73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81.6%,转出方主要是外出务工人员,转入方主要为常年在家务农从事种养业的亲友、邻里。农户之间为方便耕作,提高劳动效率共互换流转 4.7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0%。一些外出务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委托其他农户代耕流转0.9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4.6%。驷马镇实行村支部代耕制度,对撂荒土地实行倒包制度,有效制止土地荒废现象,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益。

二、困难及问题

(一)流转手续不规范。一些业主公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未与农户签订“小合同”,村委会划定区域流转,过多干预流程,同时,也未规范流转档案资料,导致出现土地纠纷。的[发照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的规定,2028年,而一引起地方签订为30年,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全县大部分以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为标准的500斤黄谷价格作为每亩土地租赁价格,一些乡村土地租赁价格仍然于这个标准,特别签订30合同的。没有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农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将土地流转出挖

- 3一些边远山区土地流转较难,流转区域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

(四)流转效益不太高。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大量资金,土地承包大户一般很难找到贷款单位担保,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发展资金难筹措,加之农业生产面临的巨大自然和市场的双得风险,如果缺乏后续资金投入,长此以往濒临破产边缘。江口镇太平村引进的会科公司,原租赁土地600余亩,由于缺乏资金再投入,导致效益欠佳,目前再次流转仅余80亩,部份大棚无人管护,杂草丛生。同时,对业主的资信情况、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项目的效益风险没有充分进行审查,致使一此企业昙花一现。土地流转和产业带动、富裕农民、支持农民、共同发展结合得不够,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没有完全得到体现。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引导鼓励流转。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发展高效农业的重点,捆绑使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以工代赈和新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加强农村交通、供电、沼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开展农用土地集中工作,采取地块同质互换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等办法实现土地连片集中,改变土地细碎化状态,促进土地成片流转。探索政府建立农业产业园制度,建好蔬菜大棚等基础设施,明晰产权,鼓励引导农户规模种植。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三农”增长机制,引导支农

- 5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进行项目推介,接受委托流转农村土 ,击剑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审查转入方的资信状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及拟开发项目的合法性;协调各方关系,作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变更和鉴证;加强业主履约行为监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村级依托“村两委”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委派1名村干部作为土地流转信息报送员,引导有流转意向的农户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仲裁运行机制,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三是规范流转程序。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汇总土地流转情况报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流转出信息档巡查和信库。乡镇服务中心组织流转双方洽谈,达成意微风吹拂一,由流转双方签订统一书面流转合同。乡镇服务中心加强对合同的审查、监督,防范业主直接与村委签订协议,避免土地租赁超期行为。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台,实行大户登记备案制度,对业主的资信情况、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项目的效益风险给予审查,掌握业主的经营状况,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农业种养植技术指导,充实科技特派员、技术指导员力量,定期推进农业科技进企入户,防范农业风险。县乡建立农民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主不业信息,指导失地农民就业。整合扶贫、劳务、职教等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

- 7股,由专全组织统一规模经营,农民按股分红。推行“积极引导、放手发展、大力扶持、规范运作”,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做大做强。帮助现有专合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引导扶持专合组织走深加工之路,提高农产口的附加值,增强抗击风险能力。建立专合组织与农民利益利益分享和风险防范机制,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四是培育专业大户带动,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培育流转主体。鼓励农户大力发展规模种养殖、良种繁育、大棚蔬菜、特色水产养殖、苗木培育等,推动农村土地向种植、养殖大户集中,实现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新突破。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发展一批生猪、土鸡等养殖大户,蔬菜、中药材等种植大户和水产养殖大户。同时,大力扶持原有的大户不断扩大规模。

- 9 -

第12篇:土地流转 释放农业发展新潜力

土地流转 释放农业发展新潜力

发表日期:2014年1月26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江西省彭泽县农业局经管站 朱林强

“把土地流转给我,除年底每亩土地有600元租金,农忙时节还可以到我这里务工,增加收入。”这是彭泽县友达野瓜蒌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丁忠友在流转土地时给农户的公开承诺。是什么给了他这么大的信心?2013年,该合作社在浪溪镇流转了310亩土地,用于种植野瓜蒌,大获成功,给了丁理事长信心,也增强了当地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

土地流转是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这一点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近年来,彭泽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不仅“转活”了土地,富裕了农民,更推动了我县现代农业进程。

因势利导——解了困局

彭泽县是以棉花种植为主,棉粮油兼作的农业大县,全县幅员1544平方公里,下辖19个乡(场、区、所)镇,农业人口30多万人,耕地面积34.28万亩,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面积28.57万亩,承包农户6.3万户。

