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安全生产总结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活动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09:24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特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年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国务院同意,于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煤矿。被兼并重组煤矿需变更相关证照而未按规定变更擅自组织生产的;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效果未达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矿井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2.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4.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臵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臵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6.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9.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地区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4月16日

推荐第2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清源镇人民政府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太原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并安监发【2017]42号)和《清徐县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安监部部门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落实《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 》(并发[2017]11号)的要求,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排查和消除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配各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情况。

二、组织领导

清源镇成立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源镇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4月20日

检查范围:危险化学品企业、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的情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做到无缝衔接。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与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班组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及演练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汲取事故教训情况;开展班组岗位达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检查“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部门执法监督”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挂牌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安全风险告知制度落实情况;对生产现场“三违”行为的巡查情况;对“三违”人员处罚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的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深刻汲取天津“8.12”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推动毗邻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整治情况;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专题培训和专项检查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对检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2、冶金工贸:深入开展熔融金属吊运专项治理,严禁使用普通起重机吊运情况;熔融金属吊运作业实现专机起吊、专道运输情况;粉尘爆场所专项治理情况;有限空间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规定落实情况;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对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把这次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明确目标、时间、内容及责任,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密组织,彻底整改。各企业要对每个生产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镇安监办;针对问题隐患,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认真组织隐患整改核查,确保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形成闭环、整改到位。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强化对隐患排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自查不到位、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企业,要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认真汇总,及时上报。各企业要将环境保护自查自纠方案报送镇安监办备案。

清源镇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

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国庆(书记) 第一副组长:王富喜(镇长)

常务副组长:代宪武(武装部长) 副 组 长:康瑞明(副书记)

白建华(人大主席团主席) 张永强(派出所所长) 乔 进(宣传委员) 孙 琪(纪检书记) 李存奎(副镇长)

郝卫钢(党委办主任) 高巧娥 (组织委员) 康建春(副镇长)

王丽萍(司法办主任)

员:王彦斐(安监站站长)

乔月斌(企业办主任) 罗志红(建管站站长) 张勇强(食药所所长) 吴增锁(治超办主任) 罗六儿(交安委主任) 乔晓斌(联校校长) 张 亮(国土所所长) 乔永进(林管站站长) 贾俊强(农机站站长) 刘二珠(镇医院院长) 吴 杰(水管站站长)

左宝凤(劳动保障所所长) 武立坚(农科站站长) 刘静蕊(文化站站长) 刘俊斌(环卫所所长) 庞映霞(妇联主席) 赵莉君(团委主席) 王二保(安监站安全员) 米永强(安监站安全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主任代宪武(兼),成员:王彦斐、王二保、米永强。

推荐第3篇: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

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

全保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在我院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地区玉石节〃博览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我院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

院消防安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察指导工作。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四、落实措施

(一)召开动员会。按照地市、街办通知精神,本院于7月13日召开全院大会,动员布署此项工作。党组书记做动员,副院长具体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宣传教育(2012年7月14日至20日)。

1.召开全院大会,请专家讲安全、消防知识。

2.各分管院长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自治区、地区、市关于消防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

3.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4.悬挂“加强消防安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主题横标,对出租户和家属发放“消防安全、从小事做起”宣传单。

5.物业在办公楼及家属区显要位置设置“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主题标语。

(三)进行消防安全整治排查(2012年7月21日至9月30日)。

1.本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与各庭室签订消防安全责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实行消防安全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干警巡逻制,使办公楼、家属区消防安全巡逻常态化、综治办经常督查定期通报处罚。

3.对本院住户进行入户清查。对出租房及非本院职工住户进行逐家逐户登记清理,对非本院职工家属的出租户一线清除,对本院职工家属出租户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书。

4.物业中心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装修、更新。对垃圾桶、垃圾箱及废弃可燃物做到每日清理。

5.消防安全小组定期对各庭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参加消防培训,确保每个庭室都有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明白人。

6、加强车辆管理和安全教育。

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月18日

推荐第4篇: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海政办发〔2012〕号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区、市直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我市一般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鞍山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年初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于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及我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

1 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我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

3 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一证多点”、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7.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责任分工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和民用爆炸物品以及烟花爆竹运输方面的“打非”专项行动。

