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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协会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07:52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绥宁县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

2012年绥宁县建筑业协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

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绥宁县建筑业协会在我县委、县建设局的关心下及上级协会的指导下,各会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围绕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主题,坚持 “依托平台,科学管理;抱团取暖,优质服务;整体提升,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紧紧抓住协会发展的良好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协会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具体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开创协会\"双向服务\"的新局面

我协会就建筑企业“申办二级施工企业”、“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热点和突出问题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针对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将调研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向政府请示解决办公机械设备场地的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技术监督局、招投标局)协调的问题。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切实发挥了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办实事,为会员单位搞好服务,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成立了企业资质申报、增项、升级资料初审评委会,保证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可靠性,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经协会考察研究,吸纳了外地4个建筑企业为协会临时会员单位。并组织企业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发展。

三、加强培训,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一直是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重点因素, 2012年县建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和建筑业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会员单位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我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

四、协助各会员单位搞好标化工程的验收工作 经过半年的努力,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会员单位的期望、行业发展的需求、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继续配合主管部门对明年创优工程进行现场服务和指导,开展工作交流和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开阔会员单位的视野,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创优理念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以及整个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增强协会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建筑行业振兴和攸县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组织各会员单位到外地考察学习一次

2、协助各会员单位的安全认证工作

3、面对建筑市场疲软给企业带来困境,协会将以各种形式服务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息,组织联谊交流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

4、做好信息交流服务工作, 打造行业信息平台,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积极发展新会员,逐步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

绥宁县建筑行业协会

2012年7月

推荐第2篇:上半年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

协会在局领导的关心下、经济上的支持下、业务上的指导下,各会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围绕行业发展和改革主题,坚持 “依托平台,科学管理;抱团取暖,优质服务;整体提升,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紧紧抓住协会发展的良好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协会各项工作进展良好,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推行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

诚信建设是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行业自律是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协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们对行业自律工作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探讨。我们认为协会的主要工作重点应定位在制定自己的行规行约上,对内讲行业自律,

二、开办企业领导人高级研修班,提升建筑类高层次人才素质

为全面提升谷城县建筑类企业高层次人才素质和能力,我会利用101和102室的优秀教育资源,与两大学校举办建筑管理类企业高管

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此次培训对象均为各家非国有制建筑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管等等。

三、开展评优活动,促进企业争优创先

为了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实力,同时提升我县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我会根据建协文件精神,于20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6日开展了本年度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副会长单位及常务理事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评优领导小组,依照《评选办法》规定组织评审。经过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以近两年所获得的业绩为依据,并兼顾了对外讲市场维权,对企业讲诚信服务。从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外向型和三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原则,评选出8家企业为本年度县优秀建筑业企业候选企业,政府名项目经理为本年度优秀项目经理。

一是开展了“阳澄湖杯”的申报、评审和“姑苏杯”的推荐工作。我会组织了我区建筑工程申报“阳澄湖杯”的活动。其中共有11个项目申报,经过专家复查及评审,有6个项目获得了“阳澄湖杯”奖项。在此基础上,推荐5个项目申报 “姑苏杯”的评审,5个项目全部获得了“姑苏杯”优质工程奖。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引导企业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了行业的质量水平。二是配合市协会,推荐企业申报苏州市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等活动,积极引导、支持会员单位参与评先评优活动,激发会员单位的创优意识,创造比优氛围,提高建筑业企业社会知名度。

四、组织培训活动

经过了解各会员单位的需求,上半年我协会会同主管部门及有关科室组织两次培训活动。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统一建设工程资料移交及归档日和6月7日进行了两期培训,约80人参加;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创优”的水平和能力,协会于6月26日聘请苏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高级工程师徐秋林老师对各单位申报创优项目的项目经理、质检员、资料员等约50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对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料员及施工员于5月25人进行工程质量创优培训,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为提高企业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

五、认真开展行业调研工作

为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抓住企业心声,我协会就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等热点和突出问题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针对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将调研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切实发挥了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协会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我国新形势的发展,走面向工程建设领域、面向建筑业、面向市场的行业管理道路,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责任感的强度。我们要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使协会起到行业管理、行业自律、政府参谋、企业之家的作用。

经过半年的努力,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会员单位的期望、行业发展的需求、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继续配合主管部门对明年创优工程进行现场服务和指导,开展工作交流和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开阔会员单位的视野,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创优理念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以及整个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

增强协会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建筑行业振兴和相城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3篇: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

坚持创新 恪守宗旨 推动建筑业持续发展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各会员代表: 下午好。

我受东莞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委托,对协会2013年的工作向大会做总结汇报。

一、加强自身建设 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年来,协会按照行业协会建设的总体要求“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服务”,对自身建设提出了“务实、完善和服务”的要求。务实,就是要符合东莞建筑业的发展实际;完善,就是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规范化制度建设;服务,就是要符合会员单位的发展需求。

1、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行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体系的核心。协会在推动八个服务平台建设中,注重制度建设,坚持建章立制,规范标准,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八个服务平台的框架下,全年的各项工作都贯穿着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履行职能的水平上,使协会工作更贴近行业发展的实际,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一年来,协会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坚持理事会会议制度,全年召开理事会二次。理事会分别就年度表彰、吸纳新会员、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工程创优部署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讨论和决策,有效地推动了协会的工作进展。

3、广泛团结会员单位,共同营造发展环境。协会开展工作以来,坚持双向服务的宗旨,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服务于会员单位。无论活动大小,都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对会员单位一视同仁,努力把协会打造成会员之家。重视与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积极推动会员联谊、学习交流、技术和信息服务等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准备。2013年,全年计划工作任务48项,完成42项,除协会日常工作外,平均每月都要组织开展2至3项以上的活动,并且顺利完成。未完成的工作项如:举办法律讲座、行业自律工作交流、组织会员单位联谊举办羽毛球邀请赛等,一方面是由于时间上的冲突未能如期组织,再一方面是外部因素和经费不足的制约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项。总体上看,全年计划的重大工作项都在各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圆满完成。一年来,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证明了协会对重大活动准备充分,组织得力,主题鲜明,推动有效。

4、紧扣发展主题做好服务。把自身建设落实到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上,紧扣发展主题做好服务,这是第三届理事会在推动行业发展中务必要坚持的亮点和特色。一年来,协会本着做好服务的理念,一方面引导企业不断强化创新管理,鼓励企业向创新要发展,抓管理创效益。另一方面组织多项活动帮助企业实施发展战略,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协会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抓住人才和技术创新,这是推动企业长远、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企业要有留住人才、让能人干事、干成事的机制和体制,调动起各类人才的积极性,才能出成果,出绩效,才能在竞争中成为市场的胜者。纵观有品牌的大企业,都有自己稳定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因此,协会在履行职能时,恪守服务宗旨,今年的各项工作都紧扣发展主题,落实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如: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对施工一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培训考核、举办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等,在开展创优服务工作中,重视和加强施工企业的工程创优管理人才的培养,举办专题讲座和有关创优技术资料的精讲提高班等等,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培养懂技术、懂业务、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会员单位和建筑行业提升人才素质、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提供了积极有益的良好服务。

二、在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中强化创新发展

根据我市建筑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的实际,协会今年的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市住建局的《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和施工企业诚信建设活动,把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与深化企业诚信机制建设结合在一起,形成完善的企业诚信自律和企业创新管理机制。 行业自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每年都要坚持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这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不断深化工程创优 推动建筑科技进步

一年来,协会组织的工程创优工作,得到了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会员单位本着建筑人的朴实情感和责任、对建筑品质的追求理念,投入了极高的热情,使我市的工程创优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纵观全年的创优工作,融入了发展的主题,以促进绿色施工技术的应用,体现了人居环境的人文关怀;以优良的工程品质,彰显企业发展的勃勃生机。

1、以创优专题讲座入手

提高创优工程管理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工程创优的管理水平,协会对工程创优的基础性工作做重点推进,以专题讲座入手,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邀请的广东省资深评审专家谢永昌和邓颖康两位高工举办了《细节决定成败》的专题讲座,讲座以“细节决定成败”为主题,列举了大量实例,生动地向与会者介绍和强调了工程创优过程中细节问题的重要性。资深专家邓颖康则以“影响工程创优的若干因素”为主题,向与会者开具了“建筑设备工程质量创优攻略”的心水方案。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优活动推动中,邀请了中天建设集团的吴少平总工做《推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JGJ59-2011)实践应用》专题讲座。专家们的讲座,是从我市近年来推动工程创优活动的实际现状来组织专题和讲座内容的,引起了许多与会者的共鸣与共识。很多企业的技术人员说,两位专家的讲座符合企业开展工程创优的实际,讲座的内容和实例对企业来说有很好的指引价值。

2、推动样板带头作用 尽显创优工程魅力

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创优工作,是协会在组织开展工程创优工作中一直坚持了多年的做法。今年上半年,协会组织施工企业前往惠州和湛江参观学习鲁班奖工程,推动样板带动作用,围绕工程创优方面组织了多项活动,很多施工企业在参观学习中获益匪浅,留下深刻印象,对促进本单位开展工程创优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6月,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在我市由裕达建工集团承建的金域华府项目工地举行,既是省住建厅和省建筑安全协会对我市工程创优工作取得成效的肯定和支持,又是对我市继续深化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的鼓励和期待。

3、工程创优取得新成果:

(1)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全年申报项目79 项,评审通过 58项;

(2)推荐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推荐 20项,评审通过16项;其中有6 项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的荣誉; (3)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全年申报121项,其中,上半年申报59项,下半年申报62项;全年评审通过92项,其中,上半年评审通过47项,下半年评审通过44项; (4)推荐申报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及建设工程项目“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价”:上半年推荐申报初评20项,通过18项,复评16项,通过15项;

(5)有3个项目通过了建设工程项目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

四、认真组织培训考核工作 积极推动建设教育发展

推动建设教育发展,培养建筑施工和企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是协会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一年来,协会培训中心坚持体现以人为本、方便企业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体系,优化工作程序,取得了许多会员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在培训工作中加强对教师、考评专家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以诚信规范职教行为,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今年,协会培训中心先后组织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施工管理六大员、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和行政执法教育等一系列培训工作,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建设教育的发展。

