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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22 08:32:29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建人社发[2011]43号

关于印发《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7月26日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人社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根据《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政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实施细则》(建委办发[2011]55号),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一定起点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是指1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实行“局党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制度。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经主管副局长、局长同意后,由局党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律支票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4、凡是属于纳入县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建平县政府采购办法》、《建平县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执行。

5、严格设备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调拨、报废制度,大型设备购置首先要求使用部门要提出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经局党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购置。

6、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7、各类报销科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采取主管股室与发生股室联签制度,并附明细,由财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建立监督制度

1、明确监督主体,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部门有权拒付。财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2、对大额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县大额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资金管理制度通知

抄报:县纪检委、县组织部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7月26日印发

推荐第2篇: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XX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 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 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 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 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 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 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 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 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 万元—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 万元—3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3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 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 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 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 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 至集团公司财务处。 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 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 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

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 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 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 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 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 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 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 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处、纪委、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 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 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 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推荐第3篇:大额资金运作

葛洲坝中心医院资金管理委员会运作、大额资金

使用决策和资金日常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2009年)

医院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的大额资金进行筹措、投资及重大资金支出进行评审,是医院加强日常资金管理管理的重要决策机构。医院资金管理委员会由资金委员办公室负责拟定。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委员会的运作完全按照制度进行执行。每月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参会人员不得少于资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人员的三分之二,对重大审议事项实行委员投票表决制度。每次会议经过集体讨论决策,会议记录。

09年是我院上“三优”的关键年,医院大额资金的运作较以前年度大。在大楼全面实施改造、装修上需要大量的资金。大型筹措资金有:

1、向集团公司内部贷款2000万。

2、向集团公司借款100万

3、向集团公司借款1500万。支付的大额资金主要在大楼的改造费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其中重要大额支付项目有:

1、血透室购置床边血滤机41万。

2、进口心血管造影系统276.66万

3、血透透析分析仪48.6万

4、中心医院手术室设备用灭菌设备190万

4、外一用腹腔镜46万。

5、付ICU净化改造工程510.6万(6次会议)。

6、付中建七局工程款987万(7次会议)

7、大楼中央空调改造52.8万(4次会议)。其他大额资金的运作是日常大型开支,主要是支付人员工资、三金两费的支付、药款付款。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

部门的有关要求有医院计划计划财务部门进行统一严格管理,所有资金账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要求管理和使用,并定时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上报资金周报,每月底定时资金归集,并接受资金上级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日常资金使用按计划审批,按审批使用。

对资金做到有预算、资金的支付管理有详细的记录。医院财务部门制定了《葛洲坝中心医院资金管理办法》,保证每月的资金使用高效率、低风险。

计划财务部

2009.11.28

推荐第4篇: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国资[2010]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公司在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大额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及年度资金追补预算;

2、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企业对外借款等;

3、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等;

4、公司对外担保活动,包括对外担保、代开信用证等;

5、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

6、公司对外的大宗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7、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8、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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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决策形式

第三条

对于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内部应实现集体决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权限划分的不同分别以办公会或者董事会的形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第四条

办公会议在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时,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正确意见,按多数领导人员意见做出决策。

第五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六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前,相关业务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重大资产项目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 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材料,并报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办公会或者董事会讨论。

第八条 上会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会的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2 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九条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按照规定召开办公会或者董事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第十条 决策会议决定的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其成员赞成与否意见、决策结果均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记录保管应符合会议制度和文档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按照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涉及需上报市国资委审批的内容,应按规定上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十二条 对于遇到资产安全、人身安全、抢险救灾等紧急重大事项需要支付大额资金的,开会集体讨论时间来不及,可以特事特办,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权决策重大问题,但事后必须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说明情况。

第三章 监督与实施

第十三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决策做出后,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

3 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

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已经办公会讨论的决策事项,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第十一条的情形除外);

(三)未向决策会议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它因违反本实施细则而造成失误的。第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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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上海一钢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 3.1 资金

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股利分配、项目投资、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3.2.2 公司股利分配; 3.2.3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3.2.4 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采取BT、BOO等垫资模式运作的项目投资; 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 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4.3 预算管理原则。 5.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5.2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5.3 1,000万以上(含1,000万)项目投资支出; 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

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 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6.大额资金使用审批

6.1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6.2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审。

6 7.大额资金使用支付

7.1 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7.2 支付审批:公司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形成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7.3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附有关资料,按5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实行联签联审。

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XX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 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 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 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 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 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 料采购等;

4、公

7 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 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 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 万元—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 万元—3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3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 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 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 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 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 至集团公司财务处。 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 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 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

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 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 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

8 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 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 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 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 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 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处、纪委、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 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 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 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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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

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之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所属内部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

10 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第九条

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资金使用事项可由各公司行政正职和总会计师(或会计负责人)联名签署审批。

第十条

各公司财务部门是大额资金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支付依据等合规性问题。

第十一条

各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大额资金使用的规划计划、研究论证、执行检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十二条

各公司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将大额资金使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第十三条

各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应填报《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业务部门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出项目付款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会签——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签——行政正职或决策机构批准——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有关部门整理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

对内拆借资金经过审批程序后,须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担保方式。

11 第十五条

各公司应将大额资金使用所依据的合同文本、会议纪要等审签文件,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予以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

各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和后评价制度。重点报告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使用效果、监督检查等内容;重点评价大额资金使用的前期决策程序、过程执行控制、效益和效果、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第十七条

各公司应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公司主管人员、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按规定程序应报批事项未报批的;

(二)因未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规定程序支付大额资金的,包括未履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程序,个人擅自批准的;

(四)为个人或少数人利益,隐匿大额资金使用真实意图,侵吞国有资产的;

(五)对坚持原则、拒绝办理违规大额资金使用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八条

各公司应依本办法,在本办法大额资金限额范围内,制定本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公司或单位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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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附件1 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师生和社会监督,确保学校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资金,促进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运作效率,完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措施,结合开州办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挤占、挪用,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

二、大额资金指开支在两千元以上的资金项目。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一)学校开支两千元以上的资金需填写《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学校填报人填写大额开支事由,经学校财务监督审核小组审核,报校委会研究通过,把申请表送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

(三)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到学校进行考查,形成意见后,2000-10000元由报中心校审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报区社会事业办审批,审批后学校

方可组织实施。

(四)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中心校大额资金支出核查监督小组到学校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五)学校在项目完成后填写《开州办学校大额资金开支验收单》,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实施情况,经验收人员、理财小组成员、学校形成意见后报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由中心校大额资金支出核查监督小组签批意见后方可入账。