我县自1981年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在各自承包的土地上自主经营、加大投入、辛勤耕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农业生产潜力,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也极大地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但随着1998年、1999年我县连续两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及当时各种繁重的农业赋税,因此,在2000年前后,我县出现了较大面积的土地抛荒现象并呈蔓延之势。据当时的调查报告记载,从1998年开始到2002年,全县62862个农户有10055户存在土地抛荒,抛荒总面积达20090亩,占总耕地面积7%左右,其中一般性抛荒4897户面积10912亩;中等抛荒2065户面积3861亩;严重抛荒3093户面积5317亩。

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浪费耕地资源的现象,我县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提倡进行土地流转,特别是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以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互换、出租和其他形式的流转,以法律形成明确之后,我县的土地流转工作有了法律依据,老百姓的土地流转意识也有所增强。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通过流转,我县土地抛荒面积减少了11725亩,这极大的缓解了土地抛荒、资源浪费的困局。

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大气候的形成,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做事,我县着力土地流转机构及制度建设,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土地流转工作机构,打好了土地流转基础。此外,为推进土地集中连片规模流转,2013年县政府通过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行文各地,以财政奖补激励土地流转,以风险防范保障土地流转,由此进一步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保障机制。在这一机制的带动下,大户流入土地的积极性大大增加,截止到2013年,全县共流转土地12.69万亩,其中50亩以上的规模流转5.06万亩,涉及农户3.2万户。

顺势而为——活了土地

土地流转,一方面,将原来闲臵的土地利用了起来;另一方面,形成了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农业生产局面。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用活了土地,也有效释放了农业发展潜力。

黄海鹏是我县棉船镇金星村的农民,2013年他在本村流转了230亩旱地,并注册登记了“彭泽县海鹏家庭农场”。流转后,他又投入40多万元进行土地改造,因该处地势低洼,他将改造后的土地全部用于种植水稻,今年水稻的单产达到1300斤/亩,并且水稻收割以后在田间直接出售,价格为1.1元/斤。水稻收割后,还可以种植小季,如小麦、油菜等。“明年,我准备发展稻田养殖,先用5亩田试养,在田里养鱼,进行生态种养,这样既可以提高产品品质,又可以降低成本,如果成功,再进行大面积推广。”交谈中,我们能感受到黄海鹏心中那抑制不住的喜悦,这喜悦源自他对自己事业的信心。像黄海鹏那样,把流转来的土地用于种植水稻或高粱、花卉、药材、草坪、苗木等作物,在我县已非常普遍,这些人都是看准了市场行情,再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让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2011年6月我县农经管理部门,选择马当、东升两镇开展土地流转试点,成功搭建了马当核电、东升桃红两个千亩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平台,规模化的生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扩大了影响,形成了蔬菜、菊花、竹柳、苗木四个产业示范基地,其中马当镇被省农业厅确定为全省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示范乡镇。2012年,根据九江市农业局《关于鼓励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的若干意见》,我县浪溪镇农技综合站对此进行了积极尝试和探索,该站在东湖水稻产区与浪溪、港下两村的314户签定流转合同,流转了近千亩水田,进行水稻的机械化、规模化种植,2013年更是与昌九道谷飞防公司合作,通过飞机打药防治病虫害,取得了良好的效益。2013年,杨梓镇马桥村村民张春生在该镇马桥村七组,集中连片流转了2004亩土地,用于发展苗木生产。截止到2013年,全县通过土地流转,共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93个,其中家庭农场54个,共流转土地5.0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0%。

随着外出务工人数的不断增加,将土地进行流转,发展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机械化的现代农业,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而且能将土地更充分的用好、用活,产生更大的效益。

乘势而上——富了农民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解决农民问题,土地流转既让转出的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又让转出土地的农民得到稳定的收益,农民富了,“三农”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丁国民是浪溪镇新建村村民,今年58岁,2013年他将自家的8亩多地流转给了彭泽县友达野瓜蒌种植专业合作社,每亩租金310元,租期6年,根据合同约定,以后每年每亩租金都增加10元。这样,仅租金丁国民今年就可获得2400多元,此外,作为该合作社的长期雇工,他还从合作社获得了25000元的工资性收入,这样,他今年一年的总收入就将近28000元,相比之前丁国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据该合作社理事长丁忠友介绍,今年合作社种植了310亩野瓜蒌,每亩瓜籽产量近200斤,每斤瓜籽售价20元,仅销售瓜籽收入就近120万元,其中用工支出费用约60万元,当地农户仅在合作社打零工,平均也能获得7000元左右的工资性收入。

