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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外包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3 08:35:15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银行科技项目外包人员承诺书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科技项目外包人员承诺书

项目名称:

外包单位: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科技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在科技项目建设时有引进外包公司参与共同开发的需求。在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我行信息科技部与外包公司对外包人员具有共同的管理职责。为防范风险规范违规行为,外包人员承诺做到以下规定:

一、个人设备管理

1、严禁携带个人电脑及附属设备(移动硬盘、U盘、外臵刻录机、智能手机终端等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接入我行生产环境使用。如确需将个人电脑接入测试环境使用,须先由外包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再由科技部相关岗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安装杀毒软件后方可接入使用,如有必要须安装我行指定的桌面管理软件。

2、外包人员在我行科技项目工作时,所使用的个人电脑只允许安装工作相关的应用软件或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

3、外包人员个人电脑应定时查杀病毒,积极进行病毒和木马的防治,如发现未能处理的病毒和木马,应及时断开网络进行查杀,如查杀无效不得再次接入网络,并向项目经理或科技部相关岗位负责人汇报。

4、外包人员应积极配合科技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网络安全及应用管理

1、外包人员个人电脑接入我行开发测试网络,需由项目经理向相关岗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相关岗位负责人向信息科技部网络岗统一申请IP地址,配臵完成后不得私自更改,确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IP地址,需重新提出申请。

2、接入我行网络使用的个人电脑,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入互联网。严禁移动存储设备在内网、外网交叉使用。

3、严禁任何不必要的操作导致网络堵塞或系统崩溃的行为。

4、严禁通过扫描等方式获取系统安全漏洞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黑客工具发起安全攻击。

三、保密义务

1、外包人员在我行提供技术服务期间,对可能接触到我行的商业秘密,包括所有的信息、程序、源码、密码、技术档案、图纸、系统资料、技术配臵、营销策略、内部政策、内部制度、不公开的财务报表、合同、重要会议记录及其他所有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外包人员应对这些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应妥善保存。

2、不得刺探与本人无关的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透露或使用行方的商业秘密。

3、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下载、拷贝我行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科技部管理人员汇报。

四、出入机房管理

1、外包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须填写《出入机房审批表》,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在机房保安处完整填写《机房进出登记簿》,领取数据中心临时通行证,凭临时通行证由陪同人带入机房,整个操作工作过程也应由陪同人全程监督。

2、进入机房的外包人员,严禁操作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严禁使用机房内的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出入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区域,严禁拍照或录像。

3、进入机房需更换拖鞋或穿鞋套,严禁吸烟、吐痰、大声喧哗;出机房时需将临时通行证归还至机房保安处。

若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愿按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推荐第2篇:银行外包系统

外包服务管理条例

一、对外包公司的监督

外包监督的第一个环节是对委托服务供方进行评审,以确保选择有资格的供方提供服务并达到委托方要求。评审内容一般包括:分包服务供方的资信、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方案、价格、业绩等。衡量外包单位的专业水平,通过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两种方式,书面评审包括:供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技术能力;品质保证系统;策划服务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安排、岗位职责、作业文件、质量记录等);合同草案(价格或预算、服务标准、付款方式、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等);经营管理业绩等。现场考察主要侧重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方面,对拟选服务方现有客户进行实地考察、暗访调查等方式。

二、确定标底并进行公开招标。

组织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开标、评标、定标。主管部门给出候选承包方的综合竞争力排名,会同相关管理层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析与候选承包方建立外包合同的风险,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挑选出一家或几家公司作为业务承包方。

三、合同的签订

合同是委托公司对外包商进行控制、监督的核心环节。因此,在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中,应对服务方式、质量标准、检查方法、不合格项处理及相应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且细致的约定。

四、双方应遵守的原则

在外包服务合作过程中,双方依循的应是互惠的供方关系原则(ISO9001标准的八项管理原则之一)。委托公司作为外包业务的委托方,对分包方的服务质量、结果全面负责,故应督导、协助供方落实合同要求及标准;服务分包方作为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的督导,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要求和标准的实现。

五、相关负责部门的责任

(一)高管层、主管部门和承包方就《外包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由合同双方代表签署《外包项目合同》。

(二)主管部门负责培训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政策制度。并加强员工对外包业务的了解与操作,提高自身的管理及技术能力,在外包公司撤出后,能自主的、独立的使用和完善外包项目。

(三)高管层、主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必要协作条件,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

(四)项目结束或合同到期时,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包业务产品(服务)进行验收。如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

(五)与承包方就最终产品(服务)达成一致后,由承包方提交费用支付申请,主管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付款证书,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审批,支付承包方费用。

(六)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外包合同未完整履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向承包方索赔。

1.指定专人对承包方认可的赔偿事项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长期未决赔款。

3.若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公司总裁以上级别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并备案。

推荐第3篇:国内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外包模式探讨

国内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外包模式探讨 发布时间: 2009-4-21 14:58作者: 未知来源: 网络转载

一、国内银行软件项目外包的几个阶段

1、20世纪80年代,手工操作向电算化迈进,基本上自己开发自己实施。

2、20世纪90年代,建设城域联网系统,集成商开发实施。

3、20世纪90年代末期,建设省域集中的系统,集成商与银行合作开发实施。

4、21世纪开始,建设全国集中的系统,银行软件开发中心为主,专业软件开发商参与开发。

5、将来,采购成熟软件产品成为银行的自主开发平台。

二、国内银行软件项目外包的现状成因

国内银行软件项目实施经历了从自主开发到依赖集成商开发到银行自主开发的历程,从自主开发到依赖集成商开发这一里程,暂且不表。本文集中探讨依赖集成商开发到银行自主开发的这一历程,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一历程的成因:

1、从集成商方面来讲,他应用软件的开发是以带动硬件销售为目的的,在20世纪90年代可以利用硬件的高额利润来维持其软件开发上的成本投入,但进入21 世纪以后,硬件价格越来越透明,其利润越来越薄,以软养硬的目标已经越来越不可能了,这也促使其软件的应用开发必须要追求好的产出,这就与银行思路形成了一定的矛盾。

2、从银行方面来讲,随着应用系统的建设,银行已经储备了大量的应用软件开发人才和银行业务系统设计专家,特别是随着数据向总行的集中,应用软件项目开发逐步集中到总行以后,各总行软件开发中心从分行抽调了大量的技术和业务人才,使其完全有能力来自主实施其应用项目的开发。

