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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爆炸事故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27 08:36:41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燃气爆炸事故

燃气爆炸事故集锦

案例一:珠海一住户家中疑似煤气发生爆炸(图) 案例二:温州一煤气配送站发生爆炸(图) 案例三:江苏镇江:粗心居民忘关液化气阀门引发火灾 案例四:湖南长沙清水塘一居民楼因液化气罐爆炸受损(图) 案例五:南京一居民家中天然气突发爆燃(图)

案例一:珠海一住户家中疑似煤气发生爆炸(图) 2011年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许,珠海夏湾中珠新村幸福时光小区一住户家中怀疑发生煤气爆炸,强大的冲击波和火苗将房间内物品几乎全部摧毁,不少物品甚至被炸飞至楼下,周边其他住户的房屋也不同程度受损。据目击者称,当时屋内一名男子全身多处被烧伤。记者从中大五院获悉,受伤男子目前并无生命危险。

爆炸威力颇大

在中珠新村幸福时光小区48栋楼下,聚集了大批围观居民,议论纷纷,警方也拉起了警戒线。据了解,怀疑发生煤气爆炸的是48栋401房,消防队员已赶到将大火扑灭。据悉,该房间住户在事故中受伤,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记者在现场看到,401房一侧阳台被炸烂,对面另一住户家阳台上的玻璃窗户被炸出一个大洞,安装在外墙的水管也被炸裂,不断地有水喷出。在楼下不远处摆放着从出事房屋抢救出来的煤气罐,只见这个煤气罐的部分区域已发黑,安全阀也已破损。

转至该栋楼房的另外一侧,爆炸的痕迹更为明显。整个401房的客厅及旁边的卧室看起来如同两个黑漆漆的窟窿。一段不锈钢防盗网以及棉被的棉絮、床单等物品摇摇晃晃地挂在楼下的树枝上。白色的铝合金窗户框横在十几米远外的草坪上,大量玻璃碎片四下散落。而楼上住户的房屋窗户和墙面也被浓烟熏黑。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随后记者进入48栋,走进401房,眼前的景象简直惨不忍睹屋内一片狼藉,所有的家具几乎都被损坏,墙壁也变成黑色,用手触摸,仍能感受到热度。

据了解,这是一套两房一厅的户型,进入大门便是客厅。客厅内积了一脚深的水,桌椅、装饰柜等家具以及许多被炸得看不出是何种物体的东西乱七八糟地散落在客厅内。客厅角落的冰箱门也烧焦起皮,上面的微波炉变成了黑色的破铁盒。

与客厅相邻的餐厅内,原本镶嵌在橱柜里的消毒柜有一大半已经歪斜出来,厨房房顶一些装修的板材也杂乱地横在地面上。由于现场被封锁,记者无法看到其他房间的情况。但据保安介绍,卧室、卫生间基本上和客厅一样。

一男子事故中受伤

据围观居民介绍,发生爆炸时“咚”一声巨响,十分可怕。住在48栋对面的居民胡阿姨告诉记者,她在自己家的阳台上看到,对面4楼的房间里一下子窜出熊熊的大火,烧了很长时间。有不少居民猜测,是因为煤气泄漏导致爆炸。

采访时,一位民警正在登记一张香港身份证的信息。几位居民均向记者证实,这张身份证以及一个名片包都是从房间里“炸”出来的。记者看到,身份证信息显示是一名男子,姓陈。有目击者告诉记者,陈姓男子就是401的住户,事发时,身上多处被烧伤。

小区居民胡先生恰好用手机录下了当时的情况。在视频中记者看到,发生爆炸后,401房内冒出火苗,同时还有一个人在阳台附近走动。“当时那人被烧伤,正好对面墙的水管被炸裂,水直接喷了过去,他应该是想通过这些水来降温。”胡先生说。

另外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那名男子头部、脖子、胳膊、腿部等地方都被不同程度地烧伤,但当时人的神智还算清楚。记者随后从中大五院获悉,受伤的陈姓男子今年39岁,面部、双手、双脚均被烧伤,尤其是双手较为严重,达到深二度烧伤。

据悉,事故的具体原因,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温州一煤气配送站发生爆炸(图) 201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15分许,温州瓯海三垟街道上垟村上垟路一民居发生煤气罐爆炸事故。当救援临近尾声时,消防人员意外发现现场还存放着近20个煤气罐。

现场废墟上还有其他煤气罐

消防人员在该砖木结构的民居一侧发现一处自行搭建的约20平方米的简易棚,顶棚部位已被炸塌。两个煤气罐正在泄漏气体并猛烈燃烧,消防人员进入火场搜查,用水枪压制火势的同时对煤气罐进行降温。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火势得到控制。

正当救援接近尾声时,消防人员却意外发现在塌落物底下埋着一堆大小不等的煤气罐。为避免再次发生险情,消防人员将近20个煤气罐一一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名消防人员说:“部分的罐体中还装有气体,不过现场没发现充装设备。”

据多名上垟村村民反映,这里的村居都是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年代有些久了。他们介绍,发生爆炸的民居业主郑某是今年上半年接手这家煤气配送站的,而这已是二度易主了。“整个上垟村200多户村民,平时都靠这家配送点和另一处配送站送煤气。”村民郑女士说道,郑某平时都会送货上门。“我们也清楚配送站设置在村居内不安全,不过一来是多年邻居,再者除了这两处也没有其他煤气站,而听说这里是经过审批才经营的,所以也放心一些。”

三垟街道办事处安全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街道里的居民一般都未安装煤气管道,因此居民多是使用罐装煤气。“发生爆炸的煤气配送站是否正规还有待确认,不过根据相关规定,正规的煤气配送站应当与居民区保持合理的距离,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营业。”消防人员表示,在现场只见到一只灭火器,且简易棚与周边民居很近,缺少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消防保护措施也不到位。据生态园城市管理与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之中,该配送站是否经过审批尚不得而知。

记者22日从医院方面了解到,业主郑某身体裸露部分有烧伤,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案例三:江苏镇江:粗心居民忘关液化气阀门引发火灾

1月4日,江苏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凤凰社区的门口张贴了一张大红的感谢信,赵邦礼、卜延才,王红华„„一个个名字出现在大红的信纸上,写信人是王长林,感谢在大火中,救了自己亲人性命的好心人。

“当门被冲开时,我知道我有救了!”

2011年12月14日下午,家住逸翠园14号楼504室居民王留娣在阁楼晾衣时,一阵浓烟直冲上来,她顿时反应过来,上楼之前忘记关掉液化气阀门了。看着黑烟不断往上蹿,她大呼“不好”并急急忙忙下楼,却又不慎滑倒在楼梯上,顿感一阵剧痛,再也不能动弹。“当时我真是吓死了,又疼又怕,担心液化罐万一爆炸,就完了。”4日王留娣面对记者仍是心有余悸。躺着不能动弹的她,只能看着火从厨房向外蔓延,家里门窗都关着,呼救的声音根本传不远。就在这时,她听到一些人声,也听到有东西和门碰撞的声音,她感觉有了希望,顾不上疼痛和浓烟,大声呼救。“当门‘嘭’的一声被撞开,我知道我有救了!”

“不要慌,先救人!”

家住逸翠园18号楼、70岁的赵邦礼,当时正在楼下。和许多街坊一样,他也发现了14号楼冒出黑烟。“着火了!着火了!”大家呼喊着都冲向14号楼,同时拨打电话报警。冲到504室门外,却见大门紧锁,赵邦礼和邻居们一起硬砸开了大门。

此时王留娣家中已是浓烟滚滚,烟气扑鼻。还是赵邦礼沉着冷静:“不要慌,先救人!”大家找到了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王留娣,小心地将她转移到通风的安全地带,随后赶到的救护车将王留娣送往医院抢救,而火势也很快被控制。当赵邦礼老人被问及70岁了还冲进火场救人,怕不怕自己受伤的时候,他哈哈一笑:“都是邻居,人命关天,还能不帮一把啊?我平时也常锻炼,腿脚还行。”

“真是一场火显邻里真情啊!”

一场紧张的奋战,化灾难为平安,王留娣爱人王长林第一时间向救了自己亲人的邻居们表示感谢。王长林说,凤凰社区的邻里关系一向都很和谐,平常大家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社区也经常组织一些活动,加强小区居民的互动。加上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以来,网格长们更是起到了纽带的作用,谁家有个困难,社区第一时间都会知道,并且力所能及地解决,整个社区都形成了互帮互助,亲如一家的良好风气。王长林感叹道:一场火显出了邻里的真情啊!

案例四:湖南长沙清水塘一居民楼因液化气罐爆炸受损(图) 1月2日凌晨,湖南长沙清水塘炮队坪后街一栋楼的临街住宅楼突然发生爆炸,事后,房屋的男主人50岁出头的陈先生被送到了医院。

1月2日,清水塘,事发的房屋,厨房被炸得裸露在外。

发生爆炸的房屋位于炮队坪后街62号上方,楼房共4层楼。一楼是古玩门面,2日下午4时40分,记者赶到现场时,房屋前被设置了警戒线,4个门面被警戒线围住。

警戒线附近,靠近楼道出入口,两张社区的“通知”很醒目,“4栋2门因突发事故,房屋开裂严重,为确保居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要财产转移、人员疏散”。

一名邓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听到一声“嘭”的爆炸巨响,她看见4栋西侧2楼一房屋起火。

2日下午记者来到出事的2楼,看见事发的陈先生家前门损毁严重,铝合金的防盗门被震得变形,陈先生邻居家也受损惨重,右侧的邻居木门下面坡了一个大洞,左侧的邻居家门窗也烂了。

“这房子是上世纪70年代的。目前,三楼、四楼的人也全部疏散,一共有20多户居民被疏散转移到酒店住宿。”社区工作人员说。

武警湖南总队医院烧伤整形科副主任医生袁华介绍,房屋主人陈某生命体征平稳,头面部被烧伤,呼吸道有损伤,另外,双手、双下肢也烧伤,烧伤面积为18%。

2日通过长沙消防部门证实,陈先生家确实液化气罐爆炸。消防提醒,闻到有浓烈的煤气味、液化气味,不要打电话,不要开关电源,开灯开扇,防止火花引起的爆炸,最好是轻轻打开窗户,另外如果穿的是铁底鞋子,一定要脱掉,开窗通风,然后关掉阀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案例五:南京一居民家中天然气突发爆燃(图) 1月3日下午1点55分左右,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新泉里小区4号楼3楼一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燃,一男性住户从阳台跳下重伤昏迷不醒,附近几户居民房屋、门窗不同程度受损,下午2点半火情得到了控制。有人称这是一场意外,但也有人怀疑伤者做了傻事,目前事故原因尚不明确,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现场

窗户被炸飞七八米远

3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小区的外围已经站满了人。因事发繁华路段,现场有多名警察维持秩序,四周拉起了警戒线,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不能进去,玻璃随时可能掉下来砸到人。”另外有民警疏导交通。

发生爆燃的居民家中,朝南三间房屋的窗户全被炸飞。

出事的新泉里4号楼,南面正对着一栋大楼,两者相距七八米。两栋楼之间有个地下停车库,事发后已被封锁。只见十几米长的坡道上散落着一根根铝合金管,原本闭合的窗户架子已被炸散,飞出去七八米远。坡道上停着的一辆商务车车顶受损,一些玻璃碎片甚至已经飞入地下车库内,还好没有殃及里面的车子。坡道旁的小树上还挂着变形的窗框,随时有掉落的可能。

“他家所有的窗户都被震飞了。”围观者纷纷抬头朝着4号楼中间的位置看,出事的3楼住户,朝南3个房间的窗户全被炸飞,记者从对面楼上透过窗台看到,房间内的墙壁被熏黑,家具倾倒在地,地面上杂乱不堪。

目击者

一男子从3楼阳台跳下

“‘砰’的一声,当时声音超响,我心想坏事了。”车库门口一家烟酒店的老板说,当时他循声望去,发现3楼这家的窗户全部被冲了出去,碎片洒得到处都是。这里人来人往,听到这么大的动静,很多市民都围了过来查看究竟。就在这时,一名男子出现在3楼的阳台上,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从楼上跳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一楼的大院内。从楼上往下看,仍能看到地面上有一大片未干透的血迹。

4号楼对面的大楼因为巨大的冲击力,好几块玻璃被震碎。五楼的宾馆服务员称,爆燃发生后,他透过被炸坏的窗户往外看,正好看到这名男子从阳台跳下,“翻了个跟头头部着地,流了很多血。”他说,男子落地后当场昏迷不醒。

连续的突发状况把不少市民吓坏了了,有人报了警。公安、消防等部门很快赶来,由于伤者落在一楼的大院内,急救车无法靠近,几名消防队员进入院子内,将人抬上了担架送上了急救车,随即伤者被送到了附近的中大医院抢救。

影响

邻居家窗户被烧着了

记者在事发住户门口看到,屋里漆黑一片,十几双鞋子散落在楼道间,屋内焦味刺鼻,客厅的天花板已经脱落,前后的窗框全被震飞。

周围三四家住户也受到了影响。其中,上下相邻的两户受损程度较为严重。记者来到2楼住户家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一家人正拿着盆接水。户主说,事发时他家朝北的窗户着了火,幸好消防队员扑救及时。4楼的何老先生家中虽然没着火,但是几乎每个房间的玻璃都被震碎,客厅、厨房以及卧室的地面上全是碎玻璃,卫生间的天花板也被震得掉了下来。住在附近的程师傅十分郁闷,他的车子正好停在事发住户楼下。掉下来的窗户架子和玻璃碎片全砸在他的车上,导致车子后挡风玻璃破裂,车顶受损。据了解,当时还有一辆车停在旁边,也遭了殃,事发后车主已经将车开走。

在4号楼西侧小门内有几间平房,院内搭了一个遮阳棚。不过棚子已经被飞出来的窗框和玻璃砸得东倒西歪,顶上破了好几个大洞,此处距离出事的住户家有近10米,“我们家跟那家(出事住户)的位置差不多是平行的,结果居然也砸过来了。”平房的住户抱怨道。

调查

事发前有人闻到天然气味

4楼的何老先生告诉记者,3日中午12点左右,他和老伴上楼时闻到天然气的味道,回到家后拨打了燃气公司的报修电话。一名抢修人员赶来检查后发现何老先生家的燃气管道没有问题,于是上下楼逐户询问。“到了3楼,怎么敲门都没人应。”何老先生说,抢修人员怀疑3楼这家管道泄漏,于是向公司汇报情况,请求增派援手。抢修人员还请楼下的居民帮忙提醒来往的居民不要点明火。增派的两名抢修人员刚赶来,还没开始检查就出事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家的管道坏了?”一位居民说。人们议论最多的原因则是“人为”。住在附近的居民称,伤者是事发家庭的男主人,今年40多岁,当时只有他一人在家。邻居们怀疑当时他一时想不开,拆了表或是破坏管道,致使大量天然气泄漏企图引燃。事发后,伤者的妻子和儿子都赶了过来,很快就被警方带走。记者从中大医院了解到,伤者脑部伤势比较严重,已被送到了脑外科继续接受治疗。伤者的家人说:“跳楼只是为了自保,至于爆燃纯粹是个意外。”

进展

受影响住户得到妥善安置

记者在现场看到,街道的工作人员已经赶来,对受损的居民逐一登记。该栋楼的燃气阀门被暂时关闭,港华燃气抢修人员进入现场检查维修。港华燃气调查天然气泄漏原因为灶器管道连接头松动,是否人为尚不明确。民警及街道的工作人员疏散滞留在楼内的居民,并做安抚工作。由于处置及时,火势没有蔓延。记者从鼓楼区委宣传部了解到,鼓楼区要求街道及时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湖南路街道已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对受影响较大的201室住户进行了妥善安排。事故发生原因、财产损失情况,相关部门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推荐第2篇:爆炸事故反思

爆炸事故反思

反思一:爆炸>事故反思

今年3月,江西萍乡上栗县\"3·11\"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2人受伤。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多次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但是,萍乡市近期发生的\"6·3\"事故又造成6人死亡,\"8·4\"事故更使27人死亡、一人失踪、26人受伤。

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三令五申,江西省也采取了大量防范措施,为何萍乡上栗县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发生呢?

