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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11:52 来源:村干部个人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

城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镇实施的第四年,又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我镇开展的第二年,在党委、政府、县新农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精神,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县新农合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力图把我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推上新台阶并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搞好,现将一年来主要进行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2010年常住农业人口64270人,有60707人参合,共收参合金为121.41万元,除举家外出以外参合率达96%。常住非从业城镇居民人口27781人,有22848人参保,其中非从业城镇居民人口9088人,少年儿童和大中小学生6234人,低保对象参保5731人,重度残疾参保人数33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参保35人,综合社区参保人1727人参保率达82.24%。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常规工作

1、制度建设。根据合作医疗政策和管理规定,完善了县合医办工作制度和有关职责。

2、强化村卫生室的监管,使其操作行为更加合法化、规范化。

3、认真审核村统计的筹资表,使参合人数与参合金相一致,并及时如数的上缴参合金。

4、对外出住院费用: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做好资料审核和费用发放工作,及时将外出住院补偿金额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让参合农民及参保居民真正得到实惠。2010年1—12月补偿316.3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42.33万元,农合县外住院补偿77.69万元,居民县外住院补偿83.48万元。2008年1—6调增补偿款12.79万元。

(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地、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制度,做到收有凭、支有证、帐、表,凭证齐全,按时装订成册归档。

2、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的财务资料。认真做到对年份资料进行审核。

3、准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公布统计数据。

(三)信息管理工作

1、政(院)务公开:我镇按照政(院)务公开的要求制定了新农合公示制度,村级卫生院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本

村当月病人补偿情况及在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病人补偿情况;镇合医办在公示栏公示本乡镇农民、居民住院及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补偿情况。

2、信息反馈:一是深入村及医疗机构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二是将筹资情况、每月门诊、住院补偿情况及时向镇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让有关领导及时掌握我镇新农合实施的进展。

三、存在的问题

经办机构无论是管理上还是业务工作方面,都还存在不足,比如对卫生室的监管力度不够,再者是卫生室的报账及县外报销的接管,使我镇合医办的工作更加复杂化,我们在努力克服的同时,也希望上级领导机关给予必要的支持。

城关镇合医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推荐第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0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

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10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

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10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

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

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

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

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

六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联网。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自治区平台软件管理功能,尽快完成全区新农合自治区级平台和中心数据库建设任务, 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了2010年度新农合信息化工作以及各地与自治区平台连接的时间及要求。目前九个旗县区实现了数据上传运行。

推荐第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0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

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10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

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10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

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

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

六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联网。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自治区平台软件管理功能,尽快完成全区新农合自治区级平台和中心数据库建设任务, 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了2010年度新农合信息化工作以及各地与自治区平台连接的时间及要求。目前九个旗县区实现了数据上传运行。

推荐第4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剖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新型农村医疗管理工作。

2、定期向各村委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每月末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参合患者的补偿报销情况,并督促各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3、每月深入两个以上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及时了解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意,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的宣传。

4、每月以简报的形式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汇报工作运行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做好每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的收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收缴工作中各项事务。认真做好各类登记表册、收款收据、就诊证明的领用、发放和核销统计工作。

6、熟练、科学、规范地掌握计算机操作。负责对医疗证的信息进行核对,将内容有误的信息汇总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以便及时更正。

7、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用语、明礼诚信、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服从领导的调配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推荐第5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卫生工作,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的问题,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们在全镇实行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并配合镇府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医疗机构网络建设情况

1、在实施新农合医疗制度后,我们在原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对全镇农村医疗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不包括大药房),对各卫生室及乡医实行统一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超范围行医,规范医疗行为。

2、我们根据《下洼镇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全镇卫生室进行了全面的规划整合,共建立中心卫生所27个,收编乡医84名。中心卫生所基本符合乡镇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在人口密度、房屋面积、软硬件配置方面基本达标,对各卫生所实行“四统一”管理:标识统

一、性质统

一、管理统

一、标准统一。

2、目前,下洼镇共有大药店15所,永丰范围6所,下洼范围9所。

二、做好新农合基线调查工作。根据上级工作布署安排,由基线调查小组带领人员下村入户,做好新农合基线调查工作,在调查的3个村100户群众中,同意参合率达到100%。

三、我院于5月12 日召开了全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动员大会,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医会后主动填写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申请表。参加人数达到95%以上。

四、我院领导与部分村委就新农合试点准备工作进行了交流,得到了部分村领导干部的认同。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全镇各村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思想。希望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出面与全镇各村领导进行动员和交流,将新农合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一事实让群众领会透,积极动员各村出资兴建中心卫生室。

当前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保障农民健康,实施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措施,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做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重要基础,希望政

府予以政策倾斜,大力支持,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近几年来医院注重科技兴院,专科兴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科室和特色科室。外科临床已开展乳腺癌、直肠癌、结肠癌、胃癌根治术,甲状腺、胃大部、肝、胆、胰、脾、肾、膀胱、前列腺等切除术,并开展了骨折内固定、矫形、牵引等骨科手术。肾内科自1995年开设以来,运用中西医结合无激素疗法,在治疗肾病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由于其治愈率高、不易复发等优点愈来愈被广大肾病患者所接受。

医院在全镇共设立10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了送医上门,积极推行了“社区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合作医疗”三位一体医疗保健工程,创造了一个小病就近、大病不误、无病预防的医疗保健环境。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满意、放心、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深化了以下便民、惠民措施:

1、对20种疾病进行了单病种限价收费。

2、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均设有科室位置图,并有规范、准确的各种标示。

3、门诊设有导医服务台,导医将主动热情地为病员就医提供方便。

4、医院实行24小时应诊,双休日、节假日各科照常开诊。

5、对60岁上以老人、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临产孕妇、幼儿,在挂号、诊病各种检查、收费、取药和治疗等方面均优先,不排队。

6、危重病人和无陪伴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导医或其他医务人员护送住院,并代办住院手续。

7、对生命垂危的伤病员,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后收费,先住院后办手续,急诊病人入院后保证在5分钟内进行处置。

