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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27 07:58:03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控申工作工作总结

XX县XX控申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股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塑造务实、亲民、清廉、开放的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控申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控申股紧密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讨论,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立即改正。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控申股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股长XXX同志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对这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动员部署,搞好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民警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动员,全股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是第一阶段,即深入学习,征求意见。为此,控申股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一方面抓好中心组的学习教育,以此带动党员的学习。我们专门拿出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我们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每人都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按照上级的要求,心得体会每周一篇。

三、形式多样,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XXX股长带领全股干警认真研究,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控申股对这次活动认识高度统一,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全股会议,相互帮助,征求意见。同时,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的主线,贯穿始终。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搞好服务保障上,认认真真开展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搞好下一步活动的具体要求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树立长期受教育的思想,保持活动的深入推进。但从第一阶段情况看,有个别民警,对活动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有应付的苗头。如有的能够克服困难,而不参加集中学习;有的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征求到的意见比较少,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少之又少,影响了下一阶段活动的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XXX股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可搞可不搞,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过去近一半时间,既有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不足,任务要求仍然艰巨。在座的都是公安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地抓好活动落实。 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与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各位民警要统筹兼顾,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从上至下都很重视,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改进作风这个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上。当前,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随着群众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心理和思想负担增多,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适应情况发展变化,深入了解百姓们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回答他们的思想困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XXX控申股

二0一四年X月XX日

推荐第2篇:检察院控申工作总结

2010 年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 33 件,其中群众来信 25 件,来 ,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 31 件;检察长参加接待 12 次,访 8 人(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 12 件,接待来访群众 12 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 1 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 1 件;审查刑事赔偿案 1 件 1 人,立案审查 1 件 1 人,决定赔偿 1 件 1 人,赔偿金额 15099.57 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 24 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 11 件 11 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 13 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 5 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 3 件,其余的 2 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 2 件已按期反馈 1 件 1 人,正在办理的 1 件 1 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 4 月 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 4 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 2 件 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1 件 1 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 1 件1 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 5 月 9 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 3 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动员、抓布置,各部门积极配合。散发各类宣传资料 3000 份,出动干警 46 人,展出宣传挂图 25 册,张贴宣传标语 100 多幅,通过宣传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范围、立案标准、检务公开、举报常识、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我院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 34 件,立案侦查 23 件 25 人,挽回经济损失 25 余万元,为预防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挖掘案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突出办案重点,狠抓各类案件的办理 我院控告申诉部门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制约”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开展好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公正的专项活动。。

(一)立案复查不服本院扣押款刑事申诉案件 1 件 1 人。我院受理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后,及时调卷立案复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协调各方面关系,排除阻力,现正在办理之中。

(二)我院依法受理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 1 件 1 人。立案审查 1 件 1 人,决定赔偿 1 件 1 人,国家赔偿 15099.57 元,并在二个月内全部办结。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控申部门人员少,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首办责任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市院“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活动中,要创控申品牌,与之相匹配的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在来年的工作中,加强对外联系,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立足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和 2006 年立案复查的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情况质量检查两个专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来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考核任务。

推荐第3篇:控申科工作总结

XX区人民检察院

控申科工作总结

控申科在院党组、检察长的领导和市院控申处的指导下,在全体控申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谋划全年工作,坚持早起步,开好局,全面开展控申工作,控申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一、基本情况

二○一○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上升。其中贪污类线索件,贿赂类线索件,其他利用职权犯罪类线索件,其中署名举报件。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本院其他部门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今年,共受理申诉案件件,经审查,转民行科民事行政案件件,自办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00余人次。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1、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在日常接待中,控申干警遵循时间到位、组织到位、信件处理到位的原则,克服了人员不足的困难,安排好每天的接待工作,保证举报热线12309在工作时间内都有专人接听,来访有两人以上热情耐心接待,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同时按照检察长接待日的安排协调做好检察长接待工作。由于“两会”、“四体会”、“世 1

博会”的举办,社会稳定工作成为今年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控申科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处理涉检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在“两会”、“世博会”间坚持每个工作日有院党组成员及专人值班,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重点时期的稳定,实现了今年没有赴省赴京上访的工作目标。

2、以案结事了为标准,认真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工作。控申科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坚持有一件办一件,有案必办、随来随办,强化监督意识,发现问题有错必究。今年控申科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件,立案复查件,做到了有案必查。其中改变原决定件,做到了有错必纠。此外,对于法院并未违法但处理不当的案件,我们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法院的及时回馈,真正做到了解决申诉人实际困难。件申诉案件最终都在规定时间内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案件评查。今年月份,根据上级部署,我院积极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按照市院和政法委的要求,认真抽选个案件进行评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门机构,就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处理结果、执法思想、社会效果,提出明确意见,形成集体意见,以提升办案质量。及时报送各种材料,整理评查材料装订入卷。市院案件评查小组到我院进行检查时,对我

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十分满意,案件评查工作取得了成效。

4、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我院于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开展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中心内容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并于6月22日在设宣传点,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各类宣传材料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余次,并受理举报案件件。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宣传了举报工作相关规定,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形象,拉近了检察干警与群众的距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控申科积极开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对等人进行举报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

