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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08:53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经侦

经侦训练题库

一、判断题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

某甲被传唤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应以自首论。(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此,所有的证券发行均应采用公开发行方式。( )

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投保人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

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由调取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即可。( )

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应当立即停止应用,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复制电子数据。( )

支付回扣、手续费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 ) 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反洗钱监管机构。( )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构成逃税罪。( )

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 )

被检举、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

二、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下列(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盗窃

B、制造毒品

C、投放危险物质

D、破坏交通工具

居住在台湾的林某伪造了大量的人民币,偷运到大陆出售牟利。林某构成( )。 A、伪造货币罪

B、运输伪造的货币罪

C、出售伪造的货币罪

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运输伪造的货币罪、出售伪造的侦查人员对被害人指认某人或者某些犯罪的证词,应当( )。

A、采信 B、不信

C、有保留的采信

D、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国家对下列( )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A.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被羁押的 B.因公民伪造有罪证据被羁押的

C.因公民拒不作有罪供述被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的 D.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罪责自负原则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并且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C、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D、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合同,其标的物部分损失

某甲得知与其同宿一房间的某乙携巨款,便请其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饮料,乘乙昏睡之际,拿走其包内现金1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下列选项中被处罚人均以交纳保证金方式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请问:出现下列()时,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恢复执行行政拘留

A、张某提出复议申请后,立即找到案件的证人陈某,要求陈某改变其证词 B、李某起诉后,贿赂了主审法官,用假的人身伤害鉴定意见将其案卷中的伤害鉴定意见进行了调换

C、刘某因急事要到外地去,在临走时让本村村主任王某给公安机关报告一下,但王某将此事遗忘

D、赵某在未告知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下,将房子卖掉后全家迁往外地 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的是( )。 A、吸收公众存款 B、办理国内外结算 C、从事同业拆借 D、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投保人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保险诈骗罪

C、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 D、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用骗取出口退税的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构成( )。

A骗取出口退税罪 B诈骗罪

C逃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辨认应当在( )的主持下进行,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 )签字或者盖章。 A、办案部门负责人 被辨认人、见证人 B、侦查人员 被辨认人、见证人 C、办案部门负责人 辨认人、见证人 D、侦查人员 辨认人、见证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在讯问时正确的做法是( )。 A、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B、必须通知其父母到场

C、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应当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到场 D、不须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到场

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应当依法( )。 A、没收 B、收缴 C、追缴 D、扣押 依法治国首先是( )。

A、依法治权

B、依法治民

C、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D、有效管理国家

刑事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鉴定或者委托鉴定的,鉴定费用由( )承担。 A、公安机关 B、受害人 C、当事人 D、犯罪嫌疑人 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

A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B偷开他人机动车 C结伙斗殴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以( )为限。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可能有犯罪事实发生 B、有人控告、举报

C、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以下( )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 D、居民个人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 )。

A、可以扣押 B、不得扣押 C、视情扣押 D、也应扣押 在各类商标中,我国刑法只保护(

A 服务商标 B 商品商标 C 集体商标 D 证明商标

下列犯罪中,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不是洗钱罪的对象的有( )。

A职务侵占罪 B走私毒品罪

C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D集资诈骗罪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的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作出( )决定。 A终止审理 B免予起诉 C不起诉 D撤销案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 )。

A、行政拘留

C、警告

三、多项选择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 )有权要求赔偿。 A、近亲属

C、继承人

B、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D、关系密切的亲属

B、罚款

)。

D、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可以适用当场处罚的处罚种类包括( )。

A、口头警告

C、小额罚款 B、警告

D、不予处罚

上市公司及其( ),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A、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商业银行的权利有( ) A、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B、就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C、有权处分因行使抵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 D、有权处分因行使质权而取得的股权

《证券法》规定的禁止交易行为包括( )

A、内幕交易 B、欺诈客户 C、操纵证券市场 D、虚假表述

根据刑法规定,( )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依照骗购外汇或逃汇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A、海关 B、外汇管理部门 C、金融机构 D、税务部门 下列情形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有( )。

A犯罪嫌疑人张某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B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盗窃罪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盗窃 C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过讯问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 D犯罪嫌疑人王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患有严重疾病 下列关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B.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C.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D.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有下列( )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A.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B.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C.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下面关于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查询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B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C存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D存款冻结期满前,如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当前突出需要对广大政法干警进行( )方面的法治理念教育。

A、依法治国

C、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D、服务大局

侦查人员在侦查聚众斗殴案时,找到了现场的目击证人甲、乙、丙,下列程序错误的是( )。

A询问未成年人甲时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B为打消乙的顾虑,使其积极作证,侦查人员带乙到其家中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C为取得证词,侦查人员委托未成年人甲的老师代为询问

D为了全面了解案情,侦查人员将甲、乙、丙3人召集在一起回忆案发经过 ( )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涉嫌虚假广告罪。

A广告主 B广告经营者 C广告发布者 D广告制作者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 )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 )。 A、虚假陈述 B、连续买卖 C、自买自卖 D、串通相互买卖

四、简答题

(一)人民警察遇有哪些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爆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二)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

(三)和谐社会的内涵?

五、案例分析题(法律依据答出法律名称即可)

(一)2010年4月某日上午,江某夫妇到ATM机前准备取款,还未插入信用卡,发现取款机屏幕上显示当前账户余额为8501元。江某先是一惊,一看原来取款机卡槽内已有一张信用卡,便将信用卡退出,一看,卡背面竟然还记有6位数字,好像是密码。江某的妻子李某看到后未臵可否,说“肯定是哪个冒失鬼忘记把卡拿走了。”当天下午,江某与李某到商场购物消费5000元。晚上,江某告诉李某,也下午是用捡来的信用卡付的账,信用卡后面记的数字还真是密码。李某大夸丈夫江某脑子灵光。三日后在江某逛商场时, 8

该信用卡被陈某盗窃,并取得现金2000元。

问:

1、江某、李某夫妇俩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请简要分析。

2、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请简要分析。

(二)贺某某,男,1975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系某公司货物保管员。贺某某在任某公司货物保管员期间,利用公司夜间只有门口有人之际,以加班为名,打开库房(钥匙由贺某某保管),从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间,先后19次夹带公司笔记本电脑出公司销售,共计价值人民币45871元。后赃物在某网吧被发现,公安机关经调查,网吧经理供认电脑系贺某某所卖,张某及李某等两位民警遂到该公司经出示工作证件传唤贺某某。

问题一

1、贺某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问题二

2、12月12日下午3时,贺某某被民警传唤到某派出所直至第二日早上5时。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有何问题?请说明理由。

(三)2007年8月1日,某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李某(男,40岁,本县居民)涉嫌票据诈骗100余万元案。8月10日晚10时,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批准后,对李某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因局里的讯问室已被占用,承办民警张某便并将李某暂时羁押在办公室。8月12日早8时,承办民警张某和协勤陈某对李某进行了审讯,讯问后将《拘留通知书》送达了李某的家属。9月20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9月27日,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县公安局于9月29日释放李某,于当日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加强监督考察,县公安局指定县戒毒所作为李某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在续侦工作中,侦查员张某发现了被害人拖欠李某50万元债务证据材料,认为会对认定李某“非法占有”故意造成影响,遂未提取相关证据。2008年1月18日,经县公安局集体研究认为,因李某无“非法占有”故意,不构成票据诈骗罪,决定解除对李某的监视居住,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问题

请逐一指出本案中办案程序的错误并简要说明原因。

推荐第2篇:经侦

经侦训练题库

一、判断题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

某甲被传唤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应以自首论。(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此,所有的证券发行均应采用公开发行方式。( )

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投保人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

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由调取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即可。( )

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应当立即停止应用,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复制电子数据。( )

支付回扣、手续费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 ) 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反洗钱监管机构。( )

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 )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构成逃税罪。( )

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 )

被检举、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可以申请复议。( )

二、单项选择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下列(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盗窃

B、制造毒品

C、投放危险物质

D、破坏交通工具

居住在台湾的林某伪造了大量的人民币,偷运到大陆出售牟利。林某构成( )。 A、伪造货币罪

B、运输伪造的货币罪

C、出售伪造的货币罪

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运输伪造的货币罪、出售伪造的侦查人员对被害人指认某人或者某些犯罪的证词,应当( )。

A、采信 B、不信

C、有保留的采信

D、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国家对下列( )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A.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被羁押的 B.因公民伪造有罪证据被羁押的

C.因公民拒不作有罪供述被刑讯逼供造成身体伤害的 D.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罪责自负原则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并且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C、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D、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合同,其标的物部分损失

某甲得知与其同宿一房间的某乙携巨款,便请其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饮料,乘乙昏睡之际,拿走其包内现金1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下列选项中被处罚人均以交纳保证金方式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请问:出现下列()时,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恢复执行行政拘留

A、张某提出复议申请后,立即找到案件的证人陈某,要求陈某改变其证词 B、李某起诉后,贿赂了主审法官,用假的人身伤害鉴定意见将其案卷中的伤害鉴定意见进行了调换

C、刘某因急事要到外地去,在临走时让本村村主任王某给公安机关报告一下,但王某将此事遗忘

D、赵某在未告知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下,将房子卖掉后全家迁往外地 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的是( )。 A、吸收公众存款 B、办理国内外结算 C、从事同业拆借 D、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投保人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保险诈骗罪

C、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从一重罪处罚 D、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用骗取出口退税的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构成( )。

A骗取出口退税罪 B诈骗罪

C逃税罪 D逃避追缴欠税罪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辨认应当在( )的主持下进行,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 )签字或者盖章。 A、办案部门负责人 被辨认人、见证人 B、侦查人员 被辨认人、见证人 C、办案部门负责人 辨认人、见证人 D、侦查人员 辨认人、见证人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在讯问时正确的做法是( )。 A、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B、必须通知其父母到场

C、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应当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到场 D、不须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到场

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应当依法( )。 A、没收 B、收缴 C、追缴 D、扣押 依法治国首先是( )。

A、依法治权

B、依法治民

C、提高全民守法意识

D、有效管理国家

刑事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鉴定或者委托鉴定的,鉴定费用由( )承担。 A、公安机关 B、受害人 C、当事人 D、犯罪嫌疑人 下列情形中,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

A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B偷开他人机动车 C结伙斗殴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以( )为限。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可能有犯罪事实发生 B、有人控告、举报

C、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以下( )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A、个人独资企业 B、合伙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 D、居民个人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 )。

A、可以扣押 B、不得扣押 C、视情扣押 D、也应扣押 在各类商标中,我国刑法只保护(

A 服务商标 B 商品商标 C 集体商标 D 证明商标

下列犯罪中,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不是洗钱罪的对象的有( )。

A职务侵占罪 B走私毒品罪

C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D集资诈骗罪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的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应当作出( )决定。 A终止审理 B免予起诉 C不起诉 D撤销案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 )。

A、行政拘留

C、警告

三、多项选择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 )有权要求赔偿。 A、近亲属

C、继承人

B、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D、关系密切的亲属

B、罚款

)。

D、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可以适用当场处罚的处罚种类包括( )。

A、口头警告

C、小额罚款 B、警告

D、不予处罚

上市公司及其( ),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A、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商业银行的权利有( ) A、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B、就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C、有权处分因行使抵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 D、有权处分因行使质权而取得的股权

《证券法》规定的禁止交易行为包括( )

A、内幕交易 B、欺诈客户 C、操纵证券市场 D、虚假表述

根据刑法规定,( )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其他便利的,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依照骗购外汇或逃汇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A、海关 B、外汇管理部门 C、金融机构 D、税务部门 下列情形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有( )。

A犯罪嫌疑人张某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B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盗窃罪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涉嫌盗窃 C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过讯问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 D犯罪嫌疑人王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患有严重疾病 下列关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B.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C.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D.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有下列( )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A.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B.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C.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下面关于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查询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B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C存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D存款冻结期满前,如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当前突出需要对广大政法干警进行( )方面的法治理念教育。

A、依法治国

C、公平正义

B、执法为民

D、服务大局

侦查人员在侦查聚众斗殴案时,找到了现场的目击证人甲、乙、丙,下列程序错误的是( )。

A询问未成年人甲时可以通知其父母到场

B为打消乙的顾虑,使其积极作证,侦查人员带乙到其家中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C为取得证词,侦查人员委托未成年人甲的老师代为询问

D为了全面了解案情,侦查人员将甲、乙、丙3人召集在一起回忆案发经过 ( )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涉嫌虚假广告罪。

A广告主 B广告经营者 C广告发布者 D广告制作者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 )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 )。 A、虚假陈述 B、连续买卖 C、自买自卖 D、串通相互买卖

四、简答题

(一)人民警察遇有哪些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爆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二)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

(三)和谐社会的内涵?

五、案例分析题(法律依据答出法律名称即可)

(一)2010年4月某日上午,江某夫妇到ATM机前准备取款,还未插入信用卡,发现取款机屏幕上显示当前账户余额为8501元。江某先是一惊,一看原来取款机卡槽内已有一张信用卡,便将信用卡退出,一看,卡背面竟然还记有6位数字,好像是密码。江某的妻子李某看到后未臵可否,说“肯定是哪个冒失鬼忘记把卡拿走了。”当天下午,江某与李某到商场购物消费5000元。晚上,江某告诉李某,也下午是用捡来的信用卡付的账,信用卡后面记的数字还真是密码。李某大夸丈夫江某脑子灵光。三日后在江某逛商场时, 8

该信用卡被陈某盗窃,并取得现金2000元。

问:

1、江某、李某夫妇俩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请简要分析。

2、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请简要分析。

(二)贺某某,男,1975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原系某公司货物保管员。贺某某在任某公司货物保管员期间,利用公司夜间只有门口有人之际,以加班为名,打开库房(钥匙由贺某某保管),从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间,先后19次夹带公司笔记本电脑出公司销售,共计价值人民币45871元。后赃物在某网吧被发现,公安机关经调查,网吧经理供认电脑系贺某某所卖,张某及李某等两位民警遂到该公司经出示工作证件传唤贺某某。

问题一

1、贺某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请说明理由。问题二

2、12月12日下午3时,贺某某被民警传唤到某派出所直至第二日早上5时。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有何问题?请说明理由。

(三)2007年8月1日,某县公安局立案侦办李某(男,40岁,本县居民)涉嫌票据诈骗100余万元案。8月10日晚10时,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批准后,对李某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因局里的讯问室已被占用,承办民警张某便并将李某暂时羁押在办公室。8月12日早8时,承办民警张某和协勤陈某对李某进行了审讯,讯问后将《拘留通知书》送达了李某的家属。9月20日,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9月27日,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县公安局于9月29日释放李某,于当日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加强监督考察,县公安局指定县戒毒所作为李某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在续侦工作中,侦查员张某发现了被害人拖欠李某50万元债务证据材料,认为会对认定李某“非法占有”故意造成影响,遂未提取相关证据。2008年1月18日,经县公安局集体研究认为,因李某无“非法占有”故意,不构成票据诈骗罪,决定解除对李某的监视居住,并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问题

请逐一指出本案中办案程序的错误并简要说明原因。

推荐第3篇:经侦绩效考核

2011年度玛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经侦绩效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各项内容,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经侦大队在2011年度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2011年以来,我经侦大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努力服务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了“亮剑”行动、“清网行动”打击“假发票、假银行卡、假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传销”等专项行动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直接关乎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队历来重视。自“亮剑”行动以来,我经侦部门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4〃12”推进会、“7〃2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破大案、端窝点、摧网络”为行动思路,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将“亮剑行动”与维护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力推进“亮剑”行动向纵深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联合侦办大要案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无缝对接,形成对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合力围剿之势。

截至今年11月20日,我经侦大队经侦案件发案率为0,破案为0,,案件信息录入为0,根据省厅安排我经侦大队自4月15日以来认真深入开展了“亮剑”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散发藏汉宣传材料1000余份,张贴通告400份,设立举报电话2处,解答群众疑问200余次。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亮剑”活动宣传氛围,保持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受到广大牧民的热烈欢迎。

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在很短时间内,我经侦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连夜查清了本县的4家火锅店“老油”问题,维护了群众权益。

今年7月26日,我经侦部门直接介入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据介绍,过去公安要介入此类领域打击犯罪,往往是“事后”作为,处于“配角”地位。如今,在“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命的召唤下,玛多县公安局建立了联动“食品药品安全查处机制”,成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前沿战线的重要“主角”之一。

为提升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效能,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今年8月15日,我经侦大队加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牌子,从机构和人员上保障了此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从过去一个部门管理“升格”至一个警种管理,这是成都决策者们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民生理念的再次体现。在民生理念的指引下,成都公安经侦部门大胆突破传统职责范畴,积极探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新模式。

一方面充分运用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主导作用,将部门职能上升为政府职能,提升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系;一方面以完善《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工作流程》为抓手,构建“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以刑事执法引领行政执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模式,目标直奔打击效能,由此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参与政府食品监管相关工作,主动延伸公安机关的预防和打击职能,专门制定了《经侦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工作流程》。

打击犯罪,首先要明确对象在哪里,十分关键。在实战中,成都公安经侦部门通过研判“两类犯罪”形势,对全市“两类犯罪”出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打击重点,建立了“一街道、两路段、三区域、一市场和五品种”的侦破台账。

改变过去专项行动由一个警种单打独斗的局面,以市局名义对刑侦、治安、网安等主要警种下达线索和案件目标任务;建立警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特别是涉及网上发布假冒伪劣商品信息,多地点制假,多渠道销售的案件,由市局成立专案组,指定经侦、刑侦、网安等部门捆绑作战,发挥各警种优势,提高打击效能。

推行“三定三包干”制度

冲锋打仗,士气斗志很重要。为激励民警斗志,确保警令畅通,在“亮剑”行动中,我经侦部门根据多年实战,形成了一套“成都考核机制”。

一、是将专项行动考核成绩纳入市局绩效考核。明确提出:“成绩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不参加全年考核评优工作。”同时,在县局经侦支队网页设立的行动专栏和《破案打击龙虎榜》,每日公布行动战果,每周统计战果,每月公布绩效考核成绩。

二、是强力推行“三定三包干”制度。对于行动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市局逐一落实并定下工作方案,定下具体责任人,定下考核标准。同时,对重大案件和重点逃犯实行包干工作制,即领导包任务,经侦支队包督导,经侦大队包任务。

三、是引入督察处督导的工作机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纳入督察处督察内容,由督察处结合日常督察工作适时开展督察,并将督察结果,以市局督察通报的形式通报各单位“一把手”。

四、是明确奖惩制度,鼓舞士气。在“亮剑”行动最后考核中,县局除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外,还单独设立了“突出贡献单位”奖,对为专项行动作出突出贡献、赢得突出荣誉的民警进行单独表彰奖励。

推荐第4篇:经侦示范点

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近日,总队召开各市经侦支队长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前一阶段各地开展“经侦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创建工作重点,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经侦部门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的工作大局和争创一流经侦工作、打造“江苏经侦”品牌的总体目标,按照“队伍管理制度化、侦查办案规范化、机制结构科学化、装备保障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开展省、市两级经侦示范点的培育创建工作,积极探索现代经侦警务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发展势头良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竞互促的创建工作氛围。

