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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2:16:11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烟草专卖科工作自查报告

专卖科“二三五”教育活动第二阶段总结按照市局、区局关于开展“二三五”主题大讨论活动的安排,专卖科认真组织召开了讨论会,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了自查和互查,发现了工作中存在问题,为有效避免问题和矛盾的影响,经全体专卖人员认真讨论并汇总,研究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整改。现把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全体专卖人员努力提高学习积极性,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本”,“统筹兼顾”这一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积极主动、全面系统地学习,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转化到每一个行动上来,用强大的理论基础来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寻求工作新举措,解决工作新矛盾,加快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具体措施是:专卖科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通过定期培训,执法证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等多种手段搭建学习的平台,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在培训方面达到每个专卖人员培训课时不少于40个课时的要求。在内容上,我们在提高专卖人员的市场监管,真假烟鉴别水平,案件侦破技巧,内部专卖监管技能上下功夫,切实提高了专卖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二.专卖科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

推荐第2篇: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自查报告[优秀]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自查报告

省局:

按照工作专栏中《关于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专卖管理部门执行《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制定情况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局专卖人员进行了学习,并依据文件的内容对全局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立即责令相关人员予以纠正。全面检查工作完成后,我局在认真研究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检查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已于 2009年1月1日正式实行。

二、执法检查证管理情况

在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发放和管理上,我局规定市局专卖办是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的主体,负责监督《鄂州市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1、执法检查证申领上,我局严格依照国家局文件的要求,

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申领检查证首先在年龄、学历、品行道德上要符合,同时还必须在我局从事专卖相关工作,熟悉烟草专卖管理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且通过了由省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

2、执法检查证换领、补领、销毁上,我局规定,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因检查证时限到期,污损、残缺不能辨认,要换领检查证的,应提交原检查证件;专卖管理检查人员发现检查证丢失、灭失需补领的,要及时向报告,并在发现证件丢失、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丢失、灭失后15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的检查范围的县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检查证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不再烟草专卖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应上交检查证由市局交由省局统一处理。

3、人员管理上,我局将持有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人员情况(含人员基本情况及岗位情况)统一编册,及时更新人员信息,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年向省局报告。

4、档案管理上,市局专卖办内勤内管员负责执法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对持证人进行了集中管理,并将相应资料存入计算机,以备查阅。

三、执法检查证的使用情况

在执法检查证的使用上,我局要求执法检查证使用应严格遵

循《烟草专卖处罚处罚程序规定》、《湖北省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检查证仅限在核准的检查范围内使用,非执法公务时不得使用检查证;二是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检查证,不履行公务时不得出示检查证。三是持有检查证的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其所持有的检查证,不得损毁、涂改或者转借他人;四是不得伪造、变造、买卖检查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以及未经年度审验的检查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我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并予以暂扣检查证,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收回。

四、年度审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年度审验上,根据我局《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每个审查年度,采取先由执证人员填写格式审验表,所在所部初审,市局复审的方式,从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或者执法重大过失、是否受过处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验。市局根据审验情况,对符合审验条件的,作出审验合格决定;对专卖执法人员出现一个审验年度内存在两次检查证被暂扣、参加市局组织的年度统一考试不及格且经补考仍不及格、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或者执法中出现重大过失,受行政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情形之一的,作出年度审验不合格处理,收回执法检查证件。

对检查证的监督检查上,我局主要是通过每月对各基层部所的督察考评中来进行的,检查方式主要是通过暗访经营户,询问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时候规范,然后是对执法案卷评审。通过检查证年度审验,各部所非常重视专卖队伍建设,能够按照烟草专卖检查证管理办法和年初制定的法律教育培训方案,认真开展专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教育培训,专卖执法人员受教育时间均超过了60学时,并在市局组织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中均达到了及格;专卖执法人员在持证期间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未出现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

1、对内退和辞退专卖人员的检查证管理有所松懈,给收回检查证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对专卖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检查证的归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推荐第3篇:烟草专卖诗朗诵

【专卖篇】

守土有责,专卖使命无上荣光 管理市场,道不完雨雪和风霜 这里是没有硝烟的铁血战场 我们是不穿军装的金叶卫士 强基转型,社区管理 春雷声声,飓风阵阵 我们用青春和理想

绣出了璀璨夺目的锦绣华章 我们用年轻和梦想 让沸腾的热血永远铿锵

新党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 转变监管方式,突出打假破网 重任在肩,专卖人庄严请战 我要做斩断非法渠道的利剑 我要做砸烂假冒伪劣的铁锤 把信念和无畏刻在额头 把责任和使命抗在肩膀 把销量和发展牢记心上 把新一届党委的执政理念

融入执法征途气势磅礡的号角嘹亮

推荐第4篇:烟草专卖工作计划

2013年的专卖工作仍然要以打假破网工作为重点,内管工作不放松,队伍素质上台阶,使市场净化率得到有效提升。

(一)打假破网

长期以来,在暴利驱使下,假冒卷烟就像一颗毒瘤侵蚀着整个市场经济的肌体,有的畅销品牌几乎是以假取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此,我们烟草专卖稽查人员,要针对卷烟市场贩假销假的新动向,在今年取得突破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思路,认真思考分析,围绕“打窝点、查网络、堵源头”的经营案件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嫌疑对象特别是经常查获到假烟窝点的重灾区,进行有的放矢的布控排查,利用节假日、八小时外超常规巡查,寻找非法经营线索。要特别注重老烟贩及屡教不改烟贩的新动向,并密切注意他们同违法违规零售户的活动。一旦发现线索深挖细查,顺藤摸瓜,决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保证队伍的作风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的约束与限制,我们专卖队伍的作风将是懒散、无任何战斗力可言。针对目前我们这支专卖队伍建设的现状,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以促进队伍的进一步发展。

一方面是细化执法制度,强调执法文明化。对现有的行政执法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与细化,结合当前行政执法环境的变化,将市场检查制度、文明执法制度与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做到定岗定位定责,具体到队员们的每一个行政执法细节,确保队员们在日常市场管理与生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水平。

另一个方面是完善考核制度,强调工作责任化。随着队伍建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造成先前的考核制度不能完全见效,必须对一些考核细则与标准进行调整与完善,以规范化、适用化为主,以可操作化为辅,这样可以使考核制度起到标本兼考,适效并存的作用,对队员可以起到规范与促动,对队伍可以起到整体推进。

第三方面是严格规章制度,强调力度深入化。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必须本着严格化的宗旨与要求,达到对队员们的一言一行,每一个工作细节、流程进行管制与约束的效果,对违规违纪的队员一律依据制度来进行处理,该辞退的要坚决予以辞退,该留用察看的坚决执行。总之,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这样才显现公平性,公正性,不能让制度成为“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摆设,这会让队员有一种心理不平衡的想法,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内管工作常抓不懈

全面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既是当前的工作重点,也是今后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任务还很艰巨,把这次国家局重点抽查作为加强专卖内管的一个新起点,长抓不懈,不断深化,按照国家局、省局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内部专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实现专卖内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对于已制定的制度措施,要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狠抓落实,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专卖内管长效机制得以落实,使内管全员化得到有效开展,并继续按照我局林锦光局长内管工作的要求,把好八大关:一是把好问题关,做到手续完备,规范操作;二是把好需求关,妥善解决卷烟未落地销售问题;三是把好合理定量关,及时跟踪和分析,解决代购问题;四是把好交接关,把卷烟真正送到经烟户手中;五是把好检查关,比如对许可证未注销现象进行处理;六是把好管理关,解决代放点问题,建立管理监督制度;七是把好规范关,要规范退货流程,做好记录和审批;八是把好教育关,加强学习内管内控制度。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继续完善

要加强法规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内容上要突破专卖法规、行政法规的范围,全面涉及与行政执法、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以贯标工作为契机,规范法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各项法规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内部制度审查、合同审查和法律咨询工作,积极提高法规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法规工作由局部服务向全局服务转变。

(五)用贯标来规范我们工作的质量管理

现阶段,我局的贯标工作已经到了第二次内审阶段,“写我所做”已经面临尾声,接下来将面临“做我所写”的阶段,这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根本目的所在。通过了贯标认证,肯定了的是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体系运行是有效的,对运行中存在问题企业具有自我完善或纠正的能力和机制。至于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之后的实施、保持、不断改进和持续改进,任重而道远。我们所制定的作业指导书符合实际,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注意两点:一是在符合实际的指导书的指引下,按照标准完成工作,即“做我所写”;二是发现文件有不符合实际的部分,要及时修改或换版,即不断改进。贯标是一场充满现代气息的深层次变革,是一场长期的战争,绝非轻而易举之事,必须花大力气,下大功夫。要搞好贯标,特别是要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不能顺其自然,听之任之。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应该并重而不能偏废。

(六)市场监管程度得到有效提高

我国有句古训: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这句话如果用在烟草行业的市场监管上面,同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从目前市场状况看,卷烟市场管理更加复杂化,涉烟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市场监管形势仍然严峻,违法经营卷烟行为更具流动性和隐蔽性,给做好卷烟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任务,要保持稳定有序的卷烟市场秩序,必须积极加强和改进卷烟市场监管工作。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很难适应新的要求,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必要的选择。当前,要认真关注卷烟市场供需形势,及时掌握违法违规动向,做好无证取缔工作,全面落实温州市局下发的绩效考核制度,做到案件查处的积极性,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着力提高卷烟市场监管质量。