3、市城建局:负责建筑施工的“打非”专项行动。

4、市国土局:负责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勘探、名探实采等“打非”专项行动。

5、市交通局:负责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企业的“打非”专项行动。

6、市人社局:负责非法用工的“打非”专项行动。

7、市工商局:负责无证、照生产经营建设的“打非”专项行动。

8、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各镇区抓好本区域内的“打非”专项行动。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孔 伟 市长助理

副组长:赵维国 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成 员:刘 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 萍 市监察局局长

许家洋 市公安局副政委 藏兴群 市交通局局长

姜 军 市城建局局长 高连罡 市人社局局长 罗 军 市工商局局长 吴红专 市国土局局长 各镇(区)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打非”行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尚凯担任。

六、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动员部

5 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市政府将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市政府将组成督察组,对各镇区、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市镇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推荐第5篇:被确定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年

优路教育

卓越品质

www.daodoc.com 2018年被确定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年

近日,优路教育从国家安监局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中了解到,2018年将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之年,而这一决定也将会给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带来方方面面的影响。具体内容,为大家整理如下:

2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普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王玉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会议听取了有关司局改革发展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大力推动改革发展作出部署。王玉普指出,总局将2018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年”,就是要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勇气、改革的魄力,大力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和工作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的组织领导、完善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

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亲自抓改革”的重要指示,从总局党组做起,从总局和煤监局领导班子每一位同志做起,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担责,主动作为,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亲自上手,定措施、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总局和煤监局分管领导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有关司局落实情况的汇报,及时研

优路教育

卓越品质

www.daodoc.com 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

三要强化重点任务落实:

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加强软科学研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

要对中央确定的今年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任务进一步梳理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实行闭环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和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要研究制定保护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

要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制度。

要加快推进矿山、危化品、应急救援体制和总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改革。

要加强和规范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要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要强化先行先试:

要把改革联系点作为“试验田”,鼓励先行一步,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对各联系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切实将联系点成为先行先试的示范点,每月调度各联系点改革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加强对联系点工作指导,加快制定出台办法措施,推动在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取得突破,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要强化督促检查:

要每月通报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和总局机关各司局贯彻落实情况。总局党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改革发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适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交流会,推动落实。

优路教育 卓越品质

www.daodoc.com

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动中央关于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关于优路:点击【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www.daodoc.com/anquan/注册优路教育学习账号,免费获取:①全套真题答案解析 ②2018年免费课程辅导 ③免费视频公开课 ④冲刺考点预测 ⑤免费在线模考

推荐第6篇:开展安全活动总结

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

活动总结

淮北市坡里小学

2012.3.28

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总结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的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增强了师生的法纪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

通过国旗下讲话和班队会,我们开展了综治安全教育,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毒品危害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网络安全教育等内容,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提升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在此期间,我校集中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主要排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密切观察阴雨天时1号、2号教学楼的要害部位的变化情况,卫生管理情况及线路、围墙、厕所等的安全情况,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三、取得的成效。

本次活动,我们在校内外张贴标语16幅,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158人次,每班出一期安全常识板报,召开一

次班队会,利用黑板报、广播向学生进行专题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次,通过安全排查,我们购置灭火器两桶,更换电线40米,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一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营造了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的环境。

淮北市坡里小学2012.3.28

推荐第7篇:某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XXX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行政落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战线的一件大事。这既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意见》的全部内容最终要变成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成果,所提出的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的改革完善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落到实处,使其具体化。因此,贯彻落实的任务是大量的、繁重的。我们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尽快见到成效。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XXX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XXX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

我XX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及安全生产案例,树立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领导机制,强化安全责任

为强化我XX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坚持XXX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XX安全生产负总责;XX协助XX指导、督促、检查XXX的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并做好安全宣传和有关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三)严格各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落实整改。

XXXX 2017年3月25日

推荐第8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12月9日)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臵,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五)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七)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各级政府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三、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九)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十)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依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优化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给地方政府承担。着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臵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完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十一)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十二)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十三)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设区的市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十四)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工作;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立项、编号、对外通报、批准并发布。

(十五)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臵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十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十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各级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十八)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十九)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臵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臵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臵能力。