彭泽县安泰农机联合社是我县乃至九江市第一家合作社联合社,2013年该联合社从芙蓉墩镇芙蓉村流转了373.55亩旱地,其中100亩进行全程机械化高粱种植。理事长胡孔柏算了一笔账:按照收购价每斤2.3元估算,每亩毛利可达1600元,除去土地租金、种子、收割等成本,每亩纯收入400元;下半年种油菜,除去成本每亩纯收入也在300元以上,这样,算下来一亩地每年有六七百元的纯收入,上规模后收入就相当可观。联合社不仅自己创收,还带动当地农户一起致富。沈国平是芙蓉村的青壮年劳动力,种地多年却没挣到什么钱,2013年他将自有的5亩土地流转给了安泰农机联合社,租金一年2500元,此外,联合社还聘他为农机手。“以前专门种地挣不到钱,一年到头就是糊个嘴巴,现在工厂有事做就去上班,没有就在这边干活,一天100块,工厂的工资加上这边的收入,一年可以存3万块钱。种地要靠天吃饭,现在有事做事,可以旱涝保收。”

像丁国民、沈国平那样将土地流转出去,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从事副业经营,或者去发达地区打工,以工资性收入弥补家庭经营收入的不足,进而逐步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在我县是越来越多。由此看来,土地流转不仅让流入土地的流转大户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获得可观的收入;同时也让流出土地的小农户通过从事副业及外出务工收入而逐步致富。总之,一句话,土地流转释放了农业发展的潜力,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帮助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第13篇:农业产业化及土地流转汇报材料

民和县农业产业化及土地流转情况汇报材料

县农业局

(2007年12月)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农业产业化及土地流转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农业产业化方面

近年来,我县将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以工业理念抓农业的切入点,兴龙头、建组织、壮队伍,产业化经营初步迈上了能带动、能促收的良偱轨道。

1、依托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主导优势产业。坚持“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主导产业向特色化、市场化转变,打造增收新亮点。于2004年9月通过招商引资,由青海省三江集团投资,建成了年产精淀粉2万吨的青海威思顿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三年来共收购马铃薯7.9万余吨,实现农民增收3560万元,带动4万户贫困户户均增收880元。同时,积极进行了古鄯亚麻厂的再投产运用。为实现企业与农户取得“双赢”,通过牵线搭桥,大力扩大“订单”面积,今年与威思顿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马铃薯“订单”5万亩,完成收购4.7万吨,平均收购价为0.20—0.23元/斤;与循化天香集团完成线椒“订单”0.2万亩,“订单”价格为2元/公斤,实现“订单”收入400余万元;与青海瑞德公司完成菊芋“订单”650亩,“订单”价格为0.6元/公斤,实现“订单”收入39万元;与武威亚麻加工产和青海金籽公司完成亚麻杆和亚麻籽“订单”0.3万亩,实

1现“订单”收入370余万元;与青海省牧羊仔集团完成胡萝卜“订单”0.362万亩,全县共完成“订单”面积5.927万亩,实现收入2800余万元,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新型特色产业的兴起搭起了桥梁。

2、专业化合作组织蓬勃兴起。以“一主业一协会”、“一品种一组织”为宗旨,着力拉伸产业链条,并努力将产业化经营从产后向产前延伸,于年初在古鄯镇组建了全省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了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民“干”不了的难题。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6个,拥有会员8738人,其中农民成员8501人,带动农户37794户,其中种植业合作经济组织28个,养殖业合作经济组织22个,其它合作经济组织6个,今年新发展协会3个。

3、农民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民经纪人303人,均取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同时,坚持强队伍、提素质、促技能三措并举,加大对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带领农民闯市场的能力。

同时,依托威思顿精淀粉加工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及县农副产品购销公司等中介组织,进一步加强农产品销售工作,全县共销售各类农产品12.39万吨,其中:马铃薯6.5万吨,蔬菜4万吨,油料1.35万吨,豆类0.14万吨,果品0.4万吨。

二、土地流转方面

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为1152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

2.19%,涉及301个村,2747户农户,其中:转包7813亩,转让1830亩,互换854亩,出租42亩,代耕代种1660亩。

为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民和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按照“合法、自愿、互利”的原则,今年在马场垣乡设施农业建设中大胆尝试,在小区域内实现土地的合理、有序流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完成了100栋日光节能温室建设的集中连片,也为实现土地资源向优势区域流动做了探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强。由于资金、技术的缺乏,龙头企业对改进生产工艺、引进先进生产线等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生产加工能力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对农户及产业的带动能力不强。

2、利益联结机制脆弱。目前,农户重利益、轻信誉,履行合同自觉性不强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利益受到一定损伤。同时,企业对基地农户的培训、扶持等工作滞后,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利益联接机制,“双赢”的局面得不到有效保障。

3、市场建设滞后。目前全县虽已发展基层集贸市场有8个,但消化吸收能力较弱,与迅速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不相适应。

4、农民的组织化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存在小农经济意识,对组织化经营认识不足,依然小量生产,分散入市,效益不佳。

