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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03 08:35:50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实施,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是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四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二)、执法随意性大,处臵不规范。一是重罚轻纠。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

1 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二是随意简化办事程序。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三是随意决定处臵方式。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三)、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

2 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二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一)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

3 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二)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

4 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三)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推荐第2篇: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内容题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的最主要环节之一。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不规范执法,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执法队伍形象,不利于法治目标的实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在于对执法环节中行政权力的行使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有效的监督,权利与责任脱节。努力推动规范执法,从法律制度,政策、方法等诸方面加强改进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尽快形成科学高效的执法监督新机制,乃是改善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的关键,这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执法监督等诸多环节;而如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乃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所谓执法,即广义的行政处理行为,包括行政许可、确认、检查、处罚、强制等多种行为方式。行政执法面广量大,涉及诸多利益因素,是产生具体行政行为的最主要环节,也是研究依法行政的一个主要课题。近年来,从省交通厅到无锡市交通局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文件,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较以往有大幅度的进步,但要实现行政执法的正确,及时公正地实施执法行为,还需要在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上不断探索,积累?验。鉴于此,笔者拟对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改进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提出若干思考。

一、规范执法的现状不容乐观

近年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委《法治?-苏建设纲要》和交通部《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认真实施法治交通战略,转变职能,改进方法,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交通的环境进一步改善。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执法行为随意性太强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同地在许多地方存在,主要表现在:

1、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由于一些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法制观念差,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水准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放弃职责,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性大,以及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甚至采用引诱、欺?等不正当手段调查取证等问题时有发生。

2、存在趋利执法倾向。少数执法单位由于受到利益驱动,而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违规取证,抢证规费,乱处滥罚,与民争利,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交通执法形象。

3、重复执法矛盾很多。由于交通执法分散,而出现的多头和重复检查处罚等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加大了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又带来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社会反响大。

二、存在问题的?因分析

造成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不力,也是主要?因之一。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合法、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受不受监督,如何进行监督,有哪个部门进行监督,怎样限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执法权的滥用,防止对当事人的侵权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在行政执法行为中,除当事人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引起行政复议程序,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主张,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外,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比较薄弱。

(一)从执法环节看,主要?因在于:

1、由于行政执法本身的特点,即行政执法不仅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的层次和种类多,而且执法程序富有弹性,执法结果不够稳定,同时与普通公民的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等,因此,执法的困难较多,纠纷较多,容易失误,不易得到相对人很高很一致的评价。

2、制度、政策方面的缺陷和弊端对行政执法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合理的部门利益驱动,执法程序规定不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执法责任制等。

3、执法人员认识上的滞后对行政执法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些执法者缺乏“执行法律”和“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只看重“行使权力”而忽视“履行职责”,在观念上是权高于法,利重于法,人情大于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怕被复议,怕当被告,怕担责任等。

(二)从执法监督环节看,主要?因在于:

1、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为: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部门之间D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未形成应有的监督合力等。

2、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做到?常化、制度化、实体化,对上级部门的要求,催得紧时抓一抓,要来检查时突击一下,有了文件也仅流于表面,未认真实行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的现象等。

3、社会监督、民主监管的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由于实用主义作崇,在实践中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往往是强调客观的多,因而逐渐丧失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思考

针对目前行政执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通过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扩大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构建起“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统一机制和“不愿为”的激励机制,促进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1、切实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的监督方法,并持之以恒,这样有利于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及时得以改善,在执法监督中无论哪级监督部门,都应当采用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来加以督促,从而不断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

2、切实完善重大处罚案件审批、备案制度。交通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对重大案件提出报备、审批的要求,这是监督执法行为规范非常好的一项制度。但是,要如何确保执法单位的认真贯彻执行,这就需要加强执法监督来了解执法单位的执行情况,同时,制定相对应的考核方法,使审批备案制度,确保贯彻落实。从而实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目的。

3、切实完善投诉举报和查处制度。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窗口,来信受理管理等制度,畅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问题反映,改进建议、个案诉求等渠道,同时制定相对应的查处工作机制,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多一点“顾忌”从而减少一些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4、切实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省交通厅苏交法〔2007〕90号文件中列出了十九大类典型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对于违章、违法的执法行为明确了处罚的方式方法,并明确了由用人单位或者相应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认为:按照规定,单位自己对发生的问题,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而在上级督察部门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加重责任追究规定,通过规定,来督促各级部门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从而减少各类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5、实行不规范执法行为查处的通报制度。在对各个交通执法领域实施执法监督,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实行执法预警制度;同时,要定期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的普遍问题,共性问题,群众反响大的问题,以利于基层执法单位做到“引以为戒”,对存在的问题尽管不发生在自己的身边,在执法中也要做到引起高度的重视,从而实现尽可能的规范执法的目标。

总而言之,交通要做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构建和谐交通,必须要立足“三个服务”,推进“三个转变”,要强化执法监督,要形成更有效的监督机制,要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从而,真正实现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真正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地位明显提升,执法行为全面规范,趋利执法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推荐第3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铁依组发[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我局在全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水政水资源办具体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铁岭市水利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违法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通过几次的培训学习,各执法单位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铁岭市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注重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水行政执法缺乏社会认同感,执法难度加大,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三)部分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

四、加强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执法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4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队伍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执法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执法效果,因此打造专业型、服务型、高效型的行政执法队伍,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也就成了顺利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目前行政执法现状

近年来,通过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密集培训、执法监督等一系列 措施的施行,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个别领域、个别人员还存在着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执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有些执法人员滥用职 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公等现象,甚至还发生执法犯法,野蛮执法,假公济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纪律松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丑恶现象,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会强烈。