3、从大环境来看,金融向外资开放日益临近,金融产品创新将越来越多,银行应用系统也越来越复杂,应用系统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原来的系统集成商的开发能力已经不能满足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这也需要银行的软件开发随之转化思路,形成以软件开发中心为主,专业应用开发商为辅的应用项目开发思路。

三、目前银行应用系统开发模式的优劣

各大银行目前都成立了规模惊人的软件开发中心,工行形成了以珠海软件开发中心为主,上海、浙江、广州、北京软件开发分部为辅的软件开发队伍,拥有开发力量 3000多人;农行形成了以北京丰台开发中心为主,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正在逐步完善开发分部建设,拥有开发队伍近2000人;建行形成了以厦门开发中心为主,北京、上海、湖北等地为分中

心的软件开发队伍,拥有2000多人的开发队伍;中行以半公司化运作的北京博科公司为主,在北京、深圳两地建设了两个开发基地。

各大银行的总行软件开发中心发展都不超过8年,除中行外规模都已经翻了四五番,开发的应用项目都已经过千项,各大银行这么热衷于建设软件开发中心,肯定有他热衷的理由:

1、自己掌握应用系统开发的主动权,适合本行的实际需求。

2、自己开发的应用自己便于维护。

3、节省了软件外购的成本。

4、吸收消化分行软件开发人才,使数据上收后分行的技术骨干不至于流失。

各大银行在热衷建设软件开发中心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与专业银行软件开发公司的合作,并在专业公司的配合下,完成专业技能要求教高,非银行传统业务领域的创新业务应用系统开发,比如CTI、保险、证券、理财等应用系统的开发就主要借助专业公司的力量来完成,而以往传统的以两联两天为代表的银行系统集成商正在退出各大银行的应用软件项目建设。

当然,这样的应用软件项目开发模式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主要存在如下缺陷:

1、由于各软件开发中心人员,特别是近两年进入软件开发中心的大部分开发人员编制都不属于总行,当数据集中结束一段时间后,总行项目将越来越少,总行对开发人员需求也将不再迫切,待遇降低裁减人员将不可避免,这势必导致原有项目的开发人员流失,不能达到自己维护应用系统的目的。

2、软件开发中心员工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国企本质导致的激励措施、项目管理、人力成本等因素难免不尽如人意,实际成本并不低。

3、总行软件开发中心自视为总行领导,到分行实施项目或分行有需求更改要时响应速度比较慢,导致应用开发跟不上发达地区分行的业务需要。

4、软件开发中心的信息或其自我封闭性导致专业公司进入开发中心非常困难,并不能吸收到业界领先的专业应用产品。

四、四大国有银行软件外包模式的比较

1、工商银行,是国内银行IT建设的领头羊,珠海工行软件开发中心是成立最早的软件开发中心,发展也最快,目前已经有1500多人的规模,它与其他四个研发分部组成了工行软件开发的基础。其软件外包采取以我为主,拿来主义的路子。

由总行计财部召集,科技部门参与,首先举行标准的软件外包入围资格招标,只有具备入围资格的公司才能参与其珠海开发中心及其研发分部的具体应用项目的外包投标资格。

珠海开发中心及研发分部的项目一般以自我开发为主,只有在项目紧张缺少人手或项目需要利用专业公司的技能来提高项目质量和开发效率时才会定向进行招标。

某一个软件公司招标中了工总行1000个人月的外包资格标,实际上最终只参与了100个人月不到的外包项目。其外包项目采用每人天800到1000的标准与公司结算。

2、农业银行,曾经是各大银行中开发力量最薄弱效率最低的银行,其在2005年开始实施的数据大集中项目中,一改常态显示出高水准的组织开发实施能力,最大的原因就是抛弃了一直以来以集成商开发应用为主体的开发模式,而是采用集中行内技术业务优势设计业务及技术标准,同时逐个项目引进业内最优秀的专业软件公司,吸收其产品或业务经验,并一起讨论开发应用的模式,并由软件开发中心技术人员与参与开发公司配对到各分行进行实施指导,既提高了协调效率又提高的实施效率。

其结果也导致了某家靠农行发家的大集成商几乎失去了农行软件应用的全部市场。其外包项目按18000一个人月的标准与公司进行结算。

3、中国银行,曾经IT很牛气的一家银行,也是一直坚持软件开发中心进行公司化运作的银行,但是看看这几年的IT发展,已经彻底落在了其他大行的后面,其数据集中只好引进了一家在国内银行只有失败案例的国外公司来主导实施。其外包项目按25000一个人月的方式与公司结算。

4、建设银行,其IT建设最多灾多难的一家银行。幸好建行在IT建设上舍得投入,也给各地分行充分放权,只要总行还没有规划内的应用,分行都可以先期实施,这样既保证了总行的规划又保证了分行及时响应变化多端的业务需求。

其外包项目按技术及业务能力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其每人月的费用标准,项目经理基本上是30000,五年以上开发经验25000,二年以上开发经验20000,一年左右开发经验15000,实习生没有费用,根据公司的实际人员投入情况结算费用。

五、国内银行软件外包的机遇和挑战

除中行外,各大银行的数据大集中都已经结束,是不是说国内软件企业的冬天就来了呢,应该说不是,更大的机遇正等待着服务与银行的软件公司:

◆ 银行新的业务领域不断在拓展,必然带来新的应用项目。

◆ 银行的管理系统自动化程度还不高,必须要用电子化手段来实现。

◆ 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电子化水平还很低,需要持续的投入。

◆ 银行的核心系统还需要从以帐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将导致新的IT系统重建。

◆ 对银行业务监管的不断深入,也促进了其IT新的投入。

◆ 银行IT本身的复杂性也导致必须增加对自身运载的各种管理。

当然机遇与挑战并存,传统的银行IT软件服务公司必须以变来适应变化的机遇:

◆ 首先要完善自身的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保证因人力外包而带来的利润率的下降。

◆ 提高外包队伍的稳定性,保证形成业界领先的外包品牌。

◆ 提高专业化的技术或业务能力,保证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 提高项目产品化的能力,把从外包学到的业务技术积累形成产品,推广到其他中小银行。