五、八个服务平台机制日趋完善

八个服务平台,诠释了行业协会履行职能的实质内容。在2013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八个服务平台贯串了全部工作内容,融进了协会各部门的职责和制度建设,或交叉融合,或独立运作,使协会的服务机制步入良性运转轨道。八个服务平台中的政企沟通平台、创优服务平台、培训服务平台、技术交流平台、联谊交友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的运作机制日趋完善。其中,政企沟通机制,保障了协会全年履行双向服务职能完好到位,全年完成了4期季度工作简报,交叉安排走访会员单位30余家。组织三次面对面交流座谈活动,这三次面对面活动,使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单位就市场中的问题、施工技术及管理问题直接面对,让政府主管部门能直接听到会员单位的声音,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会员单位的基本权益,较好地起到了搭建桥梁、沟通服务的作用。在创优服务机制中,在保证创优指导和评审的同时,积极配合质量月活动,为会员单位编辑了我市建筑工程质量专刊;我市创优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得到省主管部门的肯定,对周边地市也有积极影响,如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来我市进行学习交流。全年完成会刊出刊4期,对外宣传也有突破,《中国建设报》转摘会刊文章2篇,《广东建筑安全报》、《广东建筑安全》杂志、《广东建设教育》杂志刊登我会撰写和推荐的多篇文章和图片,较好地反映和宣传了我市建筑业的发展和精神风貌。

六、努力发挥协会网站的信息传递作用 协会网站和会刊是协会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窗口,是展示我市建筑业发展良好形象的平台。今年,协会继续加大了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对协会网站主页及会刊内容、风格进行了重大改进。继续加强了现代电子通讯和网站建设,建立了网络QQ工作群,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功能和优势,对会员单位和企业的基础信息也及时进行了沟通、交流和更新,有效地推动了协会各项工作的进展。

七、2014年的计划要点:

2014年,协会工作的总体原则是继续完善八个服务平台的机制建设,夯实服务的落脚点。

1、继续做好工程创优服务:

(1)认真组织全年东莞市创优评审工作,做好推荐并积极配合省建筑业协会及省建筑安全协会做好全年的工程创优评选工作。 (2)坚持以点带面,引导企业的创优工作,在实施创优过程中,继续做好重点创优项目的跟踪落实、技术咨询和指导,并在适当时间,组织创优项目的企业走出去,参观学习外地创优经验。

2、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其重点是在推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五大员培训、市政资料员培训、预算员、测量员、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八大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前辅导、行政执法培训、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一级、二级建造师考前辅导,以及网络教育等培训工作。

3、强化机制框架下的优化工作项:

(1)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和交流,继续做好季度简报工作。 (2)加强会员单位联系人工作制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密切与会员单位的工作联系。

(3)继续推动面对面活动,并逐步扩展到更多部门。 (4)以发展会员为契机,做好相关企业新会员的入会工作,同时积极吸纳与建筑施工相关联的其他相关单位入会。

(5)以联谊活动为契机,加强与镇街城建办、监督组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并争取对协会工作的更大支持。 (6)继续组织第三届“建协杯”篮球赛。

4、积极推动社会公益活动:

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是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企业的责任和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但不会拖累企业,而且会使企业经营得更好。可以说,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的经营要素之一。在当今社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潮流,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在重新定义。一方面,社会要求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兼顾环境和社会和谐目标,承担企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参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另一方面,为了对日益突出的环境和社会和谐问题作出回应,保护自己的品牌与形象,企业应更加注重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家应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公益观。这就是:对外热心参加捐赠和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对内关怀员工,并鼓励员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协会已经向所有会员单位发出倡议,积极开展爱心捐赠社会公益活动,并在11月21日首先做出行动,工作人员自发捐赠善款帮扶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南坑小学。一些会员单位如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凤岗建筑工程公司也积极响应捐助善款。在这里,我们想强调的是,从现在开始,协会要积极推动开展行业内的社会公益活动,每年都要做。2014年,社会公益活动是协会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建筑业得到稳步健康的发展。然而,面对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我们的工作仍有许多不足,还有待于建筑业的广大同仁携手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将广泛团结行业内的企业单位,贯彻执行东莞市经济发展战略,突出为企业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实现协会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合作体系不断完善、综合能力不断增强、协会发展不断创新,为东莞建筑业稳步发展、为加快东莞市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推荐第4篇: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dfdkhf

工作总结

协会在局领导的关心下、经济上的支持下、业务上的指导下,各会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围绕行业发展和改革主题,坚持 “依托平台,科学管理;抱团取暖,优质服务;整体提升,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紧紧抓住协会发展的良好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协会各项工作进展良好,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推行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

诚信建设是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行业自律是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协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们对行业自律工作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探讨。我们认为协会的主要工作重点应定位在制定自己的行规行约上,对内讲行业自律,

二、开办企业领导人高级研修班,提升建筑类高层次人才素质

为全面提升谷城县建筑类企业高层次人才素质和能力,我会利用101和102室的优秀教育资源,与两大学校举办建筑管理类企业高管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此次培训对象均为各家非国有制建筑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管等等。

三、开展评优活动,促进企业争优创先

为了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实力,同时提升我县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我会根据建协文件精神,于20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6日开展了本年度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副会长单位及常务理事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评优领导小组,依照《评选办法》规定组织评审。经过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以近两年所获得的业绩为依据,并兼顾了对外讲市场维权,对企业讲诚信服务。从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以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外向型和三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原则,评选出8家企业为本年度县优秀建筑业企业候选企业,政府名项目经理为本年度优秀项目经理。

一是开展了“阳澄湖杯”的申报、评审和“姑苏杯”的推荐工作。我会组织了我区建筑工程申报“阳澄湖杯”的活动。其中共有11个项目申报,经过专家复查及评审,有6个项目获得了“阳澄湖杯”奖项。在此基础上,推荐5个项目申报 “姑苏杯”的评审,5个项目全部获得了“姑苏杯”优质工程奖。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引导企业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了行业的质量水平。二是配合市协会,推荐企业申报苏州市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等活动,积极引导、支持会员单位参与评先评优活动,激发会员单位的创优意识,创造比优氛围,提高建筑业企业社会知名度。

四、组织培训活动 经过了解各会员单位的需求,上半年我协会会同主管部门及有关科室组织两次培训活动。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统一建设工程资料移交及归档日和6月7日进行了两期培训,约80人参加;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创优”的水平和能力,协会于6月26日聘请苏州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高级工程师徐秋林老师对各单位申报创优项目的项目经理、质检员、资料员等约50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对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料员及施工员于5月25人进行工程质量创优培训,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为提高企业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

五、认真开展行业调研工作

为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抓住企业心声,我协会就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等热点和突出问题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针对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将调研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切实发挥了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协会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我国新形势的发展,走面向工程建设领域、面向建筑业、面向市场的行业管理道路,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充分发挥协会的组织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责任感的强度。我们要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功能,努力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使协会起到行业管理、行业自律、政府参谋、企业之家的作用。

经过半年的努力,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会员单位的期望、行业发展的需求、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继续配合主管部门对明年创优工程进行现场服务和指导,开展工作交流和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开阔会员单位的视野,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创优理念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以及整个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增强协会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建筑行业振兴和相城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5篇: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郭万琼合肥市建委建筑业培训中心主任0551—2642559(办公)、唐功超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筹备组副处长 2642993(传真 曾新云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筹备组总工 会长:纪开学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杨有明合肥市建委燃气管理处主任 名誉会长:张长淮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李云合肥市建委监察室主任 常务副会长: 王荣村合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副处长 副会长:管晓峰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孙业飞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筹备组组长 权宏亮合肥建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家静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玉明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总经理 徐飞龙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 薛松安徽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总经理 张求武安徽省亚坤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发安徽中信建设集团董事长 张永安肥西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崔礼报肥东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周家富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秘书长:管晓峰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督察员 副书长陈传东合肥市建委办公室主任孔德发合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彭尧合肥市建委设计科技处处长 沈龙泉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筹备组组长 罗伟民合肥市建委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队长郭万琼合肥市建委建筑业培训中心主任唐功超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筹备组副组长 曾新云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筹备组总工 杨有明合肥市建委燃气管理处主任 李云合肥市建委监察室主任 项文合肥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常务理事: 纪开学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荣村合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管晓峰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督察员陈传东合肥市建委办公室主任孔德发合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孙业飞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筹备组组长 沈龙泉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筹备组组长彭尧合肥市建委设计科技处处长 罗伟民合肥市建委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队长权宏亮合肥建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刘家静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玉明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总经理 徐飞龙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薛松安徽水安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求武安徽省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发安徽中信建设集团董事长张永安肥西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崔礼报肥东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周家富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李绍林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发展局局长 艾相义合肥市高新区建设发展局局长 何建埠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副局长 朱奎涛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毓庆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 费瑞林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尹志立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总经理 蒋庆德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 侯其标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倪晋贵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戴良军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公司总经理肖夕华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俊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吴邦良安徽共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国庆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燕信安徽省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朝馨合肥市第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常文合肥市第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勇合肥市建设(装饰)集团公司总经理 薛春安徽华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志忠合肥市大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圣德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祥如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樊志武安徽中铁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许琪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总经理 巢国清安徽省古建园林市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杨邦凯合肥市凯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大煌合肥市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圣贵合肥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炜合肥市同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侯昌杰合肥市皖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军合肥市建筑业培训中心书记

李素华合肥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会长 理事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理事单位名称

1 纪开学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37 许琪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38 肖夕华安徽省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39 巢国清安徽省古建园林市政建设总公司40 陈海龙安徽省经工建筑总公司41 许自玉安徽省机械疏浚工程公司42 董辉安徽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3 王杰英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4 孙道良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5 高万岭安徽省现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 王荣村3 管晓峰4 陈传东5 孔德发6 孙业飞7 彭 尧8 沈龙泉9 罗伟民10 郭万琼11 唐功超12 曾新云13 杨有明14 李云15 项文16 张永安17 崔礼报18 周家富19 李绍林20 艾相义21 何建埠22 唐军23 李素华24 范毓庆25 费瑞林26 刘家静27 薛松28 尹志立29 蒋庆德30 王永发31 侯其标32 倪晋贵33 吴邦良34 樊志武35 陈国庆36 戴良军合肥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合肥市建委办公室合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合肥市建委设计科技处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合肥市建委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合肥市建委建筑业培训中心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务管理处合肥市建委燃气管理处合肥市建委监察室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肥西县建筑业管理局肥东县建筑业管理局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

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发展局合肥市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合肥市建筑业培训中心书记合肥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水安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公司安徽中信建设集团

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共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46 吴本来47 徐光和48 王祥乐49 蒋厚玉50 黄浦俊51 王世才52 陈桂林53 权宏亮54 朱玉明55 吴燕信56 吴俊57 杨志忠58 张朝馨59 刘福海60 徐从心61 朱海生62 吴作清63 杜庆寿64 胡道元65 刘常文66 何勋法67 葛德忠68 倪剑69 杜勇70 汪有济71 侯昌杰72 王则奉73 吴玲宏74 徐圣贵75 姚大煌76 薛春林77 杨邦凯78 赵立德79 胡国春80 朱奎涛安徽省中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顺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民航机场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港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公司安徽建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公司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徽省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大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第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合肥建工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建工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万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程建设承包总公司

合肥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义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皖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义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肥市大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肥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凯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建筑工程公司