示范点建设工作开展后,刘志伟副厅长多次对创建工作作出指示,并专门听取了全省面上情况汇报。总队先后两次发出专门通知进行部署,三次组织力量赴全省各地调研指导,确定了八个省级示范点,并派出专门工作组驻扎其中四个点进行跟班作业。各市经侦支队按照要求分别确定了一至两个市级示范点,普遍成立了由分管局长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指导开展创建活动,有的派员驻点跟班作业,有的定期上点指导创建,并普遍建立了支队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对口指导。省厅确定的首批\"示范点\"争创单位纷纷抢抓机遇,由一把手局长或分管局长亲自组织和规划创建活动。各市级示范点和其他经侦大队也纷纷迎头赶上,积极开拓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自身建设,以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与省级点开展良性竞争,形成了你追我赶、比学帮超的浓厚争创氛围。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创建单位工作条件普遍得到较大改善。

“经侦示范点”创建工作得到了各市、县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纷纷为经侦大队改善办公条件、调整充实警力和加大硬件投入,为经侦大队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支持。泰州泰兴、姜堰、靖江等局给经侦大队争取了基础工作中队编制;南京玄武、淮安楚州、宿迁泗洪等局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选拔了精干警力充实到经侦大队,使队伍年龄结构和人才结构更趋合理;泰州泰兴、连云港连云等地强化对经侦民警和经侦联络员的教育培训,不仅提高了队伍素质,还为经侦部门培养了后备人才。扬州宝应、泰州泰兴、兴化、宿迁沭阳等局积极为大队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淮安楚州、扬州邗江等局为经侦大队增加车辆、电脑及其他现代办公设备和侦查取证器材,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扬州邗江等地经侦大队已初步实现电脑制作笔录;常州武进、天宁等地还建立内部局域网用于规范化管理;其他地区也纷纷给经侦大队解决实际问题,为开展示范点建设和经侦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各项工作机制更趋科学规范。

1、侦查办案机制在示范点上普遍得到规范。一是办案程序和行为规范得到很好地落实。各示范点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普遍制定细化了办案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扬州经侦支队制定了《经济犯罪案件办案规程》,江阴经侦大队编制了办案流程图,连云港东海、扬州邗江、泰州泰兴等经侦大队实行了办案跟踪单制度,侦查办案的各个环节都得到了规范。二是执法监督机制趋于完善。各示范点普遍落实了案件归口受理、出口审核、涉案财物管理、集体通案、疑难案件会诊、结案回访等制度,实施了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盐城、连云港、常州、无锡等地实行了个案质量评判制度,内部监督机制得到有效落实;盐城、扬州、泰州等地经侦部门主动引进纪委、督察、法制及人大、政法委、检察、法院等部门的监督,扬州邗江等地实行办案质量反馈单制度,不少地区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外部监督渠道得到拓宽;总队下发了《经济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工作暂行规定》,强化了举报投诉督查和通报工作,扬州支队制定了《全市经侦部门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办法》,不少地区全面开展了对基层经侦大队的执法质量定期考核工作,层级监督机制开始正常运转。三是办案运行机制有所创新。扬州市局在经侦部门全面实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和责、权、利相统一的人才使用机制,各地普遍实行了以主办侦查员为基础、以办案搭档制为基本形式的侦查组织模式,苏州常熟等地开始探索中队制向探组制的运行机制转变,侦查工作效率有所提高。

2、基础防范工作效益得到提高。一是经侦基础工作初步融入了公安基础工作。启东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经侦工作一体化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经侦部门与其他警种部门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的职责,初步形成了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整体合力。淮安楚州区、连云港连云区和苏州吴中区等地制定了派出所经侦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考核标准,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在防范控制经济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工作优势。南京玄武、泰州靖江等地积极探索与基层派出所和刑侦中队挂钩捆绑开展经济犯罪侦查的工作机制,侦查工作与基础防范工作脱节、经侦基础工作游离于公安基础工作的局面开始得到扭转。二是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衔接协作机制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南通、镇江、扬州、常州等地提请政法委和检察机关牵头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协作机制,建立了相关部门的定期联络和重大案件通报、移送制度,其他地区普遍建立了与社会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对经济犯罪的联防协控工作格局,达到了借力防范、合力打击的预期目的。三是侦查基础业务建设得到了强化。通过经侦基础工作向基层派出所、相关警种和社会相关部门的延伸,经嫌调控、经侦特情等基础业务建设得到了落实和强化。无锡等地制定了阵地控制工作规定,南京玄武等地区对阵地控制工作进行了实践探索,金坛、泰兴等地积极探索,提高经侦特情工作手段的实战应用效益,各项经侦基础业务建设普遍得到了强化。

3、服务经济建设意识得到强化,措施不断拓宽和丰富。各地经侦部门积极融入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工作大局,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和竞争秩序的有力措施。总队下发了《公安经侦部门警务公开内容》,各地普遍印发了经侦服务手册,通过在基层派出所增设经济案件报警点、开展“经侦110”活动等形式,方便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保安求助。无锡、宿迁、淮安、徐州等地经侦部门纷纷出台亲民、便民、安商、助商的承诺措施,扬州、泰州、南通等地经侦部门通过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开展“零距离”服务企业活动,其他地区通过发布案情通报、防范建议、预警信息等方式,优化了经侦部门的执法服务形象,也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社会的肯定和赞誉。

4、经侦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措施日益丰富,运行机制和考核体系趋于科学和完善。扬州、盐城、泰州等地制定了经侦大队达标试行标准,为推进全市经侦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各地在创建工作中普遍梳理完善了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队伍培训计划,探索了队伍管理的方法措施。盐城建湖等地经侦大队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确立大队年度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中队和民警,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淮安楚州区局经侦大队在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全员双聘制、绩效奖惩兑现制、末位离岗培训制等相对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各地通过灵活多样和科学合理的考核考评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经侦民警的活力,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创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推动作用开始显现,各项业务工作指标明显提高。从上半年目标考核结果看,省、市经侦示范点的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均在其市内位居前列。常熟经侦大队1至8月的立案数、破案数和挽回损失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76.67%、65.52%、13.4%,南京玄武经侦大队至8月底的打击处理、破案和追赃指标同比分别上升6%、27%和200%,泰兴经侦大队上半年的破案率、打击处理率和追赃率分别上升了36.8%、58%和22.6%。从全省情况看,1至7月,全省经侦部门破案数和挽回损失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48%和29%,“经侦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际效益已经初步显现。

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前一阶段情况看,各地的创建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经侦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思路和要求,还不是非常明确。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局面还没有真正打开,跟不上全省的工作进程。三是工作重点不够突出。侧重于建章立制,忽略了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质效的提高。四是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对创建工作研究不深、措施不实、指导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既定计划,目前经侦示范点建设工作已经进入运行见效阶段。各市经侦支队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紧紧围绕促进经侦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融入当前中心工作大局。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经侦示范点\"创建活动,是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号召,贯彻落实经侦部门“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必然需要,是建精建强基层经侦大队,促进经侦队伍自身建设和发展的根本需要,同时也是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益、适应日益繁重的经侦工作任务的迫切需要,立足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的大局,紧紧围绕\"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经济犯罪大要案件得到及时查办,经济领域的突出犯罪问题得到及时整治,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不断开拓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以一流的打击成效、一流的执法质量、一流的防控水平和一流的队伍素质,树立江苏经侦工作规范、优质、诚信、高效的形象,为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思路,紧密结合经侦工作的重点方面,不断探索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地要深入研究和科学总结经侦工作的内在规律,围绕对侦查打击和犯罪防控的支撑和保障,强化对执法规范、情报信息、执法协作、组织管理、装备保障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和总结,探索县、区经侦大队科学、规范、高效的警务机制,并通过实践运行检验其成效,不断提高经侦部门的打击效能、防控水平、执法服务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把经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三是要进一步落实措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出一流的特色品牌和工作绩效。一方面,各地要把创建工作作为经侦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龙头工程来抓,强化领导和指导,人员要下去,措施要跟上。对创建工作的重点方面,要列出纲目和时间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一个方面一个方面的完善,不断推进经侦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中长期奋斗目标和短期创建计划。当前要重点抓住急需改进的薄弱环节和比较成熟的优势项目开展培育创建,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优势,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经侦工作品牌。

(二)积极开展开拓创新,为全省经侦工作的发展积累经验、闯出路子。

各地要按照省委李源潮书记在省级机关领导干部学习会上的指示要求,“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探索适合我省情况的经侦工作模式和路子。当前的重点,一是围绕职能和目标,建立运行构架,科学整合各个方面和条线的警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做精做强经侦主业。二是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规定,以案件移送为切入点,建立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流、执法协作和衔接机制。三是在做强破案打击主业的同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主动服务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管理和科学考核,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不断创造新的经验。坚持以实践检验实效,对不切实际的东西,要及时修正,对成功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在实践基础上形成规范。

(三)抓好创建工作的成果转化,确保创建工作发挥实效。

一是各市经侦支队要注意不断总结点上成型的经验,形成相应工作规范,及时推广交流,以共享创建成果,推动经侦工作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二是在创建过程中要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和资料积累,强化对创建工作前后各项工作绩效指标的比对分析,探索制定本县、区经侦大队的建设标准,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县级经侦大队的达标创建活动提供依据,奠定基础。三是各市经侦支队在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强化支队自身建设,一方面用基层的先进经验丰富完善支队建设的思路,另一方面积极为基层放样子,树表率,解决实际问题。

创建经侦示范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还需要各地继续付出艰苦的努力。各地要按照刘志伟副厅长关于“胸怀工作大局,树立率先之志,紧密结合实际,善谋率先之策,坚持执法为民,打牢率先之基”的要求,以创建工作的优异成效,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争创一流经侦工作、打造“江苏经侦”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二OO三年九月三日

推荐第5篇:经侦案件材料

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性文件。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

一、走私犯罪案件中的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四、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五、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八、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中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犯罪案件。

推荐第6篇: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工作总结

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半年里,___经侦工作在_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厅总队《XX年经侦工作要点》,加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和遏制各种经济犯罪,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来全盟经侦工作的案件查破情况

1至6月份,全盟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起,立 8 起,破6起,结案1起。其中:合同诈骗案3起、偷税案1起、保险诈骗案1起、贷款诈骗3起;涉案金额123.5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3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协外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追赃数3万元;在追逃中追赃数13.4万元。

二、进一步抓好全盟经侦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___公安局经侦部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___经侦工作实际,支队领导主动同各旗县市局党委进行沟通,先后多次深入各旗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实施,取得基层领导对经侦规范化建设的支持。要求每周上报规范化建设的进展。徐志诚支队长利用我盟计算机培训班的时机了解对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并对经侦民警进行具体指导。张丽媛副支队长、达日汉副支队长赴基层检查指导规范化建设工 作; 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主动与法制部门联系,从基础“台账”开始,支队同时出台了《集体议案议会会议记录》、《受理经济犯罪举报登记表》、《经济犯罪举报回告单》、《经济犯罪案件材料转送单》、《经济犯罪举报线索交办通知》、《经济犯罪案件登记簿》、《接受经济犯罪案件登记簿》等制度。使经侦民警在工作中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收到良好效果。并确定太旗、锡市经侦大队为经侦规范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盟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严厉打击在抗击“非典”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全盟各地经侦部门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在防[找材料 到☆大☆秘☆书☆网-ˇ大ˇ秘ˇ书ˇ网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治非典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以把严厉打击在防治“非典”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工作的实际战果作为支持我盟防治“非典”的标准。按照防治“非典”疫情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同时各地经侦部门组织警力深入到防治“非典”第一线, 结合当前正开展的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从公安经侦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对制售假 冒伪劣“非典”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诈、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主动配合卫生、药监、工商、质监、民政等部门做了整治工作, 落实了各项工作的措施,促进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社会媒体发动社会力量,监督、检举、揭发制售假冒伪劣“非典”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诈、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的行为。经侦支队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在抗“非典”期间我盟经侦部门对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的行为采取了“零报告”制度,形成信息畅通,配合有力的协作机制,有力地遏制了在抗击“非典”期间经济犯罪的势头。

四、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

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的通知》后,支队向局领导汇报并作出部署,与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制定出符合___实际的方案,共同落实好文件精神的落实。

各地公安经侦大队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的通知》精神的同时,还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高检院《人 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加强配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都能从全局的高度出发,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力度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列入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盟公安局随即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承办的重大案件及重大事项法律文书报盟人大工委备案的通知》,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方便单位、群众报案和监督。每半月召开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商检、药监、卫生防疫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互通信息,扎实有效地做好了“特殊时期”的专项行动。

五、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开展打击整治贷款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信用秩序违法行为

一是根据内政办字〔XX〕133号文件精神,各地公安机关和各地人民银行与金融等单位在盟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精心部署,制定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挂帅,公安、金融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打击整治贷款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信用秩序违法行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 案,公布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不法分子,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在全盟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繁华街道、商业网点等悬挂横幅1000、张贴《通告》3000余张宣传画3000余张,《通告》在当地电视台滚动连续播放3天,悬挂横幅1000余条、标语300余份,宣传了此次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三是各地公安、金融部门出动人员200人次,宣传车30多台次,散发《通告》2800余份,报纸等媒体刊发《通告》1条次、稿件1篇,公安机关、金融部门接到检举、揭发经济犯罪线索1 条,进一步扩大了舆论声势;全盟截止XX年3月底,逃废债企业和个人3362家,逃废债金额25326万元。其中:本金15571.83万元,利息9754.17万元。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行及联社上报的第一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及个人名单进行甄别,筛选认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及个人名单[134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金额5221.37万元。其中:本金2843.37万元,利息2377.9万元。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侦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整体素质偏低,警力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侦工作的需要;二是基础业务建设薄弱,经侦特情利用率不高,在发现控制犯罪措施上 不到位;三是与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少,信息闭塞。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推进经侦信息化建设。从工作安排、人员选配、经费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建议领导予以倾斜和保障,力争将经侦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重要项目,使经侦大队配备微机,配备专门人员,开设经侦网页,畅通经侦三级网络;达到每名经侦民警都要参与信息的搜集、录入、查询和使用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强化集中行动。按照《集中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强化打击整治措施,组织好、安排好集中行动。三是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强案件侦办指导工作,努力破获一批经济犯罪大案,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猖獗势头。

总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利措施,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努力取得新成绩。

___公安局经侦支队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推荐第7篇: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工作总结

2005年,全市公安经侦工作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经侦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公安经侦工作“打击、参谋、服务”的三大职能,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其打击经济犯罪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据统计,一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成功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起,其中侦破重特大经济犯罪

案件8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其中刑事拘留**人、逮捕**人、移送起诉**人、取保候审**人,缴获假人民币**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在侦查破案行动中还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人,其中网上在册逃犯*人。其中:市局支队立一般案件4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港口大队立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2起共4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防城大队立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1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东兴大队立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4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上思大队立一般案件*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因工作成绩突出,防城区分局经侦大队和东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全区经侦部门的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三星级大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大力加强侦查破案,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亦显凸出之势,特别是处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防城港市更不例外。一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涉案金额达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17起,并成功侦破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10起,其中不少案件性质恶劣,影响巨大。

2005年2月1日下午,市局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从防城区石角(地名)贩运200多件走私香烟到该区防城镇冲仑村附近山上藏匿,待天黑后再伺机出手贩卖。接报后支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防城冲仑开展缉查工作,当即在山上查缉香烟60多件。由于天黑不便深入开展工作,带队的支队领导决定将查获的赃物先期押运回港口,待来日再作计议。可正当办案民警即欲撤退时,涉案犯罪嫌疑人却公然组织不明真相的村民群众拦截我办案人员聚众抗法,公然围攻阻挠民警执行公务,打砸警车,哄抢香烟。面对猖厥的非法经营走私香烟犯罪活动以及嚣张袭警行为,办案民警不畏强暴,在耐心地做好不明真相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针对个别蓄意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则予以坚决打击。为进一步查清该案源头,经报请市局领导批准,支队将该案立为“2.1”特大非法经营香烟案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专案组终于成功破获该案,摧毁了这个长期活动于防城区一带的非法经营香烟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逮捕10人,取保候审4人,监视居住3人。通过多方取证,依法认定该团伙非法经营香烟1000多箱,总案值达170多万元。这是我市公安机关成立以来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件。该案的成功破获影响巨大,在得到市局领导的支持同意下,支队于2005年4月20日在港口以市局名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委副书记韦志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倪耀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席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舒孝伟,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刘德坤、宣传处副处长邱玉城等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广西分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等6家报社驻广西记者站,中新社北海支社,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法治快报驻防城港记者站,南国早报,防城港电视台,防城港日报社等共19家新闻媒体派记者到会采访。会后,各媒体以不同形式发表了大量的文字和音像报道,有效地震慑经济违法犯罪,张扬了警威,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05年8月29日,防城港市国税局将涉税案值达5.1亿元的防城港市顺发车船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销售发票案移送市局经侦支队。经过审查,支队于同年8月30日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因此而将其命名为“8.30”税案,同时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支队立案后,在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区国税局稽查局的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协助下,以支队警力为主的专案组成立了。经过专案组人员的艰辛努力,前后仅仅8天时间,至9月6日,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刑事拘留11人,取保候审4人。12月9日,支队专案组民警又在广东珠海将该案在逃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简善平抓获归案。至目前为止,该案

共查扣真假账册等物证、书证材料一批,冻结银行存款270多万元。这是一起我市公安机关成立以来侦破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涉税犯罪案件。

8月18日,市局经侦支队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在东兴市经侦大队的配合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重大贩卖假币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面额100元的机制版假人民币10.57万元。

东兴市局经侦大队充分

发挥情报信息作用,在2004年底至2005年初,通过使用特情布控,先后破获诈骗案3起,并在该市江平镇成功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黄光强;1月24日又在南宁市抓获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黄建卿,破诈骗案1起;4月15日,特情再次发挥作用,通过周密布控,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陶进文,破获诈骗案1起。6月16日,抓获诈骗手机犯罪嫌疑人吴洁,破获诈骗案2起;10月31日和11月17日,在东兴倒毁了三个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清、周建国,破获非法经营案1起;11月23日至12月17日抓获合同诈骗手机的犯罪嫌疑人吴尚龙、黄文沛,破获合同诈骗案1起。

防城大队针对辖区内利用虚假合同进行诈骗的经济犯罪活动态势有所上升的现实情况,积极开展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年内即侦破防城东星人民公园利用虚假的土石方承包工程进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人民币4万多元。6月12日该大队接到防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发现移送的防城港市防城晟晃达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偷税一案;经调查得知,该公司采取部分收入不开票、不入帐,虚列成本、费用等手段偷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65万多元;同时,该公司董事长周子雄、副董事长王浦兴、张雄及公司监事会长叶吉弟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公司其他成员于2004年9月29日私分公司财产人民币201500元,每人分得15500元。发现后,大队领导立即指挥全队民警全力以赴,追赃挽回经济损失195500元,抓获犯罪嫌疑人周子雄、张雄、王浦兴、叶吉弟等四人。归案后,周子雄对其公司偷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将该四人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