8、健康教育专栏、入院宣教等方式对患者进行健康指导。

9、门诊检验科和放射科急诊病人检验项目和摄片2小时取报告。

10、免费接送住院病人。

推荐第6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梁家社

一、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1、按照县卫生部门的要求,我镇按质按量完成了县医保中心交给的宣传版面2块,宣传资料5000余份。

2、2009年我镇参保人数12839人,参保率达98.8%,名列全县前茅。

3、2009年1月至10月,住院病人288人次,门诊总费用442199.97元,补偿310828.86元,补偿率达70%。

4、2009年1月至10月,卫生所门诊人数5156人次,门诊总费用164107.22元,补偿达159813.59元。

5、2009年新型合作医疗无一上访案件。

6、2009年度完成县新合中心的各项指标,被县人民政府授予新型合作医疗“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二、中心工作:

1、北庄村经济发展方面:北庄村以养猪为主,投资75万元,扶持养殖业发展。目前村里有11户养猪户,2009年新发展养猪户8户,已全部入社,计划新上养猪户14户,真正壮大养殖业发展。

2、新农村建设方面:

⑴投资2500万元完成全村70户拆旧建新工程,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小区100套,同时完成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及亮化。其中今年投资300余万元新建成24套居民住宅小区,

目前已完工准备交付使用。

⑵投资120万元,在村东建设现代化文化体育休闲活动场所,现已投入使用。

⑶投资1800万元,完成北庄段芦河1200米河道治理工程,先基本完成,明年绿化。

3、关注民生方面

⑴新能源方面:按照政府总体规划,配合完成煤层气入户工程。

⑵专业合作社方面:成立了阳城县芦蓄养猪专业合作社。

⑶新型农保养老方面:完成了84%。

2009年已将过去,在新的2010年,我将一如既往做好各项工作:

1、完成县新型合作医疗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推荐第7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长春镇2011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合医办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

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良好,管理水

平进一步提高,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

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11年的农村合

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合及补偿情况

(一)参合情况

我镇(包括工业园)应参合农业人口数为37153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扶持、农民

自愿的方式,全镇共参合作 37239 人,占全乡总农业人口的100.23%。已完成上级下达的

参合任务。

(二)补偿情况全年门诊补偿37239人次,金额744780元。住院补偿3333人次,补偿金额2517966元,

其中普通住院补偿2857人次,金额1853776元;精神病人补偿476人次,金额664200

元(其中区外住院补偿20人次,金额14200元)。孕产妇补偿469人,金额317950元。

(注:住院补偿指标至本年度11月份截止。)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

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

次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利用受理补偿

中的实例及将就诊情况在医疗机构公示进行广泛宣传。在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

中,我办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

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办公室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

要阵地。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

坚持努力提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

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把 “便民、高效、廉洁、

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积

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对报销人数、金额等张榜公布

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

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

系;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较好,农村合作

医疗工作在我乡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我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报销金额小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4、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参合农户在患大病时因付不起大额医疗费用而享受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只能放弃治疗,这体现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平的原则,建议上级合医办出台新的政策,在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也能实行现场减免医药费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由于我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局限性,必须逐级上转,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执行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长春镇卫生院合管办

2011年12月17日

推荐第8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

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12938人,麦架镇11556人,沙文镇14270人,都拉5733人,牛场79018人,按入保档次分:一档12264人,二档5736人,三档34415人。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2、资金报销情况

(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0.6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3、就诊转诊情况

(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08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2个百分点。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4、医疗服务情况

(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XX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

10、

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门诊及住院补偿标准表

元补

元合计

元门诊住院

%乡

%村

%最高

补偿(元)区及以上(%)乡(%)最高

补偿

(元)

10304020304020030402500

2、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XX0按40%,XX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三、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根据筑府办发〔XX〕85号及筑府办发〔XX〕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五、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4、强力推进独立于医疗机构的乡镇合医办的建设工作。

5、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单病种管理。

白云区合医办

XX年年2月

推荐第9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2、资金报销情况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

2);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3、就诊转诊情况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4、医疗服务情况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xx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

10、

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门诊及住院补偿标准表

合计

住院

%

%

%

最高

补偿(元)

区及以上(%)

乡(%)

最高

补偿

(元)

10

30

40

20

30

40

200

30

40

2500

2、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xx0按40%,xx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三、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

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以下内容与本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相关,可查阅参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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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根据筑府办发〔xx〕85号及筑府办发〔xx〕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

,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五、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4、强力推进独立于医疗机构的乡镇合医办的建设工作。

5、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单病种管理。

白云区合医办

xx年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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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真正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是各级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事实和好事。2010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全镇农业人口数为5158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8472人,参合率达94%,其中五保、低保、七到十级伤残、优抚对象及70岁以上老人参合率达100%。2010年度我镇筹集基金总额1705970元,其中农民人均缴费30元,计1273980元,镇财政配套资金人均5元,计243710元,农村医疗救助资助188280元。全部资金已上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调整完善补偿方案

按照垦利县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执行现场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门诊医药费用可补偿比例为30%(医院门诊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提高到3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补偿额90元,以户为单位计算。住院补偿设起伏线和封顶线,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60%,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县级、市级、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40%、35%、35%。2010年新农合的住院补偿封顶线全县统一确定为5万元 。

(二)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1、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

2010年,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受益107912人次,补偿金额1482754.10元,其中二院门诊补偿受益16874人次,补偿金额253058.80元,社区服务站及诊所门诊补偿受益91038人次,补偿金额1229695.30元。住院补偿受益1803人次,补偿金额3275604元,其中乡镇医院813人次,补偿金额534418元,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包括外地就医)990人次,补偿金额2741186元。其中单次补偿超过10000元的有64人。县级三万以上补偿受益76人次,补偿金额153360元。市级三万以上补偿受益84人次,补偿金额未定。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公示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每个季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及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合管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切实做好信息资料管理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材料分类归档。建立会计档案,支付凭单装订成册,妥善管理,防止丢失。

从上述情况说明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正规化运作之

路,农民受益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知晓率达到了100%,从住院病人的例均费用看,与去年同期持平。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参合农民利益;四是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五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严把住院审核关。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参合农民住院时,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核对其身份,参看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是否相符,谨防将非参合患者纳入参合住院补偿。

