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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未招标采购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19 08:35:12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品招标采购合同

药品招标采购合同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XX省XX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XX省XX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XX省XX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XX省XX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_________卖方(签):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证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招标公告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号: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 1._________(借方名称)已经从_________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_________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_________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

2._________(买方名称)现邀请_________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

3.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_________的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_________)

4.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

5.(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_________(招标者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二、投标书

致_________(招标者名称、地址)敬启者:

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_________金额的_________(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_________(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_________(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_________份。 (a)投标价格表 (b)资格预审材料

(c)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_________%的履约保函_________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授权代表_________在此投标书签:_________ 签人职务:_________ 证人签:_________ 证人地址:_________

推荐第2篇:药品招标采购协议书

药品招标采购协议书

买方: 卖方(配送方):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买方和配送方按下述条款签署。具体条款如下:

1、采购周期及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采购品种及规格

2.1买方临床中需使用到的品种,全部从本次集中采购成交品种中采购。如有特殊品种无法供应,双方进行协商。 2.2实际配送的药品规格应与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并成交的规格相一致。

3、有效期

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有效期的2/3。

4、专利权

买方在使用成效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5、包装

5.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配送方配送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协议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配送品种及采购方式

本协议为买方与配送方采购期内意向性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为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成交品种。在采购期内采购本次集中采购成交的产品,均属于本协议的范畴。实际交易中,买方可要求配送方分批次送货,并签订批次协议,医疗机构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在新药品集中采购网没有正常开通之前,可通过电话联系、传真等方式进行药品采购。待药品集中采购网站正常开通使用后,统一执行网上采购。

7、付款

买方在到货确认60日内完成与配送方货款结算。配送方在收到买方货款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成交供应商货款结算。

8、价格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采购目录》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药品价款不变,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协议约定价格的,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9、配送方履约

9.1协议双方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按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或要求方式交易,买方根据库存和用药情况及时向配送方发送电子订单;配送方响应网上采购订单,按照订单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9.2配送方及配送要求:配送方应在接收网上采购订单或通知24小时内进行响应。紧急用药必须即时答复及时配送,配送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并在接收网上采购订单或通知4小时内进行配送和相关伴随服务。正常用药的配送到达时间最迟不超过5天。

9.3如果因配送方的原因发生二次谈判、窜货、没有整件式采购、没有必要的备货等现象出现,配送方应该承担协议他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的责任。

10、伴随服务

配送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0.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10.2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10.3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1、质量保证及检验

11.1按协议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

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买方在接收配送方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并通知配送方进行更换。配送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协议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配送方全部承担,配送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向卖方追偿。

12、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质量原因确需退货的,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配送方履约延误

13.1配送方应按照采购协议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配送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药品接收方。药品接收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协议。延期应通过修

改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如配送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万分之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该批次采购金额的3%,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受损一方可以终止协议。

14、买方履约义务

14.1买方不允许违反临床实际用药情况而超规模采购,原则上应按照临床实际用药情况每月向配送企业下订单2-4次。

14.2买方须采购本协议项下的成交品种。对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成交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4.3买方须在到货确认后的60日内及时与配送方结算货款。如果出现付款困难,15天内进行协商约定,在约定时间内违约一方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万分之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该批次采购金额的3%,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受损一方可以终止协议。

14.4买方必须要求配送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账。

15、赔偿

15.1配送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5.2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

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15.3协议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6、不可抗力

16.1协议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16.2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当事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变化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方。除对方另行要求外,当事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当事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17、争议的解决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终止协议

18.1在协议当事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一方可在如下情况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

(1)如果配送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3)如果一方认定对方协议履行中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8.2协议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协议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18.4如果协议一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破产方,提出终止协议而不给破产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受损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9、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0、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买方、卖方(配送方)、代理机构各存一份,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协议生效。

买方: (中心)卫生院 法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卖方(配送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推荐第3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2000年起在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几年下来,各地都在不断公布集中招标的成效,最主要的就是药品中标价格持续降低。以云南省省级药品集中中标价格公布数字为例,2001年下降了24.6%,2002年下降了20%,2003年下降了18%,2004年下降了16%。

与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不同的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却在不断攀高。以云南省收入最高的几家医院为例,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02年药品收入为1.66亿元2003年1.83亿元,2004年

2.1亿元;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02年8600万元,2003年9703万元,2004年1.2亿元;云南红十字会医院2002年5948万元,2003年7607万元,2004年8480万元。与药品中标价格年平均下降20%相对应,几大医院药品收入年增长率也近20%。

云南省委政研室就“看病贵”问题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同全国一样,云南省医疗费用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昆明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人均住院费用,2001年为5438元,2002年为8929元,2003年为9500元,涨幅分别为64.19%和10.64%。与之相佐证的是,卫生部公布数字显示,医院的平均诊疗费和单病种费用在上升,2004年急性心梗介入、甲状腺瘤手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急性脑出血等单病种费用均在增加。

医院药品收入有就诊者增加、患者用药水平提高的因素,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的中标价格比零售价格还要高。据云南省宣威市的调查,上级药品集中联合招标采购药品的进购价和零售价普遍比该市医疗机构进购价高。有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小药店、私人诊所、卫生院在带国家税票的情况下进购药品价格还要比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低30个百分点。而照理说,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大,价格本应有优势。

改头换面的高价药

“药品集中招标价格下降是毋庸置疑的!”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袁小波说。据他介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由于推出时间较晚,又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制度设计非常严密,从招标书的制定以及评标、议标都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上万种药品同台竞争,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结果还必须上网公示。中标价格下降的计算也是对中标价与药品批发价比较后严格计算出来的,“那没有半点含糊”。

袁小波还举例说明了该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的变化情况。规格为0.25g×6片的阿奇霉素片,国家最高限价是每盒50.5元,但云南省2003年招标价降为每盒12元,2004年降为11元。规格为每支

0.75g粉针剂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国家最高限价是每支48元,2003年云南招标价每支25元,2004年降至15元以下。袁小波说,正是根据招标价格的下降,这几年物价部门已多次调低了药品价格。

对药品招标主管部门的关于招标药品“降价”的说法,一位长期在药品流通领域摸爬滚打的人士认为,从品种平均价格看是客观的。但他同时承认这其中还蕴含着有的品种在“提价”。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6毛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至几百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2003年招标,山东瑞阳头孢曲松钠2g厂家供价4.2元一支,中标价竟到了18.90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的观点是:实行招标之后,药品价格有升有降。对于普通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品种来说,降价是大势所趋,在所难免。对于新药、临床用药和许多换了品名的药来说,药价不降反升,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平常所谓的招标价格下降是招标采购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但由于医疗机构更偏重于使用高价药品,最终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增加,医院药品的收入和患者的负担远没有减少。

药品招标之困惑

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遏制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但据记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这些目标被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呈现出一系列怪现状。

——药品花样翻新,招标价格失真。某厂生产的辅酶A粉针剂,在规格为100单位时售价0.42元至2.20元,但做成200单位后,价格飙升至23元~35元;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0.44元,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升至35.80元;某药厂生产的2毫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每支最高零售价2.4元,药厂对其“精制”后,零售价飙升至35.40元。这些所谓的“新剂型”不仅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且制造出了独家投标的机会。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各方精诚“配合”,“力保”高价中标。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花样翻新冒充新药的各个品种的药品,除了药品监督管理有权控制外,招标方并非一定不能识别,关键是不愿意识别出来。为什么?患者才是药品的真正消费者,对于招标方的医院与竞标方的药厂来说,都没有降低价格的利益驱动,而恰恰高价格才是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如有一种抗生素,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降为4.2元/克,从此它也从很多

医生开的药方里消失了。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互为串通,哄抬标价,在前不久举行的某省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竞争虽然激烈,但预留回扣毫不含糊。在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不在少数。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各个关卡。一般医院采取种种措施变相鼓励医生多开药,将医生奖金和其业务量挂钩。现在的大部分医院都给医生编号,通过电脑查询医生处方量十分方便,药品代理商一般下派医药代表,通过药房统计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将回扣回流到医院少数领导和医生口袋里。

——不正之风“规范化”,药品回扣“程序化”。过去由医院自行购买医药用品时,价格过高了医院有所忌讳,还不敢贸然采购。现在经过招标程序,由于上述原因,有的招标价成了天价,但医疗机构可以大胆按招标价格采买。在中标后,医药代表按程序“打点”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还很规范。有人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将“小腐败”变成了“大腐败”,将“分散的腐败”变成了“集中的腐败”。一位医药经销商透露,有的高价药中标价可以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但经销商还是只能有不到10个百分点的利润,主要还得去“打点”医院。