在开展严打重特大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我市公安经侦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其他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今年6月1日,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是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市局支队及港口、防城大队警力在防城、港口同时开展查处玛雅公司传销“灭鼠”统一行动,抓获涉案人员9人,刑拘4人,取保候审3人,查扣冻结涉案金额2.4万元,涉案宣传资料、账册、客户资料及玛雅产品一批。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严厉打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健康稳定,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侦查破案,全市公安经侦系统全年共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8人,移送起诉18人,全年的转捕转诉率均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中:市局支队逮捕20人、移送起诉16人;港口大队逮捕1人未移送起诉;防城大队逮捕4人未移送起诉;东兴大队逮捕2人、移送起诉2人;上思大队逮捕1人未移送起诉;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市局支队全年共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0人,在全队民警仅有14人的情况下,人均捕人约1.5名,在侦查部门稳居前列。其中支队一大队刑事拘留5人转捕5人;还有东兴大队逮捕4人移送起诉4人;该两个大队的刑拘转捕率、逮捕转诉率均达到了100。

二、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在商品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有序,是整个商品经济大厦的基石。作为公安经侦部门,对市场经济秩序适时开展整顿和规范,是保障其有序发展的有力保证。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成功地开展了一系列规范整顿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是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的统一部署,联合工商、海关、技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山鹰”行动,先后共排查相关涉案线索4条,受理海关移送涉嫌侵犯“耐克”、“阿迪达斯”、“标马”等名牌的运动鞋、凉鞋案件1起,受理工商部门的移送涉嫌侵犯“力帆”品牌挂锁案件1起。所涉各案,均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就。

二是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盗版光盘活动,通过取缔无证摊点及流动商贩的违法销售兜售行为,有效地打击了走私光盘的非法流动和销售等违法经营活动。

三是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支队共检查行业场所家,发现问题家,均已落实了整改。

四是配合盐业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行动。

此外,东兴市局经侦大队一年来协同工商、烟草、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以及电信等部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共同打击非法经营无线电、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等,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同时还与越南警方互通经济犯罪信息,联手打击跨国经济犯罪,为保东兴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整顿,促使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在组织开展的各项联合行动中,各协作部门均对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负责和高效交口称赞。

三、走出队门,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

按照公安部确定的经侦部门必须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从年初始,市局支队即制定了经侦部门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支队

一、

二、三大队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分别于4月和7月深入到我市的大海粮油、越秀公司、岳泰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座谈,通过交流沟通,向有关企业介绍了经侦部门的职责、案件管辖范围、办案程序以及服务内容等情况。就企业有关人员提出的经济犯罪问题耐心地进行解答,并就如何预防经济犯罪、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支队为企业提供的这些服务使企业负责人很受感动,认为经侦部门主动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这将对他们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很大帮助,增强了他们在防城港把企业搞好的信心。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肯定并向全区经侦系统推广。

通过一系列的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行动,以及对企业、对群众周到高效的服务质量,市局支队一年来显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企业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鉴于支队在业务工作中做出了不凡的工作业绩,今年3月18日,市局党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经侦支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向经侦支队学习。

此外,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市局支队还特别重视情报信息的整理收集及其撰写发布工作。据统计,支队全年共上报信息48条,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媒体采用18条(次),被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采用46条,名列全区经侦系统信息采用量第二位,受到了总队的表彰。与此同时,本支队为达到大力宣传经侦工作的目的,还分别建立了对内和对外两个经侦专题网站,全年发布经侦内部信息102条、外部信息56条,均获较高的点击率及回贴率,受到了内部和外部众网友的好评。但同时也应指出,即各区、县(市)大队的情报信息收集意识很是淡漠,全年上报信息仅6条。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大队领导对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民警收集信息的主动性差。其次是对收集信息的范畴不明,捕捉信息的的敏锐性欠缺。比较典型的如东兴大队一年中为区外追逃4名,却没有一篇信息报支队。

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系统民警,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在党的十六届及其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思想指导下,全队民警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别是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自治区党委政府、区公安厅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在“三个代表”及其党员先进性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现实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支队及各区、县(市)大队领导率先垂范的带动下,全体经侦民警形成了一股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的热潮。首先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以及“争当执法能手、创建文明所队”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带动执法观念的转变。在接待群众来访、报警报案方面,全体经侦民警一改过去冷横状况,面对群众笑脸相迎、茶水相待,彻底杜绝了踢皮球的现象。特别是2005年以来,在支队及各区、县(市)大队领导的带领下,以公安开门“大接访”活动为契机,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从而有效地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如港口区公车镇冲孔村因征地赔款问题,前些年群众同村组干部产生矛盾,数年来均以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而不断上访,要求党委、政府部门或政法机关以经济犯罪嫌疑查处村干,该事件港口区的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均曾先后前往调查过,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当群众将有关情况报到公安经侦部门后,经民警深入调查,最后认定不够成案件。至此,本来经侦可以不再办理此事,但我们仍然一方面公布情况,另一方面做好上访群众和上访事件对象的工作,最后促成了矛盾双方坐在一起交流情况,相互沟能,相互理解,终于化解了矛盾,群众对此很受感动。在执法为民方面,全体经侦民警均能切实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体察民情,积极做好案件侦破工作。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强化学习,全体经侦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大大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更强了。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民警没有出现过任何违反“五条禁令”或其他违法乱纪现象,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建设工作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存在的问题

(一)经侦机构设置和警力配制与经侦工作不适应。目前,全市经侦民警占全市民警不到4,市局支队内设的三个大队没有配备大队领导,区、县(市)经侦大队警力偏少,特别是会侦查、懂法律、熟悉经济专业知识的民警少,与日益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不相适应。

(二)办案经费缺乏,来源不畅,交通工具、技术装备落后,制约了经侦工作的开展。

(三)对经济犯罪的分析研究不够,调研工作滞后。

(四)经侦工作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区、县(市)经侦大队的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

(五)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缓慢,支队及各区、县(市)大队缺乏计算机网络维护管理人员。

(六)走出队门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做得不够。尽管市局支队在此方面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各区、县(市)大队在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方面的工作尚处于基本空白的状态。

六、二OO六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打击经济犯罪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

(二)不断完善与重点企业联系工作制度,做好服务职能工作;

(三)加强与税务、金融、工商、技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好联席会议制度;

(四)进一步推进经侦工作规范化建设,市局支队力争在“四星”基础上争创“五星”支队,已取得“三星”荣誉的防城、东兴大队应加强努力,争取更上一层楼,而尚未进入“星级”的港口和上思大队则应加快追赶步伐,争取早日上“星”。

(五)加强队伍建设,塑造一支高素质的经侦队伍。

推荐第8篇:经侦联络员制度

麓谷派出所经侦联络员工作职责

为加强基层派出所与公安经侦部门的联络协作,密切相互间的工作配合,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增强打击经济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更好地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所支委确定由刑侦副所长苏晟兼任经侦联络员一职,经侦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协调稽查和参与公安办案计划。适时研究分析各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部署,找出各方计划上的交叉点和联系点,对能够且需要各方共同实施的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制定相应协作方案。

(二)组织开展查处大要案、打击经济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的协作工作,协调解决各方在协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各方联合检查、协同检查以及委托检查等协作的开展。

(三)解决协作中的纠纷及争端,各方对同一案件的定性、处理、处罚及适用法律法规等问题存在分歧时,适时进行协调。

(四)交流大要案查办和专项整治信息,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及时传递、交流、通报重要的、涉及对方管辖范围的

违法案件。适时处理各方协作中的突发事件。

(五)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和办案手段创新情况,及时沟通各方在工作中发现的经济违法新动向、新手段和新特点,及时贯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交流各方在选案、办案、定案等方面的好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或不定期选择各方共同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震慑不法份子,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各警种联合办案的优势及效能。

(七)负责情报信息的搜集和传递通报。注意搜集了解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并通报给上级经侦部门。

(八)参与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侦查、稽查专项行动的研究,提出参谋意见。对公安经侦部门和其他稽查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九)负责了解掌握本辖区经济违法犯罪的情况,定期分析一个时期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工作建议,提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

麓谷派出所

2012年3月7日

推荐第9篇:经侦考试重点

经侦重点

一、经济犯罪及经侦的概念、特点

1、经济犯罪: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经侦:是指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所实施的经济犯罪活动,按照法定程序,为收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缉犯罪人,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

3、经侦的特点:

(1)经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经济犯罪的主体绝大多数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包括:①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即通常可说的公务员和准公务员;②其他各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2)经济犯罪案性复杂取证难度大

首先表现为犯罪主体的多样化。既有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经济组织,也有个人,既有自然人,也有与自然人结合而成的个人合伙以及个体工商户等,既有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有从事经济管理的主体,还有借组织名义或以单位为中介实施经济犯罪的主体。

其次表现为案件涉及面广,犯罪空间越来越大 再次,还表现为涉及到的政策法规纷繁复杂

(3)经济犯罪案件与其他刑事案件相比,大部分采取“由人到事”的途径进行侦查

经济犯罪的主体往往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或自己的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这是经济犯罪有别于其他刑事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些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大都经过深思熟悉、精心策划,犯罪时手段狡猾,花样翻新,并且其犯罪行为往往混杂在合法执行公务之中,犯罪后又有足够的时间湮灭罪证,或订立攻守同盟,这些都决定了经济犯罪案件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和隐蔽性。 (4)侦查方法策略性强,案情查证难度大

经济犯罪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也决定了侦查这类案件必须十分注意方式和方法,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案情无法查实,前功尽弃的不良后果。因此在侦查中要充分运用各种侦查策略、手段,方法,把公开的调查和秘密的侦查巧妙地结合起来,针对不同形式的经济犯罪行为和经济犯罪分子特有的心理特征获取证据,以便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侦查活动的策略性要求侦查人员在运用各种侦查措施、途径、手段和方法时,应注意做到科学的预见性、极强的针对性和灵活的选择性等。 (5)经济犯罪案件一般都有赃款赃物可查

在侦查过程中,既要查清犯罪事实和有关情节,还应查清赃款赃物、非法收入的去向,并采取有效

1 手段尽可能地全部追缴,以进一步获取犯罪证据。这不仅有利于挽回国家,被害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损失,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不让其在经济上占到便宜,而且还涉及到案件的定性,量刑或新线索的发现。

二、经侦的程序、步骤。接报案、初查、立案、采取措施进行侦查等。 受理案件的审查

一、立案的根据和条件 立案材料来源主要有: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控告和检举

2、有关机关移送的经济案件

3、公民的控告和检举

4、被害人的控告

5、犯罪人的自首

6、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同案件犯的揭发和在自己工作中发现的犯罪事实

二、受理案件的审查程序

(一)及时受理报案并完成

1、问明情况

2、制作《询问笔录》

3、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

三、受理案件的审查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61条中规定:“对于控告、检举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经济犯罪案件的初查是指对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在立案前进行的调查。初查的目的是查明是否具备立案的条件。 在审查中应注意:

1、审查控告、检举的事实是否存在,防止诬告。

2、立案既要认定犯罪事实,又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初查与侦查的区别

(二)案件调查的内容包括线索来源调查和案件的事实调查。

1、案前调查的程序

(1)认为需要案前调查的,认真填写《案前调查报告》由经侦大队长以上或分管局领导审批。 (2)对涉外或政治身份特殊的嫌疑人,请局长或上一级负责人审批;

(3)案前调查结束后,要客观地制作《案前调查结论报告》,报经侦大队长以上或分管局领导审批。

2、是初查,不能替代侦查。注意:调查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等非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的措施;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隐瞒意图,秘密进行。

(三)所受案件初查后的处理

1、实施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侦查。程序是填写《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报告表》,办理审批手续,将《立案报告表》及时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予以立案。

2、移送。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不予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属于刑诉法第15条规定之一的) 制订侦查计划

侦查计划基本内容:立案根据、案情的分析推断、侦查任务和基本手段、措施、侦查力量的组织分工、具体要求。 经济犯罪的侦查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常用方法

1.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入手,开展侦查(这种侦查途径常用于被害人报案)

2.从控制涉案财物入手,开展侦查 3.从痕迹物证入手,开展侦查 4.从经济业务流程入手,开展侦查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协作问题

1、区际协作:注重经侦部门区域间的横向协作。

2、警种协作:注重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与公安机关内部其他警种之间的协作。

3、部门协作:加强与金融、税务、工商、海关、审计 等部门协作。

4、国际协作:注重与国际刑警组织和国外警方合作,通过双边的警务合作,缉捕逃犯、追缴赃款。开展调查、收集证据

一、基础调查,核实情况

二、严密监控侦查对象,为侦查取证创造条件

三、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获取犯罪证据

四、正面侦查,甄别和扩大线索

五、审查证据,揭露犯罪 破案与侦查终结

(一)破案条件和时机的选择

破案是指公安机关在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已经成熟,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抓获犯罪嫌疑人或主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侦查活动。

(二)破案后的处理

1.追缴赃款、赃物。(能否直接发还?) 2.整理案件材料

3.总结经济教训,提高侦查能力。

(三)侦查终结的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 (4)法律手续完备

三、伪劣产品案件的特点和侦查方法

1、伪劣产品案件的特点

(1)伪劣产品的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

(2)多为结伙作案或集团作案,作案人员具有一定的行业范围 (3)产、供、销网络化

(4)犯罪场地暴露,有较多的痕迹物证和伪劣产品可查 (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一定的地区性特点 (6)与地方经济利益相关,打假难度大

2、伪劣产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方法 案件线索来源

1、从商品流通领域获取情报信息。

2、从金融机构入手,查询资金流动情况

3、控制相关通讯工具,及时掌握犯罪信息。

4、了解查控关系人、知情人。

5、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

6、了解查控关系人、知情人。

7、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

4 对案件线索的初查

初查是对案件线索立案前的审查。审查工作应做好如下几点。

1、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线索的筛选

2、初查计划的拟定。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初查实施。(1)初查时应注意隐蔽性、策略性。 (2)秘密调查的方法。 分析判断案情

(一)分析判断伪劣产品的产地

1、根据伪劣产品的品种规格,结合生产伪劣产品的一般规律,分析其产地。

2、根据伪劣产品的转运路线分析其产地。

(二)分析判断伪劣产品的销售渠道和范围

1、根据伪劣产品的市场“露面” 情况来分析判断。

2、根据伪劣产品转运的目的地来分析判断。

3、根据伪劣产品的自身的使用范围特点来分析判断。

(三)分析判断伪劣产品的生产制作条件和生产规模

1、根据伪劣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来分析其制作案件。

2、根据伪劣产品所需的生产工艺及流程和设备的复杂程度分析判断生产场地的大小和生产规模。采取侦查措施获取犯罪线索与证据

(一)广泛开展调查访问,获取犯罪线索

(二)打击零售,查明贩运渠道。

(三)控制运销渠道和进行突击性检查,获取侦查线索和破案证据。

(四)对与伪劣残品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讯问

(五)运用秘密力量,获取犯罪线索和犯罪证据

(六)运用跟踪、守候、搜查等措施,发现犯罪线索,查获犯罪现行 缉捕犯罪嫌疑人,破获全案 办理本类案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注意保密工作

(二)注重安全工作

(三)正确区分罪与非罪

(四)注意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四、走私案件的特点和侦查方法

1、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

(1)走私犯罪渠道广泛,形式多样。

(2)犯罪多有充分的预谋,走私手段狡诈、诡秘。 (3)犯罪过程复杂,常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 起。 (4)犯罪分子内外勾结、联 系紧密。 (5)有走私物品可查。

(6)某些走私案件(文物、金银珠宝、稀有动植物)涉及的行业性、技术性强。

2、走私案件的侦查方法 走私案件的线索来源(略) 走私案件的初查

(一)审查有无犯罪事实存在,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审查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走私犯罪的立案

(一)数额标准

(二)情节标准 分析走私案件案情

(一)分析走私案件的性质

1.根据揭发材料和线索中反映的走私物品的种类和走私方法、渠道,案件具体性质。 2.通过对案件现场的勘查和对报案人、目睹人、知情人的访问,确定案件性质。

(二)分析走私渠道和方式

1.根据走私物品的种类、数量、重量、体积、状态及其特性,分析走私的渠道和方式。 2.根据各国家、地区的物产优势和经济发展情况及需求关系,并结合当地的走私口岸的地理环境来分析。

3、根据走私犯罪的一般规律和习惯,结合各国(地)查缉走私的形势来分析。

(三)分析走私案件的犯罪手段、方法。

1、根据走私物品的状态、体积、重量及特性来分析犯罪手段、方法。

2、根据走私犯罪分子或集团的人员构成、设备条件及掩护身份等犯罪条件来分析犯罪手段方法。

3、根据走私犯罪的习惯方法和伪装规律,结合国内国外的政治经济形势来分析犯罪手段、方法。

(四)分析判断走私犯罪所需的条件。

1、获取走私物品的条件。

2、走私物品进出境的内外条件。

3、贩运、隐藏走私物品的条件。

4、走私物品的变卖、销售条件。

5、走私犯罪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条件。

(五)分析走私犯罪分子及集团的条件。

1、根据对现场勘查所获得的痕迹物证进行分析。

2、通过调查访问所获材料进行分析。

3、通过对走私犯罪人员及窝赃、销赃人员的审讯材料进行分析。

4、通过犯罪分子走私物品的方式,运输交易及伪装、掩护方式,结合走私物品的属性,分析其专业特点和技能。侦查途径选择

1、“从人查货”的侦查途径。就从秘密监控嫌疑对象入手,将走私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及其交往人员纳入侦查视野,以便发现赃款、赃物。这需要加强情报工作。

2、“从货查人”的侦查途径。如赖昌星走私成品油案件,从查成品油走私油的几个重要环节入手,最终侦破油品走私大案。

3、“立体巡查”的侦查途径。进行海陆空的控制,缉查走私。要控制陆地重点区域;加强海上、空中巡逻缉查。

采取侦查措施,发现和收集犯罪线索、证据

(一)发动群众,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走私 物品线索

1、做好知情人、目睹人、检举人的调查访问工作。

2、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或检举揭发犯罪事实。

(二)勘查与走私犯罪活动有关的犯罪现场,发现走私物品线索和犯罪痕迹

(三)查缉走私渠道,控制重点区域、管理交易市场、建立走私犯罪档案

1、查缉走私渠道 (1)查缉海上走私。 (2)巡查陆上边境走私。

(3)深挖内部的走私腐败分子,堵塞走私放私漏洞。

2、控制重点区域。

3、加强对交易市场和黑市场的管理和控制,打击走私交易。

4、建立走私犯罪档案及人员、线索档案。

(四)采取侦查措施,发现犯罪嫌疑线索,收集证据,查缉走私犯罪人

1、通报搜查走私物品。

2、对走私物品的隐藏、中转、交易场所进行监视守候。

3、对走私物品及窝赃人、送“货”人等采取监控措施。

(五)运用秘密侦查力量,查明走私犯罪的内幕

1、运用秘密侦查力量控制阵地,监视走私犯罪

2、针对具体的案件,派遗秘密力量对与走私问题进行调查,收集有关线索和证据。

3、对走私犯罪集团进行内线侦查。

(六)加强国内各地区侦查机关的协作,与境外缉私组织建立密切联系,联合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七)侦审结合、深挖余罪、收集线索、扩大战果

