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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03 07:49:46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自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自查报告范文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xxx人民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一名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二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病种住院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对于病种目录之外又确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应及时通知院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在2%以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5天以上。

三、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四、医疗费用与结算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

五、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秘书按照《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完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推荐第2篇:医保定点医院自检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医院自检自查报告

禄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禄丰县医保中心: 为贯彻落实楚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响应禄丰县医保中心关于在全县开展医保专项检查的要求,我院于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7月5日期间,由我院医保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专项检查,现就检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几年来,在县劳动局及县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臵“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4122771;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臵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楚雄州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汇编》、《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81.4%,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早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经考核考试分别授予普通处方权、医保处方权、麻醉处方权、输血处方权。为加强手术安全风险控制,认真组织了手术资格准入考核考试,对参加手术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手术观摩。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由经验丰富的产科、儿科护理专家组成的产后访视队,对出院的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健康宣教与指导,得到产妇及家属的高度赞扬。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州医保部门的要求,病房采用了医疗保险参保病人专用绿色床头卡,病历盖医保专用章。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让病人签字后才能转给收费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州医保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东软公司和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总之,经严格对照楚雄州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自查,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在圆满完成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臵和要求。

2011年7月6日

推荐第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自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自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大病更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人民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欢迎光临517878秘书网 www.daodoc.com将按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

推荐第4篇:医保定点医院自检自查报告(材料)

高青县机关门诊所

医保定点医院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淄医险字[2014]29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69号)、《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发„2013‟23号)、《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淄政发„2013‟33号),

我门诊于2014年12月3日由门诊医保领导小组在门诊内部开展了医保工作的自查自纠,现就自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门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我单位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医保管理工作制度》、《处方管理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有奖举报》等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县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6961572;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诊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现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禁止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使每位就诊人员更加熟悉目录。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81.4%,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

四、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我们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县医保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天风软件公司和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总之,经严格对文件要求自查,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

高青县机关门诊所

2014年12月3日

推荐第5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自查报告

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院自查情况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分管业务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市人社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 1 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 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抓好基础和分级护理,提高综合护理服务水平。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院、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结果公开,奖优罚劣,使我院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

三是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2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

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轮椅等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得到患者的好评。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及收费管理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我院在医保病人住院48小时内上报住院申报表并做到入院收证、出院发证登记。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医嘱相符。

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在60%以上。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我院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协议相关规定,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五、加强系统维护,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3 我院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由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同时,保证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随意撤销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

总之,我院通过严格对照市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评价参考指标》等要求认真自查,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圆满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设置和要求,争取这次考核达到A级的等级。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社局及医保处领导的大力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可靠保障。

推荐第6篇:医保定点医院自检自查报告0819

鹿楼镇中心卫生院

医保定点医院自查整改报告

沛县医保管理中心: 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医保服务医师标准库结构的通知》(苏医管函)[2013]40号、《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师管理暂行办法》(徐人社发[2012]250号)及《关于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与本单位注册医师签订定点医师服务协议的通知》(沛医保通字[2018]10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院于2018年8月01日起对本院注册医师进行了约谈,并对相关政策、各项制度进行了解读。并由我院医保领导小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医保专项检查,现就检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领导小组即根据相关政策、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 1 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几年来,在县人社部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68879578;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沛县医保定点单位管理汇编》、《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 2 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90%以上,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5%左右,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早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 3 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对不能胜任窗口行业的人员调离岗位。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脑、轮椅等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县医保部门的要求,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县医保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东软公司和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七、不足之处

1、患者自付率偏高;

2、均次费用超出预期;

3、个别医生出现检查、用药等不合理现象;

4、有时出现药品短缺现象。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总之,经严格对照沛县定点医疗机构各类文件要求自查自纠,改正不足,取长补短,确保医保工作安全有序的运行。对违反医保政策的医师将根据协议予以相应处罚。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在圆满完成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要求。

鹿楼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8月19日

推荐第7篇:定点医院

青岛市2011年生育定点医院:

莱西市人民医院、莱西市市立医院、莱西市中医院、莱西市妇幼保健院、莱西市姜山中心卫生院、莱西市夏格庄中心卫生院

青医附院、四零一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市中心医院、青岛阜外医院、四方机厂医院、市第八医院、市南区人民医院、李沧区中心医院、四方区医院、盐业职工医院、开发区一医、开发区二医、城阳二医、城阳三医、城阳医院、青岛玛丽妇产医院、海慈医疗集团、市第三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妇幼医院、市骨伤医院、市北浮新医院、市第九医院、青岛龙田金秋医院、城阳区流亭卫生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南区妇幼保健所、市北区妇幼保健所、四方妇幼保健所、李沧区妇幼保健所、李沧区计生服务站、开发区妇幼保健所、崂山区妇幼保健院、城阳区妇幼保健院、青岛协合妇产医院、青岛骨伤医院妇产科、胶南市人民医院、胶南市开发区医院、胶南市中医院、胶南市妇幼保健院、胶州市中心医院、胶州市人民医院、胶州市妇幼保健院、即墨市中医医院、即墨市妇幼保健院、即墨市人民医院、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当代妇产医院、平度市人民医院、平度市中医医院、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平度市第四人民医院、平度市第五人民医院、平度市城区人民医院

推荐第8篇: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市级医院:

1、市人民医院(桥东区红星街16号〈市政府西行300米路南〉);

2、市一院(桥东区顺德路376号);

3、市眼科医院(桥东区团结东大街48号)

4、市三院(桥西区钢铁北路108号);

5、省民政总医院(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93号);

6、矿务局医院(桥西区八一路93号);

7、医专附属医院(钢铁北路618号)

8、冶金医院(桥西区五中街59号〈五中附近〉);

9、邢钢医院(桥西区建设大街与育才路交叉口)。县级医院:

1、邢台县医院(桥东邢州北路669号);

2、邢台县三院(桥西区守敬大道与兴达路交界处路北偏东);

3、邢台县中医院(邢台县南石门镇);

4、邢台县第四医院(邢台县路罗镇)。

推荐第9篇:定点医院申请报告

介休市义棠镇中心卫生院

申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资料

―――――★―――――

介休市义棠镇中心卫生院

申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报告

介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院是一所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综合性医疗机构,一级甲等医院。位于义棠镇师屯南村村口一级公路边,全院占地面积8000㎡,建筑面积3500㎡,固定资产达500余万元,设病床80张;现有职工51人,其中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6人、中专学历24人;可开展预防保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眼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耳鼻咽喉科13余种诊疗科目。我院每年业务量近500万元,收住院1300余人次,门诊3万余人次,我们从2007年被定为医保定点医院以来,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文件指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三年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获晋中市药监局“诚信药房”称号,获“文明单位”称号,多次被评为全区卫生系统先进单位。为此我院特再次申请批准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望予以批准。

请领导审批为盼!

此致

敬礼

介休市义棠镇中心卫生院

2010.12.31

推荐第10篇:医保定点医院

一:根据州人社(2012)168号文件精神,从2013

年元月起,全县职工参保人员在兰州救治的11家定点

医疗机构:

1甘肃省人民医院2兰大第一医院3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4兰大第二医院5 甘肃省中医院6甘肃省肿瘤医院

7甘肃省妇幼保健院8兰州市第一医院9兰州市第二医院

10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11兰州瑞京糖尿病医院

二:出院报销住院费所需材料

1、单位证明(每笔住院费需开一张单位证明)

2、身份证份证复印件一张。药费发票复印件一张.