——中介费用使药品价格“雪上加霜”。药品招标有一个特殊的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操作。虽然是政府和医疗单位招标,但中标单位却不是与招标方签合同,原因是“药品采购量大”,与医院签工作量大。合同没有采购数量、金额的任何表述,使合同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中标后经销商要真正取得订单还要有一系列的“公关”工作。但就是为了这个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各个省不同,有的省一个品种要收2000元,有的省规定按最后成交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这些费用最终还得转嫁到患者身上。

怪现状成因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采购制度,一个在各个领域通行的采购制度,为何到了中国药品的采购上就产生了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药品的定价问题。现在的药品价格上涨势头太快,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占全国流通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由于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任由企业提出价格方案,价格水分很大。企业自主定价

药品更是“人有多大胆,药有多高价”,某省价格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03年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最小涨幅为49%,最高上涨了335%。定价水分大和国家最高限价空间大为高价招标提供了可能。

二是医德医风问题。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总体上说,选择什么药,用多少量的药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药品招标价格与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是不能直接挂钩的,关键是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了药品的使用品种和使用数量。患者能否选择到物美价廉和适量的药品很大程度上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决定。

三是“以药养医”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药养医”,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在“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必须通过药品的收入维持运转。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强势的医院就不可能超脱,就免不了有剥夺其他三方利益,尤其是患者利益的冲动。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鉴于目前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与患者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引入医疗保险机构介入,代表患者聘请专家,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

宣威的创造性招标

宣威市是云南省的人口最多的一个县级市,人口达130多万人。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04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一瓶云南大理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公开竞价前采购价35元,零售价50元,现在采购价降为每瓶2.64元,零售价5元。2g的头孢

他啶粉针,竞价前采购价102元,现在13元。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这说明药品水分大的同时,也说明只要规范措施,完善政策,我们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可能搞好的”,宣威市卫生局局长石友昌说。他认为,药品招标只是药品采购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成功实现完整的采购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应环节,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宣威市副市长徐天荣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必须是阳光工程,如果仅仅是成交信息公开,那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 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宣威市的实践正是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了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从而打开了药品交易的暗 箱,使药品采购成为了真正的阳光工程,才取得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一)请依据给定资料内容,扼要说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目标偏移的怪现象。限定200字内。要求:准确,简明,有条理。(20分)

(二)请依据资料内容,简析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弊端。限400字内。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三)就给定资料所涉及的问题,以“解决患者利益主体缺位”为论题,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内。(50分)

推荐第4篇: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

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

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

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

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 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

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

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

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

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现行药品招标有四种主要形式:一是滚屏网上竞价投标;二是取消规格,按剂型招标;三是低价位普药采取挂网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四是对1-2家议标品种采取政府限价策略。从本质上说,挂网采购属于网

上竞价采购。

所谓药品“挂网采购”,主要是指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网上采购信息平台,在采购办制定的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高价者淘汰,低价者按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入围药品品种,再由生产企业通过信息平台与医院签订供

货合同。

药品“挂网采购”与以往药品招标采购方式最大的区别在于,一是全省统一采购平台,各地不再分开招标。二是以限价为主,议价为辅,价格是决定入围的最主要依据。三是原则上只接受生产企业的报价,生产企

业签订供货合同之后再指定配送商送货。

三、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意义

通过加强对药品购销环节的监督管理,以限价竞价的方式控制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流通运作成本,达到有效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设置限价和竞价的过程,科学制定药品的挂网限价,对不接受限价的药品不予进入医疗机构使用,有效

地遏制虚高的药价,同时,设置一定的淘汰比例,进一步挤压掉虚高药价中的一些水分,使得医院购进药品的价格趋于合理;实时监控临床药品的使用情况,使医疗机构的用药

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提高医疗质量,降低患者费用。

四、各地探索“挂网采购”新政

(一)四川省

2004年11月25日,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工作联合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挂网药品采购暂行办法》,2005年4月药品网上限价竞价招标制度由四川省首度实行。

四川省实施“挂网限价竞价”,也就是政府把统一采购的药品信息挂在互联网上,制定出采购药品的

最高限价,接受这个最高限价的企业入围,不接受这个最高限价的企业出局。

1、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挂网目录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

按要求递交书面和网上资料,进行资格申报,经审核,资料合格的将在网上予以公示。

(2)企业可以根据网上公布的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

(3)经招标办确认后,当场签订“四川省挂网药品服务合同”,并交纳挂网药品每个品规200元的信

息处理费,不被确认的药品则不被纳入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范围。

据介绍,现在有81%-91%的医院用药都采用了挂网采购的方式。参加挂网采购的医疗机构,涉及四川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非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三级乙等及以上的非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

构全部招标及各市州全部跟标的医疗机构。

挂网药品分为两个质量层次。一个分为单独定价药品、原研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局颁布的结构专利药品四小类;另一个分为国产GMP 药品与进口GMP 药品两小类。

凡招过标的药品都以上次中标价为限,过去未参加过招标的,专利药以最高零售价7.5折的价格挂网,

原研药和国内仿制GMP 药均以最高限价6.5折挂网。

2、四川模式的优点

(1)全省统一一次完成,企业不必应付各地市的数次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2)凡是药监部门批准生产经销的合法产品一次性挂网公开采购价格,节省了复杂的评审比较过程。

(3)建立了政府监管制度,医疗机构的上网采购行为直接与医疗机构的年终绩效考核相衔接,甚至影

响到医保定点资格的评定。

(4)每年每一品规200元标准收取信息处理服务费,相对于集中招标采购的中介代理服务费较低。

(5)强制执行的折扣标准确实使药品价格有所下降。

3、存在的弊端或不足 (1)医疗机构方面

①作为采购主体,购入价和零售价是全省统一的,用量大的医疗机构和用量小的医疗机构都执行同一

价格,回款好的医疗机构和回款不好的医疗机构也执行同一价格。

②强行折扣价和顺加作价势必降低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在目前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

大部分医疗机构不能继续维持。

③由于没有呼叫中心,企业不可能及时响应医疗机构的订单,医疗机构必然用原来的电话、传真等传统操作办法。但是为了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考核,网上订单也要下,这样医疗机构的重复操作负担加重。

(2)经营企业方面

①挂网采购仅明确了药品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可以自行选择并随时更换配送企业,这样不利于规范

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依然没有保障。 ②回款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企业为了要回货款的成本没有减少。 (3)生产企业方面

①国内生产企业被强制要求接受低于国外原研制药品报价的折扣,严重损害国内制药行业的利益。

②国外制药企业坚决抵制折扣要求,宁愿放弃四川市场也不降价。

③挂网不等于有销售量,依然需要企业通过既往的临床促销来完成销售,也必须通过经营企业取得回

款。

(二)广东省

广东省是第二个推行挂网采购模式的省份。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具体做法与四川基本一致,但取消了仿制药品生产企业报价的最高限价,由生产商

直接上网公开竞价,报价截止时按规定比例淘汰价格偏高的药品。

1、具体方案 (1)药品的定价依据

①限价。对限价竞价目录中的品种,制定限价后,所有产品报价均要求低于或等于限价。

②竞价。对目录品种进行竞价分类后,同一竞价组内有3个或以上厂家的,根据厂家数目不同确定不

同竞价入围比例,报价结束后将报价由高到低排列,按比例选择一定数量价格低的品种入围。

③价格谈判。在限价报价后,对纳入价格谈判的品种,组织专家进行价格谈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现场参与监督。

④政府定价药品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医院购销差价率后作为限价,市场调节价药品则以上一年度本

地区中标价格或其他地区的中标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 (2)采购时限

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除急救药品、罕见病种药品可以临时申请挂网采购外,其它新品种每半年进行一次目录增补,但不得采购,只作为数据准备,以参加下一轮限价竞价。广东省纠风办、卫生厅、

药监局、物价局等部门将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控。 (3)与以往药品招标采购方式的区别 ①全省统一采购平台,各地不再分开招标。

②以限价为主,议价为辅,价格是决定入围的最主要依据。

③原则上只接受生产企业的报价,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之后再指定配送商送货。

2、引发商业模式激变 (1)厂家直接报价和“二票制”