国内银行信息化建设要想提高商业价值,必须提高建设速度,而建设速度的提升,必须通过专业化外包来实现,中国银行业的外包之路任重道远。

推荐第4篇:某银行科技项目外包人员承诺书

XXXXXX银行科技项目外包人员承诺书

项目名称: 外包单位:

X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科技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在科技项目建设时有引进外包公司参与共同开发的需求。在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我行信息科技部与外包公司对外包人员具有共同的管理职责。为防范风险规范违规行为,外包人员承诺做到以下规定:

一、个人设备管理

1、严禁携带个人电脑及附属设备(移动硬盘、U盘、外臵刻录机、智能手机终端等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接入我行生产环境使用。如确需将个人电脑接入测试环境使用,须先由外包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再由科技部相关岗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安装杀毒软件后方可接入使用,如有必要须安装我行指定的桌面管理软件。

2、外包人员在我行科技项目工作时,所使用的个人电脑只允许安装工作相关的应用软件或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

3、外包人员个人电脑应定时查杀病毒,积极进行病毒和木马的防治,如发现未能处理的病毒和木马,应及时断开网络进行查杀,如查杀无效不得再次接入网络,并向项目经理或科技部相关岗位负责人汇报。

4、外包人员应积极配合科技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网络安全及应用管理

1、外包人员个人电脑接入我行开发测试网络,需由项目经理向相关岗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再由相关岗位负责人向信息科技部网络岗统一申请IP地址,配臵完成后不得私自更改,确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IP地址,需重新提出申请。

2、接入我行网络使用的个人电脑,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入互联网。严禁移动存储设备在内网、外网交叉使用。

3、严禁任何不必要的操作导致网络堵塞或系统崩溃的行为。

4、严禁通过扫描等方式获取系统安全漏洞信息,严禁通过各种黑客工具发起安全攻击。

三、保密义务

1、外包人员在我行提供技术服务期间,对可能接触到我行的商业秘密,包括所有的信息、程序、源码、密码、技术档案、图纸、系统资料、技术配臵、营销策略、内部政策、内部制度、不公开的财务报表、合同、重要会议记录及其他所有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外包人员应对这些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应妥善保存。

2、不得刺探与本人无关的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透露或使用行方的商业秘密。

3、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下载、拷贝我行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科技部管理人员汇报。

四、出入机房管理

1、外包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须填写《出入机房审批表》,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在机房保安处完整填写《机房进出登记簿》,领取数据中心临时通行证,凭临时通行证由陪同人带入机房,整个操作工作过程也应由陪同人全程监督。

2、进入机房的外包人员,严禁操作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严禁使用机房内的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出入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区域,严禁拍照或录像。

3、进入机房需更换拖鞋或穿鞋套,严禁吸烟、吐痰、大声喧哗;出机房时需将临时通行证归还至机房保安处。

若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愿按农商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推荐第5篇:项目外包合同

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广州点讯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王金志性别:

甲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52号15J房居民身份证号码:

,聘请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业务合作伙伴。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需要,同意成为甲方的业务合伙伙伴,销售甲方的产品以及服务。甲

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条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月,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表现缩短或延长合作期限。

第三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甲方根据乙方销售业绩的实收额,以现金的形式,每月20号支付当月

1-15日提成、每月5号支付上月15-30号提成。

第四条业务提成比率计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合同、收据、名片、业务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合同、

收据等资料的合法使用及保管,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将所有未生效的合同、收据交回给甲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乙方因违反此条款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除解除合同外,可依法要求赔偿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保密协议: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客户资料、供货商资料、合作伙伴、经营方式、合同、软件开发内容、知识产权等。

2、乙方泄露以上保密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于弥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计算。

3、以上保密内容,如属第三方自行掌握使用,与乙方无关的情况下,不受此协议约束。

第七条 甲乙双方都具有随时解除此合同的权利,解除此合同必需提前3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 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将一切工作交接完毕,交接完毕后甲方在2工作日结算提成给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乙方:(签名)

推荐第6篇: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xx项目的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 的基本要求,并签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若在开发过程中甲方的开发需求有改变,则涉及合同的相关文件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相应改变,合同的执行时间也作相应改变)。

第二条: 开发费用

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如果乙方在研发中,超过预计是研发费用,在双方协定下解决。

第三条: 项目的承接、开发及验收

(1)承接

甲乙双方经确定签定此合同之后,即正式承接该项目。 年 月 日为甲方起始计时日。

(2)开发时间

乙方在甲方计划的时间内自由安排工作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开发工作。。

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应在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前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和书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请延期的具体时间,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以甲方批准的时间为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合作开发时间总长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则完工时间不予延长。

(3)开发标准

乙方必需以提供 ,让甲方进行验收工作。

乙方保证 模块的功能符合 的要求。

(4)验收

1.验收标准为:

a.程序正常运行;

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

c.项目按时完成;

d.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2.验收时间期限为 天时间。

3.乙方提交项目的方式:

4.模块的最终验收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和评分,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验收阶段完成的证明。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交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正确性。

3.及时支付费用,保证项目的开发费用及时到位。

4.及时支付在项目研发中所用到的器件、设备、测试费用。

5.本合同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阶段开发进度报告。

2.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系统的开发,同时保证项目质量。

3.协助甲方完成所开发系统的实施、培训以及维护,并进行一个月的维护。

4.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文档、源代码移交给甲方,不得将其应用在其他企业。

5.不得将甲方开发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则甲方向乙方开发总费用的30%。

2.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合同款。

第七条:维护

1.乙方应通过电话、email、现场服务等方式协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委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

2.甲方需要改动或需要委托乙方进行二次开发,甲方应同乙方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另收开发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应及时提醒违约方,若违约方仍然违反本合约,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十二、其它

1.项目开发的技术方案和要求,在附件中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要求文件、测试标准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后,拟定出补充文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同样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地址:

推荐第7篇: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

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第五条

业务外包的分类。

(一)简单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后勤服务、行政助理等简单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二)专项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诸如IT、后台营运、大堂引导、客户服务或其他专项工作等专业性较强的非核心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分行、直属分行、总行各部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外包使用单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负责实施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合同执行、对外包人员的日常监督指导等,是业务外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分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本条线业务外包实施办法或细则,以及外包服务应急预案,选择专项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定期检查、评估本条线外包使用单位的外包管理情况。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总行人力资源部和分行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办法,参与业务外包合同和协议的审核,提供外包用工指导,同时,负责选择简单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第十条

