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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01 08:37:00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公司

201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我公司于20 年 月 日接到《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 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立即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本次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强化政府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督检查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利于公司今后业务的开拓与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公司一定要结合文件精神,做好自查工作,如实上报。我公司全年共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项,累计金额达到 万元,全年无质疑、投诉情况发生。我公司按照文件精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基本情况:

1、接受招标委托签定委托协议

公司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事项,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委托和接受招标委托的依据。

2、编制招标文件

公司根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项目的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送招标单位确认。

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我们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了解,并根据项目情况征求专家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3、招标文件报审

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必须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给予明确的回复。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将招标人确认的招标文件报市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办监管人审核,招标文件经监管人审核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正式招标文件打印、装订、盖章后,交财务部门对外发售。

4、发布招标公告

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进行发布,公告的发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部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登记,并保密,不向其他供应商提供或透露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组织开标、评标

开标前,公司根据不同的招标方式和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开标前要落实、布置好开标会场(包括电脑、投影仪调试),准备好签到表和相关的文件。

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现场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其他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必须进行签到。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相互进行检查。

主持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大会。

项目负责人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评标专家到场之前要对评标现场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准备好评委签到表、招标文件、评标表格等文件资料。

按法定程序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组织评标。并将现场所有评审表格收集齐全,核对专家打分记录,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按法定程序宣布中标人。

7、发布中标公示

根据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即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示。

8、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公示结束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9、督促签订政府招标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项目负责人应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按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退付投标保证金

及时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1、组织评价

招标机构应建立项目评价制度,每一次招标工作结束后,应从本次招标的组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招标进度是否按期完成;招标结果是否合理、公平;招标人和供应商的满意度以及还存在什么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总结和评价,形成材料存档。

12、归档招标文件

每一次招标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汇同公司专职档案员将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后交档案部门归档。归档文件资料包括:项目资料汇总、招标文件、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声像资料等。

二、发现的问题

1、通过自查,各代理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同时我公司代理的项目均做到了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均受市资源交易管理办的监管。招投标过程的资料做到了及时整理,汇总和上交存档。

2、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查,我们也看到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废标项目资料以前公司不够重视,在公司内部质量要求和审核上存在不足。

三、改进措施

1、公司在20 年年初就成立了质量保证部,主抓公司业务质量。

2、建立了公司项目三级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对外的往来文件、档案的归档质量,

3、废标项目档案齐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改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综合,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将认真热情地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回报社会。

推荐第2篇:关于崇川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的自查报告

关于崇川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的自查报告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间,我公司在**市**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指导下,接受**市**区行政区域内卫生局、教体局、司法局、建设环保局等10家采购单位共计

项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现将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政府法律法规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在我公司代理的**市**区行政区域内的

项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政府采购范围。

我公司能严格按委托人的约定采购计划和任务,圆满完成采购代理工作。

(三)政府采购方式

我公司能依法采用法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代理活动。

(四)政府采购程序

在**市**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指导下,我公司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信息公告、采购文件公示,认真进行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并及时网上公示,公平公正地组织评标、谈判和询价。尊重评委意见,虚心接受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投标人的共同监督。

(五)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时,能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合理的资格条件、技术条款及评审办法,虚心接受**市**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核查指导,没有出现因本公司的原因而造成的投诉。

(六)基础工作情况

我公司设有专门的档案室,配有专职档案管理员,各类咨询代理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特别是对政府采购资料及文件的归档,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收集整理政府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归档资料和文件齐全、及时、保密。向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资料报送也准确、齐全、准时。

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合同约定收取,合理、合规不乱收费、不恶性竞争。

(七)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我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操作流程规范,公司内部工作纪律严明,分工明确。公司设有专职代理人员,有10名专职代理人员人持有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上岗证,对采购代理项目设专职负责人,专职代理人员编制的采购文件必须经公司主管代理的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送审,所有采购文件必须经委托方、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予发布。

(八)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我公司职工总人数50人,其中45人持有全国造价员证,12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4人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专职从事招标代理的10名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良好,平均年龄38岁,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6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余具有初级职称,两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代理从业人员沟通能力较强,在平时的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沟通能力较强,能积极向委托采购人宣传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在此同时,公司代理部坚持每月内部培训,在月例会时,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互相传达。所有政府采购代理人员均按时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九)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我公司制定了代理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规定所有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与采购委托人、供应商保持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关系。不接受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劵,不在供应商处报销应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所有从业人员均能做到廉洁自律。

(十)采购人、供应商及评委的评价。

我公司能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折不扣地完成采购项目,对委托事项采购组织合理,服务周到,采购效率优,采购质量符合委托人要求,采购价格严格控制在采购约定的目标内。采购人、供应商及评委对我公司的评价良好。

(十一)质疑接受及答复情况。

针对我公司代理的采购项目,在有采购质疑时,我们尽力及时回复、不拖延、不推诿,被有效投诉率为0,质疑答复满意度较高。

以上是我公司近一年多来的政府采购代理的自查总结。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愿意更上一层楼,积极做好政府采购部门的有力助手,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代理业务工作。将国家的钱用在最合理的地方,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2日

推荐第3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核试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模拟试题

一、填空(共45空,每空1分,共45分)