四、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禁暗箱操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到专账核算,杜绝多要少花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建立大额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11月7日

推荐第6篇: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XXXX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职工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大额资金的内容包括:一定起点的较大基本支出项目;

设备购置项目;各类培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

二、大额资金是指1万元以上的资金项目。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1、大额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项目,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对大额资金支出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大队党支部议事规则》,资金使用责任人填写资金使用报告,大队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支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一律支票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批责任人、审批权限及其它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开支管理,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得挤占、挪用。

3、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重大事项全程实现公开透明,廉洁、优质、高效工作。

4、凡是属于纳入大队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设备管理,建立固定物品购置、使用、维护、调 1

拨、报废制度,大队设备购置首先要求使用部门要提出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大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方可购置。

6、大额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在申请资金过程中

弄虚作假、套取大额专项资金的行为。

7、各类报销科目不论金额大小,一律采取主管负责人与

发生各股室、小队、衡、站联签制度,并附明细,由财务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建立监督制度

1、明确监督主体,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未按审批程序确认的大额资金使用,财务部门有权拒付。财务部门对大额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大队领导汇报。

2、对大额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行为,按照大队大额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7篇: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资金使用及资金拆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资金拆借管理,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完善决策程序并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在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中,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1%(含)(见附件1)的资金使用事项,两者取其低。

第四条大额资金使用中对外投资支出(包括股权投资和金融投资)、捐赠和赞助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第五条企业间资金拆借包括各公司对外拆借资金和对内拆借资金。

本办法所指对外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公司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之外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本办法所指对内拆借资金是指将本单位资金借出到建设集团所属内部的其他公司或单位,并收取或不收取利息费用。

公司不允许发生各种形式的对外拆借资金。

第六条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公司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公司董事会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

机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各公司行政正职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公司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八条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单笔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净资产1%(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各公司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的惯例性支出(日常业务),如确属需要可由决策机构授权相关人员审批。各公司决策机构应加强授权审批事宜的检查和管理,并承担授权责任。

以上各项决策机构授权审批事宜均须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备案。

单笔发生金额在500万元以内或单笔不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1%的资金使用事项按各单位日常业务处理。

第九条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使用事项应由各公司决策机构批准处理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对内拆借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资金使用事项可由各公司行政正职和总会计师(或会计负责人)联名签署审批。

第十条各公司财务部门是大额资金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审核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预算安排、支付依据等合规性问题。

第十一条各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大额资

金使用的规划计划、研究论证、执行检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十二条各公司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将大额资金使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第十三条各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应填报《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业务部门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出项目付款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会签——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签——行政正职或决策机构批准——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有关部门整理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对内拆借资金经过审批程序后,须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担保方式。

第十五条各公司应将大额资金使用所依据的合同文本、会议纪要等审签文件,作为本单位重要档案予以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各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和后评价制度。重点报告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情况、执行情况、使用效果、监督检查等内容;重点评价大额资金使用的前期决策程序、过程执行控制、效益和效果、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第十七条各公司应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各公司主管人员、主管领导、第一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按规定程序应报批事项未报批的;

(二)因未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的;

(三)违反规定程序支付大额资金的,包括未履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程序,个人擅自批准的;

(四)为个人或少数人利益,隐匿大额资金使用真实意图,侵吞国有资产的;

(五)对坚持原则、拒绝办理违规大额资金使用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十八条各公司应依本办法,在本办法大额资金限额范围内,制定本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公司或单位备案。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大额资金管理标准

1 范围

为加强****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大额资金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资金投放、使用与开支行为,保障资金安全、稳定、高效、有序的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3 术语

本标准所称大额资金,是指参与企业生产运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活动支付的单笔支付资金在100万以上的资金。

4管理职能

4.1大额资金管理委员会与资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相同,资金管理委员会是大额资金管理的最高机构。

4.2大额资金管理委员会的职权:负责审查批准各项支付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款项,监督各项资金的运用和使用效果。

4.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总经理是大额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大额资金的安全与运作效益负责;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协助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管理大额资金。

4.4财务部是公司大额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在分管财务工作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领导下,对大额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的管理部门。

4.5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管理、综合平衡、安全与效益并重的原则。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大额资金管理和运作

5.1.1公司生产、基建、技改等各项资金的收支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并列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由公司各业务部门在每年10月中旬提出建议收支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计划经营部、财务部综合平衡,提出年度预算报告,经资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审批。批准的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年度预算,报公司大额资金管理委员会和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

5.1.2大额资金管理委员会每月初召开大额资金审批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会议决策由集体通过,并报送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审批。

5.1.3大额资金的管理与运作需服从公司资金管理要求。支付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结算业务为特大交易,公司进行特大交易须由上级公司进行特大额支付授权,且须与公司电话落实付款事项。

5.1.5公司财务部要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检查资金结算情况,并做好对帐工作。对大额款项的支付要进行检查、跟踪,并向总经理专题汇报。

5.1.6公司财务部对本公司项目投资的每笔大额支款、汇款应严格依据投资合同和经过批准的用款计划审查办理。

5.2其他

QG/HDWD — 04 40-2008

5.2.1财务部加强对资金帐户的管理工作,定期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对账工作,确保资金账户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6检查与考核

未执行本标准所制定管理任务,按各岗位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7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批:

批准:

本标准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大额资金使用监管

大额资金使用监管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实现企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企业经营中的重大失误,推进

企业改革和发展。特制定农口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监管暂行规定。

第二条 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监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通过监管促进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和决策规范运行,降低资金使用风

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监管原则:(1)侧重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制度监管的原则;(2)依法依规监管

的原则;(3)违规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直接管理的农口系统经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

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监管内容。

(一)审定企业大额资金标准。企业大额资金数额分较大(30万元至50万元)、特大(50万元至100万元)、巨大(100万元以上)三个标准,其具体标准由各企业依据本企业资产占有规模、生产经营情况,经企业董事会研究提出(未建立董事会制度的企业由

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报市农委企业管理处审定。

(二)监管企业大额资金使用范围。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是指企业在建设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原辅材料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企业新建项目的投资;境外企业的投资、入股;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及改扩建;企业资产的转让、置换及变卖;企业对外融资;企业对外经济担保;企业大额流动资金的使用等。

