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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9 08:34:08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一事一议自查报告

可乐乡2012年上半年一事一议工作

自查报告

根据县“一事一议”项目工程的批复及(赫委办组[2012]163号)文件要求,于2012年5月16号召开了动员及实施会议,5月17日至5月31日相继召开村民组群众动员大会,会上重点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如何实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我乡材料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材料供应商。6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农场村桥边组已完成了90%的混凝土硬化,农场村顺山组已完成了70%的块石垫层,农场村顺山组活动广场已完成了100%的场地平整,农场村河边组已完成了100%的路基平整;丰收村大树组已完成了60%的块石垫层,丰收村上坝组已完成了85%路基平整。

推荐第2篇:一事一议自查报告(定稿)

石城乡10年、11年一事一议工作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确保这两年“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完成,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乡对这两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

这两年全乡共申报“一事一议”项目17个,总筹资487600元,财政奖补资金852600元,其中,7个街道硬化项目、1个环境整治项目、7个村民活动中心项目、2个村内照明项目。

二、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村自筹资金全部转入县财政局“一事一议”专户上,共计487600元,15个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按规定将县里划拨的补助资金和村民自筹款一并给各村作为该项目财政奖补资金。

三、一事一议筹资的实施效果

一事一议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道路的硬化和村内环境卫生的整治及村民活动中心的建成等众多项目的开展使得村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渐改善,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①部分筹资户思想认识不高②村级“一事一议”档案整理不够规范③村里经常出现“有事难议”的状况。以后的工作中已自查出现的问题为解决要点,积极做好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的执行力。

五、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一事一议相关文件的指示及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对村民一事一议的宣传,改进办事方法,做好项目开展的每一个环节。在乡及各村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团,确保今后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完成,使好政策落实并且达到最好的效果。

石城乡财政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3篇:某村一事一议自查报告

2009-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自查报告

为确保“一事一议”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根据安农改办【2014】4号的文件精神,我村及时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两委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这五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每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得到村两委的高度重视,我村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决定和政策。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片区干部及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民代表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给予公示。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这五年全村共申报“一事一议”项目4个:2009年XX角落硬化工程、2010年xx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2011年xx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2012年半岭亭茶园水土流失治理;总涉及资金3718200元,其中筹资筹劳金额1129340,村集体积累资金252134元,财政奖补金额2336726元。4个工程全部实施公开招投标,并经镇、县相关人员组织验收合格,每年度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当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工程。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筹劳开展情况。我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操作程序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严格按照人均年筹资筹劳不准超过一定限额的规定执行,坚持三个不原则:不超标准筹资筹劳;不违背农民意愿强上项目;不借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有效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件“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民心工程,让群众自己议项目,选项目,建项目,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兴建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二是有效地改善

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几年来一事一议项目的落实,大大改善了我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村民经济发展基础,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都是村民自愿实施,民主表决,集体参与,民主决策。施工过程中更有群众参与、监督,所以工程进度快,质量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今后我村将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一事一议”相关文件的指示及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优惠政策,确保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完成,使好政策落实并且达到最好的效果。

XX村民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推荐第4篇: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为了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

一、“一事一议”议事前提

1.有发起人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和身份在各地情况各异,有的议事会的发起人只有一个,有的是一人倡议,数人支持。发起人中有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但无论发起人多少或身份如何,有一个以上的发起人是“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必备条件。

2.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

群众有要求是“一事一议”议事会启动的动因。成功的议事会之所以群众参会踊跃,意见统一快,是因为群众对议题有强烈的要求。如例村民多年受无水吃的困扰,对解决饮水困难非常关心,所以群众对这样的议事会积极响应,所有接到通知的农户都按时参加了会议。

3.议事会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无论是大于或者小于行政区,只要属于受益范围,这个范围内的群众很容易形成共识。这是议事会成功的重要条件。

二、“一事一议”议事原则

1.群众自愿

召开“一事一议”议事会,一般是发起人在发出通知时就向各农户说明:愿意参与的就到会,不愿参与的不强求,不加任何强制观点。群众知道不参加会议就不会受益,会仔细考虑发起人通知的内容,自己决定取舍。这种会议虽然属自愿参加,但大多数议事会召开时,被通知的对象会全部参加。

2.权利、义务一致

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参会村民都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这个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想受益就必须投工投资;另一方面,谁不投工、不投资,就不能受益。正是“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把意见一致的农户凝聚在一起,把持有不同意见的农户排开在外,这是意见很容易统一的重要原因。这个原则也并非使那些当初不同意参会的农户永远不能受益,只要他们同意缴纳议事会确定的投工投资份额,仍然可以加入到受益体中。

3.公平负担

在义务分摊方面,农户投入一般实行“按受益户均等”或“按受益人均等”分摊。有些地方因条件特殊,议事会上也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特殊条款。

三、“一事一议”基本特征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采用“一事一议”形式后,不仅议事会在召开的形式上与过去行政决定分配义务工的方式有区别,所议事项的内容也有自身的特点。

1.“一事一议”与行政决定在形式上的区别

(1)体现群众意见程度不同

“一事一议”是群众自愿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行政决定是以村、组等组织机构的意见为主。虽然村、组也代表着群众的意见,但“一事一议”的代表性表现得更直接。

(2)形成决议的方式不同

“一事一议”形成决议须在参加议事的全体受益群众中通过,而行政决定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多数群众中通过或在群众代表中通过即可。

(3)组织者不同

“一事一议”会议有基层干部组织的,也有普通群众发起的;而行政决定只能由行政组织作出。

2.“一事一议”议定事项的特点

(1)用工采用货币决算

“一事一议”中出现的“货币决算”与过去农村摊派义务工中出现的“以资代劳”在形式上虽然相似,都用货币表示人工的价值量,但它们在体现农民的意志方面有本质区别。

(2)小规模格局

“小规模”是指受益范围在村以内的小型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以群众直接受益为前提,如果规模太大,群众受益不均衡或受益不直接的程度也大,就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从调查情况看,成功的议事会讨论的议题多数是村以下的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小规模仍是其基本格局。

(3)工程权属共有

“一事一议”议事会对他们所建工程的权属一般都用这样的表述:建成的工程归投资的农户所有,各户份额均等。这一表述表明:这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但村民对这种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与村民对公共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有三点不同。第一,所有权人有特定的对象,而一般公共财产的所有者没有特定对象,只要村民户口属于这个行政区,哪怕是新搬迁来的农户,都可以享受所有者的权利。第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转让。如农户搬迁时,可以将自己份额有偿转让他人。第三,具有排他性,即未投资的农户不能享受权利。但这种财产有一点与公共财产相似,即所占份额不能退出,因为使用中的财产不能分割。

(4)议定事项只具有一定约束性

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也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但这种约束性不同于行政决定的约束性,它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靠受益群众互相信任、互相监督和限制受益来实现,不带惩罚性。而行政决定由于形成的机制不同,一般须采用行政、经济等一系列手段来维持正常实施,有些还带有一定的惩罚性。

(5)议事内容广泛

“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不只是投工问题,它所涉及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所讨论的内容通常包括投工、投资、占地、原材料、工程负责人人选和建设管理等。但这种广泛性与行政决定的广泛性不同,它只限于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事项。而行政决定包括权限范围内所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事务。

四、“一事一议”议事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这些程序完成后,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执行人员具体操作方法是: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核,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2元。经批准后的筹集额用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农民负担监督部门审计监督。

五、“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一事一议”积极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七、“一事一议”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校舍维修是政府的事,不是农民个人的事,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趣。

二是宣传中的弱区。县减负办侧重于对“一事一议”程序规范性的审核,乡镇侧重于审批,农经站侧重于资料的把关,村级组织侧重于议事的结果。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形式不多、力度不大的现象,致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农民了解、参与率较低。