五、妨害公司管理犯罪的特点和侦查

1、妨害公司管理犯罪案件的特点

(1)采取伪造、涂改、欺诈防范,获取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 (2)编造谎言、虚假出资、虚列支出、转移抽逃资金 (3)隐瞒重要事实、编造虚假内容

(4)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掩盖公司损益情况 (5)制作假帐、藏匿真帐、隐瞒资金、转移私分财产 (6)犯罪嫌疑人都与特定职务身份有关 (7)各种案件均与公司、企业相关

(8)此类案件涉及企业从成立到破产的多个环节

2、妨害公司管理犯罪的侦查方法 案件线索来源及其立案前的审查

(一)案件线索来源

1、广大群众的投诉和检举揭发。

2、知情人员的检举揭发。

3、工商、证券管理部门移送或移交。

4、人民检察院移送。

5、清算组织移送。

(二)立案前的审查

一是看案件线索来源是否真实可靠。二是看被检举揭发公司企业是否符合相关的犯罪主体条件。

如虚假出资犯罪通常只存在于刚注册成立不久的有一定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即通常所讲的皮包公司当中,检举揭发者通常是工商部门或者被骗的受害人;抽逃出资犯罪也出现在成立不久的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分有限公司当中,且检举揭发者通常是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工商、税务部门;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犯罪案件只存在于已经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当中,且案件材料大都是证券监管

8 部门移送的,由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诉或检举揭发的只是及少数;妨害清算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清算组织或者债权人移送或举报。 采取侦查措施,揭露犯罪事实

“内查外调”,就是对内审查公司企业的财务帐目和清资核产,对外则针对公司企业的经营业务状况展开相应的外围调查核实工作。

(一)调查公司注册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

一方面,到工商管理、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外围调查。

1、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资产审核部门去搜集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出现过的验资证明、股东出资清单、产权转让文件、公司营业执照等。其着重点就是要查看股东出资总额与公司设立中的帐面报告出资额是否相符,设立登记时的申请文件记载是否属实等;

2、可到银行去调查公司企业的银行帐户状况,查明公司企业的银行开户状况、过往资金状况、资金数额等,从而了解公司企业申报注册资金的实际来源及其到位情况。另一方面,及时封存公司企业的财务帐薄,冻结资金帐户,从新对公司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公司企业虚报注册资本或者抽逃出资的数额情况。在具体操作中,侦查机关事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组织好审查会计帐目的人员班子(如专业会计人员的数量和参与审查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等)。尤其要注意被审查公司存在多套帐目的可能情况,要找出其真实的财务帐目。

(二)审查公司财务报告

1、扣押。在公安机关决定立案后,侦查人员就应当对有关的涉案帐证材料进行及时的扣押查封。对所获取的帐证等会计资料保持其原貌,凡是能证明犯罪事实情况的有关帐、证、表、合同等都要作为证据材料,不能任意取舍。

2、查账。在具体的财务审查中,要注意校对经营状况、资金流向、记帐是否符合会计纪律等内容。

3、核帐。看凭证与帐目,帐目与报表是否相符,是否有原始单据附随等,需要进行会计鉴定的,还应当聘请专业的会计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会计鉴定。

(三)清查公司固定资产

一是审查公司企业的财务帐目和会计资料,了解该公司企业在固定资产购置和出卖过程中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是审查公司企业资产管理部门的帐目资料。其目的在于了解公司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和出卖、出借情况,核实公司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评估报告、产权权属情况等。

三是对公司企业的固定资产状况进行实地考察,看帐目记载与实物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确定其存在差异的原因。

(四)审查公司经营损益情况

一是对财务帐目进行全面审查,看公司企业的经营行为在财务帐目的记载上有无漏洞,帐目记录有

9 无不合理之处或者违规之处。

二是针对帐目记载中的疑点展开相应的外围调查。

(五)及时冻结银行帐户,查明隐匿、转移、私分财物情况

在查询过程中,要注意充分利用个银行内部的网络,进行全面的网上搜索,将其在各地的户头全部查出来,防止漏网。同时在查询过程中,也要注意公司企业以非公开的其他人名义开户现象的存在,或者公款私存现象的存在。因此在冻结公司企业帐户之前或者采取冻结措施的同时,也应当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以发挥冻结措施的有效性。

(六)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展开外围调查,弄清案件事实

1、查访询问。

2、追踪资金流向。

3、秘密监控通讯和行踪往来。

4、组织司法鉴定。

(七)讯问犯罪嫌疑人,破获全案

当妨害公司企业犯罪的有关事实已基本查明,相关嫌疑人已基本确定后,就可采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并对其进行讯问,进一步弄清全案事实,追查赃款赃物,并将其余的涉案人员也一并足拿归案。

六、金融诈骗案件的特点和侦查方法

1、金融诈骗案件的特点

(1)作案手段具有欺骗性、迷惑性 (2)犯罪人多为惯犯、流窜犯

(3)金融专业知识强,行骗手段具有习惯性

(4)犯罪人体貌特征有充分暴露,常留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犯罪证据

(5)利用金融监管漏洞,内外勾结作案

(6)犯罪人在犯罪后的一段时间内持所骗得的财物,较易在销售使用或者兑取过程中暴露

2、金融诈骗案件的侦查方法

(一)询问事主、证人,搜寻嫌疑线索询问中重点应查明以下问题:

1、受骗过程。

2、犯罪分子的个人特征。

3、犯罪分子的社会关系。

4、被骗资金汇划时间、方式。

(二)串案分析,并案侦查

(三)查缉犯罪嫌疑人

1、组织事主、证人辨认。

2、从诈骗分子使用的交通工具查缉。

3、沿着诈骗分子逃跑的行踪查缉。

4、运用犯罪资料档案查缉犯罪嫌疑人。

(四)追缴赃款、赃物

1、控制被骗赃物变现。

2、控制被骗赃款“出口”。

3、搜查。

4、查账。

(五)查证、保全证据

1.对与被骗款物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提货单、支票、汇票等会计料,要采取保全措施。 2.查证诈骗分子使用遗留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3.鉴定证据。

(六)讯问犯罪嫌疑人

七、妨害金融管理类案件的特点和侦查方法

1、妨害金融管理类案件的特点

(1)大案频发、危害严重,是形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

(2)手段多样,潜伏期长;犯罪主体中私营企业呈上升趋势;资本市场犯罪问题突出;犯罪手段呈现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

(3)犯罪形态复杂,内外勾结、上下勾结联手犯罪问题突出 (4)作案领域扩大,涉足新兴金融业务的犯罪增多

(5)入世后金融犯罪将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2、妨害金融管理类案件的侦查方法(以假币犯罪案件为例) 侦查途径

假币犯罪案件的侦查途径一般是采取“由人到事”的方式,即从假币的使用人、运输人、出售人和购买人入手,发现假币的相关线索,顺线追踪,查找假币的伪造窝点或来源,做到“人赃俱获”,从而破获整个案件。

当然也有的可采取“由事到人”的方式,例如现场只发现假币,犯罪嫌疑人全部逃脱或未知,这时就需要先从调查假币的印制特征入手,从假币的制作方法、所用板样、印制工具和使用的纸张、油墨等材料所反映的侦查信息确定线索;有的从调查假币的出售、使用地区特点和特种行业入手,从中

11 发现线索。

及时搜查犯罪嫌疑人住所及有关场所获取物证、书证

通过搜查,可能查获伪造货币的机器设备、假币板样等作案工具、伪造货币所需要的纸张、油墨、防伪金属线等原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成品、半成品,或者购买后尚未出售、使用的假币,或者运输假币的工具及未来得及转移的假币。

搜查是破获假币案件的关键性步骤,可为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提供确凿的证据。 对查获取的假币进行鉴定获得鉴定结论

侦查人员应当将查获的假币送交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对假币进行鉴定是侦查假币犯罪案件的重要步骤,假币鉴定结论是认定假币犯罪的关键性证据。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能够对人民币进行鉴定的机构有,各级人民银行及其所属印钞公司、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机构。鉴定的作用,一方面可以获得所查获假币确实是伪造货币的权威证据材料;另一方面可以可以根据假币的特征串并案件。 扣押或者冻结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现金或者存款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隐匿、挥霍赃款,侦查人员应依法对其所有现金、存款进行扣押、冻结。 如果通过进一步的审查证明是犯罪所得,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的证据。

询问证人获取证言,询问被害人获取被害人陈述

在假币犯罪案件中,证人可能是报案人、发现人、知情人,也可能是曾参与过假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假币犯罪的有关情况或多或少地有所了解,其证言有的可以作为查获犯罪嫌疑人的有利线索,有的可以作为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假币犯罪的证据。

在侦查工作中,在可能条件下组织被害人进行辨认,往往可以抓获重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陈述和辨认可以作为其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重要证据。 假币犯罪案件侦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1、从出售、购买假币的比价判断假币源头

假币犯罪团伙成员比较稳定,一般有固定的伪造、买卖、运输、使用的渠道,即所谓的犯罪\"一条龙\",在出售、购买环节往往经过多次转手倒卖,而在此环节最容易被发现。侦查机关在这一环节接到的检举、举报最多,破获的案件也最多。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个中间环节,深挖团伙犯罪的源头和下游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购买和出售假币的目的就是为了牟利,因此根据犯罪嫌疑人出售、购买假币的比价的不同,比较容易确定假币的来源或去向,从而挖出伪造假币窝点。出售、购买假币的比价是一种习惯说法,通常指犯罪嫌疑人一定数额的货币与用该数额的货币购买的假币面额的比例,比如用10元人民币购得100元假人民币,其比价为1:10。

一般而言,比价越低,说明是\"上游\"犯罪,越接近假币源头,因为数量大,购买或销售只是为了赚

12 取差价,所以比价低。相对而言,比价越高,说明是\"下游\"犯罪,越接近使用假币犯罪。例如用50元真币买100元假币,比价是1比2,这么高的比价很难在倒卖假币过程中再赚取多少差价,所以购买人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使用而购买,为出售而购买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侦查人员要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出售、购买假币的比价,从而为追查假币来源,并为最终挖掉犯罪窝点创造条件。

2、注意使用特情

假币犯罪往往以团伙型犯罪出现,分工明确,手段隐蔽,作案前精心准备,作案时采取种种掩护伎俩。这些特点,决定了侦查机关应该重视特请的使用,充分发挥秘密力量的作用。

首先应当在假币犯罪的多发地物建阵地特情,及时获取假币犯罪的信息,将假币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

其次物建专案特情,在一些重大假币犯罪案件中,从犯罪团伙的薄弱环节入手,利用他们的内部矛盾,采取\"拉出来\"的方法,或者以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为对象,采取教育和施加政策压力的方法,物建专案特倩。特情的使用尤其应当重视出售、购买环节,要有经营意识,尽可能摸清团伙内部网络情况和活动规律,掌握作案人的联络方式,查清假币交易的上线,为最终端掉伪造窝点创造条件。

3、加强协作配合

假币犯罪的流动性、跨地域性特点,要求侦查机关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假币犯罪团伙为了逃避打击,往往采取甲地伪造,乙地销售方式,即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跨地区、跨省区作案,增加了侦查机关追源头、挖窝点,或者是查清假币犯罪下线的难度。特别是一些重大假币犯罪案件,为深挖犯罪,并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侦查机关经常对案件进行长期经营、控制,而要做好这些工作,仅靠立案单位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相关地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如查证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使用特殊技术措施等,都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共同完成。因此要特别重视协作配合工作。

八、涉税犯罪的特点和侦查方法

1、涉税犯罪的特点(危害税收征管案件的特点) (1)发案面广泛,大要案件频繁发生,损失巨大。 (2)逃、骗税犯罪案件居高不下,隐案较多。 (3)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骗、抗税的故意。 (4)犯罪手段多种多样。

(5)危害税收征管案件一般有多种账册、报表可供检验和鉴定。 (6)危害税收征管案件侦查中取证难度较大。 (7)危害税收征管案件的发生具有连续性。

2、涉税犯罪的侦查方法

13 建立起完善的涉税案件的情报信息网络

(一)公安机关应当与外贸、海关、银行、税务等职能部门联合建立专门的犯罪情报搜集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如何查处涉税案件,必要时可以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

(二)各级税侦部门应当尽快建立起“涉税犯罪信息网络”,将各地的案件、涉案人员等基本情况纳入网络,实现资源共亨;同时应与税务部门联合建立“涉税犯罪预警”机制,发现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以便公安机关尽早介入调查。

(三)加强特情工作,为侦查破案提供更多的情报信息。利用各种方法和渠适,重点在税务、银行、海关、外贸企业等相关部门物建一批活动能力强、获取情报准确的专业特情。对特情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针对性地发现犯罪线索。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税侦专门队伍

在犯罪手段日益隐蔽、犯罪活动日益专业化的今天,税侦人员不仅应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外贸、会计、金融、报关、税收等方而的专业知识,只有这样的复合型、专业型的人才才能及时洞悉涉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从而为案件的侦破奠定基础。我们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是邀请职能部门的专家进行在职干警的岗位培训,二是可以派出在职干警到职能部门进行实践活动,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三是招收经贸专业的大学生进入税侦队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一支业务精良的税侦队伍做好与犯罪分子长期做斗争的准备。 审查立案材料,查明案件性质

(一)书面审查。即对各种控告、检举、移送和搜集的材料直接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所反映的事实是否存在;各种依据和线索是否可靠。审查时应注意:一是各种材料之间内容和事实是否互相吻合;二是有无矛盾之处;三是材料所列事实有无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

(二)内查外调。对于某些情况通过书面审查仍不清楚时,还可围绕这些情况展开调查。调查可采用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有可能暴露侦查意图的调查应采用秘密方式进行。

(三)现场勘查。危害税收征管案件大都没有现场可供勘查,但也有例外,如抗税案件有时就会有比较明显的现场。这时就应通过现场勘查去搜集侦查线索,查明有关问题:犯罪人抗税的手段是什么,采取了什么样的暴力行为,是否使用了工具和凶器,留下了什么痕迹、物品,有无目击者和见证人,被殴打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殴打的人数、被殴打人的基本情况、伤势等。 全面搜集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并调查核实

(一)查银行账户。主要在于调查嫌疑人的营业额、购销金额,由此可为计算其应纳税额提供依据。

(二)查进货情况。进货情况包括生产产品的原材料购进和经销商品的购进情况。查进货情况的目的在于查清嫌疑人的生产情况或经营情况,由此为计算其应纳税额提供依据。

(三)查运输情况。生产原材料的购进和产品的外销都要依靠运输,通过查运输部门的运货单、运输合同等,可以了解嫌疑人购销原材料和产品的数额,从而为计算其应纳税额提供依据。

(四)查销售情况。是否有销货渠道,货物销往何处,是否开具发票,票面金额与货物销售情况是否一致等。

清查会计凭证及账簿 调查相关部门和行业 讯问犯罪嫌疑人

推荐第10篇:经侦工作的总结

根据经侦大队的要求,我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到了自由学与组织学、实践学与理论学相结合,结合经侦工作实际,深入进行思考。并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找出自己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切实把做好经侦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为检验十七大学习贯彻成果的重要标准。

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

第11篇:经侦工作相关文档

经侦大队扎实开展“三考”工作

12月份以来,经侦大队根据总队《关于落实公安部经侦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科学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三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经侦“三基”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开展“三考”工作

经侦大队将“三考”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把握“三考”工作的关键环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首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厅经侦总队下发《关于落实公安部经侦局的通知》后,经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队务会,学习公安部经侦局、省厅经侦总队有关“三考”工作通知精神,并结合大队实际,认真研究经侦系统“三考”工作,对经侦系统“三考”工作作了部署,明确考试内容、参考对象、考试方式,同时要求全队通过“三考”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力促进各项经侦工作的开展。其次,进行充分发动,增强做好“三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市经侦系统“三考”工作的通知,大队经召开动员会,开展广泛深入的动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上级机关有关“三考”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三考”工作的重要性,把“三考”工作和“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经侦系统“三基”工程建

设。

二、把握重点,深化练兵,扎实推进“三考”工作

大队紧密结合经侦工作特点,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为重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自学、集体学、专题辅导、组织考试等多种措施,扎实开展“三考”工作。大队充分利用网上培训、考试系统,组织民警开展自学、自练、自测工作,加强“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训练。大队针对大队内老同志较多,记忆力不是很好的情况,组织全体民警利用每星期一学习会,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并对全国经侦系统“三考”题库内容进行了练习。大队组织全队民警系统地学习了基本法律知识练习题库的重点内容,紧紧抓住学法、用法、考核这三个基本环节,积极引导民警在干中学,学中干。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三考”法律法规汇编和练习题库中的重点内容,并要求每位民警独立完成“三考”基本法律知识摸底考试卷,并对有歧义的题目进行了针对性辅导。2008年1月7日,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了市经侦支队组织的“三考”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以考促学,形成良好的练兵氛围。

三、联系实际,促进工作,有效检验“三考”工作

大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推动经侦工作作为“三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一,有力促进年底各项工作。 克服临近年终,各项工作繁忙的情况,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通过开展“三考”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经侦工作的开展,在侦查破案、追逃追赃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全面提高经侦队伍素质。通过“三考”工作,切实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

质和实战能力,使经侦队伍素质明显增强,经侦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第三,精心谋划明年“三考”工作。为把经侦系统“三考”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大队从工作实际出发,对“三考”工作作了长远部署。大队多次召开队务会,研商2008年经侦工作思路,明确要围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内容的“三考”工作,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全面加强经侦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经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泰兴经侦开展“保护幼苗企业”行动

10月23日,从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传来消息,自今年7月份以来,该大队开展的“护幼”行动初显成效,为企业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据了解,今年来,泰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积极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主动转变工作理念,扩大“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市场”的经侦“三走进”活动。7月份,该大队启动了经侦“保护幼苗企业”行动,将服务的触角向刚刚起步的资金较少、经营规模较小,防范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的个私小型企业延伸,通过适时梳理不同时期出现的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或诱发经济案件的现象和问题,及时向企业发布方面性、多发性、倾向性的预警信息,帮助企业排查防范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预防了企业内部经济案件的发生。同时,经侦民警主动上门,向这些企业负责人宣传经济法律法规,倡导守法经营理念,讲授防范常见经济犯罪的方法和措施。活动开展三个月以来,泰兴市经侦大队已向百余家个私小型企业发放《防范意见书》37份,成功预防针对个私小型企业幼苗企业的“委托代理商、冒充部队签订所谓‘高科技产品’”诈骗案件14起,手机短信诈骗案件6起,信用卡诈骗案件3起,并妥善处置加工合同明显不平等的诱骗案件2起,避免幼苗企业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至10月份,泰兴涉企案件较往年同期相比发案率下降了41.8%。

第12篇:经侦工作信息化汇报

目前,积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全面实现信息化与公安经侦工作的有机融合,推动经侦工作发展进步,已成为一种共识。如何抓住机遇,促进市级经侦支队信息化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市级经侦支队信息化工作的现状