3、出院证明原件、药费清单原件、药费发票原件、病历首页和序页

复印件(以上手续由救治医疗机构提供并盖章、如果出院证明是复印件应先复印后盖章)

4、医疗保险证

5、私人医院和手开发票不予报销 达麦乡中心小学 2014 .04.29

第11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医院名称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 医大附属第一医院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福建省肿瘤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福州市第二医院 中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福州市第一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福州市中医院 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福州市鼓楼医院 福州市台江医院 福州市马尾区医院 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福州市结核病防治院 福州市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福州市第七医院 福州市第六医院 福建省直机关医院

医院等级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二级乙等 二级乙等 二级乙等 二级乙等 三级甲等 三级乙等 三级甲等 三级甲等 三级乙等 二级乙等 二级乙等 二级甲等

地址 东街134号 鼓楼区新权路29号 台江茶亭中路205号 西二环北路156号

福马路凤坂 817中路602号 仓山区上藤路47号 湖东支路13号 台江达道路190号 洪山桥郭厝里90号 鼓东路102号 福州市北环西路159号

连江中路133号 福新路2号 五一南路293号 马尾区沿山东路236号

西洪路312号 西洪路243号 仓山区湖边2号 仓山区塘池街52号 闽清城关南山新村9号 八一七北路238号 台江区金屏巷9号 鼓屏路67号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卫生院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福州市马尾区琅岐卫生院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卫生院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中心卫生院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卫生院 福州市晋安区岭头卫生院 福州市晋安区古岭卫生院 福建中医学院国医堂门诊部 晋安区砌池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建省老年医院 福州市台江中医院 福州市盖山镇卫生院 福州东南眼科医院

福建中医药研究院中西结合门诊部

福建省建新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鼓楼区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福州市仓山区中医院 福州大学医院 福建省金鸡山温泉疗养院 福州台江区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铁路分局福州铁路中心医院

福州民卫医院

三级甲等 二级乙等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社区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社区 三级乙等 一级 二级甲等 三级乙等 二级乙等 社区 一级 社区 一级 二级乙等 社区 二级甲等 一级

道山路18号 后县路18号 霞镜村下洋路3号 城门镇三角埕敖里195号 琅岐镇团结路135号 宦溪村132号 寿山村红寮村 日溪乡日溪村 岭头乡岭头村 古岭乡宜厦村 五四路282号

福州市晋安南路8#紫光公寓2号楼

福州市北环中路147号 福州市中选北路32号 福州市盖山镇迎宾路 福州市西二环南路35号

中医学院门口 西二环北路312号 杨桥中路246号 仓山上渡李厝路66号

东大路235号 鼓东路23号 仓山上渡路 工业路523号 金鸡山路34号 苍霞新城嘉和新城9座16号

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晋安区国货东路185号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鼓楼华大街道北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市台江茶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市晋安王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市第二医院金山门诊部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东院 鼓楼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水部街道闽都社区卫生服务站 华大街道体育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瀛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茶园街道洋下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华大街道国棉社区卫生服务站 晋安区浦下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义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江义洲街道保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五凤街道梅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 瀛洲卫生院红星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后洲卫生服务中心

福建蜂疗医院

台江茶亭街道福德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茶亭街道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建新镇马榕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建省皮肤病防治院 西岸中医门诊部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鼓楼东街街道大根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二级乙等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三级乙等 一级 社区 社区

鼓楼区华林路北江里99号 洋头口河口新村3号楼底 王庄街道梅园7座旁 福州市金山生活区紫竹苑旁

福光路100号 湖前小区17-23-01-02-03

古乐路5号 福飞路153号 瀛洲街道排尾路42号 六一北路武警一支队店面035-036

台江区工业路398号 北环中路2号屏山苑2号楼

浦下新村44座 义洲街道太山庙巷8号

宁化路7号

天骐路11号海景花园2号店面

鼓山镇鼓一村212号

瀛东路74号 台江延平路52号 金山农大西北区 群众路57号?9 高桥支路1-3-4号 鼓楼区北大路36号 建新镇金榕路马榕小区2号楼店

台江苍霞州生春弄2号 华林路84号1-1福建日报大厦附属

新店镇南平西路 鼓楼区城守前路9号店面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仓山区盖山镇义序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双杭街道水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水部街道福新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温泉街道金汤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鼓西街道西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鼓东街道开元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南街街道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华大街道思儿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区洪山镇象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五凤街道天元社区卫生服务站 仓山区三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山街道金洲社区卫生服务站 仓前街道万春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区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安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江区洋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灵响社区卫生服务站 温泉街道琼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茶园街道站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王庄街道福马社区卫生服务站 王庄街道五里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茶园街道环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万侯社区卫生服务站 宁化街道祥坂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鼓楼榕桦医院 福州市台江区兴北方门诊部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一级

盖山镇义序中亭村3号 怡丰新村西座一号店 鼓楼区福新西路新洋巷9号店面 温泉路10号金福新村11号楼

鼓楼区元帅路1号 鼓楼区杨桥东路7号

通湖路59号

井大路卫前里小区1号楼

24、26店 鼓楼区通湖路226号一层店面 鼓楼区华大街道融桥路35号 鼓楼区梅峰路马坑新村2号店面 鼓楼区天园花园11号一层2-3店面

仓山区三叉街新村碧玉楼 金洲社区金环路56号紫竹苑1#07店

仓山区上藤152号

福屿福三路42号福尚名居公寓4号

八一七中路145号 八一七中路835号 灵响新村一曾D3D4店面 鼓楼琼河巷华盛大厦永盛楼A座3-7

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37号 福马路福马名城A座15号店面 晋安连江北路558号东嘉花园6号05 晋安区茶园街道北环中路268号 同德路美伦浩洋丽都B区19-20店面 宁化街道祥坂社区双福新村2座2号 鼓楼区江厝路义井村口黄浦68号

台江区象园路72号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民凤诊所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鼓楼区华大龙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门诊部 台江区茶亭仁德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苍霞河下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区五凤广厦社区卫生服务站 台江区洋中达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解放军73121部队医院 晋安区茶园站前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和平肛肠医院 福州东方医院

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卫生队

福州市仓山区众和医院 仓山区下渡龙津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区鼓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晋安区岳峰镇康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仓山区螺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晋安区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晋安区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福兴妇产医院 省军区门诊部 福州市按摩医院 金山街道金麟社区卫生服务站 王庄街道民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象园街道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晋安区岳峰镇琯尾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级 三级乙等 社区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二级乙等 一级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华林路159号 福州市八一七中路145号 鼓楼区华屏路金冠花园6号楼12

鼓楼区五四路

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路189-

台江区河下小区1号楼 鼓楼区江厝路70号36栋底层

台江区广达路33号 晋安区新店镇赤星242号 晋安区茶园境边路 晋安区塔头路68号 晋安区六一北路251号 晋安区横北路99号

仓山区建新镇橘园洲工业区生活配 仓山区下渡街道下藤路156号

鼓楼区鼓东路165号 鼓楼区东街38号

晋安区岳峰镇桂梅小区1号楼22号

仓山区螺洲街76号 晋安区长乐中路204号 晋安区茶园街道环南三村综合楼

晋安区福马路480号 鼓楼区铜盘白龙路3号 鼓楼区六一北路276号 金山街道金山碧水摘仙苑19号楼

晋安区岳峰南路55号

国货东路331号英泰商业中心B2店

晋安区岳峰镇琯尾街177号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瀛洲街道滨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港街道元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晋安区新店镇新店社区卫生服务站 象园街道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慈爱综合门诊部