2、规范诊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点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严格遵循用药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09)版;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确保依章收费、合理收费和规范收费。

3、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参合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4、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逐步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运作的轨道。

胜坨镇合作医疗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

第1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长春镇2011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合医办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良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11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合及补偿情况

(一)参合情况

我镇(包括工业园)应参合农业人口数为37153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扶持、农民自愿的方式,全镇共参合作 37239 人,占全乡总农业人口的100.23%。已完成上级下达的参合任务。

(二)补偿情况

全年门诊补偿37239人次,金额744780元。住院补偿3333人次 ,补偿金额2517966元,

其中普通住院补偿2857人次,金额1853776元;精神病人补偿476人次,金额664200元(其中区外住院补偿20人次,金额14200元)。孕产妇补偿469人,金额317950元。 (注:住院补偿指标至本年度11月份截止。)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

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及将就诊情况在医疗机构公示进行广泛宣传。在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努力提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把 “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对报销人数、金额等张榜公布

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较好,农村合作

医疗工作在我乡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我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报销金额小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4、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参合农户在患大病时因付不起大额医疗费用而享受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只能放弃治疗,这体现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平的原则,建议上级合医办出台新的政策,在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也能实行现场减免医药费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由于我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局限性,必须逐级上转,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执行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长春镇卫生院合管办

2011年12月17日

第1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篇一: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长春镇2011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合医办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

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良好,管理水

平进一步提高,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

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11年的农村合

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合及补偿情况

(一)参合情况

我镇(包括工业园)应参合农业人口数为37153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扶持、农民

自愿的方式,全镇共参合作 37239 人,占全乡总农业人口的100.23%。已完成上级下达的

参合任务。

(二)补偿情况

全年门诊补偿37239人次,金额744780元。住院补偿3333人次

,补偿金额2517966元,

其中普通住院补偿2857人次,金额1853776元;精神病人补偿476人次,金额664200 元(其中区外住院补偿20人次,金额14200元)。孕产妇补偿469人,金额317950元。

(注:住院补偿指标至本年度11月份截止。)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

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

次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利用受理补偿

中的实例及将就诊情况在医疗机构公示进行广泛宣传。在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

中,我办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

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办公室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

要阵地。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

坚持努力提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

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把 “便民、高效、廉洁、

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积

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对报销人数、金额等张榜公布

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

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

系;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较好,农村合作 医疗工作在我乡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我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报销金额小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4、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参合农户在患大病时因付不起大额医疗费用而享受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只能放弃治疗,这体现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平的原则,建议上级合医办出台新的政策,在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也能实行现场减免医药费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由于我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局限性,必须逐级上转,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执行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长春镇卫生院合管办

2011年12月17日

篇二:20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禄丰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1年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我院自2004年被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医院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关乎民生的工程,想方设法方便参合农民报免,增加报免率,减少目录外费用。我院紧紧围绕提升新农合服务水平这一工作目标,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监督、监管结合、标本兼治、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审势新农合发展,使新农合的优越性更加显著,参加农村补助更加快捷,赢得了广大参合农民的好评。目前我院新农合工作稳步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主要运行指标质量良好,现将我院2011年上半年新农合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从2008年8月份开始,按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由副院长为领导的医院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及合作医疗办公室,合管办由六名同志组成,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从组织和人员上保证了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又于2011年1月根据县合作医疗政策的变更,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诊疗服务项目、用药目录、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培训,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 其它相关规定。并且,先后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业务,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组织翻印合作医疗资料汇编,病种目录,熟知相关业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今年5月份,我院按照县卫生局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风险点,从明确监控责任、规范运行程序、建立预防机制、开展风险预警等方面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监控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有效的保障了新农合基金的良好运行。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

为使参合农民更多的享受国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医院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新农合工作,医院把降低均次费用、减少目录外费用、增加报免率作为医院为农民办实事的目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参合农民在第一时间就可到合作医疗办事处进行报免,只要是手续齐全,符合报免条件,合管办工作人员在不超过15分钟的时间将报免款交付参合群众,真正做到了出院既报。从而使我院一直在全县县级医院保持了目录外费用最低,报免最及时。如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我院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共有1275病例费用得到补偿。住院费总额合计2218073.08元,补偿住院医药费1183467.55元,次均费用1739.67元,次均减免928.21元,日均费用219.82元,平均住院日7.91天,最高l列补偿7120.43元,最低1例补偿5.09元;单胎顺产150人住院费总额合计142500.00元,补偿住院医药费82500.00元;剖宫产154人住院费总额合计308000.00元,补偿住院医药费205100.00元,另按

禄丰县降消项目政策对360例住院分娩孕产妇给予每人平均补偿400.00元,合计补偿额122770.00元。从而减轻了患者的精神负担和家庭困难,体现出了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合作医疗资金也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参合人员住院管理,杜绝冒名顶替

为了使合作医疗医疗资金能准确、及时地落实到参合住院人员手中而不被冒名顶替住院人员套取,核实住院人员身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具体的做法是:住院病人在要求报销合作医疗费用时,经办人员首先要求其提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薄》,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核报费用;对于疑有不予报销范围的患者,则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后方可报销,有效地保证了参合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药品、诊疗范围管理,杜绝大处方,超范围诊疗 我院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各临床科室严格按照《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规定用药,今年新的《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以后,医院立即将新目录下发到各临床科室,以保证合理用药,对证施治。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一律执行事先告知制度,在得到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再使用,有效地保证了药品的合理使用,规定了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检查、治疗的规定,有效地减轻了参合人员的住院负担,在降低次均住院费用的同时,实际补偿比也得到了提高。

五、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病种住院目录”和“禄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分段计费日均包干费用标准”印发至各临床科室,

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对于病种目录之外又确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应及时通知院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对于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范围内的疾病和项目不予病人补偿。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严格按照规定,没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在收治病人时从门诊医生到住院部收费室再到住院医生三个环节严格审查新农合参合病人的身份,不得冒名住院或借证租证住院。没有伪造新农合住院病人病历(挂名住院)。同时也没有对参合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办理出院,进行登记,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在2%以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六、医疗服务质量到位,不断提高参合群众满意度。