推荐第5篇:烟草专卖工作规划

XX省XXX烟草专卖局 2011年专卖工作规划

2011年是夯实优秀县级局基础深化年,XXX烟草专卖局将以依法行政作为专卖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把净化市场作为专卖管理的第一要务,把打造良好的执法形象贯彻专卖管理工作始终,一手抓规范引导,一手抓打击整治,力争在夯实专卖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形象、做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完成全局的经济目标打造规范和谐的市场基础。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利税保增长”的战略目标任务,坚持一手抓规范引导,一手抓打击整治,夯实基础、突出打假破网、创新管理、队伍建设,强力整治卷烟市场秩序,为完成2011年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市场监管有新成效。

不断创新市场监督管理,完善“重点监控、分类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效果。全面推行“XX示范街”创建工作,提高辖区市场净化率。联合公安、工商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完成基础案件132起以上,其中销售假冒卷烟案件30起以上,全年查获假冒卷烟12件以上。

2、内部监管有新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市局关于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转变职能,强化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做到职责明、程序清、监管透、整改实,不断完善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全年无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3、打假破网工作有新突破。

坚持“端网络、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打假破网的重心,进一步完善联合打假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改变工作方法,深挖细找,善于以烟找人、以人找案、以案破网的方针,力争完成1至2起省标(国标)网络案件。

4、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坚持“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月度学习培训制度、月度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时间,系统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案卷制作、案例分析、规章制度、专卖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应用、岗位业务技能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查办案件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思想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卖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加强与职能部门协作,始终保持打假破网高压态势,深入推动打假破网工作,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

1、建立联合协查机制,发挥协作打假作用。

坚持政府领导下的打假打私工作机制,加强并完善与多部

门协作联动机制,深入推进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协作单位在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工作中的责任目标。同时强化与各级公安、工商部门的紧密协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始终保持烟草市场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

2、加大力度,突出重点,狠抓打假“破网追刑”工作。

积极的开展“破网追刑”工作,立足“破”、“网”、“追”、“刑”四个展开工作。改变工作方法,深挖细找,善于以烟找人、以人找案、以案破网,力争完成1至2起省标(国标)网络案件。

(二)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大力开展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和净化辖区卷烟市场。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专项活动,保证了元旦、春节重要节日的卷烟市场供应秩序。

二是精心部署、统一安排,开展声势浩大的卷烟打假“铁拳3号”行动。

三是加强法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交通要道路边,设臵12幅大型户外墙面宣传栏,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公布烟草专卖打假举报电话。“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组织宣传车辆到各街道、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通过走上街头,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服务,接受咨询和受理投

诉,发放烟草法律法规、许可证申领办法和真假烟鉴别资料等宣传材料。此外,还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烟草专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打假成果。

(三)加强内部监管,创新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国家局、省、市局的关于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开拓创新,转变职能,规范流程,创新管理,强化监督,在加强整顿规范、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内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一是调整机构,充实力量。调整内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2名专职内管员,3名兼内管联络员,并与营销、配送、协会建立了联络制度,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和核实。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制定专卖内管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科目,落实培训时间。

三是完善制度,注重痕迹。对内管文件及制度进行梳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周定期下乡检查,每月形成一份自查报告,每月月初编制上一月度内管自查资料册。内管自查工作底稿还坚持每事一稿,底稿有自查内容,有整改责任人,有整改时间,既确保了痕迹管理,又保证了整改责任的落实。

四是网上监控,严格管理。通过内管系统加强对全县卷烟

零售户的网上销量、落地落户销售、特供烟销售、高效品牌投放、约定取货等信息的定期监管,及时发现信息和处理信息。在市场检查中重点对约定取货是否送货到位,约定客户是否真实;客户业态变更是否符合实际;月销量大户订货与收货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拟客户等五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检查。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一是对违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完善投诉制度,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监督机制。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对在内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在行业内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四)继续深入开展许可证清理和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充分发挥“四员”联动作用。发动有证经营户举报,上门走访调查,专卖市管稽查,营销客户拜访,上门送货客户核对以及市场调查等办法,对经营户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清理工作。

同时根据根据《岳阳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公布2011年XXX烟草专卖局布零售点规划数及有关情况,根据各乡镇人口数和已发证情况,实行正常受理、退一进

一、退二进

一、退三进一等办证措施。

根据工作进度,分管局长和专卖股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在没有办满规划数的乡镇的证件,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布年度规划

数时,调整至农村经济较发达、历史消费习惯较好或位于平江行政区域边界的乡镇。

(五)创新市场管理,完善“重点监控、分类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效果。

一是以片区划分为手段,加强客户管理。按行政区域结合公路的自然延伸,通过将全县3343户卷烟零售户划分为10个片区,由10名市管员分区管理。通过规定市管稽查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规定每位市管稽查员每月走访市场不少于10天,每次走访客户不少于8户,每月填报工作计划,每周填写工作周志,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创新管理理念,实行分类管理。将全县所有合法持证卷烟零售户划分为三类:A类为重点监控;B类为日常监管类;C类为一般管理类。每月对A类户检查不少于3次,对B类户检查不少于2次,对C类户检查不少于1次。还根据加强对分类客户进行销售监控跟踪,查看是否异常,如存在明显异常情况的,专卖部门予以积极调查和检查。对C类户还在专销协联动中予以重点扶助,在服务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三是建立客户资料档案管理机制。为更好地规范卷烟零售户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的合理利用率,更好地保持零售户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通过将全县卷烟零售户档案分片区、分级别、分类型建立零售户档案,并建立了违法户档案集。

(六)全面深入推进“XX示范街”,创建工作规范市场秩序,

提高辖区市场净化率。

全面深入推进“XX示范街”创建工作,加强对前期确定了的65户“三无”放心店进行监督考核。县局制定了相关的后续监督机制,加强专卖市管员、客户经理、协会组长对零售户的考核监督,实行动态考核评分,推行星级评定。

今年将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总结创建“XX示范街”试点取得的经验和实效,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最终达到全县烟草市场的规范有序。

(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巩固和深入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建设,确保行政处罚合格率100%,力争无行政复议、行政败诉案件。

一是强化学习,在提高素质上作文章。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确保专卖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能依法办事。

二是查摆问题,在规范行为上下功夫。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优化办、县监察局的负责人以及单位代表等进行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帮助查找问题,寻找差距。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逐项进行纠正,并要求有关责任人从思想上找根源,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是制定标准,在工作考评上加力度。加强对专卖执法人员的管理,制定《专卖管理人员考评标准》,把办理许可证审批、发证手续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时效当作专卖管理人员工作目

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不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的专卖管理人员实行扣分制度,由部门领导亲自抓落实,以加强对人员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

(八)健全和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切实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

为加强XXX局专卖管理工作,提升专卖工作质量,健全和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为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责任,制订了《专卖管理股月度绩效考核细则》、《专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提升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依法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

在新的一年工作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局2011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平江烟草!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推荐第6篇:烟草专卖 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各位领导大家好,随着年后“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局公司组织我们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这两个月的学习,我逐步转变了原来没有目标、没有概念的盲目走访展的观念,转变为现在有准确目标, 有重点对象的走访方式。同时,我把学习的内容贯彻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切实的学到心里,让身边的同事、零售户也能切实的体会到这些精神,用于实际工作。在接下来4月份的工作中,我有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一、大走访大排查

紧接着三月份的步伐,继续深入进行走访,完成走访到位率100%的要求,并配合签到软件掌握零售户的基本信息。我将所辖片区的零售户进行分类规整,根据不同零售户类型进行不同频次的走访,每日做好走访计划。

因为我所辖片区主要以农村为主,农村零售户额法律意识淡薄。偏远地区的小商户经常会出现回收亲戚朋友卷烟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对农村小商户进行逐步的法律宣传,引导其不回收外地码的卷烟与假烟。而对于大户与有违规历史的零售户,我们则要增加走访频率,引导规劝为主,打消他们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侥幸心理。

在与零售户接触过程中要极具耐心和细心,针对不同层次的零售户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转化。目前,零售户中存在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尽相同,零售户的习性和行为习惯各有迥异,对烟草专卖员的配合或抵触因人而异,零售户当时的心情状态和身体状况因时而变等问题。我在走访过程中,要审时度势,注重观察,采取准确的方法,以某些言语或行为为切入口,缓解一些不和谐的气氛,通过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逐渐引导零售户转入工作实际当中。专管员还要通过耐心的讲解、释疑、倾听、立解等方法,帮助解决零售户的实际问题,引导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指导零售户提高星级定量和销售技巧,收集周边零售户的动态经营信息。

二、证件办理

严格执行证件一进一出的规定,对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零售户不予发放烟草许可证。严格审查零售户提交的材料,实地勘验后根据零售户具体的情况合理制定供货量,从根源上防止套卡户的生成。

三、证照治理

在走访过程中多与零售户进行沟通交流,对于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零售户进行引导,对于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零售户,进行登记,并及时录入系统。从而提高证照齐全率。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无证户及时进行登记,并了解其进货渠道引导其办证。对于10件以上的零售户加强宣传,尽快督促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完成市局文件要求。

四、拓展信息渠道

立足市场检查、广泛发动群众提供信息,查找、经营违法涉烟案件线索。对于违规的零售户要了解其进货的渠道与动机,不漏掉一丝一毫线索。配合所里工作,经常对可以的物流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一些可疑的车辆进行建档,对车牌号熟记于心,以便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碰到能马上进行跟踪。