2、业务知识有待充实。不想学、不愿学、不去学的思想状态还存在于某些执法人员的意识中。平日懒惰散漫,无拘无束,以享乐主义为宗旨,终日无所事事,沉浸于玩乐、应酬氛围之中。工作职责与知识储备相距甚远,知识的缺乏致使执法人员在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时无从下手,不知如何处理,只能临时抱佛脚,到了紧要时刻,才想起去翻书、去请教,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办事速度,同时在群众造成了

1不良影响。

3、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贫乏,私欲膨胀,利欲熏心,将手的执法权力作为给自己谋利的工具,有时为了自已的蝇头小利,不惜违规执法、暗箱操作,臵法律、法规于不顾。殊不知,自己在获得了利益的同时,已经触及法律,一旦东窗事发才追悔不及。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尽管以上问题仅是个别现象,但是我们还是应该予以必要的重视,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及时制止该类恶劣现象的发生,更应该将关口前移,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此,应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学习培训制度化。学习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直接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有组织地对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可以相互促进和提高。各级政府的法制机构要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到位。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纳入正常化轨道,系统培训执法人员所必备的业务知识,有计划有步骤的轮训执法人员,使更多的人员有接受正规培训的机会 。通过全员、全面系统的培训,分层次、有重点地培训和有针对性地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依法执法意识,开阔视野, 逐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2、政务公开长效化。政务公开有助于使群众全面了解执法单位的

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为此,各单位应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可以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屏幕,进行政务公开,明确职责,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人,把工作职能和工作责任结合到一起落实到行政执法人员。同时对出现过错的执法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起到震慑其他人员的警示作用,从而杜绝和避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行政、越权执法、弹性执法、权钱交易等行为。

3、执法监督经常化。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是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因此,应该充分发挥法制监督的工作职能,力争做到不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并进行年终考核,激发各单位、各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负责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杜绝该类事件的再次,对屡教不改的,要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通过这些强制措施的实施,必将会创造出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推荐第5篇:药监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护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方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对我局及所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的活动。执法行为规范应当遵循纠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范围主要有:

(一)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情况;

(二)有关行政执法规定、规则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四)行政处罚行为;

(五)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审批行为;

(六)行政赔偿行为;

(七)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二、规范执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科室(队)每年应将本科室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制度的

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

(二)行政执法检查。全局综合性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一次,由法制科拟订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还可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根据需要,上述检查可与行政效能监察联合进行。

(三)由局长办公会召开案审会,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四)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执法错误,按照相关规定,本着过错与处分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规范行政执法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案卷、档案、文件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二)对需要查实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机构进行查询;

(三)经主管局长批准可责令行政执法科室、人员停止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

四、在实施监督中,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口头纠正并记录备查。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应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并及

时送达被监督部门。

五、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行政处罚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责令及时解除;

(三)行政许可行为违法的,限期补齐有关材料或撤销许可;

(四)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

六、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有义务反映情况,接受查询,提供有关材料,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七、对阻挠、阻碍执法规范工作的,或者拒绝执行执法监督决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取消执法资格。

八、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工作失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6篇: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第一阶段自查报告

市局依法行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评价有了明显好转,但是,行政执法工作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全局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行政专项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查找本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针对执法理念进行全面自查

一是端正执法动机 。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树立法为上、理在先、和为贵的执法理念,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办事、规范执法作为执法活动的根本原则,推动执法工作与监管、服务、维权、发展的有效结合,严格执行“三个四”的要求。即:实施处罚必须做到“四个在先”:宣传教育在先、公示告知在先、提示预警在先、督促整改在先;严格执法必须搞好“四项服务”:融入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维护群众利益快捷服务、发挥质监职能主动服务、抓住热点问题跟踪服务;宽严相济必须遵循“四个不罚”:首次

违规不罚、对新的法律新的规定企业尚不了解的不罚、企业起步阶段在证照待办的合理期限内不罚、一般瑕疵不罚,实现以监管促和谐,以监管促发展。

二是提高法律素养。开展岗位练兵,教育职工明确执法方向,提高自身素养,严格依法行政,严控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通过真抓、真练、真考、真比、真奖,评选一批优秀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增强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业务分析能力、现代技术的应用能力、与企业的沟通能力及创新能力。

三是改进执法作风。坚持严肃与和谐并重,坚决禁止不文明执法的四类行为。即:坚决禁止粗暴执法行为;坚决禁止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坚决禁止不按法定程序乱检查、乱办案、乱罚款行为;坚决禁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为。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不够

1、在行政案件管辖权方面。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权为依据,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但是在遵守“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案件管辖规定时没有严格遵守该原则,把“发现地”与“发生地”没有严格区分开来,导致有此案件在管辖权的问题上与行政相对人产生分岐。

2、在行政案件办理方面。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案件必须有较全面的质监法律法规知识,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往往局限于“生产许可证”、“3C产品认证”、“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这些案件在办理时违法行为容易认定,违法证据容易收集,多数执法人员喜欢办理这类案件。由于长期办理此类案件,致使其他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得到查处,从而引发出“小案不愿办,大案办不了,大案办成小案子”等现象。

3、在现场处罚案件方面。实施现场处罚案件随意性较大。有部分案件应当按一般程序立案办理,而采取了现场处罚程序,现场处罚案件数量较多,而且文书中对违法事实的表述不完整。

4、在行政案件审理方面。办理行政案件依照《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实行三级审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存在案件审理时本应由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的行政案案件,改由会签审理,致使有些案件定性不准确。