风险管理部。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分行风险管理部分别对总行和分行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外包岗位、业务外包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外包风险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

法律合规部。根据本行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总行法律合规部和分行法律合规部分别负责对总行和分行的业务外包相关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并提供专业法律指导。

第十二条

预算财务部。总行预算财务部和分行预算财务部分别对总行和分行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或外包使用单位提出的外包费用需求进行复审,合理安排财务资源,做好费用支付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

集中采购中心。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外包服务集中采购。

第三章 业务外包流程

第十四条

简单业务外包流程。

外包使用单位是简单业务外包需求的发起者与业务管理者;业务外包需求经风险管理部评估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实施采购,由人力资源部签订外包合同、协议,定期与服务供应商结算外包费用;法律合规部参与审查外包合同、协议以及服务供应商与外包人员的劳动合同;预算财务部提供财务预算支持,对外包费用支付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专项业务外包流程。

外包使用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是专项业务外包的需求发起者、采购者与业务管理者;业务外包需求经风险管理部评估审核后,外包使用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业务外包合同、协议,按照集中采购流程实施采购,并签订外包合同、协议;法律合规部与人力资源部对业务外包合同、协议条款内容进行审核,并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外包使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定期与服务供应商结算外包费用,预算财务部提供财务预算支持,对外包费用支付进行审核。

第四章 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选择

第十六条

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选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等适当方式,择优选定。

第十七条

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服务供应商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管理规范性等。

(一)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供应商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满足本行外包工作要求,具有提供类似性质和规模的服务经验,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服务供应商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比较健全,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服务供应商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

第五章 外包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外包实施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或协议需要包含外包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管理与保密要求、计价方式、审计和检查安排、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终止和解除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订立外包合同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损本行的利益和形象。

(二)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应充分考虑业务外包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三)外包合同约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外包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外包人员和涉及此项业务的其他人员遵守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对接触到的本行所有信息和本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本行可以根据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更新、修订保密条款,必要时可与服务供应商补签保密协议。

2.服务供应商不得将外包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3.服务供应商应定期向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报送外包人员的基本情况报表,注明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的办理情况。

4.外包费用或单价的确定依据。5.违约责任及本行免责条款。

第十九条

外包使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外包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与服务供应商的业务对接工作,监督外包合同的执行,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 外包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外包人员一般应为服务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与服务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由服务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外包人员不能为服务供应商的实习生。 第二十一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与外包业务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并可根据管理需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组织开展对外包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外包使用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用户权限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行相关管理规定,对外包人员合理设定系统操作权限。

第二十三条

外包人员日常管理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本行根据外包服务合同和业务管理要求,对外包人员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对服务供应商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供应商与外包人员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签订情况、薪酬发放及社保缴纳情况等,对服务供应商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合同协议有关条款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五条

外包使用单位要建立与外包人员的定期沟通制度,掌握外包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听取外包人员关于业务操作、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适当措施优化完善外包业务和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外包使用部门认为简单业务外包人员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时,应列举相关事实依据,由人力资源部与服务供应商协商更换外包人员;外包使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认为专项业务外包人员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时,应结合相关事实依据和审批流程,与服务供应商协商更换外包人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直分行、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掌中宝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合 同 号: 合同名称:

甲方:

第一条总则

1) 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段为甲方开发软件系统。 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

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资料 规范 任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

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地址:邮编:510000 联系人:

电话:(86-20)87123456 传真:(86-20)87123456

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条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说明书》中所列明的服务。 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RMB¥万元,计人民币圆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

圆整;

第 1 页

(2) 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

计人民币圆整;

(3) 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圆整;

(4) 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

合格之后日内支付。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

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 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工作环境

1) 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

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 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

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

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

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

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

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五条变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

签字同意。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

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

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

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

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3) 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

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保密

1) 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 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

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

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

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

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

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

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三 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 三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执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 《用户需求书》

附件2 《工作说明书》

甲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乙方:签约代表:职务: 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推荐第9篇:外包项目管理规定

外包项目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规范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地达到目标,特制定本制度。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制度定义的过程进行裁剪,但是必须在项目章程中描述裁剪指南。

2、外包软件项目管理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外包软件项目 管理涉及到立项管理、项目启动与规划、项目执行与监控、质量管理、和项目收尾。

3、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需求提出者)、技术组(可能 包括网络技术人员)、质量保证组、软件供应商。

二 立项管理

1、需求提出业务部门制定立项负责人,立项负责人负责项目立项的全部工作。技术中心指定人员协助立项负责人进行立项的可行性分析、确立项目的范围和边界,编写《项目立项分析报告》。

2、立项负责人将《项目立项分析报告》提交给项目评估小组,项目评估小 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立项分析报告》进行评估及审批。《项目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组。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的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专业只是来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3、项目经理负责牵头制定SOW(《工作说明书》),SOW作为合同的附件或 一部分与合同一起进行评审。SOW包括项目描述、项目范围、工作期限和工作量估计、双方角色和责任、交付内容、验收标准、变更管理、承诺等。

三 项目启动

1、项目章程

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项目章程应包括:项目目标、项目描述、项目角色和职责、项目干系人、项目范围、交付件的要求说明和规定、项目进度计划、项目主要风险及项目其他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启动会议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公司高层、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中心负责人、软件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列席参加。

会议议程包括(不限于):项目目标、项目描述、项目章程的评审、下发相关资料。四 项目规划

1、需求分析

a) 项目经理组织技术组和业务组对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 需求说明书》,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项目评估小组审批确认。

b) 软件供应商依据《业务需求说明书》,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 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需求说明》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设计、功能范围、系统逻辑设计、用例说明等)。《系统需求说明》由业务组、技术组进行确认。