五、内管调查

对内管员反馈过来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上报。

六、合理分配用车时间

根据所长要求城管所分为2队行动,我会积极配合所长根据其他同事的走访计划安排车辆,不影响2队的走访效率。

七、积极温书迎考

在不影响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准备4月下旬的执法证考试。争取一次性通过。

推荐第7篇:烟草专卖管理

如何有效提升专卖队伍文明执法水平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逐步健全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大的发展环境中,实现烟草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解决专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提升专卖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坚持以教育为手段,奠定文明执法的基础;以格调宣明的主体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文明执法的平台;以严格的制度为约束,建立起文明执法的保障;以扎实的作风为保证,营造文明执法的氛围;以工作实绩为标准,提供文明执法的动力。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来实现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为“和谐烟草”的构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烟草专卖

有效提升 执法水平

【正文】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多次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专卖管理工作中去,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执法人员,强化专卖管理人员现代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这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方针、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行业自律形象、巩固烟草专卖制度、构建“和谐烟草”的迫切需要。根据多年来从事专卖管理工作的实践,本文对提升专卖

队伍文明执法水平的途径和方法作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专卖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烟草专卖内外部执法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全民法制观念的逐步增强,大商场、大超市、连锁店、加盟店等新型零售业态的出现,卷烟的违规违法经营形式出现了新的特点,都给专卖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要适应这一要求和挑战,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来保证。但现阶段专卖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还不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要,与当前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理念陈旧。随着卷烟零售业的迅速发展,日益多样化的新型卷烟零售形式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专卖管理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考验。在新形势下,专卖人员还没有完全实现自身职能的转变和执法理念的更新,不能完全用发展的观点、前瞻的眼光来审视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识不到位,“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强,执法中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执法行为得不到商户的充分理解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服务意识淡薄。专卖执法还没有真正实现从打击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部分人员在专卖体制下,受传统等级特权观念支配,不能解决和认识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总认为执法就是对经营者实施单向性管理,与商户建立的只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缺乏亲和力,高高在上,执法检查的韧性和柔性欠缺,商户体验不到温情,使脆弱的工商

关系受到损害。

(三)执法过程简单。执法检查的随意性大,执法方式过于简单、陈旧,存在有执法程序混乱、以罚代管、有案无卷、有卷不全、执法透明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不可避免的与商户发生摩擦和纠纷,甚至被商户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专卖执法的严肃性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烟草专卖执法形象。

二、提高专卖队伍文明执法水平的途径和方法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增强专卖队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是执行好、维护好、完善好烟草专卖制度,践行“两个利益至上”价值观的迫切需要。但文明执法水平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逐步实现。

(一)以教育为手段,奠定文明执法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现文明执法,就必须打牢文明执法的基础,而这个基础就是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烟草专卖法的立法体现了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专卖管理对内维系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向外联系“两烟”经营的千家万户,同时肩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社会责任,要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者缺一不可。人非生而知之,人的能力和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经过后天的学习和培养才能获得提高。因此要大力加强素质教育,打牢文明执法的基础。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解决认识问题。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好宗旨教育和“两个利益至上”价值观教育,坚定为人民服务的理性信念,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要深入开展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知荣辱、明廉耻、讲诚信的好风尚。要深入开展形势教育,使执法人员充分认清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增强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爱岗敬业精神,树立负责任的社会形象。二是促进执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从观念上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革,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怎样执法的问题,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增强执法队伍法律至上的观念、以商户为本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平等保护的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为实现文明执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提高专卖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要坚持抓好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注重长效,不搞一阵风。要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为指导,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法律为教材,以基层所队为依托,以职工学校为阵地,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通过集中讲解、分散自学、命题考试等方法,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二)以活动为载体,打造文明执法的平台。紧密结合专卖管理工作实际,开展好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主体活动,是提高专卖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的有效载体。结合宗旨教育,开展“两个维护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以此强化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树立 “顾大局、讲奉献、促和谐”的好风尚;结合行业自律教育,开展“做有志气的河南烟草人”大讨论活动,促进自我规范,提高自律意识,树立“讲诚信、重实效、负责任”的新形象;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开展“文明执法争先创优”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人员

“知荣辱、争先进、创佳绩”的好风气;结合普法教育,开展“法制送上门”活动,提高广大商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深入开展格调鲜明、内涵丰富的一系列主题活动,努力打造出专卖文明执法的平台。

(三)以制度为约束,建立文明执法的保障。“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同志的科学论断,阐明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专卖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专卖执法若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规范,人员就会无所适从,我行我素,提高素质也就无从谈起。国家局审时度势,抓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这个关键点,从行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制定下发了《烟草专卖执法六条禁令》和《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两部规范性文件,对专卖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指明了方向,制定了标尺,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保障作用。各级专卖管理部门在严格抓好落实的同时,要结合专卖管理工作的实际,针对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和每项要求,制定出完善的制度规范,使文明执法有章、有理、有据、有效。要逐步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文明用语规定”、“执法人员着装规定”、“文明办公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接受商户评议制度”、“处理投诉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结案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促进和保障文明执法的制度体系。在制度体系建设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符合现实需要,使专卖管理工作始终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行运行。

(四)以作风为保证,营造文明执法的氛围。作风决定形象,个人形象既是个人素质和整体素质的体现,同时也决定着个人和整个队伍素质的

提高。好的作风可以使人端正态度,不好的作风让人随波逐流。实现文明执法,一要深入开展好作风纪律整顿,培养专卖队伍“严、细、深、实”的作风。二要强化队伍的法制意识,增强执法人员提高素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要强化专卖队伍的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与服务并行、教育与处罚并进,以商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要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优良传统,培养执法人员迎难而上、敢打必胜的信心。要通过思想工作激励人,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人、关心人、发展人、成就人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要通过日常工作锻炼人,为执法人员创造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机会。要通过深入扎实的作风建设,营造出专卖文明执法的氛围,逐步锻造一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

(五)以实绩为标准,提供文明执法的动力。提高文明执法水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专卖管理工作,工作实绩既是执法水平高低的体现,同时也为文明执法明确了方向,使每个人都知道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大力推行责任管理和目标管理,明确岗位所承担管理职责和服务职能,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三个纳入”,即把文明执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综合考评、纳入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做到“软”指标“硬”管理。通过建立完善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和执法行为的监督,使专卖文明执法格式化、具体化,达到行为有标准、效果有高度、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考核。工作质量差,文明执法达不到标准要求,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工作业绩好,文明执法水平高,就要得到物质和精神奖励,体现公平竞争,按劳分配的原则,把单位发工资变为通

过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获取报酬。通过推行落实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为实现文明执法提供强大的动力。

当前,在行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全体专卖管理工作人员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强化学习,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水平,以百倍的信心努力在岗位上实现个人价值,为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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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市局党组提出的“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向内挖潜,对外使劲,强化教育,细化管理,抢抓机遇,推进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狠抓基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狠抓专销结合,促进卷烟销售;坚持狠抓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打假打私,促进市场净化;坚持突出总量保任务,主攻结构增效益的工作思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同心同德,齐心协力,负重奋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元---10月份共完成卷烟销售总量11881.2箱,占年计划的83.1%,比同期增加848.7箱,上升7.7%;地产烟完成10396.9箱,占年计划的86.6%,比同期增加611.7箱,上升6.3%;名优烟完成763.8箱,占年计划的47.7%,比同期减少13.2箱,下降1.7%;省外烟完成551.1箱,占年计划的34.4%,比同期增加39箱,上升7.6%;单箱结构实现7948.5元/箱,比同期增加938.9元,上升13.4%。专卖管理元—10月共查获各类违法经营案件446起,案值XX69.62元;查获各种违法经营卷烟1920.3条,其中:非渠道卷烟527.8条,假冒烟1377.7条,走私烟14.8条,实现罚没金额15109.8元,端掉售假窝点3个,与公安协作、传讯不法烟贩6人,市场净化率不断提高。市局元至十月份对襄城局市场管理考核综合得分965.1分,同比上升42.6分。在市局组织的两烟上柜交叉检查中,连续获得“双百分”的好成绩。全年实现了安定团结无信访;安全工作无事故;查处案件无复议;执法管理无诉讼;引导消费无投诉。开创了襄城烟草专卖工作的新局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市场净化,促进“两率”不断提高年初,我们全面贯彻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杨局长在XX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用《讲话》精神指导我局的各项工作。同时,结合襄城局实际,制定了XX年襄城局专卖管理工作要点,提出了“盯住一个目标,提高二个素质,转变三个作风,做好四项工作,增强五种意识”的工作思路。在加强专卖管理,网建联动,专销结合上下功夫。坚持“内管外打,守土有责,以管促销”的工作方针,坚持访销配送与专卖管理相结合;市场净化率与市场占有率相结合;打击违法经营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分片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围绕销售抓管理,抓好管理促销售。

1、强化市场管理,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重点打击,集中整治,分片管理的办法,加大市场控制力度,不断提高市场净化率和市场占有率。并结合我局辖区市场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宾馆、酒楼、超市、文化娱乐场所清理整顿方案》,成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专班,对宾馆、酒楼等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指导,班子成员协助抓,科室中队齐上阵的市场管理工作局面。

2、围绕诚信经营、创新管理新模式。在城网开展诚信等级管理,在农网开展“互管组”管理,坚持优质服务,上门服务,把管理融入服务之中,不断提高市场控管力度。

3、加强对外联络,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年初确定工作方案以后,我们主动向区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对专卖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关系,定期召开专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就如何强化烟草管理工作达成共识,建立了专卖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市场管理的合力。一年来,我们坚持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坚持每月二次与公安、工商联手进行较大规模的市场清理整顿,元—10月共清理整顿24次,取缔无证经营户20户,查获各类违法案件446起,既为有证经营户营造了良好的卷烟经营市场环境,也进一步提高了襄城局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4、深入扎实地开展“两烟”上柜活动,积极稳妥地引导市场消费结构调整。从4月16日开始,我局全面启动“两烟”上柜工作,按照市局集镇经营户8个品牌以上,上柜率90%以上;市区经营户10个品牌以上,上柜率100%的要求。克服经营户怕销不动等为难情绪,发扬连续作战,克难奋进的精神,走大街小巷,进千家万户,说千言万语,想千方百计,采取化整为零等多种方式,引导品牌,引导市场,引导消费,不断提高“两烟”上柜率。在

