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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21 07:53:10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此作为一名首望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单位组织的《煤矿安全生产警示片》观看后,使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煤矿安全生产警示片》里的几个案例我知道,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时为晚矣。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个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控制事故,要抓员工安全意识。从事故构成要素分析看,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没有安全防护意识,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要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俗话说:“思想不牢,地动山摇”,只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做好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因此,要抓员工安全意识,一要引导员工“人人想安全”。坚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以行为规范为核心,紧密与生产实

际相结合,正确引导员工的思想动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二要帮助员工“人人能安全”。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严格按照专业和岗位分工,设计一整套从学习到考试,考试到跟踪考查,跟踪考查到复试考核的系统反馈流程,杜绝走形势、走过场、掩耳盗铃式的安全培训,重点要放在改进安全培训的方式方法上,放在基层班组和生产一线,做到干什么、学什么、考什么、会什么,一级抓一级,严格考核,保证技能培训效果,知道怎么干,做到应知应会,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做到安全知识培训四结合:结合法律法规、安全规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特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结合现场不安全状况和各种违章现象的查处教育。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是一项长期、艰苦、细致的系统工程,控制和事故预防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才能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生产是事单位稳定的主题之一。要实现安全生产,只有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只有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才能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员工要自觉遵章守纪、增强防范能力,掌握安全知识,细心操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要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做好各类安全管理,坚持对生产系统的每个环节量化考核,做到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活动开展到位,

隐患查处到位,奖惩兑现到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起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点笔记

一、危险源的题型(4种考法):

1.根据GB6441-1986写出危险因素(20类);2.根据GB6441-1986写出事故类型(20类);

3.根据GB6441-1986写出危险有害因素(27类,20+7);4.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振动、粉尘、高温、低温、气压气流、辐射(单考职业病需要加上中毒,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1、人的因素——行为因素:两个错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一个失误(指挥失误)

2、物的因素——物理因素: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电伤害、噪声、振动伤害、明火、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运动物伤害、高温物体、低温物体、信号缺陷、标志缺陷、有害光照、其他物理性危害和有害因素(设、防、电、噪、振;明、辐、运、高、低;信、标、有、其他)。化学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燃、爆、毒。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地下作业环境不良。

4、管理因素:管理上的失误、缺陷和管理责任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事故类型(危险因素):20类 1个打击:物体打击; 4个伤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其他伤害; 4个常见: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 4个煤矿: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

4个爆炸:锅炉爆炸、火药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1个中毒和窒息;

2个不常见:灼烫、淹溺。

四、安全措施

(一)安全技术对策

1、机械安全对策:① 使用本质安全的机械设备(用自动化,半自动化代替手工);② 使用联锁性的安全防护装置;③ 安全标识:④ 个体防护:衣服束紧,帽子要带好,女工的头发要盘起来…

2、电气安全对策:① IT,TT,TN系统(TN-S最好)② 设备绝缘;③ 电气隔离;④ 安全电压 42V、36V、24V、12V、6V;⑤ 易燃易爆,防爆电气设备;⑥ 漏电保护(手持电动工具);⑦ 个体防护:绝缘鞋,绝缘手套

3、特种设备安全对策:

技术措施:① 一体化控制② 检测,检验

管理措施:① 登记(市级);② 建立技术档案;③ 建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④ 专项应急预案;⑤ 持证上岗

4、防火防爆安全对策:

防火:① 防火设计符合要求;② 装饰使用阻燃,难燃,不燃的材料;③ 控制火源:明火,吸烟,雷电,静电,摩擦,撞击,电击火花;④ 控制可燃物,固体:分类摆放,分类储存;气体,液体:设备密闭,厂房通风,加强检测;⑤ 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火栓,灭火器,喷淋;⑥ 消防通道要畅通,防火门不能上锁;⑦ 火灾发生后,匍匐前进,湿毛巾捂住口鼻等

防爆:① 防爆设计符合要求;② 防爆电气设备;③ 防爆工具的使用;④ 控制爆炸极限范围:温度升高,爆炸可能性增加;压力上升,爆炸可能性增加;点火源能量上升,爆炸可能性增加;通入惰性气体,爆炸可能性下降;容器孔径的尺寸越小,爆炸可能性越小。⑤ 防雷防静电接地;⑥ 场所加强检测,通风;⑦ 穿防静电工作服

5、职业危害安全对策:① 噪声:吸声,消声,隔声,减振;戴耳塞,耳罩;② 振动:减振;③ 粉尘:革(改革工艺),水(湿式作业),密(设备密闭),风(厂房通风),护(防尘面具),管,教,查;④ 高温:空调降温;减少高温时间;放高温假,发防暑降温费;配备防暑药;发放冰镇的矿泉水,凉茶;⑤ 低温:空调升温;减少低温作业时间;增加防寒保暖

6、辐射:① 减少人与辐射源接触时间;② 拉大人与辐射源的距离;③ 人与辐射源之间加屏蔽

7、中毒与窒息:① 中毒:设备密闭,厂房通风,加强检测,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② 戴正压式的空气呼吸机

8、物体打击: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戴安全帽

9、其他伤害:其他对策

10、高处坠落:系安全带,带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

11、坍塌:① 货物要整齐,靠边摆放;② 货物限高2m,箱子里3.5m;③ 危险货物加危险标识

12、灼烫:穿长袖工作服

13、淹溺:① 设置空中防护网,防护平台;② 系安全带;③ 排洪引流(挖沟工程)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障落实;2.建立健全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投入;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5.制定安全措施计划并落实;6.加强现场安全检查;7.加大隐患整改力度;8.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9.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10.提高员工安全意识;11.加强员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能力;12.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救援预案;13.加强政府、集团公司监督、监察、监管力度;14.加强相关方管理;15.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16.加强三同时管理;17.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1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9.建立企业特色安全文化;20.其他措施。

五、临界量

常用物质的临界量:乙炔1T氨10T苯、甲烷、天然气50T;氯、氢、硫化氢5T煤气(CO/CO和H2/CH4的混合物)20T汽油200T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 要素: (旧) (新) 1.目标 1.目标和职责 2.组织机构和职责

3.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2.制度 4.安全投入

5.培训教育 3.培训

6.生产设备设施 4.现场管理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5.风险管控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6.应急

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7.事故管理 13.绩效评定 8.持续改进

七、应急响应程序

步骤:1.信息反馈、研判;2信息网开通;3.救援人员到位;4.总指挥到位;5.调配资源;6.上级报告:集团公司、上级部门;6.人员救助(企业人员、周边人员);7.工程抢险(设备);8.警戒和交通管制;9.医疗救助(120.999-红十字会急救);10.人群疏散(企业人员、周围社区);11.环境保护;12.现场监测(水、土、食物、气象……);13.专家支持;14.其他;

八、应急预案中的现场处置方案内容:

1.事故特征描述;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3.报警程序;4.应急处置;5.逃生路线和方向;6.注意事项。

九、事故原因

A、直接原因:机械设备、物资、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 B、间接原因:

1.技术设计缺陷(生产力水平能达到)2.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3.员工意识淡薄; 4.劳动组织机构、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安全检查不到位; 6.隐患排查不到位; 7.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8.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或者落实不到位; 9.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没有,或者不健全; 10.安全投入不到位; 11.应急救援预案无,或者不健全; 12.员工为正确进行危险源辨识,或辨识能力不足; 13.政府或者集团公司的监督、监察、监管不到位; 14.其他原因。

十、事故整改措施: 与事故原因向对应。

十一、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概况,(第一段,句号止) 2.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救援,(第二段,句号止)

3.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死亡**人,轻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4.发生事故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般都是责任事故) 事故的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分析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分为: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 间接原因分析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包括: (1)技术和设计的缺陷;(生产力水平能达到的)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机构组织不合理,没有配备安全机构;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者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指导错误;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 (9)安全投入不到位;

(10)员工的安全意识单薄;

(11)员工未正确进行危险源辨识或辨识不够; (12)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13)政府或集团公司的监督,监察,监管不到位; (14)其他

5.责任者的认定和处理建议(直接责任者是违章人员;主要责任者:违章、监护、错误指挥;领导责任者:主要负责人。

处理建议:对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法律法规进行警告、降级、撤职、开除、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比较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据《刑法》进行刑事处罚)

6.防范和整改措施。

十二、安全评价

1.基本程序:评价准备;危险辨识;划分评价单元;风险评价;对策措施;结论建议;编制报告。2.风险评价方法

三、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高危初培不得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初培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高危初培不得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初培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

十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推荐第3篇:安全生产事故贯彻学习总结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贯彻学习总结

为进一部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煤矿安全事故教训,我矿以开展做好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分别于2017年2月20日、3月