目前,通过三项建设的推进,市级公安经侦支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硬件建设上了水平,极大的充实了信息化的科技装备,同时通过对民警多种形式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支队办公自动化水平和民警应用计算机办理工作事务的能力显著提高。但是,由于缺乏对信息化内在特征的全面、客观和深入认识,在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上不够理想,信息化建设层次不高,应用效果不突出,各方面都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1、机构建设不到位。

由于警力有限,情报机构往往人少质弱,大多是边办案边处理情报,没有一支系统、专业的情报搜集研判队伍和研判分析机制,导致经侦情报信息工作的相对落后与领导重视和投入不足形成恶性循环。

2、认识存在偏差。

谈及信息化工作,许多民警被动应付的现象突出,对情报信息工作在认知上存在偏差,认为情报就是特情,特情就是情报。只重视具有破案价值的线索,对一般性的情报信息弃之不用。更有甚者认为有几台电脑摆着、会打个字就是信息化,在思想深处离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差距甚远。

3、应用技能不高。

目前经侦民警人均1台电脑以上,人人拥有数字身份证,但实践中却只有内勤在办理业务,其余民警在网上学习、办案的并不多,甚至没有。有的民警参加计算机技能培训也只是走过场,没有钻研课程,更谈不上全面地掌握信息化应用知识,遇到考核测试则临时抱佛脚,有的人认为只要有一个人了解计算机应用就行了。

4、基础知识匮乏。

计算机网络知识是一门“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化知识,要熟练掌握应用,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但是,基层所的专业知识人才缺乏,以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例,全队45名民警,无一人是计算机专业毕业,大多数民警在录入、查询和管理网络中出现一点差错就无法排除,不能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更谈不上熟练应对了。

5、就案办案,主动意识差。

目前经侦情报信息的应用仍只浮于表面,只是就案办案,围绕一起在侦的案件去找信息,缺乏主动发现、搜集因相关的经济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意识和能力,造成情报信息工作投入产出倒挂的现象。

6、综合运用率低。

近年来,随着公安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四级网络的覆盖面加大,各类情报信息资源不断。但实践中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民警对公安内网上信息的应用只停留在查询环节,仅限于核对人口、查找逃犯信息等。另一方面,现有的公安信息数据系统在质量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各警种间的信息各自为战,各自应用,没能真正实现共享,横向交流。导致侦查过程中,不能通过大量的网上信息进行网上作战和信息碰撞,使信息应用上受到了限制,从而使信息化应用效果大打折扣。

二、制约经侦信息化工作的原因分析

信息化建设涉及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故而,制约经侦支队信息化建设的原因也有主、客观的原因:

1、思想观念的原因。

部分民警操作计算机达不到熟练程度,汉字输入、编辑、查询等应用知识生疏,实战中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过分依赖于原始的手工作业,先用老办法填写接警登记、制作讯(询)问笔录,再由年轻民警打印。

2、技能培训的原因。

基层的大部分民警计算机应用基础较差,操作不熟练,需要“趁热打铁”,在日积月累中不断巩固提高,但实际上却存在培训时间短、内容浅、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使民警应用技能水平提高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导致经过多次培训后,年龄较大的基层民警还是不会打字或收发邮件,更谈不上其他深层次的信息化应用。

3、系统的整合、共享方面。

目前公安系统有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推广的系统,也有全局统一建设的系统,还有各业务部门自主建设的系统。总体来看各系统间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困难,存在着功能重复、数据重复录入等问题,导致民警对信息化工作出现畏难情绪。

三、加强经侦支队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侦支队要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就必须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坚持以情报主导侦查的理念,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的理念,从转变思想观念、构建工作体系、提高民警应用能力、坚持练战结合等环节入手,将信息化手段成功应用于警务实战。

1、提高信息化建设思想认识。

要将经侦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攻坚,牢固树立信息化意识,将“不懂计算机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计算机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的理念深入警心。从支队领导做起,先变思想、先学一步、先会应用,在实际工作中为民警树立了榜样,在带头学习的同时,还与一时转变不了思想的民警结对子,帮助提高认识,共同学习进步。

2、构建规范的信息工作体系。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经侦情报信息的搜集、传递、研判、处理、利用的操作规定。明确情报信息录用具体标准、采集范围、采集方式、采集方法、报送格式、报送渠道和报送时限并予以规定。形成以侦查中队为“点”,以情报中队为“面”的情报工作体系,全面收集辖区内的各类情报信息,并将情报按金融、税务、公司、市场等分类标准,收集行业情报信息,经过汇总、分析和研判应用于实战。

3、抓信息源头建设。

探索建立与网监部门的情报信息交换及办案协作机制,利用网监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互联网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和应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侦特情工作。树立情报投资意识和效益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激活一批经侦特情、清理一批经侦特情、新建一批经侦特情,保证在重点领域、重要阵地、复杂场所都有经侦特情力量,形成隐蔽精干的特情情报网络。

4、提高民警信息应用能力。

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在于人。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手段能否充分发挥效能,取决于使用者素质和应用技能的高低。要不间断地组织民警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注重实用,将计算机基础知识与信息化综合应用有机整合起来,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重点学习和掌握基层警务信息的基本应用技能。提高业务水平,探索网上查询、网上串并、网上追逃等“网上作战”技战法,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情报信息搜集研判等工作的能力,以适应经济发展、打击犯罪的需要。

5、努力推进外部资源整合。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与金融、国税、地税、烟草、工商、技监、食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建立情报会商、信息交流、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努力实现联网查询,信息共享,以扩大社会资源信息采集面,形成横向联动,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

6、实现经侦内部应用系统的融合。

以经侦信息系统为中心,抓好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及应用工作。针对经侦案件的特点,研发一些串并案件、综合比对的实用软件,切实避免重复工作,做好案件数据的合并,实现系统间的同步发展。

7、以实战练兵,积极实施信息强侦战略。

工作中,要通过分析研判,将获得的信息分为“有价值信息”、“需经营信息”、“可适时行动信息”。采取“先情报、后行动,大情报、小行动”,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打击行动,精确制导、精确打击,使经侦主动作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13篇: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2011年来,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犯罪工作的通知》、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海宣言》的有关精神,四大队不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力度,探索形成了打击惩治犯罪、内部基础工作、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配合、与企业协调统一的工作格局,努力在知识产权刑事执法领域树立**公安机关的崭新形象。特别是世界金融风暴形成以来,随着中国产品出口的大幅萎缩,国内市场对于民族品牌和民族企业的生存变得愈加重要,中队把打击侵权产品、净化市场秩序作为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爱民助企、保护民族经济的一项实际行动,积极完善新的打击策略,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3月,经过5个多月的细致侦查,周密部署,一举破获香君油脂有限公司制造销售假冒驰名商标产品案,摧毁一个地跨鲁冀两省的制售假冒洗化产品团伙。保护的不仅仅是知名企业的知名品牌,只要群众有需要,就是四大队干警要做的。针对日益出现的新型犯罪,四大队干警经过细致分析、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网上合同诈骗案,为受害人缅甸某公司追缴全部经济损失。该案的成功侦破,为侦破涉网案件积累了经验,树立了中国警察的良好形象,为此,缅甸公司专程给支队送来锦旗和表扬信,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强化敏感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在维护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博弈中实现新突破。2011年10月,网上出现某公司非法传销参与人欲到**

上访的信息,引起经侦支队重视,命四大队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针对有上访人酝酿组织上万人到**市政府上访、有人扬言炸平**市政府大楼的态势。四大队干警临危受命,日夜开展工作。他们针对复杂多变局面,果断采取措施:派人进驻公司核心人员居住的小旅馆,通过谈心、教育,成功劝阻包括百余人离开;网上舆情控制,组织同志有针对性地编写了介绍金华海非法传销的欺骗性以及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等内容的信息,通过网吧上网发帖,并根据点击率和回复内容继续引导,成功地阻退了数百名来青人员;通过与传销人员聘请的律师彻夜长谈,争取到他配合工作,以其威望与影响力协助做有关人员思想工作。这项工作为消除此次潜在大规模群体事件起到了关键作用。经过努力,办案民警劝阻、劝回来青上访人员1300余人,化解了一起迫在眉睫的大规模群体性聚集市政府上访事件。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四大队成功地打了一场信息战、阻击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披荆斩棘、攻坚克难,查办“5.15”特大系列诈骗案彰显经侦本色。2008年8月,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破获一起特大汽车租赁合同诈骗案。此案系乃至全国范围内汽车租赁行业有史以来被骗车辆最多、被骗人员最众,影响面最广、后果最严重的系列诈骗案件。涉案价值4900余万元,涉案车辆达400余辆,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四大队受命协调全市经侦部门组成专案组,展开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案件取证工作涉及车辆400余部,相关人员1000余人,涉及市南、市北、四方、胶州等多个区市,且在此案侦办过程中,案情复杂,取

证任务艰巨,车辆使用人抵触情绪严重,车辆的追缴难度大,此外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利益交错,信访形势严峻。面对上述疑难问题,专案组民警迎难而上,展现出经侦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时代风貌,安抚了受害人的情绪,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避免了多数群体性上访的发生,有力的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一名名经侦干警正奔波在执法为民的第一线,一次次打击犯罪的专项行动正在紧密筹划,一项项便民利民的措施正在推出„„“爱民集体”的爱民故事还在演绎着新的内容。

第14篇: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经侦支队先进事迹材料

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02年批准成立,现有民警12,共产党员10名,设地区公安局经侦党支部。支队下设情报信息、案件侦查两个大队。面对经济犯罪发案不断上升、经济犯罪趋于复杂性和智能化的严峻形势,经侦支队在哈密地区公安局党委和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哈密社会稳定、确保经济运行安全这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以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在加大侦办自侦案件力度的同时,指导和协调各县市经侦部门开展了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了哈密地区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相继破获了“7.30”偷税案,“9.7”特大挪用、职务侵占资金案,“8.01”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4.24”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8·28”特大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信用社主任违法发放贷款案及贷款诈骗案等一批部督办、厅督办经济犯罪案件。据统计,04年至今,经侦支队共受理案件77起,立案66起,破案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起诉54人,涉案金额近4亿多元,挽回经济损失1.9亿余元。

一、狠抓支部建设,发挥支部队战斗堡垒作用。

实践也证明,一个好班子才能带出一支好队伍。为此,经侦支队党支部把强化班子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多年来,支部一班人牢固树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中明确要求民警做到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好,要求民警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班子成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自身素质,用自身的言行和传帮带,为大家做出表率、树出样子,培养党员队伍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了经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止目前,虽然侦办了很多经济案件,但没有一位民警违反纪律要求,八年来,支队先后荣获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嘉奖2次,先进党支部3次,4年连续被评为先进科室,民警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4人,多人受到表彰嘉奖。这支队伍从组建到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公安经侦队伍,各项工作均受到哈密地委、行署以及地区公安局党委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力以赴清收、追缴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

全力做好信用社贷款清收追缴工作,既是地委、行署维护地区金融安全、构建“诚信哈密”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一项特殊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全面做好清收和追缴原哈密市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专项工作,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支队按照地区清收专项工作组统一部署,成立了涉案资产追缴组,在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开展了对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的清收和追缴工作。涉案追缴组本着“抓重点、抓结案、抓执行、抓成效”的原则和先易后难,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对 “恶意逃欠、赖帐不还”的资产进行了清收和追缴。针对清收任务较重,难度大,警力有限的情况,组长王新延同志要求全体参战民警要从维护哈密地区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畏难情绪,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努力完成分配的清收和追缴贷款工作任务。为了确保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涉案组对所分配的清收贷款任务进行了梳理、归类,将人员编为五个职能小组,制定阶段性工作方案,细化量化清收任务,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工作期间涉案组多次开会研究,查找工作难点,总结工作经验,群策群力,采取有效办法,推进工作开展。针对分配的工作任务,多数为呆滞、呆账和难以落实的贷款情况,涉案组一是从贷款金额上划分,分层次逐人逐笔进行核对,对核实清楚的贷款及时予以清收。对还款比较难得,先激活再规定期限进行追缴;二是从借款人银行帐户入手,对有钱不还的借款人首先冻结其存款,然后再谈话促其还贷;三是从审批、发放大额贷款入手,筛选出审批、发放上亿元贷款的人员,逐人排查是否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在取得一定证据的基础上,及时立案开展侦查,在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后,

予以提请逮捕,为下一步移送起诉奠定基础;四是以例会形势汇报追缴贷款工作情况,谈难易点,互相交流经验,有效促进了贷款的清收和追缴工作。

通过全体参战民警的共同努力,截止到2010年1月31日,清收追缴贷款期间,涉案资产追缴组已追回贷款578笔金额为3650余万元;扣押、冻结土地2560亩,价值上千万元;冻结房产2处,面积为1060.4平方米,扣押车辆2辆。

三、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信用社内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地委副书记、常务副专员张文全同志和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局长张军同志提出的在清收贷款的同时,逐步对原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在进一步取得相关证据后,要逐一立案侦查的要求,涉案组本着让涉案人员在“政治上声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的工作原则,加大了对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人员涉嫌犯罪的侦办力度,使清收贷款工作和侦办案件齐头并进两不误。在侦办案件中,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办案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认真细致地调取证据,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及时破案,及时结案,保证了每一起案件都能定性准确,证据确凿,为顺利移送起诉和移交异地审理、审判奠定了基础。从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涉案资产追缴组侦办农村信用社案件达27起36人,又先后破获了 “哈密市城郊信用社西门分社原主任尉耀明挪用31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雅满苏分社原主任魏楠、出纳刘营共同挪用33万元、刘营侵占11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原主任雒剑斌职务侵占21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原主任杨进成、营业部原主任孙雪芝(女)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西门分社、新西分社原临时工史涛职务侵占、挪用2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市信用社原主任胡继荣、副主任周华挪用35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大泉湾信用社原主任王进武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职务侵占3135余万元案” 、原跃进分社主任王风新、会计阿依夏木·尼亚孜、出纳房巧英涉嫌挪用资金的一大批案件。涉及到违法发放贷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等多罪名,有效打击了农村信用社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截止目前,所有20起案件已经起诉判决,30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严惩,涉案资金高达5.14亿元

四、认真核对,仔细排查,积极配合清算组对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工作

在清收贷款和侦办案件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涉案资产追缴组根据清算组《关于商请核定原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发放经济补偿人员名单》函的要求,支队领导合理安排警力,及时组织民警对原农信社219名工作人员是否有信贷资金情况进行了甄别、核定。针对排查人员多,甄别时间紧的情况,工作组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最终通过对原始数据的认真排查,逐步查清了219名工作人员是否有信贷资金、是否涉案的情况,对没有任何问题的人员,及时将名单予以复函,确保了兑付补偿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有效化解了上访等苗头隐患,为全力做好哈密地区维稳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公正廉洁,无私奉献,铸就一支锲而不舍、勇于善战的经侦队伍

自侦办“9.7”大案至清收贷款近几年的工作中,经侦支队作为涉案资产追缴组在地区公安局党委的领导和经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积极开展清收贷款、侦办案件工作,涉案组全体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锲而不舍的顽强精神,忘我工作,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为了工作,副支队长赵海岩7岁女儿因不慎将胳膊摔断,正需要父母的关爱和照顾,他却没有回到家中做个好父亲;也有年龄较大的女民警身体有病,却不提出丁点要求,一直坚持到最后。但为了能尽快侦破案件,每位民警克服家庭实际困难,舍小家、顾大家,将孩子、老人扔给了爱人去照顾,毅然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据统计,专案组民警放弃节假日和休息

日,人均加班2000多小时。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经侦支队专门购买了便携式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使用电子笔录走在了全疆经侦系统的前列。为了使民警掌握办理经济案件的业务技能,多次举办金融业务知识讲座,邀请金融系统业务骨干对民警进行票据种类、内容要素及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购买了一批法律书籍,全体参战民警边学边干,边干边积累经验,每位民警迅速熟悉和掌握了金融业务知识,为查清案件事实,调取相关证据,奠定了基础。

“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经侦工作的座右铭,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只有做到自身净,自身正,才能自身硬,才能打硬仗。可以说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每一位民警都遇到说情的熟人、朋友和亲戚,拒绝多少次吃请民警们都记不得了。在多年的工作中每一位民警都始终做到了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始终做到依法办理每一起案件,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认真处理每一件事情。从成立至今,经侦支队未发生一起民警违法违规事件。2010年6月30日对于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全体民警来讲是个比较难忘、而又激动人心的日子,这天,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哈密地区宾馆隆重召开了“撤销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清算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历经三年清收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陈欠贷款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撤销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清算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同时被哈密地区行署荣记“集体二等功”。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延、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海岩两位同志被荣记个人二等功,伊玛尔依明、崔风梅、马瑾、张兆平四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宋玉忠、惠勇力等十位同志被评为清收贷款工作先进个人。面对获得的荣誉,支队上下没有自满,没有骄傲,而是更多地感受到了肩上的压力和重担。于是,大家静下心来,集思广益,理清思路,确定重点,大家下决心在这次创建活动中有好的表现,所有人放弃了本来就很少的休息日,支队领导带头,加班加点,全面进入清收工作。

荣誉的取得,来自各级领导的肯定,哈密地区公安局经侦支队这支队伍通过磨练,已成为一支业务精通、勇于善战、作风优良,可以让哈密地区公安局党委放心的一支队伍,这支队伍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及地区公安局党委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为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构建和谐哈密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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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怎样去经侦报案

怎样去经侦报案

公安有刑侦和经侦,怎样去经侦报案纳第一部分: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第二部分:十五种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0-3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2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0元以上;单位500000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伪劣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假生产许可证、产销合同、生产计划书等物证和书证。

4、提供合格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地点、数量、价值、销售去向。

6、可能的话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纳税人性质。

4、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提供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名称。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资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及商标合法有效性的相关材料。

5、真实的注册商标商品样品或照片。

6、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或照片。

7、提供已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数额依据。

8、尽可能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鉴定结论。

9、本罪起点:A、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000元以上的;B、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C、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十

二、保险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索赔申请材料。

5、已支付的保险金相关凭证。

6、保险事故调查报告。

7、证明行为人保险诈骗行为的证据。

8、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50000以上。十

三、逃税案

1、书面报案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伪造、变造、隐匿的帐册、记帐凭证、票据、假产品入库单等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偷逃税款的数额。

6、本罪起点:A、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B、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C、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十

四、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讲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职务证明。

5、受贿数额及相关的书面证据。

6、受贿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企业造成的影响。

7、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存款凭证、记帐凭证、宣传单、广告、说明书等书证。

3、存款人已取得的资金凭证、尚未取得应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4、犯罪嫌疑人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去向。

5、本罪起点:A、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B、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C、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D、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16篇:经侦支队政委事迹

*同志先进事迹

*,男,49岁,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兼任*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经侦支队“破案会战”领导小组副组长。会战开展以来,该同志胸怀大局,勇于担当,忘我拼搏,以高超的指挥协调艺术、过硬的素质作风和巨大的人格魅力,牵动全局会战工作卓有成效开展,创造了全省打处比第

二、综合排名第三的辉煌战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主动请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