(二十二)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三)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臵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二十四)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深入推进对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以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的工程治理。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化油气开采、输送、炼化、码头接卸等领域安全整治。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铁路、跨海大桥、海底隧道、铁路浮桥、航运枢纽、港口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二十五)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六)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臵、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二十七)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优化整合国家科技计划,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加强研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十八)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九)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三十)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臵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抓紧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 2016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改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3] 内容解读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当前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根源是思想意识问题,抓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指出,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充实执法力量,堵塞监管漏洞,切实消除盲区。 意见提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对监管执法责任边界、履职内容、追责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激励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

统计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但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对未引发事故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只能施以行政处罚。借鉴“醉驾入刑”的立法思路,意见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等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同时要求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自2006年起我国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缴存标准不合理、事故赔偿能力不足,加之长期占压企业资金,实际缴存率、利用率偏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具有风险转嫁能力强、事故预防能力突出、注重应急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补偿等特点,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推进并积累了成功经验。意见取消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化解安全风险。

一些重特大事故教训暴露出,项目建设初期把关不严,必然为后期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意见提出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明确要求高危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审,方可审批,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严把安全关,坚决做到不安全的规划不批、不安全的项目不建、不安全的企业不生产。同时将此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些地区在事故调查结案后,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领域甚至同一企业类似事故反复发生。今后,我国将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对事故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于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责任人追究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鲜血去验证。

意见还提出,加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工程治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改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设区的市可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4]

推荐第9篇:寒亭区开展第一阶段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进展情况汇报

寒亭区开展第一阶段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进展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寒亭区从各个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强力推进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力抓好省十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寒政办发[2012]43号),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文琦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同志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同时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期间,我区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工作联席会等会议,使该项工作得以迅速展开。5月22日,区政府安委会又召开了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市会议精神,23日下午,寒亭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文琦同志又召开专题会议,亲自调度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首先,带领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寒亭鑫盛达超市、天发网吧、园林木业、海龙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之后,又在区安监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和市 1

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潍城区“5.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要求全区上下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省十次党代会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部门联动,分区划片,责任到人,全民参与”的打非治违工作格局。

二、重点督查,强化监督

(一)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我区认真吸取“5.19”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力打好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攻坚战,公安、交通等部门启动了安全专项检查,由部门负责同志带队、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开展一线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等行为;不断加大对交通运输单位、物流企业、资源性企业运输车辆的检测检查,严禁无牌车辆和厂内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加强了对各种客运车辆尤其是旅游包车和长途夜行车辆、校车和中重型货运车辆运营的安全监管;全面梳理我区道路风险点段,区财政拿出专门资金逐步完善和更新路面风险点段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中央隔离设施、防护栏和防撞墙等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最大限度地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二)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将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防范重大事故的关键环节,不断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特别是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小型化工企业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结合省、市安监局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紧盯化工企业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修作业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所有化工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区安监部门还加大了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针对夏季高温特点,对化工企业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和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和铸造企业安全监管。区安监局近期对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常年销售业户和年初临时销售业户进行了逐一排查,严禁库房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督促企业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并加强巡查,防止受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对全区铸造等行业高炉、焦炉等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检查活动,并组织专家对辖区的铸造、建材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不断加强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区建设、水利、电力、公路等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开展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电力设施的安全巡查和设备检修维护、城区排水道、

行洪道畅通排查以及桥梁、工程垮塌隐患排查等行动。教育部门还对大中小学校舍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结合安全月创新举措,打造安全监管亮点

寒亭区在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开辟了“打非治违”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打非治违”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作“打非”宣传标语,每天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我区的村级安全员已全区普及,走街串户宣传打非治违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工作谏言献策,举报生产经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区安监部门还专门制作了坚固耐用,大方醒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栏,悬挂在每个村庄的醒目位置,实现打非治违有奖举报村村通,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区安监局还设置了“周末局长讲堂”,利用周

六、周日进街道、企业进行说法讲案,通过安全生产案例的宣讲,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用血的教训启发和教育人们珍爱生命、遵章守纪,目前已开办三期,起到了较好的舆论引导作用。现在区安委会正在积极筹办第二届“安全之声消夏文艺晚会”,广泛征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艺节目,正在为马上到来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赶制各类不同内容的宣传品。