2、项目管理计划

a) 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创建WBS(工作分解结构), 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内容之间的结构关系;并依据供应商的《软件开发计划》制定《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一般采用project或甘特图形式来表示。

b) 风险管理计划: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识别(分类、风险源、预计发生时间点、产生的阶段、产生的原因)、风险分析与评估(后果预测、风险级别)、风险应对措施。

c) 沟通管理计划:项目经理牵头制定沟通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

沟通需求概述、项目日常信息及其沟通模式(项目月度报告、项目周报、异常问题报告、供应商月度报告、技术/技术问题报告)、例行会议(周例会、月度报告会、与供应商例行沟通会)、项目评审、问题上报流程、项目文档发布流程、利益相关方、沟通风险、应对策略。

d) 人力资源计划:项目经理牵头制定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角色、职责、所需技能、报告关系以及培训计划。

3、质量管理计划

质量保证组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明确项目范围和目的及需达到的质量目标、项目不同阶段的职责和权限、资源的分配、项目变更的控制流程(需求变更、进度计划变、质量管理计划变更)、配置管理计划、达到目标的度量方法及措施、质量报告发布。质量管理计划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非常详细或高度概括的。其风格与详细程度取决于项目的具体需要。

4、策划评审会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策划评审会议,项目组、变更控制委员会等利益相关方列席参加。会议议程包括(不限于):系统规格说明书评审、项目管理计划评审、质量管理计划评审、下发相关资料。五 项目执行与监控

1、执行与控制进度

a) 依据《项目进度计划》执行项目工作任务;

b) 项目进度计划对分解任务明确的规定了完成的时间,任务责任人 必须在到期后的24小时内,向项目经理报告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经理监控项目状态,进行项目进度偏差的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进度偏差的纠正。

2、沟通管理

a) 项目组依据《沟通管理计划》规定的项目日常沟通模式进行项目 日常信息记录,并提交项目经理;

b) 项目经理依据《沟通管理计划》中规定的例行会议机制组织召开行保存,以备使用。

3、项目验收

a) 项目经理牵头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项目已满足所有干系人的要 求,确认所有的交付成果已提交并确认,确认系统已达到验收标准,完成《项目验收报告》。

b) 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议,评审项目验收报告,确认项目验收。

4、项目结束报告项目经理牵头完成项目结束报告,对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并将项目结报告发送给项目全体成员,并保存,为以后的项目提供经验和教训。

推荐第10篇: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个人) (以下称乙方)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

二、

内容及要求:

1.

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__”的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l

主要功能:

根据需求设计进行项目的开发以及测试的工作。具体工作由甲方分配。 l

系统运行环境包括: (1) (2)

2.

开发时间:

(1)

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

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在__工作日内完成。

三、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

甲方完全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4)

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5)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

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

(1)

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

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3)

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

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

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bug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

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资料及语音sdk.

四、

费用和支付方式:

1.

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

支付方式: (1)

第一阶段: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元人民币。 (2)

第二阶段:

在甲方整体项目开发完毕后__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同时,乙方将软件设计相关文档交付给甲方,甲方在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币。 (3)

第三阶段:

在项目开发完毕6个月后的__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_____元人民币。 3. 违约责任:

(1)

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2)

乙方有责任按期向交付甲方源代码和设计文档,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

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六、

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

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八、

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07年____月____日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2007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外包项目安全协议书

外包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新城农贸市场、万和家园的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二、乙方随带的设备及用具,应符合国家和企业安全规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三、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筑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甲方施工现场内进行施工时,必须和甲方工程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如工程需要动用甲方水、电、气和其它设备设施或进行危险作业,必须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接水、接电、接气必须由甲方专业人员操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擅自使用和移动甲方的设备设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在高温、大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时,乙方应自备防高温、防风、防雨、防雷击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由于施工队伍自身管理不善而伤害甲方人员或损坏甲方设备设施,甲方将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工。

八、该协议一式二份,乙方、甲方各存留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有效。

施工单位(甲方) 外包班组(乙方) 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第12篇:培训项目外包合同(范本)

培训项目外包合同(范本)

甲方: 公司人力资源部 乙方: 培训机构

双方秉承合作共赢的信念,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的培训师为甲方提供内训课程讲授服务事宜达成一致。

一、培训说明

乙方安排培训师为甲方讲授培训课程,乙方培训师应认真备课,负责按时为甲方学员提供专业化、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优质培训。甲方负责培训场地和所需培训工具、器材,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讲师介绍: 。 2.授课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下午 点到 点。 3.授课地点: 。 4.课程名称: 。

5.授课对象: (具体内容参见“学员名单”)。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落实培训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定培训负责人员,具体工作如下。 (1)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与管理。 (2)落实培训时间、场地。

(3)准备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以及培训所需投影仪、音响、话筒、灯光、插座、电池、白板、白板笔、白报纸十张、学员用桶装水、纸杯、横幅会标等。

2做好学员培训需求调查分析,与乙方保持联系,落实培训安排,协助乙方培训师的现场教学活动,协助乙方提高授课质量。

3对培训师及其课程的宣传以乙方提供的内容为标准,不宜夸大宣传。 4指导、安排和督促培训工作,包括提出培训要求,安排具体授课时间、地点。 5承担乙方培训的全部费用。

6甲方由于和乙方合作所得到的乙方以及乙方培训师的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7本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内,甲方如果再次需要与乙方或乙方的培训师合作,必须与乙方直接签订新的合同,不得与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乙方的培训师私下交流与合作,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双倍金额作为违约补偿金赔付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给甲方提供准确、真实、合法的培训师个人资料,并于培训日期两个工作日前将课程PPT文件的电子版提供给甲方。

2乙方负责派出助理协助甲方制作培训人员座签以及打印、装订培训教材,并负责培训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培训教室桌椅的布局和摆放。

3乙方应按照预定时间开始课程培训,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 4安排好培训师的行程、教材、电脑。

5就培训需求、内容和要求与甲方进行提前访谈、深度沟通。 6负责提供培训调查问卷。 7负责提供培训结业证书。 8收取培训费用。

9乙方培训师讲授的课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对乙方培训师授课过程进行复制(录像及其他方式),否则,乙方有权中止授课。

四、费用

1付款金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并收到乙方所开正式发票后一日内,甲方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含税)。

2发票:本合同所有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3汇款方式规定如下。

(1)名称: 培训机构。 (2)开户行: 。 (3)账号: 。

五、合同变更、终止、议付与索赔

1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培训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期逾期未付培训费用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若将乙方资料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有权对此要求甲方付出不低于万元的经济赔偿。