5、在实施行政处罚方面。存在处罚行为合法,但不符合情理的现象。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认可管理中的有些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额度为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未充分考虑该违法行为是否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是否属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是否造

成危害后果,对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不足千元的案件也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导致行政相对人难以理解,我们也觉得难以执行到位。

6、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方面。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有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相对人在履行罚款时由于处罚决定与履行能力相差太远,为种种原因,致使在行政处罚决定未完全履行到位。

7、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执法不公现象。办人情案现

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按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不讲办案程序,随意减免罚没金额。具体表现在同一类案件处罚标准不一致,行政相对人意见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差。

8、案件复查及回访制度执行不力。对己结案的案件,

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复查和回访不多。

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不够规范

1、行政执法人员制作文书不规范。执法人员在制作《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时未将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在开头语中载入,文字书写不规范。

2、存在超期办理行政案件的现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确因需要延长办案时间的应当向上一级部门申请报批后,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我局在办理时存在未经报批延长办理时间的现象。

3、案卷归档不规范。行政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案

卷归档存放,并履行相关手续。我局在案卷归档和借出时手续不完备,归档不及时。

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不够

1、质监部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不够。在制定全系统执法人员全面培训教育计划上不够完善,导致执法人员执法知识不全面,没有能力办理大案、要案的现象。

2、思想意识教育不够。加强思想教育才能让广大执法人员明白“为什么执法,执法为什么”的道理。由于平时忽视了这方面的教育,大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重处罚条款,而忽视了对行政相对人的教育整改。

3、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不够,导致了在某些领域存在监管缺位的现象。

五、制度建设不健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力度不够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度建设是保障。关于行政执法的《行政案件办理规则》、《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都是过去制定的,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现阶段要抓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公开各项工作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六、不规范问题原因分析

1、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执法的出发点不是把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质监事业放在首位,而是本团体的、局部的、个

人的利益,致使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利益偏好思想的冲击,使监管执法有意无意之中成为获取局部利益的手段与陪衬。执法理念偏差,必然带来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2、忧患意思识不强。对形势认识不够,对挑战准备不足。站得不高,看得不远。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思进取,固步自封,满足现状,不思忧患。

3、自身监督乏力。制度的落实不力,缺乏持之以恒和长效监督监管精神,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上,失之于宽,处之于软,导致“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在外部监督上,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导致外部监督时常流于形式。

总之,通过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在第二阶段中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组织整改。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达到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的目标。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7篇: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细则

直属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细则

(暂行)

为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使各级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履行自身职责,避免越权执法、越权审批和案件流失,根据市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简易程序处罚的有关规定

(一)界定

1、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2、虽然罚款额度适用简易程序,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条款中有拆除、限期拆除等附加项目的案件,不能按简易程序处罚。

(二)备案要求

1、对公民实施的简易处罚,由“简易程序备案登记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票据”(定额票据标号)等三种文书形成卷宗备案,科内暂行保存。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简易处罚,处罚额度超过自身权限的需填写“简易程序处罚审批表”、“简易程序备案登记表”、“约谈通知单”、“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票据”等文书形成卷宗

1 备案,科内暂行保存。

3、在每本处罚决定书用完后,领取新的处罚决定书前,形成一本合订卷,上报案件科备案。

二、一般程序处罚的有关规定

(一)界定: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虽然罚款额度适用简易程序,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条款中有拆除、限期拆除等附加项目的,必须按一般程序进行处罚。

(二)办案要求

1、一般程序案件应按规定履行层级审批手续,各环节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是必须经过立案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二是必须经过调查终结审批,履行告知程序后,方可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是需要听证的案件必须在处罚告知书下达之前履行听证程序;四是全额收取罚款,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全部执行完结后,填写结案审批表。

2、一般程序案件结案后3日之内,将案卷报案件科审核存档。

3、重大疑难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问题随时到案件科审核,坚决避免出现无法弥补的错误。

三、案卷制作的有关规定

1、一般程序案件的证据要件:应制取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资料或照片、方位图、授权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2、调查询问笔录内容:调查询问笔录必须了解被调查人的自然情况(包括职务、联系方式、住址、与违法主体的授权关系等),并针对违法违章的行为内容细致地进行询问(主要包括被询问人是否 2 为具体违法违章行为的指使人或实施人、具体违法违章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实施违法违章行为所用工具、通过违法违章行为获取物品的去向和运输工具、对造成违法违章后果的责任认可等几项内容)。

3、现场检查笔录的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检查的时间和地点、违法违章时间和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地点、违法违章程度(如违章建设的形象进度,损毁绿地的面积,砍伐树木的种类、数量、胸径或地径,幼树棵数等)、以及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后果等。

4、影像资料:摄像和照片应能够充分证实违法违章行为的视觉存在,必要时要制作方位图(可以最近街路或大型建筑为参照物,定向标距制图)和违法违章物证的中心视图,以上证据资料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签字。

5、赔偿费、道路修复费的认定:在查处损毁树木绿地、违法占挖城市道路、破坏市政设施等需要追究赔偿责任或以赔偿额计算处罚额度的违法违章行为,需征得相关专业部门的配合,取得绿地树木赔偿费、道路修复费认定证明等合法依据。

6、案卷装订:结案案卷封装次序必须与案卷目录顺序相符,并打印页码。目录顺序依次为,案卷封面、案卷目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行政处罚告知书、立案审批表、复议决定书、证据材料、财物处罚单据、其他有关材料、案卷封底。