事出有\"因\",因在何处

萍乡市及上栗县对\"8·4\"事故的最普遍解释是:事出有\"因\"。

上栗县县长王章龙:\"8·4\"事故与\"3·11\"事故有本质区别,这次爆炸事出有因。上栗籍业主黄乐享自80年代就在内蒙古做烟花爆竹生意。他千里迢迢运输和好的药料,等于拉着一个烟花爆竹移动车间。如果按规定不让运出,如果中间有人购买了药,如果不在县城里停放......只要有一个\"如果\"成立,事故就不会发生在上栗县。

上栗县县委书记黄国钧:\"8·4\"事故再次暴露了群众的安全意识还是不强。\"3·11\"事故发生后,我们再三强调安全生产,但群众认识还有很大的差距。业主把药料停放在县城时,也有人提出不能放。但就是没有人举报!如果接到举报的话,执法人员几分钟内就会赶到现场,一切就好办了。

萍乡市委书记刘南方:\"3·11\"事故发生后,我们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抓得很紧,但相关工作还是没有跟上。\"8·4\"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是没有预见性。全国各地均在下大力气整治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我们没有估计到萍乡市在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业主和从业人员会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带回来。这说明我们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的安全监管上还存在漏洞。

据了解,上栗县近年发生了大大小小几十起鞭炮烟花爆炸事故,死伤数百人,真正传到外面的却不多。个别干部甚至说,若不是中央直接过问,恐怕\"3·11\"也会大事化小,小事私了。

有关人士指出,事故造成这么多人员伤亡,这里的个别干部却反复强调三天三夜没有睡觉,强调实际工作如何如何困难,而对死伤者一点内疚与歉意都没有。这至少说明,个别干部还是没有真正把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心上,还想在客观上找原因,推卸责任!

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指出,萍乡市上栗县\"8·4\"重大事故的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也说明抓工作落实不够,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

3天一个文件,为何没有遏制爆炸事故

上栗县人多地少,相对贫穷,大力发展烟花爆竹,成为全县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这一现状决定了上栗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艰巨,各级干部的责任更重大。

\"3·11\"事故后,上栗县县委、县政府等部门下发了46个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共召开16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全县进行了3次时间长、规模大、参检人员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过去的5个月里,上栗县每3天就下发一个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每10天就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从形式上看,上栗县对安全生产不可谓不重视,工作不可谓不紧,但为何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呢?

王章龙说,\"3·11\"事故后,全县关停并转了一大批作坊。上栗县做烟花爆竹已有上千年历史,老百姓种地赚不了钱,就认准做烟花爆竹赚钱。我们大检查,一次警告,两次罚款,第三次强行拉走。可是,老百姓不理解,甚至围攻我们。其实,钱大多数是被业主赚走的,一出事故,政府就得当\"孝子\"!

8月8日才正式宣布为萍乡市代市长的汪普生说,萍乡市将烟花爆竹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市、县层层检查,进行了为期3个月不漏一厂、不漏一户的拉网式大检查和清理整顿。全市累计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87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167张。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问到萍乡市一共有多少家烟花爆竹企业、检查的比例是多少时、如何监控时,萍乡市代市长、上栗县的七八位领导却没有一个能说出来。

\"8·4\"事故后,江西省省长舒圣佑作了深刻的反思。他指出,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从各地的汇报材料看,都说自己如何如何深入,进行了地毯式的大检查等等。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不少死角呢?这说明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这是严重官僚主义的表现,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一级骗一级,一级唬一级,结果酿成大祸。

事实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各部门以及江西省对安全生产都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萍乡市及上栗县也转发了这些文件,但在落实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从现有的法规、制度以及县政府的管理措施来看,只要真落实了,上栗县的几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但是,由于检查走马观花,往往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停留在会上,以会议应付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安全生产检查在落实这个关键的环节上,形成\"断层\"和\"真空\"。

\"3·11\"责任人处理了,为何没有产生警示作用

目前,我国对重大事故的责任处理一般由地方主要决定。据了解,在\"3·11\"事故中,上栗县有28名党政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萍乡市及上栗县少数领导干部并没有真正从\"3·11\"爆炸事故中警醒过来。个别干部曾说,如果不是新闻媒体曝光,如果不是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特别关注这起爆炸事故,\"3·11\"事故充其量是业主自己\"私了\",用不着政府费这么大劲去管。对于主管部门领导的失职责任,有关部门或记过了事,或撤消行政职务但保留党内职务,有的甚至调任升迁。即使如此,一些干部还认为处理过重,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萍乡市委书记刘南方说,\"3·11\"事故的责任处理不存在过重的问题。实质上这样的处理还是比较轻的。你在这个位置,就要承担这个责任。以前对安全的认识没有达到这个高度,现在对此的认识又进了一步。

此间人士注意到,\"3·11\"事故责任处理是6月才正式向外公布的。记者在4月份向萍乡市纪委一领导询问时,这位领导支支吾吾,就是不肯正面回答。事实上,此时已有近30名干部受到处分。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处理干部不是目的,只是警示的手段。但各级干部在其位,必须负其责,没有理由推卸责任。被处理的干部口服心不服,就会产生抵触情绪,影响警示的效果。有迹象表明,萍乡市及上栗县一些领导干部对待事故的态度不够坚决,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人甚至认为,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不看现在,还看过去。

令人遗憾的是,萍乡市一些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畏难情绪。有人说,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元,这个官不做也罢了,甚至还提出调任别处。有人说,萍乡是烟花爆竹的传统产区,在这里做官,就如腰带上系着火药桶,屁股坐在火山口上,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这不是个人主观意志可以转移的,请上级理解。

对此,江西省省长舒圣佑一针见血地指出,出了事故,没有以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依纪来处理责任人,尤其是对各级领导的处理失之于宽,强调客观原因,护短、说情,怕得罪人。表面看起来,这样似乎是关心干部,实际是害了干部,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负责任!

反思二:爆炸事故反思

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仅仅10天后的11月22日,在青岛就发生了中石化输油管道漏油引发的爆燃事件,至11月24日13时,死亡人数52人,失踪人数11人,住院治疗136人。这一事件我们称之为青岛\"11·22\"事件。

青岛\"11·22\"事件是国内近年罕见的重大伤亡事件,在央企重大安全事件中也属于极为严重的一次。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天(24日)下午前往青岛看望伤员,并了解情况。虽然最后原因有待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但从公开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看,我们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图景:

11月22日凌晨3时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石油混入了市政管网,部分油气随之挥发;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清理油污的过程中发生爆燃,多处管道和市政管网发生爆炸。从现场照片来看,青岛\"11·22\"事件造成的破坏不亚于一次大型恐怖袭击事件,管线爆炸造成沿线居民生活和财产损失巨大。除造成多人死伤之外,管道漏油已流入海洋,造成污染。

对于此次事件,相信刚刚宣布了改革宏图的中央不会轻易放过责任者。然而,此次漏油之后的爆燃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总结。

第一,为什么7个多小时未对公众披露信息并采取疏散措施?从22日凌晨3时发现输油管线破裂漏油到10时30分左右发生爆燃,这期间有7个多小时,中石化和当地政府没有任何疏散或提醒群众的通知和行动。据报道,当地民众反映,早上8点多就闻到明显的油味,但\"一直没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更不知道还这么严重\"。青岛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未正面回应此问题,只表示爆燃后才知道漏油实情。青岛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海事部门,在输油管线漏油事件发生近4小时,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第二,为什么输油管与居民区和主要道路距离如此之近?按照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原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米。但从现场照片看,有的爆炸管线从居民区中穿过,离居民楼最近只有

2、3米距离;部分爆炸管线与主要街道高度重合。此前中石化已反映情况,称当地的输油管线与市政管网存在严重冲突。这种高风险布局怎么产生的?为什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没有得到遵守?

高风险布局并不只是中石化的问题,这与当地近年人口迅速增多、发展失序也有关。据报道,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这意味着,出事的输油管道在两年前就已隐患重重,但在两年内,风险问题却未得到任何改进。

第三,为什么央企近年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简单回顾国内近年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大型央企可谓\"劣迹\"累累。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3年,中石油、中石化共发生至少6起重大事故,中石油大连公司竟然一连发生4次!很明显,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并不分什么企业所有制,国企的表现极差,并不比民营企业更好。身为资金雄厚、垄断经营的国企,按道理说,应该更舍得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资金,但为什么事故频发仍不能接受教训,在管理上有所改进?这不是简单的管理失误,而是国企制度使然。

第四,国企在安全事件问题上是否仍能享受特殊标准?青岛\"11·22\"爆炸事件后,如何处理事件引人关注,考验着许多的事情,比如三中全会布局的改革如何展开,未来的国企改革如何进行等。不能不提的是,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面,国企与民企一直是双重标准,任何民企但凡出现伤亡事故,企业法人总是在第一时间被控制——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情况严重的还要判刑。而国企总能享受\"超国民待遇\",即使责任惊人,也是党内处分了事,大不了撤职。为此,网络上已有舆论呼吁:国企可以垄断商业,但不可垄断司法。

在对\"11·22\"爆炸事件的调查之后,政策部门应该更深层地思考国企如何改革的问题。安邦(ANBOUND)智库团队过去提出的以共同基金改造国企,是在现实约束下的国企改革解决>方案。安邦(ANBOUND)>方案的一个目的是通过基金控制资本的方式,把政府与直接参与市场的国企拉开距离,在政治上则有效切割矛盾。只要能控制共同基金,就能在保持足够的经济资源的同时,在市场层次上减少一些特殊权力的国企,从而增加一些相对公平竞争、透明运营的市场主体。牺牲一点国企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换来更大的社会满意度和市场满意度,这是值得政府一做的。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中石化\"11·22\"重大爆炸事件在三中全会之后敲响了一记重锤,在反思问题和教训的同时,应该更多思考未来的国企改革应该如何进行。

反思三:爆炸事故反思

11日7时26分,江苏省苏州市一燃气公司办公楼食堂发生爆炸,导致约400平方米办公楼坍塌。

截至12日中午12时记者发稿时,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9人受伤。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此次事件现场救援及时、消息发布透明、善后处置得当,但仍难掩夺命爆炸背后的种种安全隐患:本当在安全生产中\"严防死守\"的燃气公司,竟然在自家食堂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件,安全之殇耐人寻味。

端午节前的突发爆炸

6月11日上午7点半左右,一声爆炸巨响打乱了人们喜迎端午的脚步。记者赶赴现场采访发现,事发地点位于苏州市虎丘区苏州燃气集团下属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办公楼,这是一幢约400平方米的三层小楼,一楼是食堂,二楼是办公室,三楼是办公室、更衣室和会议室。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栋综合办公楼已经坍塌成一片废墟,遍地是破裂的混凝土块,随处可见散落的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现场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燃气味,周围一些建筑物玻璃遭到爆炸冲击波,大部分已破碎。储罐场大院里一片狼藉,树叶被大片打落在地,隔壁汽修厂的卷帘门也被冲击得严重变形。距离爆炸点200米左右的远发金屋商城由于遭到爆炸冲击,屋顶瓦片、多扇玻璃窗被震碎,瓦片将商城内库存的地砖、马桶、浴缸等产品砸碎。

据苏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透露,此次办公楼坍塌事故,造成正在楼中的20人被埋。据介绍,横山储罐场分东西两大片区,西区为储罐区,东区南侧分别是加气站和检测站,东区主体区域为这座综合办公楼。\"忧中庆幸的是爆炸发生在生活区,未波及堆放燃气罐的生产区,对居民供气没造成影响,也没有引发连环爆炸。而且,因为正逢端午假期,来上班的员工并不多,没有造成更大范围的伤害。\"现场一位救援人员说。

火速营救最终仍11死9伤

爆炸事故发生后,江苏省、苏州市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江苏省长李学勇,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等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据苏州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章为民介绍,消防部门当天7点30分左右接警,约7点45分赶到现场,对燃气输送管线实施停气,并对空气进行稀释。经勘查分析,确定坍塌楼房东面为被埋人员集中区域,开始使用生命探测仪由东向西搜救被困人员,很快首批6名被埋人员被抬出废墟;此后经过10小时奋战,于下午5点35分左右将最后一名被埋者找到,并迅速送往医院。

事故现场及周边单位工作人员、附近居民等也自发协助救援。附近居民陆师傅家离事发地只有

一、两百米,他先后协助抬出了4名伤员。\"看到有人死伤,也顾不了什么,救人要紧。\"陆师傅说。

据统计,此次救援共组织了19辆消防车、520多名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调集2辆挖掘机、2辆吊车,调度8辆\"120\"急救车,确定苏大附二院、苏州市中医院为救治医院,组织200多名医护人员抢救伤员。12日上午8点半,记者再次来到苏大附二院,现场两位燃气集团工作人员表示,\"保证医院用最好的药和最好的医生救治伤者。\"

遗憾的是,被埋的20人中,11人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9人仍在救治中,其中4人收治在ICU病房,目前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燃气公司管不好燃气:安全生产应警钟长鸣

救援仍在继续,痛定思痛,事故引发的教训值得深刻反思。

据苏州市安监局副局长葛卫介绍,该储罐场食堂有根专供食堂使用的煤气管道,经初步调查,判定事故是由这根煤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爆炸。