医院是为民服务的窗口,热爱岗位、关心病人、热情服务是每个医务人员工作标准的最底线。为此,我院以服务质量为首要,一是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度的敬业精神,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提倡“一杯水、一句问候、一次搀扶”为内容,心贴心、送一份温馨的活动;三是提倡微笑服务,采取免费挂号、上门就诊、健康知识辅导、病人病情信息跟踪、热线电话等形式,主动关心病人病情状况。

七、审核、报销

医院收费员在报销过程中,认真执行报销程序,对来报销医

疗费用仔细查实核对。为提高参合农民对报帐程序的认识,印发了“参合患者就医、报销程序”有效提高了参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的认识。严格执行云南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

八、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我院按照县卫生局、合管办的要求,药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做到了进货渠道正宗,药品质量保证,药品价格优廉,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让利,使百姓直接受益,让利于广大农合患者。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采购工作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从而使患者用上放心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

篇三: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

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12938人,麦架镇11556人,沙文镇14270人,都拉5733人,牛场79018人,按入保档次分:一档12264人,二档5736人,三档34415人。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2、资金报销情况

(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0.6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3、就诊转诊情况

(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08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2个百分点。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4、医疗服务情况

(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

10、

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门诊及住院补偿标准表

元合计

元门诊住院

%最高

补偿(元)区及以上(%)乡(%)最高

(元)

10304020304020160402500

2、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XX0按40%,XX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三、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2016音乐教学工作总结)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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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筑府办发〔XX〕85号及筑府办发〔XX〕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 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五、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4、强力推进独立于医疗机构的乡镇合医办的建设工作。

5、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单病种管理。

白云区合医办

XX年年2月

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盛市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市合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部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sO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管理办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

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市补偿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考察交流团10余次,这些考察交流团参观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了解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文章20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出自wk-78500000551197.html,此链接!。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补偿2264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156人次,门诊补偿7441人次,慢病补偿4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

10391865.41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9903841.33元,门诊补偿总额421718.08元,慢病补偿66306.00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25%左右,得到2016元以上补偿金967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71人次,最高补偿金达33877元。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300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40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我们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第1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工作总结

2011年是我乡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第七年,在这七年里,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相关政策,新农合办公室从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入手,不断探索、规范和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深入细致开展各项新农合工作,并适时调整新农合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极大缓解了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的一项优惠政策,是一项亲民工程。我乡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在乡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乡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县“三会”精神,在全乡扩大了新农合受益面,在这七年时间里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今年,全乡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合作医疗这一项工作,新农合管理体系已经全部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制度。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来抓。党委多次召开全乡、村、社三级干部会议,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实际意义,乡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农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向农民面对面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方针、政策,讲清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意义和目的,发动和鼓励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安排专人给农民讲解旧农合和新农合的本质区别。在乡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下,我乡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乡农业总人口有16530人,2011年参合人数已达到 15242人,参合率达到92%,实现了大多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今年我乡已全面开展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年内门诊统筹报账到目前为止已经报了20万多元,报费10000多人次。住院报费全乡到现在为止已接近1826617.9元了,已有976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政策,报费金额已比上一年增加了40多万元。我乡今年报费最高的一户,合作医疗给予了他33419.90元的补偿。他已经接近了今年合作医疗报帐的最高封顶线,像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从以上的事例中就可以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同,从中体现了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实,切实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自从开展合作医疗以来,我乡被县政府表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单位。到目前为止我乡已全面完成了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截止今日为止已收缴基金287450.00元,参合人数已达到了6559人次,力争2012年参合率达到94%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制度。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着力在如下八个方面狠抓突破: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深化百姓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山区农民看病难的一项惠农政策。然而,由于百姓社会层次、理解水平参差不齐,长期受小农经济自私自利思想的影响,对落实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百姓总是存在顾虑、担心。因此,乡

党委政府对这些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召开党委会、干部会、村民代表会、院户会、办板报、流动宣传车、政策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深化老百姓认识,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二是强化诚信服务,严格兑现标准。认真组织乡村干部和乡卫生院和农村合作医疗站人员上门服务,落实兑现报费政策,把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把钱送到老百姓手中。在2011年全年时间里共计接待群众1000多人次,对来办事和咨询的农民给予热情的接待和耐心的解释,真正做到了对老百姓的服务。

三是开展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我乡在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并建立了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我乡由乡党委政府牵头、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全乡农村贫困群众作深入调查,掌握贫困农民状况,并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落实配套资金,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是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理赔保险制度。自从有了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我乡干部就对参合农民宣传此项政策的好处,此项制度是新农合创新运行机制的有益探索,也是吸纳利用商业保险资源参与社会保障服务的大但尝试。使农民真正从中受益,我乡已有大多数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去年就有20多人次享受了此政策得到了20多万元的理赔费用,自从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理赔制度

这两项制度的产生从而真正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

五是建立了慢性病门诊制度。2011年是我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助制度的第三年,就是对连续四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享受慢性病门诊定额补助,使慢性病患者当年每人可享受500元的补助,2011年全乡已有188人次审报了慢性病,其中已有4人次享受了此项政策,共计报费2000.00元,从而真正解决了患慢性病患者的痛苦。

六是强化乡卫生院建设,积极改变医疗条件。乡卫生院办事无地点、查病无器械、住院无条件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共投资约102万元,新建一所高标准的乡卫生院,加强了乡级卫生院的建设。今年我乡卫生院已经把给参合农民报费的这一项工作开展起了,住院报费全乡到目前为止共计70多人次,补偿金额二万二千多元。门诊报费共计800多人次,门诊补偿金额一万五千多元。医务人员以精湛的医术、和蔼的态度对待病人,得到了全乡人民的一致好评。