鼓楼区洪山镇兴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门诊部

福州仓山荣益医院 福建省地质医院

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区洪山镇锦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海福手外科医院 晋安区岳峰镇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上海街道医大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台江区安康门诊部 新店镇古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建师范大学医院 福建师范大学医院旗山门诊部 福建中医学院国医堂第二门诊部 鼓楼区水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洪山镇洪山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后洲街道中亭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宁化街道长汀社区卫生服务站 岳峰镇九龙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新店镇居住主题社区卫生服务站 上海街道交通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象园街道南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一级 一级 二级乙等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台江区排尾路229号 台江区新港街道龙庭路8号 晋安区新店福飞北路80号

晋安区桂圆新村

杨桥中路1号富年公寓(名湖豪门) 黎明新村兴园社区兴园路梦之园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19号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排下口

福州市城门镇黄山 鼓楼区杨桥新村39号1层 鼓楼区西江滨大道66号融侨锦江B0

福州市连江北路17号 晋安区岳峰镇东站上经济适用房9

交通路56号 台江区鳌峰路68号

晋安福飞北路176-1号新南方花园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C区 闽侯县上街大学城华佗路1号

古田支路61号

临江街道朝阳路150号菖浦新区11 杨桥西路268号金牛花园1#楼7-8店 台江区中亭街东区E区2号楼

台江区祥坂路59号 晋安区三八路6号

新店镇秀峰路219号蓝山四季12号 工业路168号博美诗邦5#楼02店 晋安区长福路南侧新村24#101室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新店镇五四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岳峰镇万佳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市仓山区华康门诊部 三叉街绿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上渡街道飞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上渡街道洋洽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湖街道马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后洲街道迎晖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东街道观风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伟达中医肿瘤医院 福州市鼓楼区铭医堂综合门诊部

福州泌尿专科医院 水部街道莲宅社区卫生服务站 温泉街道汤边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州中惠风湿骨关节专科医院 福建省医学会西红综合门诊部

福建农林大学医院 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江区鳌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晋安区岳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台江区新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州市仓山区盘屿中医骨科医院 鼓楼华大街道公益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安泰街道加洋社区卫生服务站 鼓楼五凤街道永恒社区卫生服务站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社区 社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社区 社区 社区 一级

五四北东方高尔夫花园6#楼06店 长乐北路83#瑞城花园2-3店面 金山浦上工业区红江新村商住楼7#

仓山区浦尾巷2号

仓山区上渡飞凤山庄一期2#底层 仓山区上渡南台新苑茶花园12-1店 仓山区上三路康山里12座1层7-8店

台江区大通浦新村B南座底层

鼓楼区观风亭街99号 福飞南路67号

鼓楼区福飞路143号金屏新苑3-5号

鼓楼区湖东路155号 鼓楼区六一中路79号东光大楼

鼓楼区五四路173号 鼓楼区五一北路45号 鼓楼区西洪路178号 仓山区建新镇福建农林大学校内

鼓楼区白龙路1号 台江区亚兴路50号 仓山区麦园路

金山街道石边路124#建中小区西侧 晋安区三八路53#鹤林永辉超市4楼 台江区新港街道龙津一巷6号 福州市六一中路115号龙达楼 华林路248#鸿裕温泉花园11#楼10 南门兜教场坂南洋新村13号店面 北环西路158#金泉小区崎下老人馆

闽侯县荆溪镇关口366号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福建省疾控中心门诊部 福州市疾控中心门诊部 福清市医院(大学生) 福清市融强医院(大学生) 福清市第三医院(大学生) 闽侯县上街卫生院(大学生) 连江县医院(大学生) 仓山临江街道下池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级 一级 二级甲等 二级乙等 一级 一级 二级甲等 社区

福州市津泰路76号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福清市 福清市 福清市

连江县

仓山工农路56号江南瑞景3座04/05

第12篇:医保定点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辽宁中医(住院) 辽宁省肿瘤医院 沈阳市骨科医院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 辽宁省金秋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 鞍山市汤岗子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妇婴医院

辽宁高科技肿瘤研究所肿瘤医院 沈阳市东陵区中医院 沈阳市西城中医医院

特大型三级

特大型三级 特大型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区属二级 区属二级 区属二级 区属二级

和平区三好街36号 沈河区文化路83号

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铁西区南七西路5号 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 和平区光荣街5号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

和平区北九马路20号 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沈河区文艺路33号 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皇姑区岐山路64号

东陵区南塔街26号 铁西区沈辽中路65号 沈阳市于洪区中医院

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中医院

辽宁省东方医药研究院临床医院 沈阳中医结石病医院 沈阳市大众医院(北陵西门) 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 沈阳市东陵区人民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精神病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中心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医院 沈阳东药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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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阜康中西医结合医院 沈阳市博爱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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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沈大路25号 皇姑区蒲和街10号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

于洪区黄河北大街62号

东陵区东陵路20号 于洪区沈新路59号 和平区同泽街79号 沈河区正阳街200号 大东区津桥路19号 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

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 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 铁西区建业路8号 铁西区卫工北街28号 于洪区沈大路112号 铁西区虹桥路38号 东陵区三洼街丙-95号 铁西区云峰南街5号 大东区小东路189号 东陵区泉园二路87号 大东区和睦北二路2号 沈河区南山东堡路62号 皇姑区岐山中路6号 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阳奥新口腔医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心医院 沈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沈阳市和平区节育技术服务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沈阳市大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沈阳市铁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沈阳市皇姑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沈阳市于洪区妇幼保健所 沈阳市妇幼保健所 沈阳市沈河区妇幼保健所 沈阳市苏家屯区妇婴医院 沈阳市浑南新区医院 沈阳市公安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 沈翔七○五医院 沈阳市沈卫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康平县人民医院 康平县中医医院 新民市人民医院 新民市妇婴医院 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 辽中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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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大南街196号

沈河区团结路103号

皇姑区黄浦江街11号 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

康平镇内 康平镇内

新民市西城区康复街 新民市南市东路 新民市铁道北 辽中镇政府路北 辽中县人民医院 法库县中心医院 法库县中医医院

新民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辽中县骨伤科医院 苏家屯区中医院 新民市康复医院 康平县精神病防治院 沈阳市儿童医院 辽宁省友谊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妇婴医院 辽宁省奉天中医院 沈阳市妇婴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牙病防治所 沈阳二四五医院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沈阳市口腔医院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沈阳市胸科医院 沈阳市传染病院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沈阳市德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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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镇南二路 法库镇河南街 法库镇团结街 新民市东城区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沈河区风雨坛街127-1号 沈河区青年大街90号 沈河区朝阳街53号 大东区长安路75号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8号 和平区中山路138号 和平区东纬路13号 东陵区孤家子路232号 大东区北海街11号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沈河区文化路67号 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大东区大北街清泉路67 铁西区南十一西路18号 大东区傍江街54号 沈阳市中医院 北方医院

沈阳市老年病康复(济仁)医院 沈阳二○一医院

中国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 沈阳市急救中心 沈阳市肛肠医院 沈阳二四二医院 沈阳市一五七医院 沈阳市益民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 沈阳市妇儿医疗保健中心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沈阳七三九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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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三好街23号 皇姑区香炉山路7号 于洪区陵东 街135-8号 大东区新东一街12号

南八马路137号 沈河区北京街51号 皇姑区乐山路3号 大东区文官屯街241号 新城子区虎石台镇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

于洪区造化镇 铁西区凌空二街13甲 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建大中医院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阳市沈河区回民医院 沈阳辉山医院

沈阳市痛伤病研究所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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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建设东路27号 沈河区大西路316号 沈河区热闹路111号 沈河区小西路28号