(三)监管企业大额资金使用规程。

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程。

做好大额资金使用前的可行性研究。大额资金使用前,企业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

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评估论证。

大额资金使用要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于重大投融资项目(包括兼并收购企业、固定资产购置、企业资产转让、置换、变卖等),公司制企业要由公司董事会按《公司法》及财政法规等要求集体决策;其他企业由经理(厂长)会议等形式集体决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集体决策前,应主动向企业党委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企业党委要通过一定形式沟

通,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大额资金使用项目适合招投标运作的要实行招投标管理。具体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企业资产变卖项目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关于加强国债专项

资金技术改造项目招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投资[1999]1162号)及市政府有关规

定进行招标。

企业大额资金使用要实施预决算管理。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

行集体讨论。企业一律不准对外企业及个人借出资金。

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监管的主要形式。

农口各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此规定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市农委企业管理处审定。每半年将本企业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向市农委企业管理处报告一次。市委农工委、市农委通过对企业财务统计资料不定期抽查、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审计和监察等方式进行监管。

第六条 大额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企业法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因未做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且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的。

(二)违反企业大额资金使用规程,未经企业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企业领导者擅

自个人批准,使用或借出企业大额资金的。

(三)为个人或少数人利益,隐匿企业大额资金使用真实意图,虚假投资,侵吞国有资

产的。

(四)虚报、多报企业投资项目和规模,加大企业资金投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

的。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10篇:大额资金转账申请单

大额资金转账审批单

申请时间:2016年4月12日

付款单位: 阳朔宇一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单位: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支付方式:转账

转款金额:叁拾陆万元整

¥(360000.00)元。

摘要:

往来款

制单(会计):

财务经理:

集团主管领导:

第11篇:大额资金存款项目

大额资金存款项目

这笔款项是保险资金,可以开出央行(人民银行)非同业证明,只要是10亿起存的每个单子银监会和保监会一定会批。此笔保险资金必须以直存的方式进行,银行可做内部锁定。

关于存款年限和贴息利率:希望单个银行每批至少消化10-20亿,起存年限为1-5年,除国家规定定期利息外,总贴息利率为9%。(首次合作的银行第一单只能做10个亿,第一单操作顺利后可追加额度每次以不超过20亿为限)

关于贴息的时间:以10亿为例,贴息时间要求交割完成2天内贴息,如果额度大可以在协商决定分批完成贴息。(不管存款年限多少必须一次性贴息)

关于存款流程:银行认可前面所说的几点硬性条件后,先出接款确认函,每月月初进行核行,同时贷款企业或者银行与我方平台公司签订走账协议(可能会分3-4个公司走账,出账的名义可为律师咨询费、平台服务费、财务顾问费),银行出具接款确认函后每月月初银监会与保监会会直接与接款行行长进行双重核行,核行无误后10个工作日保险公司带律师与财务总监去该银行开户存款(同时出非同证明与承诺书以及保险公司流水账),写帐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9%贴出。

只是建议:关于操作流程:银行确定接款后,找贴息企业。(也可由需要贷款的企业去找银行联系)银行出接款确认函后,贴息企业与投资公司签订融资顾问协议和走账操作公司的贴息承诺书。保险公司拿到接款确认函核行,确认后请款。至银行开立账户存款。银行出具资金证实函或者大额存单。存款到账后两天内贴息企业支付9%的贴息。(银行接款确认函先出,协议签订时间可以调整,10亿起存)

此操作流程是针对已经有贷款方的出账流程,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出账,银行怎么方便,我方平台公司可以尽量配合操作。

重点:对于贴息9%的款项必须保证落实,目前的方法是在保险公司开户前1-2天与贴息企业建立共管账户,贴息企业提前支出9%,银行作连带责任。保险资金写帐完毕由银行自动划款到我司的走账账户。若贴息企业为国资背景又确实无9000万的资金也可以通过汇票的形式来操作,具体以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第12篇: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

决策权流程图之四

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安排预算党委会议决定年度预算安排,新增大额资金须经党组专门集体研究后决定集体研究相关科室提交“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形成决定公开公示将研究结论在单位公示栏公示资金使用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财务科拨付资金

第13篇: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 3.1 资金

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 3.2.3 公司股利分配; 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4.3 预算管理原则。 5.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 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

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

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6.大额资金使用审批

6.1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6.2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审。

7.大额资金使用支付

7.1 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7.2 支付审批:公司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形成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7.3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附有关资料,按5条办法的审批权限,实行联签联审。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8.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有限公司

20XX 年XX月XX日

第14篇:大额贷款自查报告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业务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富源县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的通知》(曲财外[2010]30号),依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发[2008]195号)、《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云金办[2010]33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布臵工作内容。各部门统一思想,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于2010年5月1日至5月16日为期半月,对公司内部管理、业务经营、财务执行以及各种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机构设臵及人员构成

富源县雄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云金办[2009]149号文件批准,并依法办齐各种证照,于2009年5月31日开业成立。注册资本金为壹亿壹仟万元,经营地址:富源县鸣凤路凯悦酒店一楼1-3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郭东;总经理:田斌昌。 自董事长、总经理下设臵8个管理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 部、人力资源部、财会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审计监察部,审贷委员会。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有男性8名,女性3人;最大年龄44岁,最小年龄21岁,平均年龄29岁;学历上:有本科6人,专科2人,高中3人。

(二)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贷款业务,以围绕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为主要投向,以信用、保证和抵押为主要方式,以利率合理、额小面广、风险分散为原则,以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实现目标为经营理念,面向全县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公司2009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2899万元,其中:涉农贷款累放金额11104万元,占累放总额的86.08%;实现营业收入454.8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88万元,业务及管理费用支出212.27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24.79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13.4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1.19万元,减去营业外支出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9.19万元,缴纳所得税27.30万元,净利润81.89万元,实现了既定效益目标。 2010年,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一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步缓解的国际经济背景下,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公司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立足县域,服务“三农”为原则,以严控风险为

前提,继续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截至2010年5月16日,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89笔,共计14057万元,贷款余额为11255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24笔,共计9210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83%。

二、自检、自查具体内容

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赋予的职能,对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分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一)劳动人事管理

公司开业后,通过多渠道择优录取新员工进入。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各种保险,相应制定了各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自查,我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福利制度》、《员工离职细则》、《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礼仪守则》、《员工手册》、《员工行为管理条例》等制度,规范了员工行为,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培养了员工爱岗敬业精神,增强了员工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信贷营业管理

通过对营业以来的每一笔贷款进行自查,未有单笔贷款超过200万元,单户贷款超过注册资本金5%的情况出现,无一笔违规跨区域贷款,利率执行上下浮动全部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0.9—4倍区间内,无隐瞒收支、截留利润现象。公司施行按季结息方式,计息差错均能够及时退补。经自查所有贷款均属合规、正常。具