5、土地流转方面:一是土地流转的机制不健全,流转渠道不畅,导致弃耕撂荒现象严重;二是流转方式单一,仅仅在同一

水平区域内单户流动,向种植大户、能人等优势区域流动的极少,土地产出率依然较低。同时,大面积跨区流动、反租倒包等形式严重滞后;三是管理不规范,表现在流转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签订率低,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台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托威思顿精淀粉加工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按照浅山地区重点发展加工型淀粉薯,脑山地区重点发展种薯,川水地区重点发展菜用型薯的思路,培育优势主导品种,推动马铃薯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方向迈进,努力使马铃薯产业成为我县“拳头”产业。

2、依托黄杨镇亚麻加工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力争明年全县亚麻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同时,扶持古鄯亚麻厂恢复生产,不断增强对亚麻产业的带动能力。

3、依托青海省瑞德公司,进一步扩大菊芋“订单”面积,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力争明年使全县菊芋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

4、依托循化天香集团,大力发展线椒产业。以标准化、无公害为重点,加大技术服务和指导力度,促进线椒向深度发展,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5、大力发展复种胡箩卜。利用我县资源、气候等区位优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发展复种的积极性,动员农民发展复种胡箩卜,不断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生产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进一步增强中介服务力量。在规范管理、正确引导现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力争明年发展新协会3个,增强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巩固农民经纪人队伍,通过加强培训、宣传典型等方式,提高经纪人知名度,增强带动能力。

第14篇:土地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合同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此合同本。 甲方将孔家村一组东岭各户近200亩土地进行流转经营。

一. 地块:高铁以东一组岭地。

二. 转让期限:转让土地承包期限为15年,即自2013年12月1日

起至2029年12月1日止。

三. 转让费:转让土地承包费用/亩,本户转让土地共亩,

共计元。

四. 支付方式: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1日支付乙方次年土地租金。

五. 合同到期:甲方以合同亩数归还乙方。

六. 土地租金随小麦价格增高而增加。

七. 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乙方收到租金后合同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月日

第15篇:土地流转调研

红叶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大量撂荒,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

红叶村耕地9600亩,户均21.4亩,耕地集中平整,水泥路直达东流镇,水路通畅。农业生产主要是水稻、小麦和油菜,是全县粮食单产最高的村。自2012年以来,投资1200万元的东至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和土地确权工作圆满完成,全村路相通、渠相连、田成块、树成行的格局初步形成,如今的红叶村已获得安徽省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池州市土地流转示范村、池州市土地确权登记试点村。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化合作社及种粮大户。为进一步推进我村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现国家政策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二、我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村共有18个村民组,农业人口933人,耕地7336亩,其中水田4973.6亩,旱地2365.4亩,户均21.4亩。目前全村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3000亩,土地流转率达40.8%。

分析我村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81%,以转让、入股、互换及其它形式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19%。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桥东组、倒沥沟组、桥西组、排灌组、顺风咀组、长河组、沿河组、冰蚀组、外坝组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民组。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流转土地的情况外,还有在我村成立的安徽舜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流入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的土地面积3000亩。

三、土地流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推动了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二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连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的矛盾,架起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桥梁。在排灌组近100亩的甘蔗长势喜人,丰收在望;浙江商人投资1000余万元的80亩牛蛙养殖基地已经在桥东组顺利投产;在顺风嘴组落户的玫瑰花种植场地以及烘干房等建设占地近20亩;露天茄子生产也已经在渠东组、排灌组的50亩土地上硕果累累,预计亩产值将达1万元。

三是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生产。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采用了多种农业机具、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促进了全县农业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流转出土地农民不付种地成本,不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稳定获取土地出让金收入,而且能从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当前,无论从上级政策还是全县的形势看,土地流转适逢良好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通过促进土地良性流转,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四、当前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导致农民固守家园、温饱即满思想比较浓厚,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同时,农民受资金、技术市

场、文化素质等因素困扰,进城务工或发展畜牧养殖、二三产业较难的现实,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此外,由于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很大程度上担负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怕失地后生活无着落。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带动作用有限。农村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

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承包人受资金、技术等限制,扩大经营规模贷款难,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缺资金,现代的生产技术掌握不多,制度机制管理、科学管理也跟不上,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缺乏科学管理。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

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五、措施和建议

土地流转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动态发展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在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现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措施,是我国继土地下放、土地延包之后的又一次土地变革,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将当前这一惠及三农的政策落到实处,严格遵循“依法、

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将土地流转工作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相结合,与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

二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平台。我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已经成立,要充分发挥服务及监督职责,做好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等工作。充分利用万村网站、部门快报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储备一批土地资源,收集一批土地规模经营者资料,利用网络统一发布土地供求信息,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全县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县土地流承包仲裁委员会还要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保障土地流转双方利益。