采购办要求配送商最多不超过三级,一般只采取两级,也称“二票制”,即生产企业给一级配送商供货,开具供货发票,一级配送商再供货给医院,开具供货发票,根据发票流向监督药品价格流通加价。对于边远地区,允许再加一道配送环节,即“三票”。“二票制”的另一打击对象是那些依靠与医院人际关

系生存,不具备医药销售资格的“营销自然人”,防止其通过商业公司进行“走票”的行为。

(2)抱团生存

启动挂网报价程序,也就意味着商业公司的代理经销功能已被取消,他们所做的工作仅仅是配送。完

全打破了现有的流通秩序。

生产企业选择一级配送商的时候,将更多地考虑网络全、配送能力强的商业公司,而中小型商业公司

在“二票制”的约束下,将可能没生意做。

《挂网方案》 出台后,作为应对之策,广东省内出现两个医药商业联合体。一个是由18家医药商业企业组成的“广东省医药商业联盟”,一个是由10家医药商业公司组成的“广东医药流通联合体”。 从目前两个联盟的会员企业来看,恰恰正是分散位于各地的一些中小型商业公司。目的是期望通过联盟的形

式扩大网络和配送区域,争取一级配送商的地位。

虽然挂网要求原则上是生产企业报价, 但是生产企业不可能有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来应对每个品种的挂网报价、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和收款,特别是一些中小型药企。联盟的成立也是期望能够整合资源,为

这些企业提供挂网全程服务,争取到好的品种进入自己的配送销售范围。 (3争议点

①将商业公司的功能从代理、经销的生存方式通过政策行为改变为配送商,虽然可以缩减流通环节,

但工业企业的成本势必上升,并不符合社会总成本下降的原则。 ②中间环节缩减,中介公司和商业公司的地位可能将被削弱。

③关于配送商的指定。因为一旦进行全省统一采购,以往各地区的商业公司依靠地域优势成为首选配

送商的优势将会丧失,沦为二级配送商。

3、存在问题

据了解,广东省有关部门为控制医院招标采购的价格,给竞标药品设定“基准价格”。根据这一规定,参加招标的产品按照60扣、75扣的价格进行招标。这一“门槛”把众多的品牌药企业排除到门外。

此次广东省招标第一次“出局”的产品有五百多个,其中大部分都是国内具有较大规模企业的品牌产品,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产品占了一半左右。不论是国内外企业所拥有的品牌产品,企业在该产品上都必然投入了大量的科研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因此,这些产品本身的成本也会很高。如果按照60扣、

75扣的基准价格参加招标,企业的成本都无法收回。此外,即使最终中标,还要进行医院的二次异价,那

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企业哪个品牌产品中标,哪个产品死掉。

(三)河南省

在酝酿了半年多之后,河南省卫生厅终于在近日出台了《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即将在河南进行的挂网招标实践将是对当下呼声甚高但亦争议重重的挂网招标的一次极具意义的改

良。

1、河南模式与广东模式的区别

(1)标底的制作更为科学,不是盲目地与企业砍价,而是尽量选择企业可以接受的方式。

(2)竞价环节最大限度地区别质量层次,虽还有不完善之处,但也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解决办法。

(3)强调企业对自己价格体系的掌握。

2、具体方案 (1)加强管理

①河南省卫生厅拟实行一些硬性规定,并在医院开展纠风整治等措施,以加强对医院回款的管理。

②对恶意投标的企业,河南省拟建立黑名单制度,永不允许这些企业在河南参加招标,并对因恶意投

标遭到损失的企业建立补救措施。 (2)制定动态标底

《意见稿》中提到,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实行“区别品种品规,科学设定标底”的办法,

在标底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竞价与价格谈判的方式。

①关于限价。河南省卫生厅从去年开始,着手编写了《河南省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的分类编码》。这个分类编码收入了12000多种常用药,包括通用名、剂型和规格等信息,还收集了与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差不远的10个省份和河南省18个省辖市最近一次该药品的招标价格,作为限价的依据。随着每年招标工作的进行,还将对数据进行及时的补充和更新。同时,河南省卫生厅改变了去年在调查零售药店的药

品零售价格时取最低值的做法,而是将所调查到的药店零售数据加权平均后取平均值。

②关于竞价。河南省卫生厅根据上述编码和对市场药品零售价格的调查,为每个企业的产品都设置了

标底,在此基础上,组织企业进行竞价。

对同一品种规格药品投标人在3个以上(含3个)的,全部实行竞价的方式,采用比较降幅加专家投

票的办法,以差额淘汰法确定中标品种。

这种淘汰制并不是以企业降价的绝对值为标准,而是以企业自降比例为参考,即按照企业每次报价与之前报价的降低额度,结合其在其他地方的历史中标价,再参考专家对其产品质量的把关等结果进行打分。

这样就能在现有的挂网采购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优价的目标。而且,企业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不用管别人。只要产品质量好,自己的价格体系不出问题,就不会出现以往因中标价格太低所导致的中标就死的

情况。

(3)医用耗材纳入招标管理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市将医用耗材纳入招标管理之中,要求各地市招标办根据政府招标或者医院自己招标的品种和价格上报并汇总,进行编码,现在整理出来的大约有8000多种,形成对耗材招标的指导方

针价格。

(4)采用二级配送制

关于药品配送问题,初步的构想还是采用二级配送制,并希望逐步从网上采购过渡到网上结算。

《意见稿》中规定,所有品种原则上由一级经销商直接配送。当一级经销商对某一具体品种在某个城市覆盖不到时,可委托1-2家二级经销商进行转配送,并由投标人持委托书、经销合同复印件到河南省医

药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3、更具可行性

河南省卫生厅不是简单照搬四川、广东的做法,而是根据河南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招标采购的流程再造;所提出的政策思路很有创意,如果能够以此为基础形成实施方案,将会使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更具可行性。

四川采用固定标底价格,淘汰高于标底价格的报价药品;广东则不设标底价格,通过公开竞价淘汰所有价格偏高的药品。而河南采用的动态标底价格,以市场形成的价格为基准,对所有企业的报价进行动态比较。这样的竞价淘汰规则既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又能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充分尊重市场形成的价格,无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政府主导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协商过程的理想实现方式,对各地具有重要的借鉴

价值。

4、三点疑问有待解决

(1)既然对企业向医院配送药品的时间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那么企业如何能及时获得医院的采购信

息以尽快配送?

(2)在专家评判环节,如何能保证专家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 (3)医院的货款结算问题,河南省卫生厅如何真正有效地监管?

(四)上海市闵行区

2005年,闵行区开始进行网上集中采购的模式探索,实行全区统一遴选物流配送企业、统一进行成交确认和合同订立、统一进行订单处理、统一进行货款结算。在上海市以市为单位政府主导的招标限价的基础上,闵行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统一配送和统一结算。同时,对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财政专户方式建立了结算准备金制度;对全区医疗机构的药品差价收入进行二次分配,改变医疗机构的药品收支运行机制,切断了药品销售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走出了一条以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主

要实现方式的医药分开之路。

五、各地“挂网采购”的变化点

由于卫生部未制定出统一的网上集中采购行业标准,流程和规则由各地自行探索,模式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是很自然的现象。

在大体一致的挂网招标框架下,各地变化将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

1、网上竞价的价格评审和比较规则。尽管河南提出的动态标底方式最具合理性,但由于实施动态标底

的规则和技术的复杂性,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具备实施条件。

2、合同订立方式。能否以集中进行成交确认的方式进行合同订立,是衡量第二次定价和集中采购的重要标准。如果像四川、广东一样仅仅以省为单位挂网限价,成交确认和合同订立分散进行,就不是以省为

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而是网上统一限价。

3、货款结算方式。网上集中采购必然要求统一进行货款结算,并由主导价格协商的政府行政部门承担

医疗机构不能按时结算货款的经济责任。

六、药品“挂网采购”的利与弊

(一)药品“挂网采购”的优势

1、相对于原来的采购模式,挂网首先在技术规则方面更为科学,实现了全国厂家远距离竞价、议价,

并且做到了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是历次招标中最先进的模式。

2、挂网采购,医院也减少了药品采购中面临的风险和压力。

3、药价进一步降低。

4、减少了中间环节,省去了企业大量人力物力,使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

5、增加了透明度,使药品流向更加清楚,减少了腐败和暗箱操作。

(二)药品挂网招标凸显三大问题 问题一:挂网招标就是价格战

1、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和招标办实际上是把以前管理混乱的后果全部转嫁到医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上。厂家要以最低的价格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相信厂家别无选择,只能放弃已开发多年的医药市场。在这次福建和安徽的招标中,部分大企业的重点品种退出招标就是明证。显然以局部来限制整体并让厂家和