三、积极探索控申工作新机制

1、今年,控申科收到一份国家赔偿申请材料,申请人因罪服刑年望我院返还一笔款项,以解燃眉之急。由于之前并未办理过国家赔偿案件,接到申诉材料后,控申干警十分重视,迅速从调阅卷宗,从原案承办人处了解案件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多次全科室进行讨论,最终在向领导汇报请示后决定返还其款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控申干警敢于迎难而上,对从未处理过的案件,严格遵照办案程序和期限,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力求办好此案,同时做了大量工作

安抚申请人情绪,取得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绵薄之力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2、今年,为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缓解其生活困难作出了努力。同时设身处地为被害人着想,对于身在外地的被害人,尽可能简化手续以减少被害人来往奔波的次数,节省其来往费用。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赞扬检察院是真正向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的好单位。

3、申诉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今年控申科致力办好每个申诉案件,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上级院。全年市院共转发工作材料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为案件办理效果出色,工作经验总结及时,我院有个案件候选案件。

四、进一步做好思想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在院党组的部署,控申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实施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各阶段的自查自纠、自省自改,更深入地理解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对于人民检察官的意义,进

一步增强了控申干警的宗旨意思和执法理念,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提供了保证。

此外,控申科在日常工作之余,注重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经常在检察长带领下,进行业务学习,全科室也时常共同学习讨论,学习之后注意撰写学习心得,总结学习成果。全年共学习了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明年工作安排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在促进发展上有新举措,由被动信访变为“主动出击”,坚持开展下访、巡访制度、带案下访,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建立大信访机制,加强与其他科室的联系,在接待群众的来访过程中,将举报中心接待与群众反映问题所涉及的部门首办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更好地做好有关解释工作,将控申工作做得更好。

控告申诉检察科

推荐第4篇:检察院18年控申工作总结

检察院2018年控申工作总结

“>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2007-12-07 16:50:4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2)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

发展。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

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

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

涉法上访案件2件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件1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1件1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

《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

检察院2005年控申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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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2007-12-07 11:56:57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2)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

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

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

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2件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件1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1件1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

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

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推荐第6篇:控申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来源:浮梁纪检监察网 编辑:余健 作者: 添加时间:2006-11-17 11:34:52 [ 发布时间:1993年8月 生效时间:1993年8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控告申诉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第四条 控告申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五)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六条 县以上(含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建立控告申诉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干部,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布有关的规章制度,为党内外群众提供检举、控告、申诉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 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节 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

第七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上述成员的检举、控告,应及时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对第

七、第八条所列范围以外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处理。重要的问题,应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条 对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由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调查处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检举、控告,必须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第十二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立案而被检举、控告人确有缺点、错误的,可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责成被检举、控告人作出检讨或说明,或通过党内生活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对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匿名检举的问题,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的结果。

第二节 处理申诉的程序

第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

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第十五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第十六条 经过复议、复查,如果原结论或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维持原结论或处理的决定,并报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结案;需要改变原结论或处理决定的,应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执行。如果复议、复查结论和决定是由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的,则不必办理上述批准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复议、复查,也可以责成有关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复议、复查。

第十八条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第十九条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第三节 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基本方法

第二十条 对检举、控告、申诉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可采取适当的书面形式,及时向党的有关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对本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本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申诉,分别由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案件检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办理。重要的可由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批示办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下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下级相应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重要的可函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调查处理,有的可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的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转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交办的纪律检查机关可采取检查、催办、参与调查、参与研究处理意见等方法,促使问题及时、正确地得到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匿名的检举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的,可将问题摘抄给被检举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反映重要问题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内容反动的,可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章 受理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责任是:按照规定的范围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从中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和违纪案件线索;直接办理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和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指导和协助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控告申诉工作部门承担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日常工作,遵照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拟订控告申诉工作的规章制度,对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二十七条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对应由上级处理的问题,应迅速报告上级处理;对应由本级处理的问题,本级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对应由下级处理的问题,应迅速转交下级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对于没有要求报告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也应及时调查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

第二十九条 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报告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材料齐全。

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

(一)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二)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三)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

(四)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报告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

(一)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二)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三)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第三十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有关党组织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审核后,对处理正确的要及时结案;对处理不当的,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上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在重要问题上有不同意见,由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如果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确有错误又坚持不改的,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对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完毕后,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应按档案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十二条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不得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压制。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申诉人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如实检举、报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予以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对于党员、党组织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

第三十六条 发现党的组织或负责人对党员或党组织的申诉不认真复议、复查和对冤假错案坚持不纠,对受理的检举、控告不负责任,无故拖延不办,或为违纪者说情、开脱,予以包庇的,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当事人仍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可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十八条 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对重要的检举、控告、申诉,应亲自阅批、接谈,进行处理;要支持承办人员履行职责,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三)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四)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四十一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三)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处理对他的检举、控告过程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有权进行说明解释。

(二)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他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三)有权要求党组织将调查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

(四)对党组织认定本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所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当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四十三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处理对他的检举、控告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党组织查清被检举、控告的问题,如实提供情况和证人,接受检查和询问,主动交代问题。如有隐瞒、诬陷、抗拒等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对所犯错误,必须正确对待,认真检讨,接受处理,不得违反组织决定。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如有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是党内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规则,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条例的细则或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可参照本条例另作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控告申诉工作的规定,如与本条例不一致时,按本条例执行。