合肥常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广厦建筑(集团)股份公司

81 蔡超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 张维兵安徽省豪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3 王汝仙合肥安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84 林?g合肥建工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5 林?g合肥建工钢结构彩板有限责任公司86 林?g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87 王绍华合肥市天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88 袁承合肥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89 杨伟彬合肥凌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0 韩春友安徽省盛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1 王庆果安徽省远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2 杨亚平安徽华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3 沈阳合肥市四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94 张圣发合肥大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5 吴小平合肥市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6 陶庆海合肥城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7 李昌文安徽省友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98 刘卫兵合肥中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9 许运高安徽省中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 陆勤荣合肥市华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1 黄胜光合肥市杏花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02 杨德芬合肥通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3 刘向东合肥中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4 汤玉兴合肥市钰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5 张家聪合肥西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6 谢继杨合肥金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 汪国学安徽省五洋建安工程有限公司108 林宗荣安徽省皖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9 洪天志安徽洋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10 李德意合肥市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1 周先斌合肥市东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12 黄其圣合肥昌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3 束永红合肥市华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4 沈井刚安徽省光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5 徐飞龙中国广厦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116 郑永安中建七局二公司合肥分公司117 张思印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118 毕研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安徽分公司119 邱树林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120 毛立华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1 王维正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122 王坤安徽华力建筑工程总公司123 丁而营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4 袁贞林中建一局第五建筑公司125 王志宏中建五局安徽工程公司126 黄春明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 张家元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公司128 张开元安徽天成建设公司129 王世才安徽水利股份开发有限公司130 苏建国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131 徐江生黑龙江建工集团安徽分公司132 葛伟广厦集团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133 华岳洪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134 周再??nbsp;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35 赵德华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6 陈志胜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7 沈建新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138 张有兵南通市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39 李效民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40 梁玉岭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41 冯祥军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2 魏德胜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43 陈仲凯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144 章柏敏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45 胡彭章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146 王阳辉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7 魏德胜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8 马林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149 刘四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150 郭丰林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151 曹志会浙江中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52 许宗志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153 张儒荣武汉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154 陈军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55 李基林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56 李学文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57 徐宁合肥中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58 苏俊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59 朱德法安徽省警钟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160 戴晓盈合肥天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61 陈晓元合肥众城电子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2 姚维刚安徽虹达道路桥梁工程公司163 徐圣贵合肥市政集团公司164 夏?F安徽鼎信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65 林?g合肥城建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6 商晓波安徽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167 王圣德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8 韦道周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9 杨兵合肥黎明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70 程思杰安徽送变电实业有限公司

171 孔德标合肥绿叶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72 胡定海合肥广源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73 汤松明合肥三元电子通信有限公司175 丁祖武合肥工大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176 唐长文合肥市自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77 沈良红合肥市热力公司

220 王新宏肥东县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1 夏光璧安徽省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2 盛恩顷肥东县兴农抗旱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28 韩正平肥西县建筑工程公司

229 吴兆应安徽庐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30 陈光明肥西县上派镇房屋建筑工程公司231 杨书掌合肥鹏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32 唐照岭合肥新城紫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3 孟凡年合肥派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78 余永长 179 李云 180 王祥富 181 张文俊 182 俞洪波 183 张世海 184 董景辉 185 陈田 186 徐杰 193 李长忠 194 谷丽 195 宁彪 196 王芳 198 王维政 199 朱传明 200 李新柱 201 韩正平202 朱仁财 203 阮怀华 204 张修全 205 朱良 206 曹雁冰 207 施新峰 208 张求武 209 肖昌纯 210 唐志春 211 童本瑜 212 韦炜 213 孙义云 214 罗法友 215 张树 216 孙冬红 217 陈德金 218 陈发钧 219 俞能健 合肥市警诚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三建集团华力劳务有限公司合肥海达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燃气安装工程公司

合肥博瑞经济技术有限发展公司安徽石油华兴技术开发公司安徽省亚迪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三欣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安泰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新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远大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路桥集团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环宇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合肥市市政工程第四有限公司肥西县西翔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东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康华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佳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供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宏钢结构有限公司

安徽省鑫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亚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徽省肥东县永安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春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安徽省肥东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徽同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肥东县龙岗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众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建华建筑工程公司肥东供电局电力服务公司合肥润东路桥有限公司

肥东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肥东县长东建筑安装公司234 李延典合肥木兰建安有限公司

235 朱求柱合肥安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6 韩益农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

239 李子桂合肥烟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242 孟庆安合肥宏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43 许晓林合肥力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44 董贤春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45 张俊来肥西县柿树岗路桥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46 戚明胜安徽省双丰建设有限公司247 陈逢海安徽省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8 张金勇长丰县三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49 杨家树安徽长丰县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0 孙俊峰长丰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51 张昕合肥电力安装总公司长丰电力实业公司252 樊敬金安徽长丰三十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53 龚明长丰县营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54 杜世凯长丰县房地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6 王祥水安徽省长丰县永大建筑有限公司257 孟凡勇安徽省兴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安市建筑业协会

0564—3378315(办公)、3378831(传真) 芜湖市建筑业协会 3821459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 masjzxh@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555-2352461 安庆市建筑业协会

0556-5538231 8715955传真:0556-5514205 aqjx@aqjx.com宣城市建筑业协会 0563—3016038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地基基础分会 王同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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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陕建协发[2011]第001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 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联络组)、外省来陕施工企业联络处,省级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现将评选2011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时间:截止2011年3月30日;过期视为放弃。

(二)初审时间:2011年4月10日之前;

(三)工程现场复查时间暂定4月15日左右,4月底结束。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推荐工程应为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竣工验收并通过备案的房屋、市政和交通、电力、水利等符合“长安杯奖”评选范围的工程。

(二)申报的房建工程必须是包括装修在内全部竣工的工程,初装修的住宅工程和有甩项的公建工程不得申报,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60%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应取得能效评测标识。

(三)未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房屋(市政)工程、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房建工程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不得申报省“长安杯奖”。

(四)各设区市、各行业“长安杯奖”推荐单位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严格把好推荐关。

(五)所申报的工程应由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复核签注意见,并经工程所在地建设(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申报。

(六)申报资料请按照“评选暂行办法”笫十二条之规定装订整齐;申报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申报表内容、质量情况介绍、工程质量照片刻录成光盘附申报资料内。

(七)凡申报“长安杯奖”工程的企业,所填写的申报表请在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网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www.daodoc.com);同时提供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且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价一份(包括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资料,分别按有关表格内容进行查对,逐项作出评价)。如总承包施工企业遗漏了参建单位的,过期不补。

(八)总承包施工企业还要提交委托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评价情况;3)工程竣工验收情况;4)工程结构质量评价情况及结果;5)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情况及结果;6)民用建筑工程需要提供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情况。

(九)请各设区市、各部门在申报、推荐时间内,将经核查后同意推荐的工程申报资料,送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质量工作部。

(十)经建设厅同意,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工程,在申报评选“长安杯奖”项中给予加5分的奖励。并从二00九年起凡获得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对积极支持参与创优活动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符合要求的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注:相关申报表格在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29—82333895 传真:029—82333897 联系人:吴钰良

韦宏毅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永松路100号玥宸假日酒店五楼502室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九日 主题词:省优工程

申报通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龙发副厅长,本协会副会长 抄送: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有关厅局,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杨凌开发区土地建设规划局,驻陕有关单位。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1年1月19日

校对:韦宏毅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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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山西省建筑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XI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缩写为:SCIA。

第二条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是由在山西省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及与建筑业相关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科研院校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地方性行业组织,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联合全省建筑业各方面力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山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探讨全省建筑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建议;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制定行约行规,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

(三)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广大建筑企业的要求和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沟通会员与政府及其它组织的联系,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的关系;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和市场咨询服务。

(四)引导和推动建筑业企业面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五)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培训、行业统计的相关工作;参与行业企业资质的动态考核和外省入晋队伍备案后管理及考核的相关工作。

(六)根据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承担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优秀企业、优秀人才等方面评优优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和信息交流与合作,发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团的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

(八)利用会刊、网站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政策;发布本行业信息及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动态。

(九)承担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企业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建筑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相关社团及个人,均可加入本协会。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二)志愿加入本协会;

(三)团体会员: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与建筑业相关的行业组织、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省外驻晋建筑业办事机构;

(四)企业会员:在山西省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含中央驻晋企业和外省入晋企业);

(五)个人会员:对山西省建设工作有一定贡献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有权要求本协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优先取得本协会的服务;

(五)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关心本协会的工作,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履行义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或无故不缴纳会费,经预告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劝告不改正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任期五年。理事因机构、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在原推荐单位工作时,其理事(常务理事)资格自动消失,缺额可由原推荐单位另行推荐替补。本协会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能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

一、

三、

五、

六、

七、

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留任。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留任。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处理章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所办经济实体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收取会员会费的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须经理事会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10年8月29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山西省民政厅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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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09-11-25 7:59:37 被阅览数: 1191 次 来源: 通辽市科尔沁区建设局

基本信息

 地区: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主营业务: 建筑业协会联 系 人: 白万峰电话: 0475 一8257404地址: 通辽市永清大街462 号邮编: 028000公司主页: http:///

公司简介

通辽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一、建筑业总承包、专业分包企业

中铁第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通辽市交通工程局

通辽市泰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辽市哲一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鑫达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

天津重光建筑工程公司

通辽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电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天恒铁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市政路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鼎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力佳混凝土有限公司

通辽光远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万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鑫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光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天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铁路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宏达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通辽市通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正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威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诚达工程有限公司

通辽市政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114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隆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铁路水电工程处

通辽市东升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通辽市光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通辽市馨发混凝土有限公司

霍林郭勒泰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市永兴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市恒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霍林郭勒同兴锅炉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开鲁县新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鲁县华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开鲁县西辽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旗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旗广源水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旗正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旗三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奈曼旗哈达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奈曼旗华明混凝土有限公司

扎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扎鲁特旗鸿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扎鲁特旗富华矿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后旗建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中旗江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科左中旗恒缘建筑有限公司

库伦旗安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库伦旗永固构件厂

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扎鲁特旗兴远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市利民水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华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聚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哲一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诚意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鑫达集团通辽鑫越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鼎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鑫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通辽市正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利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平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金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后旗万鹏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科左后旗华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骏达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旗东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开鲁县天正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三、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通辽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通辽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水利勘察设计院

霍林郭勒市智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龙源热力设计有限公司

通辽市11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通辽市阳光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华泰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通辽市中兴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后旗科信建筑设计公司

通辽市鑫华岩土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华夏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辽市通铁时代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辽市中汇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通辽市迪恩市政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中旗建筑设计院