大学生村官:许启军 2014.03.05

5

第16篇:土地流转工作汇报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以“规模经营、增收增效”为目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服务体系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土地流转工作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全镇共有17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6733农户、2.9万农业人口,3.5万亩承包耕地。全镇外出务工人员8000余人,其中常年外出有3400余人。截止2011年4月底,全镇流转耕地2700亩,完成年度计划数3000亩的90%;其中规模经营面积270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7%,占流转土地面积的100%。全镇土地流转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流转速度加快。目前,我镇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4200亩,占耕地面积的12%,较去年同期增加1500亩,增加180%。全镇2010年9月至今的流转面积,超过以前数年流转面积总和,流转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700亩,较去年同期增加180%。流转产业集中。在各方面的引导下,流转土地集中在肉鸭养殖、核桃、烟叶、苗木花卉、药材等产业。其中:从事肉鸭养殖400亩、温棚蔬菜100亩、烟叶种植500亩,苗木花卉种植1000亩,药材种植380亩,韭菜种植300亩,肉鸭养殖、烟叶、苗木花卉、药材等四个产业占流转耕地面积的

- 1业示范园。涧河村通过招商项目,支持外地客商姚清浪在涧河村承租土地600余亩,建成苗木花卉基地农业示范园。通过社会力量投入典型的带动,拓宽了农村土地流转渠道,促进了全镇农业产业升级,有力的推动了全镇土地流转。

(三)强化项目建设。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开发和科技示范,建立中药村、烤烟、苗木花卉、核桃基地、肉鸭养殖等试验示范基地,拉动项目区土地集中高效经营。依托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烟水配套工程的实施,发展烤烟规模种植,着力打造集中连片基地,推动了土地流转,涧河村利用改滩造地项目整理出的土地,流转给盐镇烟农李北斗种植烟叶,种植面积500亩,规模收入达到110万元。

(四)强化产业拉动。按照“壮大畜牧、烟叶、核桃主导产业,培育中药材、林果、苗木花卉、温棚蔬菜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思路,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通过生产扶持补贴和优势品牌建设支持,扶持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种植,不断扩大主导产业规模优势,全面扶持肉鸭养殖、烟叶产业做大做强;继续强化涧河、上涧苗木花卉、养马核桃、礼曲韭菜的品牌建设力度,增强特色品牌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效益,促进了土

- 3规模的扩大。四是当前短期流转、粗放经营较多,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不高。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与农业经济发展需求,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采取“宣传引导、示范带动”的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熟悉政策,打消顾虑,积极投身土地流转;加大奖扶力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奖励制度,整合支农资金,重奖土地流转大户、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村土地加快流转。

(二)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人才和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使其成为专业大户;强化流转大户扶持措施,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巩固扩大土地流转成果。

(三) 指导各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规则,搭建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土地流转的热点难点,包装推出一批土地流转项目,实现对外招商。同时强化经营实体监管,确保其履约能力,减少低层次、短期性、掠夺式流转。

(四)积极统筹涉农投入,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加大规模经营扶持投入;逐步扩大和深化农业保险,构筑农业实体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保障体系,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 5 -

第17篇:土地流转政策

4、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

2004年12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坚决纠正违法用地只通过罚款就补办合法手续的行为。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

2006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2号)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部批准,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规范完善。

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2006] 31 号)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对此,必须严格禁止,并予以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深入研究在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完善对乡镇企业、农民住宅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流转的政策措施。

2008年1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5、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18篇: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半年多来,我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根据农办工作会议土地流转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创新方法,积极引导村、农户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力推进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全镇新增土地流出户457户,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225亩,其中:流转三年以上的355亩;发展粮食生产905亩,发展蔬菜和设施农业320亩。我镇的土地流转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领导,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指导分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办、农经站和招投标中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农业、农经站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工作。同时,每个行政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指导组,由村分管农业领导、村文书组成,主要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承包服务和资料整理等工作,从上至下形成了镇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二、注重宣传,出台土地流转考核政策

为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减少和杜绝土地荒芜现象,我们通过文件、会议、咨询、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加强市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二是将土地流转工作列入村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奖励有关村考核分。三是召开各村土地流转指导组工作人员会议,印发有关宣传资料,宣传市镇土地流转政策,介绍土地流转工作方法,提出土地流转工作要求。同时结合种粮大户培训会,详细介绍土地流转政策,让种粮大户成为参与土地流转工作的主力军。

三、规范引导,做好土地流转指导服务

针对部分水田承包到期、务工经商、人员外出而水田荒芜情况,各村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发挥村级主体引导作用,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引导,利用市镇两级土地流转扶持政策,鼓励土地承包双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取得良好效果,全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225亩。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注重工作方法。

1、村级主体的土地流转:针对某一田畈荒芜或管理落后、农民种植效益低下、积极性不高的实际,而又有农户想发展规模农业而无田承包的情况,行政村发挥村级主体优势,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户意愿,与农户开展自愿协商,农户将连片土地承包权委托给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实行公开发包,将连片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给种植大户,如枫一村就属于这一类型。