铁西区兴华北街8号 皇姑区崇山中路49号

苏家屯区红菱镇中心街 新城子清水二井 沈河区市府大路366号 沈河区小北关街208号

沈河区文化路72号 和平区北二马路21号 新城子清水镇 新城子清水镇 刘兵

和平区抚顺路54-6号 南八马路137号 大东区津桥路4号 大东区兆昌街81号 铁西区云峰街南八东路 沈阳市皇姑区结核病防治所 沈阳市皇姑区牙病防治所 沈阳松陵医院 沈阳康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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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乌江街22号 皇姑区华山路41号 皇姑区三台子梅江西街 铁西区云峰北街4号 皇姑区明康路45号 沈河区沈阳路78号 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沈河区南乐郊路32号 和平区西安街171号

皇姑区塔湾街40号 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 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黄山路 大东区东山嘴子14号 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

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沈北虎石台建北三路6号 铁西区北二西路12号 和平区西塔街85 号 和平区嘉兴街70号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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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砂阳南路3号 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6号 沈河区正阳广顺恒巷6-1 于洪区长江北街44号 于洪区沈辽路124号 皇姑区宁山东路33号 铁西区北二中路26号 和平区八经街94号 铁西区肇工北街6号 大东区区大东路138号 沈河区奉天街60号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72号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72号 铁西区兴华南街54号

大东路70号

大东区大东路15号1门 沈河区中街路181号 沈河区十三纬路68号

沈阳市铁西区南七西路

沈河区大南街华岩寺巷5 沈阳大东辅仁医院 辽宁百盛沈阳医院 沈阳皇姑万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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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街道回民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街道剪炉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皇城街道翠生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六合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祥顺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三八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兴胜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山东庙街道菜行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道青年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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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铁西区南七中路34号 沈河区小西路7号 大东区联合路252号 皇姑区歧山东路25-2号 大东区珠林路39号 皇姑区巴兰河街14号 和平区十纬路32号

沈河区大南街 沈河区万柳塘路20号 沈河区万莲路22-1甲 沈河区南关路57甲 沈河区大南街458号 沈河区南清真路23号 沈河区广宜街50-7号 沈河区沈阳路工部巷7号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40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 沈河区北二经街76号甲 沈河区南一经街140号 沈河区东纬路25甲2号 沈阳市沈河区西滨河路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道永环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道广昌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街道晓春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兴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铁西区中医院

沈阳市铁西区卫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阳市铁西区红十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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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广昌路40-2 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2 沈河区友好大街104号

宁山中路25号 汾河街56-4号 珠江街97号 淮河南街6号6门 铁西区重工街南七西路

铁西区南六西路20-1号 和平区太原南街236号 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村 东陵区泉园二路89号 苏家屯区慧兰四街13号 沈阳市大东区东陶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 沈北新区中医院 康平监狱医院

沈北新区新城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北新区清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苏家屯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满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库镇医院 辽中县妇婴医院 辽中县结核病医院 辽中县传染病医院 辽中县二院 辽中县三院 新民市胸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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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榆林大街

沈北新区贵州路25号

沈北新区飞马街39号

沈北新区清水镇清水村

法库镇吉祥街 辽中镇中心街 辽中镇北门街 辽中镇南门街 辽中镇茨榆坨镇 辽中镇满都户镇 新民市东大营

铁西区南六西路23号 沈阳市皇姑区锦水街 铁西区建设中路59号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 于洪区北固山路6-2

于洪区白山路18号6门 于洪区白山路101甲2-2 和平区七纬路18号 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号 沈阳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满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级 沈阳棋盘山奥林匹克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沈阳市铁西区七路综合门诊部 沈阳皇姑明廉口腔门诊部 沈阳市中环中医院

沈阳市大东御药堂西医内科门诊部 沈阳市于洪区叠彩门诊部 沈阳市于洪区五彩专科门诊部 沈阳市于洪区荷兰村综合门诊部 沈阳长和医院 沈阳市皇姑国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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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青岛市工伤定点医院

青岛市工伤定点医院

青岛市(22家)

1、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青岛市立医院

3、青岛海慈医疗集团

4、青岛中心医院

5、青岛市精神卫生医院

6、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7、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

8、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9、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

10、青岛阜外心血管医院

11、青岛眼科医院

12、青岛市骨伤科医院

13、青岛公安消防医院

14、青岛市麦道精神病院

15、济南军区第401医院

16、四方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17、青岛同济手外骨科医院

18、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医院

19、青岛君良烧伤医院 20、青岛耐火材料厂综合门诊部

21、青岛市胸科医院

22、海军409医院

城阳区(5家)

1、盐业职工医院

2、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3、青岛市第二人民医院

4、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5、青岛城阳古镇正骨医院

即墨市(2家)

1、即墨市人民医院

2、即墨市中医医院

开发区(3家)

1、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2、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

3、黄岛青医附院 胶州市(7家)

1、胶州市人民医院

2、胶州市中心医院

3、胶州市公安医院

4、胶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胶州协和整骨医院

6、胶州湾医院

7、胶州康明医院 胶南市(4家)

1、胶南市人民医院

2、胶南市中医院

3、胶南市三院

4、胶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平度市(9家)

1、平度市人民医院

2、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廖兰镇)

3、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店子镇)

4、平度市第四人民医院(南村镇)

5、平度市第五人民医院(古岘镇)

6、平度市中医医院

7、平度市博爱骨伤医院

8、平度市友谊整骨医院

9、旧店镇中心卫生院

莱西市(11家)

1、莱西市人民医院

2、莱西市姜山中心医院

3、青岛莱西昌阳医院

4、莱西建旭医院

5、莱西市李权庄中心医院

6、莱西市夏格庄中心卫生院

7、莱西市市立医院

8、青岛莱西市城北医院

10、莱西市水集中心卫生院

11、莱西市沽河中心卫生院

第14篇:医疗定点医院药店

温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三级医疗机构(8家):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含八院区)、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含南浦院区)、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级医疗机构(24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一八医院、温州曙光医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医院、鹿城区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市民康医院、温州康宁医院、温州手足外科医院(温州市华东手足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明乐眼科医院、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龙湾区人民医院、温州友好医院、温州同德医院(温州同德医院有限公司)、温州和平整形医院、温州协和医院、温州建国医院(温州建国医院有限公司)、温州民生微创外科医院(温州民生微创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温州中山医院(温州中山医院有限公司)、温州爱尔五官科医院、温州牙科医院、温州糖尿病专科医院。

一级医疗机构(18家):温州市瓯海区瞿溪中心卫生院、鹿城区藤桥中心卫生院、鹿城区南郊乡卫生院、温州市瓯海区丽岙镇中心卫生院、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卫生院、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卫生院、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中心卫生院、龙湾区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鹿城区仰义乡卫生院、鹿城区上戍乡卫生院、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限内部)、温州市瓯海区老干部医务室、鹿城区老干部保健医疗门诊部、温州大学医务室(限内部)、温州市社保门诊部、温州市老干部局医务室。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家):鹿城区莲池(松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城区广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城区洪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城区蒲鞋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城区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零售药店(13家):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城、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吕浦店、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溪大药房、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滨江大药房、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国店、温州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龙店、浙江温州医药商业集团老香山连锁有限公司老香山连锁总店、浙江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温州门店、浙江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温州杏花店、温州延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水心店、温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小南门店、温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罗东店、温州市一洲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第15篇: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

(一)75所综合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三甲长乐西路17号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三甲东郊新寺路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甲雁塔西路277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甲西五路157号 陕西省人民医院三甲友谊西路256号 西安市中心医院三甲西五路161号 西安市第一医院三甲粉巷30号 西安市第四医院三甲解放路21号 解放军第323医院三甲建设西路66号 解放军第451医院三甲友谊东路269号 武警陕西总队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88号 长安医院三甲(相当) 文景路17号 高新医院三甲(相当)团结南路16号 西电集团医院三乙丰登路97号 陕西省友谊医院三乙友谊西路277号 陕西省辅仁医院三乙纺织城纺东街167号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151号 兵器工业521医院二甲丈八东路12号 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二甲沣镐西路48号 解放军第518医院二甲公园南路11号