7、存档:执法科结案案卷经案件科审核报批后,由案件科录入微机并存档。

四、重大案件处罚的规定

1、重大案件的确定:一是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案件和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案件;二是拆除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违法违章建筑物案件。三是损毁树木绿地、违法挖掘城市道路、破坏市政设施、违 3 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案件;四是上级交办的案件等都属于重大案件。

2、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各执法科在查到属于重大案件时,应立即通知主管局长,主管局长原则上应该到达现场,指导办案,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签字。如特殊情况主管局长不能到达现场,执法科应详细汇报现场情况,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包案局长对所包重大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组织查处。

五、听证案件的有关规定:

1、对经营行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非经营行为的违法行为应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案件,应履行听证程序。

2、执法科遇需要听证的案件,要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达之前,向案件科提出申请,经分局批准后,按规定履行听证程序。

3、对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应先行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3日内当事人提出听证的,在听证的7日前下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后应根据听证笔录集体讨论作出处理决定并履行告知程序。

六、集体讨论的有关规定:

直属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对以下案件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1、拟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罚款处罚的。

2、领导包案的重大案件。

七、案件撤销、移交、延期缴纳罚款的规定

1、撤销: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一经立案,原则上不许撤案。因证据不足、反映失实或其他原因不宜作出行政处罚的,由办案人员填写《撤案审批表》提出撤案理由,逐级审核,最终由分局主要 4 领导批准撤销案件。

2、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

(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对破坏市政设施、砍伐树木等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发现其情节及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办案人员及所在部门提出意见,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由案件科办理案件移交手续,并按规定将涉案原始材料及物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科及案件交出部门应留存该案卷复印件。

3、延期缴款: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罚款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办案部门可以提出具体意见,分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可责令违法违章行为人作出缴纳罚款计划,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延期不超过一年。

八、查审分离的有关规定:

1、需要查审分离的案件:重大案件中的损毁树木绿地、违法占挖道路、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案件,由包案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实行查审分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由包案领导另行指定审理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九、扣押占道物品和保全证据的有关规定:

1、《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

(二)项,“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场或者堆放物料、设置摊点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强制清除或者扣押占道物品,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在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后,在没有改正的情况下,使用《黑龙江省扣留(押)财物清单》扣押当事人占道物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 5 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十、收取押金的规定

各执法科原则上不许收取押金,确需收取押金的,履行如下程序:

1、先到案件科登记,填写“收取押金审批表”履行逐级审批手续。

2、持“收取押金审批单”到综合科交纳押金。

3、押金返还或转入罚没款时,案件科核实案件情况,拟定处理意见,逐级审批后,由综合科退回押金或转入罚款。

十一、需要呈报市局案件的有关规定:

1、拟对违法行为人实施2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分局集体讨论后,报市局执法监督处复核,由市局主要领导审批。

2、经行政复议变更或者撤销处罚决定的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及时报市局执法监督处,为研讨、培训提供参考。

3、每月26日前,将本月适用一般程序的在办和办结案件统计表及明细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4、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后,上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5、对经营性违法行为应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应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填写《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表》,一式三份,加盖直属分局公章,上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6、被处罚人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各科应详细详细向案件科汇报案件情况,并协助案件科整理案件资料,案件科 6 在接到传唤或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该案卷宗及相关材料报市局执法监督处审核。

十二、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

市局对下列执法问题进行监督,同时分局也按此内容对相应的责任部门严格进行审核,并按照目标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问题严重,无法弥补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1、越权实施处罚的。

2、违反法定程序办案的。

3、适用法规条款错误的。

4、违反法定幅度实施处罚的。

5、证据严重缺乏或丧失法律效力的。

6、被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予以重大变更或撤消的。

7、应报市局审批的案件而未报批的。

8、应报市局备案而未及时报送的。

9、其他严重违反规定办案的。

本细则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原《直属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细则》废止。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

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8篇: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提升师生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品位,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管理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我县开展的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自查活动的要求,学校全面布署,及时安排,按时启动深化干部自查活动,在这次自查活动中,对照标准规定,自我剖析,现将自身所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查找出的问题:

(一)政治觉悟方面。能够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追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但是,对政策的学习上还不够系统和深入,使之不能有效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还不够强,在学校的工作中有时不能站在大局上全面考虑问题。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一定要继续加强思想理论方面的学习,成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实拥护者和实践者,从而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为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

(二)工作作风方面。参加工作这么多年,感觉责任心是非常的强的,能认真完成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但是,工作积极性不是很强,存在着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求稳怕乱、标准不高的问题,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更好,取得更高的成绩。这次自查,我深刻的反省了一下自己的工作态度,明白了做好工作,既是对

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在以后的工作中以《三高章程》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不只要把份内的工作完成好,还要有创新的意识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形成,没有再学的必要了,在思想上没有做到与时俱进的要求;精力不集中,学习流于形式,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落实不好,学习精力不够集中,想学的时候就认真学一下,不想学得时候就马马虎虎走过场。学习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要求。学习理论时只注重记而不入脑入心。

二、整改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将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具体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提高政治意识。

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做到真学真用,并付诸于实践指导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修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要加强《党章》及党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干事业。

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工作标准,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上,把本职岗位当成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把工作当做事业干;带

头爱岗敬业,做到在任务面前,身先士卒、模范带头,提高工作标准,做到真干、苦干、实干。

(三)扎扎实实抓好自律,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

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对组织敬畏,对法规敬畏,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待工作充满激情;把自重、自爱、自警、自赎的要求落实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好组织原则,在政治纪律,理想信念方面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四)在强素质上下功夫。