苏州居民陈鹏说,燃气公司本该是安全弦绷得最紧的部门,却反而发生燃气泄露事件,让人尤其缺乏安全感,\"如果燃气泄露区域出现明火;如果事故波及生产区储备的燃气罐;如果发生次生爆炸,造成更大明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然,就这起事故而言,这些\"如果\"已经不可能发生,但认识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仍然十分迫切。相关专家认为,燃气公司的防范工作有待加强,一是阀门装置要勤检查,防止阀门松气,这是泄漏事故的根源;二是加强值班人员力量,保证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三是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落实赏罚分明的奖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应急预案,保障事件处置的及时有效。

这次事件也为江苏全省上下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江苏省省长李学勇表示,将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推荐第3篇:爆炸事故教训

近期开展的安全工作总结

为深刻吸取天津8.12爆炸事故的教训,保证我司客运工作安全顺利平稳开展,车队及时对公司的153辆营运车辆开展了全面安全检查并组织驾驶人要按照要求安全学习织成了一张全方位的安全大网,确保人车出行安全。 为认真贯彻上级来电精神,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要求。我公司根据要求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要求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进行总结如下: 一是通报情况,传达精神。

“8.12”事故发生后,我司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电话以及通过媒体了解等形式向驾驶员通报了事故情况并传达运管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部署了相关的防范措施切实落实驾驶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立查立改

1、我司车队作为旅客运输行业,承担着服务企业运输工作任务。因此,车队坚持采取了专题学习、以会代训、重点帮助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及时学习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条例和临时性交通管制文件,结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照现实找差距。具体工作实施如下:

2、对车辆安全大检查,本次爆炸事故发生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司的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着重对车辆的内部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锤、窗帘、安全带、三角牌)等做了检查,检查发现南瑞,南自,继保三家交通车单位的部分车辆随车灭火器即将到期共发现36具,对此情况我们立刻现场做了统计并按照要求上报机务部门对查出的车辆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安排组织更换工作进,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车辆的安全锤以及其他安全设施检查后均完好无缺。

3.根据车辆使用调配情况,调整了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及作业文件,监控室每天对车辆的GPS动态监管做好记录,检查中共发现存在的隐患5台次主要故障是主机电源报警,为防止车辆脱离监管要求监控员立即通知GPS公司整改排除隐患。期间如发现超速等违法行为立即短信或者电话通知驾驶人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4.车队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了各个单位的安全例会共7场,主要宣讲了爆炸事故的相关教训,教育到每个驾驶员,以及我们如何做好今后的运输安全工作,学习了运管处以及交管局下发的相关文件,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并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保证休息,确保安全行车。

5.根据交通法规,集团公司领导的安全要求,坚决杜绝超速超公里违章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事故驾驶人做到“四不放过”教育先后共有2人参加事故后“四不放过”教育,消除了事故驾驶人的安全隐患,消除了人员的行车安全隐患并召开安全例会时对近期我司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等情况作出通报。

6.安全经理带领大家参加消防安全学习讲法规教育,通过学习以及各种事故案例讲解,举一反三,强化消防安全及安全驾驶意识,促进安全行车。二.日常管理方面

狠抓驾驶员行政管理,提高安全服务意识是工作重点。

1.根据车队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驾驶员的职责,对于驾驶技术不符合要求,服务被投诉,影响集体团结的驾驶员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处理,期间处理旅游服务投诉1起,对当时驾驶人进行了教育以外还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罚确保车队的正常工作的进行。

2.安全例会强调安全的同时,讲解服务成为不可缺少的科目。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增强了驾驶员对工作岗位的服务意识,确保安全行车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加强各种费用的报销管理,各种费用采取单独记录报销,由于以上措施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各种费用,为公司节省了开支。

4.注意观察驾驶员的精神、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进行沟通,最大限度的解决问题。

5.随着自查的深入车队各项管理制度化,车队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各种违规违章行为日渐减少,有很多驾驶员达到全月无违章,无事故的安全标准,爱车是责任,优质服务是本职成为驾驶员的基本思想准则。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类台帐,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7.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对本单位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实行业务部门常态管理,公司设立专职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设置和完善日常动态监控管理台帐。

8.加大对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及驾驶员的检查管理力度。除进行日常的车辆检查外,遇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9.贯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神,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及时向广大驾驶人员传达《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监督驾驶员杜绝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使“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理念深入人心。

11、用“三检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我公司车队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车辆有10余台,设备设施存在老化,车辆性能下降,为了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抓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为此要求司机切实做好“三检制”,按照“润滑、紧固、清洁、防腐、调整”十字方针,机务部对全部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累计检查出隐患42处,40处现场解决,2处限期整改对抽查的车辆存在相同或严重问题的,要给与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通过这种“严、紧、细、实”抓工作,保障行车安全。 车队从制度到宣传到检查落实虽然我们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但相信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关心下,这些问题和困难都将逐步得到解决。车队将进一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采取更加有力和有效的措施,努力把车队建设成为一个遵章守纪车队,吸取教训做好每一天的安全行车。

推荐第4篇:事故整改措施

事故整改措施

工作目标

我校要立即行动,按照全面普查、澄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事故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澄清事故及火灾隐患情况,找准问题,综合治理,切实消除事故及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煤气中毒等伤亡事故的发生,并通过询问学生家中的煤火、木炭火以及液化炉的防范工作。保证学生及家中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校舍安全。

工作重点

本次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排查、整改和消除事故及火灾隐患,确保学校安全。事故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逐项登记、汇总,凡属一般事故火灾隐患的,立即整改,凡一时无法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上报中心校验收;排查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如实申报登记,建立档案,狠抓落实。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6年11月)为自查整改阶段。

各学校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事故及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部位必须停止使用,建立档案,专人监管。

(二)第二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为全面普查阶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澄清普查整治范围内单位或场所的底数,登记造册,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没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

(三)第三阶段(2007年2月)为督查检查阶段。

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检查组,对县、市直各系统、委局火灾以后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第四阶段(2007年3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验收,对于普查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予以表彰,对普查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工作措施

(一)各学校要按照嵩县教育局文件(嵩教[2006]197号)的各项要求,结合校园安全年活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及当地和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将任务层次分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安全急救网)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相关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次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中心校要把平安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各学校在一周内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推荐第5篇:爆炸物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爆炸物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2002年11月7日凌晨1:00市公安局民爆科对我工地民用爆炸物品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爆炸物品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值班人员没有在炸药临时储存库内值勤,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炸药临时储存库内有炸药时,确保现场同时有两人值班并配备一只狼犬加强警戒。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及《江苏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细则》,对爆炸物品加强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业务培训合安全教育,定期对爆炸物品存放合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爆炸物品的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合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合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五、对爆破物品管理坚持“三专、三严、五双、六对头、二不批和五不发”的制度,购进、库存、发出、领用、退回、销毁与帐目要相符,严格领导审批手续。

六、爆炸物品临时存放库管理严格遵守“双把锁、双人管、双本帐”的制度,保管员必须保持库内整齐、清洁,不得在库内放置其他杂物,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照明,及其他电子产品,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七、闲杂人员严格禁止进入爆破物品临时存放库内,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房内会客、留宿,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必须公示。

中铁十九局南京地铁TA17标项目经理部

二OO二年十一月八日

推荐第6篇:锅炉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锅炉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在设计上,应采用合理的结构。

2.修理、安装、改造时,加强焊接管理,提高焊接质量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热处理和探伤;

3.加强材料管理,避免采用有缺陷的材料或用错钢材、焊接材料。

4.加强使用管理,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5.加强检验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

2.锅炉尾部再燃烧预防措施

1.尽可能减少不完全燃烧损失,减少锅炉的启停次数。

2.加强尾部受热面的吹灰,保证烟道各种门孔及烟风挡板的密封良好。3.锅炉炉膛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根据锅炉的容量和大小,装设可靠的炉膛安全保护装置。

2.尽量提高炉膛及刚性梁的抗爆能力。

3.加强使用管理,提高司炉工人技术水平。

4.锅炉汽包缺满水预防措施

1、缺水事故

(1)轻微缺水时,可以立即向锅炉上水,使水位恢复正常。

(2)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

2、满水事故

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启用省煤器再循环管路,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及过热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排污阀及各疏水阀;查清事故原因并予以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2009-12-12

推荐第7篇:青岛爆炸事故分析

7月16日晚,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故造成部分原油泄漏进入近海,附近海域肉眼可见原油的痕迹。这是7月17日在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故附近海域航拍的画面。

16日18时许,大连新港附近中石油的一条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起火管道为直径900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  

毒。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

事故回放

目击者:以为发生了地震

中国石油8.10+0.070.87% 壹桥苗业19.21+0.020.10% 獐 子 岛15.74-0.55-3.38%

毫米的原油储罐陆地输油管线,后引起700毫米管线起火,燃烧产生气体主要为含硫和芳烃类气体,无剧

“当时我听到一声巨响,还以为发生了地震。”17日16时左右,在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发生22小时后,大连边防检查站新港分站政委陈志刚回忆说,“昨天傍晚爆炸起火时我正在操场上散步,听到巨响后回头一看,不远处的输油管线瞬间冒起浓烟,由白到黑,逐渐浓烈,火势也起来了”。

“爆炸发生10分钟后,爆炸地点升腾起几米高的火柱,火光几乎映亮了整个30万吨原油码头。16日深夜,这里油烟遮挡了大半边天,到17日上午油烟浓度开始下降。”陈志刚说。

事故调查

责任属油船方还是中石油待判定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孙本强昨日表示,对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事故的原因,辽宁省政府已经成立调查组开始启动调查,目前还不能对事故原因做出判断,需要调查、分析之后才能得出结论。事故责任到底是在油船方还是中石油,现在还不能判定。

孙本强说,辽宁省政府成立的调查组已经开始向事故现场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调查,同时与事发时正进行卸油作业的外籍油轮进行登船接触。

孙本强表示,此前媒体所说的爆炸原因只是根据表现形式所做的初步判断,要做技术上的分析才能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清除油污

布设围油栏9000多米

截至18日15时,辽宁海事局等部门出动海事工作人员400人次,在溢油海域布设围油栏已扩大到9000多米,清理过的海域,表面污染状况有一定改善。

记者了解到,辽宁海事局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下,紧急从其他省市调运清污应急物资。从秦皇岛调来的2000米围油栏、2吨消油剂17日晚抵达大连,从青岛和北京调运的30吨消油剂昨日运抵大连。

目前,海事部门已组织了20余艘清污船舶,在最大范围内对海上形成的50多平方公里的油污开展清除作业。

有关专家介绍,这次输油管线爆炸造成的海洋污染,可能超过50平方公里,清理海上油污是一项艰巨工作。

环境影响

现场气味仍难闻影响程度待评估

大连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国功昨日表示,环保部门已经对这次事故的 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影响程度尚待评估。

吴国功说,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对 环境影响的监测一直在持续,20多个空气监测点和十几个水质监测点展开工作,大气的环境质量没有因灾害而产生超出范围的影响,究竟有多少原油泄漏正在进行核实。他说,受到较重污染的海域约11平方公里,轻度扩散的有50平方公里,泄漏原油的扩散将受到天气、潮汐等情况的影响。

吴国功表示,原油燃烧会产生40多种污染物,但对人体不会产生太大的不利影响。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罐体冒出的浓烟明显变淡,但现场气味仍然难闻,喉咙和眼睛在长时间受到刺激后都很不舒服。

渔业反应

上市公司:养殖海域未受原油污染

吴国功昨日表示,泄露原油的扩散将受到天气、潮汐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影响程度有待评估。而獐子岛集团和壹桥苗业两家主营海产品的上市公司昨晚不约而同地发布公告,称公司养殖海域未受到泄漏原油污染。

2006年上市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在公告中称,事故发生海域距公司獐子岛养殖海域约90公里,泄漏原油没有进入公司养殖海域,没有对养殖产品造成影响。6月中旬才登陆深交所的壹桥苗业则表示,壹桥苗业地处瓦房店市炮台镇,属渤海内湾海域,虽然距爆炸地点约有60千米,但事故发生地属黄海海域,渤海地处黄海西北部,陆地阻隔了两个海域,因此公司所在海域没有受到泄漏原油的污染。

獐子岛集团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虾夷扇贝、海参、皱纹盘鲍、海胆、海螺等海珍品为主要产品,拥有国内惟一的国家级虾夷扇贝原良种场和国内一流的海参、鲍鱼等海珍品育苗基地,年总加工能力超过2万吨。壹桥苗业公司主要经营虾夷扇贝、海湾扇贝、海参等海珍品育苗及海参养殖、销售业务。

推荐第8篇:4.26 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关于“延安炼油厂4.26爆炸事故”的

心得体会

近日,我工段组织学习了延安炼油厂

4、26爆炸事故报告并开展了事故大讨论,我们了解到事故发生经过:2014年4月11日,延安炼油厂开始检修,将液化气分装置产生的戊烷油储存在溶剂油罐区常温常压内浮顶G9518内,当发现G9518外壁上有大量水珠凝结,经汇报批准将G9518自压向G9517,此后G9518外壁挂霜挂水现象消失。又针对G9

518、G9517页面过高,经商议,决定向次品油罐G9532转存戊烷油,当时G9532温度保持在53.04℃,当沸点在9.8℃到36℃的戊烷油进入温度较高的G9532后发生突沸气化,罐内气压骤然大幅度升高,26日0时23分随着一声巨响,发生爆炸,爆炸引起整个油气扩散区燃烧,并导致G9532化学爆炸,并将G9531引燃,事故造成三人不同程度烧伤,现场设备设施不同程度毁损,经济损失严重。

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现场取证和综合分析论证,将此次爆炸事故确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针对我厂在生产过程中重生产轻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培训部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出了6条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以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想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 1 责任,是对生命的尊重。对企业而言,安全是发展的生命线,而对个人来说,安全是全家人的幸福。如果我们都把责任当成一种习惯去守护生命,绝大多数事故都可以避免。

作为110KV变电站的一名职工,变电站的工作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确保设备正常平稳运行是工作职责所在,确保每一次操作安全,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大意和侥幸心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今后我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深刻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电业理论方面的知识要熟悉。

二、深入学习《电气工作安全作业规程》及相关的电气知识,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确保每次操作是十分安全的,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

三、提高工作责任心,多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用科学手段和现有的仪器及时发现设备和线路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参加车间及厂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

五、积极参加相关的事故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技能素质,认真钻研,不断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使自己成为一名技术过硬的电工。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推荐第9篇: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故