1、政府采购实行 集中采购 和 分散采购 相结合。(政府采购法 第7条)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 国务院 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 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政府采购法 第7条)

3、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 及时向社会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法 第13条)

5、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

,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 权利义务 。(政府采购法 第20条)

6、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 竞争 。(政府采购法 第25条)

7、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

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 询价 方式采购。(政府采购法 第32条)

8、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 单一 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 技术资料

、价格 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

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

31、32条)

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 政府指导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8条)

10、货物服务招标分为 公开招标 和 邀请招标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18号)

11、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 ,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18号)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1条)

13、投标文件由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和其他部分组成。

14、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专家实行 动态管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47条)

15、投标文件初审分为 资格性审查 和

符合性审查 。

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应当以 传真

、电子邮件 等快捷方式将信息提供给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也可经同级 人民政府财政部 提供给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第23条)

17、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 资格批审 和 确认资格 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6条)

18、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按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有关规定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 第14条)

19、国家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国家机关

、国家公务员 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检监察。(政府采购法 第69条)

20、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 技术、质量 要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定办法 第5条)

2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 差额定律累进 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

2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定办法 第9条)

22、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分 综合考核 和 专项考核 两种。

23、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向相关 采购人

、供应商

和 评审专家

征求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2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 审核管理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第4条)

二、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C)。

A、三个 B、五个 C、七个 D、十个

《政府采购法》第52条

2、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B)的原则。

A、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 B、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

C、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 D、公开、公平、公正、便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

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C)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3条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D)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

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C)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A、千分之一以上千分之五以下 B、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五以下

C、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D、千分之二以上千分之五以下

《财政部令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74条

6、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B)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

A、1 B、3 C、5 D、7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7、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A)。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五

《18号令》第36条

8、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D)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A、5 B、7 C、15 D、30

《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20条

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B)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A、4%-8% B、5%-10% C、4%-5% D、8%-10%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第13条

10、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冒充自主创新产品谋取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并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C)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同上单选第5题

A、千分之一以上千分之五以下 B、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五以下

C、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D、千分之二以上千分之五以下

11、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C)

A、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制定权(知情权)

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参与权(评审权)

C、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D、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的权利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15条

12、省财政厅将拟认定(审批和确认)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时间不少于(B)的公示。

A、3天 B、5天 C、7天 D、15天

13、下列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顺序正确的是(D)

A、发布资格公告→制定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开展谈判→公开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B、发布资格公告→制定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公开报价→开展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C、制定谈判文件→发布资格公告→成立谈判小组→开展谈判→公开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D、制定谈判文件→发布资格公告→成立谈判小组→公开报价→开展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江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资格公告征集供应商,资格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B)工作日。

A、3个

B、5个 C、7个 D、10个

15、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C)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并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而未成交的供应商监理人才网。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1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D)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A、10 B、15 C、20 D、30

17、某采购项目预算为500万元,经过公开招标最终中标金额为480万元,计算该项目招标代理费为(D)万元。

A、5.28 B、5.5 C、7.2 D、5.68

1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受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后,应尽快予以审核并批复申报单位。除市场调研、专家论证、信息媒体公示等了解情况所必需的合理时间外,审批时间不得超过(B)工作日。

A、1个 B、3个 C、5个 D、7个

19、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B)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A、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B、公平、公正、简便、高效

C、公开、公正、平等、高效 D、公平、公正、平等、高效

20、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C)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A、3 B、7 C、15 D、30

三、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最少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政府采购采用的方式有(ABCDE)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单一来源采购 E、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BCDE)

A、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B、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C、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D、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E、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3、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ABCDE)

A、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B、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C、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D、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E、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BDE)

A、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B、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C、原采购公告内容 D、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E、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ABCDE)

A、应当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告的

B、不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或者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

C、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D、在两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信息的实质内容明显不一致的 E、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的

6、建设工程招标包括(ACDE) 等采购的招标。

A、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B、机械设备; C、工程施工; D、工程监理; E、与工程有关的材料

7、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BCE)。

A、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及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B、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及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要求

C、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的范围、内容、性质、数量(规模) D、对投标人的信誉与业绩要求

E、投标截止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和收取的费用。

8、开标会议程序的主要内容有(ABDE)。

A、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B、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C、招标人或监督人员检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宣读检验结果 D、按约定的唱标顺序唱标 E、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9、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ABCDE)原则。

A、公开 B、公平C、公正 D、便民 E、效率

10、资格预审信息应当公告下列事项(ABDE)

A、资格预审机构 B、资格预审对象、范围和标准 C、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D、资格预审所需的相关资料E、送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四、判断题(共15题,每题1分。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

3、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

4、按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按商数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5、政府采购信息应当首先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

6、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7、投诉人拒绝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投诉处理;被投诉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投诉事项。( )

8、采购代理机构中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 )

9、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认定、延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格认定、延续,并给予警告。( )

10、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经认定的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技术规格和价格难以确定的服务项目采购,经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采购方式。( )

11、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应当在自主创新产品认证有效期之内。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自主创新产品认证有效期。( )

12、评审专家名单必须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

13、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

14、公开招标是否申请公证,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决定。( )

