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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6: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

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万元,土建工程支出 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 (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二: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一、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004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2004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04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04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2003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03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04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05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03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03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05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1、2003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3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04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04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4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2004年4月份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7.55万元,县财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随同2003年上缴的专卖罚

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04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06年1月份随同2005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05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5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04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06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06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6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 2006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03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03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04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05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05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四、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 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04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03年的环烟专[2003]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

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1)2003年12月102号凭证,支付打假经费/举报费11,382.5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无相关的专卖案卷。据当时举报费领取人李仲荃同志回忆: 2001年我县局在秦团庄乡设立卷烟直销点,聘用张世明代理经营,在其工作期间将销售的卷烟货款携走,经核查对账发现短缺卷烟货款11,382.50元,由于当时业务经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从李仲荃同志工资中扣回短缺卷烟货款。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领导沟通,虽然其当时是业务经理,但具体负责的是专卖工作,应与此事无关,最后有关领导决定以打假经费/举报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所扣工资11,382.50元。

(2)2004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01年至2004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04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篇三: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项目经费自查报告

项目名称:**************************介质

立项代码:********************* 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起止日期:2013-1——2014-12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3]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13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至2014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篇四: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总部转发的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山东能源财字[2013]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

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

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

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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