推荐第7篇:控申工作计划

年控申科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是: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控申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街。

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的特点,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具体是:

1、结合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的同时使举报宣传下社区、下企业,扩大宣传受众面。

2、对现有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工作日期间有一人值班,做到热情接听,及时处理。

3、希望开通网上举报。

4、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群众举报。

5、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初核工作。

6、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切实履行

催办、督办、答复职责。

三、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具体是:

1、加强与本院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高度重视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工作,以适应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

2、同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息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积极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

4、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诉和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防范越级访,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

五、对近年来案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迎接“文明接待室创建”检查。

控告申诉科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篇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工作计划

通过认真的学习与讨论,2012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思路和安排,即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立足全市前列,争创全国一流”的总体工作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加强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核工作,服务反腐倡廉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息诉罢访为目的,不断提高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把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放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位臵,注重监督实效;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立足咸阳市检察机关领先地位,进入全国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控申检察宣传工作,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上取得新突破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不但要开展好每年两次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且还要因地制宜地做深做细日常法制宣传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媒介资源宣传控申检察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控申检察工作职能,支持控申检察工作。二要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深入乡村围绕涉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经常性宣传力度。三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二)增强创新意识,深入推进涉检信访工作,在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上达到新境界

1、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和案件办理的力度,确保案结事了。一要进一步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对容易导致涉检信访问题产生的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处臵预案,加强释理说法工作,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化解力度;

三要关注民生,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2、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件,化解一起矛盾,维护一方稳定。控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部门的信访隐患,主动参与、督促排查化解矛盾。

3、着力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一要在举报处理环节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首办处理的制度,实行专人审查处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三级程序。二要在举报答复环节做到署名举报“三次答复”:即“分流答复”、“进展答复”和“结案答复”。三要推进线索审查工作。科室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初查决定不立案而当事人未提出复议请求的举报线索,主动审查并提出重新初查或补充初查的建议,加强举报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促使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在举报环节切实防范有案不立、违规执法等情况产生。

(三)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达到新水平

1、以息诉罢访为目的,不断提高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要加强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 发的涉检信访问题。严格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办案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该维持的依法维持,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该赔偿的一定要给予赔偿。

2、把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放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位臵。对原审裁判却有错误的案件,特别是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错案,要提出监督意见。把反映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申诉案件作为复查重点,将复查案件与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有机结合。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新进步

1、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方案,不断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优化控申干警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2、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行业绩考核评比激励机制,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控申干警的质量效率和责任意识。

3、狠抓廉政教育,严格规范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的从检行为,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篇三:控申工作创新工作思路

控申工作创新工作思路

一要在树立全新工作理念上实现新突破。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三个至上”,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通过提升群众观念,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要在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能力上实现新突破。深入下访巡访,并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复、上访反弹;通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要在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完善首办责任、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案件回访等制度,继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同时,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控申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五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实现新突破。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化解矛盾的高效力、群众工作的说服力以及协调配合与语言表达力。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水平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推动控告申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篇四:控申工作工作总结 xx县xx控申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股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塑造务实、亲民、清廉、开放的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控申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控申股紧密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讨论,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立即改正。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控申股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股长xxx同志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对这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动员部署,搞好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民警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动员,全股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

觉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是第一阶段,即深入学习,征求意见。为此,控申股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一方面抓好中心组的学习教育,以此带动党员的学习。我们专门拿出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我们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每人都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按照上级的要求,心得体会每周一篇。

三、形式多样,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xxx股长带领全股干警认真研究,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控申股对这次活动认识高度统一,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全股会议,相互帮助,征求意见。同时,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的主

线,贯穿始终。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搞好服务保障上,认认真真开展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搞好下一步活动的具体要求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树立长期受教育的思想,保持活动的深入推进。但从第一阶段情况看,有个别民警,对活动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有应付的苗头。如有的能够克服困难,而不参加集中学习;有的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征求到的意见比较少,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少之又少,影响了下一阶段活动的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xxx股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可搞可不搞,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过去近一半时间,既有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不足,任务要求仍然艰巨。在座的都是公安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地抓好活动落实。

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与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各位民警要统筹兼顾,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从上至下都很重视,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改进作风这个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上。当前,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随着群众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心理和思想负担增多,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适应情况发展变化,深入了解百姓们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回答他们的思想困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xxx控申股

二0一四年x月xx日篇五:2012年人民检察院控申工作思路 2012年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2012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贡献力量。

推荐第8篇: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控申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积极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防止进京到省上访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检上访工作会议精神。

6月末,黑河市院召开了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检进京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分析研究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访工作形势,分析了原因和对策。 市院检察长赵英华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抵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检访集中处理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省院和市院方案的要求,对上级院交办的重点督办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各县(市)、区上访人到市上访案件,各基层院也要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产生新的越级访;三是要抓苗头、抓源头,把一些有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该解决的就要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理由,给群众一个明白,防止出现上访反弹;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把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各院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畅通各种处理渠道,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处理涉检访工作顺利开展。

2、对重点的涉法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人责任制。今年以来,黑河市院对省院交办的10起涉法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后,对重点的进京到省案件确定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亲自包案的两起进京上访案均得到妥善安置。除此之外,还实行部门负责人包案责任制,要求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做到责任清楚,分工明确,任务到人。