四、存在问题

虽然目前我区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个别单位还存在着主体责任不清晰、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个别企业忽视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企业管理粗放、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安全生产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和文化素质较低,一些用工单位又没有严格对其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因而诱发生产安全事故。上述矛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事前预防上,下在隐患排查整改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组的作用,对重点企业进行诊断式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该关停的关停,决不姑息。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狠抓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新上企业严格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堵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三是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快标准化建设,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四是搞好教育培训。以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各生产经营单位为基础,多层面、多形式强化对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加大对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10篇:关于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金安办发〔2018〕号

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专项督查情况

的通报

永昌县、金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年度督查安排,6月4日至6月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在前期市安委会办公室第一轮综合督查的基础上,对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 12配备,区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副局长兼任。未独立设置乡镇(街道)安监站,安监站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过大,执法人员资格证取证不足。县、区均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县(区)政府尚未开展本年度综合性应急演练(计划6月份开展),除住建、商务、金昌机场等部门(单位)外其它行业领域未及时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练或综合性演练。

(三)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方面。部分部门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县(区)、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监机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未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县区安监局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低。永昌县未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部分牵头调查处理事故的部门未建立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和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未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四)在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有关部门在强化企业安全预防措施,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还不到位。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还未得到有效落实,未通过信息平台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检查不到位。

(五)在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还不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事故评估等指导服务工作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比较缓慢,部分行业企业主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识还不强、主动性不足。县区、各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还不够深入、效果不明显。

三、工作建议

(一)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县、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对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本级、本部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配套方案措施的制定出台,细化分解改革发展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位、早见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措施,形成科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有效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在线申报不积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各级各部门结合金昌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 56 -

第11篇:开展安全标兵活动总结

开展安全标兵活动总结

在开展安全标兵活动中,我们大修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动员,调动大家争当标兵的积极性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认真按照总厂、公司要求,巩固“我要安全”等活动的成果,通过广泛动员,充分调动了职工争当安全标兵的积极性。活动中,我们通过狠抓习惯性违章行为,深查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在已完善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落实和各项问题的整改。同时,我们还加大了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力度,将各工间、职工宿舍分区落实给各管理人员负责,若有问题受连带处罚,同时加大了检查处罚力度,从而引起了职工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打扫卫生、文明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大为增强。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为搞好各个季节的安全生产,我们不仅以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为标准,而且一再向职工强调,一定要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质量,为有车单位服好务,也保证好人家的安全。在生产任务非常发繁忙的情况下,我们在做好本单位的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冻防凝工作的同时,加大了车辆保养维修质量管理的力度,尽量减少返工,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生产安全两不误。2010年以来,我厂生产任务十分繁忙,职工们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有时工作到深夜。在此情况下,面对无休无止的检查,一些职工产生了厌烦情绪。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通过每周的安全活动会,一方面大力宣讲狠抓安全生产的意义,一方面表扬好的同志,批评不良现象,并给予一定的奖罚。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岗检重点放在狠反“三违”上,严格执行十大禁令,除不断强调外,领导和其他管理人员坚持有空就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由于现场安全管理抓得紧,那些干活抽烟、不按规定支车等习惯性违章行为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四、认真吸取经验教训

为使职工们做好安全工作,我们经常结合以往或别的单位的事故教训,对这些事故进行认真分析,使广大职工从这些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通过这些工作,使职工们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地抓好安全管理,有效地减少和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总之,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职工们获益匪浅。

大修厂

2011年3月1日

第12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

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

根据上级和车站的要求,8月份在车间范围内开展以检查防洪防汛、提速安全、客车安全、危险品运输、治安秩序、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提高了职工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

为保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车间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车间主任担任组长,副经理、支部书记、安全员担任组员,做到有组织、有布置、有检查,切实抓好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车间职工大会、值班员会、点名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参加人数共76人次。

针对提速调图和拆迁给劳动安全、生产组织、作业程序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力量认真检查和抽查,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车站站台施工情况复杂,采取提前上站台作业、严格控制牵引车在站台行驶的速度;认真落实“重