陕西省建材医院二甲咸宁东路512号 中铁一局西安中心医院二甲南二环东段319号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二甲尚勤路3号

陕西省交通医院二甲大学南路276号 西安唐城医院二甲太华北路99号 陕西正和医院

武警工程学院医院

西安市北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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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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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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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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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职工医院

陕西航天医院二甲西影路486号 二甲三桥武警路4号 二甲长乐中路170号 二甲咸宁东路106街坊新科路二甲康乐路17街坊8号 二甲大庆路636号 二甲(相当) 西关正街112号 二级(相当) 糖坊街65号 二乙大庆路636号 二级(相当) 南二环中段36号 二级(相当) 沣镐路2号 二甲电子二路52号 二乙灞桥街28号 二乙灞桥田红正街1号 二甲建章路南段54号 二甲灞桥田洪正街303号

西安西郊纺织医院二级(相当)阿房二路1号 西安市东郊第一职工医院二甲万寿中路23号 西安煤矿机械厂职工医院二级(相当) 未央区辛家庙 西安北环医院二乙辛家庙陕重厂福利区 五环集团职工医院二乙纺织城纺五路 西安市铁路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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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压开关厂职工医院二甲尚德路173号 二甲韦曲文化街8号 二甲航天城航天中路41号 二甲阎良前进西路79号 二级(相当)阎良胜利路康复巷二级蓝田县新城路36号 二甲户县画展街9号 二甲户县古城路48号 二级沣京大道中段 二级户县余下镇 二甲周至二曲镇老城东街9号 二级(相当)周至中心东街30号 二级(相当) 高陵县 二甲临潼区西关正街2号 二级临潼康复路5号 一甲桃园东路15号

西安市莲湖区北关医院一级北关油库街25号

西安红庙坡医院一级(相当)大兴东路33号 西仪集团医院一级大庆路西仪坊25号

陕西第一针织有限责任公司医院一级阿房二路针织村

陕西省第二纺织医院西安分院一级昆明池路2号

陕西唐华六棉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一级(相当)纺西街89号 陕西唐华一印有限责任公

司职工医院一级纺织城纺一路215号 西安钢铁厂职工医院一级汉城南路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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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院一级韦曲杜陵东路1号

7416厂职工医院一乙蓝田县辋川乡

(二) 21所专科医院

陕西省肿瘤医院三甲雁塔西路309号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三甲后宰门73号

陕西省中医医院三甲西华门二号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三甲 长安太乙宫镇上湾村甲1号 西安市儿童医院三甲西举院巷69号

西安市中医医院三甲东大街183号

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三甲南梢门南郭路76号

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三甲西五路98号

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三级(相当) 长安南路127号 西安市第八医院三级(相当) 丈八东路2号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三级(相当)雁塔区雁引路15号 西安同济医院二级(相当)纬一街2号

西安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二级(相当)长安区五星乡太原庄甲字1号

户县中医医院二甲户县草堂路304号

户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相当) 户县画展街17号

西安市长安区妇幼保健院二级(相当)韦曲青年南街125号 西安市临潼区中医院二级(相当)临潼区南大街46号 西安市临潼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相当)临潼区西关正街99号 周至县中医医院二级(相当)周至二曲镇瑞光路48号 高陵县中医医院二级(相当)高陵县北街67号 高陵县妇幼保健院二级(相当)高陵县文卫路27号

(三)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西安市莲湖区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庆路687号

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二环东段319号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鱼斗路78号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安南路483号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52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丈八东路12号

小寨路212社区卫生服务站吉祥路93号 张家村军工社区卫生服务站含光北路23号 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互助社区卫生服务站互助路51

第16篇:长沙医保定点医院

长沙医保定点医院

全国推行医保,确确实实可以解决大家看病贵的问题,在看病住院的时候,找一家医保定点医院,是大家共同的心愿,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长沙医保定点医院,希望能帮到大家。

长沙普济肾病医院

东方男科医院

湘雅二医院

湘雅医院

长沙市一医院

湖南省儿童医院

长沙市三医院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长沙市中医院

长沙县人民医院

上述医院都是国家医保定点医院,如果大家身体有什么不适,上述几家都是很好的选择。

第17篇:韶山的定点医院

韶山市目前定点医院名单

省级定点医院名单

1中南大学湘雅一医院19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20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1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4湖南省肿瘤医院22湖南省劳卫所医院

5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3湖南省武警总医院

6湖南省人民医院24湖南省旺旺医院

7长沙马王堆医院25长沙泰和医院

8湘雅博爱康复医院26湘潭市中医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九医院

11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红十字医院)

12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13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4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医医院)

15湖南省结核病医院 (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

16湘潭市一医院

17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18湘潭市中心医院

市级定点医院

1 .湘潭市仁和医院2.湘潭市爱尔眼科医院3.湘潭市二医院4 .湘潭市民康医院5.湘潭市阳科骨科医院6.湘潭市康美医院

县级定点医院

1.韶山市人民医院2.湘潭市五医院(限精神疾病患者)3.江南医院

其他的医院

楠竹山镇医院

定点村卫生室共29家

市内定点卫生院6家

市内二级医院,韶山医院1家

民营医院共有4家

全部共有76家

第18篇: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

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妥善处理好人伤事故中甲乙双方合作事项,以注重社会效益和各自经济效益为前提,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将于承保客户、交警部门合作,将甲方承保范围内在本地区(指县级市或区)出险所涉及的伤者送往乙方治疗。

二、对于甲方承保范围内在异地出险涉及的伤者,需转往本地治疗的,甲方积极推荐到乙方治疗。

三、乙方愿意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确保甲方相关伤病人员随时就诊。乙方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按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的《山东省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标准用药。甲方对乙方制定的医疗方案和临床用药应予信任和尊重,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必要的查询应予相应的采纳和配合。

四、乙方承诺按医疗规范为甲方相关伤病人员提供及时诊断、合理治疗的服务。同时应杜绝虚假诊断、有意压床、乱开证明、小病大养、以伤养病、“开搭车药”、“张冠李戴”等行为。当甲方发现有以上不正当行为时,乙方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落实后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乙方应规范病历管理,不得应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随

意涂改病历、更换患者姓名。甲方需了解相关伤病人员住院情况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将医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用于除理赔意外的其它目的。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医疗活动,如遇有关医疗等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正常渠道友好协商解决。

七、甲方相关人员(指伤者或承保客户)在乙方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甲方相关人员自行支付,甲、双方现阶段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补充修改。如有一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期为一年,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签。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19篇:申办定点医院流程

申办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流程

来源:深圳医疗保险时间:2013-04-26 【办理事项】:企业单位申请为“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审批流程; 【受理机关】:深圳市社保局; 【咨询电话】:0755-52662844; 【申办时间】:每年9月;

【办理时限】: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 【有效期限】:2年;

【法规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医疗机构等级相应的医疗技术设备和医护人员;

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正式投入运营半年以上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和正式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其他医疗机构;

三、具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要求80%以上的医疗服务设施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80%以上的药品;

四、遵守国家、广东省、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

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本市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收费和药品零售价格的各项规定,收费标准实行公示制度;

六、承诺严格遵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有领导分管医疗保险工作,配备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满足社会医疗保险需要的计算机等设备。

注:企业事业单位对内服务的卫生所室符合前款所列条件,且所在单位的在职员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也可以申请成为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单位的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 申请所需资料说明