霍林郭勒市富意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龙旺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通辽市科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大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兴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辽市华远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市智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霍林郭勒市佳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永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大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天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铁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诚公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奈曼旗万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奈曼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库伦旗兴源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后旗兴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方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联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扎鲁特旗新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鲁县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筑劳务培训机构

通辽市科尔沁区利农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哲一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泰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河西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霍林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扎鲁特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开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科左后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奈曼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科左中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辽市库伦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六、招标代理机构

通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通辽市神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金鑫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第9篇:上半年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0

2011年上半年攸县建筑业协会工作总结

新一届协会在攸县住建局的关心下、县民政局及上级协会的指导下,各会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围绕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主题,坚持 “依托平台,科学管理;抱团取暖,优质服务;整体提升,持续发展。”的服务宗旨,紧紧抓住协会发展的良好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协会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具体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创优活动,提高行业形象

组织召开了第一季度质量安全讲评会,指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措施,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前三名奖金各3000元,后两名罚3000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了建筑企业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红旗项目部、先进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先进单位、十佳项目负责人,十佳施工管理员,十佳优秀监理工作者。通过评选活动,以激励企业争先创优,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开创协会\"双向服务\"的新局面

我协会就建筑企业“申办一级施工企业”、“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热点和突出问题深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诉求,针对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将调研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向政府请示解决办公机械设备场地的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技术监督局、招投标局)协调的问题。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切实发挥了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办实事,为会员单位搞好服务,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成立了企业资质申报、增项、升级资料初审评委会,保证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可靠性,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上半年,我协会初审资质申报资料8家,其中三家为合格,已将有关资料报送至相关部门且申报成功。

经协会考察研究,吸纳了3个建筑企业为协会临时会员单位。并组织企业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发展。

四、加强培训,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一直是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重点因素,区建协一直把加强职工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协会的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县建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和建筑业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会员单位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学习,共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800多人次。在培训过程中,聘请专家授课,保证师资质量,并采取举办施工经验交流会、施工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水平,讲究学习实效,切实提高我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

五、认真开展了行业调解工作 民工欠薪问题和工程质量投诉问题一直是各地党委政府重视的大事,处理好这二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城市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我协会认真开展了处理农民工欠薪和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调解工作,如新外滩农民工工资纠纷、丽水山庄农民工工资纷。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劳资和谐、确保了社会稳定。

经过半年的努力,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会员单位的期望、行业发展的需求、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继续配合主管部门对明年创优工程进行现场服务和指导,开展工作交流和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开阔会员单位的视野,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创优理念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以及整个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增强协会活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建筑行业振兴和攸县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10篇:江津区建筑业协会

江津区建筑业协会于1987年5月成立,现协会为江津区建筑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于2008年12月经江津区建筑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江津区建筑业协会的英文名称是:Jiang Jin Construction Aiocation (缩写:JJCIA)。

基本情况:

(一)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会长:

王其富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会长:

邹伟重庆市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德祥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从良重庆市津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刚重庆祥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书长:

傅维水重庆祥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办公室主任

理事会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刁新友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王其富重庆博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文值重庆市聚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佐良重庆市津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邹伟重庆市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茂贤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华李惠林陈德祥陈君校重庆市江津区金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 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学芳重庆海科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高东重庆盛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从良重庆市江津区津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发富重庆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刚重庆祥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光君重庆市江津区逢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永华重庆市江津区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漆跃福重庆贵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黎功明重庆市江津区金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桥集团副总经理)

第11篇: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陕建协发【2011】006号

关于2011年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联络组)、外地进陕企业联络处、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建协有关规定 ,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确保省、国优工程的结构质量安全,引导企业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促进企业深入开展创优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凡拟创建“长安杯奖”的工程,均应参加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各企业项目部应在开工之初,应将有关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批准的创优质工程计划书和措施等相关资料,以及填写的《陕西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备案表》一并报省建筑业协会备案。

二、现场复查:凡申报备案工程在主体封顶和围护结构施工一半时,应向省建筑业协会申请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复查。

三、评审: 申报省建筑优质结构评审时,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工程(陕西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认定申报表)一份;

2、地基验槽记录、基础验收记录、主体验收记录;

3、附工程结构质量亮点、细部做法照片及施工质量情况介绍光盘一张(时间约15分钟)。

四、专家现场核查时应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和资料:

1、建筑优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情况介绍(核查专家每人一份);

2、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计划、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目标、施工方案及其审批手续;

3、施工许可证原件;

4、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包括消防、环保等专项审查意见书);

5、混凝土标养、混凝土同养、砌体砂浆强度评定记录、结果;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记录;

6、工程结构施工阶段每层沉降观测结果及主体完工后阶段性评价;

7、垂直度测量记录、人工地基检测报告、工程结构钢筋原位检测结果;

8、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场材料批量验收资料;

9、监理的实测实量记录(包括:模板,钢筋、砼结构、砌体);

1、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检查评价的且经总工程师审批形成的本

10、其他有关结构施工质量的文件资料。

五、组织:

1、专家组的组成。协会质量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的具体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专家从省协会设立的《省优质工程长安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若干个现场复查组,对其资料及现场检查。

2、召开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审定,由各专家组长向《省优质建筑结构工程评审委员会》汇报工程有关情况,评审必须经到会的2/3以上评委投票通过。

3、公示。评委会通过后,在有关建设行政和协会网站上公示,十天后无投诉者,正式发文。凡在公示期间有投诉和反映者,由协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落实后,按具体情况确定。

六、申报备案资料要求:

1、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监理企业、劳务企业等申报企业地址、邮编、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资质证书等级和编号及联系电话、填写应清晰可认;

2、要求盖章的必须与申报表上所填及合同上单位章一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盖章(包括附件上的盖章)应清晰;

3、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栏目,应有质量评价和申报意见;并加盖监理企业公章;

4、申报表中数据要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格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未盖章或印迹不清晰的 申报备案表、附件视为无效;

5、资料装订要求:应采用简单的左侧装订。申报备案表一式两份,应按规定格式用word文档,新宋体12号字填写,用A4纸规格打印,并将其刻成光盘,一并送省建筑业协会质量部。

七、申报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在开工时备案;最迟地基与基础分部完成前,否则不再接受;

2、桩基工程性能检测报告结论中没有三类桩基以下(含三类桩)及人工地基需加固而没有加固补强的;

3、通过省级文明工地验收合格的工程;

4、建筑业十大类新技术中必须达到四个大项;

5、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

6、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必须是建设单位满意的工程;

7、申报日期应为申报当日日期,前后不能相差半个月。

八、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得分在88分以上的,省协会颁发当年度优质结构工程证书;得分在92分及以上的优质结构,才有资格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凡纳入到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施工工程中组织3至5名相关专家,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劳务企业的一线技术操作人员应具有持证上岗的条件

九、在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时,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在评审之日起二十天内补交到协会质量部,超过二十天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凡获得陕西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的工程项目,省建筑业协会将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劳务企业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十一、本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设区市协会(联络组)、各联络处及有关企业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如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告本会。

十二、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备案表(附后)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永松路100号玥宸假日酒店502房间联系人:张生林、韦宏毅

电 话: 029-82333895

传 真: 029-82333897

附:陕西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优质结构 评审 通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龙发副厅长,本协会副会长

抄送: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有关厅局,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杨凌开发区土地建设规划局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1年2月11日印发

校对:韦宏毅 共印400份

第12篇: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文件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文件

津建协字[2010]第2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优秀成果发布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推广交流工程创优经验,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上水平,根据中建协要求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申报范围和条件“凡申报项目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并参加此项成果发布”和“海河杯计算参评工程最终得分应按主体创优、文明施工、成果发布、初评、复评等阶段得分分别乘以不同权重确定”的有关规定,协会拟于3月份召开项目成果发布会,现将准备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和申报材料

1、2月23日~3月2日报名,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天津市优秀项目成果申报表(附表一);

安全、质量、环保无事故证明(企业开具证明);

项目主持人相关证书、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及企业任命复印件);

发布人“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培训”证书(复印件);

2、成果发布材料一式8份,于发布前10天报送建筑业协会。为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发布材料统一采用A4纸,建议黑白简装、双面打印,不宜精装。

二、成果总结应该体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充分反映项目管理的先进性和创新性,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成果必须由项目主持人发布,每项成果发布限时15分钟。

四工程项目管理优秀成果评价执行津建协字[2008]第28号文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办法》。

五、成果应统一用电脑多媒体制作,并以带有USB接口的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或刻录光盘备份成果,以备成果发布会中拷贝使用。

六、成果发布会拟于2008年3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和平区沙市道46号2门6

楼)

联系电话:23539796

联 系 人:吴炳华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

1、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优秀成果申报表

2、成果发布材料封面要求样本

第13篇:安徽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皖建协〔2006〕00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二○○五年工作总结及二○○

六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二○○五年工作总结及二○○六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 工作总结 工作思路 的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民政厅、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抄送:本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省建设厅建管处、设计处、本会各分支机构

二○○五年工作总结

二○○五年,我会在省建设厅和省民政厅的领导下,在中建协、中施协的指导下,在各市协会和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于促进行业发展,围绕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在促进企业创优、加强对外联络、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组织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展了各项活动,在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优质工程、优秀企业和个人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和其他创优活动

为适应建筑业发展和市场激烈竞争的新形势,我会高度重视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市场引导作用,使企业通过创优活动来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黄山杯”奖的品牌效应。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黄山杯”奖评选工作经验,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对“黄山杯”评选办法提出了修订方案。方案提出增加评奖数额、对参评工程规模进行了调整、强调了过程创优和安全方面等要求。经建设厅同意并正式发文执行。

2005年,全省17个市及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协会及专业部门共推荐97项工程申请参加“黄山杯”评选,其中:房屋建筑工程70项(合计建筑面积99.0万m2 ,其中最大的单体建筑面积35000 m2 ,最大的小区组团建筑面积76000 m2)、市政工程19项(其中污水处理4项,城市道路桥梁12项,城市广场1项,城市公园2项)、专业工程8项(其中矿业工程1项,交通工程2项,水利工程3项,电力工程2项)。为保证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评选程序要求,组织七个现场复查组对89项工程分别进行了现场复查。为总结创优经验,各复查组对本组复查的工程亮点、特点和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书面报告。经现场复查和评审会评审,全省共54项工程获2005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省优质工程)奖。

随着企业创优意识的不断提高,今年共有 5项工程向我会提出了申请参加“鲁班奖”的评选活动,经优选后,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了三项参评工程。在组织推荐评选工程的过程中,协会会长、秘书长和有关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工程现场,对申报项目的工程质量、申报程序、申报的组织及接待工作积极参与和指导。去年,我会推荐的蚌埠会展中心广场和福州国检广场工程已获得2005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2005年,在中国建筑协会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中,我省推荐的企业和个人有8人获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工作者、6名获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推荐全国工程总承包先进企业一家待批;向中施企协推荐工程建设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26人,其中25人获得证书,推荐全国优秀QC小组5个已获批准,推荐9名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待批。