3、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两级院的工作积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如省院通报的逊克县松树沟乡福民村村民孙长友,曾多次到省举报本村村长侵占、贪污及逊克县检察院工作不利的问题。省院交办我院以后,我院责成逊克县院对次案重新调查,并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逊克县院检察长李江宏包案。通过对孙某举报的16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查清问题后又及时向孙某反馈,孙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满意,未就此问题重新进行上访。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注意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配合中发挥职能作用,把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如张玉东不服市院对陈刚诈骗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捕的决定,多次上访后又到省上访。省院交办我院后,我们立即责成首办部门对此案重新复查,侦查监督科复查后认为原不捕决定是正确的,通过逐次复查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建议尽快补查,尽快查清此案。我院又将复查情况向远在俄罗斯的张玉东进行反馈,张表示对市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理解,同时我们也主动地做了稳控工作。

(二)强化法律监督作用,办理好刑事申诉、赔偿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法律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办理各类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如市院办理的张朋保申诉一案,张对五市院认定刘喜成正当防卫不服,经五市院复查维持了原决定后,又到市院申诉。市院在复查过程中认真阅卷后,曾两次到实地调查此案,最终认定维持了五市院正当防卫的决定,申诉人表示认可。逊克刘恩义赔偿案,因赔偿金只执行了一部分,剩余部分又迟迟不到位,刘某曾多次到省人大、省院上访,我们多次主动与刘某联系,我院在政府未拨专款、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经费,使这起赔偿案及时执结,刘非常满意。

为了进一步办理好刑事赔偿案,上半年全市有七名同志参加了全省刑赔工作培训班,为今后办理好刑赔案件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举报处查工作。按照省院黑检举发(20xx)2号《关于依法开展和规范处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我院召开了控申科长会议,进 行学习贯彻,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要求初查工作必须严格按《通知》规定办理,确保初查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防止滥用职权和初查工作的随意性,使举报人满意,决不能因处理不当,造成新的上访案件发生。如省院交办的逊克县鲍兴洲举报第一中学校长张某贪污问题,我院派人对鲍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初查,经查鲍举报张账外款情况属实,鲍也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

(四)开展好“举报宣传周”和调研工作。

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部署,黑河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日前圆满结束。为了使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开展的好,开展的卓有成效,黑河市院对这次宣传活动提出总体要求:一是要领导重视,细心组织;二是要制定方案,超前谋划;三是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四是要突出主题,维护公正。根据宣传活动确定的“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参加人数多。全市145名干警参加了宣传活动,其中正副检察长20人。黑河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与干警一道上街宣传,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问题,两级检察长接待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9人9件。北安市院超前谋划,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宣传点多面广。全市设立12个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154人次,受理群众举报申诉6件。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新闻媒介报刊、电视等宣传手段进行专题宣传8次,深入到国企、社区、重点乡镇宣传14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发放宣传单18700份,制作图板78幅。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今年以来,狠抓薄弱环节,大力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撰写调研文章4篇,检察信息6篇,该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推荐第9篇:区检察院控申科工作总结

年初,我院控申科被分院确定为下访、巡访试点单位,在省院、分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院关于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以“为进一步畅通控申举报渠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诚信控申举报的新格局”为指导思想,集思广益,大胆探索,此项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在本地区初步形成了控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控申举报工作

在下访、巡访过程中,出动宣传车辆102次,对山上山下37个单位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巡访,制作宣传牌9块,发放各类法律资料和宣传单2000余份,发表电视讲话3次,录制了下访、巡访专题片。

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件次,受理举报线索3件。其中初查2件(转职检局1件、民行科1件);转侦查监督科1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19日至6月25开展了

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了举报宣传站,制作法律宣传板挂图12块,发放宣传材料,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其他工作

1、协助分院控申处办理控申案件;

2、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卷2份;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聘请了控申举报信息员,并组织对控申举报信息员进行了培训;

4、积极参加了政治业务学习和会议,听取了林业局“创建平安林区”知识竞赛;参加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每人记学习笔记二万字以上,写学习心得两篇,参加了林业局政法委主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撰写论文两篇;撰写庆“

七、一”征文2份。

5、参加了林区分院控申工作会议;参加了林业局“歌唱新林区、携手创和谐”文艺演出。

不足之处:在规范化接待室建设中,在表、卡、簿、册的应用上还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缺少创新意识。

2007年,我们将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认真按照上三级院确定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科实际,以业绩求发展、以素质保公正、以责任促落实,力争部分工作争上游,总体工作上水平,开创控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做出新贡献。

推荐第10篇:上半年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市控申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积极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防止进京到省上访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以处理涉法访工作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检上访工作会议精神。

6月末,黑河市院召开了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座谈会。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处理涉检进京访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市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接访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分析研究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检访工作形势,分析了原因和对策。

市院检察长赵英华对全市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上来。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抵触情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检访集中处理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要按照省院和市院方案的要求,对上级院交办的重点督办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各县(市)、区上访人到市上访案件,各基层院也要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防止产生新的越级访;三是要抓苗头、抓源头,把一些有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该解决的就要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说明原因理由,给群众一个明白,防止出现上访反弹;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把集中处理涉检访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各院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畅通各种处理渠道,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处理涉检访工作顺利开展。