没有过硬的素质,就很难开展好各项工作,在以后的学习及工作中,我会认真地学习专业知识,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以上是我对存在问题的剖析和整改,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推荐第9篇: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

狠抓四个措施到位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我院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狠抓四个措施到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我们的做法是:

一、狠抓领导分工到位,做到责任分解明确

为了使本次专项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明显实效,我院成立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

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向明学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美平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改活

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按照高标准和严要求搞好督查,把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院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进行。

二、狠抓宣传学习到位,提高干警参与意识

5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的指示精神,并研究部署了如何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方案。5月27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会。会上,向明学检察长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了动员讲话。指出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出发,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对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

一、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树立和落实正确执法观的客观需要;三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途径。要求本院各业务部门和全体干警务必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自觉克服因多年搞教育活动所产生的厌倦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积极投入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来,提高广大干警的参与意识。会后,我院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学习方案并作好总结。

三、狠抓查摆问题到位,突出重点问题环节

我院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

阶段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一是根据高检院确定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我院反贪、渎侦、公诉、侦查监督、民行和控申部门在认真学习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还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对去年11月以来所办案件认真开展自查,做到务必找准问题;二是于6月10日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单位的各界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我院是否规范执法及执法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征求到意见和建议5个;三是6月初我院成立了案件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贤生负责抓,明确龙再银同志为执法质量考评专干,两位同志还参加了州院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对去年11月份以来的全院所办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根据我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

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和在座谈会、部门自查、执法质量检查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院党组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和整改统计表以及时间推进表。并对近期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提高的干警素质问题,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四、狠抓整章建制到位,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我院以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按照州检察院提出的“规范检察活动、发展检察事业、服务第一要务”工作主题的要求,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抓好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考评机制、执法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和检风检纪监督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解决好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与健全促进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检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新制定了

《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考评机制(试行)》、《执法质量考核奖惩机制》、《保靖县人民检察院考勤、请假制度》和《检风检纪监督机制》等制度。

二是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重点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各部门以以往成功的做法和正在探索的做法修订完善后形成制度,装订成册以备检查。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12全文查看

推荐第10篇: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报告

奉公交警字[2012] 号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行政执法的

自查报告

奉新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新县2012年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奉府办字[2012]43号)精神,我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具备依法行使对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资格。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大队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中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协警员只负责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没有发生协警员执法现象。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

我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要求全体民警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始终做到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理念,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进行适当处罚,并及时把相关法律法规在奉新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

我大队始终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摆在日常工作首位,严格落实民警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民警进行执法学习培训,确保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准确完整的引用条、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种类。行政处罚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行政处罚程序上做到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我大队实施行政处罚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开制度,把行政处罚标准以张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车管股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的干警在办理业务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按法定程序办事,耐心接受前来办证或交通违法处理群众的询问,力求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办理业务的手续。三是在填写处罚告知笔录时,都注明了可以依法听证。四是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都裁明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经过局领导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执。

四、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

我大队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按相关规定严谨制作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一是法律依据明确,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上明显标注出法律依据、执行种类、执行期限、执行单位、执行民警。二是权利义务告知明确,详细告知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向何处申诉,并严格落实当事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制度。在我大队严谨细致的规范执法要求下,没有出现过因行政强制执行,被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更没有发生过因行政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

五、规范文明执法情况。

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宜春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为民服务。

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

自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以来,我大队对照通知要求,对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即确保了法律文书严谨规范,也促进了全体民警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我大队行政执法行为从未出现过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认定违法现象,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和不合格案卷,行政案卷合格率达100%。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2年6月20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 自查报告

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法办,县公安局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秘股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第11篇:安福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情况汇报

安福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情况汇报

为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发【2009】26号)的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

按照市《通知》精神,我县下发了《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安府办发[2009]39号),明确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并明确具体时限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均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二、精心组织,强化工作措施

(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我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全县61个行政执法主体核发了资格证,并由县政府通过文件和网站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我县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6月份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对已经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收回其行政执法资格证。目 1

前,我县共清理出合法持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有756人,行政执法人员的名单及其基本情况都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清理行政执法依据。我县对各部门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汇编了执法依据目录,列出了各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并以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针对行政审批项目繁杂、程序多、时间长等问题,我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安福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同时,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逐个上门,协助各行政执法单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全县39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清理,目前,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县有行政许可权限的单位有38个(乡镇除外),原有行政许可项目302项,清理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62项,精减了40项,其中投资项目保留了11项,精减了15项。在审批时间上均缩减了35%以上,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制定执法制度建设规划。一方面,我县已经制定了依法行政的部分制度,比如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工程招投标及全程监督制、会计核算制、政府采购审批和采购分离制等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我县根据市政府办的吉府办字

[2009]14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任务与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排部署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任

务,明确了各项制度的具体名称和内容,落实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下发了《安福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时限要求,要求各单位按照法定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切实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七)落实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细化了评议考核的办法和标准,并将行政执法考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八)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实行了行政处罚调查、审核和批准三分离制度,要求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完毕,调查人员提出初步的处罚意见,报法制机构予以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同意后,报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立了行政许可受理、调查、审核相分离制度,要求对行政许可需要进入实质审查的,由专业人员(2人以上)进行实质审查,然后报部门法制机构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

(九)开展行政收费清理工作。一方面,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执法制度,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和下达收费指标等错误做法;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了《关于深入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逐步

实现农民建房乡镇、村级组织“零收费”目标。

(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我县印发了《关于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部署对全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在案卷评查中,做到“三个精”,即领导重视、组织精密;程序科学,评查精细;尺度统