4如果因意外因素导致培训课程内容或时间等因素有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协调解决。

5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延迟或取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服务费用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或第三人受到损害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乙方依本合同之各项约定对甲方负有赔偿或支付义务时,甲方可自行从应付培训费用中扣除。

8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另一方通知后仍未改正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因与对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知悉对方或其母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的产品制造方法,产销价格,交易对象及其他机密信息等均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义务时,应赔偿对方或其母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培训课程之文字、图表、图片等内容完全由其自行完成所得,或者已取得第三人合法完整的授权,无侵害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

2如乙方培训课程之文字、图表、图片等内容有任何侵害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机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引起第三方侵权诉讼或主张权利时,由乙方处理侵权事宜。乙方负责辩护或和解的费用。

3对前项侵权行为的争议,乙方同意使甲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包括辩护费用、和解赔偿及依法院判决乙方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

4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的惟一协议,替代双方之前所达成的任何口头约定、协议、备忘录等相关文件。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应在双方代表书面签署后生效。

5任何一方对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权利的不主张并不代表其对此权利的放弃。 6甲乙双方相互独立,并不因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代理、雇佣、合伙和合资关系。 7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8双方同意本合同的解释及履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如不能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同意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上诉法院。

9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乙方:培训机构

甲方: 公司 乙方: 培训机构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第13篇:培训项目外包合同(推荐)

培训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双方秉承合作共赢的信念, 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的培训师为甲方提供内训课程讲授服务事宜达成一致。

一、培训说明

乙方安排培训师为甲方讲授培训课程, 乙方培训师应认真备课, 负责按时为甲方学 员提供专业化、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优质培训。甲方负责培训场地和所需培训工具、器材。

乙方负责培训学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讲师介绍:

2、授课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下午 点到 点)。

3、授课地点:

4、授课名称:

5、授课对象: (具体内容参见“学员名单” ) 。

备注:学员名单一经提供,不可更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

1、甲方负责落实培训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定培训负责人员,具体工作如下。(1)、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与管理。 (2)、落实培训时间、场地。

(3)、准备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以及培训所需投影仪、音响、话筒、灯光、插座、电池、白板、白板笔、白报纸十张、学员用桶装水、纸杯、横幅会标等。

2、做好学员培训需求调查分析,与乙方保持联系,落实培训安排,协助乙方培训师的 现 场教学活动协助乙方提高授课质量。

3、对培训师及其课程的宣传以乙方提供的内容为准,不宜夸大宣传。

4、指导、安排和督促培训工作,包括提出的培训要求,安排具体的授课时间、地点。

5、甲方由于和乙方合作所得到的乙方以及乙方培训师的信息必须予以保密。本合同签 订后一年以内,甲方如果需要再次与乙方合作,必须与乙方直接签订新的合同, 不得与 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乙方的培训师私下交流与合作, 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双倍金额作为违约补偿金赔付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给甲方提供准确、真实、合法的培训师个人资料,并于培训日期

两个工作日前将课程 PPT 文件的电子版提供给甲方。

2、乙方负责派出助理协助甲方制作培训人员座签以及打印、装订培训教材,并负责培训

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培训教室桌椅的布局和摆放。

3、乙方应按照预定时间开始授课培训,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培训服务。

4、就培训需求、内容和要求与甲方进行提前访谈、深度沟通。

5、负责提供培训的调查问卷。

6、乙方培训师授课的课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对乙方培训师授

课过程进行复制、录像及其他方式、否则乙方有权中止授课。

四、费用

甲方学员领取资格合格证书后并收到乙方所开正式发票后一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 币 元/人,计 元圆整(含税)。如果中途学员信息有变更或者离职等情 况,甲方仍需按照合同签订的金额支付给乙方。

发票:本合同所有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汇款方式规定如下:

开户名称: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五、合同变更、终止、议付与索赔

1、甲方未能安排支付乙方培训费用,每预期一日,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期逾期未 付培训费用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若将乙方资料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有权对此要求甲方付出不低于 元 经济补偿金。

3、如果因外因素导致培训课程内容或时间等因素有变化,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协 调解决。

4、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课程推迟或者取消,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赔偿金。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法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受到损害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依据本合同之各项约定对甲方负有赔偿或支付义务时,甲方可自行从应付培训费用

中扣除。

六、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因与对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 直接或间接知悉对方或其 它公司、关联企业的产品制造方法、产销价格、交易对象及其他机密信息等均有保密义 务、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义务时,应赔偿对方或其母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所受的一切 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培训课程之文字、图表、图片等内容完全由其自行完成所得,或者已取得第 三人合法完整的授权,无侵害他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情 形。如乙方保证培训课程之文字、图表、图片等内容有任何侵害第三人的专利权、作权、商标权、商业机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引起第三方侵权诉讼或主张权利时、由乙方处理侵权 事宜。乙方负责辩护或和解的费用。

2、本合同对起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唯一协议,替代双方之前所达成的任何口头约定协议。协议、备忘录等相关文件。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应在双方代表书面签署后生效。 甲乙双方相互独立、并不因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代理、雇佣、合伙和合资关系。

3、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求对方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合同规定的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为凭,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第14篇:服务外包企业项目管理

服务外包企业项目管理

一、试叙述利用里程碑法制定项目进度的优势有哪些?

1.里程碑是一个目标导向模式,为了达到特定的里程碑需要完成的一系列活动 2.里程碑是控制项目工作的进展和保证实现总目标 3.里程碑是团队阶段性工作完成的标志 4.里程碑可为进度预留缓冲时间

5.里程碑是项目经理进行开发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 6.里程碑一般是项目中完成阶段性工作的标志

7.里程碑将大项目划分成若干个子项目或若干个子阶段

8.里程碑是指一个具有特定重要性的事件,通常代表项目工作中一个重要阶段的完成9.里程碑是一个软件配置在开发周期内的某一特定时刻、正式的事件,是阶段性目标 10.里程碑通过每一阶段对各人员角色职责的考核和监管,保证开发过程的进度和质量 11.根据里程碑的完成情况,适当的调整每一个较小的阶段的任务量和完成的任务时间,这种方式非常有利于整个项目进度的动态调整,也利于项目质量的监督。

二、根据案例,试分析要想很好地项目进度进行控制,应该做哪些事?