9、3月15日在我矿会议室对对全体管理人员、班级长传达贯彻了近几期安全生产事故,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的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用煤矿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针对近几期煤矿事故进行了分析、总结。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开展了安全大反思、大讨论。全体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对今年以来全国煤矿事故的分析可知,几期事故的发生原因,无外乎:一是管理不力、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责任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下,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如 2017年1月4日17时35分,河南省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1月17日10时45分,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2月14日,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祖保煤矿暗主斜井超负荷串车提煤时发生跑车,并引发井筒内煤尘爆炸,造成10人死亡;2月27日,水矿集团水城县大河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3月8日,凌晨2点,水矿集团织金县文家坝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3月9日,山西省长治市长治联盛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3月9日,黑龙江省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副立井采用多绳磨擦轮绞车罐笼提升,没有安设防坠器,立井电缆着火后,钢丝绳断裂引发坠罐,造成罐笼中的17人死亡;3月10日,河南省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加之井下水泵出现故障,导致矿井被淹,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煤矿企业安生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警醒。一幕幕血泪的场景,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第二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每班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教育,所有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必须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不安全的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险,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各部门、各班组积极组织了职工反违章、查隐患活动。结合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深刻吸取事故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我矿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员工们杜绝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了矿井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使全矿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总之, 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中头上 最终是自始至终,长期坚持,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做到位。通过贯彻学习事故案例,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真正达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推荐第4篇: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反思总结

.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反思总结

安全第一,为避免事故发生,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深刻的教训告诉我们,除了说什么痛定思痛而外,有可能还会说什么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其实不然,安全工作本身就没有期限性。发生这样的事故,反映了部分一线员工技能素质欠佳和安全意识淡溥。从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东西不是实测,只是估计。既然是估计这样可以,但为什么又为何不去估计也许会发生意外呢?这就说明了团队的建议只是形式而不是实质。因为施工的人有那么多,单凭经验来说,也许他们中有人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但他们认为自己岗位只管听从做事,不该提出的就不要提。怕提出来遭到他人反对,甚至于让个别的领导说自己多管闲事,反而对自己不利。要保证我们的工作万无一失,不要搞专权主义。而是要多同大家商量、多听取大家的建议。

人多力量大,话多麻烦多。好多工作,都是在你说我驳、你做我想、他建我听的点滴中得出的经验。不要怕人家话多,怕的就是人家不说。既然别人说出有问题,那我们不防按照别人的观点多想一下该不该要做。宁可多做一天,也不及抢在一时,这可是我们作为员工做事的唯一标准。要想预防工作中的危险,没有什么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按规办事,多法定夺。

总而言之,高科技发展的今天,要想做到事事都安全、样样有记录是很轻而易己的。但真正要达到做事既安全、过程又平安的局面,那只有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听听和采纳他人的建议。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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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5篇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

201x年7月11日12时48分左右,在朝阳区金盏乡黎各庄村原xx京运铸造厂旧礼堂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作业人员3人死亡,2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以及朝阳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参与,对事故全面开展调查处理,并经市政府批复结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原京运铸造厂礼堂建造于1988年,建造时无设计单位和设计图纸。礼堂呈东西走向,为二层混合结构,长43.2米、宽12米。一层、二层均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二层楼板为混凝土预制空心楼板架设于人字形钢结构横梁上。建筑屋架为人字形结构。

201x年9月20日,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乡属集体企业)代表乡政府与xx朝东鑫旺钢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东鑫旺公司”)签定了关于改造金盏乡黎各庄村原京运铸造厂场地,建设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的租赁协议(《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201x年6月2日,朝东鑫旺公司作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与任力国(社会人员)签定《简装合同》,由任力国实际承揽了礼堂的装修工程。合同约定施工面积约600平方米,总价7万元。

201x年6月中旬,任力国在朝东鑫旺公司未按法律要求办理任何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礼堂进行装修施工。事故发生前完成了对礼堂一、二层吊顶的装修,一层窗户的更换,在一层窗户上方加固了一道钢筋混凝土横梁。

201x年7月11日12时48分左右,作业人员在对楼面实施找平作业时,礼堂东侧整体突然坍塌(坍塌部分长约28.8米、宽约12米),将礼堂二层施工的5名工人埋压。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礼堂装修时由于未进行专业设计,没有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检测,未能及时发现原有房屋结构设计缺陷。施工时在二层浇筑80多吨混凝土增加了楼面载荷,导致一层钢屋架约有1/6杆件应力大于极限强度(370MPa),礼堂东侧整体突然坍塌。

(二)间接原因

1.朝东鑫旺公司违规组织装修施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故建筑装修许可手续;施工前未进行专业设计,致使未能发现原有房屋结构设计存在的缺陷;作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未严格审查任力国使用的劳务单位资质,致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实际承揽了该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对工程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托监理单位对礼堂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管;施工前未按合同规定向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报送装修施工方案,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

2.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朝东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对事故房屋原有机构进行检测,未严格审核《简装合同》,未对装修工程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致使无任何施工工程资质的个人承揽装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在不掌握礼堂建筑结构、建筑设计图纸及房屋质量状况的情况下,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即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装修施工;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3.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对朝东鑫旺公司施工改造工程监督不到位。对该公司在承租土地上擅自施工改造行为失管失查,未按照与朝东鑫旺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条款,对原京运铸造厂内礼堂装修工程进行审核及监督。

(三)事故性质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了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朝东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生,未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检测,致使未发现事故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在礼堂装修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严格审查任力国使用的劳务单位资质,致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实际承揽了该装修工程;在装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对工程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托监理单位对礼堂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礼堂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任力国,作为工程负责人,在没有掌握礼堂建筑设计图纸、装修设计图纸的情况下,未制定施工组织方案即组织作业人员直接开展装修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礼堂装修工程现场负责人蒋伯君,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无装修施工组织方案的情况下,未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盲目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文,作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xx朝东鑫旺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筑未经许可进行施工改造的行为失管失查,未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对礼堂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审核及监督,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督责任,依法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五)朝东鑫旺公司在装修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装修设计致使未发现事故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未严格审查任力国使用的劳务单位资质,致使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实际承揽了该装修工程;未委派监理单位对礼堂装修工程质量实施监管;未按合同规定向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报送装修施工方案,擅自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法给予其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建议和措施

该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社会负面影响严重,教训深刻。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结合调查的情况,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措施。

(一)朝东鑫旺公司应当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对老旧厂房改造及根据建设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的租赁协议对今后可能涉及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无许可手续、无正规设计、无施工方案、无正规施工队伍、无监理单位,违规施工的行为。

(二)xx市朝阳区金盏乡农工商公司应严格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相关条款要求,对企业在承租土地上的建设施工行为进行审核与监督,全力遏制违法建设、超资质承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三)金盏乡人民政府要对已批准的《黎各庄铸造厂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审核,依法规范在物流园区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同时,应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出租土地上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属地老旧工业建筑的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出有效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朝阳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乡镇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出租、建设、经营等行为,全力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二)

一、事故经过

2013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马振海、王海林(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袁文仓、孟召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王见、马振海、王海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见拉手拉葫芦,马振海、王海林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王海林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海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

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马上送王海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2013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王海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王海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赵锡波、尚烨、于勇、郝义坤到现场了解情况。还原现场情况同王见所写经过一样,王见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王海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王海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情况判断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王海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赵锡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于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平泉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三)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公司XX车间(或部门)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X月XX日星期X

(XX:XX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

XX车间XX岗位

物: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级别: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伤亡人员情况:

作业种类:

二、事故损失

总损失:XX万元

(1)直经济损失(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三、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

事故的报告经过;

(6)

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

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

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对事故发生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为报告书核心部分)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它可分为三类: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设备不良所引起的,也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

②环境原因。指由于环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事故。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所存在的技术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及没有经验等。

③身体的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劳、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燥、紧张、恐怖、不和等精神状况,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合以上原因,事故调查组认为事故的性质是一起XXXX事故

五、总结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环节、漏洞和隐患,要认真对照问题查找根源:

1、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吸取的教训;

2、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3、事故单位有关主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应该吸取的教训;

4、从业人员应该吸取的教训;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发生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漏洞、隐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处理的意见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者,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原则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等。

2、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等。

3、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

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民事责任。

直接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行为表现为: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

(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设施。

领导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行为表现为:

(1]没有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特殊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

(4)缺少或没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

主要责任者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人员签字表。

2、事故调查技术鉴定报告等重要证据材料。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四)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xx与司机李xx(身份证:xx)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xx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10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调查组成员签字:

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五)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属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军,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技术负责人胡震(高级工程师);施工员左春梅、徐军;质检员毛顺荣、邓云;安全员王明、刘后勤;材料员姜华;造价员刘海英。

二、项目主体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运春。

(三)施工单位: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蒲远高,项目经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况:

罗中英,女,汉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贯:利州区宝轮镇宝兴路99号,工作单位:宝轮煤矿。

四、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宝轮煤矿跃进小区7#楼基坑临原有车行道路边。

(三)事故发生过程描述:由于7#楼基坑临

原有车行道路边,在基础开挖时堆弃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14年3月24日上午绵阳市开元建设有限公司派由何先军(机械驾驶员)驾驶50型装载机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业时,由于装载机斗未降落阻挡前方视线,在车前行时擦挂后当场碾压致死正在机械前倒垃圾的当地居民罗中英(车辆碾压致双足、双手、胸腹部伤害)。施工单位值班专职安全员王明在事故现场。

(四)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真积极安抚死者后事,通过保护现场、报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州区建设局)及告知死者家属等程序。大致情况如下:

1、宝轮派出所当场了解记录案情后,将司机带到派出所接受继续调查。

2、施工单位派专人(蒲伟)看守事故现场并按当地民俗习惯对死者进行了必要程序(如:覆盖尸体、放鞭炮、烧纸等)。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调查,责其施工单位端正态度积极确保死者后事。

4、得到上报电话后,建设局质安站、利州区安办、城建大队、火化厂、地方政府等相继到场指导事故后续工作。

整理单位:xxx有限公司

推荐第6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一、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