经侦支队是这次会战的绝对主力,但会战伊始,由于支队长*同志被市有关部门抽调搞专案,会战工作缺少了主要专业警种的关键主心骨。这时,身为政委的*排除杂念,挺身而出,主动担负起位臵举足轻重的会战办常务副主任工作和经侦支队的日常指挥工职责。他深知,他接过的不是两个职务,而是两份沉甸甸的责任,全市会战的成功与否、经侦支队的战绩如何,他,都身系一半。这意味着,他将在两线作战,彼此兼顾,频繁转身,意味着既要做好全市、本单位经侦案件侦查的指挥员,更重要,还要做好全市公安机关“破案会战”工作组织者、协调者和指导者,也意味着将有海量的大大小小、各个层面的工作去做。为此,他给自己提了一

1 个要求:一切为了会战,不惜任何代价,全身投入,尽心竭力,公平公正、无私无畏,坚决完成市局党委确定的全省前列的目标!于是,他像风一样,带着受重伤的腿,奔波往返于会战办、经侦支队、县市区局甚至派出所、相关参战警种、检法、金融相关企业之间,汗水每天浸透着他的衣衫。

二、高位思考,关键问题出招定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会战的成败关键在于对会战宏观上的组织。*深谙这个道理。为此,他把制定本局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放在工作的首重。他白天忙于事务工作,夜深人静的时候反复研读《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实施方案》和《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把握部、省方案的实质精神,调阅、收集本地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案件数据,分析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经济犯罪形势,结合本市各地区、警种差异,密切结合实际,思索如何引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有重点、有成效地打击经济犯罪,建构本地特色的打击模式和保障模式,实现公安部和省厅“破案会战”的战略部署。为此,他综合全省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要完成省厅给我市基数500%的指标的惊人观点,会战战果证明了他这一观点强烈预见性和科学性,为*市局在全省前列的位臵定下了基调,指明了*市局努力方向,统一了全局的认识。在考核评比方案中,他加大立案、打处、集群、部督等重点案件及打处比

2 值权重,反复权衡推演,并多次召集会战办和相关县市区警种人员研讨,出台了现在的《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考核暂行办法》,公平、公正、鲜明而富有导向性。各参战单位的一致叹服,大加赞赏。领导牵动和组织实施是确保会战进行的保障性工作。他立足全局,前瞻思考,积极开展会战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情报研判,对这两个环节下足了力量研究,起草提出了任务分解落实制度、领导干部三级四项责任承包制度、内外配合协作联动机制、分档浮动考核排名办法、纪委书记约谈、局长督办令制度等一批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对推进“破案会战”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深度协调,关键节点精确督导

为保证会战健康顺利进行,对经济犯罪发动凌厉有效攻势,*紧紧抓住协调和督导两个环节,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影响会战进展的主要矛盾上,明确工作的方向性、提升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他把自己的工作编成两句顺口溜:“勤跑腿,装大胆,舍下脸,俯下身子睁大眼;勤沟通,嘴对嘴,面对面,多动脑筋多指点”。他与省厅会战办、市局领导和参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了会战电话热线,积极沟通联络,主动收集汇报工作成果,下达指令工作。实时监控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加强点评工作,随时协调解决问题,督导会战进程。他紧盯全省各市会战战果,每天都要浏览省厅及

3 各市的破案会战专栏网页,关注外市进展,仔细记录分析把省厅和各地的公布数据,并与本市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进展原因,查找各个子项差距。同时,每天注重汇总、分析全市参战各地和警种会战组织落实及进展情况,进行深入量化细化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紧迫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深层次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点评并及时进行调度。综合运用调查研究和情报研判的结果,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和解决途径,真心实意地为参战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引导参战单位从全局利益出发,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抓住打处比和集群、部督案件,积极侦破一案多人案件,报审集群部督案件,最大化提升全局打处战果。

四、全力攻坚,关键案件指挥亲办

*市公安机关经、税侦职能合并经侦后,为避免经侦民警出现面对税侦业务手足无措的情况,*同经侦民警一起学习税侦侦查技能,带领同志们对近年来发生的税侦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查处重特大涉税案件的威慑作用,更有力的推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发动群众,举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线索,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在组织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假注册资本、银行卡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案件中,发扬锲而不舍的钉子精神,克服重重困难,不放过一丝蛛丝马迹,深挖犯罪,破获重特大经济案件5起。其中,*、*等人虚

4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全国4个省、1个直辖市8个城市的9户企业,涉案金额2.3亿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辽宁、吉林、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湖北、宁夏等省、直辖市20余家公司、企业,涉案价税合计1.6亿元。公安部将*、*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列为部督案件,并对该两起案件发起集群战役。集群战役发起后,*政委亲自到吉林、北京等到地协调当地经侦部门,一线指挥作战,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5人。目前,我市发起的两起集群战役涉案地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成功收网。*政委由于长时间的在外奔波,致使他的腿部旧伤复发疼痛难忍,但他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每天都坚守在破案第一线,带领民警投入了一次又一次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之中,成为“破案会战”中的一把利刃,为案件成功告破起到了关键作用。

*,把忠诚镌刻在了闪耀的警徽上,把执着书写在了无悔的会战岁月里。

5

第17篇:介绍 宣传 奉献经侦

介绍 宣传 奉献经侦

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及侦查对策。总结现有研究成果,借鉴经侦实践成功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探寻解决对策,是经济犯罪侦查理论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机构

公安部设立经济犯罪侦查局,省公安厅设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下设科(支队);地(市)公安局设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下设大队;县(市、区)公安局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二、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金融、财税、商贸、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监督、指导金融、财税部门和关系国计民生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经济犯罪含义

经济犯罪定义为: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

四、经侦执法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㈣《治安处罚条例》

五、人民警察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属于人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六、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

七、人民警察的任务:

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八、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原则:

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九、经侦部门管辖《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

(一)假币罪

(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四)金融诈骗罪

(五)危害税收征管罪

(六)侵犯知识产权罪

(七)扰乱市场秩序罪

二、《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

(一)职务侵占罪

(二)挪用资金罪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

十、合格经侦民警应具备的素质

经侦部门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案任务重、涉及的范围广、专业层次高,如何充分发挥经侦部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经侦民警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治立场要坚定。经侦部门是与钱、物打交道较多的部门,可谓常在河边走,稍不过硬便湿鞋。因此,合格的经侦民警必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坚定信念,摆正关系位置,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切实做到警钟常鸣,自觉增强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的能力,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灵魂所在。合格的经侦民警必须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

3 经侦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第一标准,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创新执法理念,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内容,努力实现执法工作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辩证统一。

二、思想要解放,观念要转变。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行为问题首先是一个服务问题,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主办侦查员,首要的是思想要解放,观念要转变。

三、经侦业务要过硬。经济犯罪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嫌疑人受过高等教育的不乏其人,要履行好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的职能,对经侦民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经济环境将更加错综复杂,经济犯罪的质量与规模不断增大,犯罪手段更先进、更隐蔽,使经侦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打铁必须自身硬。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经侦民警,关键在于经侦业务要过硬。

十一、应该具备能力和素质

组织领导能力 指挥协调能力 综合决策能力 环境应对能力 空间想象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文字书写能力 统筹逻辑能力 开拓创新能力 驾驭承受能力 克敌治患能力 抗拒诱惑能力 分辨是非能力 超越自我能力 思维超前能力 观察学习能力 凝聚人心能力 排忧解难能力 联系群众能力 创造最佳能力 十

二、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经济犯罪侦

4 查基础业务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及侦查对策。总结现有研究成果,借鉴经侦实践成功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剖析,探寻解决对策,是经济犯罪侦查理论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建设

建立了以五大经侦协作区为基础的经侦协作网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二、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基础业务建设

加强经侦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和经侦特请建设。

三、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制定规章制度,使经侦业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经侦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实行经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

四、关于经济犯罪侦查涉及的法律问题

初查的祛律依据。初查是指在立案前对犯罪线索进行的调查核实、由于经济犯罪案件中少有可供勘查的现场,犯罪危害后果较为抽象,公安机关在接到犯罪线索后,必须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才能判定是否有经济犯罪发生,进而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这就使得初查应运而生。赃款赃物的追缴。通过追缴赃款赃物,尽力挽回经济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经侦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五、关于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及侦查对策

初查的方法。在初查中,不能使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

5 措施,因此,如何在调查措施有限的情况下,查明部分案件事实,为立案侦查做好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对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中占有较大比重,也是当前经侦工作中的一大难点。

十三、经侦队伍正规化建设

经侦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经侦部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创响品牌的必然趋势,随着全国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犯罪的日益智能化、白领化、职业化,作为打击经济犯罪主力军的经侦部门,创建一支规范、有序的经侦队伍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队伍建设 素质修养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经侦部门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力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是经侦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人是打击经济犯罪的主体,是侦查破案中最可调动、控制、最活跃的因素,经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在经侦工作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一、提高队伍政治素质,转变民警执法观念,是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根本所在。

二、着力打造“三懂”型经侦队伍,是提高打击效能的有力保障。

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是提高侦察破案效益的关键。

6 经侦民警要尽快适应新时期经侦工作的要求,必须全面强化经侦队伍建设,提高经侦队伍的综合素质。

强化经侦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承担起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好务。

十四、经济犯罪及其预防

经济犯罪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现象,它不仅侵害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经济关系,同时也对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立和发展迅猛的过程中,经济犯罪形成为刑事犯罪的主要类型,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成长的严重障碍,对以经济建设为主要动力和目标取向的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客观地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特点和现实经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有效预防经济犯罪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犯罪的打防策略:认识了经济犯罪活动的内在规律,有种于在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时制订有效的战略目标。经济犯罪本身是一个动态的犯罪过程,行为人实施犯罪需要一定的时间、空间、涉足过多环节才能完成,经济犯罪案件的可防性是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最好切入点。

(一)加强公安经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要适应打击经济犯罪现实斗争的需要,最迫切的是要从高起点、高标准来加强经侦队伍建设,以摆脱侦查被动的局面,

7 争取主动权。

首先,要充实经侦警力,加强业务培训,引进和培养人才,优化知识结构,致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打击队伍。经济犯罪之所以被称之为“白领犯罪”,不仅是因其犯罪主体的上层性,更是因其犯罪手段的智能化和专业化。“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方能克敌制胜。因此,当务之急是应当从其他警种甚至其它单位抽调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文化程度,掌握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经侦队伍中去,使经济工作早日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的良性循环。

其次,要条块结合,建立上下统一,运行有序的侦查、监督、协作机制,形成合力。针对开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中干扰大、阻挠多的特殊性,为保证经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安机关执法的严格与公正,经侦机构应该条块结合,特别强化“条”的职能,加强层级监督,迅速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协作机制,加强内部侦查协作,互通信息,形成“大经侦”的新局面。

第三,立足长远,走科技强警之路,增强经侦后劲。随着人类科技知识的进步,一些先进的交通、通信、计算机等科技成果越来越多地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犯罪的科技含量在不断上升。以强制强,走科技强警之路是新形势经侦工作的必然趋势。一是利用科技化的管理方式和器材设备,以提高经侦工作的反应能力,二是应用高科技的防范系统以预防经济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强化经济要害岗位防范。

大多数经济犯罪活动,都必须面对参与经济活动的要害岗位及

8 其工作人员,因此,强化经济活动要害岗位的防范是预防经济犯罪的重点,公司、企业、金融单位和个人是预防经济犯罪的主体。

(1)基层经济中介组织及企业登记机关、金融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经济组织的申报、登记、财会手续,增强对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使经济犯罪分子无立足据身之地。

(2)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及其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应当自觉地遵纪守法,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遇有违法犯罪苗头、线索和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主动与执法部门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惩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

(3)各级经济中介组织及企业登记机关、金融单位应建立涉及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领导的有效监督机制,制订相应的涉足经济犯罪案件未构成犯罪的处分规定,对因审查不严、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等“失范”行为应一律暴光,调离重要岗位并给予严厉的处分直至开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要切实消除经济犯罪活动的地方保护主义,关键在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完善预防和惩治经济犯罪机制的同时,地方党委、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诸如财会、物资、分配、销售等各项经济管理规定,堵塞一切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作实施经济犯罪活动的漏洞,规范经济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

9 在我国,以国家为主体的监督机构仍然处于核心地位,只有用直接隶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各级监督机构的权力来限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权力,以法律规范来治理权力规范,严厉惩治权力型经济犯罪。地方党委政府要注意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短期的“开拓”行为和“拿来”现象所蒙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增强国家观念,全局观念,以保障全局的、国家的经济利益的实现。

第18篇:个人工作总结经侦民警与个人工作总结结尾

个人工作总结经侦民警

目录

体党员民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这项活动。通过动员学习、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提高了党性原则。同时,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了队伍整束活动,查摆出了当前经侦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和队伍整束活动取得了实效。期间,大队请企事业单位和各界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自己作为经侦大队主要负责人,做到了政治坚定、顾全大局、学习刻苦、工作勤勉、作风优良、服务尽心,真正做到品质优秀、能力高强、行为模范,圆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召集、召开各种会议

每周一,大队召开例会,总结上周工作,研究布署下周工作;每周五,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进行业务理论和政治学习,每次会议自己都亲自主持,及时传达市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带领大家共同学习,自己能够亲自书写政治笔记和业务笔记。

三、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及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认真分析队伍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干一流工作,创一流队伍的要求,认真查找差距,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带动整个大队提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了自身及广大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一年来,每周五组织民警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邀请上级业务部门来队做理论指导及聘请税务、工商、金融部门的业务骨干来队讲授相关的专业知识,通过学习,全队民警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定期组织案例分析,拓宽了全队民警的办案思路,大大提高了队伍的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我更加认识到加强业务学习的重要性,这促使我更加坚

定建设学习型经侦队伍的思路。0x年x2月份,在xx支队组织的业务比武竞赛中,大队取得了团体

六、多措并举,大力加强经侦正规化建设 本人把抓好《内

务条令》的贯彻执行看作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更是落实周部长四句话要求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到从“五个抓”着手,加强队伍内部管理,一是抓学习,打牢思想基础;二是抓整治,优化内外环境;三是抓制度,细化条令要求;四是抓养成,规范一言一行;五是抓落实,加强检查和监督;要求做到办公室物品摆

放井然有序,整齐统一,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讲评,使队容队貌出现明显改观。为确保队伍正规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经侦工作的实际,从规范创建工作机制着手,组织办公室人员重新修订整理了涉及队伍管理、执法办案、基础工作、执法监督等x0项内容的制度和规定,汇编成《经侦大队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规范汇编》,作为大队各项工作的制度规范和民警的活动指南。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还着力抓好制度规定的落实,研究制定了《经侦大队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从队伍管理、执法办案和情报信息等三个方面对民警实行每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排名公布,并作为民警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身先士卒,积极投身日常工作

作为大队负责人,本人承担起“指挥员”的责任,同时具备一名“战斗员”的素质,在工作中能够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掌握 与抓获犯罪嫌疑人x名。一年来共带领大队民警对辖区内部单位进行安全防范检查xx次(x至x月份),治安清查x次。今年以来警卫任务繁重,每次警卫任务自己都高度重视,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截止目前,共完成警卫任务2x次,其中一级警卫任务x次,二级警卫任务xx闪,其他警卫任务x次,在我局历史上规模最大,任务最艰巨的“xx”警卫任务中,亲自带领大队民警连续奋战20个昼夜,胜利圆满完成了xx视察的警卫任务,为我局争得了荣誉。

八、集中精力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一年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带领大队民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从强化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出发,提高打击经济犯罪能力,适时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斗争,一年来,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打击农村经济犯罪、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等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战果。

九、以创“平安xx”为总抓手,确保内保要害单位安全(x至x月份) 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形势的需要,我们以维护内部稳定为中心,根据企业保卫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要害部位防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强化管理,确保内部单位安全稳定。为了及时掌控辖区内情况,x至x月份,共走访内部单位xx次,重点了解了各单位基层基础工作,及时掌握单位内不安定因素,对于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立即予以解决,不属自己管辖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其尽快解决,确保了内部单位的稳定。

总之,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和完成警卫任务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但同时也发现在队伍管理和业务知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明年的工作中,要以基层基础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大队民警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实现队伍建

设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

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决定》为主线,以提高打击经济犯罪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为动力,以经侦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大学法”活动为突破口,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不断加强

经侦工作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为维护我市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1、提高思想认识,抢抓经侦发展新机遇,切实增强了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的主要手段,对金融、财税等事关全市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全力侦破,依法查处。对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领域和经济犯罪活动猖獗的地区,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行动。

1、打击九个方面的突出犯罪:一是建筑领域的合同诈骗犯罪;二是国有企业、农村基层组织和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三是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四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五是传销违法犯罪;六是车贷诈骗、保险诈骗犯罪;七是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犯罪;八是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九是商业行贿犯罪。

2、重点组织以下五项专项斗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山鹰二号”专项行动、打击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

三、狠抓“三基”工作,实现经侦基层基础工作的飞跃 XX年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年”,大队抓住这个难得的

机遇,牢固树立“基础先行”意识,充分认识基础业务工作,是提高经侦部门战斗力的关键环节,是整个经侦工作的根基,是推动经侦工作长远发展的源动力。把加强经侦基础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经侦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摸清经侦基层建设现状、基础工作底数和基本功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XX年的工作目标我们制定好了三年基础建设规划。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抓“大学法”,狠练基本功。

大队将“一把手”作为学法 建立经侦绩效和等级考核制度。大队深入贯彻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制定经侦正规化建设推进方案。建立和完善科了学合理的工作绩[此篇范文为大/秘/书/网作者呕心呖血之作()-未经过好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效考核机制,以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了试行绩效考核和等级标准,考评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改变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状况,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3、抓信息化建设,科技强警。

牢固树立科技强警意识,充分发挥科技在经侦工作中的倍增效应。为实现“人人会打字,人人会查询,办公无纸化,作战网络化”总体目标,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打字和查询培训,确保人人会打字查询。二是开展“经济犯罪案件管理系统”培训及相关工作。根据已录入的案件信息,逐步开展应用分析,进行线索查询和案件串并等工作。三是经侦网络作战技法培训,创新作战技法。此外,我们多方筹集资金购买计算机,新近筹集计算机两台,缓解

二、进一步抓好全盟经侦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___公安局经侦部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___经侦工作实际,支队领导主动同各旗县市局党委进行沟通,先后多次深入各旗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实施,取得基层领导对经侦规范化建设的支持。要求每周上报规范化建设的进展。徐志诚支队长利用我盟计算机培训班的时机了解对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并对经侦民警进行具体指导。张丽媛副支队长、达日汉副支队长赴基层检查指导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规范的工作机制,主动与法制部门联系,从基础“台账”开始,支队同时出台了《集体议案议会会议记录》、《受理经济犯罪举报登记表》、《经济犯罪举报回告单》、《经济犯罪案件材料转送单》、《经济犯罪举报线索交办通知》、《经济犯罪案件登记簿》、《接受经济犯罪案件登记簿》等制度。使经侦民警在工作中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收到良好效果。并确定太旗、锡市经侦大队为经侦规范化建设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盟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严厉打击在抗击“非典”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全盟各地经侦部门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在防[找材料到好-好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治非典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抓。以把严厉打击在防治“非典”中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工作的实际战果作为支持我盟防治“非典”的标准。按照防治“非典”疫情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同时各地经侦部门组织警力深入到防治“非典” 民政等部门做了整治工作,落实了各项工作的措施,促进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社会媒体发动社会力量,监督、检举、揭发制售假冒伪劣“非典”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诈、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的行为。经侦支(大)队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在抗“非典”期间我盟经侦部门对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的行为采取了“零报告”制度,形成信息畅通,配合有力的协作机制,有力地遏制了在抗击“非典”期间经济犯罪的势头。