1、《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书》书面材料的原件及电子文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的等级审评文件及相关证明,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上年度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含上年度门诊人次和门诊总费用、住院人次和住院总费用、床位使用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阳性率等医疗机构运营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5、按社会保险药品目录分类,标识是否社会保险药品的药品总目录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6、医疗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周边现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布情况(申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理位置的分布图,标明周边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与申请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

8、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证明,证明医疗机构位于哪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辖区;

9、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既往1年内违规扣分记录证明、既往1年内是否发生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情况、年检校验情况证明;

10、企业事业单位对内服务的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交《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或单位根据情况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二、经办机构收到相关材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五日内不补齐材料的撤回申请,申请人须重新提出申请;

三、出具《受理通知书》后,将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可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考查;

四、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发放《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单位审批决定书》至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申办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流程”由深圳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第20篇:医保定点医院培训资料

定点医院培训资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基础管理

1、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定点医院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主管医疗保险工作,并建立医疗保险专门管理机构-医保科,明确医保科职责、工作范畴,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接受并配合医保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定点医院应在院内显要位置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设立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屏或宣传栏,以方便参保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各医院应设立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流程图,并提示参保人员就医的注意事项,如就医必须持IC卡、身份证等;

3、投诉处理:定点医院在院内显要位置设立投诉箱,医保科应有专人负责参保人员投诉信件的处理,要求做到件件有落实,涉及参保人员利益受损的应将处理情况上报医保中心;

4、建立登统计制度:医保科应对参保人员住院进行严格管理,对特检特治、外地转院,家庭病床建立审核登记制度;建立核查、自查及投诉来访登记制度;负责宣传落实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贯彻《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内容,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的规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定点医院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备药率要达到80%左右,中成药备药率达50%-60%左右,专科医院专科药品备药率达85%左右;药品目录以外药品费用占参保职工药品总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15%以内。定期(半年一次)统计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药品备药率、自费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比率;

5、住院病房管理:定点医院住院病房应设医保监管员,医保科对监管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管员负责落实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须在其“住院病人一览表卡片”、“床头卡片”及“病历”上标有明显“医保”标记,以利于医院的管理及医务人员按医疗保险规定为其用药治疗,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明明白白,定点医院须每日提供医疗费清单,以保障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医保待遇;

二、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管理:

(一)、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办理住院,定点医院应提示其出示医疗保险IC卡、身份证,并对本人及其证件进行核实。参保人员住院医院应对其IC卡、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统一管理;因病情危重、急诊抢救等情况未持IC卡办理住院手续者,入院48小时内,由所住医院医保科核实后,为其补办手续;超过48小时者,由所住医院医保科核实,并写明情况上报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根据情况处理。

(二)、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流程 、办理住院手续:

1、首诊:医保(离休)患者需住院治疗时,首诊大夫应核对医保(离休)患者及身份证、IC卡,开据《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证》。

2、住院登记:医保(离休)患者持住院证、IC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处经办人员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统一保管IC卡、身份证复印件(离休人员医疗证),同时通知医院医保科。、医保(离休)患者住院:

1、病房责任护士及主管医生应认真核对本人、身份证及病历信息,并填写

1 《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病房主任及护士长应在医保(离休)患者住院3日内核对其身份证、病历信息,并在《登记表》上签字,有疑问的,应及时通知医保中心到场核对。

3、医院医保科应定期到病房检查医保(离休)患者住院情况,重点核实住院医保(离休)患者身份及在院情况。

4、医生为医保(离休)患者治疗应首选《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药品,因病情需要用《药品目录》范围外药品时,应先征得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登记表》上签字认可,方可予以使用。、办理结算手续:

1、住院处应及时为医保(离休)患者办理结算手续。

2、定点医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29-31日,对需跨年度住院治疗的医保(离休)患者医疗费做中间结算。、责任:

1、定点医院应实行首诊医生、住院处工作人员、医保科工作人员及病房科主任、护士长、责任护士、主管医生共同对医保(离休)患者身份真实性负责的管理机制,因定点医院工作人员未尽职或故意造成冒名、挂床住院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定点医院不在规定时间内为医保(离休)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或年终中间结算手续,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统管基金)损失或医保(离休)患者个人损失的,责任由定点医院承担。

(三)、各种表格的规范:参保人员就医,定点医院须使用中心统一格式的诊断证明、出院证、门诊处方、特检特治申请单、家庭病床申请单、外地转院申请单等,并清楚、完整的填写各项内容,以方便医保中心核查、存档;

(四)、医疗项目的管理:各定点医院应严格执行中心统一的医疗项目,卫生、物价部门规定不能单独收费的项目,医院不能巧立名目收费,增加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各种检查治疗,临床应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原则,应杜绝重复检查、乱检查的现象;医院新开展的经临床验证技术稳定,具有可靠的诊断、治疗性的医疗项目,经卫生、物价部门批准后,向中心提出增加医疗项目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中心经核查,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医疗项目范围后,医院方可给参保人员开展;

(五)、药品范围及临床用药的管理:定点医院应保障医疗保险范围内药品的备药率,临床医生应首选医保范围内药品为参保患者用药。对《药品目录》中部分限定适应症的药品,临床在使用时,应严格按标注的适应症为医保患者使用,并在病历的病程记录中清楚记载临床体征,且有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及辅助检查的证据。因病情需要使用药品目录范围外药品或者所用药品不符合适应症标准的,经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后,可自费使用。参保人员手术、急性大失血、慢性疾病导致血色素≤40g/L,临床用血或成分血,可纳入医保范围;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血及成分血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六)、床位费管理:参保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普通床位费为16元,重症监护、抢救、单人无菌间为50元;住院实际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金额按医保规定支付,高于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

2 冷暖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七)、住院病历的管理:定点医院住院病历管理,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嘱单应清楚、完整地记录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治疗、检查及用药;

(八)、医疗信息录入、上传的管理:定点医院应依照医保医疗项目库、药典内容准确、完整的录入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录入时应在“规格”字段注明药品的厂家、规格,以利中心的医疗费审核;

(九)、特殊检查治疗的申报备案程序:参保人员住院期间,需做医保特检特治审核备案项目的,如核磁、ECT、X刀、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等,经治医生应填写《唐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特检特治申报表》一式两份,经院医保科核实后,报医保中心审核备案。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规定办理审核手续的,须于四天内补办(节假日顺延); 由于定点医院的医疗技术或设备等原因,参保人员住院期间,需到其它定点医院做检查的,需由经治医生填写《唐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特检特治申报表》一式两份,院医保科核实后,报医保中心审核备案,病人须持IC卡、身份证到所转医院进行检查,(医保中心经网络收到该信息),发生的费用由所住医院将项目录入记帐,并将检查报告单附于病历内;

(十)、外地转院的规定及申报备案程序:参保人员患本市定点医院无法确诊或无法治疗的疑难危重病症时,定点医院应遵循转上不转下的原则,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为其填写《唐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转院申请单》一式两份,经院医保科科长核实签字,报医保中心审核备案,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外地转院规定办理手续的,须于转院后四天内(节假日顺延),为其提供急诊证明、急诊抢救记录复印件和《申请单》,到医保中心补办手续;

(十一)、家庭病床的规定及申报备案程序:参保人员患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病情变化需要治疗的,本人或其家属提出申请,临床医生可为其填写《唐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家庭病床申请单》一式两份,并根据其病情提出治疗疗程,经院医保科科长核实签字后,报医保中心审核备案。家庭病床的设立时间一般以一个月为期限,因病情需要继续设立的,须重新办理核准及入院手续。 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结算依照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出诊费由个人负担。医院须按住院管理建立病历;