2、种植大户的土地流转:种植大户利用自身种植优势,与周边荒田农户、务工经商和外出农户自愿协商,来扩大种植规模,利用国家扶农惠农政策,来提高种粮效益。如杜黄新村楼旺焕户利用种粮大户与农户协商的关系,一家一户上门与农户签订合同,来落实土地流转工作。如栎桥村王建安户与农户自愿协商,与全村138个农户签订协议,大力发展美国提子,计划投资550万元,搭建钢管大棚和修建机耕路并硬化路面,同时修建U型渠道,实现排灌畅通。二是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市级土地流转工作要求,明确村经济合作社、种粮大户、一般农户的承包权利和义务,并签订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委托手续和流转协议,以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的权益。三是完善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土地流转的基础资料和表格,包括土地流转登记表、种粮大户承包流转申报资料、土地流转协议等,并进行整理归档。四是做好生产服务。在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种植大户提供农业产业政策导向,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农机的服务,切实为种植大户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种植大户的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第19篇:土地流转前景

土地流转前景

所谓的土地流转在法律意义上讲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或集体),将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民、自然人或经济组织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把自己的土地租给给别人耕种。随着时代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土地流转逐渐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

30年前中国的改革,始自农村,始自“把土地的使用权还给农民”。1978年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以往农村“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的集体农业生产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真正解决了几亿农民的吃饭问题,但是从生产方式上来看,并没有很大的改观,生产效率也是恢复性的提高。

在30年后的新起点上,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重点研究农村改革问题,确立了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至此,世人期望已久的“新土改”方案终于尘埃落定,以此为标志,中国将进入更深刻的变革时期,土地流转也必将对国家及相关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1

一、土地流转对社会资源配置和农业安全的影响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的主要成果。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对农业生产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30年来农村发展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但是,人多地少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特点。据统计,我国农户平均承包土地7.5亩,分为5.7块。耕地规模小、地块零碎,是农业生产社会化的根本制约因素。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发展设施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实现由自然半自然经济向社会化生产的转变,成为发展和完善家庭经营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推进以及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在强调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正顺应了这一客观要求。粗放、分散的农业传统耕作方式将日益集约化,资源配置也将更趋于合理和高效,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对国家来说,这一转变将使农业生产更加安全。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相信大家都不会忘记,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由于粮食价格的一路攀升,相继导致孟加拉、非洲的塞拉利昂、科特迪瓦等几个国家陷入社会动荡和骚乱的情景。

美国作家恩道尔借用基辛格的名言:“控制了石油,就控制了所有国家;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所有的人”。这句名言真真切切地告诉我们,当前的粮食和石油,已不再是普通的食物和能源,而成为了影响国家安全的战略物质。一旦疏忽,就会成为敌对势力攻击自己的大漏洞。粮食,不该是武器,但我们要防止别人拿它当武器来袭击我们。

2 土地流转更便于国家对农业生产有一个清晰的、整体系统的、中长期的产业发展规划,抓大放小,确定优势品种,划定优势区域,推动和加速行业整合的步伐与进程,从根本上确保国家的农业乃至粮食安全。

二、土地流转对农民及相关农业种植者的影响

首先,土地流转将使农业种植的组织形式发生根本变化。

土地流转的核心是土地集中,建立在土地出租、转包、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基础上的土地流转必然导致土地集中,未来土地向谁集中?目前看来,不是向种田大户集中,而主要是城市人对土地感兴趣。

1.未来种地的可能主要不是农民,而是城市投资者。传统农民将成为“食利阶层”,要么靠土地权益获取固定收入,要么成为农业工人;

2.农业合作社——农民集中起来。《粮食战争》一书的作者周立教授曾讲过,2006年我国农民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社形式的机构有15万个,到目前为止,我们无法统计出准确的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农民合作社已远远超过了15万个;

3.农民异地包地,如海南、广东就有很多浙江、四川的农民在当地承包土地,少则几百亩,多则上千亩。未来的农民是有组织、有规模的农民,无论哪种形式都会使农资(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的规模采购成本更低,农资使用更趋科学,订单生产和各种种植合作社将改变农民分散经营时作物种植的盲目性和农产品销售的被动局面,使农产品的销售更有利润保证;

其次,农业种植组织的行为模式也将产生一定变化。农场、种植基地和农村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将会绕过基层零售商直接向大经销商或厂家进货,以家庭为单元的农民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3 最后,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在经历了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等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之后,农民的收入并没有明显的上升,国家出于增加农民收入考虑,在生产劳动不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情况下,只能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入手,而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唯一能增加财产性收入的资源。

土地流转的本质,就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其必然会引发其他要素市场包括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构建和规范农村集体用地的流转机制,可以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