15、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外资金以及以前年度预算未执行完结的采购资金,不论是否应用支付系统,一律采用手工支付方式支付。( )

推荐第4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

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仁怀市茅台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

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

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

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

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

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

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

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

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

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

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

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

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

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

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

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

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1、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

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

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

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1年月日2011 年月日

推荐第5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

工商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考核。

外省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浙江省境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事先应向省财政厅备案。其中持续开展业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考核。

第四条

甲级代理机构的由省财政厅负责考核,乙级代理机构由其工商注册地财政部门负责考核。外省乙级代理机构的考核由其主要业务地设区市财政部门负责。

财政部门可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中立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考核,但事先应对其进行培训,并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代理机构考核结果应当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进行必要的复核后发布。

第五条

代理机构的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代理机构组织专项检查与评比,但专项检查、评比以及考核之间的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

第六条

财政部门及其派出的考核小组和受委托机构(以下合称考核机构)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要求明确,事先通知,程序规范,考核认真”,不得借考核干预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不得借考核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考核机构组成人员中,与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项目,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每次考核的重点不同增加其他其他考核项目,细化并确定各考核项目的评分值。

第八条

代理机构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的数量、学历、职称情况,场地设施情况,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情况,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科研成果的发表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九条

代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与开展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纪律、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监督机制、收费规则、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代理机构的业务操作情况。包括签订代理协议、信息公告、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小组组建、专家抽取与保密、采购现场组织、采购结果确定、合同备案、质疑答复及投诉等各环节的规范程度以及是否超越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的业务规模及效益情况。包括代理业务的项目数量、成交金额、节资率等。

第十二条

代理机构的社会评价情况。包括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以及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代理机构的评价情况。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

每次考核前30日,省财政厅应当在浙江省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考核公告,通知纳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参加考核。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应针对每次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规定 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考核需准备的资料等。

考核方案应当在考核前15日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代理机构。 第十五条

列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应当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反馈是否参加考核的信息,逾期不反馈的,可视为拒绝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

财政部门按照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登记的地址信息邮寄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因地址变更未能收到的,不免除其按要求反馈信息的义务。

第十六条

代理机构在反馈信息后,应当根据考核方案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自评表,准备考核所需资料。

因代理机构准备不足导致考核事实难以认定的,作不利于其的推论;导致部分考核项目不能得出分值的,该项目作零分处理。

第十七条

考核机构应当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进行现场考核,重点对代理机构的场地设施、部门设臵、档案管理等进行现场核实评估。其他考核内容,考核机构可视情况要求代理机构将相关资料一次性送达指定的地点并指定专人配合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机构进行现场考核之前,应当提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时间不少于5日

第十九条

考核机构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的自评表及准备的资料,结合考核方案进行逐项检查并量化打分。必要时,可向财政、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相关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核实情况。

第二十条

考核机构进行量化打分时,应将有关加分或扣分的事实在考核工作底稿中载明并由代理机构确认。代理机构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意见。

代理机构对事实有异议的,可以写明自己的意见,由考核机构提交省财政厅审查处理,代理机构对自己的意见应当提供证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机构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省财政厅。书面意见应包括:代理机构各项考核项目的得分、考核总分、合格与否的意见、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等。

第二十二条

省财政厅应当组织人员对各地上报的代理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成绩优秀和不合格单位作为抽查的重点。

考核成绩与复核成绩不一致的,以复核成绩为准,但相差在5%以内且对将对结果产生实质不利影响的,以考核成绩为准。

第二十三条

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向代理机构发出整改意见,督促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负责考核的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汇总报省财政厅备案,与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材料一并存档保管。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二十四条

考核得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的为合格,低于60%的为不合格。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低于60%的项目数在三个以上的,可视作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达到85分以上,每一项得一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

单项考核项目得分有低于60%的,不予评定星级。 对考核成绩达到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应当进行复核。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包括合格与否及星级情况)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采购单位和社会公众查阅、监督,作为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采购业务的基本依据。

甲级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抄送财政部,外省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抄送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重点管理名单。整改期间可暂停其在浙江省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直至整改后复核合格。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不予延续,资格到期后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二十八条

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凡属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代理机构,其资格自动延续一次,到期后直接予以换证。

(二)可以免于参加考核一次。如选择不参加考核,其考核结论和星级维持不变。

(三)在采购单位以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可按星级给予加分,以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可优先选定。

(四)省财政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将按星级情况对代理机构的展示先后予以排序,对四星级以上的代理机构予以优先推介。

第五章

考核责任

第二十九条

考核时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考核的,考核机构应当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其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的,对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考核结果作不合格处理,可责令其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二)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合同;

(三)未按规定审批采购方式或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

(四)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第三十一条

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六条、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需取消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应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资格认定时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办法》第四十

一、四十

二、四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应提请认定资格的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在考核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之前本省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推荐第6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范本)

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

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特郑重承诺:

一、坚持廉洁自律,抵制商业贿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滥用职权,强行指定专家评委和供应商,干预正常采购活动;不与采购人、供应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评审工作纪律,采购活动期间不在非办公场所与供应商私自单独接触等;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外界透露应当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

四、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政府采购正常秩序。不从事资质范围以外的代理业务;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收取代理费;对采购人依法委托的代理项目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有发生,愿接受从区级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的处理)。