2、对重点的涉法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人责任制。今年以来,黑河市院对省院交办的10起涉法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后,对重点的进京到省案件确定由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亲自包案的两起进京上访案均得到妥善安置。除此之外,还实行部门负责人包案责任制,要求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做到责任清楚,分工明确,任务到人。

3、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我们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牢固树立大信访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控申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分级负责,各尽其职,充分发挥两级院的工作积极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和遏制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如省院通报的逊克县松树沟乡福民村村民孙长友,曾多次到省举报本村村长侵占、贪污及逊克县检察院工作不利的问题。省院交办我院以后,我院责成逊克县院对次案重新调查,并由市院副检察长侯力谦、逊克县院检察长李江宏包案。通过对孙某举报的16个问题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4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初查,查清问题后又及时向孙某反馈,孙某最终表示对检察机关调查结果满意,未就此问题重新进行上访。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处理涉法访工作中,注意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配合中发挥职能作用,把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如张玉东不服市院对陈刚诈骗一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捕的决定,多次上访后又到省上访。省院交办我院后,我们立即责成首办部门对此案重新复查,侦查监督科复查后认为原不捕决定是正确的,通过逐次复查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建议尽快补查,尽快查清此案。我院又将复查情况向远在俄罗斯的张玉东进行反馈,张表示对市检察院不批捕决定理解,同时我们也主动地做了稳控工作。

(二)强化法律监督作用,办理好刑事申诉、赔偿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把强化法律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办理各类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如市院办理的张朋保申诉一案,张对五市院认定刘喜成正当防卫不服,经五市院复查维持了原决定后,又到市院申诉。市院在复查过程中认真阅卷后,曾两次到实地调查此案,最终认定维持了五市院正当防卫的决定,申诉人表示认可。逊克刘恩义赔偿案,因赔偿金只执行了一部分,剩余部分又迟迟不到位,刘某曾多次到省人大、省院上访,我们多次主动与刘某联系,我院在政府未拨专款、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经费,使这起赔偿案及时执结,刘非常满意。

为了进一步办理好刑事赔偿案,上半年全市有七名同志参加了全省刑赔工作培训班,为今后办理好刑赔案件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举报处查工作。按照省院黑检举发(2006)2号《关于依法开展和规范处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我院召开了控申科长会议,进

行学习贯彻,统一思想,强化认识,要求初查工作必须严格按《通知》规定办理,确保初查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防止滥用职权和初查工作的随意性,使举报人满意,决不能因处理不当,造成新的上访案件发生。如省院交办的逊克县鲍兴洲举报第一中学校长张某贪污问题,我院派人对鲍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初查,经查鲍举报张账外款情况属实,鲍也表示认

可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

(四)开展好“举报宣传周”和调研工作。

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部署,黑河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日前圆满结束。为了使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开展的好,开展的卓有成效,黑河市院对这次宣传活动提出总体要求:一是要领导重视,细心组织;二是要制定方案,超前谋划;三是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四是要突出主题,维护公正。根据宣传活动确定的“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参加人数多。全市145名干警参加了宣传活动,其中正副检察长20人。黑河市院赵英华检察长与干警一道上街宣传,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种问题,两级检察长接待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9人9件。北安市院超前谋划,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宣传点多面广。全市设立12个宣传站,接受群众咨询154人次,受理群众举报申诉6件。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新闻媒介报刊、电视等宣传手段进行专题宣传8次,深入到国企、社区、重点乡镇宣传14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发放宣传单18700份,制作图板78幅。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今年以来,狠抓薄弱环节,大力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撰写调研文章4篇,检察信息6篇,该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第11篇:控申科工作计划

年控申科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是: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控申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街。

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的特点,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具体是:

1、结合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的同时使举报宣传下社区、下企业,扩大宣传受众面。

2、对现有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工作日期间有一人值班,做到热情接听,及时处理。

3、希望开通网上举报。

4、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群众举报。

5、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初核工作。

6、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切实履行

催办、督办、答复职责。

三、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具体是:

1、加强与本院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高度重视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工作,以适应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

2、同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息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积极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

4、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诉和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防范越级访,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

五、对近年来案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迎接“文明接待室创建”检查。

控告申诉科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第12篇:控申总结[推荐]

2011年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总结

2011年,XX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新疆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两级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 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坚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全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强化执法办案风险源头治理,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不断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力度,改善接待环境,强化文明接待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了控申举报各项业务。

一、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今年,我院继续把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一要深入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制度,彻底摸清底数,逐案登记,逐案落实解决

1方案。二要强化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高质高效地办理案件。要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要切实提高案件的纠错能力和决定的执行力,最大限度地化解涉检积案。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切实做到该纠正的错误决定坚决予以纠正,该赔偿的依法给予赔偿,防止初信初访变重复申诉上访。对于作出的纠正或者赔偿决定,要坚决执行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五要强化息诉,追求和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运用疏导、协商等各种手段,做好善后工作,将依法妥善处理案件与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在止诉息访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学习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控申业务。

(一)、控申科在学习实践三项重点工作中,思想重视,部署周密,贴近实际,主要表现在:进一步坚定了正确的理

想和信念。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在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中:一是院党组始终把窗口建