3、4月份市局组织的二次检查中都取得了双百分的成绩。

5、扩大信息渠道,深入开展打假工作。为进一步净化卷烟市场,年初我们针对荆州街这个久治不愈的老大难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发现主要是假冒烟的藏匿窝点无法端掉,所以市场出现反复。面对这个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局班子非常重视,把荆州街作为重点进行整治,制定了治理整顿方案,一方面,在发展线人扩大案件信息渠道上下功夫;一方面派专班、专人蹲点守候。经过一段时间的专项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不法烟贩嚣张气焰,少数违法烟贩由明转暗,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尤其是下半年

四、五类卷烟取消后,为防止空出的市场被“三非”烟冲击,我们在全体员工中开展“襄城是否是一方净土”的大讨论。通过大讨论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市场就是效益,只有有效地控制“三非”烟的冲击,不断净化市场,提高辖区市场占有率,才能促进卷烟销售,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企业才能增效,个人才会增收。从而激发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特别是九月份,我们利用有价值的信息,在市政府三院生活区附近查获各类违法案件58起,传唤烟贩6人,查获各类违法经营卷烟42个品种871.4条,案值109425元。仅9月21日一天就端掉3个售假窝点,查获各类“三非”烟199.8条,案值6.6万元,这一系列案件的成功查获,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有力地震摄了荆州街、东街的不法经营者。净化了辖区卷烟市场,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6、优质服务,有效占领边界市场。市场尤如战场,自己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占领。我局年初在对边界市场进行调查和清理整顿中,发现与宜城交界有个XX多人的黄冲村,没有一个零售网点,该村距宜城的小河镇只有一公里多远,村民有传统赶小河集市的习惯。据初步测算,仅这个村一年就流失卷烟60多箱。针对这个问题,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黄冲村建立一个零售网点。局领导带领专卖办主任、欧庙访销部主任到黄冲村实地考查,物色一户有一定区位优势、有一定经济头脑,愿意与我们合作的村民胡功强作为最佳人选。人员确定以后,我们立即为其尽快开业积极策划。一是为该零售网点招牌提名为“襄宜卷烟副食经营部”,送证上门;二是投资XX多元为该点制作玻璃柜台,派专车专人送到胡功强家中,三是优先组织上柜,提供适销对路品牌;四是开业当天,局领导、专卖办、农网中队的同志们自带鞭炮前往胡家祝贺开业,场面非常热闹,吸引了周围村庄的乡亲们,提高了“襄宜卷烟副食经营部”的知名度。胡功强非常感谢地说:“烟草公司的领导和同志们不仅给予我物质上的支持,更重要的给我开辟了一个发家致富的新途经,同时也大大方便了左邻右舍乡亲们的生活,起码购买烟、酒副食方便多了”。

二、抓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学习型企业一年来,我局按照年初提出的提高两个素质目标,全面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鼓励员工自学成材,促进了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的落实,为每位员工提供了一个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平台。一是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杨局长推荐的4本书,着力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精神和拼搏进取的团队意识。为此,我局精心组织制定了教育培训学习计划下发到各部门。全局按照读书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记录、有交流、有考勤、有考绩、有奖惩”的要求,坚持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撰写体会与大会交流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为了切实收到学习效果,达到提高员工素质目的,局领导亲自编写了学习辅导材料发到科室,引导群众性读书活动向纵深发展。在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员工”、“学习型家庭”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培训,先后投资8万多元,为全员购买“名著精品”,提供“精神食粮”,安装“墙体书柜”,向企业的每一名员工推荐了“四本书”,即《致加西亚的信》、《自动自发》、《没有任何借口》和《细节决定成败》,基本上达到了每季度学习交流一本书,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使群众性地读书活动不断掀起高潮。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读书活动,全体干部职工丰富了知识,武装了头脑,陶冶了情操,精神面貌和经营管理理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勤奋、敬业、忠诚、自信,争做优秀员工已经成为每一名员工的行为准则,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专卖管理队伍素质培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我们在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狠抓业务技能的培训,开展了三次真假烟识别培训,举办两期政务信息新闻培训班,并把考试成绩与工资挂钩。通过学习,全体员工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特别是为了迎接《行政许可法》在7月1日实施,我局利用“5·1”长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掌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在市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中,我局参加考试的业务骨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平均分数都在90分以上,为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结合襄城的实际制定了《襄城局卷烟零售网点布局有关规定》,并于6月30日上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30多人,举行了关于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合理布局问题达成共识。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法律及规定要求,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从而不断提高文明执法,文明管理水平,树立了烟草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抓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队伍建设。一年来,我局主要是通过三种途经力争塑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善于管理,文明执法的干部职工队伍。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具有较强敬业精神的新型干部职工队伍。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进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党风廉政教育。局班子承诺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团结一心谋发展,尽心竭力干工作,从而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在党员中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题教育;三是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先后四次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爱岗敬业”专题演讲会。通过学习交流,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企业的兴旺发达培养了人才,注入了活力。②以党员队伍带动职工队伍。在日常工作中,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子,他们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事事处处作表率,工作拣重担子挑,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产生了极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把职工队伍紧密地团结在局党组周围,同心同德谋发展,全力以赴抓第一要务。③坚持在一线发展党员。一年来先后有5名同志向局党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消灭“空白区”,建立“责任区”。局党组立足“四早”,就是早发现、早教育、早培训、早发展。严把质量关;今年有一名预备党员转正,一名同志被发展为预备党员,一名同志已被纳入考察培养对象。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在卷烟经营和专卖管理第一线点燃了“照明灯”、筑起了“大舞台”、架起了“连心桥”,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开展。四是围绕中心,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8月份以后,随着卷烟结构的调整,

四、五类烟的逐步减少,在短期内影响卷烟销量,并由此影响到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面对这一现实,我局于8月9日召开职工大会,全面传达市局卷烟结构调整工作会议,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个人收入与企业稳定发展的关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广大职工坚持卖好卷烟不动摇,不计较得失和报酬,放弃“双休日”,深入市场、深入一线,认真做好引导品牌,引导市场,引导消费工作,为实现卷烟结构大调整做出了贡献。

三、抓制度建设,促规范管理今年,我们围绕第一要务,狠抓内管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结合企业实际,重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共分六类,整个制度责任明确,管理科学,体现了管理、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内部制度。由职代会讨论通过,下发遵照执行,实现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修订岗位职责,做到人有岗,岗有责。三是理顺考核体系。突出以管促销,四员捆绑。实行全员工资挂钩考核分配制度,逐月考核到岗到人,逐月兑现;管理体系的完善,规范了内部管理,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了从补救为主的控制向以预防为主的控制转变。XX年工作思路XX年是襄樊烟草深化改革的一年,新的改革举措即将出台,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迎接挑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上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新一年的各项目标任务。XX年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专卖管理,抓好第一要务,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专销结合,实现三个满意,丰富文化生活,创建最佳文明单位。

(一)搞好专销结合,完成目标任务强化专卖管理,促进卷烟销售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第一要务。随着卷烟结构的调整,市场的需求与变化将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与市局、中心保持高度的一致,开拓市场,培育品牌,主要做好宣传一厂两牌的工作,正确处理好工业与商业的关系,销量与结构的关系,省产名优烟与省外烟的关系。积极做好“三个引导”,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立足“上总量、保名优、上结构”的指导思想,全方位的履行保驾护航的职责。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绩效挂钩考核的新方法”,真正使专销成为一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范,三员互控,任务到人,三联计酬到人,避免“两张皮”的问题,使专销结合达到最佳状态,达到以管促销的目的。

1、保总量,上结构城网是高档烟销群体,我们要加大荆州街、东街及宾馆、酒楼的清理整顿力度,牢牢地占领这块高档烟销售阵地,不给“三非烟”任何空隙可钻,出现一盒,查处一盒,最大限度的净化城区卷烟市场,真正显现城区高档消费主市场的优势,逐步实现“稳销量、保名优、上结构、增效益”的可喜局面。

2、保名优,销好两牌在新的一年里,武烟集团的一厂两牌卷烟必将成为主导品牌,辖区消费者将从此改变传统的消费习惯。我们要密切配合市局、中心的总体部署和市场营销策略,加大专销结合,访销促销力度,用武烟两牌系列占领市场,积极组织上柜,使武烟两牌系列上柜率城网确保95%,农网达70%,确保省产名优卷烟总量的完成。

(二)强化专卖管理,净化卷烟市场秩序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市局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十条禁令》的学习,主要是深刻领会《烟草法》的精神实质,掌握《行政执法》的执法程序,做到案件处理定性准确、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建立市场管理体系,提高市场控制能力。要在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城网的诚信等级管理和社区管理新模式。完善农网的经营户“互管组”管理,加大市场净化检查力度,全区市场净化率台上达100%,台下达95%以上,持证率达100%。

3、加大市场清理整顿力度,保持打假高压态势。要继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结合,烟草为主,舆论推动”的工作思路,建立专卖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以东街、荆州街、胜利街及宾馆酒楼为重点,以日常巡查与集中整顿相结合,全力打假打非、打私、净化市场秩序。同时要扩大信息渠道,发展“线人”力争查大案,多查案,严厉打击各违法经营活动,努力开创襄城专卖工作的新局面。