五、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政府采购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不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以外发布采购信息;不擅自改变审批的采购方式;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得设臵带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款,排斥和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制订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办法;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不误导或直接授意评审人员做

出有违公正的评审意见的;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

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不接受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娱乐消费、旅游活动及馈赠礼品、礼物、购物券、回扣、佣金、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等各种消费凭证。

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如因本公司原因导致采购活动违规,如招标文件制作粗糙甚至违法、出现质疑投诉且查证属实及上述条款其他禁止事项等,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违规的,愿接受从区级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及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界的监督。

法人代表:(签章)承诺单位:(签章)

年月日

推荐第7篇:关于抽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申请

关于抽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申请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崇府办抄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作为业主,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现申请抽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望贵中心支持为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8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管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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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管理是什么?

政府部门在进行日常的政务活动时,有时会购买一些必要的物品,政府也会需要购买社会资源来对公共服务工程进行建设,对于大型的公共服务工程政府会通过代理公司来进行招标。那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管理是什么?下面律伴为您做了简要的解答。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管理

第一条 凡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均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上免费登记进入代理机构名录。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均可获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中的专家抽取、信息发布等操作权限。

第二条 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条 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法做好信息发布、评审组织等采购工作,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第四条 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采购方式、委托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合理收取代理费用。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音像资料应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一并存档。

第七条 采购人、评审专家应当在采购活动或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活动或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评审专家或采购人的职责履行情况。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代理机构名录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信用信息全国共享。

信用评价管理应包括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和执业能力、政府采购处理处罚、不良行为记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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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提供虚假登记材料;

(二)本办法第十八至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代理机构专业化特点,优先选择代理机构名录内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代理有关采购业务。

对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是很严格的,代理机构要进行完善的记录,只有具备相应的条件设施政府才会认定代理机构,在政府需要建设大型工程师通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从而找到最好的公司来建造工程,它关乎着国家的财政运用使用情况。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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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政府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政府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XXXXXXX

乙方: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X市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XXXXXXXXXXX项目(详见附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自觉接受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甲、乙双方须对评标内容保密。

3、甲方负责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所需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招标采购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履行招标采购人职责,不得提出有倾向性、排他性或其他不公正、不合理的要求。

5、甲方不得随意终止招标采购,如在开标前要求撤标,需提出书面理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如果甲方采购了撤标的实际步骤而导致招标采购活动中止,同样需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6、乙方负责会同甲方按招标采购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7、甲方负责审定评标报告,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乙方负责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协助甲方签订合同、组织验收。

8、甲、乙双方应及时通报情况,遇有问题,及时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时,提请县招标中心管委办及相关监管部门协调处理;协调仍不能一致的,报请县政府领导决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招标采购中心管委办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招标采购人):(盖章)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政府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东 方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委 托

招标代理机构:

理协议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08年月日1

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资格等级:省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

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号

委托项目名称:

核准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的方式:在□中划(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 单一来源

拟派该项目专职工作负责人:

甲方: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职务经理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范围:

 起草政府采购公告

 代拟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预审投标资质证书

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 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 代拟合同

 其他事项:

二、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与支付方式

1、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980号,

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经甲、乙双方商定,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并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代理机构的各种资质证书;

2、向乙方提供采购立项批准手续及资金落实情况;

3、向乙方提供满足完成招标业务所需的技术、图纸、服务、商务等资

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指定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5、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且根据需要,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6、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本次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建议,参加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甲、乙双方达成的协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收取中标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要求甲方必须补足相关资料;

3、有权参加甲方组织涉及招标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4、有按照规定编制、发布、发售招标文件的权利,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使用的权利,不得复制、传借;

5、乙方代表甲方按照采购要求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进行招、投标活动;拒绝执行甲方对采购活动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6、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7、代表甲方制订、报审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如须澄清和修改的,经甲方确认后,代表甲方予以澄清和修改,并通知投标单位;

8、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督促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并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成卷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约定事项的解释与变更

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甲方。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按监督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原则上由甲方予以回复或甲方委托乙方以书面形式回复。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招投标会原则上定在招标代理单位举行,若采购人另行确定招投标会议地址,其车旅费、食宿费由采购方支付。

2、重新开标、评标的第二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监督机关明确责任后,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备案,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5、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二○○年月日二○○年月日

第11篇:政府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委 托

代理

年协日

1议月

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协议

甲方(招标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

证书编号:

委托项目名称:

核准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的方式:在□中划(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 单一来源

拟派该项目专职工作负责人:

甲方: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范围:

 起草政府采购公告

 预审投标资质证书

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 其他事项:

二、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980号,国家发改

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代理机构的各种资质证书;

2、向乙方提供采购立项批准手续及资金落实情况;

3、向乙方提供满足完成招标业务所需的技术、图纸、服务、商务等资

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指定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

的有关具体事项;

5、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

何干扰的义务;且根据需要,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6、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本次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建议,参加招标

活动的全过程;

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要求甲方必须补足相关资料;

2、有权参加甲方组织涉及招标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有按照规定编制、发布、发售招标文件的权利,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使用的权利,不得复制、传借;