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信访接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目前,我院对信访

件和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使举报线索不丢失、遗漏,举报线索7日内分流。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接待,举止文明,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采取首次接待责任制,承诺服务等措施。

(三)、为了规范接待工作,立足于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了防止上访户的产生,提高检察干警的责任心,我院明确了各部门各办案人的责任,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就注意法制的宣传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四)、控申科认真学习新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在分院主管检察长的主持下,两级院民行部门围绕国家赔偿法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理解能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依法严格行使职权,有效地制约检察权的滥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三、完善举报工作机制,严格管理举报线索。

(一)、深入开展举报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扩大举报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开展举报宣传工作中,我们主要作到了以下几点:

1、师电视台拍摄纪录片、编辑新闻等方式宣传法律宣传周的活动情况,扩大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影响,突出宣传检察机关反腐查案所取得的成果,增强群众举报的信心;

2、突出了宣传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

3、是突出宣传检察机

关管辖线索的比重,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

4、是突出宣传检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特别是突出宣传署名举报反馈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署名举报,提高举报线索的质量;

5、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集中举报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6、为方便群众参与举报,激发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根据分院党组安排,从6月22日—6月27日开展了主题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举报横幅1条,挂图30余幅,宣传材料1000余份(维、汉各500余份),接受教育的群众2000余人,并在十四师各个团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二)、严格管理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举报线索 ,逐件登记。对举报线索首先由专人审查,审查意见由科长审核,做到准确分流。

(三)、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的,加大办理控告申诉 控申部门担负着对内制约、对外监督的职能,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根据首办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稳妥地办理复查申诉案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维持有理、纠正有据,不枉不纵。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

1、举报控告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整,制订的现有制度

不能有效执行。

2、控申检察工作队伍亟待进一步加强。这表现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控申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很多案件政策性特点明显,对工作人员要求较高;本部门的办案力度还不大,工作经验缺乏。因此积极开展各种控申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办案能力是深化控申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3、控申检察工作对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影响范围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社会各种发达的宣传媒体如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以及利用各种机会如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散发传单、举行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好控申举报工作。

五、明年控申工作打算:

1、规范各类举报控告工作制度。

2、加强信息宣传调研的撰写,争取发表信息宣传调研。

3、加大同分院控申处的联系,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促进我院控申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依法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对依法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要严格依法进行复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使有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无罪的人不致于受到刑事处罚,保

障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和田垦区检察院控申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13篇:控申科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第14篇:人民检察院控申工作思路

2012年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2012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贡献力量。

第15篇:检察院二00六年度控申工作总结

检察院二00六年度控申工作总结

年初,我院控申科被分院确定为下访、巡访试点单位,在省院、分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苇河林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院关于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下访、巡访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以“为进一步畅通控申举报渠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

利,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诚信控申举报的新格局”为指导思想,集思广好范文版权所有益,大胆探索,此项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网络化,在本地区初步形成了控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控申举报工作

在下访、巡访过程中出动宣传车辆102次,对山上山下37个单位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巡访,制作宣传牌9块,发放各类法律资料和宣传单2000余份,发表电视讲话3次,录制了下访、巡访专题片。

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6件次,受理举报线索3件。其中初查2件(转职检局1件、民行科1件);转侦查监督科1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19日至6月25开展了

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了举报宣传站,制作法律宣传板挂图12块,发放宣传材料,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其他工作

1、协助分院控申处办理控申案件;

2、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卷2份;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聘请了控申举报信息员,并组织对控申举报信息员进行了培训;

4、积极参加了政治业务学习和会议,听取了林业局“创建平安林区”知识竞赛;参加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每人记学习笔记二万字以上,写学习心得好范文版权所有两篇,参加了林业局政法委主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撰写论文两篇;撰写庆“

七、一”征文2份。

5、参加了林区分院控申工作会议;参加了林业局“歌唱新林区、携手创和谐”文艺演出。

不足之处:在规范化接待室建设中,在表、卡、簿、册的应用上还不够规范;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缺少创新意识。

2007年,我们将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认真按照上三级院确定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科实际,以业绩求发展、以素质保公正、以责任促落实,力争部分工作争上游,总体工作上水平,开创控申

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做出新贡献。

第16篇:检察院二○○五年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sO100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15099.57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2件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1件1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1件1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

第17篇:二0一一年控申科全年工作总结

二0一一年控申科工作总结

2011年控申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清理涉检信访积案的重点,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不断规范工作,创新机制,信访工作做到三个100%,确保进京零上访。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作用,不断强化执法办案风险源头治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手段,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各项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截止到11月30日,我院共收到来信105件,接待来访206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0件10人;受理刑事申诉4件,办结4件;受理交办案件5件,办结4件;受理涉法上访案件25件,办结25件。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0件,移送两反局10件。

一、以加大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力度为重点,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进一步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以排查化解到省进京访和重复访案件为重点,打好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攻坚战,争取今年上半年做到基本化解。做到检察长要亲自抓,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形成全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深入排查,彻底摸清涉检进京上访、重复访和涉检信访积案底数,并将排查的数据定期与党委政法委进行核对,做到数据准确、口径一致。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逐案研究未息诉的症结和化解对策,综合采取各种措