三是操作时的痛区。居住分散、流出人员多、办公经费紧张的农村现状导致议事成本高、成功率难以保证,“一事一议”开展中存在“二难”现象:村民意愿集中难。农民忙于生计,认识水平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村的公益事业年初无总体规划,想到哪儿干到哪儿,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其次,议定事项落实难。开展“一事一议”的依据是税费改革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文件,主要靠农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议定事项执行中有一定难度;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议定的事项,按政策规定筹集到的资金和劳力,相对于山区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高成本的现状,无疑于杯水车薪,陷于尴尬境地。

八、“一事一议”解决途径

1、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剃除可有可无的思想,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其次要通过各种媒介,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3、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新农村建设。

4、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九、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农业部负责全国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筹资筹劳的范围与对象

(一)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二)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三)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四)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

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二、筹资筹劳的程序

(六)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七)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八)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当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村民会议所做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九)相邻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当由受益村协商、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的办法实施。

(十)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三、筹资筹劳的管理

(十一)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承受能力,分地区提出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十二)对经审核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

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

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同时,应当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凭证。

(十三)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筹资筹劳方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当进行说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会议通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十四)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十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

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要求,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十六)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七)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以资代劳。

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十八)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

对政府给予扶持资金的筹资筹劳项目,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核、审批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就项目筹资筹劳是否符合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参与对项目筹资筹劳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对使用财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事项,具体审核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另行制定。

(十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依法罢免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二十)违反本办法规定强行向村民筹资或者以资代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如数退还村民,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强制村民出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照当地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付给村民相应的报酬,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四、其他规定

(二十二)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者以自然村为单位议事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开始搞农村税费改革,巢湖地区创造的一事一议制度被中央当作典型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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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之外更需规则

前些日子,南京某五星级酒店的员工李红将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打算带回家给正读大三的儿子补营养。酒店发现此事后以盗窃财物为由将其开除,称扔掉食物是正常耗材,员工不得带剩饭菜回家。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了近10万的转帖,人们纷纷将矛头指向了酒店。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五星级酒店”、“洗碗女工”这些具有象征性的关键词,把贫富差距的尖锐现实再一次无情地摆在了世人的面前。将客人的剩菜打包回家,这是并不体面至少是不应被提倡的行为,这个道理洗碗女工并不是不知道,但因为家境贫寒,儿子正在长身体,她还是这么做了。个中无奈与辛酸,犹如一枚催泪弹,引发了公众的同情与悲悯之心。而酒店不问青红皂白,即给予其最严苛的处罚,无疑是对集体情绪的一种挑衅。在这里,这名洗碗女工或者说这位母亲打包剩菜的行为成了伟大母爱的代名词,而酒店将其开除的处罚决定则成了资本无良的直接罪证。人们无不把同情给予了那位母亲,又无不把谴责洒向了资本商家。

我理解这样一种情绪,因为在我们的民间话语中,也存在着这样潜意识中的思维定势:母亲永远是对的,穷人永远是对的,弱者永远是对的。但还是忍不住想说一句:过度的情绪化表达,只能激化对立而无助于和解,一味的同情也无益于社会问题的改良。必须还原这样的事实:在这件事上,酒店的做法并不是如网友所批判的那样不可原谅。酒店有规定,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许重复使用,也不允许员工私自带走,这是一条很常见也很普通的内部规定,作为洗碗工的李女士理当遵守。一旦违反,当然会受到处罚。如果说酒店有什么错的话,就错在处罚过重。如果人情之外没有规矩的束缚,那么将来所有的罪犯抢劫,盗窃,都可以正当地用家境贫寒来开脱,那是的社会又将变成什么样子?

推荐第6篇:一事一议

2010年,是我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第一年,为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把项目做实,把好事办好,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固政文[2010]249号和固政文[2010]250号文件规定,镇党委政府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村民受益、注重实效、全面推进、重点投入、加强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在全镇22个村(茶棚、街道未实施)实施了“一事一议”项目。全镇承担筹资人口64319人,筹资总金额128.638万元,承担筹劳劳力37073个,筹劳总个数185365个。硬化整修村组道路18条59.05公里,开挖大塘2口,整修渠道1条1公里,维修配套涵闸等水利设施5座。共投劳18.5万个工日、总投资665万元。切实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一、党委重视 强化领导

为组织实施好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导向作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达6次,就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确定项目、议事审批、项目建设、检查验收等有关工作进行研究。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中心、村镇中心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各环节的工作督导,做到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二、宣传发动 搞好培训

镇党委政府强化宣传发动,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分村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群众代表会议,传达学习“固始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固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固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利用电视媒体、印发资料,深入农户讲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大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使政策深入人心。认真做好培训工作,重点培训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政策。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一事一议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群众代表。

三、慎重选项 制定计划

镇党委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慎重选择,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年度议事事项计划和以后年度的议事事项规划。在此基础上,引导各村选择一些群众急需的项目,严防不结合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工程项目出台。坚持了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实施“一事一议”项目。

四、确定项目 议事审批

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加强督导,各村议决“一事一议”事项,由支委会提议,并经村“两委班子”商讨,拿出一事一议事项,编制一事一议方案。召开村党员大会审议,审议事项及方案经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并提出修正意见后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形成后及时进行了张榜公告。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筹资筹劳方案,镇政府在进行初审后报请了县农监部门审批。

五、筹资筹劳 申请奖补

镇党委政府在开展筹资筹劳中,大力引导外出务工有成者为家乡献爱心、作贡献,通过给外出务工者一封信等形式,动员各村在外务工老板们捐资兴办公益事业。据统计:全镇外出老板共为各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捐资达119万元。各村都能不折不扣地执行一事一议政策,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筹资筹劳对象落实标准,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律进行了减免。全镇没有借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之机增项加码向农民筹资筹劳,增加农民负担,也没发生因筹资筹劳引发农民负担上访事件。同时,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各村完善资料,汇总并申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六、全程监督 抓好实施

镇党委政府以打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精品工程出发,加强监督指导,明确党政领导联系村,镇干部包村。各村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一事一议帐目设置、资金拨付、报销凭证规范;确保实施方案和项目预、决算真实;确保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与项目实施方案及预决算相符合。保证了项目民主监督到位、工程建设合同书、初验意见书、工程设计图纸、开工通知书、招投(议)标档案资料、施工安全合同、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公示及各种会议记录等与工程实施同步。

七、搞好初验 总结提高

各村“一事一议”项目完工后,根据各村申请,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全面初验。采取“听、查、看、访”的形式:一是认真听取了各村对“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及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二是查阅了纳入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筹资筹劳议事程序、工程实施方案、预决算、筹资筹劳清册、筹资款的缴存、报帐等财务帐目及项目组织管理资料;三是实地查验了项目建设情况,对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了实际评估;四是现场随机调查了农户,了解项目的落实情况和农民对建设项目的满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村进行了整改完善。

我镇201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切实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但与上级党委政府和农监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新的一年里改善提高。

推荐第7篇:一事一议

关于周口东皇庙李庄村一事一议开展情况的调查

调查目的:通过对本村今年一事一议开展情况的调查,了解一事一议开展情况以及一事一议在农民中的普及情况和农民村干部对一事一议的建议和看法。

调查对象:1:村干部3名(其中村支书一名,村长一名)2:村民43人3:长期外出务工者15人4:大学生4人

调查内容1:一事一议在农民中的开展情况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开展情况3:一事一议在本村的真实实行情况

调查时间:2011年7月27日到2011年8月3日 调查结果如下:

总体来说:本村“一事一议”的宣传到位,调查中有村民基本都了解一事一议,但是由于本村经济落后。一事一议开展的项目比较少,农民参与较少,这是一个比较现实的情况

东皇庙乡李庄村委位于东皇庙乡南部。处于县城公路两侧,全村辖八个自然村,22个村民组,耕地面积7160亩,总人口5326人,党员79名,由于本人生活在李庄村由于方便熟悉,故仅调查李庄一村。