一、计分精确。通过交叉检查、查找问题、讨论案情,有力地促进了我县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强化服务理念。我县始终坚持把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拓宽服务渠道。一是扎实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张椅子、一杯热茶”活动,要求各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二是严格落实了“四制”。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要求凡因工作需要的来人、来信、来电,首次与之建立联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该项工作负责到底;服务承诺制要求根据本部门制订的服务承诺相关条款,按承诺履行职责;一次性告知制要求凡企业需要的办理事项,其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都必须一次性告诉企业,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限时办结制要求对群众和企业需要办理的事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延长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企业延时原因和时限,不得无故拖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是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我

们清醒地认识到,行政执法仍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与省、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紧迫感不强,有的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薄弱,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二是行政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和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从行使权力向提供服务转变认识不够,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国务院《纲要》和《决定》为主线,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的指导、考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理设置行政机构,理顺和规范政府职能,做到机构、职能、编制规范化、制度化。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全程跟踪“保姆式”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度。

(三)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完善行使行政职权流程图编制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行政问责体系,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第12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方案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立项的批复》(闽交纠风办笺[2007]12号)要求,针对运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执法不规范的具体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运政、路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未能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调查取证不全面、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一

步加强法律法规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防止以罚代管和其它简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树立交通部门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实现文明、规范的执法目标。

二、工作重点

重点解决在办案过程重实体、轻程序,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部分运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严格管理与依法行政并重,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并重,使依法行政工作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交通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保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一是通过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交通队伍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素质。二是严格执法制度,促进行风建设,落实错案追究制,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以罚代管和其它简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机关、舆论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听民声,解民意,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处理执法投诉的来信和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根据《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进一步建立听证制度。四是开展督查工作。局纪检、市运管局、路政分局,针对运政、路政管理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经常组织人员到各所、站和执法一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严格执行《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规范应用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机构内部职能分离制度,严格执行《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对较为复杂、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罚决定时,采取执法机关集体研究进行决定,准确、合理应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责任部门

漳州市运管局及各县运管所、漳州市公路局路政分局及各县路政所。

五、工作计划安排

(一)承诺整改阶段(2007年9月至10月):广泛征求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面向社会公开。

(二)落实措施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明确整改目标和内容,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及整改时限要求。11月份组织全体运政、路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12月份结合全市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县(市、区)运管所、路政所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同时组织对典型案例进行研讨,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和法律文书填写。

(三)督查反馈阶段(2008年1月至2月):通过组织民评代表明查暗访、召开管理服务对象座谈会、向有关方面发放评议表等形式,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将整改工作情况和整改效果向上级纠风部门报告,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第13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关于行政执法的一些感想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所奉行的普遍准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名市政工作者,我主要从事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以下看法:

一、首先以高效为原则,理顺市政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体制

执法机构的依法组建、行政权的合理配置和机关的规范运作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及时出台各项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组建与运作,体现了依法行政目标。

二、执法过程规范化,是行政执法行为的重中之重 行政程序的法律化是现代法治国家重要的法律原则。依

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合法,而且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程序也要合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务时都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规范好好执法行为必须从主客观两方面来抓。

从主观方面自觉规范执法行为。首先要牢记党的宗旨,明确执法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明确了这一目标,我们在执法中就不会有利已主义;只有牢记为人民服务,才会充分尊重人权,文明执法,不会出现特权思想,激化矛盾。其次要从服务大局出发,让党和人民放心。执法不作为,玩忽职守,漠视群众疾苦,监督不到位都会导致群众矛盾激化,发生上访事件,影响安定团结,制约国家经济的发展。从客观方面强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激励机制,实行奖惩制度,是每个单位提高工作质量及办事效率最有效的手段,在规范执法行为上我们更要突出这种机制的效能,实行内部监督管理,执法者之间相互监督,逐级监督,要借助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更要充分发挥人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对在工作中文明执法,秉公执法,群众反映良好的要鼓励;对在工作中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执法不严,不依法履行职责,激化矛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惩罚,从而达到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三、加强培训,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

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本所在

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江泽民同志讲过“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标本兼治”。加强市政建设管理项目部人员的业务培训就是从根本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本身就具有执法范围广,适用法律多,专业要求高、执法情况复杂等特点。而且,目前我国的法律更新速度在加快,各项新的法律层出不穷,及时组织对于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再培训尤其重要。否则会出现用八十年代的法律观念来进行二十一世纪的行政执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行政执法机关能否做到规范执法以及让群众满意就可想而知。

以上是自己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妥,请指正。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 徐应学

2012.715

第14篇:浅谈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浅谈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摘要:探讨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效率,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分析当前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6个问题。提出5个方面的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考。

关键词:药品监督;药品行政执法;药品管理

目前我国药品市场正处于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要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发达国家在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长期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药品安全风险在我国现阶段比较集中的出现和暴露。在药品领域,药品市场秩序的混乱局面上为根本扭转,药品安全风险仍存在于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防空安全风险的生产基础薄弱,产业度低,结构不合理,产品同质化严重,质量保障水平参差不齐,违法广告屡禁不止,不合理用药现象比较严重,假冒伪劣药品在一些地方还有生存空间。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的重要工作。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下,面对经济全球化,如何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管意识,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就成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任务。