4、乙方代表甲方按照采购要求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进行招、投标活动;拒绝执行甲方对采购活动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5、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代表甲方制订、报审招标文件,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如须澄清和修改的,经甲方确认后,代表甲方予以澄清和修改,并通知投标单位;

7、在评标、谈判、询价工作结束后,乙方有督促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并将所有档案资料整理成卷送相关部门备案

五、约定事项的解释与变更

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甲方。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按监督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原则上由甲方予以回复或甲方委托乙方以书面形式回复。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备案,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3、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传真: 年月日

第12篇: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1、依法接受委托

接受采购任务: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 -项目管理-采购任务》列表,查看本单位次月的政府采购任务,随时查看本月追加的采购任务。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据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主动联系采购人,与采购人签订纸质委托代理协议。

确认网上委托: 协助采购人完成网上委托,及时确认 采购委托函。

2、制定采购方案

根据采购项目复杂情况、选择的采购方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等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明确各工作环节,确定各环节工作职责、质量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和协调人,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编制招标采购文件

根据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依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项目情况,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要符合国家和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要科学合理地设定供应商准入条件,不得有歧

视性和排他性。

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及供应商准入条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征求意见-采购文件》中公告,公开征求意见,以求最大公开、公平、公正。也可组织专家论证,以求采购需求更加科学合理。

督促采购人及时确认招标采购文件。并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采购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4、发布采购信息

根据采购人的预算级次,编辑采购信息文本,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中的相应栏目进行发布。

5、审核供应商注册情况并发售标书

辅导供应商及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并及时进行审核。

按照采购信息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售标书,但标书发售要以供应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为前提。

6、组织标前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协调解答供应商疑问 按照采购信息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项目情况,组织标前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耐心解答供应商疑问,必要时协调采购人进行解答,或组织专家及相关当事人进行标前论证。

7、发布变更信息

如遇采购项目发生变更事项,应及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进行公告

8、提出专家抽取申请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2:00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专家管理系统-抽取申请》中提交抽取申请。

开标前1小时打印专家名单。

9、开标

审核签到:组织供应商签到并与标书发售情况核对,与供应商注册信息核对,审核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核并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密封投标文件(含电子开标解密);组织专家、监督员签到并核验身份;组织采购人代表签到,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核验身份。

开标仪式:公开投标供应商名单,当众验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开启投标文件,按要求唱标,供应商确认相关信息。

对招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依法办理废标事宜,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废标公告》发布废标公告。依采购人申请,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采购方式管理-现场变更》中协助采购人办理采购方式变更事宜。填写相关信息和变更理由说明,上传专家意见和采购人意见。经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10、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人工作职责:介绍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采购人代表、专家组成员、监督员和项目人自己;宣读评标纪律;组织采购人代表介绍项目情况;介绍供应商投标的基本情况;组织专家研读招标采购文件;协助评标委员会处理相关事务;协调处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相关诉求;做好评标记录;做好相关服务。

督促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督员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对评审专家、监督员、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参与项目情况做出评价。

协助评标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

11、督促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并上传备案

在提交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要督促采购人及时确认,并将确认后的评审报告通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评审报告》上传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12、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经采购人确认后的采购结果,及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告。

13、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提示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将中标(成交)

通知书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中标成交通知书》中上传备案。

14、督促采购人和供应商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采购人与供应商要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监督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15、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督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电子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纸质合同。

16、协调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履约事宜

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义务协调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履约事宜,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提醒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政府采购办公室汇报。

17、组织验收

按照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要求,对300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要组织专家和相关当事人参与验收。起草验收报告并履行各方签字手续。

18、协助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相关手续。

19、立卷归档

按相关要求,将全部的采购文件和往来书函按采购项目整 理归档,妥善保存,至少15年,提倡实行政府采购电子档案。

20、接受质疑,答疑解惑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要及时、耐心解答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督员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种疑惑,宣传政策,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认同。同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协调好各方的利益诉求。依法接受供应商质疑,对供应商质疑,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答复内容要客观准确,尽量详实。

第13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题

201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试题(仅作参考) 填空题:

1、政府采购法中所指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4、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5、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立或者合并后拟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应当重新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所称专职人员是指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由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

8、采购人应优先委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代理机构采购计划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业务。

9、确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要根据 等因素计算。

简答题:

1、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内容?

答:考核内容包括营业场所、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制度执行、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使用、持证上岗、采购业绩、采购效率、质疑投诉、信息报送、廉洁自律等。

2、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特点和情形? 答:特点: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

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3、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罚的情形?(略)

4、货物类评审专家的抽取规定?

1采购计划在300万元以下的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 答:○2300万-1000万元的,要在至少3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 ○31000万元-2000万元的,要在至少9个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 ○42000万元以上的,要在全省范围内抽取。 ○

5、询价采购在公示材料、时间、专家论证方面有何要求? 答:公示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邀请其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时间:从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专家论证:询价小组成员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采购人与投标单位串通的情形有哪些?(略)

7、在招标投标中废标的情形?