(三)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人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我们要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坚持“能者上,平者下,庸者下”用人原则,把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每个工作岗位,让不作为或是少作为的人员淘汰,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制。要深入开展学习型企业的创建活动。按照职工培训计划,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主要是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市局推荐的三本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分阶段、分步骤地对“三员”进行培训,实现业务与学习相结合,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形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作风。

(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要在“细、实、严”三字上下功夫。在行为规范上要突出一个细字,要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在督办检查上落实一个“实”字,钉是钉,卯是卯。一竿子插到底。在绩效考核上要突出一个“严”字,全面落实“三联计酬考核方案”,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拉开分配档次,真正实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同时,要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开展比、学、赶、帮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激励广大职工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推荐第9篇:烟草专卖工作总结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xxxx切实按照“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原则,实现了均衡销售,1-11月份销售卷烟6606箱,完成全年系统外销量下达指标的102.4,比去年同期上升10.6;金圣烟销售286箱,完成下达任务的95,比去年同期上升14;低档烟销售3076箱,完成下达任务的99.2,比去年同期上升0.1;销售总额8220.3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3;实现毛利152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8.4;人均消费条数为7.32条,比去年同期6.62条增加了0.7条;经济运行保持了良好的上升态势。

二、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稳定销量,努力提高市场调控能力。一是围绕主体,稳步完成各项进度指标。今年来,我们注重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和市场控制力。始终扭住扩大销量目标作为营销的第一要务,切实围绕市局(公司)营销主体,稳步完成销售进度指标。年初,我们根据市局营销中心的计划,结合各营销片区的实际销售能力,及时、科学地分解下达了经营销售指标,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指标落实到线,责任落实到人。并制订了《过程化管理考核办法》,实施了任务捆绑考核,加大了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根据市局全年下达的任务,按淡旺季节,把销售计划到每月下达到各片客户经理。每月销量控制在销量上下限的平均水平,有效防止了卷烟供应量起伏过大,实现了市场平稳供应。二是以销区市场为依托,热情反馈卷烟营销信息。在新品牌的投放上,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建议、销售情况等信息,在货源的方面,我们积极联系,主动衔接,确保货源及时有效;在卷烟销售上,规范运作,执行好市局营销中心的营销策略;在市场监管上,加大假冒卷烟的信息反馈和打击力度,保证卷烟销售价格稳定、市稳定。三是在市局营销中心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了品牌结构。广洲双喜的迅速成长,使我县市场格局向“大品牌、大企业、大市场”发展。我们把有限的市场资源用于培育名优烟,提高品牌管理水平,调整调优了品牌结构,提高名优烟的占有比例,营造有利于行业名优烟成长壮大的市场环境。

(二)、强化内管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执行力。网建过程越细化,管理就越到位,经营就越规范,服务质量就越高。根据市局“五员”考核办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作了进一步的细化,突出了过程管理。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了过程管理:一是订单供货。在采集订单时采取先订3-5级户,先满足了3-5级户货源再在系统外销售任务数范围内给1-2级户订货的办法,二是对重点品牌的上柜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利用三级督察进行了过细的检查,对没落实重点品牌上柜的予以扣分并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明码标价工作,以前我局的此项工作存在做好了,或遗失了、损坏了,再做好、再遗失的不良现象,为此,我局要求客户经理逐户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同时,还要用自身随带的502胶水将出样的烟盒和价格标签分小组固定好,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明码标价的目的和意义,从而提高维护明码标价的自觉性和稳定性,员工的工作执行力也得到了提高。

(三)、规范经营行为,实现“三个满意”。我们强化了对广大零售户的服务功能。在货源配供方面,想方设法满足客户的需求,通过向上争取货源和采取区分辖区经济结构,缓解了低档卷烟供求矛盾;在维护客户的利益问题上,我们长期宣传并积极推进零售一价的管理办法,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督;在客户的级别调整工作上,坚持标准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在处理客户投诉问题上,对收到的每件客户投诉,深入调查,认真解答,妥善处置,解决问题,受到客户的普遍好评。

(四)狠抓网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营销人员素质。根据上级对网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我们把提高营销队伍素质作为网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一是抓队伍结构优化。年初根据市局(公司)要求,我们对全县现有的营销人员工进行了优化,对超龄的或不适应烟草工作的人员予以辞退,对客户经理队伍进行了梳理,并向社会上招聘了2名素质较高的客户经理充实到营销队伍中来,目前营销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更加合理,充分发挥了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抓客户经理管理。新的模式实施以来,客户经理在网建工作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对此,我们采取捆绑考核的办法,把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市场管理、服务客户等方面捆绑起来,形成了一套相互制约、相互发展的格局。不但要考核是否到市场一线,更要考核工作是否到位,通过激励的竞争机制,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

三、存在问题一是卷烟均衡投放有待进一步改进。

卷烟投放数量、结构的均衡有时做得不够,执行力度还有欠缺。二是规范经营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网络新模式的运行,卷烟经营销售更加规范,还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自律意识。三是对未来市场的危机估计不足,“大品牌、大市场”思想要进一步统一。面临工商分离后,市场出现的买方、卖方并举的市场格局,部分营销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未来卷烟市场的严重性,对品牌的培育,缺乏长远考虑,特别是对新品牌的培育宣传促销还不太到位,缺乏大局观念,引导消费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扭住扩大抓住销量目标不放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客户订订单执行成功率,确保完成市局(公司)下达的月度销售指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局(公司)王局长在全市系统新一轮网建会上的讲话精神。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卷烟“入网销售”、“落地销售”、“落户销售”三个100。四是把全面提升网建水平作为主要工作来抓,高质量、高速度地实现莲花烟草网建新目标。

推荐第10篇:烟草专卖工作计划

县局积极筹划确定2015度专卖工作思路

各项专卖工作进入年度收尾阶段之际,为保证与明年各项工作衔接顺畅。近日,**县局紧扣\"四个一流\"\"四紧四创\"发展目标,对近期专卖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对二〇一三年专卖工作思路进行积极规划,提前布局。

一、强化基层专卖管理职能发挥,深入开展优秀稽查中队创建。要求稽查中队以四项职能发挥为目标,在今年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逐步提高专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效推进优秀稽查中队创建工作纵深开展。

二、完善专卖人员培训工作机制,优化专卖岗位技能鉴定学习条件和氛围。要求专卖股加强研究专卖人员教育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计划,收集相关资料,引导专卖管理人员通过日常学习消化和理解岗位技能鉴定知识,提高专卖岗位技能鉴定合格率。

三、以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标兵单位评选标准为工作目标,保证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常态运行。要求专卖各岗位工作人员,对照《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标兵单位考核评选标准》认真总结。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评选标准融入日常工作中,实现日常工作高标准、高要求的常态化。

第11篇:烟草专卖申请

申请书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局 本人****,**族, 男 , ****年**月**日生。 在 *****门 , 族 日生。 本人 年 月 日生 门 面商铺,经营面积***平方米,主要经营日用品副食品,有平方米, 日用品副食品, 面商铺,经营面积平方米 主要经营日用品副食品 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充足的卷烟经营资金, 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充足的卷烟经营资金,为方便广大顾客购 充足的卷烟经营资金 物,特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特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望批准为谢 望批准为谢! 申请人: 申请人:**** 2***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12篇:烟草专卖简答题

四、简 答 题

(一) 烟草专卖法

1、简答《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

答: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

2、列举《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的名称 答: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烟草专卖法》对加强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阴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4、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哪几种。其中,在申请条件中,应当具备合理布局条件的有哪几种许可证。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合理布局条件的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5、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行政许可法

7、《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简要谈谈你对这个原则的理解。

答: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通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是合法原则的必要补充,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

8、《行政许可法》在许多地方体现了便民原则,试举例说明(不少于3个例子)。答:

(一)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二)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9、《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通过哪四种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答: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10、列举《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所有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名称。

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可设定行政许可。

(四)行政处罚法

11、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简答行政机关抽样取证的条件、程序。答:条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程序: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13、简答《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的条件。答: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4、简答《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主要权利。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5、《行政处罚法》是如何对“办案的与决定处罚的分开”作出规定,有何意义。

答:《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意义:这样规定,有利于加强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16、《行政处罚法》中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宪法

17、简要列举出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五种以上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18、简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方面的职权。

答: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六)行政复议法

19、《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的职责。试列举出三项(含)以上的职责。

答: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20、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答: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一)主体方面:该案处罚的主体是某市烟草专卖局,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主体资格合法,被处罚主体是实施了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为的当事人,但当事人逃逸,无人前来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被处罚主体无法认定,属无货主案。

(二)事实、证据方面:在本案查处过程中,该市烟草专卖局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照等,在询问笔录中证人也对该次违法活动作了证实,检测报告也证明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还有举报记录等法律文书记载了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针对当事人逃逸,该局依法发布通告寻找当事人,但无人前来认领。以上证据相互印证,整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三)定性、适用法律方面:根据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该市局认定本案为非法运输卷烟。鉴于当事人逃逸,与《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相吻合,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

(四)处理方面:本案中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当,处理适当。

(五)程序方面:本案中,行政机关依法立案进行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针对当事人逃逸,依法履行了通告的义务,每一程序都有相关的法律文书记载,符合《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