按照第493号国务院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1 故。

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设备损失事故: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安质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将情况于1小时内电话如实向项目经理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项目部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同时报告安质部。安质部接到报告后上报项目经理,不得迟报、隐瞒不报、谎报。

2、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1)、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应在24小时内,报项目部安质部。 2)、生产安全事故

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报告安质部

四、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2、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四不放过”提供有力的保证。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内部调查。同时,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

4、按事故分类,明确分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5、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项目部负责。对于重伤事故的调查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6、死亡事故、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7、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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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采取防范措施,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事故。 第三条 职责

1、公司行政室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工伤事故以及起火爆炸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2、生产部、质量部负责设备事故、工艺事故的处理。

3、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三日内交公司行政室备案。第四条 各类事故的界定

1、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2、凡属有意制造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为破坏事故。

3、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各种原因导致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

5、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的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的原料、辅料及中间产品发生跑、冒、泄漏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均属于工艺事故。

6、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

7、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8、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中毒事故的,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第五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轻伤,或者5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微人员伤害,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的直接损失的事故,或发生小范围火灾、泄漏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员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第六条 事故的抢修与救护

1、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3、发生一般事故,车间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5、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第七条 事故报告程序

1、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2、伤亡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有: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第八条 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的条件、职责和权利

1)条件: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质。

2) 职责: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 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2、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3、对一般事故,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行政室备案。

4、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防范措施的内容

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的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教育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厂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第九条 调查报告的编写

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日期、类别、地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2) 事故经过;

3)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 事故的预防措施;;

5) 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 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 7) 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第十条 事故处理

1、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车间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4、由公司行政室、财务部按《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赔偿处理。

5、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

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6、事故处理后,公司行政室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员工中通报,使广大员工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第十一条 事故结案归档与统计

1、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行政室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2、公司行政室负责按GB6441—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析标准》,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3、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 工伤认定及工伤评残

1、事故中造成重伤人员,由公司行政室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有关材料,向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经批准后办理。

2、公司行政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其享受相应的待遇。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事故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检查

2012年X月X日星期三晚班,XXX在工作区正常工作时,在操作XX设备时,设备突然出现XXX,当场导致XX的左手一根手指被严重挤伤。

此事件给我们沉痛的教训和警示,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位,在设备运行前没有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

由于我们的工作管理的失误,造成了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粗放,相关安全制度落的不实,操作规程执行不细,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夜班的情况下缺乏应有的警觉,最终引发了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我愧疚万分,深深悔责。 面对血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痛苦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班组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结合以往的事故案例进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班组中安全检查工作更加重要,把班前所讲的安全内容及操作是否落实到实处,对发现违章的职工进行现场教育和讲解。

4.在生产期间要检查人员、设备的安全情况,让所有工作必须在掌握中。

5.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对非定岗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定岗人员如操作设备要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在场指导,否则一律不得操作。

6.各班班长做好监护工作,对作业区实时检查,第一时间杜绝安全隐患。

我们深知,任何道歉也不能带回王振宣完好的手指,任何忏悔在血的教训面前也显得格外的无力与苍白。我愿意接受各级组织对我的批评,以此为鉴,远离事故,警示后人!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

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

电瓶车类:平板车、电瓶叉车等。

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6.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7.高处坠落

指因人体所具有的危险重力势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在脚手架、平台、等高于地面的施工作业场合;同时也适用因地面作业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等情况。

8.其他伤害

指凡不属于前面各项的伤亡事故均列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动物咬伤,钉子扎伤脚等。

推荐第10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 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 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 跨既有线施工发生铁路行车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就近车站,同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 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 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第八条 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局有限公司。《事故快速报送书》格式见附表1。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

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发生铁路安全事故由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铁路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局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第十三条 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 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 “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罚程序

第二十条 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 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6、事故的经过和初步原因:

7、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执行措施的负责人、完成期限:

项目部公章: 企业负责人: 制表人:

年 月 日

第11篇:安全生产防范事故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致全体职工书

安全连着你我他,防范事故靠大家。安全是每个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只有安全,才能保证我们品尝到生活的幸福和欢乐;只有安全,欢乐和幸福才能永远伴随在我们的身边。安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您上岗之前,您是否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换上了工作服、佩戴了劳动防护用品;在您工作时,您是否遵章作业、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在您工作了一天回到家中,您是否注意到了家中的用电和防火安全;在您外出采购时,是否自觉遵守了交通安全;在您潇洒出游、欣赏美景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安全第一!在您工作和闲暇之余,希望您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参与社会的实际,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自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熟悉和掌握紧急状态下的救助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把“平安”当成幸福生活的前提,但在实际工作中,一时的疏忽大意,简单了事的行为,给“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安全生产的三大天敌提供了可乘之机,使无辜的生命惨遭不幸。事故现场令人惨不忍睹、触目惊心,母亲、妻子、儿女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令人既悲又愤……为什么你在岗前培训时,那么心不在焉,嘻嘻哈哈?为什么你在上岗以后,又是那么心存侥幸,马马虎虎?甚至你在作业时还违章操作,连最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都不去做,要知道,是谁让你这样“舍生忘死”的去工作的呀?

在事故与安全的天平上,砝码是由自己来添加的。他们用鲜血给我们写下了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感受到了生命的宝贵,感悟到了安全的重要。每一个人,谁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和快乐,也没人愿意让一个鲜活的生命去触及不幸和痛苦,当他们与安全失之交臂,再坚决地否定都是苍白与徒劳的。条条规章血染成,不要用血去验证。为了父母苍老的慈颜,为了妻子和儿女的翘首期盼,为了自己,为了他人,让我们在“安全第一”这个共同价值观的指导下,从我做起,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在心中树立起“遵章作业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思想,切实将“遵章守制,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避免;松懈麻痹,所有的事故都可能发生”的安全理念入脑入心。用实际行动落实好“完善、规范、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养成“我要安全”的思维习惯,切实做到规范操作,遵章守纪,充分理解安全高于一切的深刻内涵。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我们相信!在我公司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每位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得到可靠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愿安全与健康伴随每位职工度过幸福的一生!

第12篇: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一起皮带输送机械伤害事故原因分析

2006年8月31日22时,河南南阳某热电厂3#锅炉在上煤过程中操作工王某发现6#皮带输送机皮带走偏,向下漏煤,随即通知另一上煤操作工李某将煤改进5#锅炉,并告知李某6#皮带走偏,3#锅炉煤没上满,待维修工调整后再改进3#锅炉,维修工宋某赶到后由于没带扳手无法对6#皮带输送机高处导向轮进行调整,又返回维修班取来套管扳手,就在皮带西边进行调整,而操作工王某则在皮带东面观察3#锅炉上煤情况,突听宋某大叫:“哎呀,我的胳膊”王某立即喊上李某及另一操作工艾某一起将宋某送到市医院进行抢救,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宋某虽无生命危险,但终因其右上臂大骨粉碎性骨折被迫切除。

原因分析:

1、一起典型的习惯性违章,维修工宋某安全意识淡薄,无视操作规程,违规对转动着的皮带输送机进行调整作业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机械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明确要求:“任何机械在未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运行中的皮带输送机,严禁进行检修、清理、打扫、注油等作业,严禁用手摸托辊,首尾轮等部位”。

2、宣传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对转动的皮带轮进行维修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知识匮乏,安全素质低下,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无人监护,单人作业,,使之在处理皮带输送机故障时动作不准确,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客观原因。

预防措施及教训:

1、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水平。

2、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提升整个企业管理水平。

3、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对所有运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安全管理人员寄语:

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过关的安全硬件设施、过硬的员工安全素质是企业安全无事故的基础。一期期血淋淋的、发人深省的事故案例,目的是唤起领导和员工对“我要安全”的共鸣,也是加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途径,希望大家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从这里边汲取经验与教训,才不失我们开展事故案例教育的目的。

安全环保部

2008年6月1日

车床作业戴手套,大拇指被绞掉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9年7月27日下午14:00左右,四车间检修力工李某到机加车间切割铁管(因无齿锯已经损坏,不能使用,所以用车床切割)。由于铁管较长,切割时,铁管后部甩动,李某就戴着手套扶着转动的铁管。铁管剩余部分很短时,李某依旧用手扶着,手套被铁管头的毛刺刮住,连同手一起被绞在铁管上,李某在用力挣脱时,将右手大拇指拽掉,造成工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李某安全意识淡薄,车床上转动的工件不允许用手去碰,更不允许戴着手套去扶工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是直接责任者之一。车工黄某在李某用手扶工件时,没有去制止,默许了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黄某对操作规程的学习不认真,对违章作业习以为常,也是直接责任者之一。四车间维修班长齐某安排工作时不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意识不强,负有管理责任。四车间主任丁某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设备业务室业务主管谢某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贯彻不彻底,负有领导责任。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各车间、业务室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每天班前在部署各项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防范措施(或注意事项),掌握所属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

1、修复无齿锯,无齿锯在使用时,必须有防护罩,不允许用侧面磨工件,夹紧装臵一定要夹紧再使用;

2、严禁用车床切割较长的铁管;

3、车工作业时,除车工外,任何人不允许碰车床及工件,也不允许在跟前观看。

全厂员工要以此为戒,对自己及周边员工的工作应特别关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坚决遏制类似事故事故发生。