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答:○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第14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招标业务知识考试试题答案

2010年桂林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招标业务知识考试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0分)

1、前半天或前一天 两天

2、采购资金比重最大

3、30%—60% 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最低评标价法

5、注册资本金 销售业绩

6、随机抽取 选择性

7、现货货源充足

8、名称 数量

9、公开招标

10、择优

11、重大

12、五个工作日

13、口头形式

14、公益性

15、七个工作日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33分)

1、ABCDE;

2、B;

3、BCD

4、C

5、B;

6、ABC;

7、ABCD;

8、B;

9、ABCD;

10、BD;

11、D;

12、ABCD;

13、B;

14、C;

15、A;

16、B;

17、D;

18、ACDE;

19、ACD;20、B;

21、AD;

22、A;

1

23、ADE;

24、ACD;

25、D;

26、B;

27、ABCD;

28、BC;

29、BCD;30、B;

31、C

32、ABD;

33、B。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30、×。

四、简答题:(每题4分,共12分)

1、答: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2、答: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答:

1、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4、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案例分析题:(共30分)

1、答题要点:(8分)

1、此项目操作过程中存在以下4点失误:

1)招标公司部不应该单独安排E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根据18号令第25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1.5分)

2)开标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财政部18号令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1月27日开标,时间不足15天。(1.5分)

3)两家投标人C公司、D公司同时与YY(中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来投标,但评标委员会只将D公司作了废标处理,保留四家进入详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C、D、YY三家公司违反

3 了这条规定,都应当作废标处理。(1.5分)

4)F公司应做废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采购的是国产大型设备,并未办理进口产品采购审批手续,不得接受进口产品投标。F公司投的是进口产品,应按废标处理。(1.5分)

2、如果我是这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会建议评标委员会将此项目作废标处理。因为这个项目在一开始就从时间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评标又出现了不够三家进入详评的情况,应该废标后再重新招标。(2分)

2、答案要点:(8分)每一小点1分

(1)开标时间和截标时间不一致。财政部18号令第38条规定,开标时间和截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2)公告中没有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财政部19号令第10条规定。

(3)招标文件售价不对。

(4)招标公告中无采购项目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财政部19号令第10条规定。

(5)抽取专家评委的地点不对,应该在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抽取.18号令第48条。

(6)抽取的评委人数不符合规定。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18号令第45条。

4 (7)招标公司工作人员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根据18号令第39条:密封性检查应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来进行。

(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主。18号令第41条。

3、答案要点(14分)

答:一

1、B公司提出的质疑为有效质疑。经审查,招标公司认定B公司质疑事项会给质疑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该组织专家对招标方案进行方案论证及排他性审核,得出结论,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进行答复。按《自治区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9条第三款。2分

2、C公司提出的质疑为有效质疑。经审查,可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因该公司质疑参数并不作为废标因素,只是作为评标时考虑的技术指标。应按《自治区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9条第二款:质疑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质疑。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进行答复。2分

3、D公司为无效质疑。质疑人的质疑时间超过有效质疑时间。《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供应商应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应在收到质疑书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2分

4、G公司为无效质疑。应在收到质疑书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不予受理,说明理由:由于质疑人G公司并不是参与此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没有购买标书。《自治区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6条第一款(质疑供应商应该符合的条件)。2分

二、质疑答复书要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1分)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的姓名,职业等;(1分)

3、对质疑供应商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的分析,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等;(2分)

4、告知质疑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2分,必须说明15个工作日内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作出质疑答复的时间;(1分)

第15篇:朝阳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附件1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

第一条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

第三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代理、组织协调、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专业水平、人员素质、公告信息、备案资料、配合监督检查等九个方面。

接受代理,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接受代理任务,是否及时领取已批复的立项表,是否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等内容;

组织协调,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文件评审、开标、评标/谈判/询价等活动是否合规有序;

工作效率,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是否能够按照进度计划及时高效完成代理任务;

服务意识,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是否能够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积极主动协助采购人推进项目;

专业水平,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工作程序;

人员素质,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是否认真负责代理项目,具备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综合素质;

- 1专业水平评价,该项指标满分为10分。采购人在调查表中填写“满意”得10分,“基本满意”得6分,“不满意”经核实的不得分。

人员素质评价,该项指标满分为10分。采购人在调查表中填写“满意”得10分,“基本满意”得6分,“不满意”经核实的不得分。

公告信息评价,该项指标满分为15分。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变更信息、预中标/成交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全面但及时改正的酌情扣1-10分,信息不准确、不全面未及时修改或发布信息不够及时的酌情扣5-15分,扣完为止。

备案资料方面,该项指标满分为15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向财政局备案,未备案或资料不齐全但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的酌情扣1-5分,资料不齐全且超过5个工作日未补足的酌情扣1-10分,经财政局督促5个工作日内未备案或超过时限要求一个月未备案,视为拒不向财政局备案,扣15分。

配合监督检查方面,该项指标满分为10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拒绝配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酌情扣1-10分;出现政府采购投诉案件,但未按照时限提交情况说明和证据的酌情扣1-10分,扣完为止。

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为上述九项指标得分的总和。 第五条 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 3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财采购„2005‟125号‡中附件5)同时废止。

- 5 -

第16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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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11-8-19阅读次数: 250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拟定的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 标 人 名 称:

一、甲级招标代理单位入围名单

1、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乙级招标代理单位入围名单

1、淮安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4、江苏昊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江苏阳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28%