我会还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全省14个市及有关单位共有176个项目经理、90个建筑业企业(其中总承包类70个、专业承包类14个、劳务分包类5个)向我会提出参评申请。经认真评选,评选出优秀建筑业企业75家,优秀项目经理109人。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经建设厅同意,我会制订了《安徽省建筑业企业年度50强遴选办法(试行)》,组织了首次遴选活动。根据行业统计资料,在征询有关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8月份向社会公布了“2004年度安徽建筑业企业50强”、“外向型建筑业企业10强”。首届“建筑业50强”群体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33%,实现利润占全省总额的25%。“建筑业50强”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省建筑业 “排头兵”企业群体的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市场示范及引导作用。

二、围绕行业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研究活动

为探讨总工程师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探索企业改制后,企业总工如何发挥作用,我会组织召开了安徽省部分建筑业企业总工座谈会,会上讨论了总工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技术及质量管理工作现状、“十项新技术”应用推广情况、企业信息化等。并提出: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加强,总工的地位不能只停留在技术层面。企业改制之后,企业要正确确立总工的地位、从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总工的作用,使总工权、责相应,以保证企业的技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减少企业质量和安全风险;总工要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转变观念,寓管理于服务,创新管理体制,深入工程项目,解决实际问题;企业应建立技术人才培养、考评机制,逐步形成以总工为首的“金字塔”型技术人才体系,以充分发挥企业总工的重要作用。

为了解全省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做好企业信息化经验交流工作,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在我省建筑业企业的应用水平。我会开展了建筑业企业信息化调研活动,在分析汇总的基础上草拟了企业信息化调研报告,为初步掌握我省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基本现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为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我会特邀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吴之乃同志来肥举办了《管理与创新》专题讲座,我省大、中型建筑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各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管理部门200多人参加了这一活动。

按协会章程规定,接纳中煤第七十二工程处和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为我会单位会员。

三、开展各类培训,适应企业和市场需要

为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受主管部门的委托举办各类培训。在各市协会和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各类培训。 为应对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我会组织各市协会开展了全省

一、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办班时间集中、教师少等困难,举办考前培训班。

根据企业三级项目经理持证人员少的现状,我会组织芜湖、滁州、池州、六安、铜陵、淮南、安庆、巢湖、省建工集团、省装饰协会、省安装协会举办了项目经理岗前培训班并颁发了证书。

为提高培训效果,我会加强培训管理工作:制定了各市办班条件标准、学员守则、教师职责和办班管理人员职责,并在各培训点上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提高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的质量,我会组织有关教师和专家编印了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教材(近30万字),教材中增加了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经过培训中的实际应用,受到了学员和各市办班单位的好评。此外,我会多次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研究教学计划、教学方案、工作时间安排中的矛盾,关心和帮助授课教师处理好单位、家庭、生活中一些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四、做好信息传递沟通,宣传行业和协会的形象

《安徽建筑业信息》是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我省建筑业发展的重要窗口。本着服务于建筑业企业的宗旨,围绕建筑业发展,去年我会与厅建筑管理处共同编辑发行《安徽建筑业信息》12期,选登各类信息360多条;在内容方面,增加了建筑节能、社会经纬等栏目。在大政方针方面,刊登了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设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在行业发展方面,选登了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文章26篇。在建筑节能方面,选编了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的思考、施工企业的节能管理等14篇文章。他山之石栏目,报道了浙江、江苏、北京、天津等地在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提高工程质量、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的经验与做法。观察与思考栏目,刊登了“欠薪背后的建筑业”等有一定深度的文章。《信息》还及时报道了我省优秀企业和先进人物。在协会工作方面,及时报道了省、市协会的工作动态,介绍了各市的经验与做法;及时报道了我省建筑业有关会议情况,增强了《信息》的可读性。我会信息部撰写稿件,在《建筑时报》上发表文章20多篇。

加强了与重点企业的信息联络。并就如何做好建筑业信息交流工作、加强建筑业企业文化建设、组织提供有关信息专门发文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建立了安徽建筑业协会联络员制度并公布了第一批联络员名单。

五、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为适应新形势,使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省建设厅统一部署,根据我会工作需要,招聘了新的工作人员,实现了秘书处工作人员更替,为活跃秘书处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利条件,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推动行业信息化和促进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建设,我会组织力量建设了《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已于去年12月26日正式发布,网站设立了协会概况、协会工作、行业形象、科技创新、行业信息化、行业论坛、下载中心等栏目,网站在建设过程中,受到了各市协会、会员单位的关注和积极支持。目前网站运行正常,对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将会逐步发挥作用。

秘书处新增工作人员及时配备计算机并做到人手一机,工作基本实现文档电子化、传递网络化。坚持例会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编辑印制了我会《二○○四年年报》。完成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

六、加强交流互动,推动建筑业发展

积极参加兄弟省、市协会和本省有关市协会的活动,推动协会工作深入开展。秘书长刘梅生同志参加了华东地区第26次秘书长联谊会,会议探讨了行业协会与行业发展问题,还通过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提议的华东地区16家建筑行业协会《关于开展为会员单位异地服务的协议书》,会后我会予以转发。杨永康会长应邀参加由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召开的“两北地区”建筑业协会研讨会、安徽省民间组织联合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同时当选为副会长;刘梅生秘书长出席中施企协召开的企业职业经理人认证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同时当选为认证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洪国清同志参加了中国施工企业协会第十九次秘书长联谊会、滁州市建筑业协会承办的我省部分市建协秘书长联谊会、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会议,当选为省消费者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建协、中施协、兄弟省、市协会及本省有关建筑业企业有重要活动时,均发出贺电及贺信表示庆贺,沟通了感情,促进了联系。

七、本会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建筑劳务分会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建筑业协会研究、制定和实施建筑劳务及要素市场发展目标和规划。配合省建设厅建管处对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一并拟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配合建管处召开了全省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交流会议。协助省厅驻京建筑管理处,对建筑劳务人员进行了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混凝土专业委员会为行业、企业服务,完成了8家预拌商品砼企业和1家砼预制构件企业资质审校的现场考核工作。主持召开了华东地区第十五次混凝土技术交流会,实现了江苏、安徽两地混凝土企业互访、学习与交流。组织著名专家教授专题讲座,提高基层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促进质量管理,提高混凝土行业整体素质。组织初评并上报我省四家企业为中国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

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结合召开年会,组织省内外有关企业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共同发展。协助省建设厅组织新型建筑材料新技术推广会。组团赴上海参加第三届国际屋面防水展览会。派员到宜昌出席全国建筑防水社团组织第二届联谊会;

地基基础分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同时为地勘单位作设备等论证工作;

科学技术开发分会,积极配合省协会的培训工作,在提供教师和编写教材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八、各市协会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建筑业发展

各市建筑业协会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坚持执委会例会制度,交流情况,请专家讲课,达到了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安庆市建筑业协会召开了二届三次理事会,新增和调整了部分理事和常务理事,接纳37家新会员单位,表彰了优质工程,调动了企业创精品工程的积极性,对市协会网站进行了精心改版,使之更加贴近会员单位,传送信息速度快,已成为业内的重要信息中心;

芜湖市建筑业协会为满足建筑业各类人员的需求,积极举办各类培训班,尤其在建造师考前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市优质工程评选过程中,突出技术含量高,质量品位好,亮点多的工程,以质量赢信誉,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安市建筑业协会召开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安排05年工作。主动到兄弟市协会学习取经,制定了《六安市建筑业协会诚信企业会员评选办法》。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提高了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铜陵市建筑业协会积极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机机制,帮助9家企业完成改制,改制后的企业产权清晰,经营机制灵活,市场竞争能力增强;

马鞍山市建筑业协会认真做好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2期。对《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翠螺杯”(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亳州市建筑业协会召开了一届二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和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布置年度工作。认真编发会刊《亳州建筑业》,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分别组织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召开行业自律研讨会,引导签订行业自律公约;

滁州市建筑业协会采取与市建管处联合办班的形式,举办了项目以及岗位证书、二级建造师考前等培训班,在培训质量方面得到了各方的好评。五月份承办了我省部分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联谊会,研讨了新形势下协会的发展方向;

淮北市建筑业协会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配套性文件,取得成效。对各类建筑业专业人员和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进行培训,提高了建筑业整体素质;

蚌埠市建筑业协会指导蚌埠市会展中心工程创国优“鲁班奖”工程取得成功,成为蚌埠市第一个“鲁班奖”工程。配合建管局开展预拌砼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成效。

宿州市建筑业协会召开了市建筑业协会年会,布置了年度工作。组织有关监理企业负责人赴广东考察,取得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转化的有关作法和经验。

阜阳市建筑业协会是换届后的开局之年,重点抓了完善制度,摸清会员现状,充实秘书处力量等基础性工作;其他市协会也做了大量工作,不再一一列举。

二○○六年主要工作思路

我会200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导思想是: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发挥我会的各项职能,努力实践“服务、务实、优质、高效”的宗旨,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场化原则的要求加强协会建设;致力于引导行业自律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与政府或其他各方面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单位的发展搭建平台,团结各市协会共同努力,推进企业和全行业创新发展,将协会建成尽其所能,和谐共处,愉快工作组织,为建筑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深入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调研及各种研讨活动,促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民营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输出兴业等;

2、建筑业企业资本运营情况调研。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企业,分析企业发展过程,尝试建立生产型、生产经营型、资本运营型建筑业企业参考指标;

3、开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学习研讨活动,(重点是与建筑业有关的部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通过科技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4、开展创新管理研讨活动,选择部分有创新管理意识的企业,开展如战略管理、品牌经营、风险防范、绩效管理、学习型组织的建立、简约管理等内容的研讨及推介活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创过程精品情况调研;

5、继续完成行业和企业信息化调研工作,探讨行业和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引导企业积极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化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6、组强开展向境内外行业协会的互学互访活动,借鉴好的作法,使协会的工作更加扎实深入。

二、继续做好评先、评优工作,激励企业争先创优

1、继续做好 “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精”的原则,评选出全省质量一流的工程。根据我省建设规模逐年提高的实际情况,注重大体量工程的创优;大力促进各专业企业创优积极性,扩大和深化工程创优活动;

2、发挥“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的引导效应,促进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我省的实际,组织开展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四节”活动;

3、“双优”评选改两年为一年一评,组织评选2006年度全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优秀项目经理和安徽省建筑业企业2005年度50强信息发布工作;

4、组织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和推荐上报全国先进企业、优秀建筑企业家及优秀项目经理、质量管理小组等单位和个人。

通过各种评选活动,以激励企业争先创优,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我省建筑业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做好各类培训工作