四、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

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的通知》后,支队向局领导汇报并作出部署,与检察院加强沟通协作,制定出符合___实际的方案,共同落实好文件精神的落实。

各地公安经侦大队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的通知》精神的同时,还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加强配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都能从全局的高度出发,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力度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并将此次专项行动列入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盟公安局随即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承办的重大案件及重大事项法律文书报盟人大工委备案的通知》,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方便单位、

群众报案和监督。每半月召开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商检、药监、卫生防疫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互通信息,扎实有效地做好了“特殊时期”的专项行动。

五、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开展打击整治贷款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信用秩序违法行为

一是根据内政办字〔XX〕133号文件精神,各地公安机关和各地人民银行与金融等单位在盟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的组

织指挥下,精心部署,制定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挂帅,公安、金融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打击整治贷款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破坏信用秩序违法行为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布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不法分子,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

作;二是在全盟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繁华街道、商业网点等悬挂横幅1000、张贴《通告》3000余张宣传画3000余张,《通告》在当地电视台滚动连续播放3天,悬挂横幅1000余条、标语300余份,宣传了此次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三是各地公安、金融部门出动人员200人次,宣传车30多台次,散发《通告》2800余份,报纸等媒体刊发《通告》1条次、稿件1篇,公安机关、金融部门接到检举、揭发经济犯罪线索1条,进一步扩大了舆论声势;全盟截止XX年3月底,逃废债企业和个人3362家(户),逃废债金额25326万元。其中:本金15571.83万元,利息9754.17万元。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行及联社上报的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侦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整体素质偏低,警力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侦工作的需要;二是基础业务建设薄弱,经侦特情利用率不高,在发现控制犯罪措施上不到位;三是与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少,信息闭塞。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推进经侦信息化建设。从工作安排、人员选配、经费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建议领导予以倾斜和保障,力争将经侦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重要项目,使经侦大队配备微机,配备专门人员,开设经侦网页,畅通经侦三级网络;达到每名经侦民警都要参与信息的搜集、录入、查询和使用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强化集中行动。按照《集中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强化打击整治措施,组织好、安排好集中行动。三是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因地制宜,解决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加强案件侦办指导工作,努力破获一批经济犯罪大案,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猖獗势头。

总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利措施,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努力取得新成绩。

___公安局经侦支队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破获经济犯罪案件**起,其中侦破重特大经济犯罪

案件8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其中刑事拘留**人、逮捕**人、移送起诉**人、取保候审**人,缴获假人民币**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在侦查破案行动中还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人,其中网上在册逃犯*人。其中:市局支队立一般案件4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港口大队立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2起共4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防城大队立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1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东兴大队立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4起共*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重特大案件*起共*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上思大队立一般案件*起,涉案金额*万元人民币,破获一般案件*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因工作成绩突出,防城区分局经侦大队和东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全区经侦部门的星级评定中被评为三星级大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大力加强侦查破案,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亦显凸出之势,特别是处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防城港市更不例外。一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涉案金额达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17起,并成功侦破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10起,其中不少案件性质恶劣,影响巨大。

XX年2月1日下午,市局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从防城区石角(地名)贩运200多件走私香烟到该区防城镇冲仑村附近山上藏匿,待天黑后再伺机出手

贩卖。接报后支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防城冲仑开展缉查工作,当即在山上查缉香烟60多件。由于天黑不便深入开展工作,带队的支队领导决定将查获的赃物先期押运回港口,待来日再作计议。可正当办案民警即欲撤退时,涉案犯罪嫌疑人却公然组织不明真相的村民群众拦截我办案人员聚众抗法,公然围攻阻挠民警执行公务,打砸警车,哄抢香烟。面对猖厥的非法经营走私香烟犯罪活动以及嚣张袭警行为,办案民警不畏强暴,在耐心地做好不明真相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针对个别蓄意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则予以坚决打击。为进一步查清该案源头,经报请市局领导批准,支队将该案立为“2.1”特大非法经营香烟案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专案组终于成功破获该案,摧毁了这个长期活动于防城区一带的非法经营香烟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逮捕10人,取保候审4人,监视居住3人。通过多方取证,依法认定该团伙非法经营香烟1000多箱,总案值达170多万元。这是我市公安机关成立以来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件。该案的成功破获影响巨大,在得到市局领导的支持同意下,支队于XX年4月20日在港口以市局名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委副书记韦志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倪耀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席扬,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舒孝伟,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刘德坤、宣传处副处长邱玉城等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广西分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等6家报社驻广西记者站,中新社北海支社,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法治快报驻防城港记者站,南国早报,防城港电视台,防城港日报社等共19家新闻媒体派记者到会采访。会后,各媒体以不同形式发表了大量的文字和音像报道,有效地震慑经济违法犯罪,张扬了警威,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XX年8月29日,防城港市国税局将涉税案值达5.1亿元的防城港市顺发车

船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销售发票案移送市局经侦支队。经过审查,支队于同年8月30日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因此而将其命名为“8.30”税案,同时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支队立案后,在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区国税局稽查局的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协助下,以支队警力为主的专案组成立了。经过专案组人员的艰辛努力,前后仅仅8天时间,至9月6日,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刑事拘留11人,取保候审4人。12月9日,支队专案组民警又在广东珠海将该案在逃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简善平抓获归案。至目前为止,该案

共查扣真假账册等物证、书证材料一批,冻结银行存款270多万元。这是一起我市公安机关成立以来侦破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涉税犯罪案件。

8月18日,市局经侦支队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在东兴市经侦大队的配合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重大贩卖假币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面额100元的机制版假人民币10.57万元。

东兴市局经侦大队充分

发挥情报信息作用,在XX年底至XX年初,通过使用特情布控,先后破获诈骗案3起,并在该市江平镇成功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黄光强;1月24日又在南宁市抓获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黄建卿,破诈骗案1起;4月15日,特情再次发挥作用,通过周密布控,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陶进文,破获诈骗案1起。6月16日,抓获诈骗手机犯罪嫌疑人吴洁,破获诈骗案2起;10月31日和11月17日,在东兴倒毁了三个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清、周建国,破获非法经营案1起;11月23日至12月17日抓获合同诈骗手机的犯罪嫌疑人吴尚龙、黄文沛,破获合同诈骗案1起。

防城大队针对辖区内利用虚假合同进行诈骗的经济犯罪活动态势有所上升

的现实情况,积极开展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年内即侦破防城东星人民公园利用虚假的土石方承包工程进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人民币4万多元。6月12日该大队接到防城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发现移送的防城港市防城晟晃达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偷税一案;经调查得知,该公司采取部分收入不开票、不入帐,虚列成本、费用等手段偷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65万多元;同时,该公司董事长周子雄、副董事长王浦兴、张雄及公司监事会长叶吉弟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公司其他成员于XX年9月29日私分公司财产人民币XX00元,每人分得15500元。发现后,大队领导立即指挥全队民警全力以赴,追赃挽回经济损失195500元,抓获犯罪嫌疑人周子雄、张雄、王浦兴、叶吉弟等四人。归案后,周子雄对其公司偷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将该四人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

在开展严打重特大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我市公安经侦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其他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今年6月1日,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是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市局支队及港口、防城大队警力在防城、港口同时开展查处玛雅公司传销“灭鼠”统一行动,抓获涉案人员9人,刑拘4人,取保候审3人,查扣冻结涉案金额2.4万元,涉案宣传资料、账册、客户资料及玛雅产品一批。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严厉打击行动,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健康稳定,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侦查破案,全市公安经侦系统全年共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8人,移送起诉18人,全年的转捕转诉率均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中:市局支队逮捕20人、移送起诉16人;港口大队逮捕1人未移送起诉;防城大队逮捕4人未移送起诉;东兴大队逮捕2人、移送起诉2人;上思大队逮捕1人未移送起诉;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市局支队全年共逮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0人,在全队民警仅有14人的情况下,人均捕人约1.5名,在侦查部门稳居前列。其中支队一大

队刑事拘留5人转捕5人;还有东兴大队逮捕4人移送起诉4人;该两个大队的刑拘转捕率、逮捕转诉率均达到了100。

二、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在商品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有序,是整个商品经济大厦的基石。作为公安经侦部门,对市场经济秩序适时开展整顿和规范,是保障其有序发展的有力保证。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成功地开展了一系列规范整顿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是根据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的统一部署,联合工商、海关、技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山鹰”行动,先后共排查相关涉案线索4条,受理海关移送涉嫌侵犯“耐克”、“阿迪达斯”、“标马”等名牌的运动鞋、凉鞋案件1起,受理工商部门的移送涉嫌侵犯“力帆”品牌挂锁案件1起。所涉各案,均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就。

二是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走私盗版光盘活动,通过取缔无证摊点及流动商贩的违法销售兜售行为,有效地打击了走私光盘的非法流动和销售等违法经营活动。

三是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支队共检查行业场所家,发现问题家,均已落实了整改。

四是配合盐业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行动。

此外,东兴市局经侦大队一年来协同工商、烟草、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以及电信等部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共同打击非法经营无线电、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等,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同时还与越南警方互通经济犯罪信息,联手打击跨国经济犯罪,为保东兴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整顿,促使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在组织开展的各项联合行动中,各协作部门均对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在业务工作方面的负责和高效交口称赞。

三、走出队门,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

按照公安部确定的经侦部门必须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从年初始,市局支队即制定了经侦部门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支队

一、

二、三大队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分别于4月和7月深入到我市的大海粮油、越秀公司、岳泰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座谈,通过交流沟通,向有关企业介绍了经侦部门的职责、案件管辖范围、办案程序以及服务内容等情况。就企业有关人员提出的经济犯罪问题耐心地进行解答,并就如何预防经济犯罪、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支队为企业提供的这些服务使企业负责人很受感动,认为经侦部门主动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这将对他们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很大帮助,增强了他们在防城港把企业搞好的信心。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肯定并向全区经侦系统推广。

通过一系列的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行动,以及对企业、对群众周到高效的服务质量,市局支队一年来显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企业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鉴于支队在业务工作中做出了不凡的工作业绩,今年3月18日,市局党委作出了《关于开展向经侦支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向经侦支队学习。

此外,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市局支队还特别重视情报信息的整理收集及其撰写发布工作。据统计,支队全年共上报信息48条,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媒体采用18条(次),被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采用46条,名列全区经侦系统信息采用量 经侦工作的目的,还分别建立了对内和对外两个经侦专题网站,全年发布经侦内部信息102条、外部信息56条,均获较高的点击率及回贴率,受到了内部和外部众网友的好评。但同时也应指出,即各区、县(市)大队的情报信息收集意识很是淡漠,全年上报信息仅6条。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大队领导对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民警收集信息的主动性差。其次是对收集信息的范畴不明,捕捉信息的的敏锐性欠缺。比较典型的如东兴大队一年中为区外追逃4名,却没有一篇信息报支队。

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系统民警,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在党的十六届及其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思想指导下,全队民警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别是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自治区党委政府、区公安厅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在“三个代表”及其党员先进性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现实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支队及各区、县(市)大队领导率先垂范的带动下,全体经侦民警形成了一股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的热潮。首先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以及“争当执法能手、创建文明所队”活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带动执法观念的转变。在接待群众来访、报警报案方面,全体经侦民警一改过去冷横状况,面对群众笑脸相迎、茶水相待,彻底杜绝了踢皮球的现象。特别是XX年以来,在支队及各区、县(市)大队领导的带领下,以公安开门“大接访”活动为契机,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从而有效地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如港口区公车镇冲孔村因征地赔款问题,前些年群众同村组干

部产生矛盾,数年来均以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而不断上访,要求党委、政府部门或政法机关以经济犯罪嫌疑查处村干,该事件港口区的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均曾先后前往调查过,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当群众将有关情况报到公安经侦部门后,经民警深入调查,最后认定不够成案件。至此,本来经侦可以不再办理此事,但我们仍然一方面公布情况,另一方面做好上访群众和上访事件对象的工作,最后促成了矛盾双方坐在一起交流情况,相互沟能,相互理解,终于化解了矛盾,群众对此很受感动。在执法为民方面,全体经侦民警均能切实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体察民情,积极做好案件侦破工作。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强化学习,全体经侦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大大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更强了。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民警没有出现过任何违反“五条禁令”或其他违法乱纪现象,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建设工作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存在的问题

(一)经侦机构设置和警力配制与经侦工作不适应。目前,全市经侦民警占全市民警不到4,市局支队内设的三个大队没有配备大队领导,区、县(市)经侦大队警力偏少,特别是会侦查、懂法律、熟悉经济专业知识的民警少,与日益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不相适应。

(二)办案经费缺乏,来源不畅,交通工具、技术装备落后,制约了经侦工作的开展。

(三)对经济犯罪的分析研究不够,调研工作滞后。

(四)经侦工作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区、县(市)经侦大队的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

(五)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缓慢,支队及各区、县(市)大队缺

乏计算机网络维护管理人员。

(六)走出队门为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做得不够。尽管市局支队在此方面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各区、县(市)大队在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方面的工作尚处于基本空白的状态。

六、二oo六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打击经济犯罪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

(二)不断完善与重点企业联系工作制度,做好服务职能工作;

(三)加强与税务、金融、工商、技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好联席会议制度;

(四)进一步推进经侦工作规范化建设,市局支队力争在“四星”基础上争创“五星”支队,已取得“三星”荣誉的防城、东兴大队应加强努力,争取更上一层楼,而尚未进入“星级”的港口和上思大队则应加快追赶步伐,争取早日上“星”。

(五)加强队伍建设,塑造一支高素质的经侦队伍。除以上范文外更多的相关范本: XX年公安局经侦大队工作总结 XX年公安经侦大队民警述职报告 经侦民警内存不足的原因策略 经侦民警内存不足的原因策略 经侦民警内存不足的原因策略

个人工作总结结尾

目录

6、新的一年已经来临,我们将在总结过去得失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创教导工作的新局面,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7、总之,这一年以来,我们有得也有失,有苦也有甜,但是不论欢笑或泪水,都将会是我们每个人在爱心社弥足珍贵的珍藏。相信爱心社的明天会更好!

8、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在面对成绩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在营销工作及售后服务工作中的诸多不足,尤其在市场开拓的创新上,精品服务的理念上,还大有潜力可挖。同时还要提高我们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此,面对XX年,公司领导团体,一定会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群策群力,紧紧围绕“服务管理”这个主旨,将“品牌营销”、“服务营销”和“文化营销”三者紧密结合,确保公司XX年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9、一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在即将迎来的一年中,我们会继续不断的努力的,这是一直无法拒绝的问题,这是一直以来我们在年终时候的总结。每一年都有自己的进步,每一年都会有自己的成长!相信大家在来年中一定会取得最圆满的成功的!

10、在XX年的工作中,我会尽我的全力来参加工作的,毕竟现在还年轻,需要更好的奋斗,在年轻的时候多拼一拼,这才是一生中最好的奋斗时刻,过了这个年龄就是想拼也没有精力和能力了,我会趁着我年轻的时候努力拼搏的,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蔚蓝的天空!

11、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这些基本工作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进步,虽然质变还是没有发生,不过相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就会迎来自己的质变和升华。我在不断的提升我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会迎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12、XX年的工作还是会更加的困难,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有时候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压力,但是化压力为动力,这才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的进步的最根本。在不断的进步中,我们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进步中我们也有阵痛,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长远的发展才是我们一直想要的结果!相信在XX年我们会做的更好!

13、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的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努力的,尽量不会出现任何的差错,这对我是必须要要求的,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最严格的,一定要做到为公司的事业尽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14、提起工作我就会想起曾经的我是多么的努力,不过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当年的尽头了,我想我会在现有岗位上积极努力工作,来回报工厂对我的信任,我相信我能够做好的,我会为工厂的未来发展贡献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15、我相信在公司全体领导职工的集体努力下,我们公司的业绩一定会较去年去的长远的进步,公司的明天也会更加的美好、强大!我也会在不断的学习中进步,帮助公司实现梦想,也不辜负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期望!

16、回想xx年的工作情况,找差距、比贡献,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如各种学习还不够好,服务质量还不是很高,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身心修养,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克服困难,力争上游,改正缺点,搞好服务,加强团结,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诚心实意接受批评。工作中要和局里同志搞好团结,协调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爱岗敬业,一丝不苟,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做一名称职合格的好职工 。

1、在将来迎来的一年中,我会继续努力,将我的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我会尽我所能的工作,帮助公司实现发展,相信公司的明天会更好!

2、新的一年里,要继续认真学习xx大文件精神,以“xxxx”思想指导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3、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自己的贡献!

4、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办公室全体成员决心再接再厉,使工作更上一层楼。

5、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一如继往地对安全工作狠抓落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6、新的一年已经来临,我们将在总结过去得失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创教导工作的新局面,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7、总之,这一年以来,我们有得也有失,有苦也有甜,但是不论欢笑或泪水,都将会是我们每个人在爱心社弥足珍贵的珍藏。相信爱心社的明天会更好!

8、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在面对成绩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在营销工作及售后服务工作中的诸多不足,尤其在市场开拓的创新上,精品服务的理念上,还大有潜力可挖。同时还要提高我们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此,面对20xx年,公司领导团体,一定会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

神,群策群力,紧紧围绕“服务管理”这个主旨,将“品牌营销”、“服务营销”和“文化营销”三者紧密结合,确保公司20xx年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9、一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在即将迎来的一年中,我们会继续不断的努力的,这是一直无法拒绝的问题,这是一直以来我们在年终时候的总结。每一年都有自己的进步,每一年都会有自己的成长!相信大家在来年中一定会取得最圆满的成功的!

10、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会尽我的全力来参加工作的,毕竟现在还年轻,需要更好的奋斗,在年轻的时候多拼一拼,这才是一生中最好的奋斗时刻,过了这个年龄就是想拼也没有精力和能力了,我会趁着我年轻的时候努力拼搏的,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蔚蓝的天空!

11、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这些基本工作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进步,虽然质变还是没有发生,不过相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就会迎来自己的质变和升华。我在不断的提升我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会迎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12、20xx年的工作还是会更加的困难,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有时候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压力,但是化压力为动力,这才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的进步的最根本。在不断的进步中,我们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进步中我们也有阵痛,但是这些都是暂时的,长远的发展才是我们一直想要的结果!相信在20xx年我们会做的更好!