(十二)、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定点医院应掌握并严格执行门诊特殊疾病各项管理规定。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到门诊就医,须认真核实其IC卡、身份证及《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需要注意的是:医生须在《专用证》中记录患者鉴定病种的简要病情,在《专用证》的时间栏内填写就诊时间及带药时间段(х月х日—х月х日),详细记录检查治疗项目名称,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检查报告单按要求粘于《专用证》相应部位。并在相应栏清楚填写医疗单位名称、科别、医生姓名。 医生每次用药及检查应与所持《专用证》中的鉴定病种名称相符,并与所持专用证中记录的病情相符。带药量一般不超过15天,同一疾病上次药量未用完之前不得重复开药。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医所开处方及检查治疗单要有明显的“特殊疾病”标志,保存方式不统一限制,但须有利于医保中心核查。处方上须注明与所开药品相符的鉴定病种名称(包括合并症)。 医院程序员应及时上传信息。上传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与处方一致的鉴定病种名称,药品名称、规格、单价。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实行定点医院记帐式结算,就医时患者先累积自付年度起付标准额(每年度960元),超出起付标准额

3 以上部分,个人自付20%,医疗保险统筹金支付80%。自付部分医院与个人结清,统筹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每月与医院结算。

需要强调的是:

1、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就医时,发生的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符合其鉴定病种的用药及检查治疗(特殊检查除外)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超出鉴定病种以外的费用不予支付

2、个人帐户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额和个人自付部分。

3、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结算票据,应在门诊特殊疾病栏里显示“是”,医院程序员应注意核实。

(十三)、中心核查及违规项目的核实:各定点医院应积极配合医保中心定期、不定期的核查,并协助提供真实的核查所需的信息、资料;有关负责人应对核查结果核实后予以签字确认。 为了保障医保中心违规项目判定的准确性,各定点医院必须在限定日期内,将违规项目核实情况回执医保中心医审部,以保障医院能及时结算医疗费。未按规定时间回执的,以医审部判定的违规项目、金额予以结算。对不配合医保中心核查,提供虚假信息及资料的,医保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定点医院常见的违规现象:

1、临床医生医保政策掌握不清,造成出院带药超量、应由中心审核备案的项目未申报、医嘱与实际的检查、治疗、用药不符;

2、信息录入不准确,乱记费、多记费;

3、门诊特殊疾病用药及检查治疗超范围、超标准;

4、病房管理存在挂床现象,个别医院有冒名顶替现象。

5、工伤、生育、自杀、酗酒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二、业务操作

(一)、医院端硬件准备

⒈政策机:中档PC 服务器或高档微机,不低于以下配置: CPU: 不低于 PⅢ 800 MHZ。

内存:256M 内存。

硬盘:不少于 40G。

网卡:10M /100M 。 ⒉收费终端:

CPU: 不低于赛扬433。

内存:不低于32M。

硬盘:不少于4G剩余空间。

⒊打印机:滚筒式针式打印机(最好兼容Espon 1600k ) ⒋IC卡读写器:要求使用明华读卡器。

⒌网络要求:要求前置机与收费终端能正确连通。

⒍操作系统要求:前置机Windos2000 Server,收费终端WIN9X/2000。

(二)、收费软件使用说明

⒈门诊挂号

⑴挂号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挂号→挂号,或者直接点快捷按钮中的挂号,打开门诊挂号窗口。打开窗口后操作员同时按ctrl和+两个键,然后由患者输入密码并确认。等读卡机读卡完毕后,窗口中个人信息栏中将显示患者的相关信息。注意,读卡未完成时不得将卡拔出。读完卡后操作员选择挂号科室和挂号类别后,

4 点击收款,程序弹出挂号收费窗口,操作员在实交金额栏中填写患者实缴的金额,程序将自动算出退找金额,点收费并确认后,挂号业务结束,程序自动退回。

⑵退号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挂号→退号,打开窗口后由患者输入密码并确认。等读卡机读卡完毕后,窗口中个人信息栏中将显示患者的相关信息。直接点退号,然后确认并退款即可。

⑶挂号类别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挂号→挂号类别管理打开窗口,点击修改后,可以对各类别的单价进行修改。

⑷挂号统计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挂号→挂号统计,打开窗口。填写查询的日期范围(默认识为当天),挂号经手的操作员(不填则查全部操作员),挂号类别(默认为全部)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挂号的明细信息及统计信息。

⑸挂号查询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挂号→挂号查询,打开窗口。挂号查询的使用方法和功能与挂号统计类似,挂号查询可以以患者的姓名或者科室为条件进行查询,并可以打印出查询结果。

⒉门诊收费

⑴收费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收费→收费,或者直接点快捷按钮中的门诊收费,。待患者输入密码并点击读卡按钮后,程序读出患者的挂号科室,疾病种类及相关个人信息。开单医生和诊断栏可以不填,将光标移至项目名称栏即可输入项目代码(一般为汉语拼音字头),单价(一般不需修改),数量。重复输入步骤,直到所有项目都输入完成。检查无误后(如果有错误的项目,可以点删除项目将其删除再重新输入),点击收费,程序弹出门诊收费窗口,点收费并确认后,程序开始写卡,写完卡后进行发票打印,可以开始进行下一笔业务。如果打印不成功,系统将提示“打印不成功,进行发票重打。”程序退回刚才的窗口,可以在其他菜单重新打印发票。

⑵门诊退费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收费→退费,或者直接点快捷按钮中的门诊退费,打开退费的窗口。待患者输入密码并点击读卡按钮后,程序提示输入要退费的收据的收据号。正确输入收据号后,程序读出患者的费用信息和个人信息及项目明细等。等项目明细信息都列在窗口的原收费信息列表中后,可以点>和>>对原来的收费项目进行部分退费和全部退费,点退费后全部退费;也可以选中其中一项,点删除项目,再点退费,只退选中的那个项目,注意,此时因为还有其它未退项目,所以需要重新打印收据,有关打印时的注意事项,请参照门诊收费。点退费后,程序弹出门诊退费窗口显示相关费用信息。确定后退费业务完成。

⑶门诊发票重打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收费→门诊发票重打。输入收费流水号,点击查询按钮,将从数据库内读出该收费流水号对应的个人信息,并显示出来,点击重打按钮,就会重新打印该收费流水号对应的收据。

⑷发票查询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门诊收费→发票查询。发票查询分按收费员查询和按收

5 据查询两类,两种查询方式使用方法类似,填写相关查询条件(操作员代码、日期及收据号等),后点查询即可,如不填写任何条件,则直接查询当天所有的收据。

⒊住院登记

⑴住院登记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登记→住院登记,或者直接点快捷按钮中的住院登记。待患者输入密码并点击读卡按钮后,程序自动读出患者的相关个人信息,然后由操作员填写入院科室、入院日期(默认为当天)、住院号、收治医师、入院诊断、预交金,并选择付款方式和填写单位(收支票时填写),以上各项中仅收治医师和预交金可以不填,但如果不填的话,程序会做提示,选不填写即可。各项均填完后,点登记并确认即完成住院登记。

⑵住院转科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登记→住院转科。打开窗口后首先通过姓名、住院流水号、住院科室、卡号等查询条件查出需要转科的患者,然后在转入科室栏选择要转入的科室,最后点转科并确认即可。

⑶退院处理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登记→退院处理。待患者输入密码并点击读卡按钮后,程序自动读出患者的相关个人信息及预交金信息,点退院并确定后,程序提示需退的预交金,点确定后,退院完成。注意,如果患者已经发生费用,那必须退费后才可退院,否则应做出院结算。

⒋住院收费

⑴住院收费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住院收、退费,或者直接点快捷按钮中的住院收退费。打开窗口后首先通过姓名、住院流水号、住院科室、卡号等查询条件查出需要收费的患者,然后输入要收费的项目代码,全部输入完必后,点收费并确认即可