A、对影响软件开发项目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

1.80-20原则与过于乐观的进度控制 2.范围、质量因素对进度的影响 3.资源、预算变更对进度的影响 4.低估了软件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 5.项目状态信息收集的情况 6.执行计划的严格程度 7.计划变更调整的及时性

8.未考虑不可预见事件发生造成的影响 9.程序员方面的因素对进度的影响

10.未考虑软件开发过程的循环、迭代特性 B、项目阶段情况汇报与计划

1.对上一阶段计划执行情况的描述

2.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3.已经解决的问题和遗留的问题

4.资源申请、需要协调的事情及其人员

5.其他需要处理的问题 C、进度控制内容

1.项目理监督并控制项目进展情况;2.进行项目分解,建立编码体系;

3.制订进度协调制度,确定协调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4.对影响进度的干扰因素和潜在风险进行分析 5.关于进度落后时的“赶工”措施

第15篇: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

HNJL Q/HNJL-AS-30-2016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制度

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

管理办法(试行)

2016-09-05 修订 2016-09-05 实施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发 布 0

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1 总 则

1.1 为规范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2 生产外包工程(项目)包括:更新改造(含环保)、计划检修、发电厂主辅设备运行维护等工程类外包以及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监理、调试、试验、项目咨询、聘请中介机构等服务类外包项目。

1.3 更新改造(含环保)、计划检修等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为物资类采购,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1.4 招标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生产外包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是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公司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审议或审定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 2.2 公司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2.2.1 审议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2.2.2 审议年度采购计划。

— 1 — 2.2.3 指导、监督公司采购工作。

2.2.4 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 2.2.5 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标的额度500万元以上的采购结果提交公司决策会议审议。 2.3 生产招标委员会

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产招标委员会,由公司分管生产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公司经理部、规划部、财务部、安生部、基建部、监审部、审计部及项目单位负责人组成。生产招标委员会职责:

2.3.1 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在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管下负责生产招标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司生产招标有关管理制度。 2.3.2 审定由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内容、招标文件。 2.2.3 审定由公司组织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时间、招标邀请单位、评标专家组的组成人选。

2.3.4 负责审核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生产招标计划。

2.3.5 负责审批公司生产采购评标专家库及合格承包商(供应商)数据库。 2.3.6 根据评标结果及生产招标办公室的建议,审议由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意见,报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4 生产招标工作办公室

公司生产招标委员会下设生产招标工作办公室,是公司各项生产招标工作中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生产招标的具体管理及公司权限招标项目的组织工作。生产招标办公室设在安生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安生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安生部有关工作人员、有关业务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生产招标工作办公室职责:

2.4.1 负责建立公司生产外包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招标相关管理办法,经批准后执行。

2.4.2 在公司生产招标委员会的监管下负责开展生产招标管理工作。

— 2 — 2.4.3 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生产招标代理合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工作。

2.4.4 负责组织审核由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内容、招标文件。邀请招标项目,组建评标专家组,拟定招标时间表,提出招标邀请名单,报生产招标委员会审定。

2.4.5 负责协调处理生产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方案,报公司生产招标委员会研究决定。

2.4.6 组织召开招标工作会议,对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根据评标报告和项目单位中标推荐意见,向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中标推荐意见。 2.5 各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公司相关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办法,明确本单位的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2.6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下设商务评标小组和技术评标小组。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单位推荐的专业人员以及从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或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专家成员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2.7 公司及各单位生产外包工程(项目)的招标原则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招标范围和方式

3.1 公司及各单位生产项目招标原则

3.1.1依法必须招标的生产采购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3.1.2生产采购项目单项估算价工程类50万元及以上项目、服务类、物资类20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3.2 公司及各单位招标管理权限范围

3.2.1 公司权限招标范围:招标项目估算价工程类1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

— 3 — (勘察、设计、监理等)50万元及以上、物资类50万元及以上项目招标由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并审批定标结果。

公司权限的生产采购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经项目所属单位调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后,报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邀请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的程序执行。 3.2.2 各单位权限招标范围

公司权限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采购。单项估算价工程类5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服务类20万元及以上至50万元、物资类20万元及以上至50万元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或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招标,并审批定标结果。选择邀请招标方式或非招标方式的,需经本单位招标领导机构集体决策,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邀请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的程序执行。

单项估算价工程类50万元以下、服务类20万元以下、物资类20万元以下的生产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招标或采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非招标采购,必须保证年度公开采购率、招标采购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采购率达标。

3.2.3 公司认定的重要项目可不受上述范围的限制,可由公司直接组织招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公司负责的招标项目,也可委托所属单位组织招标活动,但须经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组织实施,并将招标结果报公司由公司定标。

3.2.4 集团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及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外包、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外包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类环保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由集团公司管理。 3.3 集团公司管理的招标项目,公司负责组织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预审查,报集团公司审批,并配合集团公司做好招标的相关组织工作。

— 4 — 3.4 公司权限管理的招标项目,各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包括评标标准、定标原则,招标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分方法、付款方式,招标公告等)的编制和预审查,报公司审批,并配合公司做好招标的相关组织工作。公司审核批准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5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须公开招标的生产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严禁应招标不招标,应公开招标不公开招标,或者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须向三个及以上资质符合要求的合格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

3.6.1 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3.6.2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集团公司核心商秘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3.6.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即采取竞争性谈判、询比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严格执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要求的非招标采购程序,规范操作,合理选择供应商。

3.7.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集团公司核心商秘、抢险救灾、应急防汛、事故抢修、安全环保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3.7.2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3.7.3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3.7.4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3.7.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

3.7.6 需返厂检修的项目。

— 5 — 3.7.7 招标后没有承包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7.8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7.9 使用集团内部检修队伍或技术服务队伍的。 3.7.10 国家及集团公司科技示范项目。 3.7.1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删除

3.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10 设备检修外包项目原则上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生产外包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同价原则上不得突破项目预算。

4 招标管理

4.1 各单位要保证设备检修及运行维护定员与职责任务的严格匹配,避免将应由电厂自行承担的检修及运行维护任务外委的情况。策划外包项目时应考虑专业、设备和系统的完整,尽可能减少现场外委队伍的数量。