13、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的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努力的,尽量不会出现任何的差错,这对我是必须要要求的,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最严格的,一定要做到为公司的事业尽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人员共同努力,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工作任务。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办公室工作没有止境,如何更好地树立窗口形象,更好地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好地开拓创新和持续发展,仍然是我们今后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我们深感重任在肩,不敢有丝毫懈怠。

教育需要无私奉献,管理需要不断创新。让我在反思与展望中以更好的姿态投入崭新的xx年。相信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在接下来的学期,工作中必然免不了有些挫折和缺陷,但我会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不断完善自己。如果同学们对我的工作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也希望同学们帮我指正,让我们一起把工作做到最好,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健康的心灵。

展望XX年,我将在中心和报社领导的决策和带领下,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务实开拓、奋发进取,围绕新一年的中心工作思路和报社工作重点,与各位同事团结一心,和谐合作,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更希望推动报社乃至中心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发展。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以一名党员和教师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得到了学校领导,教师们及学生们的好评。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主要缺点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知识的学习还是欠缺,还存在有懒惰思想;二是工作虽然很努力,可是个人能力还有待提高,学生成绩进步太慢。今后,我一定在校领导及全体同志们的帮助下,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都能更上一个台阶!围绕“办文、办事、办会”三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协调服务三个作用,一年来,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所做XX年局办公室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思路 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要任务,以新农村建设总揽农村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

XX年,也是本人在财务科工作的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服务层次,做好履行组织、服务、自律、协调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本人于某年某某院校毕业后分配到某某、某某医院工作,某年被调入某院任业务院长,××年11月潍坊医学院卫生管理学专业大专班毕业,××年主持全院工作至今。*年来一直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年11月被聘为主治医师。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年的工作在××*委领导的支持和有关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年所得的工作成绩主要有以下几项:

时光飞逝,转瞬间,又到了xx年年的年终岁尾。过去的一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工会主席的具体指导下,在工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作为工会的一分子,能为中心局的发展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自豪。为了更好的总结经验,鞭策自己,我在此回顾一下工作、反思一下不足、思考一下打算,并就前段时期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本人于xx年9月初从艺术学院调至学生处工作。现根据校党委要求,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分前后两部分作如下小结,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年来,本人能注意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实践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另一方面能把学习的收获内化为勤勉工作的实际行动,工作责任心强,尽心尽力,廉洁自律,力求高效、务实。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本人认真地履行了岗位职责。年终工作总结开头怎么写——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XX年已接近尾声,过去

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XX年,是全新的一年,也是自我挑战的一年,我将努力改正过去一年工作中的不足,把新一年的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发展尽一份力。

在过去的XX年,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我在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取得了一定成绩。

“回首过去,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盘点自己一个学期的收获,无疑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就像农人手捧着粮食,心里充满欣喜;盘点自己一个学期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想想开初自己的雄心壮志和种种计划,有的没能付诸于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了,却效果不那么理想,也不得不让人遗憾。好在我们还有将来,日子还在延续,总结经验和教训,必将有利于自己的前行。

XX年,我们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我们镇的工作取得了完美的一年,首先是克服了金融危机对我们的影响,这对我们镇的经济影响本来很大,可是在我们的努力下,战胜了金融危机的危害,这是值得我们欢欣鼓舞的事情。在经济建设和思想建设上,我们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都是和我们的以往努力分不开的,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做好我们镇的工作。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实际“三个代表”,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公司尽心尽力,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本年度,我校继续坚持“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促进金小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抓管理,全面育人创特色”的办学思想,提出了“以人为本抓管理,自我提高争名师,品学兼优当三好,

更新理念促质量,开拓进取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经过全体教职工的齐心努力,学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本年度学校被命名为“宝鸡市素质教育示范小学”现将xx年度学校工作总结如下:一篇好的个人工作总结,除了要有非常充实的内容、准确无误的语言、清晰明了的条理之外,还要有一个好的开头与结尾。好的工作总结结尾,可以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让人回味无穷。工作总结结尾是整篇文章的收尾,最好能与总结开头相呼应,详略得当,篇幅不宜太长。

怎样写好工作总结的结尾呢?结尾的方式可以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认识自己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也可以表明决心 、展望前景:

在以后的工作中,请大家给予我监督与建议,我将努力改进自己的不足,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

圆满完成了学校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可以用四个字的来总结它,即“有序发展”。首先是这学期来,学校各方面的工作都在发展,都有进步。其次是学校的发展主线清晰、重点击破、目标明确,一步一步前进。主要体现在:

工作总结开头范例五:XX年,学校工会在市局党委、教育工会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学校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班子的支持下,在全校教职工的信任、理解、支持、配合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学校工会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实际,为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的学校工会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四中,尽其所能,发挥桥梁作用,做好教职工的代言人,为进一步把四中办成环境美、条件优、育人好、质量高、特色显的优质学校办实事,为进一步把四中办成省一级规范化学校。工会将于学校工作为中心,把服务教职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来,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范例六:XX年,全镇上下始终坚持发展为 力方向,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机关事务文体。它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广泛使用的一种常用文体。

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还可以作为先进经验被上级推广开来,为其他单位所汲取、借鉴,推动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作总结的内容 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这是对自身情况和形势背景的简略介绍。自身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基本建制、人员数量、主要工作任务等;形势背景包括国内外形势、有关政策、指导思想等。

2.成绩和做法

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采取了哪些方法、措施,收到了什么效果等,这些是工作的主要内容,需要较多事实和数据。

3.经验和教训

通过对实践过程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经验教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今后打算

下一步将怎样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准备取得什么样的新成就,不必像计划那样具体,但一般不能少了这些内容。

工作总结的特点

总结的经验主要表现在自我性、客观性、经验性三个方面。

1.自我性

总结是对自身社会实践进行回顾的产物,它以自身工作实践为材料,采用的是 总结等。

按时间分,有月份总结、季度总结、半年总结、年度总结、一年以上的时期总结等。

按内容分,有全面总结、专题总结等。

区分以上总结的种类,目的在于明确重心、把握界限、为构思写作提供方便。但上述分类不是绝对的,相互之间可以相容、交叉。如《××大学1999年度工作总结》,按性质讲是工作总结,按范围讲是单位总结,按时间讲是年度总结,按内容讲是全面总结。同时,大学的工作总结不可能不涉及教学和科研,(推荐打开)那么它也包容了教学总结和科研总结的成份。这说明在总 结的分类上,应灵活掌握,不必过于拘泥。 工作总结写作的注意事项

1.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总结写作的基本原则,但在总结写作实践中,违反这一原则的情况却屡见不鲜。有人认为“三分工作七分吹”,在总结中夸大成绩,隐瞒缺点,报喜不报忧。这种弄虚作假、浮夸邀功的坏作风,对单位、对国家、对事业、对个人都没有任何益处,必须坚决防止。

2.要注意共性、把握个性

总结很容易写得千篇一律、缺乏个性。当然,总结不是文学作品,无需刻意追求个性特色, 但千部一腔的文章是不会有独到价值的,因而也是不受人欢迎的。要写出个性,总结就要有 独到的发现、独到的体会、新鲜的角度、新颖的材料。

3.要详略得当,突出重点

有人写总结总想把一切成绩都写进去,不肯舍弃所有的正面材料,结果文章写得臃肿拖沓,没有重点,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

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 ,写得详细、具体。而一般性的材料则要略写或舍弃。

工作总结的写法 (一)总结的标题

总结的标题有种种形式,最常见的是由单位名称、时间、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市财政局1999年工作总结》、《××厂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这样可以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培养出更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工作能力的干部.总结中,须对工作的失误等有个正确的认识,勇于承认错误,可以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写好总结,须从以往的工作实际出发,可养成调查研究之风.总之,写好工作总结是非常重要的,但也要非常困难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总(过去的工作),二是结(工作的经验,教训,规律).要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总是结的依据,结是总的概括.二,工作总结的种类,特点和内容(一)工作总结的种类1.按内容划分(1)思想工作总结(2)经济工作总结2.按范围划分(1)地区工作总结(2)部门工作总结(3)单位工作总结(4)个人工作总结3.按时间划分(1)月份工作总结(2)季度工作总结(3)年度工作总结.(4)三年以上工作总结4.按性质划分(1)综合性总结(2)专题性总结(二)工作总结的特点1.客观性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评价,因而要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2.典型性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是基本的,突出的,本质的,有规律性的东西,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很有现实意义,具有鼓舞,针砭等作用.3.指导性通过工作总结,深知过去工作的成绩与失误及其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使今后少犯错误,取得更大的成绩.4.证明性这是说总结的基本表达手段是被动的(严格地说是证明),它要用自身实践活动中的真实的,典型的材料来证明它所指出的各个判断的正确性.(三)工作总结的内容

工作情况不同,总结的内容也就不同,总的来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的有关条件,工作经过情况和一些数据等等.2.成绩,缺点这是工作总结的中心重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3.经验教训在写总结时,须注意发掘事物的本质及规律,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以指导将来的工作.三,工作总结的格式和构成(一)工作总结的格式总结的格式,也就是总结的结构,是组织和安排材料的表现形式.其格式不固定,一般有以下几种:1.条文式条文式也称条款式,是用序数词给每一自然段编号的文章格式.通过给每个自然段编号,总结被分为几个问题,按问题谈情况和体会.这种格式有灵活,方便的特点.2.两段式总结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为总,主要写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后一部分是结,主要讲经验,教训.这种总结格式具有结构简单,中心明确的特点.3.贯通式; 贯通式是围绕主题对工作发展的全过程逐步进行总结,要以各个主要阶段的情况,完成任务的方法以及结果进行较为具体的叙述.常按时间顺序叙述情况,谈经验.这种格式具有结构紧凑,内容连贯的特点.4.标题式把总结的内容分成若干部分,每部分提炼出一个小标题,分别阐述.这种格式具有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特点.一篇总结,采用何种格式来组织和安排材料,是由内容决定的.所选结论应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服从全文中心.(二)工作总结的构成总结一般是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几个部分构成的.1.标题标题,即总结的名称.标明总结的单位,期限和性质.2.正文正文一般又分为三个部分:开头,主体和结尾.

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工作量: 工作罗列 工作质量:通过这半年的锻炼,我现在已可以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流程,对客户的

意见和建议也能够很好的考虑和分析,设计的作品质量也比去年有所提高,举例! 工作技能:你会什么东东! 责任和敬业精神:……! 团队精神:做为美工,对团队协作要求比较强,及时与同事沟通,有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与他们取长补短,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举例! 沟通能力:和用户沟通、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是增长业务知识、减少工作量、提高能力的最好办法。尤其是当用户的问题不明确或是错误的时候,沟通的重要性更加体现出来。虚心接受领导在工作上的指导和意见建议,要及时与领导沟通,有问题及时向同事请教,积极的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努力学习调高自己;要积极和用户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不断根据他们的要求修改自己的设计作品。举例! 当然,工作中有时也存在问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弥补这些不足,努力的提高我的业务技能,完善我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再接再厉,使工作更上一层楼。

5、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一如继往地对安全工作狠抓落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6、新的一年已经来临,我们将在总结过去得失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创教导工作的新局面,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7、总之,这一年以来,我们有得也有失,有苦也有甜,但是不论欢笑或泪水,都将会是我们每个人在爱心社弥足珍贵的珍藏。相信爱心社的明天会更好!

8、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在面对成绩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在营销工作及售后服务工作中的诸多不足,尤其在市场开拓的创新上,精品服务的理念上,还大有潜力可挖。同时还要提高我们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此,面对xx年,公司领导团体,一定会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群策群力,紧紧围绕“服务管理”这个主旨,将“品牌营销”、“服务营销”和“文化营销”三者紧密结合,确保公司XX年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我是六月份来到学院工作,担任学院行政秘书,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工作。行政工作琐碎,但为了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熟悉了学院的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在这一年,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了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给大家查阅文件提供了很大方便

(2)做好了各类信件的收发工作,XX年底协助好办公室主任顺利地完成了XX年报刊杂志的收订工作。为了不耽误学院、大家的工作,不怕辛苦每天按时取信取报,把公函,便函及时分发到部门及个人。(3)协助好办公室主任做好学院的财务工作。财务工作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头脑清晰。我认真学习学校各类财务制度,理清思路,分类整理好各类帐务,并认真登记,年底以前完成了学院XX年办公用品、出差、接待、会议、教材、低值易耗等各类帐务的报销工作。学院的财务工作正进一步完善规范,我会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的更好。(4)做好公章的管理工作。公章使用做好详细登记,严格执行学院公章管理规定,不滥用公章,不做违法的事情。(5)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6)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学院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除了做好本职工作,我还

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3、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4、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学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

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开场白

许多学生认为数学是枯燥的、乏味的。一些非数学老师在听完一堂数学课后,往往这样评价:思路清晰、语言精练、解题严谨,就是太乏味、缺少趣味性,让人昏昏欲睡。那么,如何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引发他们的好奇心?设计好“开场白”,非常关键。下面是数学课的几个片断:

动手实验式“开场白”:桌上摆满了切成各种形状的萝卜,大伙好像还在热列地讨论着什么。老师微笑问:“同学们,用一个平面去截一个正方体,截出的面可能是什么形状?”

悬念式“开场白”:老师一上讲台,故意神神秘秘地说“你们每人随便想一个自然数,将这个数乘5减7,再把结果乘2加14”。……“你们算得的结果个位数字一定是0”。顿时教室里象炸了锅似的,……“等你学了字母表示数,你也会算了”。……

故事式“开场白”:为了让学生体会图形的边长、周长、面积在变化过程中的关系,领会列方程解应用题时,关键是捕捉到不变的量。老师先给学生讲了一个故事:父亲的羊越来越多,想拆旧羊圈扩大面积,可是没有多余的篱笆,怎么办呢?他叫来了儿子,儿子不慌不忙地说:“爸,我有办法”。“你看,旧羊圈长70米,宽30米,面积2100平方米。如果改成50米见方的新羊圈,不用添篱笆,羊圈面积就有2500平方米”。

诸如此类的还有:“贴近生活式”开场白;“设疑式”开场白;“名言式”开场白;“趣味式”开场白;“实例式”开场白;“比喻式”开场白等等。向学生提出恰当的问题,激发起学生的兴趣,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开场白

许多学生认为数学是枯燥的、乏味的。一些非数学老师在听完一堂数学课后,往往这样评价:思路清晰、语言精练、解题严谨,就是太乏味、缺少趣味性,让人昏昏欲睡。那么,如何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引发他们的好奇心?设计好“开场白”,非常关键。下面是数学课的几个片断:

动手实验式“开场白”:桌上摆满了切成各种形状的萝卜,大伙好像还在热列地讨论着什么。老师微笑问:“同学们,用一个平面去截一个正方体,截出的

面可能是什么形状?”

悬念式“开场白”:老师一上讲台,故意神神秘秘地说“你们每人随便想一个自然数,将这个数乘5减7,再把结果乘2加14”。……“你们算得的结果个位数字一定是0”。顿时教室里象炸了锅似的,……“等你学了字母表示数,你也会算了”。……

故事式“开场白”:为了让学生体会图形的边长、周长、面积在变化过程中的关系,领会列方程解应用题时,关键是捕捉到不变的量。老师先给学生讲了一个故事:父亲的羊越来越多,想拆旧羊圈扩大面积,可是没有多余的篱笆,怎么办呢?他叫来了儿子,儿子不慌不忙地说:“爸,我有办法”。“你看,旧羊圈长70米,宽30米,面积2100平方米。如果改成50米见方的新羊圈,不用添篱笆,羊圈面积就有2500平方米”。

诸如此类的还有:“贴近生活式”开场白;“设疑式”开场白;“名言式”开场白;“趣味式”开场白;“实例式”开场白;“比喻式”开场白等等。向学生提出恰当的问题,激发起学生的兴趣,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XX年个人工作总结开头结尾 个人工作总结开头结尾 XX年个人工作总结开头结尾 个人工作总结开头结尾 个人工作总结开头结尾

第19篇:经侦领域罪名立案标准

经侦领域罪名立案标准

一、商贸领域(43个罪名)

第一条 资助恐怖活动案(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第二条 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或者 1 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四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第五条 妨害清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3 第六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七条 虚假破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第八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一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四)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十二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诈骗”,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不以对方当事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犯罪作为立案追诉的前提。

6 第十三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十四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十

五、十六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十七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六)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七)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第十

八、十九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第二十条

虚假广告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二十三条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 10 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11 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 12 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13 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

四、二十五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

2.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逃避商检案(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四)多次逃避商检的;

(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三十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第三十一条 挪用特定款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第三十二条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个人行贿 17 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三十三条 强迫交易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十四至四十一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第四十

二、四十三条 倒卖车票、船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金融领域(35个罪名)

第一条 走私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二条 伪造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9 本规定中的“货币”是指流通的以下货币:

(一)人民币(含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发售价格为准。

第三、

四、五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

第六条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七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 第八条 变造货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一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二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第十三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 21 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四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第十五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2 第十六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第十七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二)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23 第十八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第十九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一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 24 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25

(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二十四条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违法运用资金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 26 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逃汇案(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二十七条 洗钱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7 第二十八条 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二十九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三十条 票据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三十一条 金融凭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三十二条 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28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三十三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三十五条 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财税领域(18个罪名)

29 第一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二条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第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 30 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七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八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

一、十二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31 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

三、十四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五条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六条 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

第十七条

持有伪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2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持有伪造的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八条

虚开发票案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知识产权领域(20个罪名)

第一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33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三、四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4 第五条 假冒专利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第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5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九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第十至十三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 36 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第十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

第十五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37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三)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合符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四)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38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视为本条规定的“销售”。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

(二)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

39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十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40

五、证券期货领域(9个罪名)

第一、二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三)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第三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 41 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六)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七)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八)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九)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第四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第五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 42 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七条 伪造、变造股票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伪造、变造股票,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3 第八条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九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 44 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四)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五)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六、涉众领域(3个罪名)

第一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 45 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臵、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第二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6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集资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附 则

第一、本立案中的“多次”,是指三次以上。

第二、本立案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三、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四、本立案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第五 本立案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47

第20篇:经侦大 队工作情况汇报

经侦大 队工作情况汇报

局领导:

2012年9月以来,破案会战结束后,经侦大队班子得到增强,民警增加到8名,期间,我大队先后办理了龙玉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李军诈骗案、尹勇挪用资金案、房地产领域系列逃税案、二手房系列假税票诈骗案、另破案会战系列案件后期的补侦工作,如惠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胡晋光销毁会计凭证案、王洪彬抽逃出资案、陈林诈骗案、系列贷款诈骗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李军诈骗案,此案与龙玉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有关联,目前我大队已经追回赃款68万元,替岳池县送变电公挽回损失150余万元,涉案人员李军,蒋勇,李亮全部起诉到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

二、尹勇挪用资金案经侦大队及时破案,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将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化解于萌芽状态中,及时将企业的职工的建房集资款追回。

三、房地产领域系列逃税案大队先后针对18 家欠税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逐一询问,并对税务移送来涉嫌犯罪四家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初查,对其中两家立案侦查,目前共追回税款1158万元。

四、2012年11月税务到我局报案的系列假税票诈骗案,此案涉及人多,定性难,牵扯面大,涉及二手房过户人员多达百余人,取证难度大,仅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多人,涉及到行政部门有两个,涉案人员达10人,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侯林、李涛、江源已、丁琼华(女)、黄翔、许红梅(女)经到案,另张微(女)、田志强、余龙、曾山在逃,目前此案已经没收非法所得33万元,如果将全部嫌疑人缉拿到案可没收非法所得达六七十余万元。同时也打击了

经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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