七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乡卫生院、村合作医疗站、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岗位责任制、乡财政管理、考核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了专款专用,杜绝了坐支、截留、挪用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使参合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八是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关键。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与否,定点医疗机构在服务中是否真正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扶助资金能不能发挥预期实效、能不能帮群众救急解难。为此,我乡新农合办公室建立了管理精细、操作性强、惩处严格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咨询、投诉和举报制度,开辟了群众参与监督的各种渠道,从而完善了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新农合制度在我乡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我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石,为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立足现在,展望未来,我们确信明年的新农合工作会更加平稳、有序、健康地发展,为我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一面新的旗帜。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14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上关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工作总结

200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示精神,把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从基础准备、宣传发动、资金筹备管理、报销程序等方面 ,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各项工作已纳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一、2007年工作完成情况

自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安排部署,我乡就如何开展此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成调查组深入村、社、农户对全乡农村人口的身体状况,收入情况,就医消费状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较慢,而医疗费用却相对偏高,农民抵抗疾病的风险能力下降,没钱看病,看不起病已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据统计,全乡2480户10395口人中贫困户756户,占总户数31.4%,其中因病返贫占64%,

1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动,通过政府资助,集体扶持的形式,是有效解决了农民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问题。为了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把好事办好,我乡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为全乡重点工作之一,及时召开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行事历,设立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使此项工作在操作程序、业务培训、摸底登记等方面做到了同步运行,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乡党委、政府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重点民心工程之一,列入了各级各部门重点考核内容。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实施了合作医疗“一把手”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以乡长为主任,卫生院、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抽组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扑下身子,沉到基层、虚心借鉴兄弟乡镇成功做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按要求全部上墙,做到了有章可循,乡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不定期检查,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公开透明,促使该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针对这项工作任务大,时间紧,乡上及时召开乡村社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就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和动员,会后乡组建11个宣传队进村入户,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利用逢集日、群众密集场所悬挂标语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报销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邀请县合作医疗办同志现场业务指导,在全乡上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坚持自愿原则、积极稳妥筹资。本着农民自愿参

加的原则,不断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坚持边宣传边收缴的原则,不断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报销比例、缴费金额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规范收费程序,严格开据收费凭证,使群众的钱交的放心,交的明白,同时针对全乡“五保户”、“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他们加入新型合作医疗。一是2007年元月至12月底,共为333名患者报销医药费231359.08

元,其中:为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患者201人报销医药费180521.83元,为乡门诊患者132人报销医药费50837.25元,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真正发挥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作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二是我乡2008年应有2480户10395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截止 12月份,实

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350户9591人,收回医疗保险费95910元,参合率达到了92%,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通过细致扎实工作,大部分群众缴费积极,并无因缴费引发矛盾,按县上要求及时完成收缴任务。并全部划入县合作医疗专用账户。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乡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无钱看病问题,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参合态度、健康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乡定点卫生院医疗设施、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乡卫生院做为定点基层医院,但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许多病人因此涌上县级医院。形成看病就医舍近求远现象。三是报销程序繁锁,不能使群众快捷、便利的报销药费。

四、2008年工作打算

2008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更加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利用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提高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增强群众的保健意识,切实把好事办好、最大限度的让农民得到实惠;二是积极争取,通过资金扶持加大乡卫生院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农

村卫生院医疗工作枢纽作用;三是加强对全乡医疗合作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扎实工作,切实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第15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特别是2009年,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相关部门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新农合工作的按时启动,维护了新农合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新农合具体操作过程中,各经办机构、医疗单位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完成了200多万元的资金补偿工作,为新农合工作的

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县通过推行新农合试点工作,有效的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改善了乡村就医条件,对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遏制作用,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我们建立的新农合制度真真正正的让农民看到了希望,得到了实惠。最突出的例子就是三圣口乡东武庄村农民韩学芬,因患脑瘤两次住院动手术,得到补偿金1万多元,一个个鲜活的例子让农民切实体会到了参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充分表现出新农合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推行新农合制度是我县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决于大家的恪尽职守,取决于各级医疗单位的认真负责,虽然我县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由于这项工作正处于逐步探索和发展完善的阶段,在运行中尚存在着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当然这也是正常的,毕竟这是一个涉及全县广大农民的大事,想要一蹴而就是不现实的,但我们还是要正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这里我一一提出来,以提醒大家:

第一个问题:部分同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识不足。部分经办新农合的同志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上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畏难怵头情绪。有些单位缺乏大局观念,对新农合运行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甚至认为合作医疗是卫生部门的事情,与已无关,造成合作医疗工作运行不畅。

第二个问题:群众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够。有的农民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对政策一知半解,甚至理解上有偏差。例如有的农民对住院才能补偿并不清楚,拿着门诊发票去报销;有的对设置起报线不理解,有的对慢性病的补助范围不清楚等等。造成这些误区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政策解说不够清晰,在去年年底搞宣传时有些乡镇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筹资上,对政策宣传缺位,造成群众有误解。

第三个问题:乡镇合作医疗组织机构建设不够规范。按照《永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要求,在各乡镇设立合作医疗办事处,办公地点设在乡镇卫生院,并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其中办事处主任需由乡镇政府调剂精干人员担任。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乡镇政府派驻合作医疗办事处的人员没有完全到位,或是人到位而职责缺位,或是人到位但与原来工作没有脱钩,致使办事处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和管理,给新农合工作的有效运行埋下了隐患。推行新农合工作,各乡镇、工业区是主体,对新农合负有领导、监督、管理的责任,出了问题首先要惩办的就是乡镇负责人,办事处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农合只负有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四个问题:医疗单位整体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高精尖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对群众提出的较高的医疗服务要求难以承受,同时有些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甚至有些定点医疗单位看不上门诊的那8块钱(尤其是村卫生室),对前来就诊的参合群众拒绝提供合作医疗方面的服务,还有极个别的定点医疗单位存在收费不规范、虚开住院票据等弄虚作假问题。

第五个问题: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合作医疗公示制度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运行的一种十分有效的监督形式,但有些乡镇、医疗机构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失去了原有公示制度的作用。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长期稳健地运行下去,结合我县新农合工作实际,针对在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关乎全县发展的大事来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合作医疗工作非常重视,他们分别两次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专门听取了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汇报。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是本届中央、政府重点实施的四项改革大事之一。从50年代到90年代我国实行了两次合作医疗制度,但均以失败告终,因此,国务院副