当前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主要问题通过1980年颁布实施药品管理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得到了有力保障。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药监系统组建时间不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法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执法经验不够丰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另外,现行行政执法也带有相当程度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缺乏明显的法制特性,具体表现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执法上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执法人员观念落后,意识淡薄,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习惯依靠政策和长官意志行事,崇尚“人治”而不是“法治”行政执法权横向分散大,执法趋利明显:执法“一条龙”执法权利和利益的关系,才有可能使执法行为走向正轨。审批手续繁琐,行政程序缺乏透明度,执法效率不高,低效行政。比如企业按要求申报有些合法不合理生产工艺或质量标准变更,不知为何过好几个月甚至跨年都下不来审批文件,是企业不知所措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管理形式主义,解决实际问题差,应付上级机关现象。

第15篇:金昌市交通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总结

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工作汇报

金昌市交通局 (2008年7月15日)

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围绕健全执法标志、规范公务着装、规范执法用语、完善执法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和梳理。在实际工作中,我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针,通过狠抓教育培训,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深化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在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局开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健全制度,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有关交通行政法律法规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一是周密制定学习计划。按照“五五”普法要求,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实施,我局在年初工作计划中都进行安排,并结合工作

- 12我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以及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予以公布,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围绕群众办事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深入调研、主动服务的方式,使我们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社会服务工作制度化、透明化。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汇报。通过现场检查,抽查案卷等方式,对执法科室落实和完善执法行政责任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以来,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和错案发生。

在运政和路政执法人员共同努力下,通过坚持不懈的抓,我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律素质、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将依法行政贯彻于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文明执法形象得到了提升;三是执法行为明显规范、执法效能明显提高、交通形象明显提升。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个别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语言还不够规范;二是鉴于运政执法取证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在运政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还存在一些不规范方面。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继续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推进我局运政、路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发展,展现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形象。

金交发„2008‟号 签发人:王多仁

金昌市交通局关于呈报开展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金依法办„2008‟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工作总结报来,请审阅。

附件:金昌市交通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工作总结

- 56法律、法规进行了反复学、深入学,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差距,初步形成了一种学中干,干中学的良好机制,有力的推动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2006年以来,我局还先后3次邀请了法律工作者对《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一些程序性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辅导,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二是加强执法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2007年11月、2008年4月份先后组织市、县(区)运政、路政执法人员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第三轮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由82人参加了省上和市上执法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

二、强化岗位练兵,全面促进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学习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和“八荣八耻”活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使我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促进执法意识转变。

二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2006年,按照省厅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树立良好形象为目的,全市运政执法队伍开展了“三学三比”百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市路政执法队伍参加了法律知识,计算机信息操作等竞赛活动,并取得了全省路政执法人员岗位技能比武暨知识竞赛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学法用法,钻研业务,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树立了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行业新风。 三是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导向作用。通过开展交通执法先进单位、“十佳”文明执法标兵等评选和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强化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从案件的受理、立案、办案、处罚、结案都要有详细记录,并与平时监督检查所形成的文书统一归档;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票据。以上各项均作为执法科室、执法人员年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结合《运政机构内务管理规定》、《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规范,加强我局运政、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仪表风纪、执法政件管理、运政稽查车辆管理、徽标等方面管理,达到执法标志健全、公务着装和执法用语规范的要求。

三是推行政务公开,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金昌交通网将我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以及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予以公布,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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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基层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自查报告

基层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自查报告

**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局

根据县监察局、财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政府法制办《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专项工作方案》(围监字【2013】3号)要求,卫生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布署,制定出台了《**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局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领导小组对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查找了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行为、经常性和预防性卫生监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通过这次专项自查自纠,总的认为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执法水平上了新的档次,违法行为的处理率,卫生行政处罚的合格率,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率有了新的提高。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明了,行政效能建设得到加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法环节明确,执法程序严密规范,执法文书规范统一,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严谨并得以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规范;深化提高\"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促进执法作风和业务素质显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做到文明执法;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客观实际、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系统平台,强化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为使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体现卫生监督执法为民的宗旨,更好的为监督户提供优质服务,更好的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卫生监督所成立了以王志学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体职工动员会,进行了认真的安排布署。

(二)围绕中心,狠抓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我局始终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当做依法行政的龙头来抓。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举措,使之不断完善和提高。按照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立执法责任的步骤,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科学地量化到每一个执法科室、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做到责任明晰,执法标准明确。特别是通过这次自查自纠,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办事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有效的杜绝了有法不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不公,越权执法,只重收、罚,轻处理,以罚代管、以罚谋利等现象。

(三)坚持便民原则,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权力公开透明工作

利用政务公开栏、咨询电话、单位简报等载体,紧紧围绕卫生监督执法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门入手,依法公开卫生监督执法权力的运行过程。确保卫生监督执法权力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增强服务观念,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我局一直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指定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培训工作。今年的培训内容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省行政处罚执法案件办理工作规范》为主,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案讲法\",\"以案学法\",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有效杜绝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扰乱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五)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完善内部稽查机制

根据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稽查工作制度,对执法文书的制作,执法过程中监督员是否合法执法,文明执法等执法水平和执法行为进行定期稽查,从而大大地加快了卫生监督文明执法进程,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自我约束化。为文明执法,全面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的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了法律文书书写质量,案卷归档更加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及时有力,还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作用。

(二)监督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知识陈旧,工作缺乏主动服务意识。

(三)少数执法人员对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四)卫生监督执法考核目标有待进一步明晰。

(五)卫生监督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六)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七)进一步加强执法案卷的制作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队伍建设,硬化考核措施。做到有布署,有检查,有考核,抓好工作的全程。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理顺执法体制,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切实解决卫生监督执法中执法不严,越权执法,只重收、罚,轻监管等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自觉接受上级人大,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推进执法公示制,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追究。