1、继续做好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国家建造师考试的时间安排,及时组织好

一、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对以往培训的人员及时做好考试通过率的统计分析工作;

3、组织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工作;

4、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由我会统一管理的各项培训,在培训条件、教材、纪律、收费、师资管理及调配等各方面形成相应的制度,做到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培训质量。

5、拓展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范围。为配合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政方针,有计划地开展送技术到农村、到乡镇的活动,联合各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力量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四、广泛开展信息交流工作,为企业和行业发展服务

1、认真办好会刊《安徽建筑业信息》,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济管理的信息与经验及市场信息等各种信息服务,向主管部门反映行业、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及各级协会的工作动态。

2、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扩大稿源辐射面,开展横向信息交流。

3、在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增加“老总访谈”等新栏目,使内容更加贴近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向有关报刊杂志撰写稿件,及时反映我省建筑业的发展与行业动态,扩大我省建筑企业知名度。

4、我会网站已建立,今年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流、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网上办公。

五、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

2、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对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的监督;

3、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研究,指导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研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并适时修改完善;

4、组织有关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开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工作的质量;

5、针对会员单位的要求,开展个性化服务和特色服务,帮助企业开展维权活动,克服经营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

1、坚持协会的各项会议制度,及时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坚持例会、秘书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等制度,及时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时效性。

2、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治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持业务学习,制定《秘书处工作人员2006年度计算机应用学习计划》;加强协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调动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网站建设,使网站的及时性、准确性、可读性等各方面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加强协会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在保证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反对浪费,进一步提高协会的信息化水平。

3、充分发挥已有的分支机构的作用,对分支机构及其活动,本着鼓励发展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形成与省协会行动一致、特色分明的工作局面。

4、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多做实事。以勤办会,以诚办会,提高知名度。提倡工作创新和开拓性的工作,使秘书处逐步具备高质量的运转能力。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14篇:建筑业协会农民工管理

一、严格工程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查,强化市场准入源头规范

(一)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审核把关。各级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工程立项、审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时,要核实工程项目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资金落实情况。对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建设单位,要从严审查。对建设单位提供虚假资金证明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已经批准的项目,已经开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不再审批其申请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带资承包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的,必须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数额、计息方式和偿还期限。带资承包的施工企业,不得再要求分包单位带资施工。对违规带资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承接资格。

(三)严格禁止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上建设项目。对已竣工或在建工程仍然存在拖欠工程款而又申请新上建设项目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施联动制约。在原项目拖欠款未彻底偿清以前,不得办理其新建项目的立项及审批手续。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其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或提高其贷款风险警示度,直至暂停对其贷款、担保等业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不得授予其“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各级清欠机构要将发生拖欠而未彻底偿清的单位名单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并通过当地媒体予以公示。

二、严格建设过程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工程款拨付情况监控

(一)规范建设项目发包承包管理。加强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预付工程款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数额、时限、支付方式以及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方式等内容。各级建设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建筑业企业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资质出借、以包代管等行为。实行分包的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自有或直接招用的劳务人员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作业,只能将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内容或劳务作业项目再分包给任何单位或包工头。总承包、分包企业必须与所招用的全部务工人员逐个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由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经总承包企业核验留存。总承包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对分包企业和分包工程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由总承包企业派出,并切实履行相应管理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总承包企业不得变更原投标文件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

(二)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管。各级发改、财政、建设、教育、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审批项目以及本行业、本系统专业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予以制约。建设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对因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到位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而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严格房屋预售和产权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批准实行预售的,开发企业必须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预售资金必须全额进入专用账户并优先支付工程款。各银行和房屋预售审批部门对预售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负有监管责任。房屋确权登记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必须核验由开发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共同签署的工程款结算完结报告,否则一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三、严格工程结算和竣工备案管理,将工程结算纳入竣工验收备案审查

(一)进一步严格工程竣工结算时限。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单项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从接到承包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最长60天内必须完成审查。发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书面意见的,则视同认可。对工程质量等存在异议的,应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技术鉴定,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办理竣工结算。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工程结算审核为由,拒绝或拖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否则视为故意拖欠工程款。

(二)进一步严格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施工企业人员工资结清证明,凡是未提供人员工资结清证明的,一律不予备案,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对不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暂停其新上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保证金预留及返还的比例、期限和方式,并在承包合同中与施工企业约定。双方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建设单位应将质量保证金扣除因施工企业责任造成缺陷的鉴定及维修费用后全部返还施工企业。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单方面扣押应按合同约定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逐步取消预留保证金的做法,解决因质量纠纷导致的变相拖欠问题。

四、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完善工资支付监督监控

(一)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工资支付内部监控制度。企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务工人员工资管理规定,加强对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检查,负责协调处理劳资纠纷,确保制度得到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落实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按要求存入工程所在地财政专户,专款用于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剩余的工资保证金全部退还建设单位用于支付工程款。外地进邹建筑业企业要在本市指定银行专用账户存入规定数额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储蓄银行出具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作为外地进邹建筑业企业进邹备案申请条件之一。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制定外地进邹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标准,拟执行: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150万元,总承包

二、三级企业10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企业100万元,专业承包

二、三级企业50万元;具有七项以上(含七项)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20万元,七项以下的10万元。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投诉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下一年度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比上一年增加一倍;凡因支付农民工工资需支取保证金的,缺额必须在1个月内补足至规定数额。

(三)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制度。我们局、建管处制定的农民工管理三册两公开很好。建筑业企业使用务工人员,必须依法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健全完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积极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完善适合建筑业企业用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合同中须明确务工人员工作种类、工作量、工资的结算及支付方式,明确工资支付期限,明确纠纷解决方式和途径,并推广使用。

(四)总承包企业全面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用工企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负责对所使用的分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确保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凡是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首先由总承包企业垫付,其中已经拨付给分包企业的款项,由总包企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或自行追回。 (五)严格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管理。一要严格工资发放时效。建筑业企业要按月结清每个务工人员当月完成的工作量,按照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结算时限和工资支付方式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提倡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日清月结”制度,提倡实行按月发放。二要实行务工人员登记卡制度。由用工单位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一名务工人员办理务工人员登记卡,由其随身携带。务工人员登记卡正面记录务工人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身份证号、工资卡号、用工单位等信息,背面印制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监管部门检查时核查务工人员是否持有登记卡、登记卡单位与施工现场用工单位是否一致,以此作为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的依据。三要实行工资发放公示制度。用工单位负责在每月发放工资前,把工资发放公示表张贴在施工现场,便于务工人员及时核对工资数额。四要实行工资直发制度。务工人员工资由总承包单位或用工单位按照用工合同约定直接发放到务工人员工资卡中,严禁直接发给包工头,未经本人委托 他人不得代领。五要实行用工企业信用通报制度。对于拖欠事实清楚,未能及时解决又无正当理由的施工企业,或引起投诉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计入信用“黑名单”,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并视情限制其参加招投标资格。

发生务工人员投诉拖欠工资案件,总承包、分包企业应当举证已结清投诉人务工工资的详细资料,无法举证的,以投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或相关要求为准。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施工企业要优先用于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五、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一)完善加强建筑领域信用管理。发改、财政、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象,建立完善相关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有关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单位的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确保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要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银行贷款、评奖树优等各个环节,研究出台具体的鼓励、限制及惩戒的办法和措施。

(二)加强中介咨询服务行为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依法据实出具有关资信证明和咨询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要为工程项目双方提供公平合理的咨询服务,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查或鉴定检测,并保证工作成果的科学、公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的监督监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追究其责任,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三)发挥建设领域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设领域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会员单位行为规范,引导建设类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增强风险意识,自觉规范市场行为,抵制不正当竞争,有效防范拖欠问题的发生。对存在拖欠问题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要在行业内部予以约束和制裁。

六、严格落实责任,依法按规保障民工工资问题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设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充实施工现场管理力量,将每个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拖欠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务工人员工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必须覆盖到辖区内的每一个工地,发现拖欠问题及隐患要及时上报、限期处理。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发展改革、财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监察、工商、国土资源、人行、银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各项关口,共同防止发生新的拖欠;教育、建设、交通、经信、水利、国有资产监管以及电力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对本行业主管项目和企业的监管职责,确保各项防止新拖欠的措施得到落实,并对所主管项目和企业中发生的新拖欠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二)设立基层拖欠工资问题协调机构。要在每一个施工现场项目部设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基层拖欠工资问题协调机构,负责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工程量、质量安全行为及务工人员工资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和司法手段作用。对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凡是存在争议的,要引导双方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要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务工人员工资争议事件随时受理、快速解决。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依法减免劳动争议仲裁费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务工人员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要简化程序,加速办理。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务工人员的诉讼及协商、调解等活动,切实保障务工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对以非法手段讨薪,甚至以讨要工资或工程款为由扰乱社会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依法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严厉打击!!

(四)加强舆论宣传,提倡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导合理防范和依法解决拖欠问题的成功案例,揭批以讨要欠款为由违法制造各类不良事件行为,引导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支持企业和务工人员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务企业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实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和

工程质量保修金(回访金)制度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下列规定执行:

1、从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劳务企业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额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待工程完工年终未出现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并且所使用的劳务工未出现集体上访等恶性事件发生的将给以返还。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回访金)按以下规定执行:

1、屋面防水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5年,保修金(回访费)按屋面工程总价的20%予扣。

2、水、电气安装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2年,保修金(回访费)按水、电器安装工程总价的10%予扣。

3、采暖安装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2个采暖期,保修金(回访费)按采暖安装工程总价的10%予扣。

4、外墙保温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5年,保修金(回访费)按外墙保温工程总价的5%予扣。

5、装修、装饰、装璜工程质量保修期暂定2年,保修金(回访费)按装修、装饰、装璜工程总价的5%予扣。

6、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期暂定2年,保修金(回访费) 均按其工程总价的5%予扣。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分工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拨付管理

为有效预防工程款拖欠问题发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大对工程款拨付的监督、检查与控制,按投资来源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1、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检查与控制,由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除此以外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检查与控制,由项目法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

2、社会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检查与控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

(二)拖欠工程款问题监管与调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监管和调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1、各县、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社会投资项目和本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监管与调处工作。

2、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投资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监管与调处工作。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监管与调处工作,并对各县、区(高新区)和中、省直单位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具体分工如下:

(1)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市城乡建设局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牵头部门,协调全局各相关科室对拖欠工程款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拖欠工程款案件举报与投诉的受理、转办和调解;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拖欠工程款“黑名单”;按照程序向有关单位出具《不拖欠工程款证明》;对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予受理其资质增项、升级申请等。