总理吴仪提出:这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只能推行成功,不能推行失败,失败就是失信于民。在国家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年以来,国务院多次派出督导组到各省检查合作医疗开展工作,对开展不力,套取国家资金的省市进行全国通报,最为突出的是某省因开展不力,由该省省长带省卫生厅长到中央做检讨,从这些事例中就可以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国家宏观政

策上是何等举足轻重。我省省长郭庚茂在上任伊始,首先听取了省卫生厅的工作汇报,听的三项工作汇报中第一项听取的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市在《200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作为落实好18件实事“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县里主要领导对此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新农合运行情况的汇报,并明确批示要切实把这项惠及全县农民群众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农民排忧,为农村解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以看出,从上至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因此,我们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认真的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见到好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制约因素多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统筹考虑,把握关键,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规范性,举全县之力,确保合作医疗的平稳运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了逐步形成政府领导,乡镇主体,卫生牵头,部门协助,银行理财,审计监管,医疗服务的长期工作模式。各乡镇、工业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已明确的办事处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乡镇作为新农合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新农合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卫生部门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要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稽查和监管力度,规范服务行为,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财政部门在落实好我县参合农民补助资金的同时,要和卫生部门一起积极与上级协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还要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参合基金的监管,并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大检查力度,保证基金安全运行。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农业银行要协调配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服务,确保按时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身职能,按照《新农合实施方案》和刚刚下发的管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加强对新农合整个工作的督促和检查,通过督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二,长效宣传,抓住关键。虽然我县的新农合工作启动并运行了半年,但宣传工作绝不能放松,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合工作的始终。在每一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之前要进行集中宣传,发动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这是重点的阶段性集中宣传。在新农合运行的过程中,各乡镇、工业区、各有关单位、各医疗单位、各医务人员更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针对群众的种种顾虑和不清楚、不理解,有针对性地就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看病就医和报销补偿的有关办法和一系列程序,切实给群众一个明白,切实消除他们的的疑虑。在整个宣传发动过程中,不仅要调动农民群众参合、持证就医积极性,更要注重政策宣传的准确性,力争通过讲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方针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建立,是党和政府为农民的利益着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第三,多种形式,加强基金监管。新农合的平稳运行,加强基金监管是重中之重。一是要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对由于工作失职,给试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报销审核制度。县合管中心、乡镇合作医疗办事处、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报销时要认真查验患者的医疗证和户口簿,严格执行报销办法。四是坚持定期公示制。各乡镇、工业区、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县合管中心要负责对公示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五是进一步完善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套取基金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一年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利用别人医疗证做假的农民,或者是将自己的医疗证借与他人做假的农民,一经发现要取消其今后的参合资格。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到农民身上。

第四,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县合管中心要在运行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中间环节,缩短不必要时间,为各医疗机构服好务,同时要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做到发现一例,通报一例,严惩一例。各医疗机构要以推行新农合为契机,结合自身优势,发挥最大潜力,通过整合医疗资源,改善办医条件,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从而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力争为患者提供优质、低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疾病诊治方面,要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用药。在药品价格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保证患者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在服务质量方面,要为农民患者提供连续、可及、温馨的一站式服务,让患者感受到新农合的温暖,感受到天使般的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向质量要效益,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提高质量,规范服务,坚决避免“过度医疗”,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杜绝浪费合作医疗基金。同时还要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储备率,保证临床诊疗需要,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和基本检查项目目录,对在医疗活动中为参加农民提供虚假处方、虚假医疗费用收据等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那些看不上门诊费用的定点医疗单位,不配合、不支持新农合工作的,由相关乡镇或卫生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责任机制。要切实加强县合管中心和乡镇合作医疗办事处建设,各乡镇要配齐配强合作医疗办事处工作人员,乡镇派驻的办事处主任为本乡镇新农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乡镇合作医疗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各乡镇要保证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监管到位,保证本辖区新农合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行,如果因监管不力出现违规行为,办事处主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乡镇负责人的责任。卫生部门也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整个医疗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新农合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新农合工作长期稳健运行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既要发挥各级政府总揽全局的作用,也要发挥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作用,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发生这样那样的新问题。有关部门一定要及时研究,正确指导。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管和督查,级级强化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长期稳健地运行下去。

同志们,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我们一定要上下同心,抢抓时机,合力攻坚,切实把这件农民群众受益的大事办实办好,落到实处。

第16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半年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真正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是各级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事实和好事。2011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全镇农业人口数为

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人,参合率达94%,其中五保、低保、七到十级伤残、优抚对象及70岁以上老人参合率达100%。2011年度我镇筹集基金总额

元,其中农民人均缴费 元,计 元,镇财政配套资金人均 元,计 元,农村医疗救助资助

元。全部资金已上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二、主要工作成绩

(一)调整完善补偿标准

分别为乡级卫生院起付线 为100元,补偿比为70%,基药部分提高1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为45%,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为30%.

(二)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每个季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及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县合管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切实做好信息资料管理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材料分类归档。建立会计档案,支付凭单装订成册,妥善管理,防止丢失。

从上述情况说明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正规化运作之路,农民受益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知晓率达到了100%,从住院病人的例均费用看,与去年同期持平。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参合农民利益;四是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五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严把住院审核关。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参合农民住院时,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核对其身份,参看其《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是否相符,谨防将非参合患者纳入参合住院补偿。

2、规范诊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点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严格遵循用药规定,严格执行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确保依章收费、合理收费和规范收费。

3、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参合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4、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逐步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运作的轨道。

镇合作医疗管理所 2011年12月31日

第17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盛市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市合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文秘部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sO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

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管理办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市补偿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考察交流团10余次,这些考察交流团参观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了解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

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补偿2264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156人次,门诊补偿7441人次,慢病补偿44人次),补偿金额共计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元,门诊补偿总额元,慢病补偿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25%左右,得到2000元以上补偿金967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71人次,最高补偿金达33877元。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

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300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40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我们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

运转安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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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工农乡2011年文教卫生