$本案是常见的无证运输当事人逃逸案件,负责处理本案的烟草专卖局不因当事人逃逸而减化法定的办案程序,而是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采取张贴通告的措施30日后无法找到当事人,经本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对依法查封扣押的烟草制品进行变卖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一)主体方面:该案的处罚主体是县烟草专卖局,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行使处罚权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县一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符合处罚主体资格,处罚主体合法;被处罚主体是实施了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当事人,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但是该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是内设机构,依法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以其名义采取停业整顿的行政措施的行为是违法的。

(二)事实、证据方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卷烟鉴定报告,卷烟来源事实不清;非渠道卷烟167条定性为无证运输证据不足。

(三)定性、适用法律方面:定性错误。定性为假冒卷烟错误,应是非法生产的卷烟,非渠道卷烟167条定性为无证运输错误。

(四)程序方面:不能适用《处理意见书》,而应适用《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简 答 题

(一) 烟草专卖法

1、简答《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答: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

2、列举《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的名称 答: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3、《烟草专卖法》对加强吸烟危害健康宣传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阴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4、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哪几种。其中,在申请条件中,应当具备合理布局条件的有哪几种许可证。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合理布局条件的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5、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三)行政许可法

7、《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简要谈谈你对这个原则的理解。

答:公开的本意是不加隐蔽,通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公平、公正的本意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是合法原则的必要补充,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

8、《行政许可法》在许多地方体现了便民原则,试举例说明(不少于3个例子)。

答:

(一)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二)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9、《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通过哪四种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答: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10、列举《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所有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名称。答: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可设定行政许可。

(四)行政处罚法

11、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简答行政机关抽样取证的条件、程序。答:条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程序: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13、简答《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的条件。答: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4、简答《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主要权利。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5、《行政处罚法》是如何对“办案的与决定处罚的分开”作出规定,有何意义。

答:《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意义:这样规定,有利于加强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16、《行政处罚法》中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宪法

17、简要列举出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五种以上公民的基本权利。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18、简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方面的职权。

答: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六)行政复议法

19、《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的职责。试列举出三项(含)以上的职责。答: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20、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答: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第13篇: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四十一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第五十七条 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持证人生产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仓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持证人提供有关情况和报送有关材料,持证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1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2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1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14篇: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国家财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存储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 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烟草专卖工作,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其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烟草专卖工作。

第五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四)拟定有关地方烟草专卖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五)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六)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安、工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物价、财政、交通、铁路、民航、城管监察、邮政、海事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相应的烟草专卖品的经营项目。

第八条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者应当向经营地所在的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其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发给许可证;经其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本市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具备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地域范围和经营期限依法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借、涂改、变造、伪造、买卖、非法转让许可证。

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店(点)”的管理制度。

经营者应当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摆放于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所经营的卷烟应当明码标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牌匾上标注的名称应当相一致。

第十二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遗失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七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办手续。

因经营主体、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领手续。

经营者需要歇业时,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歇业手续,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在本市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购进的卷烟必须标有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供货标识,并实行一户一码制度,禁止零售业户之间相互串码销售。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假烟、走私烟、非烟、烟丝、烟叶。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假烟、走私烟、非烟、烟叶以及烟丝经营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第十五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法案件当事人、嫌疑人、证人以及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单位和其他人;

(二)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经营、存储场所,根据举报,可对非法经营场所实施强制检查;

(三)查阅、复制、摘抄、暂扣与烟草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许可证和其他资料;

(四)在火车站、客运站、机场、配货站、公路、收费站、邮政所、港口等地,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活动进行检查。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现涉烟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处罚。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得截留、私分烟草专卖品。

第十七条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少于二人或未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涂改许可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出借、买卖、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责令持证人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取消其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当场改正,可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之一款规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资格。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之一款规定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资格:

(一)被查获经营假烟、走私烟的;

(二)拒绝、阻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

(三)申请人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非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四)因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含两次);

(五)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七)连续一个月不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八)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依法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的涉案物资,经通知、公告等途径无法找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自通知、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罚没收入应当使用省级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并按本市有关罚缴分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阻碍、干扰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涉及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假烟,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质量认证标志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卷烟、雪茄烟;所称走私烟,是指无合法进口手续的境外卷烟、雪茄烟和在国内市场非法流通并标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雪茄烟;所称非烟,是指不能出具有效凭证证明其合法进货渠道或无专卖供货标识的、非计划内烟厂生产的卷烟和未经当地烟草专卖渠道上市流通的卷烟、雪茄烟。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起施行。

第15篇:烟草专卖市场分析

专卖市场分析

一、市场基本情况

截止3月28日,全市持证户合计户,其中:正常经营户,新增户,停业户。歇业户,注销户。无证户户。以全市常住人口万人为标准,全市持证率为3.65% 。

一季度卷烟市场平稳增长,卷烟供应充足。黄鹤楼(硬珍品)、黄鹤楼(硬满天星)、红金龙(硬神州腾龙)等品牌深受消费者喜爱。一季度共实现卷烟销售收入万元,实现毛利万元,占全年计划的。比上年同期增长

一季度查办涉烟违法案件起。先行登记保存卷烟万支。查获违法品种较多的卷烟分别为红河(软甲)、红河(软88)、黄鹤楼(软蓝),数量分别为万支、万支、万支,分别占到了违法卷烟总数的,三者合计比例达到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事“包包队”人员有所下降,但活动依然猖獗 随着近几年对“包包队”不断打击,从事“包包队”人员有所下降,但作案手法更加隐蔽,趋于团伙化、专业化、信息化等新特点,倒卖卷烟的地点已由原来我省周边城市发展到浙江省、河南省等省的一些城市。如:河南省平顶山市、漯河市、驻马店扫码标记的软蓝黄鹤楼在卷烟市场时有查

获。

二、市场净化率有所提高,但卷烟市场暗流涌动。从几次市场净化率明察暗访的情况来看,各管理所加强了市场巡查的力度,非法卷烟的摆卖得到有效遏制,但市场上回流卷烟及接受“包包队”卷烟的情况仍有发生,重点地区和边界地区的市场净化率有待提高

三、紧俏卷烟供不应求,不能满足高端市场需求,给假冒卷烟可乘之机。

高档紧俏卷烟一直深受消费者喜爱,但是由于品牌培育的需要,这些卷烟一般都是限量供应,所以不能满足旺盛的市场需求,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假冒卷烟中高档卷烟占有相当比例。

四、外省低档卷烟供应在部分地区存在缺口,不能满足特定消费者需要,造成外省的部分品牌非渠道卷烟屡禁不止。

尽管省产高、中、低档烟都出现了货源充足的局面,但由于我市卷烟消费市场的特殊性,部分消费者对省外低档卷烟青睐有加。比如红河(软甲)、红河(软88),但由于省外低档卷烟供应不足,给非渠道卷烟以可乘之机,从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卷烟来看,以上两品牌占到了所有违法卷烟的三分之一。

五、持证户偏低,无证户和千条户的长期存在,不利于

未来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对于全市一百多万人口,我市卷烟零售户数量偏低,造成持证率不高,不能满足宏观卷烟市场需求。加上我市零售户分布不合理,城市偏多,农村偏少,于是给无证户带来了生存的土壤。这一方面是由于卷烟零售许可证办理必须符合相应的硬性条件,特别对于农村部分零售户来说要求偏高,但他们希望经营卷烟改善条件,于是在利益驱使和生活所迫下进行无证经营;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零售户法律意识淡薄,不愿意从大局出发,服从管理,报侥幸心理从事无证经营卷烟活动。

无证户数量相当于我市持证户的,相当数量无证户的存在,催生了专门为无证户提供非渠道卷烟的黑色利益链,并且有的无证户还从当地卷烟销售大户大量进烟,造成该地千条户过多,给附近中小户合法经营带来了不利,使他们合法收入降低,削弱了经营卷烟的积极性。

第16篇:烟草专卖考核办法

靖江市烟草专卖局

专卖人员年度重点指标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一、专卖科(稽查大队)重点指标

1、打假破网。打假破网工作由专卖科(稽查大队)统一组织协调,要求年内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型案件。此指标列入部门负责人考核。完成的不扣,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未完成的扣发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的20%,副职10%;超额完成或破获有影响的大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奖励年度绩效工资的20%,副职10%,并对有功人员提高奖励标准。

2、内部监管。内管室在内管科的领导下,负责全面工作规范监管。要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年内对全市零售户全部走访一遍,对发现的许可证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对内管软件预警进行核实,对规范经营情况开展同级监管,每两月形成一份内管工作报告。具体考核办法为:月度例行工作列入月度考核,双月内管工作报告提交不及时或内容不全面、不据实的每份扣有关责任人1分;局(分公司)组成综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内管室前期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证件监管、配送监管、零售大户监管等工作不力或隐瞒不报的每次扣有关责任人2分,在上级部门检查中被发现的每次扣有关责任人3分,考核分值全年累计与年度绩

1

效挂钩。

二、管理所(稽查中队)重点指标

1、违法大户监管。各管理所(稽查中队)负责本区域内重点非法经营大户的监督,以小组为考核单位(机动中队视同),年内监管一起以上符合网络案件特征的案源。具体考核办法为:各被考核队(组)要重点监管辖区内非法经营大户,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对违法经营卷烟线索进行摸排,锁定目标后及时与专卖科(稽查大队)汇报,选择时机收网。要求在现场查获实物案值在5万元以上,并提供上下线证据或线索,确保破网成功。年内完成一起不扣分,超额完成一起中队长、副中队长(组长)加20分,队员加10分;未完成的中队长、副中队长(组长)扣20分,队员扣10分。