贴耳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故

事故事件

1986年4月26日当地时间1点24分,前苏联的乌克兰共和国切尔诺贝利(Чорнобиль,Chernobyl)核能发电厂(原本以列宁的名字来命名)发生严重泄漏及爆炸事故。事故导致31人当场死亡,上万人由于放射性物质远期影响而致命或重病,至今仍有被放射线影响而导致畸形胎儿的出生。这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外泄的辐射尘随著大气飘散到前苏联的西部地区、东欧地区、北欧的斯堪地维亚半岛。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受污最为严重,由于风向的关系,据估计约有60%的放射性物质落在白俄罗斯的土地。但根据2006年的TORCH(The Other Report On Chernobyl)报告指出,半数的辐射尘都落在前述的三个前苏联国家以外。此事故引起大众对于前苏联的核电厂安全性的关注,事故也间接导致了苏联的瓦解。苏联瓦解后独立的国家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及乌克兰等每年仍然投入经费与人力在事故的善后以及居民的健康保健方面。因事故而直接或间接死亡的人数难以估计,且事故后的长期影响到目前为止仍是个未知数。2005年一份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认为直到当时有56人丧生—47名核电站工人及9名儿童患上甲状腺癌—并估计大约4000人最终将会因这次意外所带来的疾病而死亡。绿色和平组织及其他人都对研究结果作出争论。 事件起因

关于事故的起因,官方有两个互相矛盾的理论。第一个是在1986年8月公布,有效地令事故的指责只归于核电站操作员。第二个则是发布于1991年,认为事故由于压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反应堆(简称RMBK)的设计缺陷导致,尤其是控制棒的设计。双方的调查团都被多方面游说,包括反应堆设计者、切尔诺贝利核电站职员及政府。现在一些独立的专家相信两个理论都并非完全正确。

另一个促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是职员并没有收到反应堆问题报告的事实。根据Anatoli·Dyatlov---一名职员所述,设计者知道反应堆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危险,但将其蓄意隐瞒。(造成这情况是因为厂房主管广泛地吹嘘未有RMBK资格员工:厂长V.P.Bryukhanov,具有燃煤发电厂的训练和经验。他的总工程师Nikolai Fomin亦是来自一个常规能源厂。Anatoli Dyatlov, 3号和4号反应堆的副总工程师只有“一些小反应堆的经验”,VVER反应堆的小版本即苏联海军的核潜艇的设计。) 具体细节

⊕反应器有一个危险高正面空系数。简单地说,这意味著如果蒸汽气泡形成在反应器冷却剂中,核反应加速,如果没有其它干预,将会导致逃亡反应。更坏的话,在低功率输出,这个其它因素未补偿正面空系数,会使反应器不稳定和危险。反应器在低功率的危险对工作人员是与预计相反和未知数。

⊕反应器的一个更加重大的缺陷是在控制棒的设计。在一个核反应堆,控制棒被插入反应堆以减慢核反应。但是,在RBMK反应堆设计,控制棒部分是空心的;当控制标尺被插入时,最初的数秒钟冷却剂被控制棒的空心外壳偏移了。因为冷却剂(水)是中子吸收体,反应堆的输出功率实际上上升。这情况也是与预计相反,而反应堆操作员亦不知情。

⊕操作员粗心大意并违犯了规程,部分是由于他们未察觉反应堆的设计缺陷。一些程序的不规则促成了事故发生。另一原因是安全干事和负责该夜实验操作员之间的通讯不足。

重要注意的一点,是操作员关上了许多反应堆的安全系统,除非安全系统发生故障,否则这是技术指南所禁止的。1986年8月出版的政府调查委员会报告,操作员从反应堆核心至少拿去了204支控制棒(这类型的反应堆共需要211支),留下七支。同样指南(上文提及)是禁止RBMK-1000操作时在核心区域使用少于15支控制棒。 事件经过 起因

1986年4月25日,4号反应器预定关闭以作定期维修。并决定利用这个场合,测试反应堆的涡轮发电机的能力,在电力损失情形下发充足的电供给反应堆的安全系统动力(特别是水泵)。像切尔诺贝利,反应堆有一对柴油发电器可利用作为待命,但并不能瞬间地起动—反应堆将因此被使用转动涡轮,到时涡轮会从反应堆分离和在自己的惯性之下力量转动,而测试的目标是确定当发电器起动时,涡轮是否在减少阶段能充足地供给泵浦动力。测试早先在其它单位执行成功(所有安全供应起动)而结果是失败的(那是涡轮产生了不足的力量在减少阶段供给泵浦动力),但另外的改进提示了对其它测试的需要。 经过

为了在更安全、更低功率地进行测试,切尔诺贝利4号反应器的能量输出从正常功率的3.2千兆瓦特减少至700百万瓦特。但是,由于实验开始的延迟时,反应堆控制员太快地减低能量水平,实际功率输出落到只30百万瓦特。结果,中子吸引而成的裂变产品氙-135增加了(这产品典型地在更大的功率情况下,在一台反应堆中消耗)。力量下落的标度虽是接近由安全章程允许的最大限制,但员工组的管理者选择不关闭反应堆并继续实验。后来,实验决定“抄捷径”和只上升功率输出到200 百万瓦特。为了克服剩余氙-135的中子吸收,远多于安全章程数量的控制棒由反应堆拔出。在4月26日上午1点05分,作为实验一部分,被涡轮发电机推动的水泵起动了;水的流量由于这行动而超出了安全章程的指定。水流量在上午1点19分增加了—因为水也会吸收中子,在水流量的进一步增加需要手工撤除控制棒,导致一个极不稳定和危险操作条件。

凌晨1点23分04秒,实验开始了。反应堆的不稳定状态在控制板没有显示任何情况,并且看起来所有反应堆员工并未充分地意识到危险。水泵的电力关闭了,并且被涡轮发电机的惯性推动,水流的速度减低了。涡轮从反应堆分离,反应器核心的蒸汽水平增加。因为冷却剂被加热,个别的蒸汽在冷却剂管道形成。在切尔诺贝利的RBMK石墨缓和反应器的特殊设计有一个高正面空系数,意味著在没有水时的中子吸收的作用使反应堆的力量迅速地增加,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反应堆操作变得逐渐变得不稳定和更加危险。凌晨1点23分40秒操作员按下了命令“紧急停堆”的AZ-5(“迅速紧急防御5”)按钮—所有控制棒的充分的插入,包括之前不小心地拿走的控制棒。这是否作为紧急措施,或只是简单地在实验完成时作为关闭反应堆定期方法,并不清楚(反应堆预定被关闭作为定期维修)。这通常意味著紧急停堆的命令是因为意想不到的迅速力量增量的一个反应。另一方面,总工程师Anatoly·Dyatlov,在事故时身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他写在他的书上:

“在1点23分40秒,集中化控制系统之前„„没有登记能辩解紧急停堆的任何参量变动。依照陈述委任„„会集和分析很多材料,在它的报告,没确定原因为什么命令了紧急停堆。并没有需要寻找原因。反应堆简单地在实验完成时被关闭。” 结果

由于控制棒插入机制(18至20秒的慢速完成),棒的空心部分和冷却剂的临时移位,逃走导致反应率增加。增加的能量产品导致了控制棒管道的变形。棒在被插入以后被卡住,只能进入管道的三分之一,因此无法停止反应。在1点23分47秒,反应堆产量急升至大约30 千兆瓦特,是十倍正常操作的产品。燃料棒开始熔化而蒸汽压力迅速地增加,导致一场大蒸汽爆炸,使反应器顶部移位和受破坏,冷却剂管道爆裂并在屋顶炸开一个洞。为了减少费用,和它的体积太大,反应堆以单一保护层方式兴建。这令放射性污染物在主要压力容器发生蒸汽爆炸而破裂之后进入了大气。在一部分的屋顶炸毁了之后,氧气流入---与极端高温的反应堆燃料和石墨慢化剂被结合—引起了石墨火。这火灾令放射性物质扩散和污染更广的区域。

由于目击者的报告和站内纪录不一致,有一些争论认为确实的事件是发生在当地时间1点22分30。最后共同同意的版本被描述在上面。根据这种理论,第一次爆炸发生了在大约1点23分47秒,操作员在七秒以后命令了“紧急停堆”。 事故伤害

事故共造成31名消防人员死亡,数千人受到强核辐射,数万人撤离。保守估计苏联共花费了180亿美元,以及50万军民处理此事件,但是现在看来事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无法估量!

推荐第10篇:钢水外泄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月×日00:20,某钢铁集团所属炼钢股份公司炼钢车间一号转炉出第1炉钢。该车间清渣班长陈某到钢包房把一号钢包车开到吹氩处吹氩。00:30,陈把钢包车开到起吊位置,天车工刘某驾驶着3号80t天车落钩挂包(双钩)准备运到4号连铸机进行铸钢。陈站在钢包东侧(正确位置应站在钢包5m处)进行指挥挂包。陈看到东侧钩挂好后,以为西侧钩也挂好了,就吹哨明示起吊。天车工听到起吊哨声后开始起吊。开车后由1号炉方向向4号车行驶约8m后,班长指吊工陈某发现天车西侧挂钩没有挂到位,钩尖顶在钢包耳轴中间,钢包倾斜随时都有滑落坠包的危险,陈立即吹哨示意落包。在2号烘烤器工作的清渣工、吹氩工听到陈的哨声后也发现天车西侧钩没挂好,便一同与陈追着天车喊停车,并对在天车下滑板作业场地1号包坑作业的滑板工施某等人及在3号包坑作业的山东某耐火材料公司的滑板工卢某等人喊:“快跑,钩没挂上!”(每坑相距5m)。当天车行驶到三号包坑上方时,天车工刘某听到地面多人的喊声,立即停车。在急刹车的惯性作用下,西侧顶在钢包耳轴的吊钩脱离钢包轴,钢包严重倾斜(钢包自重30t,钢水40t)挣弯东侧吊钩后脱钩坠落地面,钢水洒地后因温差而爆炸(钢水温度1640℃)在一号坑包作业的3名工人先是赵某听到钢包坠地“咣当”一声侧头一看钢包坠落,钢水外泄,转身向东侧大门逃生,边跑边呼喊,跑了约15m之后摔倒。施等2人随后跑到赵身边时被一股爆炸的钢水严重灼伤。赵被灼成轻伤。距离钢包坠地最近的3名山东某耐火材料公司的工人2名当即死亡,1名在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施等2人被送往急救中心抢救。集团公司领导和市里有关部门领导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人员、恢复生产。这是一起严重的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2人重伤和1人轻伤,事故直接损失30万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3号天车起吊钢水包时,西侧挂钩没有完全挂住钢包的耳轴,而是钩顶尖在耳轴的轴杆中侧,形成钩与耳轴“线”接触。指吊工陈某指挥起吊时站位不对,只能看到挂钩挂住东侧钢包耳轴上,而没有到西侧检查确定后是否挂住就吹哨指挥起吊。造成钢包受力不均匀、倾斜,随时都有坠包的危险,因刹车惯性力使西侧板钩从耳轴上脱落,挣弯东侧耳轴钢包坠地倾翻是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

(2)天车工刘某违规操作,发现陈指车工站位不对没有告示,启车时没有按操作规程“点动”、“试闸”、“后移”、“准起吊”操作,造成中途急刹车惯性力作用下钢包西侧板钩脱落,钢包受力不均匀挣弯东侧挂钩后坠地倾翻的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生产确认制、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不到位。

炼钢股份公司确认制第1条、第3款规定:“要保证做到确认、确实、确认安全无误再进行作业”。指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指吊金属液体,必须站在安全地方,确认无误方可指吊”,指车工陈某在没有确认两侧吊钩挂靠就指吊。天车工在明知指车工在一侧指挥,没有确认两侧吊钩是否挂靠就位的情况下就吹哨起吊,两道工序操作严重违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该厂厂规、厂制齐全,车间班组记录完备,但如同虚设,落不到实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督促不到位。

(2)立体交叉作业安全隐患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利。

该厂炼钢产量现已超出原设计能力。虽然厂房做了扩充改造,生产场地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由于生产工艺衔接的需要换钢包滑板作业与天车空中行驶形成交叉作业,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但该厂对此重大隐患缺少有利的安全措施,没有采取专人监护和统一指挥的作业方式,只是按吊物下不许有人作业的规定,要求地面作业人员来车时躲闪,但在实际作业中作业工人安全意识不强,习惯性操作,忙于作业时根本就不躲闪。

(3)生产车间噪音较强天车行驶时预警铃声较弱,很难听到。所以,发生事故躲闪不及。再者,天车行驶时频率较大,来回躲闪影响作业。

(4)作业场地狭小,出现钢包坠地事故,钢水四溢爆炸,根本无法躲闪,出现伤亡事故是必然的。

三、事故防范措施

(1)总公司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的位置来抓,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安全管理查找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工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上来。使安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对新、改、扩建的厂房必须申请三同时检查验收,对没有申报的新、改、扩建的厂房没有申请验收的要补办验收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生产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工人以安全舒心的工作环境。

(3)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天车通过交叉作业时预警设施必须改进。

(4)彻底改进目前天车行驶轨道下的立体交叉滑板作业点。天车行驶过来工人来不及躲闪,否则重演事故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不改造,宁可停产。

(5)对安全教育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不定期的逐级抽查、抽考,严格培训。把安全第一的意识落到整个生产的全过程中。吸取教训,杜绝事故。

四、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炼钢车间清渣工段班长(指车工),在没有去人另一侧吊钩是否挂靠的情况下,违章指挥起吊钢包。违反了指车工安全操作规程中:“指吊金属液体,必须站在安全地方,确认无误方可指吊”、“指挥吊物时,必须将被吊物体拴挂牢固”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其违章指挥直接导致该起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该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应对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运检车间天车工,在明知指车工站位不对不能确认另一侧吊钩是否挂靠的情况下,听从指挥盲目起吊。起吊钢包时分别进行点动试闸即起吊行车。接到危险信号后,操作不当,违反了严禁快速定点停车等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天车工确认制的有关规定。由于其违章作业致使该起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是该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对该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炼钢车间清渣工段工段长,负责清渣工段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工段的安全活动。对工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向职工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等。其工段班长,日常作业中对指吊金属液体作业的危险认识不足,违规指挥,暴露出工段的安全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工段长对该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4)运检车间天车工段副段长,负责天车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从天车工违章作业酿成事故看出,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尚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暴露出天车工段安全工作上的纰漏,工段副段长对本起事故应负重要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5)运检车间天车工段段长,负责天车工段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本工段的安全活动和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向职工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工段长安全职责的要求和规定,应对该事故负重要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6)精炼车间滑板工段段长。事故发生时虽然已调离本岗位,但在岗位期间对本工段职工作业现场的作业环境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采取积极的有效防范措施,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炼钢车间副主任,负责炼钢车间的安全工作。作为最基层的安全管理者,对本车间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不力,对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8)炼钢车间主任。对炼钢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9)运检车间副主任。负责运检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不严不细,对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0)运检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对本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1)精炼车间主任是精炼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其车间滑板工人在作业时受到非他们本人违章作业导致的伤害,作为精炼车间的主任,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上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2)股份公司安全部长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监督管理尚不利,未对交叉作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有限的措施,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3)股份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该起事故中指车工、天车工都有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的违章作业行为,而且作为安全管理制度中首要的安全生产确认制没有得到彻底的落实,对立体交叉作业中存在的隐患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都充分暴露出了炼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作为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应对该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14)股份公司经理,是炼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领导安全生产中规章制度制订、建立健全、落实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措施和方案等具体安全生产职责。但从该起事故所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原因,作为行政一把手,应对事故负第一位的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5)集团安全处副处长,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虽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监督管理不到位。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6)董事、集团副总经理。作为集团公司的主要安全技术的主管应对炼钢公司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负一定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炼钢股份公司发生的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为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以此为鉴。实现全市安全生产,责令集团公司向市政府针对此次事故写出书面检查。事故处理结果通报全市。另外根据《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规定》、《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理》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大单位——炼钢股份公司给予人民币3万元的经济处罚。