经营企业来承担所有的后果是不公平的。

2、过分以价格为主导因素甚至以降低招标价格来作为政绩,其结果有可能引起企业重价格轻质量,重成本轻创新,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事实证明,价格战只能是低水平的竞争态势,竞争

的核心应该是品质、服务和创新。

如果一味地强调价格在评标过程中的作用,就必然使得挂网招标产生新的低价中标导向,最终的结果

可能是品牌药斗不过低价药,容易产生劣药驱逐良药的不良后果。

3、目前实行的限价招标显然违背了药品招标采购应当遵循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行为规范”三大

原则。因为现在实际变成了“价格优先,质量合格”。这不是背道而驰吗? 此外,所有属于中药国家保护品种、独家品种、优质优价品种、省名牌产品、专利品种、原创研发产

品等均未能按国家发改委“政府定价”的政策原则执行。 问题二:挂网招标采购,只招标不采购

1、医院确标

中标后还需要医院确标,这使前期招标合同如同废纸。能否进医院?这是走过招标独木桥后药企考虑的又一个关键问题。现行挂网采购之中的只限价不采购行为,使生产企业要保证自身的采购量,不得不面临二次攻关。话语权掌握在医院一方。这种不够“阳光”的做法很有可能形成新的腐败平台。这和以前的

集中招标采购相比,只是增加了挂网采购的方式。

2、二次议价

医院确标后,二次议价让厂家及经营企业颇为头痛。二次议价议高的可能性比较小,主要是议低的问题(当然医院零售价格不变)。在医药采购中,几乎医院都处于强势甚至是垄断地位。议低让厂家及经营企业直接面临经济损失不说,还有可能招来产品仍有‘水分’的嫌疑。医院也有苦衷,药品降价了,而医院总用药量基本维持在同一个水平,那么总利润显然也是急剧下降的。怎么办,只能想这样的办法了。因

此,现行的二次定价影响了国家定价的严肃性。

3、回款问题依然存在

挂网招标采购的药品进入医院后,货款能否如期收回是企业面临的又一个问题。医院延长回款时间,必然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导致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加大,其最终的后果还是转嫁到患者身上。所以,不论挂网招标与否,国家相关部门都应该出台对应的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毕竟从本质上说,厂家及经营企业一旦供货给医院,那么二者的合同关系就宣告成立。既然是合同关系,双方就应该遵守约定,享受权

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责任都应该承担后果。 问题三:药价是否确实下降

挂网招标采购以后要想真正使药价降下来,必须做到以下三点:①保证这些降幅很大的药品都能进入

医院。②进入医院后,保证医生能大量处方这些降价药品。③保证医院的零售价格比药店价格低。

其实药价高导致看病难、看病贵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而更多的原因还包括大量的重复检查、不合理

用药、老百姓收入不高、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因素。

七、专家建言献策

(一)在质量层次划分上需要更加科学化

1、在质量层次方面必须考虑到企业规模、公司信誉、社会影响等因素。对于大企业来说,物流成本、管理成本都很大,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比小企业大,所以降低一两元的价格对他们来说都是影响很大的。这

样的趋势就是高端市场被外企占领,低端市场被不知名的小企业所控制。

2、应该更加鼓励创新。一个原研、专利的药品必然是经过大量科研投入、人力物力投入才最终问世的。药品的价格必然是考虑到科研成本、生产成本、流通成本、推广成本等因素后报批国家价格相关部门批准的。中国药品市场在国际上缺乏竞争力,就是因为原研、专利等药品太少。如果强制性的规定原研、专利

药品的中标扣率,那么有哪个企业愿意在创新上苦下功夫?

(二)体现“质量保证”原则

1、把品种目录划分为限价竞价目录和不限价不竞价目录,通过专家论证,把质优价廉的一些药品纳入

后者,挂网后直接供医疗机构采购。

2、在限价和竞价时,首先按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药品进行分类,然后按不同质量层次进行划分。

3、对于预报价结束后进入议价程序的1到2个厂家品种,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价品种分别按不同规则

进行筛选入围。

4、经办机构将对挂网采购药品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参考及评价体系,并对外公开。

5、建立医疗机构选购药品制度。

(三)体现“价格合理”原则

1、药品挂网采购根据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药品分别制定不同的限价。

2、市场调节价药品不常用品规和剂型的限价要根据常用的限价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制定。

3、新厂家品种以同竞价组内其他厂家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条件之一。

4、预报价后同竞价组3个及以上厂家的,竞价后按比例选价格低的品种入围。

5、对预报价后同竞价组只有1到2个厂家的议价品种,通过方案所定公式计算入围价格进行谈判,达

到价格合理的目的。

(四)医院挂网采购、回款需要进一步规范。

1、既要挂网招标,也要挂网采购。国家相关部门和招标办必须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挂网采购。

2、要废除二次议价方式。要保证招标价格的严肃性,维护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利益。

3、确保货款按照协议执行。不能让合同只约束企业一方,医院一方同样应该遵守合同,受到约束。

不属于政府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应建立结算准备金制度,确保货款结算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按时结算货款,应允许中标企业将中标价格提高10%-20%。

(五)建立国家药物政策是关键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政策,关键在于制定统

一、完整、协调的国家药物政策。制定国家药物政策的目的是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确保药品质量及其合理使用,由基本药物的选择、可承受能力、筹资

方案、供应系统、管理及质量保证、合理使用等一系列要点组成,上述这些政策要点对药品价格的形成会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只有当药品采购管理政策和价格管理政策成为国家药物政策的组成部分,才能有

效发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遏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的作用。

八、卫生部将微调政策

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已意识到了挂网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在5月24日北京召开的“中国药品流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药品招标采购的确带来了三大问题:一是招标降低了各方收益,医院等各机构联合抵制药品招标;二是集中招标成本高;三是单一来源的药品、廉价

药几乎无企业生产。

针对这些问题,目前卫生部正着手进行药品招标调整方案的工作。主要包括3个方面:

1、将集中招标采购的重点,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招标。

2、政府在招标中的工作重点,也将从过去比较注重具体组织,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标药

品的监督。

3、要加强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建立全国药品临床应用情况监测网络,确定医院使用高价药和低价药的合理比例,改变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机制,建立临床紧缺廉价药品生产供应协调机制等。

该负责人透露,除了医保目录中一些价廉物美的廉价老药直接走绿色通道进入挂网采购以外,对政府

定价的药品不再纳入挂网集中采购的方案正在酝酿当中。

该负责人还表示, 药品流通政策的改革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将是新医改方案中重要的一块内容。 当前各地正在试行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模式中采购品种范围也将会缩小,不再像过去那样将所有的药品都 纳入招标采购。 但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不将政府定价药品纳入挂网集中采购并不意味着对其放任不管,发改委等相关主管 部门还会定期对这些药品进行价格监测,同时继续严格监督医疗机构执行用药 15%的加成比例的政策。 本文由北京宽街中医院挂号服务网整理转载 http://www.daodoc.com

推荐第5篇:药品招标采购现状及政策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课 程 论 文

题目河南省药品招标采购现状及政策学号10020401035班 级 药营一班专业医药营销系别营销系

作者姓名完成时间

指导教师张睿智职称 讲师

河南省药品招标采购现状及政策分析 摘要

医疗改革(以药品环节为核心)已经进行了3年多,政策的力度会增大(定价,招标,采购, 零售等方面的规范会越来越多,例如医药电子商务规范和试点已经再2002年铺开);同时根据世贸准入规则,国外同行(制造,经营,分销, 零售)等竞争压力会逐渐增长。

集中招标和集中采购作为一个已经铺开并施行的过渡性政

策,已经取得部分成绩,而且成为国家对这个医药行业的不多的有效监控手段之一 ,所以对药品招标采购流程、现状及政策是从事有关药品行业必须熟知的。

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25号),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药品交易平台采购中标药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县级增补的非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基本药物可以在2011年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目录、重点监控目录和直接采购目录内选择采购。

关键词:河南省、药品、招标采购、现状政策

一、药品集中招标的发展和运营模式

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

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由卫生部牵头,国家经贸委、药品监管局参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施行医疗机构药品进销分离、成交价格公开、批发企业向物流配送企业转变以及药品电子商务应用

2、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要方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公开招标(评标)、限定招标、议标等方式为主。

其中,公开招标采购适用于医疗机构普遍应用、采购批量较大、没有品牌限制的品种;限定招标采购适用于医疗机构普遍应用、采购批量较大但具有品牌限制的品种;集中议价采购适用于新药、首次进入医疗机构的品种以及各类单一来源品种和在医疗机构应用不普遍或采购批量较小的品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采购周期较长、成本较高、程序繁琐,但符合评标条件的品种竞争充分,价格降幅大,中标操作难度大。集中议价采购招标周期较短,成功率高,其主要优点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符合评标条件的所有品种都可以通过集中议价方式顺利达成成交协议,其主要问题是起步阶段的门槛较高。

二、河南省基本药品采购配送流程

政府办基本医疗机构在网上选择所需药品和配送企业下网上药品订单由卫生局审核提交,然后发货给配送企业,配送企业确认订单发货给基本医疗机构,最后政府办基本医疗机构给卫生局货款结算。

三、药物招标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及政策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用药如何采购?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用药目录包括哪些?