李庄村属于一个普通的村子属于黄淮海平原的一部分以小麦玉米为主属于再普通不过的村子,没有大的企业,村中仅有三家200头以上的养猪专业户,一家木板厂工人均为妇女,有一家可以容纳150人的小型电子厂,厂内工人均来自李庄村及其附近村,人均工资800一月,村内农民收入基本来自种地,家中青壮劳力基本都外出打工,家中老人在家带孩子父母过年或偶尔回来几次外出务工工资加上种地收入也就一万左右,这是本村的趋势。

一:近几年“一事一议”开展情况

由于李庄村经济落后没有优势资源,固农民以种地和外出务工收入为主,2010年以来李庄村开展大的一事一议项目仅有打机井和修路这两项,其中由于本村田地内机井均落后陈旧,村内在县政府的资助下修建了50口露天井,由于需要用电等通过村名代表和村干部的开会商议,每家每户兑了20元钱用于修建机井棚和安装电机,但是截止调查结束只见露天井,而那些相关配套设施还没有修建完。

2:我在采访村干部时在村委办公室查到了李庄村修建水泥公路的会议记录(李庄自然村水泥路面长1000米,宽3.5米厚度0.18米总造价30万) ,经整理,内容如下:

时间;2011年5月24日

参与者:全村村民代表

全村参与户数430户 1890人会议应到29人实到29人,举手表决同意占人数的100%兴修获得通过,筹资筹劳方案获得通过

投资概算29万元,投劳4750工日 概算筹资额39800元,人均筹资20元,概算筹劳1200工日,劳日约5工日,全村应筹人数1890人,符合减免条件并经会议认可减免对象100人实际筹资1790人筹资总额39800元,符合减免条件并经会议认可同意减免劳动力50人,减免劳动力工日250人,实际筹劳4500工日

由以上会议可得,本村委在一事一议项目开展上遵循了一事一议的原则,就是有事大家商量,同时获得了村民的全力支持

二:一事一议源自村委实行的“四议两公开”本村的大事均有村民代表或者村长及村支书提出,在征求了村委会的同意后才提上议程,因此可见,本村虽然比较贫穷,但是能够按照一事一议的精神和原则开展,我在查一事一议的实行情况时,发现村委办公室,以及村干部家中都贴得有4加2工作法的宣传表,因此感到比较欣慰,但是不好的现象是本村村民代表内部不团结影响代表的决议

一事一议财务管理情况:

李庄村委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该小组由6名村民代表组成,平时的村里的公共资产有六名村民最信任的村民保管,村干部不插手此事 民主理财小组规定:

1:认真学习4+2工作法内容,层序及应用原则掌握应具备的村委会财务知识 2:对审核通过的村委会重大事项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

3:对群众代表提出疑义的地方,理财小组和村委两委要及时向群众解答

三:一事一议的走访调查

1:首先我和本村村支书谈论一事一议,他说当前政府对这个一事一议比较重视,新来的大学生村官都在具体搞这个东西,现在一事一议比较正规,所开展的一事一议项目必须全程会议记录,所开展的项目必须经乡里检查相比较以前的行政命令而言一事一议能够让大家心服口服,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和快速的开展,有利于实行民主决策,但是他还谈到了经费的问题,由于一事一议规定农民年均缴纳的筹资费用不得超过20元钱,这就限制了村里的活动的范围和量,因为村里办得公益事业虽然都比较有益于老百姓但是只要谈到钱,老百姓也不愿意掏,向上级政府申请手续比较麻烦,资金是个瓶颈,同时村长和村支书由于牵涉利益关系,决议有时很难形成,调查的另外两名村干部中他们表示今年来村委组织的回忆比较多,而且现在程序都规范化,谁也不可能贪污,即使贪污也就几百块,不值得,思想上慢慢提升,愿意为老百姓办事,希望村里的民主进程越来越好,同时称赞村委对今年来工作的做法,认为深入人心,对一事一议采取积极态度,都是好的说辞

2:对43位村民调查走访中发现村民对村委的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的项目决议都比较满意,其中有24位参加过村委会议的决议,其中有6位是村民代表,每次会议都会参加,村委举行啥会议,办啥事情都问俺们,他们说,村委都会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到最后会议结束后,会来个不记名的投票,然后当众唱票,就像上次修水泥路,全村都要求修,在向村支书反应后,他们当即召开会议商讨修路问题,经过3天得讨论和征求意见建议,确定了将路修在环村的外围,这样每家每户基本上一出门都能踩上水泥路,很方便,他们比较赞扬村委这种行为,相比以前有个啥事情不商量直接命令强百倍,他们夸赞说,每天清晨村委书记都会大早跑到村委把喇叭打开宣扬一事一议制度,同时表扬村里的好人好事,据我们在村中走访,发现村里的水泥路已经修的将近一半办事效率很高,因此我认为村民对一事一议的评价是比较高的认为村委真正实施了这个制度。

3:对长期务工者的调查,由于他们长期不在家关于一事一议的制度他们基本上都是听家人说,但是他们对村委修路的决定是比较满意的,其中的两位务工村民由于家庭比较富裕,听说村委修路还缺一笔钱,就每人主动交纳了1000元钱,其中的六位务工者对一事一议制度不是那么关心,认为这是村委的事情与他们无关,总体来说,村民还是对脱贫比较急切,务工人员对村委的一事一议事项不是那么关注,比较富裕的农民还是比较支持,毕竟这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

4:对大学生的调查,村中有三位毕业的大学生,其中两位参加了工作,他们认为一事一议项目是好的,有利于村民民主的发展,但是他们并不真正的了解一事一议政策,而且也不关心,另外两外大学生由于还没有毕业,不经常回家,因此没有听说过一事一议

我对一事一议的建议和看法:

一事一议源于4+2工作法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好的,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关键要靠

基层政府的自觉与支持力度

首先:一事一议的实行首先应该有大量的物质基础做后盾,因为农村相对来说比较贫苦,一切事情的操办几乎都离不开金钱的支持,我认为一事一议要想办好,政府应该大力加强金钱的投入,这样,民主有了,金钱有了,一切事情才可以解决好,光有大家的支持是不够的

再次:村干部的工资相对较低,据我所知,村委中村支书的月工资是400一月,者对于村支书来说肯定不够,毕竟村委药为农民的事情天天忙,没有时间再挣钱,影响村干部工作的热情,这是个事实,如果解决好,那么村委的干部也许会全心投入这个基层事业,当然也不会滋生一些基层腐败的问题,

第三:应该在农村基层加大宣传力度,据我们了解,开学回来的同学都说他们村里的村民都基本上不了解一事一议,我认为这是基层村委有意不让村民知道,所以村委应该在政府的监督之下进行大力宣传,只有村名真正了解一事一议是怎么回事,一事一议才能按正常的程序走,才能真正做到办事为农民

推荐第8篇:一事一议

积极开展村庄综合整治,突出绿化、美化、亮化,争取用几年时间,使村级公益设施有较大改观,农村环境有较大改善。

为健全完善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比重。福建省财政厅规定,既要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又要避免因奖补资金不足形成

为管好用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要站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上,抓好较大村寨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到统一规划,整合资金,重点突出。同时,要将“一事一议”与农村经济、乡镇发展相结合,加强对所辖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的进度、质量以及物资、资金的监督管理,把“一事一议”项目建成群众满意的工程。

推荐第9篇:一事一议

甘肃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研究

王宁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亿万农民正在大跨步地迈向小康。但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广泛开展,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动农民建设家园积极性,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甘肃省属于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自然条件恶劣,地域狭长,地理环境复杂多样,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近70%。省内农村道路、水利设施、人畜引水、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严重滞后,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缺乏资金投入一直以来是困扰甘肃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硬伤”。 为破解这一难题,从2008年开始,甘肃省开始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建立“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各方支持为补充”的投入新机制,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取得的成效