第11篇:天津爆炸事故(版)

从海瑞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该化学品行业的社会责任感

第六组成员:韩洁

154983091

王秋红

154983114

杜梦文 154983118 任焕焕 154983125 马亚晨 154983110

郭倩茹 154983094

从海瑞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该化学品行业的社会责任感

2015年8月12日23点30分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具体损失惨重,伤亡较严重,爆炸影响区域广大,造成多处居民区有较大损失。 一·问题表现

(1)安全问题:事故是安全工作最无情的验收员。在惨痛的事故面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总会格外显眼。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乏法规、制度、监管、预案,但在“安全”这个沉重命题下,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会给危险的下坠一个加速度。那些法规落实、区域规划、监管检测上的漏洞,如同开在血管上的切口,触目惊心。中央反复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就是要明确谁是缝合这些可怕切口的那只手。正如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大于天,一是因为安全生产本就该在治理价值序列中占据首要位置,二则是因为只有上上下下一齐发动,才能做到“万无一失”,避免惨剧发生后的“一失万无”。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规制度,是不会自动变成现实的。预警应急机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大,安全风险排查化解不深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不高,都会给致命的危险留下穿越防护网的机会。同时,安全隐患又是一个狡猾的杀手。有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曾经感叹,面对大量的监管需求,目前最缺少的是能够准确排险的专业人才。让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既要给监管者常念强化责任的“紧箍咒”,也要帮助他们修炼明辨风险的“火眼金睛”,二者缺一不可。

所有这些,最后都落脚在生产单位对于安全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仓库特大爆炸事故的两次指示中,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可谓一针见血。出不出事故,有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最关键最直接的就是企业。去年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有18项内容专门明确企业该负什么责,明确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主要抓手。其实,最应了解危险的不是别人,恰恰是自己。许多工厂都贴着“安全第一”的标语,生产单位的负责人都该扪心自问,它们是仅仅贴在墙上,还是真正落到了心里?安全真的排在了企业日常工作的“第一”吗? 安全问题永远是我们亘古不变的话题,安全高于一切,安全是一切的根本,没有了安全其它都是无稽之谈。注重安全从平常的小事做起,不忽略任何细节。始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心中想着安全,安全生产决定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思想上绝对不能放松。

(2)相关人员

武岱:事发一周前刚发文讲安全

8月5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在交通运输部官网发表了题为《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这篇文章称:事实证明,很多安全生产事故究其原因都是因为责任缺失、管理缺位造成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责任有人担。 此外,他还写道,要“加强市政公路基础设施、车站、码头的安全监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前的安全条件审查,不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不予批准。”一周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姗姗来迟的天津港负责人

从天津港“8·12”爆炸发生日到8月18日,天津官方共计召开8场发布会,天津港集团却迟迟没有发声。直到8月19日,被呼唤多日的天津港方面负责人终于出现:天津港总裁郑庆跃坐在了“8·12滨海爆炸事故第九场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高怀友曾称:瑞海取得了危化品资质

时任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高怀友,曾先后出席天津港“8·12”爆炸案第二场和第四场发布会。在8月14日举行的第二场发布会上,高怀友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瑞海把普通的物流仓库改成危险品仓库,按照危险品管理条例,改扩建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进行条件审查。根据我们的了解,该企业取得了相应审批,安全条件审查,是合格的。瑞海公司委托天津中滨海盛卫生安全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的测评结果为合格,此后又通过了天津市港口的安全检查。

此外,对于外界所关注的瑞海公司的安评报告,高怀友表示:港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过去对瑞海公司公开安评报告没有强制性要求,现在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部分公开安评报告。 谁为瑞海安评开“绿灯”?

在此次公布的11人名单中,只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一人因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专案组称,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根据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显示,在水运司的多项职责中,包括了负责港口、航道及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港口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船舶代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无船承运、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等。

而根据公开出版的资料显示,王金文自1983年起到交通部内河运输管理局运输组织处工作,先后任调度员、副主任科员 ;1990年任运输管理司水运总调度室调度处主任科员;1994年起先后任水运司水运调度处副处长和综合运输处长。 二·原因 外在原因

·专家:硝酸铵或是爆炸事故真正的元凶 非金属钠

8月18日20时许,天津市滨海新区天航局大厦,这里已经被临时征用为滨海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 在一顶印有“防汛抢险”的蓝色帐篷里,天津市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何树山、北京军区参谋长史鲁泽、天津港相关负责人及部分专家等围坐在桌子前,桌上铺着一张印有“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区域影像图”字样的大地图。

当天晚上,这里正在召开救援工作会议。白天的勘查结果,印证了此前指挥部掌握的瑞海危化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位于爆炸核心区大坑中心原摆放的800吨硝酸铵和500吨硝酸钾极有可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爆炸现场新发现300多吨金属钠,由于这是易燃易爆物,很有可能成为现场的一颗不定时炸弹,为事故救援处置带来新的难题。 · 800吨硝酸铵的威力

“我们现在既要灭火又要救人还要防化。”18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称,“我们很多同志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复杂的问题。”

而何树山也在发布会上进一步证实现场金属钠的存在,“目前瑞海物流的危化品共七大类约有40个品种左右,主要包括氧化物、易燃固体以及氰化物,其中易燃固体有金属钠和金属镁500吨左右,还有700吨氰化物,氧化物则包括硝酸铵、硝酸钾,其他有一部分已经炸掉了。”

硝酸铵主要用途是肥料及炸药,而硝酸钾也可以配置黑火药、制造炸药和烟花爆竹等产品。化工行业资深研究员曲睿晶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硝酸铵本身就是炸药的一种,威力较大,遇火会产生强烈的爆炸。 内在原因 一是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甚至严重渎职,导致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违规成立和运营。据媒体披露,瑞海公司从工商注册、环评、规划审批、消防审验、安评到获得危化品仓储业务的许可和资质,基本是一路绿灯。在这中间,涉及工商、环保、规划、消防、安监、交通港口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如果有一个部门坚持按法规办事,瑞海公司都是无法成立和运营的,后来的“天津8·12大爆炸”也就不会发生。

此外,瑞海公司的真正股东一个是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学伟,一个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之子董社轩。于学伟违反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2012年9月离职后,当年11月28日就与董社轩一起注册成立了瑞海公司。而董社轩出资创办瑞海公司,也明显违反了中央关于“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可是,对于于学伟和董培军、董社轩的违规行为,天津市的有关部门难道就不知道吗?特别是董社轩的父亲、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前两年就因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属牟利以及贪污受贿被相关部门调查,难道办案人员连董社轩依靠自己父亲执掌的权力及影响创办瑞海公司的事情都没有发现吗?这不是严重渎职又是什么? 二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布局非常不合理。“天津8·12大爆炸”之所以造成极其惨重的后果,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非常不合理的布局有直接的关系。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存放巨量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仅与大型的车辆停放场近在咫尺,而且与最近的居民区也只有五六百米。正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这种非常不合理的布局,大大放大了危险化学品爆炸的杀伤破坏效应。“天津8·12大爆炸”再一次告诫我们,生产、储运危险化学品的大型企业,必须远离居民区和其它重要的设施及物资。

三是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为什么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一个不大的企业,事发时爆炸的仓库里就存有大约40种、共2500吨巨量的危险化学品?这件事再次反映出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很不合理。近几十年来,我国的化学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中高能耗、高污染的粗化工的比重过大,而能耗与污染较少、附加值较高的精细化工的比重则偏小。例如硝酸铵,目前我国硝酸铵年产能已达1000万吨左右,超过了需求量(国内年需求量约500万吨),今年许多硝酸铵企业的开工只有50%—60%。而国际硝酸铵年产量在6000万吨左右,贸易量在1000万吨左右。因此,有关企业和部门正积极扩大硝酸铵的出口。我国氰化钠生产企业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一个不大的企业,事发时爆炸的仓库里就存有1300吨的硝酸铵、硝酸钾和700吨氰化钠的根本原因之一。产能大而内需量小,企业就必然会在扩大出口上想办法,港口危险化学品的储运量也就大,发生重大事故的几率也就大大增加。

综上所述,要想今后避免类似“天津8·12大爆炸”这样的特别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再发生,不仅要严肃追责,查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还必须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监管,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储运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布局等方面,综合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三·提升建议 外部建议

(1)安全问题一如既往不能忽视,所有的商业活动多是以安全的基础展开的,不论是化学品还是其他东西的发展。

(2)完善我国现存的产业结构,平均化学品在各地的比重,远离居民区,妥善管理。 内部建议

(1)领导班子的选取应该更加严格,深入调查该事故的原因,所有涉及到文件及其过程的东西仔细审查

(2)此事件应该给一个最终解释,不能了了其事掩盖事实,更要抓住背后的大老虎

第12篇:观看爆炸事故学习心得

观看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的感受体会

为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深刻吸取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事故,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4月8日在矿职工教育中心多媒体教室,组织观看了《桃子够沟煤矿“5〃11”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吉林省吉煤集团八宝煤业公司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感触很深,受教育很多。正是这样的惨痛事故,让多少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家境一度深陷困境。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内心此起彼伏,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这些事故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煤矿管理混乱,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蓄意逃避监管,通风管理混乱,井下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导致发生此次事故;相关部门审批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一线监管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收受矿方钱物等问题,对此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同时,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以上因素造成了这些事故的发生。我作为兰煜煤矿的副矿长深刻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下是我观看警示教育片的感受和体会:

一、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被训工作,煤矿安全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巩固煤矿安全发展的基础,扎实做好各级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职工安

全知识水平,提高全员安全意思和职工整体素质,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二、深刻学习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指令,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思想,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为矿井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及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各类问题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狠抓问题整改及落实,时刻把矿工生命放在第一位,使每一个员工生命不受威胁。

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继续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规定,积极组织各职能科室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促使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行业标准。

五、继续完善通风系统,深化“一通三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为基础,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现场管理,紧紧抓住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环节,完善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有

效的防范和遏制通风、瓦斯、煤层、煤炭自燃事故,完成年初指定的工作目标,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安全无小事,人命大于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在工作中时时刻刻做到提醒自己,盯促他人,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真正放在心上,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做到位。 李大桂

2014年4月9日篇2:关于观看天然气典型事故案例的心得体会

典型事故案例学习的心得体会

自2012年秋季以来全国发生数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威胁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行。为了提高公司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搜集整理六个典型事故调查报告,分公司安全员李贝立即响应安监部下发的30号文件认真贯彻学习并讨论。

本次的安全事故学习不同以往,此次重点是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报告编写、调查过程、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等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对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东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中石油大连石化“6〃2”火灾爆炸事故、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学习,让我深刻理解“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含义,理解贯通并融入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为一名企业员工,我深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与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形象及生存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安全文化也最终影响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效与成败。“现代安全经济学“三角形理论”认为,经济是两

条边,安全是底边,如果没有底边的支撑,即使经济发展再快也构不成稳定的三角形,可见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搞好安全生产能够保障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三大要素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而事故与职业伤害使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伤害,劳动力受损,而搞好安全生产是人力资源稳定的最根本保障,只有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充分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和动力,只有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才能使社会安定有序。

安全生产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活动是人们经过劳动的物质转换活动,而生产过程中,人们会遇到各类的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用尽量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安全生产所产生的效益是隐性效益,不象普通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提高产品质量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不发生事故,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开展和连续进行。

科学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安全发展,安全发展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一样使安全生产实现量化考核,纳入政府、企业和干部业绩考核内容,真正实现安全发展。

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心

会 xxxx 2013年11月

日1篇3:观看八宝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观看

《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有限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

心得体会

平煤一矿 宗仲勇

9月3日下午4点在矿职工教育中心多媒体教室,我观看了《八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感触很深,受教育很多。正是这样的惨痛事故,让多少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家境一度深陷困境。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内心此起彼伏,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多少矿难的发生,究其原因,并不复杂,也不难缕清。以前你可以说

黑心煤窑主没有管好。自地方煤矿企业与国企重组以来,绝大多数地方煤矿都被地方国有企业监管。地方政府对国企的监管不够,形成政府、企业管理两张皮,各自为政。另一方面,国企领导为了争业绩,不顾煤矿核定产量限制,盲目组织提产;出了事故怕受处分,受处理,对隐瞒情况互相认可。忽视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了事故不断扩大,不断恶化。

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没有敢于向违章指挥说“不”,职工自己也要知

道珍惜自己的生命。从视频中听到两次职工现场汇报,一次是现场突发情况汇报,一次是瓦斯事故爆炸后的汇报。从中都发现了问题,第二次汇报中提到“**采区又响了,这把(瓦斯爆炸)更厉害了”言语中知道,发生瓦斯爆炸,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职工对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危害认识不够,还很不到位。爆炸之后,仍参与现场施救工作。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事故的一个次要原因,不能忽视。

作为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多次违规组织人员下井施救,是造成事故不

断扩大化的主要原因。企业的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中心力量,决策者。不坚持原则,不把“安全第

一、生产第二”,“凡事安全先,万事安全大”的安全理念注入工作,而是抛之脑后,让我们发人深省。职工的安全意识差,我们可以理解,毕竟职工靠的是领导,关键时候信的是领导。但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那一层失去原则,忘记安全,那一层就会出问题。一个班组,班组长不坚持原则了,视职工的违章作业于不顾,久而久之,违章成为一种习惯,这个班组就要问题。一个区队,区队长不坚持原则了,单位的员工违章、班组长缺乏安全监管,区队长看到职工违章作业、班组长违章指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时间久了,这个区队就要出问题。到了矿级领导,就如这次事故案例,矿领导不坚持原则了,这个矿是早晚要出问题的。所以说抓安全管理,要从基层抓起,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提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每一次机构都要起到真正的作用,不能是组织机构健全,形同虚设,或是只抓生产,不管安全。

作为企业的领导,我想势必也是一名党员。党员经常说,经常学习的理

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管”重要思想。既是管理人员,又是党员的一员,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一言一行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能只考虑业绩,忘了身为一名党员应该脚踏实地得去工作。“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更为明确。我们都要用科学发展的观念去看待问题。冒着瓦斯爆炸发生的现实,仍组织员工进行施救,违反《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中,多项规定,很明显,这样做是不科学的,与科学作业是相违背的。在做任何事时,我们不能仅凭经验,习惯总结去工作,否则就要出问题,有时还会出大问题。