工作总结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能认真的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我承担的工作主要是农村合作医疗、改厕、文化书屋建设、经过努力,今年的工作圆满结束。完成了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顺利的完成了任务和指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真正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民心工程,是各级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事实和好事。2011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1、基本情况

2011年全乡农业人口数为890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311人,参合率达98%,其中五保、低保、七到十级伤残、优抚对象及70岁以上老人参合率达100%。2011年度我乡筹集基金总额219330元,其中农民人均缴费30元,全部资金已上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

2、工作开展情况 调整完善补偿方案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执行现场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门诊医药费用可补偿比例为30%(医

院门诊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提高到3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补偿额90元,以户为单位计算。住院补偿设起伏线和封顶线,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补偿比例为60%,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补偿比例分别为40%、35%、35%。

3、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使用。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

2011年,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受益458人次,补偿金额1.129.220.79元,其中市级医院门诊,补偿金额783.819.56元,我乡卫生院门诊,补偿金额18.607.94元。省住院,补偿金额288.570.35元,其中乡镇医院,补偿金额38.22294元。严格按照省、市、合管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的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切实做好信息资料管理工作。从上述情况说明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在逐步走向正规化运作之路,农民受益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知晓率达到了100%,从住院病人的例均费用看,与去年同期持平。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管,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4、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参合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5、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逐步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运作的轨道。

二、改厕工作

按照市爱卫办的要求,今年我们先行在二屯村进行了试点,改厕151户总投入151000元由市爱卫办投资投工,每名农户承担100元目前,改厕工作现已全部结束。

三、2011年全乡有10个村建设了文化书屋共投放书刊资料9500册(份)为提升农民的文化品位,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构建和谐新农村鉴定了基础。此项工作接受了省、市领导的检查,工作得到了肯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19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菜园卫生院新农合工作总结

自从新农合启动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合管办和院长的密切配合下,以服务好全乡参合农民为宗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及住院病人的监管,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质量、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对新农合的管理也不断探索中趋于完善,社会效益也有所显现,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首先,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有病不愿意看、有病不敢看的现象正在逐渐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家庭也在不断减少等,这些都是新农合为农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尤其是大病重病救治中带给老百姓的实惠,让人感到了党的政策实实在在的温暖。 其次,新农合也为医疗机构带来了难的发展机遇,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所、一是为了更好的为新农合服务、医疗设备不断更新、医疗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二是由新农合带来的经营状况的好转,经济效益有了明显的变化,同时也促进了发展。 再次,新农合为农村好,社会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管是老百姓得实惠,还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对社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为社会秩序稳定,和谐构建营造了良好的气氛。

如何提高群众的积极性,让新农合制度更加深入人心,提出以下建议:

1) 宣传不能放松,首先对村卫生室,乡卫生院的医务工作者、村干部让他们吃透政策,随时掌握政策的变动,同时要有一定的责任

2) 加强卫生所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参合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质价廉服务。

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大事,进一步发展正面临着诸多挑战,更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不管是乡镇合管办,还是各村医疗服务机构等,都应站在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来履行尽责,真正把新农合工作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存在的问题:

1)家庭账户资金由农民自主掌握使用,方便群众。 2)外伤、中毒等非自然疾病患者应在所村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登记,并在非自然疾病甄别表调查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和加盖卫生所公章。 3)每月报表定于7-11日上报,报表上的当前余额必须有患者签名,不能代签,每张必须有小合计,多少次,汇总有总合计,多少人次。

菜园新农合

20

11、

7、4

4)处方规范、合理用药。

第20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日期: 2007-01-29 17:13:21

我市2006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认真按照省人大的议案要求,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发挥了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的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06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103个乡镇,1216个行政村,总人口310多万,总户数507216户,其中农业人口1918022人;共有五保户6909人,特困人口数66064人。2006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1221503人,占农村人口63.7%,比去年增加18个百分点,有9个县(市、区)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其中浈江区76.67%、乐昌市75%、乳源县68.84%、武江区68.8%、仁化县67.8%、始兴县66.91%、曲江区64.4%、南雄市63.3%、新丰县62.32%、翁源县40.17%。全市共有特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64316人,特困群众参合覆盖率97.4%。合作医疗覆盖103个乡镇、1216个行政村,镇村覆盖率100%。全市实行县办县统筹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式。

二、主要工作

㈠加强领导, 理顺人员机构。

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的交接情况和换届后领导的变动情况,市、县(市、区)及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召开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总结表彰大会,层层签订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职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占100总分中的5分。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市、区)在卫生局设立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足人员。大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参合人数人均0.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

㈡全面推行县办县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式 我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及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并实行了四统一:统一制度方案,实行全县(市、区)制度方案的统一;统一管理模式,合作医疗资金统一由县管理、支付,统一筹集合作医疗资金;统一宣传发动及交费时间为10月至12月(报销年度起止时间统一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操作方法,规范有关程序。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后,提高统筹层次,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了管理,堵塞了漏洞,消除了农民的疑虑。

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2006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交纳保障金10元,省扶持25元、市4元、县、镇6元,人均筹资45元。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县(市、区)按市政府的要求,在6月份前合理调整方案,主要调整了报销比例及年补偿最高封顶线:住院费用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5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4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30%以上,年最高住院封顶线报销6000元以上(其中乳源县1万元)。今年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合作医疗扶持资金较为重视,目前10个县(市、区)财政扶持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大部分县(市、区)按市政府的要求合理调整方案并从1月1日起实施,少数县(市、区)从7月1日起实施。

㈣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治病补助。一是统一合作医疗资金由县级合作医疗办管理;二是统一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纳入到县农村信用社专户储存、专门管理,通过县、镇农村信用社统一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三是设立乡镇合作医疗储备金,各县(市、区)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每月与乡镇核账一次,防止挪用、挤占、拆借、贪污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制定公示制度,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列入政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公开通报一次,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因病住院得到报销补偿的,每月公示一次。

2月27日至3月7日,市农村合作医疗办组织财务人员对各县(市、区)20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县、镇都能严格执行《韶关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资金,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收支均建立会计、出纳账目,票据装订较规范,做到专款专用,独立建帐,没有发现借用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去年农民交纳今年的参合款均到账,去年结余资金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合。