甘肃省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试点以来,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中央启动村级公益

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后,省级财政安排500万元,选择秦安、华池、陇西、宕昌、肃州5个县区,积极开展自主试点,当年就取得明显成效,在一些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上探索总结了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经验。2009年甘肃省被纳入局部扩大试点省份后,省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中央财政投入1.1亿元,试点范围扩大到了20个县。2010年,甘肃省被纳入全面试点省份,试点范围扩大到 63个县,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达到12.18亿元。加上农民筹资劳筹和社会捐助等其他资金,当年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达到30.56亿元。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试点范围将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3年来,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000多个。其中2010年就实施3654个,建设小型水利设施139个,村内水渠1734公里,人畜饮水管道4641公里,硬化村内道路3483公里,整修沙石路面4793公里,建设村内环卫设施1866个,植树79万株,村内公共活动场所55万平方米,受益群众达到801万人,占到试点县总人口的63.32%。随着一大批直接关系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重大改善的公益事业项目相继建成,试点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水平显著提高,村内面貌和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出行难、吃水难、环境差”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新华社第356期

国内动态清样《甘肃“一事一议”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上关于“请旭人同志阅,要注意总结和推广类似经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抄陆浩、伟平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甘肃省推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甘肃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推进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初步建立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促进了村级民主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拉动了内需,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凸显出一些新的问题。

(一) 覆盖面窄

由于受自然环境、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制约,甘肃省村级公益事业历史欠账较大,亟待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的范围较广。而一方面目前中央与地方投入的财政资金总量还不能将亟需解决的问题全部纳入项目,另一方面,甘肃县域经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较低,自筹资金落实难度大,致使项目实施受到制约。尽管从2011年起试点范围将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但目前甘肃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项目实施的实际覆盖面还在一个相对较窄范围内。

(二)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

事难议:甘肃省属于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青壮年基本都外出打工,召开全体村民

会议由于人数原因很困难,即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也很困难,造成了议事难。议难决:由于对农村公共产品有着不同的看法,兼之村民实用主义思想严重,普遍存在意见难统

一、决议难通过的情况。决难行:即便“一事一议”表决通过,但在执行时往往也会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现象,不同意者以种种借口不肯出资,使议事项目难以实施。

(三)资金来源渠道少

甘肃省经济落后,全省86个县(市、区)中,有43个县为国家级扶贫县,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县域经济欠发达,县级财政困难,“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相对较少,限制了进一步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

(四)财政奖补比例偏低

与经济发达地区“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以提高农村人口生活质量为重点相比,目前甘肃省的“一事一议”试点项目绝大多数还都停留在改善基本生存条件上,中央财政“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政策在全国执行一刀切的统一标准,造成了横向比较奖补比例偏低,加剧了甘肃与发达地区农村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另外,奖补比例绝对数额偏低,降低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加了项目实施难度。

(五)项目建设管理薄弱

长期以来,村级公益事业普遍存在“有人建、无人管”的问题,导致有的建设工程达不到预期使用年限就损毁,如村内道路。有的因缺少必要的维护费而不能正常使用,如水利设施。好多已建成的

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成了摆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对策建议

根据试点工作的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扩大奖补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奖补制度,加强政策监督,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快速发展

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像甘肃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生态脆弱、农业人口和贫困人口比例大的省份的“一事一议”财政投入,提高奖补比例,扩大奖补覆盖面,逐步缩小地区间农村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基本均等化。甘肃省省级财政应根据现有财力和“一事一议”的政策要求,加大省级财政的投入,逐步降低县级财政的配额比例,取消乡镇配额,降低农民自筹比例,使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和实际覆盖率有一个大幅度的提高,

(二)统一规划,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有效整合 在全省各地“十二五”规划意见的基础上,按乡村建设规划制定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在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的粘合聚集作用,探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多种实现形式。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小城镇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与农村水利道路、生态环保、灾后重建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建设

等公益事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分类指导,促进资源整合,努力提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整合效能。

(三)加强项目管理,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

春节期间,利用冬闲和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试点县完成农民议事程序和项目库建设,春节后组织各试点县对本县区域内项目按程序予以审定,开春后组织筹资筹劳已落实的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审计报告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的资料和数据,搞好建成项目维护,规范筹资筹劳的组织实施,严禁突破上限标准,坚决禁止强迫农民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通过提高对项目实施的服务质量,激发农民积极参与的热情,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四)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

目前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及“一事一议”方式不能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问题,应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制定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积极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个人及社会组织投资农村公益事业,以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发展不足的矛盾,同时也解决了农民投入与收益不均而难以筹资酬劳的矛盾。

(五)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使财政逐步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主体

要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为重点目标,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以税惠农;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比重,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农村倾斜,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投入主体。

甘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推荐第10篇: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自查报告

镇高度重视,依照 文件精神。成立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向各村、镇属各单位下发了《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阆农改 号文件《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

根据上级财政奖补政策,我镇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实际筹资人数 人,享受中央、省级财政奖补 万元,用于投入村级道路修建缺口资金。

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将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分村建账核算,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项目管理。

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镇初审后,报市综改办,镇、村两级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实行分类分年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卷。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组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进行项目的编报、验收工作,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四、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2012年1月31日,我镇1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共硬化主干道10条,支干道3条,共10395米。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按照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所筹集的资金远远不够项目申报所需资金。

2、我镇大部分村寨村民居住点比较分散,村内小范围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内容不能满足上报要求。

建议:

1、完善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程序,简化手续。

2、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及时划拨奖补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

第11篇:白马乡一事一议自查报告

白马乡2012年一事一议工作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确保2012年“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完成,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乡对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

2012年全乡共申报“一事一议”项目4个,总筹资91890元,财政奖补资金646590元,其中,2个道路硬化项目,2个饮水项目。

二、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村自筹资金全部转入乡财政 “一事一议”专户上,共计91890元,4个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按规定将财政奖补资金和村民自筹款一并给各村作为该项目的建设资金。

三、一事一议筹资的实施效果

一事一议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道路的硬化和村内饮水工程项目的开展使得村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渐改善,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部分筹资户思想认识不高,另外村里经常出现“有事难议”的状况。以后的工作中已自查出现的问题为解决要点,积极做好

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努力提高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的执行力。

五、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一事一议相关文件的指示及要求并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对村民一事一议的宣传,改进办事方法,做好项目开展的每一个环节。在乡及各村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今后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完成,使好政策落实并且达到最好的效果。

白马乡财政所

2013年11月7日

第12篇:农村“一事一议”

基层反映农村“一事一议”存在五个方面困难

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出现的新生事物,“一事一议”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税改成果,又保障了村民实行自治,发展了人民民主,稳定了基层政权。但是,南川区最近调查发现,在具体的操作和实行中,农村“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一事一议”操作程序复杂,有事难议。“一事一议”是以村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能干多少,纯粹是村一级全体农民自己的内部事务,加之不同村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禀赋不一,村情更是千差万别。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议事效率,上级政府只要作出原则性规定就可以了。然而调查发现,各地在推行过程中,基于对控制农民负担的考虑,制订了从村内议事、申报审批、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到审计监督的严格操作程序。具体到村内议事,又要经过项目的提议、论证、审议、实施等多个环节,要召开全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支两委会、全体村民大会等多次会议。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其质量监管、材料、财务等多个小组,要完成筹资筹劳方案、分户负担卡等大量的文件表格卡片报告。众多的环节中哪一个被忽视了,都可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在一些地方,甚至连何时召开何种议事会、会议规模都有明确规定。通过这种繁冗而且每个环节近似一致性同意的操