总之,事故的警示教育,对我们每个人都是深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

也是巨大的,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通过事故的警示教育,我们要从工作的单位自身查找不足之处,从他人的事故,吸取教训。为避免自己的单位出问题,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第13篇:历年粉尘爆炸事故

粉尘爆炸事故案例

●1987年3月

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因粉尘爆炸引起火灾,造成58人死亡,177受伤。

●2010年2月

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玉米淀粉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

●2011年5月

富士康集团成都公司抛光车间发生可燃粉尘意外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6人受伤。

●2012年8月

温州市瓯海区一幢民房在生产中发生铝粉尘爆炸,导致坍塌并燃烧,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

●2014年2月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史墅村华达化工厂发生金属粉尘爆炸。

青冈县黑龙江龙凤玉米有限公司淀粉包装车间爆炸,事故共造成10名职工不同程度伤亡,其中,1名于6日上午死亡,1名职工重伤和8名职工轻伤。 ●2014年4月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2014年5月

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辅料包装厂车纽车间除尘室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

●2014年6月

乌苏市新疆天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个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引发该车间失火,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4年8月

昆山爆炸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粉尘爆炸事故。

●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3.30”爆燃事故主要原因及教训;

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 “3.30” 燃爆事故相关情况

2012年3月30日晚19时20分许,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组织箱体喷锌作业时,喷锌房内二次喷锌南侧一排风管口处发生锌粉自燃,引发室外脉冲除尘器燃爆,致现场作业的14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8名工人严重烧伤。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系丹麦外商独资企业,主要从事干箱集装箱、冷冻集装箱的制造加工,从业人员4000余人。

2012年3月30日,该公司生产部总装科喷漆班喷锌组组织实施集装箱体喷锌作业;19时25分许,一次喷锌工段负责拉箱的工人正准备箱体下线时,发现其西侧二次喷锌南侧第3个排风管口处往下落火星,当即跑过去拉开横在排风口前面的移动式金属挡板查看情况,附近几名工人也先后赶过去,发现排风管口边缘处锌粉已经着火;现场人员一起用铁板将掉落下的着火的锌粉往铁桶里铲;19时34分许,设在喷锌房外的脉冲除尘器突然发生爆燃,火势通过排风管道倒向喷锌房内,将在喷锌房内现场实施扑救的14名工人中8人严重烧伤,其余人员轻微烧伤。

二、事故原因

(一)排风管口锌粉积存、散热不良是导致锌粉自燃的直接原因。根据该公司喷锌工序清扫作业标准书规定,喷锌房及其除尘设备的排风管道口等部位应每周周日进行全面清扫,防止锌粉积存,但在事故发生前的周日,该公司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清扫作业,致使二次喷锌南侧第3个排风管道口区域锌粉积存、堆积过厚;且事故发生当日和前日,天气连续阴天、潮湿,为该管道口积存锌粉自燃创造了条件;事发当晚6点半是晚餐时间,操作人员停止了除尘器引风机的运转(仍保留除尘器反吹),致使积存在该排风管道口区域的锌粉散热条件进一步恶化,引发自燃;当晚7点后操作人员恢复作业时,又开启通风机,使锌粉火情进一步扩大,最终形成明火;二次喷锌滤筒也未及时维护清理,致使除尘器内锌粉积聚过多、通风不足,进而引发除尘器爆燃。

(二)缺失锌粉燃烧和除尘器爆燃应急处置预案,且没有进行有效的现场施救措施,这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该公司未组织制定处置锌粉燃烧、除尘器燃爆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设备维护、生产作业人员缺乏锌粉燃爆等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采用未经安全认证的工艺进行生产作业,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该公司未对锌粉除尘设备的锌粉积存功能以及除尘设备露天设置所遇潮、雨天气而导致的危险状态、危害特性等进行充分分析和安全论证,致使该工艺存在安全技术设计缺陷,为除尘设备因遇明火发生燃爆创造了条件。同时,该公司未按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全面培训,致使其应对锌粉自燃事故紧急处置能力缺失,最终因应急处置、紧急避险不当,导致严重危害后果。

三、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事故性质

经认定,该事故为一起因喷锌房排风管道口锌粉积存过厚,散热不良及应急处置不当而导致的锌粉自燃并引发除尘设备燃爆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责任

1、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在组织喷锌工序设置过程中,未对热喷锌工艺存在的危险状态、危害特性以及可能发生的锌粉燃爆等事故进行充分分析论证,未组织制定并实施锌粉燃烧、除尘器燃爆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致使现场作业人员处置喷锌房锌粉初始自燃事故能力缺失,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2、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部在负责喷锌房清扫、检查作业中,对已发现的除尘器压差表超压、除尘器内滤筒阻力过大等问题和隐患未及时整改消除,且未严格按照既定的《作业标准书》进行清扫、检查,致使喷锌房内部分点位锌粉堆积过厚,在散热条件恶化的条件下引发锌粉自燃,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直接责任。

3、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项目部、设备部在热喷锌工艺改造、喷锌及除尘设备操作运行等过程中缺乏组织协调,未组织对电弧热喷锌工艺所存在的危险特性等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对以往喷锌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因电弧喷枪产生的电火能量所引发的锌粉自燃事故未引起高度警觉,未及时组织修订、完善喷锌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致使设备检查、维护以及现场从业人员对锌粉特性、锌粉自燃可能导致的锌粉高集聚区域或除尘设备爆燃等危险因素不能准确认知,缺乏对锌粉自燃事故的应急处置、紧急避险知识和能力,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责任。

第14篇:淮安煤气爆炸事故

淮安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克服因事故带来的原料供应影响,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淮安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淮钢南厂区,是一家由淮钢同港商合资、独立核算并自主运营的企业,为淮钢高炉生产提供商品球团原料。事故发生后,淮钢特钢公司总经理何达平主持公司党政领导办公会,研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是起用6万吨的球团库存储备;二是迅速购进产自巴西的10万吨块矿;三是向沙钢集团求援,由集团调拨10万吨球团,从而保证了淮钢的正常生产经营。

淮钢特钢公司同时举一反三,以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为鉴,迅即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隐患、查漏洞、查整改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江苏淮安工厂煤气泄漏爆炸 4死9伤

日期:2007-07-21 作者: 来源:现代快报

7月20日上午10时28分,位于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南厂区内的合资企业———淮安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球团生产线发生了一起煤气爆炸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据初步了解,该企业的球团生产线回转窑设备在计划检修后,准备使用煤气烘炉时发生爆炸。事故原因正在分析之中。

淮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事故高度重视。正在外地开会的市委主要领导迅即电话指示: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召开由公安、安监、消防、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办公会,成立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医疗救助、生产恢复等协调小组,每组由一名副市长担任组长,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立即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市政府强调,要借助各种力量实施医疗救治,尽快恢复生产,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安全检查,并确定7月21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严防和杜绝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会后,市领导又赶赴医院,看望伤员,协调有关医疗救助单位开展救治工作。

医院组织精兵强将,会同南京来的两位专家,共同对伤员进行治疗。目前,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受影响。下午5点,淮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

第15篇:电梯事故整改措施

柏林电梯困人事件安全事故整改书

尊敬的领导:

9月21日早晨在驻马店市柏林国际酒店发生严重的电梯困人事故,给我公司维保工作敲响了安全管理的警钟!这件事故的发生,给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反思事故,让我深深的感受到我在电梯维保质量工作上出现了漏洞,我悔恨交加,愧疚万分!现向领导做出深刻检查:

一、愧对领导的信任

这次事故的发生让我愧疚万分。由于我的工作失职,辜负了领导的信任。扪心自问,确实是由于我的工作没做到位才造成了本次电梯困人事故的发生。对于这次事故,事后我感到非常后怕,自己感到深深地自责,没有为乘客的安全负起责任。

一直以来,关于电梯安全问题,每次开公司例会都会反复强调,但在操作技能方面总认为他们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忽视了对这些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现场跟踪和考核,没有及时准确的把握他们的操作技能水平,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于维保质量提醒不够,关注不够,掌握不够。对一些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总是体谅多,纠正少,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狠劲。致使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

尽管我知道电梯维保工作的重要性,也明白事故的后果和危害,却没引起充分的重视。对于工作中的安全麻痹大意,流于表面,不能及时的发现问题;对于发现的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不正常情况时,存在侥幸和姑息的错误思想认识。因此对一些隐患,尤其是细微隐患,没有以最快的速度在事态恶化前提前做好整改,没有真正将所有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面对这次事故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维保质量是导致事故的必然

1页

共3页 结果!面对这次事故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是防止事故的得力措施;面对这次的代价,我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这次教训犹如当头棒,使我猛醒!

这次事故, 我感到很愧疚。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我应该深刻地反省,真诚地接受批评。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工作必须认认真真,一丝而不苟!

二、整改措施及方法

1、严惩问题员工

针对负责柏林酒店电梯维保的责任员工进行开除并扣发三个月工资处理,对其余公司所有维保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并召开安全研讨会。从思想上对维保员工进行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2、安全隐患排查

此次事故造成的严重影响给我们公司敲响了警钟,针对我公司所有维保项目的电梯公司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老旧电梯、使用频率较高的电梯及公共场合医院、酒店项目的电梯安排专业技能强的维保员工负责。

3、维保质量评比

公司每月对维保员工负责的项目维保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维保质量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及扣发安全绩效奖,对维保质量好的员工进行表扬,并予以奖励。

4、维保技能培训

公司每周例会结束后安排维保技能培训,利用维保视频讲解,树立正确的维保规范流程。并大力开展老带新,老员工带领新员工进行电梯日常

第 2

共3页 保养,示范教学,进一步提升新员工的工作技能。

我深知,任何检讨与忏悔在教训面前都显得格外的无力与苍白。在此,我真诚接受上级对我公司的严肃批评和处罚,愿意以我为反面教材,以此为鉴,远离事故,警示他人!

检查人:驻马店市英瑞电梯有限公司

第 3

共3页

2016年12月29日

第16篇: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始末

历时1284天的艰难结案——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结案始末

1997年‚6.27‛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已经过去了整整10年。这是一起艰难的结案,这是一次真实与虚假的较量,科学与权利的博奕,是坚守道德的良知、职业操守还是听命于权势的良心拷问。这起事故调查的处理历经3年半的时间,最终以科学与良知的胜出而告结束。

今天,我们重新把它翻检出来,放到阳光下晾晒。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尚未明显好转的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在事故处理中,我们谨防权力的介入而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希望,能够把惨痛的事故教训变成宝贵的财富,化黑暗为光明,并照亮生命。

罕见的大事故1997年7月1日,香港将告别—百多年的殖民统治回到祖国的怀抱。1997年5月1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现在距香港回归只剩下50多天,党的十五大也将召开,一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6月27日,离香港回归仅剩3天时间,北京到处漾溢着节日的气氛,北京历史博物馆前竖立的巨型香港回归倒计时牌上,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首都北京盛装装扮准备迎接这个隆重的日子。

6月27日晚上8点,一辆油罐车停在北京东方化工厂卸油站台上,准备向罐区卸油。北京东方化工厂隶属北京化工集团总公司,地处北京市通县,该厂原是一个生产丙稀酸脂的化工厂,1996年新建成为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的乙烯裂解装臵和相配套的公用系统工程,厂区占地面积1800亩,职工4500人,是一家大型化工企业。

6月27日上午,原料罐区进行石脑油罐装作业。在晚8点前,石脑油A罐(共ABCD4个万立方米罐)已经装满。液面已达到13.7米。20点交接班后,上班的工人打开阀门,向原料区的B罐灌装轻柴油。9时许,现场作业的工人闻到一股强烈的油气味,正当操作工走出操作室在罐区查找泄漏时,9时27分,突然一声突如其来的大爆炸发生了。巨大的爆炸声响彻天空,瞬间火光四起,通县上空大火冲天。油罐区的罐顶和管架都燃起熊熊大火。15分钟后,21点42分,乙烯B罐(共有ABCD4台千立方米乙烯罐)发生了解体大爆炸,又一团火球升入天空,火焰高达数百米,火舌向外翻卷达五六十米。浓烟像原子弹爆炸后形成的蘑菇云,不断向上翻滚着。烈火的啸叫声,沉闷的爆炸声接连不断,大火映红了北京城东半个天空。接连不断的爆炸声把人们从睡梦中惊醒,惶恐的人们不知发生了什么,尽力向安全地带逃离。数公里内民房玻璃被震成碎片,远在30公里外河北省三河县有震感,河北省宝坻地震台测定,爆炸威力相当于一级地震。

这次事故损失巨大,后果惨重,事故中有9人死亡,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事故中共烧毁油罐10座,其中万立方米原料罐6座,轻重油罐4座,乙烯B罐解体成7块残片飞出,其中最重的一块为46吨,飞出234米,另一块13吨,飞到厂外840米远的麦田里。乙烯A罐被炸倒在地,顶部爆有裂口,乙烯C、D罐出入口管线均已烧毁,戍烷罐腰部爆开了一个大口子,其余10多个油罐和球罐都有不同程度的烧损。油罐和球罐保温材料脱落,铁皮被炸飞,半地下油泵房爆炸倒塌。火车卸油站台的油罐车烧损,铁轨移位变形,多处管线管架倒塌烧毁。操作室天花板、门窗和表盘炸塌炸损。罐区周边的房屋及建筑物部分被摧毁,强烈的辐射热将罐区

四、五平方公里内的树木全部烤焦。

三个专家组

事故发生当晚,国务院委员罗干,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北京市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扑救。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门紧急出动,天津市消防队亦赶赴现场扑救大火,共有百余辆消防车、1500多名消防指挥员投入了灭火战斗。经过40余小时的奋力扑救,控制了大火的蔓延,保住了余下的球罐与油罐,防止了再次爆炸。大火于6月29日12时基本扑灭,6月30日6时扫清残火。

6月30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聘请(部分专家由劳动部推荐),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现为工程院院士)钟群鹏为组长的一行9人专家组赶赴北京东方化工厂。9名专家是:

钟群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陈良材:冶金部钢铁研究总院研究员;

王广生:北京燕山石化公司高工,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崔慕:化工部高工;

田永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王泽博:中国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

薛明德:清华大学教授;

粱金忠: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检验中心研究员;

李志宪:劳动部事故调查分析科学技术中心高工。

北京市7月21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对这9名专家的单位分别发了聘请书,恳请支持,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北京市在事故发生后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北京市副市长孟学农任组长,市劳动局副局长凌秋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事故调查由火察组、保障组、现场组和聘请的9人专家组组成,并分头开展调查工作。