施,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用尽一切办法化解矛盾纠纷。

进一步抓好涉检信访积案评查工作。深入剖析引发涉检信访的原因,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纠正,落实责任查究,促进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进一步狠抓交办案件的办理。要高度重视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扣押、逮捕、起诉等环节存在的执法不公案件和不服法院刑事、民事生效判决的申诉。对中政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重点交办的案件,落实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努力完成交办案件办理任务。

认真做好涉法涉诉救助工作。要加大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问题的解决力度。

积极审慎开展涉检信访案件终结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终结办法》,严格把握终结的条件、程序,审慎地作出终结决定,并通报有关部门终结案件,同时继续做好息诉工作。

二、履行控申职能,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

控告申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其位置相当重要,在日常工作中,我科充分履行职能,发挥其重要作用。

1、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加强说服教育工作,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情况细心,解答问题耐心,处理问题公心,从而很好地防止矛盾激化,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认真办理申诉和交办案件,我科对申诉和交办案件实行科长把关和承办人负责制,并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横向和纵向联系,从而使上述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都作出了答复。

三、征求群众意见,

开展举报宣传。

今年4月份,我科联合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在市中心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检察机关的查案范围和立案标准,宣传为举报人保密的制度和举报人的权利义务。在此次举报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义务为60多人提供了法律咨询,通过上述宣传活动,更加调动了广大群众反腐败和举报犯罪的积极性。

三、以强化控告检察诉讼监督职能为主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举报线索管理。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要求,切实执行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的制度。防止举报变为涉检信访,取信于民、维护公正。

积极探索不立案线索审查工作。根据高检院要求,控申部门对自侦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线索,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出发,积极开展不立案线索的审查工作,认为处理不当的,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审批,重新核查。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答复、保护和奖励工作。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反馈给举报人,不断规范举报奖励工作。要依法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继续做好举报宣传工作,广辟线索来源。在坚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同时,要创新开展举报宣传工作新方法,使举报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

四、提升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质量,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对内监督制约

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提升办案质量,完善办案机制,高度重视案件的善后息诉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拓展和延伸刑事申诉检察职能,强化对内监督制约。

1、要基本消化解决积案。

2、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诉,要及时进入立案复查程序。对于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该纠正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3、多措并举,强化止诉息访。高度重视案件善后息诉工作,最大限度地促使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复查决定做出后要公开宣布,及时送达。对于有执行内容的复查决定,要坚决执行落实到位。

4、积极探索,深化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建设。改革创新包括听证程序在内的各种有助于息诉罢访的公开审查方式和程序,公开申诉案件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加强业务学习和队伍建设。

控申工作业务繁杂,业务水平要求较高,为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科里统一组织征订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实用手册》,并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另一方面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严格办案纪律,年初,科里与每位干警签订了廉洁自律责任状,时时警省干警依法办案,廉洁自律。

第18篇: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事迹材料

***,男,现年36岁,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边防局服役,1989年8月加进中国我党,90年12月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当山派出所工作,1992年11月调进丹江口市人民***工作,前后在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武当山检察办事处任职,曾屡次取得院先进工作者,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现任丹江口市人民***控告申诉科科长,正局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在工作中,***同道始终牢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建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认真学习,研究方法,应用艺术,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题目,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化解了很多濒临激化的矛盾。勤学苦练 爱岗敬业2002年中旬,***同道从武当山检察办事处到控申科负责,控申部分是检察机关一个主要业务部分,承当着刑事申诉复查、刑事赔偿、初查、信访接待等任务,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工作既忙乱又辛劳,还要受气,一般年轻干警都不愿干这个工作,***同道服从领导安排,无怨无悔来到控申科,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他学习了与控申业务相干的大量法律规定,调阅了控申科近几年来办理的所有申诉、赔偿案件、处理的集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等疑问案件和举报初查案件的卷宗,认真学习办案方法和接待经验,主动向同道们请教。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他还留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广泛地学习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干学科知识,进步自己理论水平,并联系实际研究接待工作中的语言表达艺术,进步工作质量,可以说,工作之余和大部份闲暇时间,他都是在学习中度过的,经过艰苦努力的学习,很快适应这项工作,成为一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控申工作职员,并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在把握一定的控申检察业务理论后,***同道还重视理论结合实践,不断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几年来,只要是碰到群众上访特别是两访一户等疑问信访,他都主动接待,不断学习同道们的工作态度、接待经验、答复技能,进步本身接待水平。在接待疑问信访的时候,他重视引导群众处于安稳的情绪,努力使反映题目能做到客观冷静。在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时,他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办案,认真分析造成申诉和赔偿的缘由,组织科里的同道们一起剖析题目产生的本源,积极向办案部分和院领导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题目和不完善的地方,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文明接待 维护稳定***同道始终以为,在我们控申部分接待的来访者中,部份是最基层的群众,除个别情况外,他们反映的题目一般都事出有因,只是由于题目得不到美满处理才来到检察机关讨个公道。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在困难的时候找到我们,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是人民***,检察干警是人民公仆,必须站在人民的态度上,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动身,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他做到了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处理题目有回声;把群众反映的题目记清,上访人的权利义务讲清,群众举报的题目查清,上访人要找的部分指清。真心诚意的为群众排难解纷,让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亲切感、安全感、暖和感、信任感,二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51件292人,批阅信件558件,就地化解集体访22起,集体访18起,消除越级访、进京访隐患,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19篇:控申科廉政建设措施