扳手甩出伤人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2006年1月18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省台州市三星纸业有限公司第二条箱版纸生产线复卷机发生卷纸移位,辅工陆泽燕发现纸辊轴定位套固定螺丝松动,在复卷机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违章用梅花扳手紧固纸辊轴定位套固定螺丝,纸辊轴定位套转动中将梅花扳手甩出击中其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1)辅工陆泽燕在机器未停止的情况下用扳手去扭螺丝,被物体打击死亡。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公司未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未向职工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使用自制纸辊轴定位套,消防器材配臵不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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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床伤人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28日,河南省某化肥厂机修车间,1号Z35摇臂钻床因全厂设备检修,加工备件较多,工作量大,人员又少,工段长派女青工宋某到钻床协助主操作工干活,往长3m直径75×3.5不锈钢管上钻直径50的圆孔。28日10时许,宋某在主操师傅上厕所的情况下,独自开床,并由手动进刀改用自动进刀,钢管是半圆弧形,切削角矩力大,产生反向上冲力,由于工具夹(虎钳)紧固钢管不牢,当孔钻到2/3时,钢管迅速向上移动而脱离虎钳,造成钻头和钢管一起作360度高速转动,钢管先将现场一长靠背椅打翻,再打击宋某臀部并使其跌倒,宋某头部被撞伤破裂出血,缝合5针,骨盆严重损伤。

2)事故原因

(1)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宋某违反了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第八项“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擅自动用”的规定。因为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职工,都要使用设备和工具作为劳动的手段,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和环境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不分管或不在自己分管时间内,可能对设备性能变化不清楚,擅自动用极易导致事故。

(2)宋某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缺乏钻床工作经验,对钻床安全操作规程不熟:①“应用手动进刀,不该改用自动进刀”;②工件与钢管紧固螺栓方位不对,工件未将钢管夹紧;③宋某工作中安全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不强。

3)防范措施

(1)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厂安委会和机修车间及时组织职工,进行事故案例现场教育。

(2)钻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安全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并通过安全考试,才能上机操作。

(3)工件与工具夹应用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牢,严格按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切莫只对表面操作程序简单了解就上机操作。

(4)工段长在派人更换岗位工种时,首先交代本岗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特别是参加工作较短的青工。

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骨折事故

1、事故详细经过

2009年2月16日4时00分左右,轧钢厂丙班在生产Φ12螺纹钢中16架轧辊孔型损坏,需要更换轧槽和16架入口导卫。在更换完轧槽和16架入口导卫,按工艺规定先试小样。4时50分左右,轧机班长陈某将小样从13#轧机压到15#轧机。由于小样温度低,15#轧机负荷增大,电机过流,小样卡在轧机内。班长陈某指挥地面操作员赵某把15#轧机移出轧制线后,将15#轧机入口导卫松开,指挥地面操作员赵某点动反爬车。赵某接到指令后,点动控制按钮,退出的小样顶出松开的入口导卫,将站在轧线上的陈某左腿挤伤。经医院诊断陈刚左大腿开放性骨折、小腿骨折,现在矿务局总医院治疗。

2、事故分析 直接原因:

(1)、轧机班长陈某在处理卡钢时,先将导位松开,人站在轧线上就指挥操作人员进行反爬车,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轧机出入口不准站人的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CS2地面操作员赵某也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规定对陈某站位进行确认,就进行反爬操作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间接原因:

(1)、试轧小样温度低,凭经验试轧。 轧钢厂在试轧小样时,只凭肉眼查看小样的温度,而没有采用温度测试仪测试。

(2)、岗位危险分析不细致。轧钢厂丙班在组织岗位危险分析时,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对岗位的危险工作逐项分析,使员工对试小样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3、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开展事故反思活动,进行自检自查。

(2)、制定小样测试标准,采用温度测试仪测试小样温度。

(3)、梳理岗位危险分析。

(4)、对处理卡钢工作制定操作标准和安全措施

胶州市“6•12”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一般事

故调查报告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386 评论:

0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13日

2015年6月12日16时许,位于李哥庄镇的的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胶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魏国林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世国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李哥庄镇政府派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设备及有关单位监管概况 (一) 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青岛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邹家洼村,法定代表人:金某某,注册资本:叁佰万圆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木制家具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等。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1日。

2015年2月6日,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与青岛润发家具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周家村)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前者租赁后者公司院内的部分厂房(3491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租金为15.7万元。4月份该生产车间投产后,任命了纪某某为车间负责人,从当地招收了7名从业人员,未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未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二)设备情况

发生事故设备为精密裁板锯,型号:MJ6128/30,生产厂家:青岛晨露木业机械有限公司,电机总功率:4.75KW,机床外形尺寸:3050*3150*900mm,主锯片转速:4500-6000转,主锯片:直径31mm、厚度2mm、齿数80。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5年6月12日16时许,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李哥庄生产车间内,从业人员辛某某独自操作精密裁板锯切割多张多层板(60*30*8mm)时,最上面的多层板前端碰到转动的锯片发生返弹,直接击中后方正用手推送多层板的辛某某头部。现场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李哥庄镇医院后又转往胶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辛某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未制定精密裁板锯安全操作规程,辛某某冒险作业将多张木板同时切割且未摁住,导致木板返弹击中头部。

(二)间接原因

1、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未在李哥庄生产车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2、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某,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按规定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操作错误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未制定精密裁板锯安全操作规程、未在李哥庄生产车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

(一)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某,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按规定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

(一)项的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建议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对该事故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青岛帝林家具有限公司,认真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并落实以下几方面整改措施:

1、认真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木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督促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守;研究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木工设备伤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

2、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查找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李哥庄镇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在今后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将厂房租赁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车间的情况”也要进行了解,及时将新落企业纳入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以案为例、警钟长鸣。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研究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今后预防事故发生具有积极的意义。以下是安全管理部搜集的,近年来发生的机械伤害典型事故案例,并对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预防措施等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结合本部门、本岗位的实际,认真学习,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一、大庆炼化分公司腈纶厂“12.28”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经过

2012 年12 月28 日零时左右,大庆炼化分公司腈纶厂成品车间二班正常接班,打包岗位的邢某、吴某、王某(女)等3 人启动H1801B 打包机进行打包作业。在启动打包机过程中,排料门发堵塞,机器出现故障报警。班长刘某赶到现场指挥处理故障,刘某安排邢某在操作盘,自己到打包机的二层位臵处理故障。故障排除后,刘某指示邢某进行预压操作,在预压头下降过程中堵塞卡死,打包机再次停机。零时30 分左右,班长刘某联系的肇某推着手推电瓶车到达现场并将监视窗打开,刘某与邢某二人交替站在高为1.7 米的手推电瓶车上进行清理堵塞物的作业,由另一名打包工吴某负责监护操作盘。

4 时10 分左右,预压头上部积存的短纤维基本清除,班长刘某在操作盘上进行开机操作,但未能升起预压头,此时邢某站在监视窗前方的叉车上观察,刘某告诉邢某不要动,他去打包机二层关闭风线阀门,切断打包机动力源,就在他转身上楼时,突然听到邢某的喊声,回头看邢某已经被升起的预压头带入打包机内,班长刘某马上返回到操作盘前,急忙按下“预压启动”按钮,将预压头降下来,在闻声赶来的班组其他成员的帮助下,将邢某从监视窗中救出,邢某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邢某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腈纶厂打包机装臵操作规程清理堵塞物作业程序进行作业,在未确认可靠停机的状态下,盲目冒险将身体探入监视窗内执行清理作业,被突然动作的预压头带入打包机内造成胸腹部复合损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当班班长刘某作为现场直接指挥者,未按照腈纶厂打包机装臵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打包机开车操作前要确保工作区无人的要求进行操作,在预压监视窗未关闭、邢某站在监视窗前的情况下,班长刘某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手动试机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炼化公司腈纶厂成品车间作为事故机械的直接管理使用部门,日常安全管理不严格,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对事故风险没有足够的重视和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致使岗位操作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盲目违章冒险作业,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炼化公司腈纶厂对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力,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但操作规程在一线作业现场未严格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一线作业人员风险识别能力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日常安全检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现象,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事故教训及措施

1)、严格按照《关于在炼化企业全面开展“学用规程,杜绝违章”工作的通知》(油炼化字„2008‟4 号)要求,全面开展“学用规程,杜绝违章”工作。 落实“四有一卡”操作,提高规程执行力。对执行工作台历、操作指南、操作规定等日常操作,尤其是装臵开停工、检维修、界面交接、事故处理等操作变更中存在的违章现象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整改。同时要仔细核查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要求不严不细和错误的现象,真正实现生产全过程的受控。

2)、针对此事故,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在合成树脂、

橡胶、化肥、化纤等装臵使用的包装机、打包机、码垛机、传送带等包装和传送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重点排查此类设备的设计、选型及安装情况;

日常运行、维护和检测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及报警连锁装臵的完好投用情况等,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要采取加装防护栏,设臵必要的联锁保护等可靠措施,真正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3)、对于包装和传送岗位的操作人员组织一次专项培训和考试,岗位技术培训的方式要有针对性,重点培训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故障处理方法,以及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卡片的学习掌握,真正做到“四懂三会”,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确保“三个百分之百”的落实,切实提高岗位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故障能力。