体管理及运作方式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1、信贷业务内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要求信贷员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收回”等一系列环节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公司贷款期限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五种,贷款目前实行“正常、逾期、呆滞、呆账”的四级分类进行形态管理,以后将推行“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的五级分类进行贷款管理,以便有利于科学、规范、合理分析贷款风险和反映贷款占用形态。旨在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贷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贷款审批情况。根据有关信贷内控制度要求,公司成立了审贷委员会。并对贷款审批权限进行了严格规定。凡上报审贷委审批的贷款,首先必须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对贷款人的信誉进行评定。经调查有风险的贷款,坚决拒绝审批,贷款手续不全的责令补全后再行审批,严禁人情贷款和超权贷款的出现,确保信贷资产质量。

3、大额贷款发放及管理情况。贷款投放坚定向农民,个体工商户,县域中小企业等“三农”倾斜。贷款主管信贷员必须对每一笔贷款,进行调查研究,风险性评估。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致使不良贷款的发生。

(三)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依据《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出纳制度》、《云南省企业财务会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财务坚持每月对报表与总账、总账与分户账进行了认真核对,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据、账款、内外账务完全相符。财务收支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标准,完整记录各种开支,及时反映经营状况。通过自查,无违规或超标列支各种费用情况发生。

(四)“三防一保”工作

为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公司执行防查并举、重在预防、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并举,不惜投入6万余元安装了影像监控系统,确保人员、资金、财产安全。此外,还强化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了安全防范体系,坚持领导职能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增强防范措施和防范能力,保证经营安全有序。经自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存在,营业场所及各种安全防卫设备、措施均能够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安全经营。

虽然经过公司全体员工为期半月的自检自查,未发现有违规经营现象,但是,基于公司绝大部分员工毕均应届毕业生的事实,实践工作经验缺乏,政治素养欠缺,思想意识不够严谨,特别是对一些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上的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也难免会出现经营管理和一些业务操作上的失误,各种超想象中出篇二: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报告

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支持辖内实体经济资金需求,有效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信贷资金顺畅循环。日前,根据《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自查的通知》(浙银监办[2011]327号)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我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将自查工作进行了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要对有关贷款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查看借款借据和合同档案办理的合规性,对新增大额贷款进行了贷后跟踪回访,通过多种形式使风险充分暴露,确保不留死角。

二、加强贷款管理工作

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在发放贷款过程中,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存在逆程序操作、越权放贷、套用其他业务品种发放消费贷款等现象。按规定对相关业务及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对贷款流向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严格监管,重点对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进行监控,对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进行严格管理,一经发现信贷资金用途不合规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立即收回贷款。

三、自查结果

我行逐步制定和建立信贷资金用途真实性的内控制度,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到位。 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发放且截止2011年9月30日仍有余额的特定范围中小企业公司贷款,共120笔,余额为662,792,500元。经自查,以上信贷资金用途真实,均按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转借或转作定期存款、用作保证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挪用于股票投资、挪用于理财和证券基金投资等情况。 201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发放且截止2011年9月30日仍有余额的个人贷款,共47笔,余额为97,001,603.51元。其中,个人经营类贷款18笔,余额为44,600,000元;个人循环贷款19笔,余额为46,130,000元;个人住房一手房贷款4笔,余额为2,125,710.44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4笔,余额为2,675,893.07;个人信用贷款2笔,余额为1,470,000元。经自查,以上信贷资金用途真实,均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存在挪用资金进入股市等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没有发现信贷资金用途不合规等现象,我行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向可控和安全。篇三:新发放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方案

新发放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方案 为了解和掌握我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合机构)2009年新发放大额贷款的合规性,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自治区联社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级农合机构2009年新发放大额贷款实施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实施新发放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掌握了解我区农合机构大额贷款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情况,本次主要检查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社团贷款和贷款转让业务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当前大额贷款管理中的违规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大额贷款风险,促进各级农合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检查2009年度新发放单户余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贷款,2009年度咨询区联社新发放的大额贷款。

(二)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贷款投向合规方面。是否坚持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宗旨,是否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将信贷资源有效配置到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领域,是否严格限制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授信;发放特殊行业贷款是否具有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二)贷款操作方面。是否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是否严格按照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的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进行信贷调查,贷款资料、手续是否完备、贷款程序是否合规等。

(三)贷款担保抵押情况。是否核实抵押物、保证人情况,是否根据借款合同办理合规合法抵押手续;抵押物权属关系是否清晰,抵押物是否足值、抵押物的变现能力,担保人的收入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担保能力等。

(四)信贷资金的使用监控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大额信贷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是否严密监控信贷资金尤其是大额贷款使用状况,信贷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以贷收贷(息)等现象,信贷资金是否注入经济实体,被挪用是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新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2009年10月23日以后发放的),是否按《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五)贷后管理方面。是否定期检查客户、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分析财务状况,分析主要产品市场变化及经济效益;是否按照信贷对象、贷款方式、贷款额度的差异确定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要求,及时解决贷后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加强对第一还款来源的持续性和可靠性,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分析检查,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点予以准确的描述,并提出防范、化解的措施。

(六)信贷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和财务报表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有无以虚

假贷款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报告、贷款审查报告、审贷记录、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贷后检查报告等重要信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七)风险分类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对新发放贷款进行五级分类认定,分类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根据检查及其他途径发现客户情况发生明显变化,及时调整贷款五级分类形态,填写分类认定表,实行分类调整。

(八)大额贷款的质量状况。新发放贷款的欠息及质量状况,有无贷款发放后的第一个还本(息)周期就发生违约行为。

(九)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情况。重点检查平台贷款是否合规,合同及各种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担保是否落实有效,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贷款资金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

(十)房地产开发贷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向开发项目“四证”不齐全、项目资本金不足、开发商未取得规定资质等不合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是否将开发商、项目公司和母公司统筹管理,综合授信,是否整体考核其资本金来源和比例的合规性和充足性;是否严格执行贷款项目封闭管理,是否存在开发商挪用或抽逃项目资金等行为;检查开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结合情况,是否注重以联动营销等方式,提高开发贷款与按揭贷款的匹配率及项目收入归社率。

(十一)社团贷款情况。重点检查社团贷款主办社及成员社的权利与义务的落实情况,信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

实性、有效性。

(十二)贷款转让业务情况。重点检查贷款转让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

(十三)落实各级部门检查整改意见情况。检查是否按照银监部门现场检查监管意见和区联社检查整改意见的要求,落实整改计划与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问责。