9人专家组听取了厂方的事故情况介绍后,在组长钟群鹏的主持下,专家组分为断口组、能量组、工况组和定量组4个专业组,其工作分现场调查、专题研究和综合分析三个阶段进行,劳动局副局长凌秋负责联系和指导专家组的工作。

9人专家组(以下称第一专家组)在现场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对爆炸物及B罐的残片、断口进行测定、拍照、取样;搜集生产运行中的各种参数和操作记录,察看和搜集现场有关人员的谈话笔录;进行现场专题讨论会等。

为了查清事故原因,还临时聘请了空军第一研究所、空军飞行事故和失效分析中心、航空总公司621所、北航、北京科技大学、清华大学、劳动部锅炉检所等9个单位20多名专家参加事故原因的分析试验工作。

在大量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专家组拿出了‚6.27‛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的初稿,分析原因表明,6月27日上午,料罐区进行石脑油卸油作业,到晚上8时前交接班后,铁路油罐车开始向料罐区卸轻柴油。由于操作工开错了阀门,把该送到轻柴油B罐中的轻柴油送到了已装满石脑油A罐中去了,因为石脑油A罐已装满,所以,导致大量的石脑油冒顶外溢,冒顶溢出的大量石脑油挥发成可燃气体,很快整个罐区弥漫着高浓度的石脑油油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炸,随后又引起乙烯的爆炸及整个罐区大火。

拿出初稿后,8月18日,他们将分析得出的事故原因向劳动局副局长凌秋进行了汇报,凌秋赞成专家组的意见,要求将报告初稿迅速打印出来,经专家组将文字修改后补充上报。8月20日,专家组钟群鹏、王广生和崔慕3人突然接到劳动局的电话通知,告诉他们18日送去的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不用改了,别的也不用管了,只对乙烯B罐作出分析报告即可,并追回已发给专家的事故原因调查报告的初稿。北京市的做法使专家们感到十分不解,意识到他们拿出的事故结论不符合北京市的胃口。

8月20日,北京市聘请了公安部沈阳消防所的王希庆、梁文基,天津消防所的刘良彬、耿惠民,黑龙江消防局的马恒全、安徽省消防局的程普盛和北京市消防局的田景章等7名研究员和高工成立了消防专家组(以下称第二专家组)。第二专家组一共到现场去了两次,仅用6天时间,于8月30日就得出了结论:

一、石脑油A罐未发生冒顶事故;

二、事故是由乙烯泄漏引起的;

三、乙烯泄漏的部位是乙烯B罐的液线管线。言外之意,这是一起因设备原因引发的事故,而不是一起责任事故。

虽然北京市‚6.27‛事故调查小组只让专家组‚对乙烯罐作出分析即可‛。但第一专家组还是于8月29日向劳动部寄交了‚北京东方化工厂‘6.27’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报告‛。报告中阐明了这起事故的起因。

1997年11月4日,北京市在没有和劳动部进行协商的情况下,便直接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别重大事故处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只采纳了第二专家组的事故调查结论,即事故原因是由乙烯管线泄漏引起的。而没有第一专家组事故调查的结论。

知道此种情况后,1997年11月19日,钟群鹏等几位专家写信给劳动部副部长王建伦和部长李伯勇,详细阐述了第一调查组经过五十多天的严肃认真勘察、取证和综合分析得出‚6.27‛事故原因是由于石脑油冒顶外溢引发的,并将事故原因汇报给北京市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北京市却改变了专家组的调查的范围,口头通知只对乙烯球罐破坏得出结论。事后又另成立了一个消防专家组,得出事故原因是乙烯管线泄漏而引起事故的结论,北京市已将此结论上报国务院。

李伯勇部长接到第二专家组的报告后,于11月25日在报告上批示:在上报国务院的事故报告中,是否考虑到这个调查报告(即第一专家组的事故报告)的意见,并将报告递交给北京市。

北京市接到报告后,事故调查小组组长孟学农12月10日以调查组的名义向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写了题为‚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原因确定等有关问题的报告‛。报告中认为第二专家组的结论更符合实际,而第一专家组的结论是难以成立的。

针对两种不同的调查结果,1998年2月10日,劳动部成立了‘6.27’特大事故批复结案工作组。工作组聘请了相关领域的8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以下称第三专家组)。专家组成员是分别来自大学、科研院、有关部委、中央大企业的专家教授,其中3人是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1998年2月16日至19日,第三专家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并召开了听证会,请第一专家组合第二专家组出席。开会那天,第一专家组所有成员全部到会,第二专家组只有一人到会,并说‚我是奉命行事‛。

经过4天的会议,第三专家组认定第一专家组的事故结论是正确的。

劳动部在召开此会议不久,1998年7月适逢国务院机构调整,劳动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移交给新组建的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 三次论证协调会

1998年9月24日,新成立的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召开了‚6.27‛事故原因分析论证会。参加会议的有第

一、第

二、第三专家组的部分专家。监察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及北京市的相关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会上,第一专家组详细汇报了对‚6.27‛特大事故原因分析及其证据材料。第三专家组也表明了他们的认定意见。但第二专家组和北京市仍坚持他们原来的结论,并提出两个依据,一个依据是:由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称,第一次爆炸后,在现场被烧伤的火车押运员鲁义乾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其气管内侧提取的烟尘和毛发,经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检出乙烯烧残物,证实是乙烯泄漏。第二个依据是:通向轻柴油罐的阀门原来是开着的,之所以着火后呈关闭状态是因为乙烯泄漏后爆炸起火,火烧毁密封圈使摩擦力减弱而使阀门脱落关闭。并请来阀门供货厂的厂长来印证这个推断。根据这两个依据,可以认为轻柴油并没有灌装到石脑油A罐中,所以‚6.27‛事故是乙烯泄漏引发的,而不是石脑油装满外溢引发的。

针对第二专家组的两个依据,第一专家组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早在事故刚发生后的1997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法医鉴定中心对9名死者进行了尸检,结果表明,9名死者的肺部与气管中存有石脑油、轻柴油的成分,而无乙烯成分,这就表明,由于将轻柴油误灌入石脑油A罐中,致使石脑油和轻柴油冒顶溢出,空气中弥漫着这两种油气,死者生前曾吸入了这两种油气。因石脑油溢出遇明火发生爆炸后,9人已死亡。虽然第一次爆炸后又引发了乙烯罐爆炸,但死者已不可能再吸进乙烯气体。死者肺部没有乙烯成分,这就充分证明。乙烯罐不是肇事者,而是受害者。

由于各执一词,这次会议没有达到一致的结论意见。为了提供更有力的证据,1998年11月10日,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在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召开了全国著名化学分析专家鉴定会,出席鉴定会的有中科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周同惠教授,北京大学原化学系主任孙亦梁教授,清华大学分析中心原副主任宁永成教授,华夏物证中心主任王敬尊教授。这些专家仔细审阅了爆炸现场分析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得出一致的结论是:

1、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法医鉴定中心从爆炸现场4名死者的肺、气管中采样,用GC/MS分析发现有与石脑油组成相符的若干成分,所用分析方法科学,结果可靠,确认死者生前曾呼吸入石脑油气后在火灾爆炸中死亡。

2、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从现场调查和部分死者气管和头发采样,用‚薄层色谱和紫外线光谱‛分析,得出的是‚乙烯燃烧残余物‛的结论,其中‚乙烯燃烧残余物‛概念错误,按化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乙烯燃烧完全只能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燃烧不完全时,有可能生成一氧化碳和碳,这些产物采用报告中的‚薄层色谱和紫外线光谱法‛不能给出有效的数据,由此分析数据,不能作出‚乙烯燃烧残余物‛的结论。

至于另一个‚依据‛,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将有关资料交给兰州炼油化工总厂机械分厂进行了技术分析。这是一家国有企业,既设计阀门也生产阀门和修复阀门。他们的认定是:当活塞与气缸同时升温到50ºC时,活塞与气缸的间隙便消失。当着火温度很高以后,由于活塞的材料是合金铝质,其膨胀量大大超过气缸体的膨胀量而使气缸变形。当密封圈烧焦时,活塞与气缸已没有间隙了,阀门不可能下落,也就是根本不可能出现‚密封圈经火烧后使摩擦力减弱而使阀门脱落处于关闭状态‛。

由此可见,第二专家组的两个依据均不能成立,甚至有作伪证之嫌。

1998年12月9日,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召开第二次协调论证会。这次参加会议的除部分专家外,还有北京市办公厅、北京市经委、北京市劳动局的负责人。在这次会上安全生产局的领导向会议讲述了‚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6.27’事故批复结案工作的进程情况,并表明了意见: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别重大事故是操作人员开错阀门引起石脑油A罐装满外溢,石脑油及其油气遇火源发生爆炸和燃烧,进而引起了乙烯B罐突然爆炸及整个罐区的燃烧和爆炸。这是一起责任事故。根据国务院34号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为真正吸取教训尽快结案。北京市劳动局副局长凌秋当场表态,表示不接受这个意见。仍坚持原来的结论意见。第二次协调会议仍是无果而终。

1998年12月28日,国家经贸委办公厅致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求北京市对‚6.27‛事故原因认定的意见。

1999年1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复函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函中认为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掌握的情况是不全面的,不同意国家经贸委对‚6.27‛事故的认定结论,希望能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专家的意见,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批复。

协商走进了死胡同。

因为在‚6.27‛事故发生后不久,劳动保护杂志曾对第一专家组的部分成员进行了采访,并进行了报道,认为‚6.27‛特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劳动部、经贸委和北京市几次协商未果,专家们希望通过媒体对事故真相及调查中种种匪夷所思的现象进行报道,以舆论监督促使这起事故尽早结案。

2000年1月18日,劳动保护杂志召开部分专家组成员座谈会,会上,专家们详尽阐述了这起事故为何至今仍未结案的原因。

2000年3月,劳动保护杂志刊登了‚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为何至今仍未结案‛的署名文章。因为一些大报不愿刊登,虽然中国劳动报和中国化工报作了转载,但因影响较小,没能构成有力的舆论压力。

2000年2月21日至3月初,国家经贸委再次与北京市协商,希望能按第一专家组认定事故结论报国务院批复,北京市表示不能接受。第三次协商仍无结果,事故批复又处在两难境地。 上书国务院领导

面对‚6.27‛事故迟迟不能结案的状况,2000年3月,中国工程院院士钟群鹏与有关专家们写信给朱镕基总理,内容如下:

朱镕基总理:

我们是北京东方化工厂‚97.6.27‛特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成员,向您反映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扭曲事故事实,致使有关部门至今不能批复结案的问题。此事故发生在香港回归前夕,大火烧了50多个小时,事故中死亡9人、伤3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亿元、全部损失达人民币数十亿元。这一特大事故中外皆知,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

我们来自不同部门和单位,大部分为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成员,1997年6月30日应北京市人民政府聘请,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过50多天调查,在大量物证和分析工作的基础上,专家组全体成员对事故原因得出了一致的分析结论:当班操作工开错卸油阀门,引起石脑油A罐装满外溢,扩散的油气遇火源发生爆炸和燃烧,属重大责任事故。这个结论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

但是,北京市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不愿意接受这一结论,在我们得出结论后,另组织了一个公安消防专家组。该专家组在缺少直接物证的情况下,很快得出了另一种意见:乙烯液相管线破裂,乙烯外漏引起事故。北京市对两种不同的结论未做协调和进一步论证,就按后一种结论上报国务院,上报材料中还回避了事故的性质。

原劳动部和国家经贸委为尽快弄清事故的真正原因,分别做了多次论证和鉴定工作,并做了计算机模拟。这些论证、鉴定和模拟结果都证明我们的结论是正确的,而北京市上报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近一年来,国家经贸委就该起因误操作引起的责任事故,多次与北京市交换意见,并正式去函征求意见,北京市事故调查领导小组不顾事实真相,仍然坚持原有的错误结论,致使批复结案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我们对北京市的这种做法感到十分遗憾。

我们和广大的安全工作者,都十分关心此事故的最终结论,希望尽快批复结案,对国家和人民群众有个负责的交代。为此,我们特郑重地向总理您反映此事。万请总理在百忙之中给予过问。随信附上2000年第3期《劳动保护》杂志关于‚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为何至今仍未结案‛的一篇文章。

恳请您指示。

2000年3月21日

通过个人渠道,将这封信呈送到国办、中办信访局。

4月8日,朱镕基总理批示:请邦国同志酌处。4月10日,吴邦国副总理批示给国家经贸委和北京市的主要领导,要求统一认识,以科学的态度批复此案。

事故结案出现了转机。

结案

2000年5月30日,国家经贸委召开了东方化工厂‚6.27‛事故再论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第

一、

二、三专家组部分成员,监察部、公安部、国家石化局、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消防局。北京理工大学演示‚6.27‛事故计算机模拟结果,三个专家组代表在会上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除第二专家组代表仍坚持原来意见外,其他专家和各部门都认同第一专家组的意见。

2000年9月23日,经贸委主要领导致函北京市主要领导,告知北京理工大学论证会上演示结果与第一专家组的结论一致。并说明参与事故论证的专家先后共33名,除几名消防专家未公开改变观点外,其他专家意见完全一致。结果是建立在大量物证基础上,经得起时间考验,希望能尽快结案。

2000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62号文复函国家经贸委。函中说,根据你委意见,同意按责任事故结案。鉴于对此起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已给予相应的处理,故不再重新处理。

至此,这起事故历时1284天终于结案。

此时,离21世纪仅剩下33天。

(此文得到王广生先生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第17篇: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1)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2)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3)氧气、乙炔瓶及空压机储气罐爆炸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1.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主要原因 (1)超压超温;

(2)压力容器有先天性缺陷;

(3)未按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和报废; (4)压力容器内腐蚀和容器外腐蚀;

(5)安全阀卡涩,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排气量不够; (6)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7)压力容器同时进入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而引发爆炸。 1.3危害程度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被毁、施工中断、危害环境或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1)压力容器的爆炸其碎片可能伤人; 2)压力容器的爆炸其发生的冲击波可能伤人;

3) 由于压力容器的爆炸可能引起厂房及周边建筑的倒塌而伤人; 4) 由于压力容器的爆炸泄漏引起人员中毒、烫伤、冻伤及火灾; 5)二次爆炸及燃烧:当容器所盛装的介质为可燃液化气体时,容器破裂爆炸在现场形成大量可燃蒸气,并迅即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爆性混合气,在扩散中遇明火即形成二次爆炸,常使现场附近变成一片火海,造成重大危害。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撤离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迅速切断燃烧系统、供水以及与外界连接系统;应做好紧急疏散,现场隔离,防止人员中毒,并切断电源。

(4)安全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5)通讯畅通原则:现场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安全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安全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正确、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保证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从压力容器的特点出发,在操作上应做到以下几点:

(1)平稳操作。主要指要缓慢地加载和卸载,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 (2)防止压力容器的超压。