2、市场监管。专卖科(稽查大队)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本着不低于全系统平均数的原则,科学合理下达各考核周期的案件数、万元案件数和先行登记保存卷烟数等目标任务。各被考核队(组)要加大辖区内卷烟市场监管力度,全力以赴完成。具体考核办法为:考核周期内未完成的列入月度考核,全年总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挂钩,完成的不扣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中队长、副中队长(组长)扣5分,队员扣3分。

3、市场净化率。各管理所(稽查中队)要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始终将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6%以上。

2

具体考核办法为:专卖科(稽查大队)组织的月度市场净化率检查列入月度考核,市局专卖处组织的季度市场净化率考核列入年度绩效(以正式通报为准),其平均值高于96%的不扣分,低于96%的,每低一个百分点辖区中队长、副中队长(组长)和稽查员各扣5分。

第17篇:烟草专卖清理整顿虚拟零售户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县烟草专卖局清理整顿虚拟零售户专

项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晋烟专网通[##]12号《关于彻底清理整顿虚拟零售户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局《关于彻底清理整顿 虚拟零售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县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整顿虚拟客户专项行动工作,并成立自查组,对辖区内零售户进行全面清查。经过自查组对照片和客户提交证明材料的多次核实,最终确定存在负责人不对应及店铺已转让等情况,需要注销的零售户21户;负责人不对应委托亲属或他人照看店铺的零售户65户。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长: 闫子彧 副组长: 张培刚

孙建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 成

员:孙夏及其稽查大队所有成员

二、具体工作部署

1、成立照片收集组: 第一组:马小军

张波石 第二组:马亮珍

段春强 第三组:王庆

孙夏

第四组:王进军

王昆 第五组:王庆

孙夏

具体工作:按各自分管线路收集市场监管员与对应店铺负责人在店面前的照片,经营人员与店铺负责人对应的并采集回照片的在客户明细表中打对勾,存在问题的要认真填写《忻府区烟草专卖局清理整顿虚拟客户调查登记表》。每天采集的照片要在当天照完后及时保存到电脑中,要求按线路命名新文件夹。

2、成立报表填写组:马小军

马亮珍

王庆

王进军 具体工作:

1、按大队走访客户计划,提前一天通知第二天即将走访的客户要做好照相准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采集照片,不随便外出。

2、填写8条线路对应的每条线的《##县局(营销部)送货线路客户明细表》、《##县局(营销部)客户店面照片信息表》、《虚拟客户汇总表》,并将调查情况汇总整理后按时上报市局内管科。

三、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整个专项行动部署和实施过程中,##县局贯穿“三个主线”, 确保清理整顿虚拟客户工作统筹合理,科学有效开展。

一是,实行日报,及时汇总。照片收集人员走访市场时,根据清查情况填写《##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调查登记表》,于下班前将调查情况和照片整理后报内管股,内管股

对当天的报表和照片进行梳理,并填写完整《##县局(营销部)送货线路客户明细表》和《##县局(营销部)客户店面照片信息表》。

二是,遵守承诺,不走过场。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调查人员全部签订《##县烟草专卖局虚拟客户专项整治承诺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清理活动不走过场。通过资料比对、分析,发现有内部人员违规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对照法律,合法取缔。资料组汇总整理调查资料,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虚拟客户,报专项行动领导组进行审查,依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各项调查证据可确定为虚拟零售户的依法取缔。

四、自查结果及处理

##县局有效客户528户,通过连续三周及利用周六周日对农村市场的突击检查,##县局对辖区范围内城镇及农村客户,共计505名客户全部进行清查并采集相片。

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期无法采集照片、需要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或依法取缔的共计27户。

1、负责人外出或家中有急事,暂时无法采集照片的2户;

2、负责人变更,注销后需重新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2户;

3、确定为虚拟客户的0户;

4、申请歇业的1户。

5、负责人死亡,需要注销的1户

针对暂时无法采集照片的客户,对应专管员联系客户重新照相,并将资料在内管股备案后上报市局内管科;确定为虚拟客户的集中依法注销;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或申请歇业的客户,告知客户提交相关材料后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事项。

(二)负责人不在,委托亲属或朋友照看店铺的65 户。

1、负责人委托亲属照看店铺的60户;

2、负责人委托店员照看店铺的5户。

上述65位零售户情况,内管股已分别留存对应证明材 料备案。

此次清理整顿虚拟零售户工作,不仅是对##县局辖区内客户经营情况的一次摸底,更是对零售户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一次清理整顿,有力打击了不法零售户收购卷烟和大户卖小户的行为,震慑了无证户在本辖区内非法销售卷烟行为,为净化卷烟市场提供了有效信息,进一步增强了内管在规范经营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力度。

##县烟草专卖局 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18篇: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总结

2015年,XX县局专卖管理工作在市局专卖科和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两稳两提升”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抓好市场监管、卷烟打假、证件管理、队伍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和“强基工程”活动开展,有效促进了我县专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至12月底,县局全年共查办涉烟案件171起,查处非法卷烟7184.5条(其中真品卷烟6982.5条、假冒卷烟202条),罚没款1.45万元,新办零售许可证307户,依法办理停歇业、注销104户。较好地履行了上级赋予的职责,促进了辖区卷烟销售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2015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规范辖区卷烟经营秩序 今年以来,县局党组对专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辖区卷烟市场进行了综合整治,使市场净化率和占有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是按照市局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双节市场整顿统一行动、节后“礼品烟”回收专项整治行动、“雷霆金盾”边界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雷霆天网”专项整治行动、“国庆、中秋”双节市场整治行动和贯穿全年的“防制假转移排查”行动,通过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卷烟市场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规范经营情况明显好转。

二是积极参与市局、地方政府组织的服务、宣传活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我们先后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预防制假转移宣传排查等活动,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期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电视台播出宣传片1部,悬挂宣传横幅15副,开展真假烟鉴别宣传2次,举办各类咨询、走访30余次,通过有效的普法宣传,使经营户和消费者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案件经营意识,创新打假破网新方法 今年以来,我们在逐步学习先进兄弟单位优秀经验的前提下,坚持把打假破网作为专卖管理工作的重点,在进一步巩固“有假烟必有网络,有网络必有大要案”、“见人见物见网”和“追主犯追实刑追重刑”的打假破网工作理念基础上,加强协作,主动出击,密切联系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定期召开专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专卖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市场管理合力。

年初,通过我局配合公安部门执法人员不懈努力,终将“2013.12.30”XX制售假烟案件主犯姜某抓捕归案,经XX县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10月13日被告人姜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4万元,为该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同时,2015年,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局全年查处无证运输案件3起(其中涉案金额20万元案件1起,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1起),查获卷烟3408条,案值77.56万元,通过这几起案件的查办,填补了我局近年来大要案的空白,也为我局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

(三)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2015年全年共受理新办零售许可证307户,办理停歇业、注销104户。截止12月底,XX县局持证卷烟零售商户共1868户,持证户占全县人口比例达到3.97‰。为进一步加强证件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我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具体做法是:

一是严管无证经营。通过组织客户经理、专卖管理人员对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全面排查,对停、歇业、转让客户进行核实登记,依法依规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延续、停歇业、注销等工作。全年共清理虚拟户104户,进一步强化了零售许可证后续管理。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在受理商户申请过程中严格进行材料把关,在审查审核材料过程中严格进行实地勘查,对提交申请材料内容不实的,不予受理。材料受理、实地审查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零售证件发放质量,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商户,全年共办理零售许可证307分,实现了专卖部门主动上门受理申请、收集材料,办结后及时送证上门的服务,切实提高了办事实效。

三是严肃动态管理。专卖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零售商户是否持证、亮证经营,证照、法人、经营地址是否相符等问题进行现场纠正。同时,对停、歇业商户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有效维护许可证的严肃性,进一步夯实了专卖工作基础。

(四)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卖人员业务素质 队伍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只有基础牢固,工作才能有序运行。2015年,我们立足工作实际,优化组合,强化管理,力求达到有效提升专卖队伍素质的目的。

一是组织全体专卖人员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适时组织全体专卖人员进行学习,有效提高了专卖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

二是组织专卖人员参加省局的各类培训, 今年,县局有2名同志参加了专卖管理岗位技能鉴定,有1人通过了鉴定并获得证书(全市参加鉴定50余人,仅3人通过)。

另外,我们还规定了每月举行2次专销例会、每周举行队部例会,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抓好专卖队伍的业务素质,积极树立推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敬业奉献的烟草专卖管理理念。

(五)着眼五双十率,扎实开展“强基工程” 按照全市“强基工程”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自2015年4月15日动员部署以来,严格按照市局要求,深入开展此项专题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销基层人员下沉。自强基工程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积极筹备基层队部建设,首先是高标准完善了安棚队部的软硬件建设,其次是新建了月河、平氏两个队部,超出原有规划的4个队部,使县局现有队部达到了5个,截至目前已实现了农村队部专销人员“双下沉”。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6月初,我局“强基办”根据市局考核细则,结合XX实际,研究制定了XX县局“强基工程”专销考核细则,在绩效考核之外每月拿出两万元作为强基活动开展专项基金,对强基目标完成的好、基础工作突出的队部和个人进行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全员积极性。

二、2016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卷烟打假方面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开案源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零售商户、消费者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防制假转移政策。同时,加快“四所联动”和线人队伍建设,以“12313”举报投诉为电话依托,扩大和提高情报网络队伍建设的规模和质量,积极发展区域内外举报线人,形成相对固定的线人队伍,充分发挥线人的作用,获取涉烟违法案件线索,为卷烟打假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二是加强部门、区域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情报线索,对重大案件及时协调,指导侦查,确保证据收集合法有效,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同时,与周边县、市烟草部门建立区域协作制度,本着“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打假互助、优势互补”的原则,广泛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办案工作,联查联动,切实抓好集中路查和串案并案等具体工作,打破原有的案件查处区域壁垒,以区域协作为着力点,牢固树立案件经营意识,上追下查,追根溯源,确保卷烟打假实现质的提升。