中标工期:不多于壹年

中标质量标准:按照招标代理行业和管委会的相关从业规定

服务范围:资质范围内

发包类型:公开招标

第17篇: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政府采购机构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规范年度考核工作,提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组成考核小

组。考核小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监察、检察、审计部门协助,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等人员参加。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发布考核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发布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发布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

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政府采购季报表和分析报告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10分。迟报、漏报、虚报或缺报一次的,扣1分,扣完8分为止。

六、对违反本细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除扣分以外还要按《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每年的考核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操作程序考核的扣分事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季度将公布一次结果,以利于双方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第18篇: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与作用

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与作用

政府采购是一项伟大的不断发展的事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 200 年的历史,在我国只有短短几年时间,但却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2004 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 2000 亿元。节约财政资金数百亿元。全国集中采购规模占总采购规模的 60%, 其中地方集中采购规模占地方总采购规模的 70% (我市集中采购规模占总采购规模大约 50% ),这种格局基本上确定了集中采购在现阶段作为政府采购主要形式的地位。另外,政府集中采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国家领导人在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 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逐步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作用,由于长期以来的分散采购方式,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采购的随意性大,采购行为透明度低,形不成规模效益,也容易滋生腐败。而集中采购可以有效弥补分散采购的缺陷,通过集中招标,可以减少采购次数,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事务集中,透明度高,方便监督,降低监督成本;集中使用采购资金,可以获得规模效益,有利于实施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因此,加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力度,是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依法承担这项功能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更是备受各界关注。目前,很多人对这一新生机构还不了解,甚至有人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等同于社会中介机构,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实际上集中采购机构与中介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由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其非营利事业法人性质、法定的价值取向、比较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等,决定了他与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 通过以上有关法律文件我们知道集中采购机构不是社会中介机构。所以,提高对集中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是解决政府采购中一些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区别

(一)目的不同

《政府采购法》规定:“ 集中采购机构是非盈利性事业法人 ”。该机构的人员工资是国家开支,所说的吃“皇粮”,它的运行和从事集中采购活动的费用都由财政承担,不需要在招投标活动中收取各种费用来维持。它的工作性质是为党政机关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目前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承担采购计划招标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招标文件都是免费发放了。这就决定了该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受任何采购人和供应商左右,为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开竞争的平台。容易在采购活动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而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是非生产经营性企业法人,它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由于收取采购人招标代理费,对于采购人不合理的要求很难公正处理,很难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那样,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公平、公正地对待所用供应商。

(二)属性不同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各级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成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际上是一种准行政组织,即行政性事业单位,它不具备国家行政机关性质,但实际上是经政府设立和授权,承担着一定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国外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属于政府行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 2003 年 1 月由中编办批准成立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经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中编办批准,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列入 依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这就是说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其基本管理制度与国家公务员并无原则区别。

在《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定义,是指 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正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招投标法释义》中指出:“从性质上说,招标代理机构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属于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是指那些本身不从事生产经营和商品流通活动,而专门为从事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市场主体提供各种服务的组织。其中大部分是盈利性质的企业单位、法人实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准行政组织的属性。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是事业法人,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是非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二者法律基础完全不同,不能同日而语。

(三)职能不同

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出明确规定:“ 集中采购机构要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活动,不仅仅是招标,还包括采购计划的落实、组织招标、制定采购操作规程、集中采购人员培训、催促合同履约、采购效益评估分析等。这些职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不能分开,哪一个环节做得不好都影响整个招标结果。而招标代理机构则不具备这些职能,它和采购人之间是一种单纯的民事主体关系,委托代理行为是建立在完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它只需在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招标业务,是通过民事合同来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法》规定:“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采购人没有选择权,不能擅自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特殊要求”为由规避集中采购而由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四) 作用不同

强调集中采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要求各级政府“ 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政府集中采购是深化财政支出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规范采购行为,防止腐败,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其意义十分深远重大。特别是现在,美国和欧盟一再要求我国兑现入世承诺,尽快开放政府采购市场。这就使得政府集中采购的作用更加重要。《政府采购法》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由该机构办理集中采购事宜,服务对象是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他的设立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面向社会上各类市场主体,更多的是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代理服务。行为准则是参与市场活动,遵守市场活动基本原则。可见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功能和作用,二者差别明显。

(五)价值取向不同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财政体制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六年 采购规模累计达到 149778 万元,节约资金 23487 万元,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把政府采购的阳光洒满了春城。该中心在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人做业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以采购 1000 万元工程项目为例,采购人和供应商需额外花费如下费用:交招标公司代理服务费: 65500 元;交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标底制作费 42000 元;交建委交易中心服务费 12000 元和招标公告费 800 元;供应商交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标书费 1000 元,共计 121300 元。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钱无论是采购人出还是供应商出,最后都得财政出,因为供应商不可能做亏本的买卖。所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价值取向上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是以为政府机关服务为目的,一个是以盈利为目的。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主要作用