(3)紧急刹车:运行过程中,如遇到严重威胁压力容器的安全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2)经常检查:容器运行期间应定时、定点进行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和安全附件等。

3)做好维护保养,使压力容器处于完好状态。运行期间的维护主要是经常检查腐蚀和“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妥善措施。

4)定期检验,必须根据国家法规和有关标准,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中若发现缺陷,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 加强压力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使用、检验记录应妥善保管。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容器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负责新增压力容器的验收、试运行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等,还应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要求。

6)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7)安装自动监控报警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 4.2预警行动

1) 发现压力容器有缺陷,及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缺陷。 2)对检验机构定期检验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必须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必须停用压力容器。

3)当工作面监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当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报告现场安全员、值班员。 4)当某一工作面发生容器爆炸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当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启动公司总体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5.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5.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5.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6.1.1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进行事故分级,并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6.1.2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事故时,由项目部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时,由项目部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时,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

6.2响应程序 6.2.1Ⅰ级响应程序

当事故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项目部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如下内容响应:

a、事故单位立即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b、项目部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c、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辽宁省安监局、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6.2.2 Ⅱ级应急响应

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救援小组成员到位,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b、项目部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c、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向项目部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6.2.3 Ⅲ级应急响应

当事故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到位。

b、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研究制定决策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本单位(部门)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门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c、应急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6.3处置措施

1) 发生爆炸事故时,全体人员应按照应急疏散路线有序地撤离。 2)现场负责人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抢险救灾,防止势态恶化,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遇有人员受伤,立即采取消毒、止血等临时急救措施,迅速向120求救,说明事故严重程度,联系电话等,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爆炸引起火灾时,立即向“119”求救。切忌盲目进入现场,防止有毒气体伤害,可进行必要的通风,降低毒气浓度,方可进入火场抢险,待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抢险救灾。

5)现场应急指挥小组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判断正确,防止二次爆炸,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指挥抢险救灾,降低损失。

6)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内部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服从项目部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责任人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数量合理。

第18篇:蒸汽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蒸汽管道爆炸事故案例

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5.17”事故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由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控股,建设两台600MW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建设单位: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施工承包单位: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电建一公司);

项目调试单位:河北省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以下简称调试所); 项目监理单位:河北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监理公司)。

该工程于2006 年3 月进入分部试运阶段。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长的试运指挥部,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机组启动试运工作,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理

按照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依据编制 的《蒸汽吹管调试措施》,电建一公司和生产单位配合,进行5 号机组的吹管工作。

该工程于2006 年3 月进入分部试运阶段。5 月14 日23 时48 分正式 开始蒸汽吹管,至5 月17 日23 时顺利完成了23 次吹管。5 月17 日23时52 分,操作人员开启吹管临吹阀,进行第24 次吹管,23 时53 分,听

1 到吹管声音异常,立即关闭吹管临吹阀,23 时57 分锅炉灭火停炉。经检查发现,位于吹管系统末端的消音器堵板由于焊口开裂吹落,蒸汽吹向化学水化验室,将已封闭的化学水化验室门吹开,高温蒸汽涌入化学水化验室,造成正在化学水实验室进行正常运行、调试、维护的11 名工作人员灼烫伤,5 人死亡、2 人重伤、4 人轻伤,其中两名重伤人员也于6 月9日和16 日相继死亡。其中,西柏坡电厂死亡5 人,调试所死亡2 人(死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并拨打了120 急救电话。各单位 立即启动了事故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治和现场保护工作。 5 月18 日凌晨0 时10 分,11 名受伤人员中的9 人被送往平山县医院救治(1 人0 时30 分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2 人被送往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为了更好地救治伤员,后将平山县医院8 名伤员中的6 人转送至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2 人转送至石家庄友谊烧伤医院救治。接到事故报告后,河北公司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伤员救治和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安抚及善后工作。二是抓紧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是现场立即停工,进行安全整顿,并做好稳定工作。四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五是省公司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安委会扩大会,就如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人身、电网事故等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六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认真接待新闻媒体,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七是省公司党组成员一线指挥、现场协调,确保了事故调查、善后工作及现场整顿

2 有序高效进行。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暴露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石家庄市安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 专家组意见:

1、调试所制定的“蒸汽吹管调试措施”、“蒸汽吹管补充措施”符合原电力工业部“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的要求。

2、吹管过程中的工艺过程、安全措施可行,吹管过程控制和运行正常并已吹过23 次。

3、经现场仔细查看,消音器存在严重缺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消音器堵板设计为平板且平板与筒体“角焊缝”设计为非焊透结构,设计不合理。(2)角焊缝的高度偏小,不符合标准要求。(3)角焊缝存在严重的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

消音器在长期使用中,由于热疲劳应力的反复作用,致使消音器堵板“角焊缝”缺陷处产生裂纹源,在运行中裂纹源逐渐扩展,造成角焊缝瞬间发生断裂,堵板脱开并被蒸汽吹走,致使高温蒸汽直吹出去,灼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故消音器堵板与筒体结构角焊缝设计不合理、制造工艺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河北公司高度重视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同时,认真查找、反思事故教训。经过认真分析,本次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电建一公司租用的消音器,虽在其它建设工地使用过,现场也按

3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外观观察,未发现问题;且由于结构原因,对内部可能存在的缺陷难以发现,暴露出对此类非标设备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

2、本次事故暴露出在租赁设备合同管理、非标产品质量检验和使用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3、本次事故暴露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现场风险辨识、危险点分析不够,没有预想到处在吹管系统末端的消音器堵板可能脱落,因而没有对可能造成的后果采取防范措施。

4、施工企业所承揽的工程点多面广、工期紧张、任务繁重,导致其管理、技术力量以及施工资源相对分散,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相对削弱,在施工组织管理及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等方面存在漏洞。

5、本次事故反映出河北省电力公司对所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教育、指导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

“5•17”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对所有施工现场停工整顿,并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整改。

1、5 月19 日下午,河北公司召开由本部部门主任及以上领导、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安委会扩大会议,传达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西柏坡电厂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遏止人身伤亡及各类事故的发生,

4 确保安全生产。公司立即对所有施工现场停工整顿,并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认真抓好整改,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力确保安全。

2、5 月21 日晚上,河北公司在施工现场召开基建安全紧急现场会议,听取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后,公司各位领导对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公司系统开展以防止人身事故、重大电网和设备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温高压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带电设施、临时性设施及非标装置、租赁设施或自制的各种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从采购、合同签定、检验、保管、检查试验及使用方法、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制定和完善专门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3、5 月23 日,河北公司召开公司有关部门主任及各单位分管生产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落实总经理办会会议精神,就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以及加强设备运行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工地停工整顿期间,参建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度和规程,进行全员安全教育,认真反思、梳理在思想上、认识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经验收合格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4、全面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学习落实

5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和各项要求,强化以“严”字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机制,以“三铁”反“三违”,杜绝“三高”,切实加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在“落实”二字上狠下功夫,持之以恒地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工期的关系,绝不能让员工在不安全的环境中工作,绝不能让设备带缺陷运行,绝不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业。

5、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一是逐步建立车间(工区)、基层单位、省公司各层面的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组织体系,对各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审核把关。二是推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严格监督考核。三是推行安全管理问效制,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促使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的管理效能。

6、深入开展反事故斗争,牢固树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积极推进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危险点辨识和分析,制定细致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将措施的审查由签发改为会审,由单纯的交底改为交底与培训相结合。三是在全面梳理完善各级各类预案的基础上,强化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认真落实“管基建必须管安全”,“管队伍必须管安全”的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施工企业和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开展对基建单位施工能力分析评价,实施对外投标报告制度,防止超能力承

6 揽工程。强化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加强非标设备、租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施工机械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质量检测,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安全评价,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制度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大力推行现场标准化作业。针对现场实际,科学编制和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将各项规定动作做到位,严防人员责任事故。

9、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应对有序。抓紧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10、扎实开展“爱心活动”,大力实施“平安工程”。深入开展“珍惜生命、杜绝违章”主题实践活动,从“三基”抓起,深化无违章班组建设,大力推进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措施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爱心”理念和“平安”理念教育,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死亡人员情况统计表

1 魏立坚死亡化学运行男36 16 年西柏坡二电厂三级 2 张艳辉死亡化学运行女27 8 年西柏坡二电厂三级 3 张硕磊死亡化学运行男25 6 年西柏坡二电厂三级 4 苏文建死亡化学调试男25 2 年调试所三级 5 刘红死亡化学运行男26 2 年调试所三级

6 娄丽景死亡化学运行女35 13 年西柏坡二电厂三级 7 马丽死亡化学运行女24 1 年西柏坡二电厂三级

第19篇: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使发生火灾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减小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公司内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4.定义

火灾爆炸事故:因火灾异常情况,导致的应急事故。 5.职责

5.1 应急响应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A.疏散警戒组: 组长: 当班保安班长 成员: 当班保安

B.伤员救护组: 组长: 成员:

C.通讯联络组: 组长: 当班保安班长 成员: 当班保安

D.险情排除组

* 灭火行动组长:组长: 成员:当班保安与部门义务消防员

* 化学品处理组: 组长: 成员:物料部、设施污水站、料理车间相关人员

* 设施设备保障组: 组长:厂务部主管 成员:下属员工组成

* 财产抢救及灾后恢复组:组长:事故部门负责人 成员:领班及班组长、厂务部

5.2 具体分工如下:

5.2.1 总指挥: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5.2.2 副总指挥: 任务是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 技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

5.2.3 厂务部主管:任务是具体负责事故抢险与技术指导工作。 5.2.4 保卫科科长: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5.2.5 行政部门: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6.内容

6.1 应急准备和预防管理

6.1.1 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6.1.2 预防措施

6.1.2.1 厂务部按规程要求对电气、线路、设备、管道及容器检查维修保养;

6.1.2.2 严格工艺纪律;

6.1.2.3 严格明火管理制度,需动用明火必须提出用火申请,经上级部门

批准后方可用火。 6.1.3 预案培训演习

厂务部,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的专业救援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演习。 6.2 应急处理程序 6.2.1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6.2.2 立即报警:当保安人员接到汇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立即使用监控系统进行确认是否属实,如属实则立即使用对讲机、电话等通讯工具向厂务部进行汇报,由厂务部向各部门进行告知,并紧急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立在消防视频监控室,指挥中心根据火情拨打\"119\"火警电话。 6.2.3 组织扑救火灾:当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成立灭火行动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当值电工随时待命,必要时紧急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6.2.4 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必须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6.2.5 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中心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

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2.6 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做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6.3 善后处理

6.3.1 厂务部负责灾后的险情排除工作,确保安全后,才能安排恢复生产。 6.3.2 行政部,财务部负责损失统计,组织灾后的生产有序恢复。 6.3.3 行政部,厂务部负责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 6.4 通讯联络

医院抢救中心: 120 匪警: 110 火 警: 119

总指挥: 手机:

副总指挥: 手机:

伤员救护组组长: 手机:

灭火行动组组长: 手机:

化学品处理组长: 手机:

疏散警戒/通讯联络组长: 手机: 设备设施保障组长: 手机: 7.参考文件 (无) 8.附录 (无)

编制/日期:准/日期: ?? ?? ??

审核/日期: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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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煤气中毒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组织

总指挥:白班:厂长;夜班:值班干部

副总指挥:副厂、安全员及三班调度长

组员:各工段及工程师

〈二〉职责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工段长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炼钢工长:负责炼钢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2.精炼工长:负责精炼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3.连铸工长:负责连铸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4.机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电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6.工程师:负责抢险抢修现场的技术指导;

二、应急通讯:

在处理事故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与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三、事故处理预案:

〈一〉煤气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煤气发生泄露造成人员中毒时,监护人要尽快把中毒人员撤离到空气流通区域,并立即汇报救援指挥部领导、煤气站、总调。

2.解开中毒者阻碍呼吸和血液循环的衣、带,将肩部垫高10~15厘米,使头尽量后仰,面部转向一侧,以利于呼吸道的畅通。

3.轻微中毒:给予自主吸氧,必要时强制供氧。

4.中度中毒:给予自主吸氧,必要时强制供氧并送医院治疗。

5.重度严重中毒:给予自主吸氧,必要时配合实施体外心脏按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注意事项:

1.如中毒者已脱离煤气危险区域,煤气防护员及抢救仪尚未到达,请将中毒人员移至通风处进行人工呼吸,直到防护仪器到达现场。

2.患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送往较远的医院,要就近医院治疗。在送往医院的路上一直要供氧,并由医务人员监护。

〈二〉煤气着火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发生煤气着火事故时,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汇报救援指挥部领导、煤气站,并通知总调度安排保卫处人员赶赴,对现场进行警戒,疏散现场人员,防止闲人误入,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2.着火较小、火势不大,可直接用黄沙、湿草袋、CO2灭火器灭火,直径小于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阀门止火。

3.如火势较大,用以上方法难以灭火时,由公司总调联系消防灭火。

4.直径大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应通入大量的蒸汽、氮气,并用消防器材配合灭火,煤气压力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或紧急关闭阀门,以防回火爆炸。

5.火熄灭后,要防止煤气外溢造成煤气中毒。

〈三〉煤气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处理

1.发生煤气爆炸事故时,当班调度要立即向总调报告,请求指示,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

2.清点各相关岗位人数,确认损失、伤亡情况。

3.爆炸现场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通入大量蒸汽、氮气以防回火爆炸。并保护好现场。

〈四〉煤气管道损坏、泄露事故的应急预案

1、管道损坏,但煤气没有被点燃。

(2)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炼钢与连铸工段关闭钢包、中包烘烤用气点,并通知煤气防护站。

(3)在确认各用气点均已关闭的情况下,煤气设备维修人员应立即关闭总管蝶阀,然后关闭眼镜阀,并打开放散阀。

(4)关闭眼镜阀后,应立即在总管阀门处通入氮气吹扫,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的指挥下,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对煤气管道受损点进行电焊等抢修作业。

2、管道损坏,煤气已点燃

(1)发现煤气管道损坏,并且正在燃烧,发现者应立即通知救援指挥部领导,同时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并在现场做好监护,严禁人员进入此区域。

(2)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炼钢与连铸工段关闭钢包、中包烘烤用气点,并通知煤气防护站。

(3)在确认各用气点均已关闭的情况下,煤气设备维修人员应立即打开各放散阀,在确认放散阀都已打开的情况下,在总管上接上氮气进行吹扫,保持管道处于正压状态,并逐渐关闭支管、关闭蝶阀,但不要关死,随着氮气的不断吹扫,着火点会慢慢的熄灭。

(4)在着火点火源熄灭后,慢慢关闭支管蝶阀,然后关闭支管眼镜阀。

(5)关闭支管两阀门后,继续用氮气吹扫十五分钟,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的指挥下,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对煤气管道受损点进行电焊等抢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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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爆炸事故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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