(2)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办理建筑市场准入手续。

(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前审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要求以及投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相应的投标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禁止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4)建筑经济管理站:依据招投标文件,负责对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中有关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程款支付的条款进行审查和备案;负责竣工结算书备案;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工程量、工程结算争议事项进行调解;对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予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5)建设施工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许可管理以及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审查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是否按要求落实建设资金(需提供预付工程款到位证明和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据),是否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可能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移送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6)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未办理竣工结算书备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存在的工程质量争议事项进行调解。

(7)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对不能提供《不拖欠工程款证明》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8)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责任单位,依法立案、处罚。

二、工程款支付过程监管

(一)各县、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本辖区内社会投资项目和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日常监管工作;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单位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日常监管工作。

(二)市城乡建设局(各执法科室)要把工程款拨付作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检查和抽查的力度,如果发现工程所在地县、区(高新区)、中省直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款拨付环节监管不到位的、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隐瞒不报的,将严肃问责,并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

(三)各现场检查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查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检查发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分包工程款)的,要当场对责任单位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见附件),责令拖欠单位在20日内解欠。

(四)各现场检查部门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后,最迟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报送后,要加强跟踪复查;经现场检查部门复查仍未如期解欠的责任单位,将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

(五)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接到有关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来信、来访、举报等投诉案件后,及时审核、确认;对确实存在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责任单位,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直接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

(六)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拖欠工程款“黑名单”发布在大庆建设网(http://jsj.daqing.gov.cn/)上,并根据现场检查、案件受理及解除拖欠等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名单;拖欠工程款“黑名单”面向全市公示,可公开查询。

(七)市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受理有关单位办理建设手续申请事项时,应首先查询申请单位是否被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对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受理其申请事项,并告知其不予受理原因。

(八)被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的责任单位,解除拖欠后可携带相关付款凭据,提交到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复核,经确认已经解欠的,由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其从拖欠工程款“黑名单”上撤除,准予办理市城乡建设局有关建设手续。

(九)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负总责。

(十)建设单位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工程款,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的认定、受理与调处

(一)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认定

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也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分包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分包单位(包括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足额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二)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的受理

1、市城乡建设局受理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时,应首先对案件是否属于拖欠工程款进行认定,重点审查投诉人提供的以下两方面要件:一是当事人提供的有关工程合同原件。重点审查合同签订双方主体是否合法,签订的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是否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需要,可以追溯到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二是当事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款或分包工程款的有效支付凭据原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立案。

2、对未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或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不予受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3、对实际分包单位与招投标、合同约定不符的,或分包单位发生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的,一律视为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并移交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依法立案、查处。

(三)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的调处

市城乡建设局调处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受理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后,首先审查案件是否存在工程量、工程结算和工程质量争议;不存在争议的,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调处程序处理。

2、案件中存在工程量和工程结算争议的,先由建筑经济管理站调解,然后将调解结果移交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3、案件存在工程质量争议的,先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调解,然后将调解结果移交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4、案件可能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先由建设施工管理办公室组织认定,经认定确实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移送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对因拖欠工程款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经认定,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由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调处程序处理。

5、对于经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调处后仍不整改、拒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大庆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庆建发〔2013〕15号)规定,对责任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其信用评价等级直接降为E级(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给予取消大庆市建筑市场准入资格或清出大庆市建筑市场1-2年的处罚;对于经调处仍不整改、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外埠开发企业和外埠建筑施工企业,依据《关于进一步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切实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律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在我市参加招投标。

第15篇: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建设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规范技术咨询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为建筑施工企业和行业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家库建设和专家资格认定、使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管理专家库,制订专家库专家标准,审定专家资格。

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职责为: 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征集专家,不断完善专家库; 收取并初审个人专家申报资料;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抽取专家开展工作;

记录专家工作中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作为奖励、惩处依据。 第四条 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系列中在房建、市政及各专业工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法律系列中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教育、科研系列中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讲师)6年以上、高级职称(副教授、教授)3年以上,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审核员证书。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

1 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7、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8、热心协会工作,及时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9、思想解放,热心向企业传授好的经验和知识,积极向协会提出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乐于辅导和培养年轻技术骨干。

第五条 根据建筑施工专业分类及专家工作的特长和所学专业,专家库设若干个专业,即建筑、结构类;咨询、培训类;市政工程类;电气、自动化类;暖通、燃气、给排水类;建筑机械类;法律类和其它类,每个专业下设若干个工作项目。获得专家资格证书者可兼任不同工作项目的工作资格。

各专业的工作项目分别为:

一、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暖通、燃气、给排水类 1.工程技术管理与推广 2.工程质量管理与评价

3.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与评价

二、咨询、培训类 1.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3.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等的认证管理与咨询

4.建筑技术标准、规范培训 5.建筑业执业资格培训 6.“五大员”上岗培训 7.操作工技能培训

三、市政工程类

1.市政、道路、桥梁、构筑物等工程质量管理与评价 2.工程技术管理与推广

3.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与评价

四、建筑机械类 机械设备管理与评价

五、法律类 1.法律咨询与诉讼 2.建筑法规培训

六、其它类

1.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与审查 2.企业经营管理与评价

第六条 专家库的专家资格遵循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优选,协会聘任的原则。

第七条 专家资格审定程序

1.协会秘书处接收个人专家申报资料并登记,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的申报资料报专家委员会审定;

3.专家委员会审定合格者按擅长专业颁发专家证书。

3 第八条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证书是专家从事协会工作时的依据,不允许作其它用途。

第九条 专家资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专家的工作表现,每两年审验一次。专家资格审验合格者,在审验页加盖“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印章。未经审验超过有效期限的自动失效。

第十条 专家证持有人应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的行规行约,恪尽职守。

第十一条 专家证若有遗失,需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推荐单位证明再补发新的证书。

第十二条 对于在协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专家,将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第十三条 协会工作中聘任专家,由协会秘书处按照工作要求及专家资格随机抽选,并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四条 对于在协会工作中发现专家有受贿、不秉公办事、工作不认真、不坚持原则、不遵纪守法等现象(有投诉案件,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在行业内通报直至报专家委员会审定中止其专家资格。

第十五条 对于受过刑事处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70周岁以上,体能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经推荐单位要求等,报专家委员会撤消其专家资格。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海南省建筑业协会第四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予以公布,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6篇:河南建筑业协会QC发布会

关于召开二O一四年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4-04-11 15:57 作者: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豫建协[2014]25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质协字[2014]11号文件“关于召开全国第三十六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总结、交流一年来河南省工程建设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一年来涌现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单位和个人等,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将于2014年5月4日—9日,在郑州市召开2014年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交流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成果发表交流;

2、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河南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河南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河南省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发布员;

3、推荐中建协201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

二、2014年QC小组活动主题为:尊重员工•促进分享•提升实效。请根据这一主题,指导今年本市、本部门、本企业开展活动及成果评审及推荐工作。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建协、省直有关部门、企业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

2、每个参加发布的QC小组代表2人、参加交流的QC小组至少1人,不出席本次交流会的小组将不授予“2014年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称号。

3、参加人员名单务必于4月25日前传真至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4日—9日,5月4日全天报到。

地点: 河南省军区长城宾馆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2号(郑州市经七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1路到纬五路与经八路站下车,向东至经七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即到;乘32路到红旗路与经七路站下车,向南过黄河路交叉口50米路西即到)。

宾馆电话:0371—6361160081676600

五、会议费用:

费用:1500元/人(会务费、餐费)。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00元/天•人

六、会议组织安排:

1、报到时,发布的小组须先抽签确定发表顺序;

2、成果发布会全部采用计算机,请发布成果的小组将预先制作好的光盘或U盘在报到时,交到会务组,由专人负责将成果存入计算机,便于发布有序进行。联 系 人:武春玲

联系电话:0371——6628307513526811594

传真 :0371——6628738966287106

联系地址:郑州市鑫苑路26号阳光新城22号楼二层附71号

第17篇:山西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 (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多出精品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在全省建筑行业会员企业中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以下简称“汾水杯奖”)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汾水杯奖”是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是我省唯一与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接轨的奖项。

第三条 “汾水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承建的省内外工程项目。

第四条 “汾水杯奖”由主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五条 “汾水杯奖”的评选工作由我会根据当年申报“汾水杯奖”工程的类别和数量,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查和资料核查。

1 第六条 “汾水杯奖”不分等级,每年评审表彰一次。凡通过本协会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的省内外工程,必须是已获“汾水杯奖”工程。

第二章 评审范围

第七条 “汾水杯奖”的评审范围:

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其规模为:

1、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多层厂房或1000万元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工程;

2、300万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

3、长度在500m以上的隧道工程;

4、长度在400m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m以上的铁路桥梁;

5、长度在20km以上的铁路工程;

6、长度在15km以上的高速公路或长度在20km以上一级公路;

7、高度150m以上的烟囱;

8、容积500t以上的水塔;

9、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变电站(换补站、开关站、串补站)工程;110(66)KV以上新建输电线路(单回20km以上,同塔双回和多回线路30km以上)工程;

10、发电量30MW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的风电项目;

11、煤炭洗选能力在240万吨/年以上的选煤厂主体工程;

12、储煤单仓容量≥1.0万吨以上的筒仓工程。

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其规模为:

1、5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2、2000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体育馆;

3、500个座位以上的游泳馆;

4、500个座位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100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

6、5000m2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等;

7、桥面面积4000m2以上的城市立交桥;

8、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建筑,或占地面积在20000m2以上,其中房屋面积1000m2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9、占地10000m2以上,并有喷泉、健身设施和环保绿化符合要求的城市活动的广场工程;

10、建筑面积1000m2(含1000m2)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三、水利及给排水工程,其规模为:

1、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工程;

2、新建日供水25000t以上的独立水厂;

3、新建日处理25000t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四、住宅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规模为:

1、10000m2(保障性住房5000m2)以上的住宅楼,或20000m2(保障性住房10000m2)以上的建筑群(二栋以上);

2、25000m2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庭院绿化初具规模,一次建成的住宅小区。

五、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造价须在5000万元以上。

六、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且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精品工程,也可申报。

七、积极推行采用国家倡导的装配式建造和绿色建造等先进建造技术施工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推荐。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汾水杯奖”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地区(部门)建设计划,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

二、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绿色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评为省优良工程的项目,同时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山西 4 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三、工程开始就立足于创优质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且具有实施性的工程创优计划和措施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性方案。

四、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五、申报工程必须是经过一个冬雨期考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住宅小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均按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与验收;

2、小区内各类建筑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房屋建筑结构、装修等符合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3、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已经验收、并全部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申报“汾水杯奖”工程,由工程承建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按下列程序申报:

一、省属建筑企业、中央和部属建筑企业申报,须经申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资料审核,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总公司推荐;行业管理的建筑企业申报,由省属各建设行 5 业协会审核推荐。

二、市属建筑企业申报,由企业所属地市建筑业协会审核推荐。

第十条 申报资料: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单独装订。

二、申报资料一份,资料中应含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并附有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工程建设立项批准文件,施工图审查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记录,竣工备案资料。