XX区检察院控申科

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措施

根据本院纪检组的通知要求,控申科结合部门特点及2010年部门工作计划,制订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武装思想,提高认识。检察院的工作职能体现在反腐败,而控申科作为接受举报信息、进行案件初查的部门,是一切反腐败工作的源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肩负着如此重要的任务,控申干警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从思想源头抓起,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明白两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认清形势,严格按照部署,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为人民服务,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公信力及廉洁形象,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二、严格要求,认真落实。热心接听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使用高检院规定的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详实记录举报信息,尽快做好案件分流,慎重调查,及时处理,尽早反馈举报人,坚决杜绝说清、送礼、请吃等现象,严守办案纪律,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认真查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执法无小

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打造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提高检察干警队伍形象。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大局观。同时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不断强化两项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控申工作实践。

XX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第20篇:检察院控申个人事迹材料

xxx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by wylhj11

1xxx同志自1996年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10年,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检察事业为生命,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学习,公正执法

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xxx同志加强学习与控申工作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敢于在办案实践中运用。此外,她还善于分析控申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总结办案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撰写调研文章。由于她的不断努力,使本院的控申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学习,她深刻认识到做好控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的“阳光接待”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她与全科干警共同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和办案安全教育。与全科干警一道,坚决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xxx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转变观念,开拓进取

控告、申诉,举报工作是检察院面向社会的“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xxx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看似简单的接待工作,但要让来访者满意是很不容易的,xxx同志在控申工作调整后,积极向领导出主意想办法,在全市率先提出: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应当实行“阳光接待”。“阳光接待”就是让来访者知道办案流程,知道证据链条,知道疑罪存无的法律原则,让其亲自看书,学法律,司法解释,取得来访者的信任理解。这项工程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加了来访者的理解,化解了不少不必要的误会。她本人自~年以来共接待来访者群众400多人次,举报信件35件,初查30件,转公安机关10件,立案5件,转反贪9件立案6件,转渎检7件,转公诉2件,转民行2件,初查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

三、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年以来,控申部门坚持“两访一户”,采取定任务、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的“一定三包”措施,搞好“重点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xxx同志在主管副检察长和科长的带领下明确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对那些要求过高的来访人员,尽量劝导、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对赴京进省的集体访、个人访苗头,实行主管检察长包案,限期解决,坚决做到稳定住、疏导开、处理好,决不允许因我们的工作失误出现新的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力争把涉法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地区、本部门。

xxx县保和乡乔沟村某,78岁,1995年与保和乡政府工作人员胡宝之子发生矛盾,因受其子和其妻子的的谩骂和后来胡宝的谩骂气病,到县医院检查为脑血管崩裂,住院花去20000元,多年来想告状终因不能走路,以致到现在才提出告状,要求胡宝赔偿损失,xxx同志耐心地听完胡某告状理由后,对其进行了细致法律事实和管辖规定的通报,告知此事归法院管辖负责处理。胡某愿意到法院去告状, 那天是7月9日,天下大雨,胡某身披个塑料布,行走十分困难,梁鹏和科长一起把胡某从沙发上搀起扶上车,开车把胡某送到法院。后因其交不起诉讼费而放弃了要求胡宝赔偿的诉求,但又提出胡宝身为国家干部支持儿子违背计划生育,如若不真拿命担保。我们接访人员讲,计划生育是计生委管,你应该到计生委去反映,胡某愿意到计生委反映,因怕没有熟人告状无门要求引见,因胡某年近80岁行走不便又不认识人,xxx同志就挽扶着胡某和其一起道到计生委反映,计生委的同志知道来意后说,象你们检察院这种态度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马上向领导反映进行调查。计生委很重视,调查后情况属实,特奖励胡某200元,胡某也很满意又专程来科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说:事情解决的很满意,我不在跑了,在家安心生活,安度晚年。此后,胡某年近80岁高龄,只要进县城必到控申科坐坐,为的是检察院工作人员没有官老爷架子,说话心是里热呼。

涉民无小事!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四、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多年来,她一直坚持在工作第一线,始终面临着~和反~的严峻考验。但她却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做到了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初查案件线索中,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廉洁从检。~年9月,在对一农村干部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初查时,她得知自己的爱人与嫌疑人的爱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又住在同一个大院内,但她不因为是熟人而徇私情。为避免办案中的干扰,她巧用侦查技巧,以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为由,与民行科的同志联合进行初查,隐蔽了调查的意图,达到了初查目的。当其家人给xxx同志送来价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时,被她婉言拒绝。在工作中,她从来没有吃过当事人一次请,也从没有发生过办私案、办人情案的现象。

五、关注民生,为百姓服务

作为一个检察院干警和县政协委员,xxx同志深知自身的责任重大,一方面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维护地方稳定,一方面又要深入群众,了解民生,关注社情~,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谏言献策。她利用工作和休息时间,经常深入群众,和他们一起沟通、交流,倾听百姓呼声,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在工作中她对每一个带有全局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在做好处理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的分析,不断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一年来,她共走访群众2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0多次,从而也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积极评价,都说她是百姓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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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控申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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