四是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或不适应继续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要采取淘汰制或轮岗。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五是加大内部稽查制度,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发展,加大对各科室和被监督单位的监督档案,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处罚案卷等多方位,多角度的稽查力度,推进我县卫生监督的文明执法进程,使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17篇: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报告

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提高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曲监发【2013】5号)有关要求,我局路政科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展开了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工作,我科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的工作机制,并配备法制联络员,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科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0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参加我局,科组织的执法培训或相关业务学习。

2.行政执法开展状况

一是文明执法方面:我科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关于曲阜市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禁令》开展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我科对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如数上交财政。建立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许可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行政审批依据,主体,程序,时限。

三、行政处罚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为止,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能够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

二是,在执法中按照执法程序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三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四、行政许可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确立的,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我曲阜境内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管理秩序的稳定。2013年以来,交通运输局路政科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便民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是,整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随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和调整,我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公示的法律法规,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等进行了梳理,上报,并对公示材料进行了更新。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和制度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许可。

三是,全面推行“一站式”交通行政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入路政科处理室办理,路政科将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路政科处理室进行“一站式”办理。结合处理室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标准,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收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应对措施。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二、文明用语方面。关于文明用语,所有执法人员都经历了学习,实践和考核。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都能做到彬彬有礼,但偶尔遇到飞扬跋扈,蛮不讲理的车主,个别年轻执法人员在控制情绪方面略显经验不足。

我科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交通行政运输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18篇: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报告

为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部署,提高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保障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市监察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曲监发【2013】5号)有关要求,我局路政科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展开了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局路政科行政执法工作,我科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的工作机制,并配备法制联络员,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我科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10名,均已取得交通部或省行政执法资格,并定期参加我局,科组织的执法培训或相关业务学习。

2.行政执法开展状况

一是文明执法方面:我科执法人员一贯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便民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关于曲阜市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禁令》开展执法,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我科对相关执法程序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如数上交财政。建立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做到文书规范,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行使行政许可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行政审批依据,主体,程序,时限。

三、行政处罚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为止,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能够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

二是,在执法中按照执法程序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三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四、行政许可情况

交通局路政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确立的,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我曲阜境内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管理秩序的稳定。2013年以来,交通运输局路政科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便民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是,整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随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和调整,我科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公示的法律法规,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等进行了梳理,上报,并对公示材料进行了更新。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按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和制度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许可。

三是,全面推行“一站式”交通行政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进入路政科处理室办理,路政科将所负责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路政科处理室进行“一站式”办理。结合处理室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标准,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收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应对措施。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二、文明用语方面。关于文明用语,所有执法人员都经历了学习,实践和考核。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都能做到彬彬有礼,但偶尔遇到飞扬跋扈,蛮不讲理的车主,个别年轻执法人员在控制情绪方面略显经验不足。

我科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交通行政运输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交通运输局路政科

2013年7月20日

第19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区教委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为履行好法律付予的职能,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委制定了《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及区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科,对教育行政执法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我委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9人积极参加了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意识增强

我委特别是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都高度重视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虽然有的法律法规不知反复学习了很多次,但为了保证教育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学习仍十分认真。同时,以教育法制理论

考试为契机,深入钻研法制理论知识,考出了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加强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度、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讲究程序,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的难点问题,区教委会同物价、卫生、消防、街镇等部门多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向非法办园的幼儿园宣传我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对不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非法幼儿园按照合法程序举办合格幼儿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坚决取缔,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执法工作符合要求

我委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科室和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经过严格认真的清理和归类,目前,我委对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依据共3部,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行政征收项目共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1项,行政强制项目共0项,行政裁决项目共0项,行政给付项目共0项,行政确认项目共1项,行政执法文书1份,行政执

法人员共9名。

四、问题及改进

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十分鲜明,不管是违法还是违规,都要进行认真查处。所以,处理事件都做到了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

当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还任重而道远,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待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管理,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第20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我所在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领导和××市运管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监督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学习贯彻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地道路运输市场,打击了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行为,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依照《四川省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和《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所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强化运政执法行为,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运政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力的推进了行政执法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宣传了《行政强制法》有效维护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合法经营者,教育和纠正轻微的违法行为者,严厉打击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者,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良好的执法行为,我所在内部坚持铁定的一月一次工作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对外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标语和上街摆台发宣传单等形式,将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全县千家万户和广大的道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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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行业经营者。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向所有经营者广泛宣传,耐心教育,宣传面达90%,以上收到的效果也非常显著,多次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口碑好。

三、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我所实际,为确保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指定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和服务,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禁止、八不准”》以及《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相关规定。

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中层干部例会制,互通信息、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了行政执法腐败。

四、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对每一起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树立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新形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重大案件的处罚成立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重大案件案审小组,由岑平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和案件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案件处罚进行集体讨论制度,并记载讨论事项和处理结果。2012年特

别是春节前全县组织的重拳联合执法打击“黑车”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展开了一次地毯似的打非治违行动;对租赁公司“组合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高压态势检查,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三线”治理过程中,对货车路面扬撒、货车擅自改型、机动车维修占道经营进行重点查处;对客车超载,出租车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漫游揽客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取得了整顿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截止现在共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0台次,共查处案件221件,其中暂扣处理“黑车”73台,其它案件148件,共处理结案213件,结案率为96%,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对执法文书进行填写,对结案案件每月进行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我们通过自查,成绩是主要的,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加强解决,以适应运管“四统一”的要求,把运管执法队伍建设好,把运管形象铸造的更加美好。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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