㈤积极宣传引导,确保完成2007年度宣传发动目标任务。

今年第四季度的重点是做好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我市政府已制定出全市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按照省、市的要求,切实做好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覆盖率70%的任务。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思想,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意识。各县(市、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印发“致全县农民的一封信”约50万份,分发到每家每户,使老百姓明白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 各乡镇张挂横幅,张贴标语,大张旗鼓宣传合作医疗。镇村组干部走村入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取得了农民的信任,提高了农民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通过典型事例和得到补偿的农民现身说法等,使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㈥对20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评估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4月24-25日我市政府组织由市人大、政协、市委农办、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编办等人员组成的检查评估组,对10个县(市、区)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市级评估。评估的内容是落实省人大农村合作医疗议案、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资金使用绩效、合作医疗制度规范、医疗救助制度等。10个县(市、区)经市级评估得分均能达到85分以上,全部合格。

㈦实行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工作

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共同发展,使广大农民在参加无偿献血后既可享受相应的用血优惠待遇,又可以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5月25日,市政府下发了《韶关市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试行方案》(韶府办〔2006〕102号),标致着我市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工作开始运行。据了解,我市建立无偿献血与农村合作医疗联动制度,在全省还是首次尝试。具体做法是:凡当年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可在次年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即当年有一人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按献血量200、300、400毫升分别赠予其全家次年

2、

3、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费用(发放交费代用券)。农民献血后,凭献血证和交费代用券在当年10—12月(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交费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镇、村交费点办理减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参加无偿献血者本人还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优惠补偿政策,其因大病住院的医药费达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在原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基础上再增加补偿3%,年最高增加补偿1000元。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户同时还可享受我市无偿献血优惠政策。

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为了提高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市上半年举办3期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了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合作医疗办负责人,学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基础知识、操作方案、经验做法、信息化管理等有关知识,提高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各县(市、区)也相应举办了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水平。此外,还分四期组织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培训班。

三、绩效

㈠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提高统筹层次,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了管理,堵塞了漏洞,消除了农民的疑虑。2006年,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5元,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5元以上,各县(市、区)按省、市的要求及时调整方案中的报销比例及年补偿最高封顶线。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保障水平也得到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

㈡拓宽渠道,多方筹资。动员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组出资帮助农民缴纳参保金,一些村、组还利用公益林收益,经村民代表表决后出资为全体村民参保,确保了农民参保金的稳固来源。乳源县政府为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出资为农村独生子女户、纯女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乳源县残联出资为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解决就医难问题,民政部门利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救助基金”,为五保户、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这一优惠政策,不但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了参保问题,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

目前,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已初见成效,今年1—12月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共筹集资金56516489元;使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9401697元,其中住院报销47831人次,报销金额34820341元,人均住院报销728元;大病住院救助975人,使用救助金1951228元,其中救助贫困人口534人,救助额1017398元。 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达91%,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市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

到2006年12月31日截止,全市共有1556553人参加2007年度的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81.1%。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覆盖率70%的任务

四、存在问题

一是尚未建立稳定畅通的筹资渠道,资金筹集难度大。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不足,难给合作医疗更大的扶持。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参加合作医疗主要靠政府行为,未形成群众自觉行动。

二是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没有稳定的基金来源,今后继续实施较为困难。三是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很难落实,兼职人员变动较大,办公经费得不到落实。

五、2007年工作计划

㈠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确保2008年覆盖率达80%目标。明年年第四季度的重点是做好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按照省、市的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2008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覆盖率80%的任务。

㈡抓好2007年度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到位落实工作。2007年我市的市、县(市、区)、镇三级财政扶持合作医疗引导资金要达到人均15元的标准,其中 :市6元、县、镇9元;同时按参合人数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办公经费,一并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解决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和特困农户看病难问题。市、县(市、区)要抓好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资金的到位落实工作。

㈢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认真审核、及时支付合作医疗基金。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关情况列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内容,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完善检查督导机制,管好用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加强审计工作,严肃合作医疗财经纪律,强化合作医疗基金专账管理,严禁侵占挪用。

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工作。做好合作医疗统计上报的工作,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做到各级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加快电脑化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力争2007年全市103个镇级经办机构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工作。

㈤表彰先进。为激励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目标任务,对超额完成2007年度目标覆盖率任务的前三名各奖励2万元,对完成年度目标覆盖率任务的各奖励1万元。

㈥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2007年省财政已明确扶持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为每人35元,各地应尽快调整现有实施方案并从一月一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要求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在现有实施方案基础上再上调10%的比例,封顶线上调到1.5—2万元以上。调整后的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

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近日来,乡切实把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作为全乡中心工作来抓,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

现在大家都在批评看病贵、药价高的现象,看不起病的问题比城市居民更为严重,农民生病常常是小病扛着,大病拖着,要是谁家有人得了一场大病,住一次医院,刚刚解决温饱的家庭就会重新返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大决策。乡党委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依靠包村干部,村干部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让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我乡制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到五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把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领导到位,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实行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包村干部包村责任制,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包村干部每天汇报进度,进行排名,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是人员到位,全体机关干部分赴全乡23个村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奖惩分明,措施到位;

四是宣传到位,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就诊程序和报销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目前,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确保农村人口覆盖率、参合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核心提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

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12938人,麦架镇11556人,沙文镇14270人,都拉5733人,牛场79018人,按入保档次分:一档12264人,二档5736人,三档34415人。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2、资金报销情况

(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 10.6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 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3、就诊转诊情况 (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08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2个百分点。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4、医疗服务情况 (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2006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

10、

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2、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20000按 40%,2000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三、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 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根据筑府办发〔2006〕85号及筑府办发〔2006〕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 ,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五、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4、强力推进独立于医疗机构的乡镇合医办的建设工作。

5、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单病种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与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与对策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0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

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0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06-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与对策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

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0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

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

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

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

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

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

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

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

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

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

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

0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06-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与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与对策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03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03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0

3、2004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05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06-2009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1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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