作,“一事一议”过程中的农民负担固然得到了控制,但议事效率如何,能有多少村级公益项目得以投建,就可想而知。特别是实行撤乡并村改革后,一个村动辄方圆数十里、上千户、数千人,即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每10—15户一名代表计算,开会人数少也在百人之多,同时不少村民对村内的事情也关心不够、知道不多。“一事一议”广泛存在的集中开会难、会场安排难、意见统一难、经费筹集难等诸多矛盾,更为紧张和突出。

2、“一事一议”实行上限控制,难办大事。作为一种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一事一议”是一个村民自己出钱、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过程。只要遵循了民主要求,则筹资额高一点、筹劳多几个工作日、以资代劳或是以劳代资等等,都不能算是增加农民负担,不能视为超过了必要的筹资筹劳的政策界限。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均实行严格的上限控制,年人均筹资不得超过15元,筹劳不超过10个标准日,以此作为农民负担增加与否的数量界限。以资代劳、以劳代资、劳资减免等等,则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这种人为规定的上限与农民负担挂钩的科学性如何姑且不论,单从实践看,反映最多的矛盾之一就是15元的上限的确办不了什么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事一议”只是筹集村内兴办集体和公益事业的部分资金,而其余资金来源既无明确规定,更无其它保障,“一事一议”事实上成了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的唯一渠道。以2000人的村子为例,“一事一议”能够征筹集到的资金上限,不过区区

3万元,这样的上限应付小额的开支还可以,遇到乡村道路硬化、兴修水利等稍微大一点的开支,或者一年有几项公益事业开支,就只有望事兴叹。

3、“一事一议”缺乏制约手段,议而难行。在目前的“一事一议”制度下,不要农民掏钱的事相对好议,而要农民掏钱出劳的事就比较难议,即便是议了也是议而不决、决而难行。南川区随机抽取300农户调查显示,有67%的农户认为一事一议议不起来,也议不成事;22.6%的农户认为只要给大家做好工作,筹资数额不大,真正为村民办好事还是能议起来的;10.4%的农户认为无所谓。尤其是一些村民对待兴办公益事业的态度,往往是实用主义、本位主义,凡是自己直接受益、眼前受益、靠近自家或在本社的事就同意,否则就坚决反对,讨论中很难形成统一的意见,特别是几个村共用的道路、桥梁、涵闸等覆盖范围较广的公共设施,就出现“众人老子没人抬”的局面。对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讨论通过了,但在实施过程中,当初没有同意的人就迟迟不肯拿钱,形成“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甚至有些原来开会讨论时也举手赞同的人也不按时间按要求交款,而是互相观望。只要有一个农户不交款,就会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一事一议”筹资款,有的人以对所议项目不清楚,本人也未同意为由而拒交款项。造成资金很难筹措到位,给公益事业实施带来相当困难。同时,由于“一事一议”兴办公益事业属村民自治性质,村委会

对拒不履行承诺的村民缺少制约手段,依法起诉没依据。所以,不少村对所议定的项目,即使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签字后,筹款仍存在极大难度,村委会对拒不交款的村民也没有任何办法处理。

4、干部考评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不敢议事。无论是过去的“三提五统”,还是今天的“一事一议”,村干部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特别是“一事一议”,由于不再具有强制性,作为组织者与实施者的村干部,更直接关系到该项政策执行的成败。从调查各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情况看,大家普遍存在一种十分现实的心态,村干部只是在农民头顶上戴了一顶纸帽子而已,他们世世代代都处在熟人社会之中,集体的事能办多少算多少,不可强求,要想办事就得出劲费力甚至得罪人。更重要的是,村干部考评制度规定,一旦发现农民人均筹资超过15元、筹劳超过10个标准日,便认定增加了农民负担,村干部当年工作就被“一票否决”。于是,“有事不议”或干脆称“无事可议”,也就成了村干部们的理性选择。

5、“一事一议”缺乏经费来源,无钱议事。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强大声势下,取消“三提五统”、免征农业税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实行后,在这个改革和创新的浪潮之中,处于最底层、性质上仅属于自治组织的村级机构首当其冲。撤并行政村社,精简村社干部,压缩收费渠道,控制村社各种开支等,无不先从村社开始。这就使得许多村委会陷于无钱无力办事的困境,其公共服务的职

能定位也随之摇摆。具体到“一事一议”来说,投入村级公益项目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印发筹资筹劳预案、组织村民议事、造花名册、编制分项报表等等,在缺乏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按说应在项目所筹资金中支出,然而为了防止村级腐败,却规定只能在既有的办公经费中列支。在村干部报酬尚且捉襟见肘的情况下,贴钱推行“一事一议”,不过是一种奢望。

对此,基层建议:

一是提高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强化民主监督管理。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做到规范操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四是拓宽筹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五是深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第13篇:一事一议讲话

一事一议讲话

一、筹资筹劳的范围

1、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2、村内道路修建及维护。(组组通或户户通、排水沟)+

3、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洁。

4、村内植树造林。

5、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村内土地整理项目。

6、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7、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农监办审核同意,可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二、筹资筹劳减免对象

1、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员。

2、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男性18岁—55周岁的劳动力。

3、减免筹资人员为:五保户,现役军人。

4、减免筹劳人员为: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任务。

5、对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民,以及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劳任务的村民,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讨论通过。

三、筹资筹劳的程序。(“4+2”工作法)

1、党支部会议提出草案。

2、两委会对草案商议。

3、全村党员对草案审议。

4、草案公示(公示有照片,公示15天)。

5、召开全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由三分之二代表通过)

6、填写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统计表。

7、征求农户意见表。

8、填写减免筹资人员名单

9、填写减免筹劳人员单。

10、筹资筹劳决议公示有照片。

11、筹资筹劳方案公示。(公示7天照片)

1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核表。

13、向所乡政府村打报告。

14、乡镇、街道初审(报初审文件)

15、乡镇政府向农监办理提出事一议,筹资筹劳请示报告(以文件形式报送,一式六份)

16、县农监办批复文件。

17、一事一议筹资款向乡财政所上交,开收据、建立专门账户。

18、填写先补后建议项目资金申报表。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来源

1、筹资是一事一议此项工程受益的本村人口减去,五保户、现役军人,或按程序通过所减免人员,所筹资人员每人20元乘总口,等于数就是筹资,筹资款项上交乡财政所建设立专帐,国家给予以补助一半。

2、筹劳接文件规定,每个劳动1年内每个劳动力,筹劳不超过5个,每个工日20元。

确定公式:全村劳力×5(个工作日)×20元(每个工作日20元)等于数就是筹劳。此款项目国家补助50%的钱建设工程。

3、政府补助比例农民筹资筹总额的50%,所需资金补助为中央40%,省30%,市县30%。

五、提出此建议

1、凡是农民出资干活的项目都可以与一事一议项目捆绑使用如:户户通,组组通,小型桥涵,安全饮水(沼气、挖坑),农厕改造,文化大院,电网改造低压,(文化大院,健身器材)等。

六、提出要求

1、各村认真学习方案,吃透精神,安排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2、各村写标语不少于3幅,固定民生标语。

3、排查项工作,及时上报(星期一就报)

第14篇:一事一议发言稿

规范成果 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公共服务

运行试点工作建设

各位领导:

房村镇下辖20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25万人,农业劳动力3.27万人,耕地面积9.53万亩,是典型的的农业大镇,经济比较落后,基础建设较差,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村级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的试点镇的机遇,紧紧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明确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是推动房村镇转型的重大机遇、是加快城乡一体的生动载体和提升全镇人民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的重要性。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两项工作,明确分工,把惠民生、促和谐作为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两项工作的开展,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一是把握实际需要、群众受益的原则,坚决摒弃脱离实际需要和群众承受能力,把群众想办而个人无法办的事情办好办实,这是我镇推行“一事一议”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把握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三是把握民主管理,“一事一议”项目民主决定后,把握事情预算、民主决策的原则。四是把握群众监督、依法审计的原则。我镇在2013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6个,分布15个村,涉及农业人口5.10万人,81.6%的群众享受到了“一事一议”的实惠。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顺利展开,镇党委政府成立工作小组,工作落实个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其次镇里统一组织招标会议,以村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为工程的质量提供了保障。同时确保群众出资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最大化、确保项目公正、公开透明度。2013年度我镇共通过“一事一议”修建水泥路14878.3米,总计面积59513.2平方米,总投资368.46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01.77万元,集体投入43.44万元,社会捐助19.7万元。“一事一议”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最迫切需要的村内道路硬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公共服务运行试点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确保公共服务运行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共涉及我镇5个村,即郝湾村、八王村、西王村、林场村、李庄村。按照要求,公共服务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镇政府,由镇政府总负责。村级作为实施主体,也相应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全体村干部参与的公共服务运行工作小组,做到责任到人,统筹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立足村情村貌,制定公共服务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试点政策的规定和区试点工作的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据可查、量化对比、便于考察验收。

(三)实地勘察丈量,确立管护范围及管护项目

通过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卫生、村综合服务中心、村文体活动设施的全面勘察、实地测量,我镇5个村共确定管护项目66个,管护面积476349平方米。对于每个管护项目予以名称,并把起至点。面积、四至、方位等指标全部量化汇总,真正做到项目便于界定、责任便于分清、设施便于维护。并通过村民主议事程序,初步产生67名管护人员,最终确定准管护人员22名。管护人员分工到位,不落一处管护项目,真正做到全方位全范围全天候的设施维护工作。

我镇在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公共服务运行试点工作中,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探索,强化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与市和区里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一定会借鉴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监管机制,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和公共服务运行试点工作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3年5月7日

第15篇:村民一事一议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目录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一、筹资筹劳的范围与对象

二、筹资筹劳的程序

三、筹资筹劳的管理

四、其他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农业部负责全国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筹资筹劳的范围与对象

(一)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二)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三)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四)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

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二、筹资筹劳的程序

(六)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七)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八)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当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村民会议所做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九)相邻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当由受益村协商、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的办法实施。

(十)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三、筹资筹劳的管理

(十一)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承受能力,分地区提出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十二)对经审核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

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

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同时,应当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凭证。

(十三)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筹资筹劳方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当进行说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会议通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十四)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十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

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要求,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十六)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七)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以资代劳。

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十八)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

对政府给予扶持资金的筹资筹劳项目,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核、审批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就项目筹资筹劳是否符合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参与对项目筹资筹劳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对使用财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事项,具体审核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另行制定。

(十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依法罢免或者作出其他处理。

(二十)违反本办法规定强行向村民筹资或者以资代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如数退还村民,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强制村民出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照当地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付给村民相应的报酬,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四、其他规定

(二十二)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者以自然村为单位议事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一事一议申请书

申请道路硬化的报告

XX人民政府:

XX村XX屯共有36户100人 33个劳动力,耕地面积 55亩。为了改变落后面貌,促进生产发展,经群众会议通过,决定在今年秋后进行本屯道路硬化。该工程长230米,平均宽3米,厚0.18米。初步概算投资为46250元。

其中:

1、河沙:250方×70 元/方=17500元;

2、水泥: 45吨×420元/吨=18900 元;

3、机械费:6000元;

4、人工:2000元);其它费用:1600元。

目前,已经自筹7500元(一事一议自筹1500元,其它捐款6000),集体收入补助0元,已争取其它资金0元,尚差资金38750元。为此,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8750元。请给与批准。

联系人员:XXX 电话号码XXXX

XX村民委员会永才屯(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17篇:一事一议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景泰县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5日)

首先,欢迎庆阳市财政系统的各位领导一行莅临我县指导、交流、共同学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下面我就景泰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景泰县位于甘肃省中部,甘、宁、蒙三省(区)交界,东临黄河,西接武威,南邻白银、兰州,地处黄土高原与腾格里沙漠过渡地带,为河西走廊东端门户。辖6镇5乡,136个村民委员会,853个村民小组,县域面积5483km,耕地4.57万hm,其中:水浇地2.4万hm。总人口23.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9万人。景泰历史悠久,寓‚景象繁荣、国泰民安‛之意。光热资源丰富,是我国除青藏高原外光热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矿产资源富集,交通便利,通讯便捷。旅游资源独特,有国家地质公园黄河石林,有‚沙漠宝岛‛寿鹿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有开凿于北魏时期的五佛沿寺石窟,有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的永泰龟城、明长城。盛产多种农副产品,特色产品丰富。景泰的发展潜力巨大,有黄河上游黑山峡小观音段建设大型水利枢纽的理想坝址;景泰火2

2

2电厂和风力发电厂已并网发电。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33.4亿元;财政大口径收入2.4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4亿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23元。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我县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42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之一。我们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政策机遇,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项目共惠及11个乡镇27个村3.83万人,总投资1774.3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81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249万元,整合资金460万元,群众筹资27.49万元,筹资人数2.07万人,筹劳折资197.58万元,筹劳人数1.55万人,村集体投资4.39万元,社会捐赠50.87万元,其他资金4万元。共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8个,硬化村内道路12公里,新铺沙石路3.8公里,有效解决了8个村9000多名群众的出行难问题;衬砌渠道28.1公里,维修塘坝2600立方,新打机井2眼,改善了8个村8900多亩土地的灌溉条件,亩均年节水约80方,项目村人均年增收约76元;新建安全人饮工程2处,铺设管道18.3公里,解决 2430 人的饮水困难;建设农民

文化活动场所15处1.25万平方米;植树16200株,完成村内绿化10公里;安装路灯75盏,亮化村内道路7.2公里。

二、主要做法

1、突出组织领导。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长效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上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奖补政策的制定、乡(镇)‚一事一议‛试点工作的指导以及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县农村减负办公室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村民筹资筹劳工作;县农牧、国土、交通、水利、林业、建设、广电等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宣传等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项目实施单位成立了项目质量监督和财务监督小组。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突出宣传发动。为了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召开了一次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11个乡镇的乡镇长、财政所长、县直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近200余人参加的大型会议,对我县‚一事一议‛工作全面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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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归档制度》等制度措施,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以及财政奖补的对象、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了项目申报、建设的各个环节,保证了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程序设计了7张表格,全面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做到了‚七有‛,即:立项有报告、项目有批复、筹资筹劳有凭证、议标有文书、预算有制度、验收有报告和决算有批复。并将所有制度编印成《工作手册》,发放全县各乡镇、村组,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4、突出监督检查。为确保批准立项的28个项目顺利实施,从2010年10月开始,由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督查,全面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运行情况。针对部分村组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所报项目不实的情况,经查证落实后取消了相关项目。同时,成立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组,对已完工的23个项目,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组织验收。通过督查验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强化整改,确保奖补实效,为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归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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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平方米,衬砌渠道3公里。三是要做到规划先行。我县在开展2010年‚一事一议‛工作之始,就着手编制2011年项目库和全县‚一事一议‛五年规划,优先考虑以村内道路硬化、渠道衬砌、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等群众受益面广、参与积极性高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

一、二期灌区沿路、沿线、沿渠和规划比较整齐、群众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先行试点,形成重点项目有看点、一般项目有分布的建设格局,力争做到规划科学、推进有序、成效突出。四是要坚持建管并重。为了强化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我县在县财政局增设了‚景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副科建制)‛,定编8名,加强了力量,充实了人员。与此同时,各项目村成立了项目监理小组、理财小组和管护小组,做到建管结合,确保已建成的公益设施充分发挥效益。我县曾家井村、玉川村、永川村村内道路得到了硬化、亮化,村庄得到了绿化。为了确保公益设施长久,实行太阳能路灯、村内道路门前住户管理责任,田间渠道受益群众共同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2011年工作打算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新财政体制下的一项新举措,是加快农村改革进程,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个新机遇,也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