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25号),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药品交易平台采购中标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县级增补的非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基本药物可以在2011年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目录、重点监控目录和直接采购目录内选择采购。

2、中标药品不供货或不及时供货,县(市、区)卫生局如何监管? 答:根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行中标药品第一责任人制度的通知》(豫联席办〔2008〕15号),中标生产企业是配送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中标药品投标、配送、销售等过程负首要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基本药物监管部门在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反映后,应首先登陆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在,在内部信息查看栏目查询中标生产企业联系方式,督促中标生产企业限期落实供应配送问题,对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配送到位的,请将本辖区没有配送到位的基本药物信息汇总后,书面上报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怎么进行采购?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对基本药物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仍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

4、基本药物货款如何支付?

答:根据《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社〔2011〕68号),县(市、区)财政部门设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对采购资金进行统一归集和统一支付,并实行专账分户核算。货款结算顺序按药品入库验收批次先后排序,确保从交货验收到付款时间不超过3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河南省出台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新举措

今年4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施一系列调控举措,全面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以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患者过重的医药费负担。这些措施出台,依据的是省计委日前制定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的暂行规定。这一规定要求,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产生的价差,在扣除医疗机构零售环节的合理差价收入后,要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让利给患者和医疗机构合理分配。对集中招标采购中的市场调节价格品种,医疗单位也要按上述原则制定中标药品的实际零售价,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临时销售价,对于部分价差过大、明显不合理的中标药品,必要时省价格主管部门将提出建议零售价并在媒体发布。

同时,省价格主管部门还将根据各地药品实际中标价格和市场调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按药品通用名称统一降低最高零售价。各地制定的零售价高于统一零售价的,必须降下来;低于统一零售价的,维持原定价格。

在招标过程中,资质合格并取得营业执照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向委托单位和投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暂定为每个中标品种最高不超过200元,向投标单位收取标书成本费暂定为每份(套)最高不超过200元。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医疗机构自行招标时可向投标单位收取每份不超过200元的标书成本费;若数家医疗机构联合招标,其联合组织的招标采购经办机构除收取标书成本费外,可按每个中标品种最高不超过200的标准向中标企业收取服务费。

参考文献:www.baidu

中国知网

推荐第6篇: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简 介

流程说明

一、流程名称: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二、流程编号:GYGFC-YY-001

三、流程目的

明确从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告知生产厂家,审查厂家资料制作标书,报送资料和样品,到网上报价、议价、签订中标协议书的整个过程

四、流程目标

实现药品招标采购

五、流程负责人

直接负责人药品招标工作小组(医院、采购、质管、客户、财务、信息)

六、流程描述

1.药品招标工作小组关注招标工作动态,下载有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制定招标政策、招标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安排每个工作步骤的工作时限),联系生产厂家,告知招标工作情况,代理费用谈判,通知厂家做好资质文件的准备工作;

2.厂家整理资质文件,连同样品交给招标小组,资质文件包括:资质证明/纳税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表/GMP认证证书/产品说明书原件/生产批准文件/药检报告书/原料药来源报告书/专利证明文件/物价文件等;

3.药品招标工作小组接收资质文件及样品,审查资质及产品资料,录入基本情况汇总表,文件整理、粘贴,制作标书,打印装订成册;

4.药品招标工作小组向采购中心报送资料;

5.药品招标工作小组整理样品、制作标签,向中介机构送样;

6.药品招标工作小组根据中介机构和采购中心反馈信息在网上报价、议价;

7.中介机构和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宣布中标结果;

8.药品招标工作小组通知厂家生产,进行中介费用核算,签订中标协议书;

9.药品招标工作小组在中标后对供应商进行监控。

七、流程文件、表单

《工作计划》、《招标通知》、《标书》、《中标协议书》

八、业务风险

厂家资质不合格,报价、议价不合理

九、流程控制点

联系厂家 防范问题:寻找了不合格的厂家

控制手段:考核医院、采购负责联系厂家人员

控制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审查厂家资质及产品资料 防范问题:厂家资质不合格或资料不全

推荐第7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厂家│情况│(元)││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第8篇:吉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

│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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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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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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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币(大写)│

└─────────────────────────────┘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 │招标人:(章):│

││││

│住所:│住所:│住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传真:│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帐号:│帐号:│帐号:│

││││

│邮编:│邮编:│邮编:│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

│经办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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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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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陕西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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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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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卫生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精神,加强领导,严格按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招标要求的市人民医院参加了运城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并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使药品招标及使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药品招标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俊任组长、副局长张安君、纪检组长张应珍为副组长的药品招标工作领导组,同时,认真召开了筹备会议,对药品招标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市医院由院长亲自挂帅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且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为药品招标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摸底调查,为招标工作打好基础

我局责成专人负责,协助市人民医院对现有用药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归纳,根据市院《基本用药目录》,从招标的目录中,精心筛选药品125个品种,卫生材料5个品种、130个规格。并拿出了初步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为工作开展打好了基础。

三、认真参加招标,确保药品招标落实到位

由副局长张安君、纪检组长张应珍、市人民医院院长肖银法带队,由市院药剂、财务、办公室人员组成药品招标工作组,认真参加了运城市招标会,积极参与招投标。在工作中坚持看药品价格、看药品质量、看厂家信誉的“三看”原则,通过比价位,比质量、比信誉,严格筛选,圆满完成了招投标任务,共签订合同16家,招标药品125种,占到了全院药品的60%以上。

四、严格执行药品招标合同,切实让群众受益

为了规范招标药品的使用,局纪检组、监察室多次深入市医院检查、指导,市医院在采购药品中做到了“四核对”,即核对药品种类、核对药品企业、核对药品产地、核对药品价格。在平时使用药品中,严格使用招标药品,严格执行合同价,确实保证群众享受到了质优价低的服务。

我市的药品招标工作已开展数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市医院与企业在订合同中,有关药品的数量、质量、供药方式及双方违约责任等不太明确,合同不严密,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不少企业合法资 质档案不全,药品质量上的保障体现不出来。三是中医院、妇幼院现仍无法开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是要在签订合同中,严格审查厂家资质,把好合同内容,保证药品质量。二要努力为中医院、妇幼院推行药品招标创造条件,力争明年参与运城市统一招标会。总之,要把药品招标集中 采购工作做扎实,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群众就医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11篇:县卫生局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总结

2006年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总结

县卫生局

2006年12月10日

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于控制药品的价格,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杜绝由于进药渠道不正规而出现的假劣药品等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今年以来,在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现就我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管理机构。在原有的县直医疗单位实施药品集中招标的情况下,今年9月,我县乡镇开始实施药品统一配送,成立了响水县药品统一配送评审委员会(评委在各乡镇医疗机构中产生),负责对药品配送企业药品质量、价格、服务情况进行评议。

二是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我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在全县推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招标选择药品供应商,开展乡镇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

三是除国家和省卫生厅规定可以不列入招标的药品外,临床使用药品基本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药品品种达380多个。

四是加强了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调研。县政府纠风办、局纪检组等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参与了开标、评标等环节的监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我局召开了乡镇药品统一配送研讨会,对药品统一配送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

二、主要成效:

一是药品采购方式发生了变化。医院的药品从单位招标采购、小范围分散组织招标过度到较大规模、集中招标采购阶段,逐步取代了分散的、一对一的药品采购行为。

二是确保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质量。招标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质量第一的原则,促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注重药品质量,通过药品评审委员会评标,公认品牌中标几率增大,保证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是中标药品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减轻了患者负担。和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价格相比,招标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10%以上。全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为 1543.05万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患者金额为24.7万元。

四是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得到一定程度遏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招标药品的价格空间越来越小和县政府纠风办和局纪检组等部门对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医药企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第12篇: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云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

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

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

第13篇: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若干规定》,响应省卫生厅、省纠风办的药品招标工作,规范我院药品购销活动,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遏止药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制定本规定。

1、我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山东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

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2、我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由药剂科具体负责,并接

受医院招标办公室和??市卫生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的监督。

3、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的要求进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4、药剂科安排专人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5、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

(二)廉洁、诚实、信用;

(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四)保证医院药品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6、对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医院不得自行采购。对没有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可由医院进行集中公开采购。

7、对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药品,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按有关规定采购。

8、对购进的药品,验收人员应严格药品验收,如发现假药劣药或疑似假劣药品,应拒绝入库,并向山东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汇报,要求更换中标公司。

??人民医院

第14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卫生局

××××年×月×日

年初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的工

作部署,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这

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

子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

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遍以开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了工作。

二、积极推进,努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现在全市家非营利医院使用的是去年中标的药品,使用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我局按省厅要求,去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所有药品和其它临床常用药品全部实行了招标,中标药品种。用药总金额万元,招标药品金额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平均降幅达,向群众让利万元。今年的药品招标已开始运作,从×月×日开始发售标书,×月×日开标,现在评标已经结束,正在市物价局审查批零售价,预计月下旬开始执行新一轮中标药品。今年的招标工作,我们已经把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纳入招标范围,并在全市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家)中进行。我市四次药品招标,都是按要求将的降价空间让

给患者。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确保中标和购进质好价廉的药品,确保将好处让利于民,在去年招标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严把“四个关口”。

–––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医院为主体的原则。在抽调专家评标过程中,我们为了充分体现每个县(市、区)的代表性,除一家医院有特殊情况外,其余个县(市、区)的综合医院和市本级的综合医院都抽调了评审专家。

二是坚持全口径覆盖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全市县以上非营利医院全部参加了药品招标;并把临床的所有

药品作为招标品种。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生在开方时避让中标药品的可能性,减少中标后就死标的现象。

三是坚持质价比优先的原则。在药品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凡没有达到认证的针剂药品一律不予中标,认证的药品占中标药品的%以上。

四是坚持最高限价的原则。我们对所有中标药品进行了最高限价,凡投标价格高于零售价的%的药品(除进口药外),如果不降到%以下,一律不予中标。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药品(商品名不同、零售价不同)高于其他投标价格%的一律不予中标。

–––严把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代理关。为了保证药品招标的公正性,充分体现医院的主体地位。在选定招标公司前,我12全文查看

第15篇:招标采购

招标阶段及内容: (2)如果不能确切拟定或最后拟定条件,或采购的服务

1.招标 相当复杂,可采用征求建议书、邀请建议书、两阶段

招标是业主根据已经确定的项目建议书,提出招招标、竞争性谈判、设计竞赛等方式; (3)聘用专家提供

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承建方发出投标邀请的咨询、研究、监理等服务,这种方式更侧重对专家知行为。招标是招标单位与监理方共同合作的行为。这识、技能、经验方面的考虑。在招标方式确定后,监一阶段经历的步骤主要有:确定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理方应协助业主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并对招标件,确定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进行过程的组织提出建议。

投标资格预审,通知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并向其出售标招标方式的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书,组织召开标前会议等,这些工作主要由业主组织。 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2.投标 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投标是指投标单位接到招标通知后,根据招标通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知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并将其送交业主的行为。在

这一阶段,投标单位进行的工作包括:申请投标资格,

购买标书,考察现场,办理投标保函,算标,编制和

投送标书等。

3.开标

开标是业主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单位

的投标文件正式启封揭晓的行为。开标由业主方组织

进行,监理方履行监督职责,还须邀请投标方代表参

加。在这一阶段,开标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逐

一检查每份标书封套的完整性,然后开封进行唱标。

开标结束后,还应由开标组织者编写一份开标会记要。

4.评标

评标是业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监理方的配

合下,对所有的标书进行评审和评比的行为。评标由

业主方组织进行。在这一阶段,业主和监理方要进行

的工作主要有:评审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

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标书按照一定方法进行比

较和评审,就初评阶段被选出的几份标书中存在的某

些问题要求投标人加以澄清,最终评定并写出评标报

告等。

5.决标

决标也即授予合同,是业主决定中标单位的行为。

决标是业主的单独行为,但须和监理方一起进行裁决,

但监理要保证其过程是公正的。在这一阶段,业主所

要进行的工作有:决定中标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

已经被接受,向中标单位发中标意向书,通知所有未

中标的投标单位,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6.授予合同

授予合同习惯上也称签订合同,因为实际上它是

由招标单位将合同授予中标单位,并由招标单位、中

标单位签署合同的行为。在这一阶段,通常业主和承

建方双方对标书的中内容进行确认,并依据标书签订正式合同。为保

证合同履行,签订合同后,中标的承建方还应向业主

提交一定形式的担保书或担保金。

招标方式的确定和招标方式:

(1)如果可以拟定详细的条件,而且服务的性质允许采

用招标方式,可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16篇: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通用名 ││││││││

││商品名 ││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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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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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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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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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7篇: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①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②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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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的名称│ 规格 │ 生产 │ 商标│ 计量 │ 数量 │单价│ 金额 │

│├────┬────┤│ 企业 ││ 单价 ││││

││ 通用名│ 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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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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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约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约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

木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①转帐支票②代记凭证③电汇④汇票⑤其他

2,结算期限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____%,

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①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束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8篇: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年初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20xx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43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遍以开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了工作。

二、积极推进,努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现在全市43家非营利医院使用的是去年中标的药品,使用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到20xx年10月1日。我局按省厅要求,去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所有药品和其它临床常用药品全部实行了招标,中标药品510种。用药总金额8376万元,招标药品金额4372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52.2,平均降幅达9.6,向群众让利420万元。今年的药品招标已开始运作,从8月7日开始发售标书,9月6日开标,现在评标已经结束,正在市物价局审查批零售价,预计10月下旬开始执行新一轮中标药品。今年的招标工作,我们已经把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纳入招标范围,并在全市4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36家)中进行。我市四次药品招标,都是按要求将70的降价空间让给患者。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确保中标和购进质好价廉的药品,确保将好处让利于民,在去年招标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严把“四个关口”。–––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医院为主体的原则。在抽调专家评标过程中,我们为了充分体现每个县(市、区)的代表性,除一家医院有特殊情况外,其余10个县(市、区)的综合医院和市本级的综合医院都抽调了评审专家 。二是坚持全口径覆盖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全市县以上非营利医院全部参加了药品招标;并把临床的所有药品作为招标品种。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生在开方时避让中标药品的可能性,减少中标后就死标的现象。三是坚持质价比优先的原则。在药品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凡没有达到GMP认证的针剂药品一律不予中标,GMP认证的药品占中标药品的95%以上。四是坚持最高限价的原则。我们对所有中标药品进行了最高限价,凡投标价格高于零售价的85%的药品(除进口药外),如果不降到85%以下,一律不予中标。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药品(商品名不同、零售价不同)高于其他投标价格30%的一律不予中标。–––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代理关。为了保证药品招标的公正性,充分体现医院的主体地位。

第19篇:药店集中采购联合体药品采购招标方案

***药业药店集中采购联合体

药品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近年来,加盟企业普遍存在重加盟轻服务的问题,加盟后得不到后续的支持,在日益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势单力薄,经营困难。本草药业为了应顺应市场需求,一方面为加盟店提供丰富的产品结构,尤其是高毛利品种和零毛利畅销品种;另方面帮助加盟店搞活经营,提升门店竞争力。因此,组建**药业药店集中采购联合体(下称联合体),是以合作互利的原则, 通过集中联合体的资源优势,形成强大的采购需求,增加与供应商谈判的筹码,把优质价廉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输送到本联合体各加盟店,以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

二、资格审定和材料申报

(一)申报材料构成

1、生产商提供文件材料: (1)企业资料:

①国产:《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GMP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总代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上一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 ③ 企业基本情况表;