二、右手腕被皮带滚筒绞伤事故

1、事故经过

2014年 1 月 27 日下午,烧结厂竖炉作业区配料工钱某与赵某发现4#圆盘上没有料了,就将4#小皮带的自动打到手动,然后两人一起处理4#料仓内悬料。钱某与赵某两人将仓内悬料处理下来后,钱某发现4#皮带跑偏,就去调节4#皮带尾部的丝杠,这时赵某回到微机室内将4#小皮带的手动打到自动后就开始写交班记录。15:50 分,钱某在调完丝杠后发现4#皮带滚筒上粘料严重,就戴着手套拿着一根细木棍捅粘在4#皮带滚筒上的料,结果右手手套被滚筒与皮带绞住,右手被挤在皮带缝隙间,钱某忙喊屋内的人停车,赵某听到喊声后迅速将4#皮带停止,并与同在微机室内写交班记录的当班班长路某出来一起将钱某挤在皮带缝处的右手拿出来,同时将情况汇报给当班作业长郑某,郑某赶到后迅速组织将钱某送到医院。经医院检查结果为:右手腕部处桡骨骨折,尺骨脱臼。

2、事故原因分析

1)、由于烧结工序使用大量的皮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皮带跑偏、堵料等现象,在处理这些问题中员工往往采取有手扶、用棍捅等方法,这些方法由于都是在未停机状态下进行,因此造成事故的发生;钱某在没有停滚筒的情况下就戴着手套去捅料,致使手套及右手被皮带绞住,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所使用的下料皮带为普通皮带,使铁粉料粘在滚筒上造成皮带跑偏。同班操作工赵某,在钱某调整皮带跑偏时没有在现场进行监护,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3、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1)、在处理皮带粘料及其他传动部位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2)、由点检作业区结合生产作业区的实际情况将配料岗位的普通皮带更换为裙边皮带。

3)、各作业区对不同生产岗位上传动设施发生故障时的处理制定出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三、操作工疏忽大意 维修工痛失四指

2008年2月7日,某化工厂电仪车间操作工杨某,按照常规将系统由手动改为自动,将自动放散阀自动关闭,致使液压缸推杆下移,将正在检修该阀门的张某的左手的4个手指截断。

1、事故经过

2008年2月7日20时46分,某化工厂电仪车间维修仪表工张某和李某,接受检查维修成品车间2#高炉炉顶超压放散阀任务后,2人立即带上工具,赶到检修现场。当班操作工杨某与赵某将控制系统由自动改为手动,并进行了自动阀开关阀门、手动阀开关阀门试验。试验完成后,确定了故障检修点,张某与杨某口头约定不再启动自动阀门。这时,张某开始检修,李某负责监护。23时15时,高炉原料罐已装好原料向炉内放料开车,于是,操作工杨某就按照常规将系统由手动改为自动,将自动放散阀自动关闭,致使液压缸推杆下移,将正在检修该阀门的张某的左手手指截断4根,仅剩大拇指独苗一个,张某顿时疼昏过去,虽被及时送医院救治,但落下了终身残疾。

2、事故原因 1)、电仪车间仪表工张某严重违反设备安全检修规程。检修作业不办证,也不挂“禁止启动”警示牌,只是与操作人员口头协议交待一下了事。操作人员在接到开车指令一时疏忽操作失误,致使张某断指受到伤害,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检修作业监护人李某严重失职,是个聋子耳朵——摆设。没有尽职尽责,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没有及时制止,没有起到一个监护人的作用,是发生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操作人员杨某严重违反操作法,开车前对检修的设备阀门不认真仔细检查,不验收、不确认,接到指令盲目开车,麻痹大意,是造成此起伤害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维修工违犯设备安全检修规程,操作人员严重违犯操作规程,说明该厂安全管理不严格,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该厂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重,也是此起伤害事故必然发生的一条原因。

3、事故预防措施和应吸取的教训

1)、该厂针对这起事故,责成安全环保部门下基层蹲点该车间,协助该车间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加大对违章作业行为的纠查和考核力度,从严格到严厉进而到严酷,加强安全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2)、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操作、反违章行为大讨论,进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首先从思想上进行落实,极力消除麻痹思想,杜绝胆大、冒险、侥幸、蛮干等违章行为。 3)、在生产操作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温操作法。要求人人做到操作工六严格,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法;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以此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

4)、严肃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除查明事故原因,开展事故现场教育,制订严密的预防事故措施外,对此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追究。以此起到对全公司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作用。

毛纺织厂“1.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2008 年1 月22 日7 时45 分左右,江都市毛纺织厂散纤制条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1 人的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 2008 年1 月22 日上午7:45 左右,是大夜班即将下班前,工人都在清理现场、打扫卫生、准备交接班,当时车间共有5 个人,其中2 名梳毛机操作工,2- 145 -名正转机操作工,1 名机修工。死者毛xx 是操作的车间最西边的一台梳毛机。操作正转机的刘xx、李x 现场看不到毛xx,于是向梳毛机地坑中查看,发现毛xx 衣服被梳毛机齿条钩住,人被吊在梳毛机上,发现后大家都很紧张,都吵了起来,立即呼救。这时已到上班时间,贺厂长已到现场,于是大家一起动手将毛xx 从梳毛机上救下,一边打120 急救,一边组织人员用厂里的轿车将毛xx 送邵伯油田医院抢救,终因窒息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主要原因

梳毛机操作工毛xx 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虽然关掉了梳毛机,但机器有惯性,她在梳毛机没有完全停止的情况下,就到地坑中清扫,被仍在转动的梳毛机齿条钩住衣服,窒息身亡,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次要原因

1、梳毛机存在事故隐患,没有即停、急刹、限位装臵,机械传动的梳毛机齿条外部没有防护栏或防护罩,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

2、管理不严,现场监护不力。企业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安全科科长任xx 因病住院治疗,只是口头交代安全工作由工会主席石xx 临时负责,安全科形同虚设。事故教训及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体职工的岗位培训教育,举一反三,使企业干部职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2、加强劳动保护组织网络建设,开展创建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3、组织职工学习并正确指导安全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完善安全组织网络,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级安全责任制,修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各个车间、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在重要和危险岗位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同时增设护栏或安全防护装臵,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

违规作业,致一人重伤

事故时间:2014年8月7日9时40分

事故地点:二烧车间二混圆筒内

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伤亡情况:一人重伤

事故经过:

2014年8月7日,柳钢烧结厂二烧车间计划检修,丁班按照车间要求组织人员清理二混圆筒积料。9时40分丁班风机除尘工陈××(男,39岁)在转移圆筒内清料工具时,圆筒内壁左侧斜上方积料突然脱落(与作业人员垂直高度约0.5m),陈躲闪不及,被塌料反弹撞伤后背,造成多发创伤:⒈闭合性胸外伤两肺挫裂伤、两侧血气胸、双侧肋骨多发骨折;⒉椎体骨折T

11、T12椎体压缩性骨折、L1-L4左侧横突骨折;⒊失血性贫血(中度);⒋左小腿软组织损伤。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二烧车间丁班清料人员违反烧结厂《圆筒混合作业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烧结厂3#360m2烧结机操作规程》中清料作业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未严格按照从上到下、由外至里、人员不能站在粘料下方的原则进行作业,对侧壁的积料清理不彻底,造成侧壁物料出现松动、脱落后将清料人员陈××砸伤,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2014 年度冶金企业事故统计与案例汇编 106 1)二烧车间、班组对清料作业现场的事故风险辨识不足,防范措施制定、落实不到位;安排工作不合理,作业现场监护、安全检查不到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特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2)烧结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危险作业检修施工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不到位。

预防措施:

1、全公司范围内通报该事故,让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职工在作业中做到\"四不伤害\",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2、烧结厂要加强检修安全,特别是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管理。要求参检单位结合作业现场实际,针对检修项目开展好安全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对辨识重大的危险作业,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实施方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上报厂部相关科室及主管领导审批,并存档固化,形成检修作业标准。

3、烧结厂要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组织全厂职工排查岗位隐患活动,规范安全隐患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或进行有效防范。

4、各单位要加强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并及时整改完善。

第13篇:安全生产事故演讲稿

珍爱生命,告别违章

朋友们,请问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我想大家的回答和我的答案一样,是生命!那么生命又是什么呢?