项制度创新。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2011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制定科学规划。结合实际,搞好总体规划,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只要数量不求质量的情况。2011年我们在划分重点区域的基础上,集中在红水镇开展以曾家井和昌林村为主的村内道路硬化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在草窝滩镇开展以常丰、清泉等6个村为主的渠道衬砌及维修项目;在寺滩乡以永川、九支等村沿线10公里开展村内道路硬化及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在正路乡开展以沙河井等12村为主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其他7个乡镇各有发展重点。按照优先扶持强村、照顾倾斜弱村、力争普及一般村的原则,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进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是调动群众积极性。利用2010年已实施项目的带动性和示范作用,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回家的机会,开展村民‚一事一议‛活动;利用在外地工作人员和致富老板回家过年的机会,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筹集社会捐赠资金。2011年寺滩乡九支村王子根计划捐赠100万元,为本乡村修建村内道路;中泉乡中庄村陈虎贤计划捐赠43万元,为本村修建文化活动中心;寺滩乡刘庄村、芦阳镇城北墩村、外地工作人员都积极为本村发展献计出资。目前,我们已印制各种宣传单12000份,分发到各个乡镇、村组和老百姓手中,调动了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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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筹劳人数1.9万人,村集体投资11万元,社会捐赠266万元,其他部门帮扶1万元。重点实施渠道衬砌64公里,修建塘坝2.4万平方米、机电井9眼,其他小型水利设施13个,铺设村内安全饮水管线20公里;整修村内道路34公里;建设垃圾收集点61个;安装太阳能路灯250盏;绿化植树4080株,整形果园围墙12公里;文化活动场所6080平米。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已经表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要从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完工验收三个环节严把关。在立项上要尊重群众意愿,控制筹资筹劳上线,避免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事件发生。在项目组织实施上,要严把质量关,防止搞豆腐渣工程,把群众的好事办砸,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在项目完工验收上,县综改办要会同相关技术部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验收,对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验收。在奖补资金兑付上,要保证奖补资金落到实处,严禁挤占、挪用。财政、审计要对奖补资金进行不定期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纠正,并对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予以处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第18篇: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巫溪县蒲莲乡人民政府

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筹资筹劳工作,促进我乡各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巫溪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安排的通知,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围绕农民增收核心,与万元增收相结合,走“谁主动积极、谁效果明显、就支持谁”的模式,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深入推进我乡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二、“一事一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村的基本条件:1.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为村内办公益事业2.村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亟需解决和改善3.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高,绝大部分群众都能自愿筹资筹劳,建立村级公益设施长效管理制度。4.村内筹资资金到位,并划入乡财政一事一议专户。

(二)明确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的范围:1.村内道路建设维修。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3.人畜饮水设施。4.环境卫生设施。5.村庄绿化亮化设施。6.农民文化体育设施。7.其他符合群众意愿的基础公益性 ·1·

项目。

(三)明确筹资对象、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筹资对象为本村内户籍在册和户籍不在册但常住的人口,筹资标

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五保户、现役军人等免除出资义务的人员可以不出资;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务的,可以申请减免。

(四)建设项目概况

经我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我乡柏安村和桔龙村实施村级干道和人行便道整治整修工程。

1.柏安村位于蒲莲乡西北角,辖5个社,常住人口1609人380

户,幅员面积4.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892亩,粮食生产面积1794亩。最低海拔298米,2011年人均收入4491元。

该村长期交通不便,村民只能靠肩挑背磨来解决运输问题,针对

这一严重问题,柏安村决定整修碎石路4公里,人行便道6公里。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奖补万元,县乡财

政奖补万元,社会捐赠万元,村民集资万元,筹劳个,以劳折资万元。项目涉及个社,受益农户268户,1250人。

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该村268户,1250人的出行难题,还

着重解决了600亩水果的销售运输问题,拉动全村的经济发展,推动全村万元增收以及产业快速发展。可实现人平增加收入2600元的目标。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12年4月5日,竣工时间2012年7月20日。

2.桔龙村地处蒲莲乡东南部,辖4个社,常住人口1453人367户,幅员面积3.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023亩,粮食生产面积2048亩。最低海拔310米,2011年人均收入4680.4元。

针对桔龙村一是交通不便,村级公路形同虚设,等级差、路窄、路面质量差,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农副产品运输出去相当的难,有些还无法运,严重制约着村的经济发展。二是较大部分群众饮水始终摆脱不了肩挑被磨的吃水问题,无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针对桔龙村村级道路问题,决定在桔龙村整修泥结碎石路2公里,人行便道3公里。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奖补万元,县乡财政奖补万元,村民集资万元,筹劳个,以劳折资万元。项目涉及3个社,受益农户355户,1180人。

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355户,1180人出行难和安全出行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因交通不便制约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难的问题。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12年4月5日,竣工时间2012年7月20日。

(五)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乡财政设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分村核算。各村一事一议筹补资金专款专用,村民筹集资金不得超标准。各村资金支出实行县乡级财政报账。各村当年专户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管理实行“六制”:

1、审批制

2、公示制

3、招投标制

4、领导负责制

5、项目验收制

6、监督检查制。

(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民主确定,议事程

序如下:

1.村委会提出“一事一议”项目三年规划和今年项目的初步方案,方案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在村里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告和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

3.民主议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三、实施计划

各村通过一事一议举办公益事业,应根据各村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本着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经过民主决策这一程序制定方案,所定方案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得超筹补资金额度,严禁举债搞建设。

整个工作从2012年3月上旬到2012年7月底前结束,总体分为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日—3月8日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工作组、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规划、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工作时限等。

2.在村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3月9日—3月15日村委会做好充分思想发动和动员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并公示筹资筹劳方案。

3.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3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事一议项目

签字表决。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验收小组、理财小组人员一并在大会上推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方案一经议定,不得随意调整。)

4.组织筹资:3月23日—4月5日按照一事一议标准进行筹资。

5.验收阶段:2012年7月底前一事一议项目必须完工,各村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我乡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顺利进行,我乡成立了领导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具体指导。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内公益事业是保证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乡将对各村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村,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的村,成效不明显,后续配套资金将不安排或少安排。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各村一事一议工作的推进,认真分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制定有效解决的途径和措施,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19篇:一事一议工作计划

扶沟县固城乡2013年一事一议

工 作 计 划

2013年是总结与改革创新的一年,又是收获与播种的一年。我们认真分析和总结去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面对成绩不自满,正视问题不回避。为使我乡23个村在一事一议工作中受益,为了能在今年再创佳绩,切实做好2013年全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就2013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总结经验,突出重点,抓好2013年度项目规划工作。

我们积极支持农民积极性高、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用,认真抓好项目规划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规划、申报程序和奖补方法。鼓励农民积极筹资投劳,引导社会多方筹资,共同参与,做好全乡一事一议项目规划工作。自我乡2011年一事一议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以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的经验。一是一事一议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二是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一事一议的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这些经验需要我们很好地去总结,去运用。一事一议工作涉及面广,千头万绪,一定要抓住重点才能确保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一是要加大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力度;二是要扩大宣传影响,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实施效果;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重视自身学习,完善各项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制度办事,并把事情办好; 四是要加强上下联系,组织交流,沟通信息,学习外地好经验,同时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搞好督促检查,抓好跟踪落实。

我们要不断加强对一事一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策不走样,内容不走过场,目标如期完成。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乡村,对一事一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重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奖补资金的兑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一事一议工作健康发展。