⑵住院退费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住院收、退费,或者直接点快捷按钮中的住院收退费窗口。打开窗口后首先通过姓名、住院流水号、住院科室、卡号等查询条件查出需要退费的患者,然后点击界面右下角的查看原收费信息按钮,系统会显示该患者所有的收费信息,选择某一条记录后,点击单条退费按钮,则在下方的列表中增加一条负记录,如果点击全部退费按钮,则将所有收费记录都退掉。还可以选择某一条记录,点击单条收费,来增加收费。然后点击退费按钮,进行退费。

⑶补交预交金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补交预缴金。打开窗口后首先通过姓名、住院流水号、住院科室、卡号等查询条件查出需要补交预缴金的患者,系统会显示以前缴纳的金额,填写补交的金额,选择付款方式,点击确定按钮,进行补交。

⑷预交金收据重打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预缴金收据重打。打开窗口后首先通过姓名、住院流水号、住院科室、卡号等查询条件查出需要预缴金收据重打的患者,系统会显示该患者缴纳的金额,点击重打按钮,进行收据重打。

6 ⑸预交金收款情况统计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预缴金收款情况统计。选择要查询的时间段,点击查询按钮,将该时间段内的所有记录显示在列表中。

⑹预交金查询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预缴金查询。可根据交费的时间段,交费人姓名,住院流水号,所在科室,社保号,收款员,身份证号等信息来进行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则显示出符合条件的所有记录。

⑺中途结算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中途结算。病人输入密码,点击读卡按钮,将显示出该患者的个人信息后可根据发生金额收取住院中所发生的费用。

⑻出院结算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出院结算。患者输入密码,点击读卡按钮,将显示出该患者的个人信息,同时从库里读出该患者住院时的所有收费信息的结算金额。填写出院诊断,点击结算按钮,对患者进行出院结算。

⑼打印结算明细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打印结算单明细。根据住院流水号和结算流水号可查询出该名患者的信息,同时在费用明细中显示该人员的住院收费信息,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⑽住院发票重打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住院收费→住院发票重打。输入收费流水号,点击查询,则能显示该次收费对应的患者信息,点击重打按钮,则进行发票重打。

⒌收款员结账

门诊收款员日结账:

要进行此项的操作请点击收费员结账菜单中门诊收款员日结账→点击查询,待查询出当日相应的结账信息,单击打印就可以打印出日报账单了。 门诊收款员月结账:

点击收费员结账菜单中门诊收款员月结账→点击查询,待查询出当日相应的结账信息,单击打印就可以打印出日报账单了。

门诊日报汇总:

点击收费员结账菜单中门诊日报汇总→点击查询,待查询出当日相应的日报账信息,单击打印就可以打印出日报汇总账单了。

收款员月报汇总:

点击收费员结账菜单中门诊日报汇总→点击查询,待查询出当日相应的日报账信息,单击打印就可以打印出日报汇总账单了。

住院的收款员结账操作方法同门诊收款员结账是方法一样。

⒍医保中心报账

⒈参保人员医疗费申报表:

点击医保中心报账菜单下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申报表,选择相应的月份,点击查询,在窗口中就会显示出相应的查询结果,要想打印申报表,点击打印就可以了。

⒉特殊人员医疗费申报表:

点击医保中心报账菜单下的特殊人员医疗费申报表,选择相应的月份,

7 点击查询,在窗口中就会显示出相应的查询结果,点击打印就可以了。

⒊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申报表,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申报表,特殊人员住院医疗费申报表,特殊人员门诊医疗费申报表同以上两个报表的操作方法一样。

⒎综合查询

⒈门诊医疗费用情况表:

门诊科室医疗费情况表可以查询各个科室医疗费发生的情况,调整好起始截止日期,并且选择好相应的科室,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相应的信息了,并且提供了打印的功能。

⒉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表:

住院科室医疗费情况表可以查询各个科室医疗费发生的情况,调整好起始截止日期,并且选择好相应的科室,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相应的信息了。这里需要说明得是,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表只能查询已结算的费用情况。

⒊账户查询:

是提供给那些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患者查询个人信息用的,只要插入IC卡,输入密码,便可以得到结果了。

⒋门诊查询:

调整好开始截止日期点击查询,便能查询到相应的退号信息。挂号信息情况统计也归类在门诊查询中,调整好开始截止日期,在查询条件中设置好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就可以了。

⒌住院查询:

住院查询中的出入院人次调整好相应的截止日期,点击查询便可以查询到相应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出院诊断的,代表该病人已经出院,当前住院人次,填写好相应的查询条件或直接点击查询,费用明细查询同样是填写好相应的查询条件,便可以得到查询结果了,退院查询、在院病人费用查询、在院病人欠费查询和出院费用结算统计,查询方法同上两项查询法一样。

⒏系统维护

⒈医院信息查询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医院信息查询。程序自动显示出医院的医院编码、名称等相关信息,其中警戒线金额,指标金额和医院负责人可以由医院自己修改。修改事先改好要改的内容,然后点修改并确认后,程序提示修改成功,则修改完成。

⒉操作员管理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程序最初会有一个用户代码为SYSTEM,密码1的超级用户,此用户拥有系统的所有权限,当用户第一次登陆时,应以此用户登陆,然后打开的用户管理窗口。在用户菜单点选用户增加,打开窗口,填写相关信息后,点下一个继续输入下一个用户,或者点保存并确后关闭本窗口。如果需要修改操作员信息或者删除操作员,那么在用户菜单点选修改用户或删除用户即可。在给新操作员分配权限,或者更改原有操作员的权限时候,只需双击改操作员所在行即可。双击后程序打开用户权限维护窗口,双击窗口中的某一行,则对应行权限栏中出现一对勾,代表改用户拥有此处权限,如无对勾,则此用户登陆程序后看不到该处菜单。

8 ⒊医院挂号管理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医院挂号管理。医院可以自己选择是否限制挂号,当限制挂号时,患者必须挂号后才可以划价收费,否则可以直接在收费窗口划价收费。

⒋运行日志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运行日志。输入时间段、操作员代码和操作员姓名后,可以查询该操作员在该时间段内的登陆和退出时间。如果不填操作员代码和姓名,则查询所有的操作员。

⒌药品剂型维护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药品剂型维护。当药品剂型发生变化时,选择右下的按钮进行相应操作即可。

⒍药品目录维护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药品目录维护,打开窗口,窗口中显示医院当前的药品目录。如果需要修改其中某项,先输入药品检索码,或药品名称,或药品编码来查询该药品。如果都不输,则查询出所有药品。查找到后,先单击选中该药品所在行,然后点右下的修改按钮,程序弹出窗口,修改相应信息后,点确定并确认,程序提示修改完成。如果需要删除,选中后直接点删除并确认即可。如果需要新建,点增加,在新建窗口中填写相关药品信息后确定即可。

⒎诊疗、服务设施目录维护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诊疗、服务设施目录维护,打开窗口,窗口中显示医院当前的诊疗、服务设施目录。本目录的具体操作方式与药品目录维护操作一样,请参照药品目录维护

⒏门诊科室维护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门诊科室维护,打开的窗口,窗口中显示医院当前的门诊科室信息。当医院门诊科室信息发生变化时,选择右下的按钮进行相应操作即可。

⒐住院科室维护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住院科室维护,打开的窗口,窗口中显示医院当前的住院科室信息。当医院住院科室信息发生变化时,选择右下的按钮进行相应操作即可。

⒑字典维护

在程序主界面中点击系统维护→字典维护,在其中可以维护医生姓名,门诊诊断,入院诊断,出院诊断等信息。

定点医院自查报告
《定点医院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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