有人说,生命如歌;有人说,生命如树;有人说,生命如光„„有人说,生命是穿越沧海的航船;也有人说,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也有人说,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清晰又朦胧,生命简明而深奥。清晰如楼头明月;朦胧如雾里之花。简明如加法减法;深奥如微分积分。生命之于人无论是高贵还是低贱,是富裕还是贫穷,是伟大还是渺小,都只有一次。不管生命处于何种状态,悠长或短暂,平静或起伏,我们都要善待这一次,美丽这一次,灿烂这一次。因为生命没有回头路,生命没有倒行车,生命没有重拍戏。虽然生命的价值不能以时间的长短作衡量,但生命的意义告诫我们:要珍惜人生,关爱生命,不作无谓的牺牲。因为生命不仅属于你自己,还属于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属于爱你的社会和你爱的社会,属于爱你的国家和你爱的国家。

人们常说“养虎为患”,甚而“谈虎色变”。老虎,吃人的猛兽,凶残无比,嗜血如命。虽然如此,但凡人们不去靠近它,它多般不会伤人。然而,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尤其是作为煤炭行业,却有一只令人防不胜防的“老虎”,即人们常犯的致命错误——违章,时刻伴人左右,随时都会出口伤人,吞噬我们的生命。

让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2008年8月我们到洛阳一拖实习,不料,却让我们亲眼目睹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位头发未能完全盘入帽内的女工,正在操作一台立式数控铣镗床铣削一工件,加工快结束时,她便低头去看工件的表面是否已达到要求,突然,帽子掉了,长发垂了下来,刹时被转轴卷了进去,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高速旋转的转轴硬是把她的头发连同头皮一并揭起,露出血淋淋的颅骨,当场死亡。就这样,一位年仅28岁,有着一个刚满一岁牙牙学语的孩子,一家人欢声笑语整日不断,日子过得恰是蜂蜜拌白糖甜甜蜜蜜的漂亮女工,由于在工作中麻痹大意违章操作,被机器夺去了她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她的同事们怎么也不敢相信,上班时还说笑的她,怎么就突然消失了呢?死者死已,然而却给生者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她去了,留下了她哭天喊地的父母亲人,她的老母亲饱尝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她去了,没来得及跟朝夕相伴的丈夫话别;她去了,没来得及再看一眼尚在嗷嗷待哺的娇儿;她去了,使她的家庭婉

如“花红时,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的侵袭一般而支离破碎。最可怜的还数她刚满一岁的孩子,这个幼小的生命刚刚降临人世,便失去了人类最伟大的母爱。但是,他需要母亲那温暖的胸怀,她需要母亲那甘甜的乳汁,她需要母亲那慈爱的微笑,他需要母亲那一颗包容一切的爱子之心,他把对母亲的千万种思念化为无尽的哭声,这揪人心肺的哭喊声随风飘得很远很远......

再让历史的镜头追溯到去年的5月30日,我们重庆的綦江同华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大瓦斯突出事故,30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而令我感到无比痛心的是,这30人中就有一位是我的邻居好友。噩耗传来,山崩地裂。当他的亲朋好友们怀着沉痛的心情赶到殡仪馆时,呈现在眼前的,又是一位母亲撕心裂肺的哭诉:“孩子,你为了给父母争光,从上学到工作都从不含糊;你有了女朋友,家里正张罗为你办喜酒,你怎么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就走了啊!老天,你怎么不用我的命去换他的命,他才27岁啊!”饱经风霜的母亲那字字带血的呼唤,声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他的工友终究没能克制住内心的悲痛,躲过人群,放声痛哭,“兄弟,我们不是早就约好,一定要在煤炭行业里闯出一番业绩来吗,你现在已被提拔为中层干部,领导同事都寄予你厚望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就撒手了呢?”“如果不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这30条生命怎么可能毁于一旦?”面对自己早夕相处的同事,他的领导仰着头双目紧闭,努力不让泪水淌下来,临别时,他紧紧握住同事们的手,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

朋友们,这样惨痛的事故在我们煤炭行业可以说是数不胜数,正是因为这些事故让破碎的家庭痛失了欢乐的权利,让无数的妻儿老小失去了亲人。这些惨痛的事故,无一不突显肇事者对生命的蔑视,无一不暴露出无知违章人对制度的淡漠。

那一幕幕令人心痛的场面是否还浮现在你的眼前。你是否还记得那些在云南曲靖井喷事故中,被毒气伤了双眼的小孩哭天喊地的无助;你是否还记得那位在湖南湘潭火灾事故中,刚完婚就失去丈夫的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你是否还记得那些在骆驼山透水事故中,老母亲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你是否还记得维修中心那位被烫伤钳工涂满黑色药膏的脸。此刻的你是否有一种揪心的痛,此时的你心里正在想着什么呢?也许你正在为失去亲人而感到痛苦;也许你正在为避免了那场事故而感到庆幸;也许你正在为自己的违章操作而感到懊悔。

谁没有父母姊妹?谁没有亲朋好友?而当这样的灾难就在我们身边时,又有谁能无动于衷呢?无数次的震撼和灾难让我们深深地懂得:告别违章就是珍爱生命。杜邦安全管理理念告诉我们: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每一名矿工一举一动都严格按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对一个世界来说你是一个生命,对一个家庭来说你是一个世界”。朋友们,为了我们的生命光辉永驻,为了我们的笑语常在,为了我们的家庭幸福美满,为了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为了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我们不要再违章了吧!

只要我们尽心尽责,时时,处处,事事加倍警惕,遵章守制,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铲除违章这只恶虎,而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亲爱的朋友们,珍爱生命,告别违章吧!让我们全体神东一缘人齐心协力,尽职尽责,心连着心,肩并着肩,共同托起我们一缘煤业的这片安全和谐而美好的蓝天!

第14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生产安全事故

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

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 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

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

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

4.1总务部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 5.1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5.2事故报告管理

5.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本单位值班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5.2.2事故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

5.2.3事故单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安监部门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5.2.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位应当及时补报。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 5.2.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5.2.5.1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2.5.2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5.3事故救援

5.3.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事故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5.3.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5.3.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5.4事故调查处理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4.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单位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4.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单位有关领导、职能部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5.4.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

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4.4调查组职责有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5.4.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5事故后续处理

5.5.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5.5.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

⑥由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占责任单位每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的10~20%)造成伤亡事故的;

⑦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5.5.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④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5.5.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①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③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④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⑥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⑦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5.5.5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5.6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领导、各部门领导、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

5.6统计与分析

事故单位应定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对发生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损失情况、时间、地点进行归纳,并绘制有关表格或曲线图,找出有关规律,制订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应分月、季、年度统计结果进行存档或报送。 5.7回顾

应在事故发生时间、安全宣传月等时间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应包括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类似事故的经过、调查处理、采取的措施等,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本单位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对回顾的效果可采用问卷或抽查询问的形式了解员工受到教育的情况,本单位员工必须做到熟知所回顾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第15篇: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5920244

***省建设行业企业出省诚信证明

**建办证字()号

近年来,未发现我省企业(资质为)在建筑市场中存在以下情况:

1、违法违规行为:

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3、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拖欠农民工工资;

5、其它

年月日

第16篇: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工作方针,杜绝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发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该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总包、监理方安全作业动态。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保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方可作业。

4、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

5、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签字确认。

对该工程现场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及电梯井、连墙件、软隔离、采光井、工字钢、底部二层的硬隔离严禁随意拆移;如果在施工的确要拆移,必须要请示总包安全科、技术科及施工负责人的同意,方可拆除。

6、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

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已配备消防器材,在动火前必须要向总包单位开好施工动火证。

7、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

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

我代表公司承诺:作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严格执行上述内

容及标准抓好该工程安全管理,随时接受监理安全生产检查,如果造成自身及他人安全事故等,本公司自愿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安全生产承诺书本单一式三份,一份送监理单位,一份送总包单位项目部,一份留存。

第17篇:安全生产事故学习心得

安全生产事故学习心得、

我们在公司的安排下认真观看了5.20事故案例,针对这几件事故,我们认真学习讨论,并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生产责任值,我想这些事故为什么发生呢?是人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为的原因,是违章麻痺,不负责任的具体观,大部分的生产事故的发生,与之我安全意识的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为落实等因素有关。、

违章马匹不负责任充分说明了发生事故的原因,不按规章制度来做事,凭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痺则是进一步违章,为认真分析工作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忠认为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冲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表现在多方面,管理的监督的,具体工作着的不负责,继而造成这众多环节上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发生事故呢?违章马匹不负责思想开小差放松安全意识,就进行安全作业,这是对别人对公司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因为个人的不负责

将会给个人给同跟家人带来伤害,给公示带来财产损失,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马匹作斗争,常怀责任在心长行责任做事,做责任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自己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签名: ?㎝、?‘、

第18篇:三年安全生产事故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鹏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近三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近三年来,我公司在阿盟交通运输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阿盟安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为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三年来全公司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现将近三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阿盟运管处、阿盟安委会的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公司驾驶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我公司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各岗位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教育,公司员工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节假日期间有人值班,并且有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

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在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我公司召开专题会议6次,出动检查计16人次,从检查情况看,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普片有所增强。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公司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避免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我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我公司安

全生产形势良好发展。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鹏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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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安全生产事故集锦

2016年11月8日9时40分,淄博嘉周热力有限公司在技改工程管道施工时,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11月8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及工程相关情况

1.建设单位及工程概况

淄博嘉周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周热力)位于周村区电厂路1号,法定代表人颜承俊,现有员工316人,主要从事供热经营、电力生产。其前身为淄博嘉周热电有限公司, 1992年7月建设,1994年6月投产运营,现有75t/h锅炉2台,130t/h锅炉3台,汽轮发电机组4台,总装机容量66MW,年发电能力1.7亿Kwh,年供热能力535万GJ。自2008年11月起,该公司由嘉周热力租赁经营。2016年4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裁定,淄博嘉周热电有限公司财产归嘉周热力所有。

2016年初,为落实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下发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要求,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使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排放标准,嘉周热力决定建设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1亿元,主要包括硫胺楼、脱硫塔、氨水储罐制作安装、管道和电气仪表安装调试等。

2.主要工艺

将锅炉产生的烟气进入脱硫塔,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在塔内与氨水发生反应,反应后废液进入硫铵楼生成硫酸铵,同时经脱硫的烟气从脱硫塔排到大气中,NOX 排放浓度≤50mg/Nm3,33烟尘排放浓度≤5mg/Nm ,SO2浓度≤35mg/Nm,每年减排二氧化硫355.8t,氮氧化物323.4t,粉尘32.3t。