三、加强一事一议业务能力培训和资料整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档案是重要的历史资料,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收集要齐全,整理归档要规范。为使今后一事一议工作能达到科学化、规范化要求,积极落实发展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一事一议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要加强业余知识培训。针对当前一事一议工作中的难点,以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项业务以及财务培训力度。三是要重视资料收集,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事一议档案资料完整、详尽、真实。

四、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我们要对全乡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各种矛盾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我们可以未战先胜,防止盲目应付。一是继续做好信息收集和整理上报工作,加大一事一议工作的宣传报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加强一事一议工作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总结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的宣传指导,相互交流,推动全乡一事一议工作不断深入。四是加强与上级的联系,赢得上级的关心和指导。

五、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的管理

2013年,我乡在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过程中将继续紧密围绕“议、筹、审、管、督、奖”六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要把工程质量作为关键措施来抓,明确各村辖区内的项目由各村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再由县农综办抽查验收,验收时查看资料与项目实施结果是否相一致,工程质量是否过关,并检查审核项目资料是否完整,图片、档案是否齐全;二是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村民筹集的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捐赠资金,全部设置专户,按照“村财乡管村用”制度管理使用,以“一事一议”会计科目对发生业务做处理,做到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财政奖补资金做到不挪用、不截留。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奖补资金的最大效益。

六、强化宣传,发动群众。

全乡各村要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宣传发动。乡、村、组各级要不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进行政策及业务的宣传学习。在村、组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向农户直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千方百计要为顺利推进一事一议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为民多办实事,为全面建设和谐乡村而不懈努力!

二0一三年四月七日

固城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

为切实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作用,充分利用这一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要在有条不紊、合理利用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为此制订了我乡五年项目发展规划,每年统一一个主要项目进行。

1、2012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主要以村级亮化、安装监控设备、村文化大院为主,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解决群众晚上出行难问题,同时辅以部分村的村内道路维修。

2、2013年开展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项目主要以环境卫生整治、村级亮化工程为主,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辅。清理村庄内卫生死角,治理出一个清洁、美丽的家园,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加快建设。

3、2014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主要以村容村貌为主,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辅。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平安建设。

4、2015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主要开展村文体广场项目,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辅。给群众一个休闲娱乐、健身的活动广场,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5、2016年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主要开展固城中心社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解决社区内群众生活、娱乐、健身、环境卫生问题,全面提高小城镇化生活环境质量水平。

固城乡人民政府 2012年5月6日

规 范 化 乡 镇 财 政

所 建 设

经 费 保 障

监 管 绩 效

财税所内设岗位情况

一、郭继强 职务:所长

岗位职责:主持财税所全面工作及会计工作站工作

二、路根启 职务:副所长

岗位职责:负责各种惠农资金补贴及乡直属单位经费及监管业务。

三、吕庆岗 职务:会计

岗位职责:负责村级经费及其村务管理业务及监管工作。

四、赵永成 职务:会计

岗位职责:负责各项项目资金业务及监管工作。

五、田跃勇 职务:会计

岗位职责:负责上传下达所内收入和支付等综合业务及监管工作兼任财政监管信息专管员。

固城乡财税所财政资金业务制度

为了规范财税所财政资金业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结算中心各套帐分别设置报帐员、出纳员、会计员、审核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留存在单位使用印鉴为出纳员、会计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公章,各岗位印章各自保管,印章使用由岗位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决定使用。

2、办理单位要报销的经济业务及相关财务业务,报帐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留有“同意报销”、“同意支”、“同意拨”、“同意转”等字样在本单位出纳员处保管,以便审核。

3、各岗位工作人员按《会计法》及财政所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银行办理各项业务必须以留存在银行本帐套印鉴为依据。

4、每月银行与单位帐套对帐单由结算中心相关帐套出纳员到银行领取,核后无误再由单位报帐审核无误后,由单位加盖公章,回单联交回银行,对帐联由出纳员转到会计员处一并装订存档。

5、每月结束后相关财务岗位人员必须按照记帐、审帐、过帐、出报表,出报表时间不能超过次月10号,同时出纳员、会计员及结算中心与报帐单位分别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双方各一联,乡财税所一联由出纳员转到会计员处一并装订存档。固城乡财税所目标考核办法

1、财政工作计划。制订全年财政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按月报送财政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15分);

2、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有专人负责,记帐及时,帐证相符、帐表相符,会计资料齐全,装订保管规范(15分);

3、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所务会议制度、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票证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公布上墙(20分);

4、票证管理。有完备的票证领、购、销手段,领发登记有记录、结报缴销有手续、保管有专库、专人负责。如有丢失、毁损的不得分(15分);

5、收支管理。各项收支要严格执行“乡财县管”的有关规定,收入款项来源合理合法,支出手续有理有据(15分);

6、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保证项目按进度完成(20分)。

固城乡一事一议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乡一事一议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一事一议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落实《档案法》,做好文件材料、会计凭证、帐簿、财务报告及其他类的归档工作。领导带回的文件、资料,不得留家过夜,应及时交档案员登记归档。

二、加强保密教育,做好文件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准私自携带文件到公共场所,不该看的档案文件不看。凡涉及集体秘密的,必须严格保密。

三、档案立卷归档,按《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大纲及保管期限》的规范进行整理、立卷。起草文件材料、合同协议以及档案整理的书写,一律用钢笔、毛笔或打印。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纯兰墨水或复写纸。

四、档案员负责管理项目的全部档案,建好查阅登记簿,做好档案查、借阅和利用登记,为各项工作服务。

五、查阅档案需经一事一议办公室主任签字登记后方可查阅。

六、查、借阅时必须爱护档案。不准撕毁、拆卷、划线、划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和丢失,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否则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七、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档案员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情况登记,核对和清理档案资料,保持档案室整洁。及时投放防虫药品,认真开展防火、防光、防霉、防鼠、防盗、防高温等防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八、做好档案的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认真清点档案卷数和其他设施,填好移交清册,档案缺卷不能进行移交。交接手续必须齐全。

九、过期档案的销毁必须由一事一议工作组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档案员等五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进行鉴定认可,并按要求填好销毁清册,各自都签名盖章,报请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销毁。

第20篇: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坪地场乡位于县城东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3公里,全乡国土面积123.17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150个村民组,现有人口20914人。XX年前三季度全乡共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总投资70万元,共硬化进寨路5000米,新建垃圾池6个,现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乡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经发、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各个项目点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传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公开,资金公示,充分尊重民意。

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做到财务一定要公开,工程质量一定要确保,财务监督一定要到位。特别是把村务公开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即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由村委会提前把会议议题通知给村民代表,并要求村民代表认真走访群众,就会议议题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让广大村民享有知晓权、参与权、决策权,真正做到群众参与,民主管理。

在“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农民群众既是项目的实施者,又是项目的所有者,项目所花的工程物资及投工投劳情况都要进行公示,让广大群众真正地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4、严把项目质量关。

工程质量的好坏,技术是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乡、村干部始终做到技术服务与质量监督放在第一位,由各个项目点推举责任心强,群众信得过的村民代表,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严把质量关。项目完工后,首先由项目村提出验收申请,然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5、落实管护责任。

“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是一项实事、惠民工程,乡党委、政府和项目村对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各个项目点都健立了相应的管护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管护,做到路容路貌整洁,使项目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

1、个别干部的思想认识还不高,认为推行“一事一议”工作难度大,程序复杂,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对群众的评议意见不能正确对待,存在抵触情绪和消极应付的现象。

2、受农民群众素质的参差,有的议事项目很难在全体村民会上通过,有的通过议定的事项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实际困难。

以上仅是我乡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一些做法,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愿望还有不少差距,与其它兄弟乡镇相比已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争取在今后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过程中,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成老百姓满意的惠民工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一事一议自查报告
《一事一议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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