(十四)检查其它需要关注的问题。

四、检查组织安排 具体检查工作由区联社计划信贷部和稽核审计部共同组织实施。区联社抽调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副组长于2010年4月5日前将本检查组的检查报告报送区联社稽核审计部。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农合机构和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检查责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和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检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各检查组要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开展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存在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存在问题的性质,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情况, 确保取得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检查人员在要坚持原则,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工作底稿、事实确认书等各种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要求填报有关检查表格。对检查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在工作底稿中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为导向制作事实确认书,事实确认书要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并经被检查单位签章确认。

(三)廉洁自律,保守秘密。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树立检查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本次检查实行费用包干,严格执行《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稽核审计总队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不准”。

(五)各农合机构务必将需调阅的贷款资料于2010年3月15日前准备好,需调阅的信贷档案资料包括:1.信贷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中形成的信贷档案;2.贷款发放后至2010年2月28日止放款账户明细;3.贷款发放后至2010年2月28日止50万元以上的信贷资金使用(取现、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

七、检查主要依据 1.《贷款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关于加强信贷管理的若干意见》(桂农信发[2005]35号) 5.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篇四:关于“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的自查报告

关于“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的自查报告

根据总行《关于实施?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支行立即开展了?不规范经营?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工作到位

我支行为切实做好?规范贷款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立即召开了支行行务会,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专项重点内容分条线进行了自查。

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七个方面

1、?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自?三个指引,一个办法?实施以来,我支行一直按?三法一指?的要求发放和支付贷款,没有以贷转存,也不搞存贷挂钩。

2、?乱浮利率、一浮到顶?。我支行执行浮动利率是按企业情况和市场定价原则合理确定的,2011年发放的公司类和个人贷款浮动在40%内。

3、?以贷收费、浮利分费?。我支行贷款是按合同利率

收息,从未擅自提高利率,更无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的现象。

4、?转嫁成本、增加负担?。我行的所有贷款业务均未向客户收取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费用,也未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客户。

5、?违规收费、擅自提价?。我支行严格执行人行和总行的相关收费标准,对贷款客户无乱收取各类费用现象。

6、?强制捆绑、不当搭售?。我支行对单位或个人授信业务均按其申请和资金需求合理给予综合授信和单项业务品种授信,从未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客户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程产品。

7、?高息揽存、借道收息?。我支行没有高息揽存、借道收息的现象发生。

(二)收费管理具体表现

1、?服务收费实行统一定价和名录管理?。大额汇兑、委托收款、电子汇划费、?人行通?、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凭证、对公账户开户、询证函、折单挂失等业务均按总行制定的收费价目名录进行收费,我支行未擅自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要素。

2、?违规收费行为?。我支行严格按照《xx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和《xx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的相关规定执行,无对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未给

客户带来实质性收益、未给客户提升实质性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的现象。

3、?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充分告知客户?。我支行将中间业务收费明细表在营业大厅的电视上不断重复播放,充分告知客户,方便客户了解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确保客户自主选择各类服务。

通过此次自查我支行未发现发放贷款时增加不合理条件和违规收费行为。今后我支行将严格执行人行和总行相关规定,严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篇五:信贷自查报告

信贷自查报告 根据联社xxxx年x月x日有关会议精神,我社积极组织信贷人员对信贷业务进行了认真自查,以规范行为、防范案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对照联社和自身的要求进行排查,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深挖根源,充分认识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以促使每个人通过此次排查活动,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进步,合规操作。

一、我社信贷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信贷业务及相关制度,较熟悉地掌握了业内知识,但这些知识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在新的业务处理方法上还有些欠缺,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更加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知识。

二、牢固思想防线。一是能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三、恪守规章制度。信贷人员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贷款手续,力求完善,不出差错,确保手续真实合法,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在经手股金的处理上,均能账款清晰,及时入帐,无截留行为;无截留贷款本息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贷后检查做为重点予以改进,随时掌握客户的动态变化,降低贷款风险。

四、工作作风上。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没有利用职权索要、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不曾经商、入股办企业,无吃拿卡要行为,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一个信合职工的光辉形象。

此次自查活动,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责任重大,想干好信用社的工作,就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都是对集体,对自己的不负责,通过这次自查以及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们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合员工。 银行信贷员2011自查汇报

根据联社深化三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以规范行为、防范案件,查找问题、解 决问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思路,对照联社下发的告全体员工书所列排查内容,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深挖根源,充分认识和领悟三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促使个人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通过这次对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改,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进步,作出如下总结。

一、学习上。作为一名信贷人员,我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学习信贷业务及相关知识,较熟悉地掌握了业内知识,但仍不够努力,总是沿袭一些以往的经验办事,不能够满足个人和工作对知识的需要,没有深层次的去钻研开创一些新的业务处理方法,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仍应更加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知识。

二、思想上。三项治理工作在我县信合系统已开展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的成效,我作为一名党员,在思想上绐终高度重视,深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敢有丝毫懈怠。

三、信贷管理上。自调入社以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办理贷款手续,力求完善,不出差错,确保手续真实合法。但在经济档案的整理上,贷前贷后的检查上,存在一定的惰性,小部分的档案信息没有完善,一些几千元额度的小额贷款,总是片面的认为手续办理的合规,片面的相信担保人、介绍人,而没有更为细致的调查。此一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为重点予以改进,杜绝违规行为,降低贷款风险。

四、内控制度的执行上。多年来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但仍在一些细节的问题上出现漏洞,如在安全制度的执行上,信贷室的后门总是关不住,外人很容易进入院内,容易造成隐患;在经手股金的处理上,均能账款清晰,及时入帐,无截留行为;无截留贷款本息行为、擅自挂息等经营违规行为;无虚报费用,私设小金库待为;无擅自罚款,乱收手续费行为。

五、工作作风上。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没有利用职权索要、接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不曾经商、入股办企业,更无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一个信合职工的光辉形象。工作日的中午不允许外出就餐,是为了杜绝信贷人员中午喝酒后,下午不能正常办公,以及禁止吃拿卡要行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但是在我身上仍然存在少数几次中午与朋友饮酒影响下午办公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杜绝此类现象,规请领导与同事们监督。

此项工作的开展,非常必要,让我充分认识到,在信用社工作责任重大,想干好信用社的工作,更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能有任何的懈怠,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都是对集体,对自己的不负责,通过此次三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通过这次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剖析,我的思想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做好每一件事,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信合员工