四、空

五、空重五”和平板车上货物加挂防护网的制度;行包过渡区至站台的道路路面不平,又无照明,牵引车行驶不安全且货物易掉落的安全问题,需车站与施工部门联系协商解决,以确保安全;仓库及办公区的消防设备进行过2次检查,新配备2个消防沙桶和4个消防水桶。

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我们加强了对重点部位、安全关键点的检查,

结合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实际,主要检查站台装卸及牵引车司机、装卸工作业,共检查16次。在8月份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末发生任何事故、事故因素、劳动安全问题,实现了安全月。

第13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

革发展的意见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五)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七)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各级政府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三、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九)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十)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依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优化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给地方政府承担。着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完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十一)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十二)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十三)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设区的市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十四)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工作;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立项、编号、对外通报、批准并发布。

(十五)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十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十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各级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十八)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十九)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三)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二十四)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深入推进对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以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的工程治理。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化油气开采、输送、炼化、码头接卸等领域安全整治。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铁路、跨海大桥、海底隧道、铁路浮桥、航运枢纽、港口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二十五)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六)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二十七)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优化整合国家科技计划,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加强研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十八)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九)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三十)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抓紧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14篇:新野县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域汇报

新野县商务局2012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县政府:

根据新政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12]2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立即安排部署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我局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保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认真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李振安任组长,乔宇任副组长,成员为肜光连、齐彬、王英贤,办公室设在内贸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打非治违”行动顺利开展。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以打击非法加油站、酒类无证经营、商场超市、商贸市场消防隐患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二、搞好宣传,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我局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在活动现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台,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单45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5条,设置宣传展板7块,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企业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新野县商务之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商务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对加油站、酒类经销网点、商场超

市、农贸市场进行了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1、6月11日到20日,我局组织商务执法人员对全县的成品油市场加油站(点)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加油站点60余家,对9家非法加油站完成了现场照相取证、询问笔录等工作程序,并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拆除加油设备设施,其中对已纳入成品油十二五规划,但至今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的5家加油站,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通过检查,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2、在对酒类经营网点的摸底中,查处了两起未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未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的酒类非法经营案件。

3、大力开展城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重点治理了挤占消防疏散通道、遮挡消防设备及消防标识牌、应急照明不完善、灭火器配置不足或药剂过期失效等现象。通过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7项,现场整改到位14项,限期整改到位的3项,

四、强化意识,持之以恒

要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一步,我们除经常性的开展此项工作外,还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规模较大的安全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创造平安环境。

新野县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第15篇:开展司法改革宣传周活动

第十一期

西乌旗人民法院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西乌旗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改革宣传周活动

为充分展示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2月21日至28日,西乌旗法院按照锡盟中院的部署和要求

组织开展“司法改革带来人民法院新风貌”主题宣传周活动。

宣传周活动期间,我院组织了各业务庭法官走上街头开

展现场法律宣传,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为群众

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全

面展现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活动现场气

氛热烈,前来询问了解的群众络绎不绝。

- 1 -

西乌旗法院近年来以“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为

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工

作方式和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逐步形成了公正、廉洁、

便民、高效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

稳定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审签:哈斯额尔敦编辑:冯志辉

联系电话:0479-3521415

抄:盟中院政治部、调研室、纪检组、办公室

旗人大、纪检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政信息督查室

本院党组成员

- 2 -

第16篇: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于2016年12月18日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为推进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今后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同时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改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

现要求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工程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并根据自身的不同岗位,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体会于1月21日前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安全考核的一部分。

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那公司 安全设备部、人力资源部

2017年1月15日

1 附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12月9日)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

3 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五)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4

(七)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各级政府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三、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九)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十)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依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优化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给地方政府承担。着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完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5

(十一)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十二)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十三)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设区的市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十四)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工作;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立项、编号、对外通报、批准并发布。

(十五)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

6 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十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十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各级政协要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调研。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严明、有错必纠。

(十八)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加强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十九)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所有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

7 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三)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

8 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加强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二十四)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深入推进对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以及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的工程治理。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化油气开采、输送、炼化、码头接卸等领域安全整治。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铁路、跨海大桥、海底隧道、铁路浮桥、航运枢纽、港口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完善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二十五)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与生活救助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六)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投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9 (二十七)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优化整合国家科技计划,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加强研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十八)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安全生产专业化行业组织,强化自治自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改革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九)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三十)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