④《报名品种总表》、《供货承诺函》;

⑤ 提供报名前两年内是否有生产假药记录的说明;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⑦ 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代理协议书(复印

件)或由国外厂家出具的总代理证明。

(2)产品资料

①《药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和说明书原则上均要求盖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骑缝章的批件复印件)、药品最新批次省检、市检或厂检全检报告书;

②专利或过期专利材料(复印件); ③国家科技奖证书(复印件);

④信息修改申请:如对竞价议价谈判系统中的产品信息(包括: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商品名、生产企业、GMP信息、专利信息、批准文号、用法用量等)有异议,可提出修改申请并递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属新通用名,新剂型、新规格或新包装规格,需提出新建品种信息申请。

⑤其它相关文件材料。

⑥如属新通用名品种,必须提交生产的实物样品和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报告(递交时间另行公告)。

2、经营企业提供文件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配送承诺函》。

(5)提供报名前两年内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假药的说明。

(二)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按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各方当事人相关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3、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材料申报。

4、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以公告公布的地址为准。

(三)申报材料其它要求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文件材料。

4、所有报名资料及申诉资料均须由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由总代理)被授权人递交。

三、GMP和GSP的政策要求

(一)已取得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范围),其生产的药品方可参与报名。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或撤销GMP证书的,其生产的相关药品不得参与药品阳光采购活动。

(二)已取得GSP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参与报名。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或撤销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参与药品阳光采购活动。

四、药品质量责任

1、中标方必须保证该产品符合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各项标准。每批次药品随货附来《成品检验报告书》,药品到达深圳时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该药品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2、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安全 任与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产品质量纠纷,中标方在接到乙方书面传真通知之日起3天内,协同生产厂家派员到纠纷所在地,负责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和相关费用。

五、筹备

1、产品结构及市场价格调查: (1)编制品种结构表格 (2)收集及分析产品价格信息

2、开发招标软件(涵盖):

(1)投标:产品目录、产品ID、客户ID、投标上传、分析、排序;

(2)供应商商业流向信息系统:销售流向明细查询、库存查询、修改个人信息;

(3)联合体成员店流向信息系统:采购流向明细查询、产品中心、采购计划;

(4)在线订货(含促销政策、赠品捆绑、VIP客户提示、在线下单);

(5)通知、通告

(6)产品信息(新品、高毛利品种、普药零毛利品种、促销品种)。

3、征询供应商意见。

六、竞价分类规则

(一)按剂型不同分类

1、普通片,含薄膜衣片、异型片、糖衣片、双层片、浸膏片。

2、肠溶片,含肠溶薄膜衣片、肠溶丸。

3、分散片

4、口腔内用片剂,含口腔崩解片、含片、口腔粘附片、舌下片、

润喉片、口颊片。

5、咀嚼片

6、口服泡腾片

7、阴道片,含阴道泡腾片、阴道胶囊、阴道软胶囊。

8、缓释片,含肠溶缓释片。

9、控释片

10、胶囊剂

11、肠溶胶囊,含肠溶软胶囊。

12、肠溶微丸胶囊

13、缓释胶囊

14、控释胶囊,含双释胶囊

15、软胶囊

16、颗粒剂,含干糖浆颗粒剂、冲剂、茶剂、茶饼剂、混悬颗粒剂、细粒剂、袋泡剂。泡腾颗粒剂、肠溶颗粒剂、控释颗粒剂、缓释颗粒剂、干混悬剂分别为不同竞价分类。含糖和不含糖(仅指蔗糖)的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竞价分类,未能提供有效文件证明不含蔗糖的品种为同一竞价分类。

17、散剂、粉剂、干粉剂、冻干粉剂、口服溶液用粉为同一竞价分类。

18、混悬液、口服乳剂、胶体溶液、内服凝胶剂、混悬滴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19、口服溶液剂,含合剂(口服液)、糖浆剂、内服酊剂、内服酒剂、露剂、酏剂、滴剂、浸膏、流浸膏、胶浆剂(口服)。含糖和不含糖(仅指蔗糖)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竞价分类。

20、外用溶液剂,含搽剂、涂剂、涂膜剂、洗剂、冲洗剂、外用酒剂、外用酊剂、醑剂、油剂、甘油剂、含漱剂、灌肠剂、泡沫剂、胶浆剂(外用)。

21、胶剂

22、注射剂:

(1)肌注、静注为不同竞价分类,既可肌注又可静注的归入静

注类。

(2)脂质体注射剂、脂微球注射剂、注射用混悬剂、注射用乳剂为不同竞价分类。

(3)粉针剂、冻干粉针剂、溶媒结晶粉针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4)带预充式注射器(含预灌封)、不带预充式注射器为不同竞价分类。

(5)仅附带注射溶媒者不做单独分类。

23、软膏剂、乳膏剂、霜剂、外用凝胶剂、油膏剂、外用糊剂、乳胶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24、贴剂,含贴膏剂、橡胶膏剂、巴布膏剂、硬膏剂、橡胶硬膏剂、膏药剂、贴片、外用敷剂、橡皮膏剂。

25、膜剂,含牙周缓释膜、贴膜等。

26、阴道栓、直肠栓、尿道栓、耳栓为不同竞价分类。

27、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雾化溶液剂为同一竞价分类,吸入、非吸入和外用制剂不再细分。

28、滴耳剂

29、滴鼻剂,含玻璃酸钠的为不同竞价分类。30、滴眼剂,含玻璃酸钠的为不同竞价分类。

31、眼膏剂、眼用凝胶剂为不同竞价分类。

32、滴丸剂

33、丸剂,含水蜜丸、小蜜丸、水丸、糊丸、微丸、糖丸。

34、浓缩丸,含浓缩水蜜丸、浓缩水丸、浓缩蜜丸、浓缩糖丸。

35、大蜜丸,含蜡丸。

36、植入剂

37、海绵剂

38、煎膏剂

39、锭剂 40、湿巾

41、熨剂

(二)相同剂型按制剂规格不同分类

1、所有制剂(中成药只包括注射剂):按不同容量、含量分为不

同竞价分类。

2、中成药口服、外用液体制剂按容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容量相同的浓缩型和普通型分为不同竞价分类);颗粒剂、散剂装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丸剂(大蜜丸除外)按最小零售包装的装量不同为不同竞价分类。中成药其它剂型如生产批件上有明确有效成分含量(

6、非捆绑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包装存在差异的,根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区分不同竞价分类;腹膜透析液品种按政府定价不同区分为不同竞价组。

7、不同的酸根和盐基注射剂:

(1)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的注射剂为不同竞价分类,但有机酸根和无机酸根均不再细化;不带酸根的不再单独分类或与无机酸根为同一竞价分类。

(2)盐基不同注射剂为不同竞价分类。

(3)既含酸根又含盐基的与含酸根的为同一竞价分类。

8、化学药品按单方与复方制剂分为不同竞价分类,但同成分的复方制剂为同一竞价分类。

9、中成药制剂同名异方的品种按处方组成不同分为不同竞价分类;同方异名的不予分类。

10、临床适应症完全不同的为不同竞价分类。

11、带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的药品不细分竞价分类。

12、主要成分含牛黄或麝香的品种,按天然(含体外培育,须有生产批件明确标示)与人工分为不同竞价分类。

七、竞价公开公平公正规则

1、开户,密码登陆,录入投标数据(产品基本数据、采购门店数、采购计划量、现金采购单价、批结采购单价、30天结算采购单价、返利幅度)。

2、根据投标单位录入的数据自动排序。

3、根据分值得分高者作为综合考核依据,确定中标结果。分值的比例:价格60分、结算方式20分、返利幅度15分、生产企业品牌5分。

对于分值相同或接近的,由联合体招标办通知投标方商议确定。

八、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九、采购

(一)选购品种原则

各医疗机构在价格合理前提下,以质量优先为原则进行选购。

(二)选购质量参考信息

为保障医疗机构合理安全用药,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将对挂网采购药品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参考及评价体系,并对外公开,方便医疗机构选购药品时及时查询和了解,体现“质量优先”原则。

1、药品质量参考信息的产生

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对生产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挂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作为质量评价标准,供医疗机构参考。

2、药品质量参考信息的内容

(1)生产企业规模

进口品种标记“进口”。国内生产企业填写销售额,以上一年度单一企业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据。

(2)产品质量可靠性

以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为依据,定期汇总公布。

(3)各种专利认定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或原研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颁发的专利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认定。