三、土地流转对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影响

对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而言,农业耕作方式的改变也将带来农资营销翻天覆地的变化,营销的对象和服务的重点已不再是单个的农民,而是种植基地或组织起来的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如香蕉生产合作社、西瓜种植协会等; 1.渠道将变得更加简单,渠道长度进一步缩短。农资团购的常态化将使零售商逐步萎缩,渠道职能将发生改变,渠道商将转变为农资厂家的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

2.在产品包装规格上,随着农业用药(肥)的规模化,目前占据大比例的小规格农资产品的销售在今后市场份额将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将是适合各地市场的成本更低、用药更经济的大包装产品规格;

3.在农用物资的配送上,随着客户忠诚度和需求的不断提高,终端用户对农资产品的配送要求将会越来越苛刻;

4.在技术服务和应用指导上,更加需要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和个性化、差异化的解决方案;

4 5.在应收帐款方面,农资企业和经销商的经营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因为我们的贸易伙伴不再是一家一户的种植者,而是专业的合作社和种植基地,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强的风险抗御能力,信誉也更有保证;

6.在交易方式上,不排除农资与农产品物物交换的双赢方式的重新出现。因此,不管是农资企业还是经销商都要抓紧时间做强做大,根据各个目标市场的种植结构和消费习惯,不断提高自身农资产品配送的效率与水平,不断丰富自己的产品结构和包装规格,不断扩充技术服务队伍的实力和规模,不断增强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合理的利润、更科学的用药配方指导、更经济的使用成本、更牢固持久的合作关系实现与集约化农业生产的互利双赢。

四、中国土地流转问题也不可过于乐观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生产状况千差万别,再加上中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土地流转所形成的土地集中、生产集约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在农村土地流转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在乡村集体组织的流转中,忽视承包农户土地流转收益主体地位,截留、挪用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与民争利,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二是有些地方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随意变更甚至撤销农户的承包合同,集中土地搞对外招商,强迫承包农户集中流转,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三是有些地方存在着借农村土地流转,绕过国家有关法规,大量占用耕地,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包括:未批先用、少批多占、以租代征;强行征地、补偿偏低、拖欠补偿等);四是工农业之间剪刀差的长期存在甚至不断扩大,农业种植效益不理想、丰产不丰收的状况得不到根本的改观,恐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业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5

第20篇:土地流转汇报

创新机制促流转 扩大规模提效益

----2011年新县创新农村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工作汇报

2011年以来,我们以“放大规模流转效应,提升土地经营水平”为重点,大力扶持土地流转大户,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吸纳各类民间资本投入农业,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集中,土地流转健康、规范、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

一、兑现政策驱动土地流转

全面落实《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优惠政策,对耕地集中连片200亩、流转5年以上的每亩奖补20元,扶持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流转土地。县财政年初拿出资金近200多万元对 户种养大户、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奖励。同时将油茶项目资金、茶产业发展资金等涉农项目资金进行了整合,向重点大户倾斜,极大地提高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流转积极性。截止2011年11月底,全县流转土地总面积901167亩,耕地840017亩、林地48161亩,其他土地

1

12989,较2010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7.7万亩,增长10.4%。新增500亩以上林地流转大户74户,其中1000亩以上11户,5000亩以上2户,100亩以上耕地流转大户21户,其中500亩以上1户,较去年增长83.14%。

二、创新形式推动土地流转

在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基本流转形式基础上,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土地流转。一是开展了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在去年新集镇艾洼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新县结合农民新型社区建设和空心村治理,又选取了基础条件好的陈店乡梅花村、浒湾乡游围孜村开展了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完善了《新县开展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的意见(试行)》,出台了《新县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处置补偿暂行办法》,制定了全县统一的《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退出协议》。截止目前,已完成3个试点村民组50多户210余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工作,累积补偿自愿退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资金230多万元,收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150多亩,初步建立起了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机制。二是实施了空心村治理项

2

目。2011年,我们结合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居住区自发向交通便利地段转移的特点,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科学规划、试点先行等措施,在千斤乡娘湾村五榜、聂楼,浒湾乡徐湾村胡畈,箭厂河乡李洼村李洼,苏河镇张堂村大洼,吴陈河镇吴陈河村上熊洼、胡塘榜,新集镇董店村下余湾,卡房乡胡湾村刘咀,陡山河乡李湾村大叶湾10个村民组开展了空心村国土整治项目。印发了《新县“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可行性报告,制定了补偿方案,启动了10个试点村民组的空心村治理工作,复耕土地1000余亩,初步解决了农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问题。其中卡房乡就折除空心村旧房8万平方,复耕土地320余亩。三是开创了“季节性”流转新模式。根据我县大多数农民耕地只种一季水稻的现状,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动种植大户、致富能人参与农民土地的季节性流转,解决秋季白茬田问题,减少土地流转成本,提高土地流转效益。箭厂河乡干部汪洋,2010年秋季零地租流转箭厂河乡农民白茬田200多亩,种植小麦,实现收益10万多元。