三是强化案件经营,提高打假工作水平。认真总结案件侦破的成功经验,积极构建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毗邻区域打假联动机制。强化案件经营意识,充分挖掘和利用线索,拓展打击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制假贩假源头打假的力度,加大对主犯的抓捕力度。以摧毁假烟网络为目标,向下查找经营者、分销商、储运者,向上查找制假源头。

(二)市场监管方面

坚持树立打牢基础的思想,突出对违法经营户、农村边界市场、高档卷烟经营场所以及无证经营户的监管,扎实做好市场净化工作。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提高零售户的守法意识;二是切实加强对零售户的管理监督,对一般违法商户实行“双停”,保护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三是继续推进“APCD”工作法,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通过专卖管理信息化设备运用,提高巡查实效性。

(三)证件管理方面

一是抓实。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原则,严把许可证审批,加强审核力度,清理违规户,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加大“虚拟户”、过期许可证清理力度,重点对人证不符、证址不符、一户多证等现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经营秩序;

二是抓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停歇业、注销、恢复、变更、补办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许可证资料,健全卷烟零售户档案,对客户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和分析,为优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奠定基础;

三是抓精。全力打造“环节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行政许可新形象,积极推广商户自主“网上办证”,强化自律促进规范,塑造廉政文明窗口新形象;坚持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灵活开展“个性化”服务。

(四)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学习,要通过开展法规学习、组织检查测试等形式,促进专卖人员学法用法,进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台帐整理、案卷制作、真假烟鉴别、案件检查等系列活动,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内部管理规范达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制度对队伍建设的保障作用。落实岗位责任、层级负责制,完善考核机制,使考核机制与制度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调动专卖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五)深化“强基工程”开展

开展“强基工程”,是市局(公司)党组深入调研、认真总结、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出台的一项重要工程,2016年我们要继续深入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人员下沉到位。继续深化“强基工程”推进实施,进一步完善五个队部的办公、生活设施,确保基层稽查中队、专卖稽查队员、客户经理下沉到位,工作在基层,吃住在基层,落实队部专销例会制度,强化内务管理,统一着装,营造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实现阵地前移,对农村市场实现“全覆盖”。

二是严格落实考核方案,提升“强基工程”实效。进一步细化“强基工程”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按进度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与此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奖惩并进行公示,确保“强基工程”有序运转。

2015年12月29日

第19篇:烟草专卖的重要意义

烟草专卖的重要意义

《烟草专卖法》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烟草史上的第一部法典。这部法典的制定、颁布与施行,标志我国烟草行业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对于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有计划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与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为什么实行烟草专卖体制?这是许多人并不理解的,事实上,这是导致烟草企业近年来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烟草专卖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订本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至上”,烟草实行专卖制度,原因有二,一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国家利益。

烟草专卖能够维护消费者利益吗?这问题我想倒过来理解一下,如果不实行专卖,消费者利益能保证吗?如果不实行专卖,任何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生产卷烟制品,卷烟的原料及掺与物的监控更加难以控制,卷烟的产品质量更加难以保证,本身就有害的卷烟制品,在难以受控状态下,其危害性更大。

实行专卖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对烟草实行高税收制度,烟草实行专卖,在

很大程度上防止了税收的流失;如果烟草不实行专卖,各小烟厂的税收将有很大部分可能被流失.今年1月1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烟草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外事司司长张修连表示,2009年,中国烟草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对卷烟消费税政策也进行了重大调整。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前,烟草行业坚决贯彻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坚持实现“利税保增长”,全年实现工商税利5131.1亿元,同比增加559.3亿元,增长12.2%;其中实现税费(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63.4亿元,同比增加864.6亿元,增长26.2%,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面就农村市场常见的二种情况做如下说明:

1、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情况处罚:

违反了《烟草专卖法》第四章第二十条: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处罚依据: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

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日常检查的法律依据及阻碍烟草专卖人员执法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其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

第20篇: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发布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国烟专[2004]215号

【发布日期】2004-04-26

【生效日期】2004-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国烟专[2004]215号)

各省级局:

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针对当前专卖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烟草专卖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烟草市场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烟草专卖执法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正确把握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严格履行烟草专卖管理职能,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烟管理相对人的烟草专卖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二章 文明执法行为标准

第一节 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执法严格。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执法职能,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烟草专卖违法行为。

第五条 行为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六条 政务公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 1

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事项等内容,做到法律法规透明、程序公开。

第七条 服务热情。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管理中要耐心做宣传教育、说服解释工作。

第八条 用语文明。要讲礼貌,使用文明执法用语。

第九条 衣着整洁。佩戴执法标识要规范统一。

第二节 执法检查行为标准

第十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不得对非经营性场所进行检查;如该场所涉嫌违法,确须检查的,应及时向有执法权限的执法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进行检查。第十一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行为发生地等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有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

第十二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并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三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应尽量避免翻动与执法活动无关的财物;检查完成后,要对检查所涉及的其他物品尽可能的复位。

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被检查主体存在违法行为,应对其配合检查的行为表达谢意;如果发现其确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一)现场制作《检查(勘验)笔录》,并提请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其涉嫌违法情况,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

(三)现场开具《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请当事人核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种、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在《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可以装箱封存的烟草专卖品及其他涉案物品现场装箱、封存。

(五)告知当事人应于何时、带何材料、到何地、找何部门接受案件调查、处理。

第三节 案件处理行为标准

第十五条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发现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立案调查,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不得有案不查,案件久拖不结。

第十六条 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中发现案件符合移送标准的,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

第十七条 询问的标准:

(一)调查人员询问前应当表明身份,并认真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不得采取扣留被询问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非法方式进行核实。

(二)调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问答有序、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有诱导性语言、压制性语言或者随意中断、终止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三)记录人员应当详实记录询问内容,不得篡改相关人员的陈述和申辩,不得随意使用其他替代性语言改变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四)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内容,并由被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盖章)。

(五)询问程序终止后,调查人员不得强制相关人员离开或留置。

第十八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抽样取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告知当事人或见证人抽样的理由和依据,如实填写《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现场封存,并提请当事人或见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法调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等资料时,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请其予以配合。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的标准:

(一)应当提请被送达人认真核对收到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数量。

(二)对当事人就执法文书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三)提请被送达人签字(盖章)。

(四)送达须采用法定形式进行,不得强迫被送达人签收。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执行的标准:

(一)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认真宣读处罚决定摘要,不得敷衍了事。

(二)告知被处罚人提请法律救济的权利、渠道和时限。

(三)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执行处罚。

第四节 零售许可证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网上审批服务。对网上互联审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受理、实地审查,并告知申请人具体的审批意见、依据及申诉途径。

第二十三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行服务承诺。应当自收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请求之日起,及时完成相应的审核、审批、发证等项工作。在服务窗口要对申请条件实行一次性告知;在审查过程中凡应当修改并当场可以修改的应当场指导修改;工作人员不得向申请人提受理以外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许可证审批应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为主,对同一申请人的实地审查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第二十六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残疾人或行动不便的卷烟零售户,在许可证申办、变更、注销等方面,提供上门服务。

第五节 接待受理标准

第二十七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应当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投诉、申诉、来访及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

(一)接待者应当认真记录有关问题或请求。所问内容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予以解答或办理;所问内容不属于接待者的业务范围,接待者应负责将申请人或咨询人引导至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处,在双方接洽后方可离开。

(二)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或相关人员不在等理由回绝申请人或咨询人的要求;对来访者所提要求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给予解释。

(三)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受理申请、回答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咨询人相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受理举报工作的标准∶

(一)告知举报人相关权利义务。

(二)认真、准确的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汇报。

(三)严格做好举报人和举报内容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标准:

(一)对待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认真记录,按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反馈,并告知当事人答复的期限。

(二)群众来信要仔细阅读,认真登记,及时分办,妥善处理。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对专卖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节 外部监督制度

第三十一条 各级专卖管理部门要逐级建立专卖执法群众评议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一)群众评议主要采取召开辖区内卷烟零售户座谈会和向消费者、卷烟零售户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二)群众评议的内容除本规范外,还可以包括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宣传服务等工作情况。

(三)群众评议应当定期进行,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评议结果要予以公布,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奖励、批评教育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逐级建立专卖执法监督员制度,对专卖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专卖执法监督员由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其他人员按照适当的比例组成。

第三十三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和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和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

第二节 内部督察制度

第三十四条 省、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制度,成立督察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从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督察。

第三十五条 专卖执法督察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的优秀执法人员,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和法律知识、烟草专卖业务知识。

第三十六条 专卖执法督察人员负责对规范专卖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及本行为规范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应当出示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发的督察证件。第三十八条 专卖执法督察人员在履行督察职务时,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本级和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现场发生的不文明执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

(二)要求被督察单位提供与督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情况,询问与督察事项有关的人员。

(三)对与督察事项有关的资料进行查阅或复制。

(四)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督察工作的,必要时,可暂扣被督察对象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九条 各级局对违反《关于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和不严格履行专卖执法职责,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行为规范所涉及的文明执法用语、执法监督体系及有关的奖惩标准由各省级局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行为规范自二〇〇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行为规范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烟草专卖自查报告
《烟草专卖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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