信用社主办会计自查报告3篇 作者:逐.风 文章来源:山西信合网 加入时间:2011-8-20 8:29:25 点击:1483 信用社主办会计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省银监局、市银监分局关于加强防范操作风险,落实案件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东信联发[2005]19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我社制定了具体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方案,并组织全体职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这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这次工作旨在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效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确保我县

农村信用社安全、合规、稳健经营。同时使广大员工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到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危害性。 根据实施的方案,在社领导的组织下,我利用工余时间,再次认真地学习了我社制定的《**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员与复核员岗位职责暂行办法》、《**市**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违规处罚实施细则》、《**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市**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指标百分制考核办法》、《**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操作规程》、《**市**农村信用社2005年度财务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劳动管理与违规处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印象,我对照相关的条例,对自己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一进行了回顾,目的在于查找操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便于及时补缺补漏,及时整改,逐步完善。下面,我对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

一、业务方面

1、一年多来,本人担任**农村信用社主办会计一职,在社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出纳工作,协调、理顺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应经常向主任汇报会计、出纳工作情况及内勤人员的思想、行为情况方面做得不够好,不够主动及时向主任提供这方面的信息。为使辖内的会计、出纳工作日趋规范,能够随着业务的发展,按照新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适宜的、统一的操作规范,以加强内部管理。但是由于我社人员配置较紧,无法经常组织会计、出纳人员集中对业务进行培训。有些规定只能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个网点,交由各人各自学习,这就容易造成内勤人员关于业务操作方面理解不一致,会出现个别岗位能力较为薄弱的现象。

2、作为信用社的主办会计,既是会计辅导员,又是二级稽查员,我在抓好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的同时,能及时发现、解答和解决业务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做好事前辅导。能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会计辅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整改,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发现的问题,取得领导的支持,以使各项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但是有时因为事务繁忙,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由于时间有限,对网点的会计辅导与检查的力度与深度不够。根据联社的相关制度,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编制检查评分表,明确奖罚,年终依据评分情况进行奖优罚劣,以此激励会计出纳做好本职工作。

3、作为主办会计,我能认真核算各项财务收入,严格成本管理,认真组织会计核算,正确反映和评价经营成果,为主任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

4、认真做好全辖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能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手续,做好网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登记、出库。合理安排各网点和存量。每月坚持不少于一次的帐实检查,确保凭证的使用、销号有序、正规,避免出现遗失。

5、能按照制度规定做好以下日常工作:一是正确提取各项费用;二是做好各网点的传票、会计档案的收集、登记、保管工作;三是结息日做好各网点结息的辅导和事后监督工作;四是及时核对内部帐,督促会计做好内外帐户、总分帐、往来帐、帐户余额的核对工作;五是能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六是每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便于主任的经营决策。

6、能够严格执行会计、出纳、结算、财务制度和会计、出纳操作规程,坚持会计工作的“十六项基本规定”,保证会计核算达到“五无”、“六相符”。

7、能加强内部资金和固定资产、零星小额资产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网点的库存限额,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压缩现金资产的占用。按照有关规定,能加强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审议、有报批。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规模。但是对闲置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做到盘活或处理,比如位于**新圩的商住土地,已闲置多年未加以妥善的处理。对于微机、终端设备、各类机具以及其他零星的低值易耗品,能够参照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帐、簿、卡,但是这些物品因实际需要在网点之间或领用人之间进行调剂后,不能做到及时登记,有些物品损坏后,也未能及时进行处理。

8、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一切开支按照标准实行,需要上报审批的财务费用均待联社批复后才出帐列支;报销费用严格执行经办、证明、主任“双签”制度,确保每一笔开支真实、合规。帐务处理严格按会计制度进行,保证会计处理正确、清楚,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能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并及时反映和汇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

9、随着信用社业务不断的发展,各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第15篇:大额闲置资金管理新途径

大额闲置资金管理新途径: 大额闲置资金管理新途径:玩转国债逆 回购 国债逆回购是近来颇受欢迎的一种大额闲置资金管理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账 户即可进行交易,收益率上也颇有亮点。 在“打新族”中流行起一种新的闲置资金投资方式——国债逆回购。 与通知 存款、银行的无固定期限理财产品相比,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更为可观;操作上 国债逆回购也更为便捷,无需将资金转出到银行账户,直接在证券账户中就可进 行交易操作。从历史收益率的情况来看,每逢月末、季末,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 往往高位运行,即使比起银行的“高息揽储”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额闲置资金管理新途径 王先生是一位经验老道的股民, 有一笔百万元的资金主要用于打新股获得一 级市场的收益。不过,前段时间新股连续破发让一直稳健运行的新股申购也蒙上 了阴影,王先生也决定暂时退出这个市场,打新股的资金转道国债逆回购市场。 简单地解释,国债逆回购的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 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贷款 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 与国债逆回购相反的操作是国债回购,也就是使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向 资金供应方借得资金。但是,按照我国证券市场的规定,只有机构账户才可进行 国债回购的操作,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只能进行国债逆回购,也就是说把自己的钱 借给市场上的机构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益。 那么,国债逆回购的收益率,也就是借出的利率是如何确定的呢?在上交所 的交易系统中,目前提供 1 天、2 天、3 天、4 天、7 天、14 天、28 天、91 天和 182 天九个国债回购品种,如 1 天国债回购 GC001,其交易代码为 204001;7 天 国债回购 GC007,交易代码为 204007;14 天国债回购 GC014 交易代码为 204014; 其他依次类推。 天、天、天国债回购产品也是市场上最为活跃的三个品种。 1 7 14 我们以 1 天国债回购 GC001(204001)为例,它的实时交易价格也就是这一产品 的即时利率。如在 2011 年 2 月 16 日,GC001 的开盘价格为 1.700,这就意味着 当天开盘时回购利率为 1.700%。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进行逆回购的操作就是 “卖出”GC001,GC001 的交易单位为 100 手(每手为 1000 元),假设投资者卖 出 100 手 GC001,交易价格为 1.7%,那么这笔拆借可以获得的收益就为 100000×1.7%/360=4.6575 元。 当然,像一些交易活跃的品种,交易价格也就是利率的变动非常显著。不仅 各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有很大波动,单个交易日内价格也会出现较大波幅。以 1 月 31