三、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条件,反过来产业发展又为土地流转增加了新的动力,带动了农村土地流转。

3

我们紧紧围绕茶叶、蔬菜、油茶等支柱产业,按照“政府搭台、业主经营、龙头带动、科技支撑、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抓好主导产业布局规划与基地建设,突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土地流转综合效益,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土地流转,建立了香山湖管理区付山、箭厂河乡仁畈、郭家河乡莲花、泗店乡范店、八里畈镇神桥5个面积500亩以上的耕地流转示范园。2011年,余磊依托丰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在八里畈镇王里河村、张店村、聂潭村和光山县泼河镇东岳寺、砖桥新流转稻田1000多亩,种植超级杂交稻,并在育秧、插秧、施肥、病虫害防治上实行统一标准,科学种田,机械化耕作,仅水稻一项收入就达30多万元。田铺乡外出成功人士韩文章在付山村流转耕地100余亩,依托广东省东莞农科所,种植吊瓜和其它经济作物,发展立体现代农业。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山场资源优势,借助国家油茶基地县等优势,发展油茶和杉木等经济林。新海岚供水公司老板杨海之在沙窝镇罗汉村流转林地10000余亩,发展油茶、杉木等经济林。湖南天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庆成先生在陈高山投资650多万元,流转土地1000多亩,建立了陈高山油茶种植基地。已培育嫁接优质油茶种苗“湘宁1号”70万株、“茶宁16”60万株,可为全

4

县及周边县市提供3万亩高产优质油茶栽植种苗和技术指导。

四、整合项目拉动土地流转

把涉农项目整合与土地流转结合起来,促进了土地流转。整合国土整理项目资金248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563万元,有计划、分批次对农户零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实施了七姑岭等53个国土开发整理项目,整理土地2.7万亩;完成了3000多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配套完善了道理、水利等设施;对3.5万亩土地连片进行低产田改造、坡改梯、荒地改耕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经过改造的土地成为流转市场上的抢手货,吸引了日本农场主立松归彦、台商杨武雄等一批业主来新县发展规模经营,整理后的土地70%以上被流转出去。借助农业扶贫项目,帮助香山湖管理区付山村规划发展猕猴桃种植等农业休闲观光项目,建立付山土地流转示范园。特别是我们整合了农超对接项目200多万元,帮助新县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了大别山农超购物广场,实现了生产、仓储、物流、销售于一体,配送辐射全县,解决了蔬菜种植大户的产品销售问题,带动了12个蔬菜种植大户扩大种植面积,新流转土地1000余亩。

5

五、搭建融资平台促动土地流转

一是夯实土地流转基础。出台了《新县农村“五权”确权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县农村“五权”确权,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为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打下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已累计为5.94万户农户发放了二轮土地延包经营权证,确权率98%。宅基地使用权发证76451户,发证率89%。为全县2399户农民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完成了陈店乡梅花村321户、浒湾乡游围孜村199户、沙窝镇汪冲村670户、千斤乡代湾村412户的农村房屋确权办证工作。林权确权的数据信息已全部录入,打印林权证 万本,占总数的91%。二是搭建融资平台。配套了林权抵押贷款、林权交易评估等政策性文件,协调县农商行开启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县金源担保公司为大别山植物博览园等流转企业、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680万,为流转企业、合作社扩大流转面积,提升经营水平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三是破解融资难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组织由农行、农商行、土地流转大户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土地流转大户的经营情况、融资需求及问题,帮助土地流转大户寻找解决措施,解决融资难题。今年初,我们首次采用土地承包经营

6

权作抵押,协调县农行、农商行向八里畈镇土地流转大户余磊贷款60万元。

六、优化环境服务土地流转

一是加强了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了县、乡、村土地流转台账,摸清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底数,引导农民进入中心进行土地流转。充分发挥了土地仲裁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流转和纠纷调解机制,规范了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程序。大力建设了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网,实现了网站内容每日更新,充分发挥了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网的宣传媒介作用。二是加大了业务指导力度。多次组织了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建设五个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区,具体指导农村五权流转合同的签订、规范、备案,并逐乡逐村的对以往发生的流转合同,进行了检查、指导和规范。同时,按照程序对已流转的土地进行了合同签订和备案等手续。并利用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网,帮助乡镇区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近200多条。

虽然2011年我县土地流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耕地流转示范园建设规模不大,建设速度不快;空心村国土整治项目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农民自愿退出土

7

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推动困难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解放思想,大胆试验,努力破解阻碍我县创新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工作的各种难题,深入推进我县弄粗年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8

农业整改措施 土地流转
《农业整改措施 土地流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