(4)中药保护品种信息

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药保护证书》为依据。 (5)国家科技进步奖项获得情况

以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为依据。 (6)其它

(三)选购品种方法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由药学、

医学等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60人以上,一级医院专家库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选择药品前临时从专家库按药品类别分组随机抽取专家,三级综合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5人(专家总人数必须在75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能少于21人(专家总人数必须在60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一级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其他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15人。采用实名制投票确定入选药品。

2、医疗机构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10人以上,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派代表列席参加,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医疗机构采购品种必须从入围品种中选择。选购药品时,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选药品目录品种予以公开。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购目录将在入围品种范围内由专家另行筛选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购品种原则上只能从该目录选择。

5、医疗机构根据入围品种的质量参考信息,综合评价后进行选择。

6、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原则

凡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品种,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能采购,如临床上确需采购此类品种,必须报属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采购总金额不能超过该医疗机构采购总额的3%,并将使用情况定期在网上公布。

(四)经销商选择方法

医疗机构经销商的遴选由熟悉经销商服务质量、合同履约能力的相关人员完成,具体办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共同制定。

(五)采购途径

在确认可采购品种后,采购人通过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进行网上采购。

(六)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合同法》与经销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和数量,以及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采购数量以上年度一个采购周期内实际采购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并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购销合同需明确违约金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具体由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协商签订。对于违反购销合同规定或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追究责任。

(七)货款结算

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与经销商结算货款, 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保证及时回款,由企业根据需要采用贴息提前支取或按期兑现的方法取得药款。

十、配送

(一)药品经营企业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另行通知)在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报名,同时按地级市确定配送范围,同一经销商可以选择多个地级市报名。

(二)经销关系确定

1、生产商原则上指定经销商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对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经销商。

2、对个别入围品种,如有需要可按地级市选择一个经营企业作为销售的代理商,代理商可以代理一个市或若干个市,指定的代理商可以是经营企业或生产商所在企业(含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生产商所在企业(含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在某市作为代理商的,该市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商可直接参与配送,但需占用相对应地级市经销商1个名额。

3、对某一具体入围品种,同一家医疗机构只能选择一个经销商配送。供货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关系的,医疗机构根据经销商选择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选择。

(三)委托指定确认

生产商委托的经销商和代理商,必须要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并共同承诺按成交价格及相关代理商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配送关系的确认:生产商直接委托经销商的需经销商确认后才生效,生产商通过代理商配送的,经销商的确认需代理商确认后才生效。如果被委托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生产商的委托,可在网上进行配送关系否决,生产商可再次选择委托其它经销商。经销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不允许变更。

(五)配送要求

1、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或代理商购货、结算及开具发票;代理商的发票必须由生产商开具。

2、每个入围具体品种的配送经销商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

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

3、经销商要保证所选择的地级市所有有用药需求医疗机构的配送;指定为代理商的,必须保证代理范围内为指定的经销商配送。

4、管制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配送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经销商应将配送给医疗机构每批药品每一个品规的批号和效期录入或导入网上采购系统。

二、组织形式

1、

***药业为“本草”商号、商标的所有者,牵头主持制定本联合体的组织形式和发展运营方式、制度、规章,以管理统辖全体成员店。

2、联合体事业部

为有效组织和管理联合体,在深圳本草内设联合体事业部,负责联合体的日常营运工作。

3联合体为店铺投资者,在指定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章程负有

5、对于本章程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总部为联合体所举办的共

6、经常提出经营合理化的建议,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

1、商品构成计划。采取集中竞价采购,不断补充新的品种,价格保证持久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1)遴选200个传统畅销普药,门店零售定价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以上;

(2)遴选300个市场畅销的高毛利药品,大幅让利联合体成员店。

2、商品陈列计划。以品规齐全、整体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20%

3、毛利指导计划。学习永安堂定价方法,把整体药品的毛利率控制在低于市场平均价15-20%的水平制定毛利空间,以薄利多销的策

4、销售促销计划。借鉴美信和海王的促销做法,联合体成员店全面展开连续3个月的促销活动,让联合体的经营品牌快速植根于消费

5、广告宣传计划。

(1)召开目标联合店的动员大会;

(2)联合体成员店门额统一装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联合体营销理念;

(3)每个品种设单独价格比较促销标签; (4)在深圳晚报刊登联合体启动专题报道。

6、进货补给计划。每季度收集成员店采购计划,由联合体事业部组织竞价招标,不断遴选质优价廉的品种补给成员店。

7、整合资源参与市场竞争,帮助门店搞活经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很多门店虽然商圈位置不错,但由于资源匮乏,经营难有起色。联合体事业部将根据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帮扶方式:

(1)合作经营:由门店提供现有经营条件(证照、店面、营业员),

总部提供优质产品、商品周转和营销培训,核定门店固定费用,每天收缴货款,月底税后利润按比例分配。

(2)收购经营:对商圈位置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转让的门店,采取收购经营。

(3)承包经营:对商圈位置好,经营能力不足的门店,采取承包经营、固定缴利的模式,合同期满交回门店。

2、退换货流程:成员店申请——售后服务验收评估——总部确认后——调换确认产品和数量。

2

3、妨碍正常的加盟营运时。

第20篇:×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绥化市卫生局

2004年8月24日

年初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盛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盛市纠风办和省卫生厅的工作部署,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确各责任部门的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责任部门,特别是承担牵头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各自承担的责任,自觉地发了职能作用:一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了以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实施了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责任部门也都把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相继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建立和完善本系统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发了纠药风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在本系统积极地开展工作。二是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和部署了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卫生局长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市局局长及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负责人,向社会郑重地作出了既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行风建设,又保证个人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承诺。三是制发了《2004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方案》、《全市卫生系统“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绥化市43家医疗机构第四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等10多个文件,对有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遍以开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开展了工作。

二、积极推进,努力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现在全市43家非营利医院使用的是去年中标的药品,使用期限自2003年10月1日到2004年10月1日。我局按省厅要求,去年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所有药品和其它临床常用药品全部实行了招标,中标药品510种。用药总金额8376万元,招标药品金额4372万元,占用药总金额的52.2%,平均降幅达9.6%,向群众让利420万元。今年的药品招标已开始运作,从8月7日开始发售标书,9月6日开标,现在评标已经结束,正在市物价局审查批零售价,预计10月下旬开始执行新一轮中标药品。今年的招标工作,我们已经把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纳入招标范围,并在全市4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36家)中进行。我市四次药品招标,都是按要求将70%的降价空间让给患者。为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确保中标和购进质好价廉的药品,确保将好处让利于民,在去年招标工作中,我们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同时,注意坚持“四个原则”,严把“四个关口”。

–––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医院为主体的原则。在抽调专家评标过程中,我们为了充分体现每个县(市、区)的代表性,除一家医院有特殊情况外,其余10个县(市、区)的综合医院和市本级的综合医院都抽调了评审专家。

二是坚持全口径覆盖的原则。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全市县以上非营利医院全部参加了药品招标;并把临床的所有

药品作为招标品种。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生在开方时避让中标药品的可能性,减少中标后就死标的现象。

三是坚持质价比优先的原则。在药品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凡没有达到GMp认证的针剂药品一律不予中标,GMp认证的药品占中标药品的95%以上。

四是坚持最高限价的原则。我们对所有中标药品进行了最高限价,凡投标价格高于零售价的85%的药品(除进口药外),如果不降到85%以下,一律不予中标。同一品种相同规格的药品(商品名不同、零售价不同)高于其他投标价格30%的一律不予中标。

–––严把四个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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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用药的几千个品种中我市只有五百多个品种有人投标,而且多数药商只在各县(市、区)综合医院销售。建议有关部门早日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二是部分医院习惯于从一家药品经销单位进药,这样可以使院长从繁杂的进药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还能占用药品经销商的大部分资金,从事医院建设和保证医院正常运行所需经费,同时也避免销售量小的药品无人配送。由于多了一道环节,所以药品价格略高于投标价格。三是经过几次的药品招标,绝大多数的药品虚高定价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建议还是要从国家定价上解决根本问题,取消药品的商品名,从实际出发实行全国统一定价,彻底消除药品的临床空间,从根本上解决药品虚高定价的问题,并采取公开、公示和患者自选药品等方式使药品真正走入市场经济。

以上汇报当否,请指示。

药品未招标采购整改措施
《药品未招标采购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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