10 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抓紧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1

第17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新罗区雁石镇“4〃15”爆炸事件教训,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龙政综„2012‟182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为契机,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集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跃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廖 旭(集团公司总经理)

1 饶岩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陈 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吕荣裕(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白金先(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组,负责集团具体安全生产督查任务。

(一)综合督查组:由饶岩生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综合部及所属公司部分安全员,负责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督查任务。

(二)建设工程督查组:由吕荣裕总工程师任组长,组织工程部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督查任务。

(三)民爆物品督查组:由陈烽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龙物贸易公司及所属公司部分安全员,负责民爆物品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专项督查任务。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建设工程、民爆物品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4.2010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5.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6.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9.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10.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11.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12.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设工程。(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3)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企业对项目建设的正常管理的;(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 2.民爆物品:(1)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民爆物品的行为;(2)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3)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的行为;(4)转让、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6)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7)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3.人员密集场所:(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4)火灾自动报警、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有力推进,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明确职责

各单位根据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结合今年新形势下的实际情况,在4月底前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措施要求,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打非治违”

4 专项行动,深入一线抓检查、抓督促、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

(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各单位要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专项行动中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紧密跟踪,严格问责

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严厉、严肃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一岗双责”责任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查处。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集团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所属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

5 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行业,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单位,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

(二)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四个结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掌握重要时段、重大节日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稳定,坚决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重点行业与领域的安全保障能力;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疏堵结合,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宣传通报,营造氛围。在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公司简报、板报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制度,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报送集团公司综合部,每周五前报工作进展情况,12月1日前报年终总结(联系人:钟远辉,电话:2325968,邮箱:jf2325968@163.com)。

第18篇:三合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晋城镇三合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三合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晋镇政发[2012]12号文件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三合村两委班子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村委会主任某某某为主要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三合村委会为民服务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

公电话:×××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重大安全隐患存量大,以及历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段及企业。

(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领导小组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

展自查自纠。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至8月) 领导小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由村委会主任杜继伟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小组成员要亲自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暴光,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全三合范围内安全生产水平。

2012 4

三合村委会

年5月17日

第19篇:开展安全活动

开展安全活动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天富热电厂在6月份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活动。

针对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的宣传推广计划,该厂将在6月份开展悬挂宣传条幅,以烘托“安全生产月”气氛,启迪职工安全意识;各基层单位出一块以“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黑板报一块,展示在厂办公楼门前;出刊一期安全生产月专刊,集中宣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报道本厂安全方面的人物和事迹;开展一次“针对环保设施安全运行”的技术比武活动,促进岗位练兵,保证环保全年达标排放;组织各分场举办消防应急演练,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完善本厂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各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辨识风险、发现隐患和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的能力;组织“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演讲,内容力求贴近我厂安全生产实际的人和事,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

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套餐的推广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天富热电厂安全文化建设,从而有效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以及自我防范意识,为保障机组夏季安全稳定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20篇:开展地毯式安全大排查活动总结

开展地毯式安全大排查活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及师生的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东兴市教育系统开展地毯式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现将排查活动总结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查,我校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宿舍和教室开关有松动现象,

2、校门前公路无减速牌,

3、小部分教职工和学生对校园火灾存在麻痹大意现象;

二、整改措施

1、抓学习宣传、促认识水平提高。

学校就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各处室主任为安全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大排查活动工作,将安全大排查工作列入学校主要的议事日程,并利用学期中的“思想教育周”和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例会时间,集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师法》、《教育法》、《消防法》、和依法治校、进行宣传教育、利用教室黑板报宣传安全常识,从而提高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

2、健全和完善制度,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学校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地毯式活动工作,通过各处室、各班级齐抓共管,使学校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了时时、处处、事事有人查,有人抓,有人管,促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并且,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学生行为安全禁令,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对同学们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3、大会小会教育全体师生员工

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高于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对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毯”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时刻保持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厌倦。

总之,学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组织师生认真贯彻东兴市教育系统有关安全大排查的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使全体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防范,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查漏、补缺等措施,使学校安全工作、排查工作做到安全第

一、万无一失。

东兴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4月17日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活动总结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活动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