3.项目审批管理情况

2016年5月,取得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可行性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5月31日,周村区经信局批复项目节能审查申请。6月7日,周村区经信局出具技改项目备案回执,周村环保分局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6月25日,淄博恒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8月17日,因未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周村区住建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向周村区规划分局移交该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函。8月19日,周村区住建局向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移交对建设单位强制停电停水函。8月22日,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分别向区经信局、水务局移交对建设单位强制停电、停水的申请。

(二)总承包单位情况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环保)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29号,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徐俊生,注册资本1.5亿元。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A132004498),取得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苏)JZ 安许证字[2005]110252-2),有效期至2017年3月19日。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江南环保驻嘉周热力项目部共8人,李晓锋任项目部经理,张玉负责设备安装,刘洪位负责工艺调试,王鑫、李波负责电器仪表,盛向伟、王海博和宋广彬负责运行维护。

(三)安装施工单位情况

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五冶)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36号,成立于2002年4月,主要负责人石建伟,注册资本1亿元。具有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专业承包壹级(D113036635),取得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 安许证字[2005]000008-3/5),有效期至2017年1月24日。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河北五冶驻嘉周热力项目部共5人,刘小静任项目部经理,王璐为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李来斌为安全员,杨威为材料设备管理员,郎乐康为资料员。

(四)项目招标、发包情况

2016年4月14日,嘉周热力通过公司内部招标,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整体发包给江南环保。

5月16日,嘉周热力与江南环保签订了《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约定交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6月27日,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约定由江南环保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6月20日,江南环保将工程项目中非标设备、烟道、氨水储罐及管道、单机试车等安装工程转包给河北五冶,并签订《安装工程合同》。6月21日,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约定由河北五冶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五)工程施工情况

2016年5月31日,工程项目土建工程动工。6月25日,脱硫塔土建完工。6月30日,开始安装脱硫塔。9月17日,脱硫塔安装完毕;10月10日,因交工日期临界,工程施工人员不足,难以按期交工,经江南环保、河北五冶和嘉周热力三方协商,嘉周热力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协助施工单位进行硫胺车间设备、氨水储罐管道和电器设备等安装。 10月22日,循环水槽安装完毕;10月25日,氨水储罐安装完毕。11月7日,进行了水联运调试。

11月7日17时,江南环保项目部负责人李晓锋、河北五冶项目部负责人刘小静、嘉周热力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耿福江在控制室召开会议,决定当晚封氨水储罐人孔,11月8日2时进行点火,8时向氨水储罐加注氨水。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11月7日21时,江南环保调试工宋广彬在系统调试时,发现氨水储罐顶部与水封罐连接的管道与图纸不符,图纸设计为U型管,实际安装为直管,将管道变更情况向江南环保工艺调试负责人刘洪位反映。21时21分,刘洪位打电话告知嘉周热力机化车间主任刘庆波,要求将连接管道按要求整改,刘庆波将增加U形弯管工作安排给嘉周热力维修班长李勇。

11月7日22时,河北五冶将氨水储罐人孔封闭。

11月8日7时50分,第一车氨水向氨水储罐注入完毕。9时32分,第二车氨水向氨水储罐注入完毕。共向氨水储罐注入氨水53.15m3。

11月8日9时,嘉周热力机化车间维修工李勇、袁波、陶孝国、胥俊宇、李新虎5名维修工,用小车推着2个U型管到氨水储罐进行更换。李勇、袁波、陶孝国、胥俊宇到罐顶进行U形管与水平管定位焊接,李新虎在地面配合罐顶人员作业。9时40分,罐顶施工人员在进行U形管与水平管定位焊接时,产生的火花引燃了氨水储罐顶部直管段内氨气与空气混合气体,直管段内燃爆的混合气体又引燃了氨水储罐内混合气体。9时40分27秒氨水储罐罐底变形、抬高,9时40分43秒,氨水储罐东南侧罐底与罐体连接处撕裂,大量氨水夹杂气体喷出,氨水储罐在喷出气液混合物的反冲作用下飞出。在罐顶进行焊接的施工人员李勇、袁波、陶孝国、胥俊宇4人,在爆炸力的推动下抛至氨水储罐基础西北方向35米外,李勇、胥俊宇坠落在厂区内中亚制品厂消防通道上当场死亡,袁波、陶孝国坠落在中亚制品厂厂房屋面上受伤,李新虎被喷溅出的氨水气液混合物冲击受伤。扩散的氨气使嘉周热力输煤控制室的王道顺、郭全洪2名操作人员,河北五冶现场烟道施工的胡丙强、张国银2名作业人员,嘉周热力现场组织的耿富江,孙俊宝2名管理人员呼吸道受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氨水储罐爆炸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区两级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市委书记王浩、市长周连华、副市长杨洪涛等领导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指挥公安、安监、质监、经信、环保、消防、卫生、应急等单位开展救援,调集医疗专家,立即将9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成立应急救治小组,全力救治伤员。13时10分,袁波、陶孝国、李新虎3名重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省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罗新军副局长带领督导组人员赶赴现场,传达了省政府领导批示,了解事故情况,指导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发生后,周村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5个善后处置小组,做好安抚工作。11月22日,死者遗体在周村区殡仪馆火化。12月18日,6名受伤人员全部康复出院,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11月7日22时,封闭罐体人孔,因未对氨水储罐进行惰性气体吹扫、置换,氨水储罐内存有空气。氨水储罐注入氨水后,挥发出的氨气与罐内空气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

安装人员进行直管段与U形弯管焊接作业时,未采用隔断措施,焊接产生的火花引燃了氨水储罐顶部与水封罐之间管道内混合气体,直管段内燃爆的混合气体又引燃了氨水储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使罐内压力异常升高,罐底与罐体东南方向的结合处撕裂,大量气液混合物喷出,反冲力使氨水储罐抬高并抛出35米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河北五冶未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1)未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证书; 发包方人员参与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对发包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未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U型管道未进行气密性试验,氨水储罐未进行焊缝无损检测,同意向氨水储罐加注氨水;未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在已注入氨水的罐体顶部焊接作业。

(3)未建立动火作业管理机制。涉及动火作业既未按标准办理作业票证,也未进行作业前的动火分析。

2.江南环保未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未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未对发现的隐患跟踪整改。

(1)未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未对参与施工的发包方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告知和技术方案交底,也未督促分包单位对发包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管道未进行气密性试验,氨水储罐未进行焊缝无损检测,未对氨水储罐内进行惰性气体吹扫、置换,同意向氨水储罐加注氨水。

(2)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证书;发现管道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未向分包单位移交,未对隐患跟踪整改;发包方人员参与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3.嘉周热力未落实发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参与工程施工,未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1)未履行工程管理责任。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未将安全施工措施向主管部门备案;为加快施工进度参与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未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排未经培训人员从事管道安装作业;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动火作业。

4.监管部门对技改项目疏于管理,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1)周村区经信局对技改项目疏于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意识不强,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力;未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未对技改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原则不力。

(2)周村区城管执法局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技改项目查处不力。对规划部门移交的无规划手续工程未采取管理措施。

5.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

(1)永安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未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未督促嘉周热力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周村区委、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电力工程负有安全管理的部门职能界定不清,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督促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刘小静,河北五冶项目部负责人。无资质管理工程;未对嘉周热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11月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5日,经周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李晓锋,江南环保项目部负责人。无资质管理工程;未督促河北五冶项目部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对嘉周热力施工人员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发现管道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未向河北五冶移交并督促其整改,而要求嘉周热力人员整改,埋下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11月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5日,经周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3.刘庆波,嘉周热力机化车间主任,负责氨区管道安装。安排未经培训人员参与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向氨水储罐加注氨水时,未与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协调,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排公司人员进行管道更换施工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11月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5日,经周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4.耿福江,嘉周热力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排人员参与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向氨水储罐加注氨水,未与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明确现场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11月8日,取保候审。

5.李来斌,河北五冶项目部安全员。未对嘉周热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未发现、制止施工人员在已注入氨水的罐项进行焊接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苏来生,中共党员,周村区经信局节能办主任。未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将批复的节能审查内容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薛峰,中共党员,周村区经信局副局长,分管技术改造和行政审批工作。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履行职责,对下级部门存在的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3.解勤生,中共党员,周村区经信局局长。疏于管理,对下级部门存在的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刘良云,中共党员,周村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规划环保中队长,负责违法建筑物查处。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指导下级部门履行职责,对下级部门存在的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高书欣,中共党员,周村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疏于管理,对下级部门存在的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任秀美,周村区永安街道光明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网格员管理职责,督促涉事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7.刘波,中共党员,周村区热力管理办公室副书记,负责嘉周热力安全监管工作。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指导涉事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刘延刚,中共党员,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城建工作。对辖区内技改工程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指导涉事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9.鲍滨,中共党员,周村区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疏于管理,对下级部门存在的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0.韩峰,中共党员,永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疏于管理,对办事处有关部门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1.孙长顺,中共党员,周村区副区长,分管经信工作。疏于管理,对分管部门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建议行政处罚单位和人员