三、应有工程外立面、屋面及大厅、会议室、卫生间、设备间、地下室等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一份(不少于20张),并附有文字说明。

四、具有施工过程中各主要节点的影像资料(U盘),放映时间不得超过六分钟。

五、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资料(含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六项),工程采用“四新”,节能新技术的资料、绿色施工方案及绿色施工资料。

六、企业贯彻“三标体系”的有效证明(第三方审核证明),及在相关项目中开展QC小组活动的获奖证书。

第五章 工程核查

第十一条 申报的“汾水杯奖”工程由协会初审后,对符合 6 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二条 对核查的“汾水杯奖”工程由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汾水杯奖”专家评审委员会核定后,再将其结果在网上公示7天。

第七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三条 “汾水杯奖”的评选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十四条 申报“汾水杯奖”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工程核查和评审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第八章 奖励

第十五条 对获得“汾水杯奖”的施工企业(组织申报单位)授予奖杯、奖牌和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本年度汾水杯奖(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将录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十六条 对获得“汾水杯奖”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给予通报表彰,并录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对已经获得“汾水杯奖”的工程,如果在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收到用户和社会投诉,经查情况属实,协会将撤销其“汾水杯奖”及“汾水杯奖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并收回奖杯、奖牌、证书。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第18篇:建筑企业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结

建筑企业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结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建筑企业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结2010-06-27 22:42:08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建筑企业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结建筑企业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结(2)

这些年来,××*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保持持续发展和确保重大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把加强项目党组织建设作为企业党建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项目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项目党建工作又面临集团提升总承包、总集成能力和实现地域、产业链拓展的新的实践,带来了不少新的课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在进一步总结经验、摸清难点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新的对策。

一、新课题的提出

集团公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实行项目法管理以来,按照集团总公司党委确立重心下移、健全组织、覆盖一线、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一批项目党支部在工地上应运而生,反映当年建设者风貌的“大桥精神”、“广场精神”、“金茂精神”,体现出一个时代集团在推进项目党建工作过程中的优秀成果。随着近年来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重大工程实行党建指导员的配置,项目党建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也有效地为企业的“窗口”形象建设树立了良好的丰碑。同时,在当前经济形势和集团持续发展的进程中,项目党建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需要不断适应,主要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变化:

1、工程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对项目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集团近年来抓住国家投资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机遇,承担一大批重大工程建设,每年承建的上海重点工程占50%。今年又

是上海世博工程进入决战决胜之年,以世博园区“一轴四馆”为龙头,轨道交通、虹桥枢纽等配套工程遍地开花,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面对工程建设任务的艰巨性,项目党组织义不容辞地承载着宣传、动员和组织员工打好世博攻坚战等重大责任。

2、项目管理方式的提升,为项目党建工作赋予新内容。集团这几年承建的项目大多面临施工规模大、参建队伍多、管理覆盖广、协调难度高的特点,仅去年以来以各种方式的总承包项目就达到30%。随着总承包、总集成管理的深入推进,在建立覆盖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对开展项目党建工作赋予了许多新内容。它不仅涉及参建的自有职工队伍,还涵盖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分包单位和整个施工过程,与工程相关的社会各方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

3、“三个市场”发展特别是外埠和境外市场的拓展,给项目党建工作带来新课题。集团既立足当前上海世博及配

套工程建设,又着眼于“后世博”经营战略的转移,大力实施“走出去”。目前,国内在建项目126个,遍及30个城市,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海外在建项目3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外埠和境外市场的拓展,给项目党建工作带来新的课题,在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工作途径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探索性的难题,需要重点突破。

4、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使项目党建工作面临新挑战。建筑行业是一个完全开放和竞争的行业。近年来,地方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大量民营企业的介入,加剧了行业内外的竞争性。建筑行业又是对宏观调控比较敏感、市场波动性比较大的行业。特别是在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面临国内外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需要项目党组织配合项目部从自身做起,通过统一思想、协调步骤和强化管理化解市场风险。同时,建筑领域还是易发腐败现象的“高危地带”,需要项目党组织带好班子、管好队伍,通

过反腐倡廉教育和有效的制度约束,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5、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改进和加强,也为提高项目党建工作的水平提供了较好的空间。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在实践中改进和加强,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阐述了新的精神,中央和市委领导同志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包括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实施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等。这些精神和要求也为项目开展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活动和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更大范围的参与经济工作、参与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提供了保障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

二、近年来项目党建工作所取得的基本成效

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不少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对开展项目党建工作并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坚持“支部建在项目”的构架,项目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体现。多年来,为了确保党建工作“落地生根”,集团积极探索“支部建在项目”的党建工作多种实现形式,从组织配置上把党支部建立在施工生产第一线。凡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通过联合党支部或指派党建联络员等形式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支部建在项目”在外省市和境外项目也得到延伸。项目党支部遵循“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原则,肩负起组织现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主要职责,宣传和组织员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投入施工生产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

第19篇:建筑企业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总结

这些年来,××*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在参与市场竞争、保持持续发展和确保重大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把加强项目党组织建设作为企业党建的重要抓手,不断探索项目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项目党建工作又面临集团提升总承包、总集成能力和实现地域、产业链拓展的新的实践,带来了不少新的课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在进一步总结

经验、摸清难点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新的对策。

一、新课题的提出

集团公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实行项目法管理以来,按照集团总公司党委确立重心下移、健全组织、覆盖一线、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一批项目党支部在工地上应运而生,反映当年建设者风貌的“大桥精神”、“广场精神”、“金茂精神”,体现出一个时代集团在推进项目党建工作过程中的优秀成果。随着近年来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重大工程实行党建指导员的配置,项目党建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也有效地为企业的“窗口”形象建设树立了良好的丰碑。同时,在当前经济形势和集团持续发展的进程中,项目党建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需要不断适应,主要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变化:

1、工程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对项目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集团近年来抓住国家投资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机遇,承担一大批重大工程建设,每年承建的上海重点工程占50%。今年又是上海世博工程进入决战决胜之年,以世博园区“一轴四馆”为龙头,轨道交通、虹桥枢纽等配套工程遍地开花,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面对工程建设任务的艰巨性,项目党组织义不容辞地承载着宣传、动员和组织员工打好世博攻坚战等重大责任。

2、项目管理方式的提升,为项目党建工作赋予新内容。集团这几年承建的项目大多面临施工规模大、参建队伍多、管理覆盖广、协调难度高的特点,仅去年以来以各种方式的总承包项目就达到30%。随着总承包、总集成管理的深入推进,在建立覆盖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对开展项目党建工作赋予了许多新内容。它不仅涉及参建的自有职工队伍,还涵盖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分包单位和整个施工过程,与工程相关的社会各方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

3、“三个市场”发展特别是外埠和境外市场的拓展,给项目党建工作带来新课题。集团既立足当前上海世博及配套工程建设,又着眼于“后世博”经营战略的转移,大力实施“走出去”。目前,国内在建项目126个,遍及30个城市,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海外在建项目3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外埠和境外市场的拓展,给项目党建工作带来新的课题,在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工作途径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探索性的难题,需要重点突破。

4、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使项目党建工作面临新挑战。建筑行业是一个完全开放和竞争的行业。近年来,地方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大量民营企业的介入,加剧了行业内外的竞争性。建筑行业又是对宏观调控比较敏感、市场波动性比较大的行业。特别是在当前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面临国内外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需要项目党组织配合项目部从自身做起,通过统一思想、协调步骤和强化管理化解市场风险。同时,建筑领域还是易发腐败现象的“高危地带”,需要项目党组织带好班子、管好队伍,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和有效的制度约束,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5、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改进和加强,也为提高项目党建工作的水平提供了较好的空间。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在实践中改进和加强,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阐述了新的精神,中央和市委领导同志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包括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实施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等。这些精神和要求也为项目开展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活动和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更大范围的参与经济工作、参与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提供了保障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

二、近年来项目党建工作所取得的基本成效

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不少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对开展项目党建工作并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坚持“支部建在项目”的构架,项目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体现。多年来,为了确保党建工作“落地生根”,集团积极探索“支部建在项目”的党建工作多种实现形式,从组织配置上把党支部建立在施工生产第一线。凡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通过联合党支部或指派党建联络员等形式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支部建在项目”在外省市和境外项目也得到延伸。项目党支部遵循“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原则,肩负起组织现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主要职责,宣传和组织员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投入施工生产,

第20篇:建筑学系党建工作总结(定稿)

2012—2013学年上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工作总结

2012—2013学年下学期开学一个多月了,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依旧遵照城市学院党委及学生党总支的指导,认真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并以积极的工作状态努力探索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带领全体学生党员,齐心协力,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要求支部内各个党员共同努力完成了本职工作,尽力达到学院党委及学生党总支的工作要求。以下是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的现状、对存在问题的总结及解决途径探索。

一、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的具体现状

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建于2012年10月末,设有三名支委:党支部书记(老师)、宣传委员(老师)、组织委员,两个部门:宣传部和组织部。建立之初拥有学生正式党员1人,学生预备党员0人,教师党员2人;经过一个学期的党建工作,党员数目未增加,12年11月有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时间上满足发展条件,但因考试有科目没通过,延期发展,13年5月有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在时间上满足发展条件,4月准备召开学生党支部大会对其进行发展讨论。

二、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存在的问题

1、学生党员稀少,不利于开展党建工作;

2、对发展党员程序细节不是很明确,不利于以后的党员发展工作;

3、对预备党员的标准不明确,导致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工作举步维艰;

4、学生党建工作下放交接不清晰,导致学生党建工作开展困难重重,

同时,在下放的这些同学中有不达标准就被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现在回到学生支部严重影响党员发展的进程。

三、2012—2013学年党建工作出现的失误

1、2012年10月把没有参加过党课培训并取得党课结业证的同学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转预备党员工作中,把不成熟对象列为了重点发展对象,最终系支部意见被院总支驳回。

四、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上学期党建工作的失误,给出了以下解决途径。

1、针对党组织人员稀缺,力量薄弱这个问题,我支部积极号召条件成熟并且优秀的积极分子加入,争取5月份有新鲜“血液”注入;

2、针对党建工作中不明确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经查阅资料,同时多方询问,整理出一套我系自己的标准,在开学初已经召集党支部成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过集体学习。

3、针对12年误推优成为积极分子的学生,党支部已经在12年党课培训中让其加入培训,并在这个学期已获得党课结业证。另外,党支部决定将其延期考察半年,以弥补失误。

4、针对误把条件不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这个情况,党支部想继续将其延期考察半年,因为条件不成熟(等待上级党支部批示)。

以上就是建筑学系学生党支部现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了的和未解决等待批示的具体情况。

建筑业协会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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