有利于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采购规模是检验《政府采购法》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志。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功能的实现,财政资金节约率的提高都要以一定的规模为基础。有规模才能有效益,规模上不去,政府采购制度的优越性就不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实现采购的规模效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将各部门采购需求会总整合,制定统一采购方案,“化零为整”,集中批量采购,减少采购数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政府集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可以利用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发挥政策功能,例如,加大节能和环保产品集中采购的力度;优先采购国产软件,扶持国内软件产业的发展;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在汽车采购中,坚持排气量和价格标准,坚持购买国产汽车等。就长春市的政府集中采购而言,可以向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坚持购买一汽轿车等政策。 •

有利于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

实行集中采购,将原来的多个部门分别实施的采购性为集中由一个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督部门只需对集中采购机构实行监督,就可以有效地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监控的目的。监督对象相对集中,可以通过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约束制衡机制,有效地规范采购行为,抑制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发生。我国每年公共部门的消费支出占社会总消费比例非常大,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失灵,寻租行为在所难免。正如市长祝业精曾说过,在政府采购问题上监督多家有困难,但是集中监督一家就容易多了。由此可见,政府集中采购一方面可以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抑制腐败;另一方面可以大大节约监督成本,有效提高监督效率。 •

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它的作用主要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为市场主体提供招标服务的专业机构。在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起辅助作用,同时在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起桥梁作用,是政府管理招标人招标行为的纽带。

第19篇:商务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商务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在代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也不得在代理的该政府采购项目以外使用;

三、接受商务部代理机构随机选定结果;

四、投标文件的“人员配备”必须提供拟派部门经理1人、项目经理1人、且不能为同一人。投标人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备选部门经理1人、备选项目经理最多2人。投标文件必须明确区分出拟派部门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备选部门经理、备选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在拟派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因辞职、疾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约时,可由备选人员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中标人更换拟派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需经招标人同意;

五、代理机构与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代理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时,代理机构应当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把握项目需求,协助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设定无歧视性、排他性的资质条件,科学合理制定评审标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七、除项目采购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代理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标(评审)前透露已获取招标(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不得与潜在供应商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交往或联系;

八、代理机构应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评标(评审),并确保评标(评审)严格保密;

九、在项目评标(评审)开始前,代理机构应将进入评标(评审)现场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保管,宣读包括回避、评审纪律和评标(评审)规则在内的评标(评审)程序,并特别提请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供应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独立完成,公正评分;

十、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评标(评审)时间、保障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充裕时间独立完成每一份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的阅读和评标(评审);

十一、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代理机构应排除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或现场其他人员干预或者影响正常的评标(评审),制止相关人员提出倾向性或引导性意见,制止对招标(谈判)文件确定的程序、评标(评审)方法、评标(评

审)因素和评标(评审)标准进行修改或细化,组织项目无关人员进出评标(评审)现场,制止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十二、代理机构应对评标(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的录音和录像;

十三、招标(谈判)文件的售价以补偿成本为原价,不得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依据;

十四、采购项目有成交金额的,采购代理费(中标服务费)按不超过本次投标中标费率计收;公开招标采购中无中标金额的,采购代理收费(中标服务费)按不超过本次招标中标的收费单价计收,但如果收费单价高于依据平均预算(平均预算=项目预算总额/拟招标的中标人最大数量)和中标费率计算的金额的,则采取依据平均预算和中标费率方式计收;

十五、采购代理服务提供地为北京,供应商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发生的差旅费和交通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六、采购结果公告或发出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代理机构应将项目所涉及的资料汇总成册,向采购人提供;

十七、采购结果公告或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代理机构应向商务部财务司(政府采购处)报送包括招标(谈判)文件和招标(评审)报告在内的备案材料纸质文档和PDF电子文档各1份;

十八、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应厉行节约,招标(谈判)文件中应要求,投标(谈判)文件除封皮外,一律使用普通白纸印制,鼓励使用再生纸;

十九、本次招标商务部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具体采购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时,由商务部直属单位与随机选定的中标人以书面形式签订采购代理合同;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的其他要求;

二十一、上述服务要求是具体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20篇:招标代理机构年终总结

2010年招标代理机构年终总结

2010年就要过去,2011年已经到来。招标代理部在公司其他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顺利的完成了2010年的招标代理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代理部共完成代理项目 38个,累计投资规模1.59亿。随着公司政府采购工程甲级、货物及服务甲级资质的获得,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也在扩大,现在我们已在市本级政府采购、建筑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及发改委下属的招标平台都开展了代理工作。

在2010年,面对经济危机的大形式,我们将秉承程序规范、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在顺利完成代理业务的同时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加深合作。

面对新资质的取得,代理部也积极的进行了准备。从培训方面,在参加相关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同时,在部门内部也开展了侧重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导向,为今后的工作做好知识储备。从制度方面,代理部将在已有的部门工作职责;人员行为规范、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建立健全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招标代理工作的程序。

2010年中,我们的工作中也确实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引起重视。当前,建委已经出台了对招标代理机构也违规的处理办法,对于代理工作人员来说,工作上的失误不仅仅会给公司名誉带来损失,严重的还要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这就要求我们的招投标代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承接的代理工作认真负责,不仅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更要保持严谨细致、依法办理的工作作风。

代理部工作的成绩与公司各部门的大力协助是分不开的,在以往的工作中,造价部是我们最有力的后盾,从更专业角度弥补了我们的不足,为我们代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与公司各部门鼎力合作,争取作出更大的成绩。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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