1.河北五冶。未对嘉周热力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未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发现、制止施工人员在已注入氨水的罐区焊接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对其纳入省级“黑名单”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2.石建伟,河北五冶主要负责人。安排无资格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项目部人员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3.江南环保。安排无资格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督促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嘉周热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查出的隐患未跟踪整改,发现管道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未向分包单位移交,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对其纳入省级“黑名单”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4.徐俊生,江南环保法定代表人。安排无资格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未督促项目部人员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5.嘉周热力。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未将安全施工措施向主管部门备案;未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动火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对其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依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对其实行“一票否决”;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6.颜承俊,嘉周热力董事长。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加快施工进度参与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对其实行“一票否决”;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7.李长玺,嘉周热力总经理。未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加快施工进度参与施工,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与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明确现场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对其实行“一票否决”;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四)建议问责的单位

1.周村区经信局。未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未开展电力技改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向周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永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未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未督促嘉周热力依法办理建设手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向周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周村区委、区政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力,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督促对电力企业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依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整改措施和 建议: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管理制度。依法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和安全质量备案等审批备案手续;严格审查投标单位、施工单位资质,严禁对承包工程进行非法分包、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坚决杜绝手续不完善擅自施工;严禁为加快工程进度,插手工程管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杜绝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严禁无资质、超范围承揽工程,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多方交叉作业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统一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经信部门严格落实电力企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住建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建筑市场大检查大整顿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严厉追责的打击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依照别人的事故教训,检查自己单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石油液化气罐的管理问题,单位是否建立了液化气罐安全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操作人员是否会正确操作,遇到液化气泄漏是否会处置等等。这些都是吸取别人教训,改进自己的具体内容。

二是加强职工事故案例安全教育。通过以文件或电子邮件发送的方式,传达给基层单位,让每个人都能及时看到本起事故严重性,强化每个人的安全意识。

三是强化安全培训。要求各单位可以趁此机会开展石油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培训,告诉大家如何观察液化气罐的质量,如何连接液化气罐与灶具的软管,如何正确操作,发现异常后如何处置等等。

四是制订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液化气罐基本在食堂存放,其存放位置是否合理,电源插座有无破损,同室内有无其他火炉,软管是否破损等等,这些细节问题,笔者都要求各单位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案例一

28岁的小伙子小吴在一家知名的电子制造企业打工,他负责喷涂一种金属材料,每天在车间工作十几个小时。2007年7月,小吴出现了严重的咳嗽、气喘,并伴有持续性的发烧。随即在当地住院进行治疗。CT检查发现,小吴的肺部全是白色的粉尘颗粒。而医生取小吴肺部组织活检寻找病因,发现在患者的肺泡里有像牛奶一样的乳白色液体。医生将从患者肺部找到的白色粉尘颗粒送到南京大学的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主要成分除了氧化硅和氧化铝外,还有一种重金属元素引起了专家们的注意,那就是“铟”。“铟”是一种稀有金属,是制作液晶显示器和发光二极管的原料,毒性比铅还强。

专家表示,这是一种新型的职业病,在医学界也不为人所知,所以才导致患者迟迟没有检测出来病因。而目前国外一些知名品牌的LED液晶显示器都到国内来生产,企业应该引以为鉴,加强对员工的保护。

案例二

2003年,福建省仙游县东湖村有63户石英粉(砂)加工作坊,加工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加工作业场所不具备基本的通风防尘设施,出料、筛粉、包装过程中扬尘严重;个人粉尘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无法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除经业主进行简单口头交代外,务工人员没有经过任何职业卫生培训。对其中4个作业场所的抽样测试结果表明,除1个湿式作业场所外,3个干式作业场所的9个采样点中有8个粉尘浓度严重超标,最高超标361倍,且60%的粉尘为极易吸入细微粉尘颗粒,10个沉降尘标本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均超过70%。

据从东湖村务工返乡的89名贵州籍农民工进行身体检查,其中46人确诊患矽肺病。对东湖村现有的201名外来农民工进行身体检查,发现14人患矽肺病。

案例三

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曾在某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务工,2004年8月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而由于原单位拒开证明,他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进行验肺,为自己证明。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

2007年10月份,X胸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此后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

案例四

自1985年到1991年间,广西马山县白山镇、百龙滩镇等先后有1000余名农民到海南某些金矿打工。这些农民工在金矿主要从事凿岩、运矿、破碎、筛矿等作业。自2003年开始,马山县去海南金矿打工的部分农民陆续出现咳喘胸憋等症状,经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确诊为矽肺病。2005年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在马山县开展了两次矽肺病流行病学调查,对在海南金矿打工回乡的348名农民工进行了体检会诊,共诊断出矽肺病患者140名,检出率达40.2%。此后,每年陆续都有去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被检查出患有不同程度的矽肺病。根据调查,马山县自80年代以来赴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工总数为1000多人,截至目前,已经有600人进行了体检,诊断出矽肺病患者225人(已死亡14人)。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

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key person(s) 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3.4 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 3.5 承包商 contractor 在企业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3.6 供应商 supplier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 3.7 变更管理 management of change 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3.8 风险risk;hazard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9 安全风险评估 risk aement;hazardaement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10 安全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hazard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3.11 工作场所 workplace 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并由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点。 3.12 作业环境 working environment 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能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和人为因素。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3 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5 核心要求 5.1目标职责 5.1.1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5.1.2机构和职责 5.1.2.1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1.2.2 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5.1.3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1.4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1.5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5.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5.2制度化管理 5.2.1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5.2.2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目标管理;

一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承诺; 一安全生产投人;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

一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一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一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 一教育培训; 一班组安全活动;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一设备设施管理;

一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一危险物品管理; 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一安全预测预警; 一安全生产実惩管理; 一相关方安全管理; 一变更管理;

一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一应急管理; 一事故管理; 一安全生产报告; 一绩效评定管理。 5.2.3操作规程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5.2.4 文档管理 5.2.4.1 记录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美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査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査。 5.2.4.2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2.4.3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査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3教育培训 5.3.1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增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3.2人员教育培训

5.3.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

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思行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5.3.2.2从业人员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企业的新入厂(矿)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擾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5.3.2.3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外来人员进人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人厂(矿)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企业应对进人企业检査、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5.4现场管理 5.4.1设备设施管理 5.4.1.1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 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 GB 50016 和 GB 50140的规定;建设项日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査、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

5.4.1.2设备设施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各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5.4.1.3设备设施运行

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以及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各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娜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4.1.4设备设施检维修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金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査,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5.4.2.1执行。 5.4.1.5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祥石油开采特种设各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相关安全使用证。 5.4.1.6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各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报废、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5.4.2.1执行,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5.4.2作业安全

5.4.2.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坏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企业应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将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行闭坏管理。

企业应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査,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企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査与协调。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特殊作业,应符合GB30871 的规定。 5.4.2.2作业行为

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

企业应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符合 GB/T 11651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査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 5.4.2.3岗位达标

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各班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4.2.4相关方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检査监督、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定期识别服务行为安全风险,并来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不应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应通过供应链关系促进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5.4.3职业健康 5.4.3.1基本要求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解除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符合GBZ 1的规定。 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场所与生活区、辅助生产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应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检验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监测。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特殊情况应急后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企业不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应符合GBZ 188的规定。

各种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建立台账,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维护和更换。

涉及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 5.4.3.2职业危害告知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GBZ/T 203的规定。 5.4.3.3职业病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5.4.3.4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企业应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超过 GBZ 2.1、GBZ 2.2规定的限值。

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人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向从业人员公布。

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液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査。 5.4.4警示标志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書示标识。其中,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 GB 2893和 GB 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所有部分)的规定,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 GB 7231 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 GBZ 158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企业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査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构、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5.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5.5.1安全风险管理 5.5.1.1安全风险辨识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企业应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5.5.1.2安全风险评估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等进行评估。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至少应从影响人、财产和坏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每3年应委托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评价。 5.5.1.3安全风险控制

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企业应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5.1.4变更管理

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5.5.2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按照GB 18218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AQ 3035的技术规定。

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资料、数据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控数据与有关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 5.5.3隐患排查治理 5.5.3.1隐患治理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作出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企业应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5.5.3.2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企业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故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5.5.3.3验收与评估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5.5.3.4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査治理情況,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査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査、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5.4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 5.6应急管理 5.6.1应急准备 5.6.1.1应急救援组织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5.6.1.2应急预案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査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协作単位,,企业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5.6.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6.1.4应急演练

企业应按照 AQ/T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公司(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參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 AQ/T 9009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5.6.1.5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5.6.2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況,并开展先期处置:

发出警报,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本企业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前状态等简要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报、续报有关情况;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灾害的,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通知本単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准备事故救援技术资料,做好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移交救援工作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5.6.3应急评估

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各评估。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5.7事故查处 5.7.1报告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況的,应当及时补报。 5.7.2调查和处理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査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査和处理范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査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査。事故调査应査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査。 5.7.2管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人本企业事故管理。

企业应按照 GB 64

41、GB/T 15499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5.8持续改进 5.8.1绩效评定

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安全绩效评定,全面査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 5.8.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第20篇: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为进一步贯彻安全 边;屋面周边及电梯井、连墙件、软隔离、采光井、工字钢、底部二层的硬隔离严禁随意拆移;如果在施工的确要拆移,必须要请示总包安全科、技术科及施工负责人的同意,方可拆除。

6、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已配备消防器材,在动火前必须要向总包单位开好施工动火证。

7、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

我代表公司承诺:作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工程安全管理,随时接受监理安全生产检查,如果造成自身及他人安全事故等,本公司自愿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安全生产承诺书本单一式三份,一份送监理单位,一份送总包单位项目部,一份留存。

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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