日 GC001 的交易行情为例,开盘价格为 10.00,最高达到 11.00,盘中大部 分时间价格保持在 4.8 的水平,而在收盘时价格直接跌落至 1.9 的水平。 事实上,国债回购利率与资金市场的供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可以看 到,在每个月末、季末前夕,国债回购利率明显地跳高。通常这也是银行不惜高 息揽储的时间,市场上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如 2009 年 9 月 29 日,GC001 的回购 利率触高至 16.79%;2009 年 12 月 30 日 GC001 最高达到 16%的收益率;今年 1 月下旬 GC001 的交易价格也有明显的攀升。对于投资者来说,掌握这些规律,将 获得比资金临时搬家到银行更高的收益。 实用交易指南玩转逆回购 那么如何参与到国债回购这个市场?交易中有何特殊的要求?一般来说, 现 在大部分的券商都可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国债逆回购的服务, 但是需要投资者在 券商处开通国债回购这一交易功能。一些券商的规定是,投资者需要亲自携带相 关的证件、资料到营业部柜台开通这一功能,沪、深两市都有债券回购的交易品 种,但交易活跃的主力交易品种都集中在沪市。也有一部分券商的规定是,通过 客户服务电话或是网上操作就可开通国债逆回购的交易功能。 在开通这一业务后,投资者就可在证券交易系统中进行操作。与普通股票交 易所不同的是,个人投资者使用的操作为“卖出”某一交易品种,如 GC00

1、GC007 等,按照回购品种的期限,投资者的资金将拆借给国债的回购方。待到期 限满,资金和利息将自动返还到投资者的账户。 国债逆回购中,交易的单位为 100 手,1 手的面额为 1000 元,也就是说最 低的交易单位是 10 万元。在实际的操作中,每 10 万元方可参与交易,举个例子 来说,投资者拥有的资金为 55 万元,但实际可以参与交易的资金将为 50 万元。 此外,投资者需要考虑的另外一个因素是交易的手续费率。在进行国债逆回 购的交易时,券商标准手续费率的规定如表所示。如 GC001 的标准手续费率为 0.001%, 10 万元交易手续费为 1 元。 每 结合上文, 假设成交时回购利率为 1.7%, 那么 10 万元资金获得的收益为 4.6575 元,扣除 1 元的手续费后,投资者的净收 益仅为 3.6575 元。因此,进行国债逆回购时手续费率对于实际收益的影响非常 大,尤其是当利率水平较低时,投资者的收益可能还比不上券商收取的佣金。不 过,不少券商对于开通这一交易的客户都会给予一定的手续费优惠,客户按照自 己的交易等级、资金量等可以获得一定的折扣,以降低投资的成本。据了解,一 些券商可以为国债回购业务提供免交易佣金的优惠。 建议投资者在开通这一业务

时,向自己的券商详细地了解佣金的水平。 表:国债逆回购标准费率 回购品种 GC001 GC002 万元交易手续费( 交易费率 每 10 万元交易手续费(元) 0.001% 1 0.002% 2 GC003 GC004 GC007 GC014 GC028 28 天以上品种 0.003% 0.004% 0.005% 0.01% 0.02% 0.03% 3 4 5 10 20 30 另外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国债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 按照回购交易的规 定,投资者卖出一个交易品种后,资金和佣金即被扣取,待到拆借到期,这笔资 金和利息将到达投资者的股票账户。但是,不同的券商对于到账后资金的结算速 度并不相同。还是以 GC001 一天回购产品为例,交易的第二天也就是 T+1 日,大 部分券商对于这笔资金的规定是:可用不可取,也就是说这笔资金可以进行股票 交易或是再次进行逆回购操作,但无法转出到银行账户;只有到晚间结算后才可 取出,事实上投资者只有在 T+2 日才可进行提取。但是也有一小部分券商的规定 是:次日不可用,既无法提取也不可进行其他的交易操作,这往往会影响到逆回 购交易的资金流动性,包括新股申购时间衔接、再次交易,都会因此受到影响。

第16篇: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信用社关于对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联社:

我社接到《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为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确保大额现金存取业务规范、安全,我社组织有关人员对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建立组织

我社成立了以主任xx为组长,xx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大额现金的支取、审批、备案等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二、自查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情况。我社对大额现金收付业务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原则;认真核对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由他人代理办理的,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我社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分级授权审批制度;5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大额取现业务由信用社内勤主任审批,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大额取现业务由信用社主任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大额取现业务报联社审批、备案;我社实行联社统一集中授权制度,不存在未经授权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不存在采取化整为零等形式逃避大额现金监管的情况。

(三)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我社建立了大

额现金支取登记簿;对于每天发生的大额取现业务逐笔进行登记,对单笔或当日累计1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收付交易,建立甄别报备制度。

(四)账户管理合规情况。我社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不存在为一般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的情况;我社现没有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大额支取业务合规;单位存款账户向个人存款账户转账符合有关规定。

(五)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我社明确内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人民银行报送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及时、准确和完整。

三、存在问题

1、办理大额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了身份证件,但存在没有进入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的情况;

2、大额取现业务有漏登现象。

四、整改措施

1、我社要求经办人员对漏登的大额取现业务进行补登完善;

2、我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大额现金管理制度规定,提高员工 2

合规意识,按照要求,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大额现金管理的合法、合规。

3、加强大额现金收付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我社将对大额现金收付的管理,进行定期自查,加强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促进大额现金收付业务的不断规范。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今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收付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大额现金收付业务管理水平。

xx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17篇: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

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

第一条 为防范企业资金使用风险,进一步做好企业各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成立大额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

(一)XXXXXX大额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总经理兼任。

副主任:总会计师兼任。

成 员:行政班子成员及计划财务部、审计查证部部长。

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3-5人的资金使用联签审查管理委员会。

(二)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资金使用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企业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

2.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大额资金的借贷、支付,必须由企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建立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联签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经济)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同意,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凡是单位定编中没有总会计(经济)师岗位的,则联签制度的责任人分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经营管理的副职、财务负责人;凡是单位定编中设有总会计(经济)师岗位,而实际未配备的,或以其它行政职务代行总会计(经济)师职能的,则应由代行总会计(经济)师职能的人员,承担总会计(经济)师的责任。

4.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制度。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将大额资金的动态情况,向上一级管理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上一级财务部门报告。

5.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资金安全和风险的第一责任人,总会计(经济)师、财务主管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联签人员同时承担本单位的资金安全和风险责任。

第三条 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范围。

(一)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经济)师、财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共同签字批准方为有效的制度。

(二)联签制度的具体体现形式,应体现为经过一定程序、由联签制度的负责人分别签注意见的书面格式的规范文本。具体的主要项目和要素应包括:

1.联签事项的名称、基本事由、部门和责任人。 2.动用资金的性质、额度、期限、预计会产生的收益、风险分析。

3.对方名称、规模、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资质、信用、效益情况的基本分析。

4.联签制度各责任人的具体意见。

5.经办(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经办人。

6.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办公会议和其他集体决策形式及审核意见。

(三)使用大额资金按XX规定执行。

1.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由单位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XX立项论证,大额资金使用审查委员会批准。项目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由单位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XX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立项后,报局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路局按规定批准或报部批准。 2.对外担保。各单位一律不许对路外单位担保。路局非运输企业之间担保必须经过XX批准后,可选择一家企业为担保人,且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 3.对外捐赠。按规定未经XX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同意,各单位一律不许对外捐赠。

4.日常经营性资金,经过本单位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立项论证批准后的合同内经营性资金,要经过大额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三人以上联签后支付。

(四)资金使用部门必须根据联签制度的规定,提供相应手续齐全、批件完备的文件,办理资金使用申请。

如果发现已经批准使用的资金存在严重问题,已经支付的资金应立即采取措施收回资金;准备支付的立即停止支付,并及时报告资金使用审查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日常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应拨付的货币资金、合同内货款,主管业务部门必须提出具体拨付申请,写明有关项目计划依据、额度、单位等基本要素和内容,经联签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支付。

(六)大额资金使用的申请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合法手续的完备性和真实性负责,财务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手续的完备性和符合规定性负责。对不符合规范手续的要拒绝办理支付;发现不符合规范手续、没有拒绝办理、造成大额资金使用把关不严的,将按照《会计法》的规定,给予吊销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调离财会岗位、免除现任职务等组织处理,同时将按国家及部有关责任行为处罚处分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其他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大额资金联签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形成检查结果予以披露并进行追踪落实。对已经出现资金损失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纪,给予联签制度的各责任人行政、党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四条 银行账户管理。

(一)企业只准开设一个银行基本账户,不准多头开户;凡是有XX资金结算中心的地区,未经批准不得在XX资金结算中心以外开立银行账户;擅自在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的,对决定者一律给予撤职处分。

(二)企业需要银行提供特殊结算业务服务,而 第五条 建立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联签制度的具体事项、额度、责任、程序等具体标准和详细规定,并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18篇:大额资金不适合使用货币基金T+0

大额资金不适合使用货币基金T+0

日前,有投资者反映,从余额宝里进行大额资金T+0受到限制。尽管余额宝规定单笔、单日及单月T+0的上限是100万元,但受制于支付宝提现到银行卡的单笔上限是5万元,如果要将100万元全部提现到银行卡,需要连续提现20天。

实际的情况没有如此夸张。证券时报记者从支付宝了解到,每个账号单笔提现的上限确实是5万元,即每笔只能提现49999元,但每天可以提现3次,这意味着每天可以提现149997元。另外还可以利用转账到银行卡的功能,从支付宝账户转出49999元。也就是说,用户每天可以从支付宝转出199996元,如果要提取100万元,需要6天。

事实上,基金公司推出的货币基金T+0业务,往往需要基金公司垫资或用货币基金份额向银行借款,因此推出T+0业务的货币基金都设置了赎回上限。大部分货币基金T+0单日赎回上限是20万元,也有部分货币基金T+0的单日上限只有5万元,部分资金雄厚的基金公司设置的赎回上限比较高,在100万元以上。

由于货币基金T+0主要是针对散户的日常闲钱理财,这些额度看上去也足够。但如果投资者打算放入货币基金的资产在20万元以上,又想享受T+0服务,最好将这笔钱分一下篮子。

第19篇:大额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整理)

大额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及责任追究。

3.职责

公司财务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对全公司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工作程序

4.1责任追究项目

4.1.1工程投标保证金或抵押金在5万元以上。

4.1.2以现金形式进行工程垫资在10万元以上。

4.1.3支付单位工程承揽信息费在10万元以上。

4.1.4购置5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

4.1.5 1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

4.2责任追究程序

4.2.1承揽工程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或工程抵押金等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支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4.2.2以现金形式进行工程垫资在10万元以下的,由支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4.2.3支付工程承揽信息费在10万元以下的,由支付单位集体研

究决定,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4.2.4购置5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逐级报公司审批。

4.2.5非生产性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集体研究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3责任追究标准

4.3.1因工作失职,违背集体领导原则或越权行事,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或抵押金收不回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损失金额3%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3.2未对建设单位所建项目资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而垫支施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经集体研究的处以决策者损失额3%的罚款,未经研究个人擅自决定的,由责任人负责收回垫支款,收不回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4.3.3在跟踪信息、承揽任务等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规定向对方支付信息费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经集体研究的处以决策者损失额3%的罚款,未经研究个人擅自决定的,由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

4.3.4对超越审批权限大额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购置费的10%对单位罚款,•同时给予单位主管领导处以2%的罚款。

4.3.5非生产性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未经集体研究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4责任追究审批程序

4.4.1项目达标检查小组人员填写责任追究审批报告,并经被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4.4.2例会研究,报公司分管生产经营的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4.3按会议决定,由财务部门实施处罚,被罚或赔偿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足额缴纳罚款的,按日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第20篇: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广安恒丰村镇银行大额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大额资金的支付是指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或个人以提交的大额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业务委托书、网上银行支付指令等形式要求银行对外付款的业务。

第二条 营业网点必须严格执行信贷资金流向审批制度,对信贷资金的支付,须信贷管理部门审批后再经会计主管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内容、签批是否符合分行相关规定,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

第三条 营业网点须严格执行大额支付热线查证制度,2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付业务和转账支付业务,以及单户当日累计超过20万的大额转款需查证单位法人或由两名柜员热线查证该单位两名财务人员。

第四条 营业网点必须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支取审批制度,对单笔或累计超过审批金额的应当报相应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权限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5万至50万以下由营业部审批

50万至200万由财务部审批

200万以上由分管行长或行长审批

第五条 营业网点必须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审批制度,对单笔或累计超过审批金额的应当报相应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审批权限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20万至100万以下由营业部审批

100万至1000万由财务部审批

1000万以上由分管行长或行长审批

第六条 营业网点在为客户办理提前还贷、销户等对经营部门有影响的业务前,应通知所属客户经理或所属经营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 营业网点对当日单一帐户发生的单笔或累计超过500万(含)的大额支付业务应及时电话告知计划财务部,以保证人行备付金帐户能够足额支付。

第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大额资金自查报告
《大额资金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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