4.2 实施招标的生产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费用已落实;运行维护项目已经上级管理单位同意外包。

4.3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特别注重投标单位入围条件的控制,同一招标项目的邀请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原则上为同一级别(或层次),避免因资质等级不同出现较大价格差异。招标单位应优先在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根据项目的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选择数据库以外的单位,但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单位审批。原则上数据库以内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两家。 4.3.1生产工程类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原则上应在招标项目相对应的行业中具备乙级(或等同于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中选择;对技术要求较高的重大改造项目应在招标项目相对应的具备甲级资质的投标人中选择,有

— 6 — 特殊要求的,也可以适当选用上述资质以下的单位,但不能超过投标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同时需经相应的招标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定。 4.3.2 对邀请投标单位主要审核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履约情况等;要充分考虑地域、有关技术特点要求及投标单位意愿等因素,择优推荐至各级招标组织机构审定。

4.4 招标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必须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司权限的招标项目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各单位权限的招标项目,公司统一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代理范围、期限、职责和工作要求等事项,各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具体招标事宜。

4.5 招标申请。根据管理权限,公司及各单位在招标前,应向上级管理单位提交招标申请(附招标方案)。

4.6 招标准备。所有招标项目应根据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方案,按管理权限审批。招标方案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招标工作机构成员、评标委员会组成建议、招标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原则、招标日程初步安排等相关内容。招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商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和资格审查公告。机组A/B级检修及主辅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队伍的招标方案报集团公司备案。

4.7 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保证其符合规定的发布时限,同时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4.8 资格审查。

4.8.1 生产招标应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被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或电力系统其它单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8.2 招标单位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方资质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业绩、技术能力及信誉等情况。

— 7 — 4.8.3 资格预审方法可采用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方法,原则上采用通过评分的有限数量制,入围单位可控制在5家左右。经两次资格预审后有效投标人均不足三家的,可采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采购。

4.8.4 资格预审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4.8.5 对生产运行与维护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参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与维护发承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8.5.1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承包业务。

4.8.5.2 具有相关项目运行维护的资格证书(年检合格或在有效期内),如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许可证”等,且安全许可范围满足承揽业务等级要求。

4.8.5.3 具有电力行业相关良好业绩或相关业务行业良好业绩。 4.8.5.4 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技术素质符合工程要求,有身份证、劳动合同、体检及工伤保险证明等;特种作业人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4.8.5.5 备有满足设备运行维护需要、保证安全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

4.8.5.6 备有必需的试验、测量设备、工器具以及仪器仪表。 4.8.5.7 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8.6 更新改造(含环保)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备行业相关专业资质,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并具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投产业绩。A/B级检修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2个及以上同容量机组良好的A/B级检修业绩,三年内无行业内不良记录。

— 8 — 4.8.7 更新改造(含环保)项目可研、设计的投标人应是电力、供热、环保等领域的专业设计院、科研单位等,在近三年内曾成功完成过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可研、设计工作。

4.8.8 机组A/B级检修中的主机外委项目、主设备运行维护外委项目的承包商资格预审结果以及邀请投标单位名单应报集团公司备案。 4.9 招标文件。

4.9.1 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技术规范书(范围内容、技术及人员要求、标准、考核及相关图纸),商务部分付款方式、投标报价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款,技术及商务评标标准和方法等。

4.9.2 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4.9.3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4.9.4 招标文件须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4.10 发标

4.10.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投标。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向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4.10.2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 9 — 4.10.3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须载明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简要内容、性质和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和时间,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费用,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等内容。

4.10.4 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4.10.5 公开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4.10.6 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10.7 如有必要,招标单位可组织全部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现场答疑,但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现场答疑。

4.10.8 招标单位须确定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投标单位少于3个的,须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单位仍少于三个的,经招标领导机构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4.11投标。

4.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规定的地点。

4.11.2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不得采取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招标人及投标人不得妨碍、干预、阻止潜在的投标人投标。

— 10 — 4.12 开标

4.12.1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标。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应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由现场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4.12.2 开标时,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异议后,由开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4.1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可以当场答复或提交评标委员会答复。投标报价的优惠承诺,应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4.12.4 开标过程和内容须记录完整,开标记录经监标人审核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13 评标

4.13.1 招标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应当在评审前签署相关承诺书。

4.13.2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排序。

4.13.2.1 综合评估法: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4.13.2.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投标资格和技术、商务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4.13.3 需要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经集团公司、公司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 11 — 4.13.4 评标过程中可以拟定澄清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结果须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答疑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统一印送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13.5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标段的招标项目,应首先按标段进行评标。如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为获得多个标段同时中标而提出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进行评审,提出打捆授标的建议。

4.13.6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情况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三个,并标明排列顺序。 4.13.7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和办法、经评审的价格和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

4.1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13.8.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13.8.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4.13.8.3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13.8.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13.8.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4.13.8.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4.13.8.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14 定标

4.14.1 定标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符合招标文件

— 12 — 明确的定标程序,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当中标人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应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且进行书面说明。

4.14.2 各单位组织招标的生产采购项目,由各单位招标领导机构定标。公司组织招标的生产采购项目,由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定标,集团公司权限项目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机构定标。 4.14.3 公开招标的中标公示

4.14.3.1 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4.14.3.2 公示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14.3.3 如公示期内有质疑和投诉的,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汇报,在问题未查清并做出结论前,不得发送中标通知书。 4.15 合同签订

4.15.1 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4.15.2 合同条款除项目名称、地点、工作内容、工期、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甲、乙方责任和义务等一般性条款外,还应明确承包商队伍人员素质及结构的内容。

4.15.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录,与合同同时签订。 4.15.4 电力生产外包工程(项目)合同中应明确承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全部管理和协调工作。

4.15.5 机组检修、生产运行维护外包合同中要明确严禁转包和分包。技改工程(项目)外包合同中应明确中标项目不得转包,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需要对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范围、分包单位、分包负责人等。招标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分包范围、安全管理能力、人员素质等进行审

— 13 — 查。 4.16 归档

招标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将下列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4.16.1 招标方案及批复。

4.16.2 招标公告或邀请函;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4.16.3 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资格审查文件。 4.16.4 招标文件(含补遗更正文件)。 4.16.5 投标文件。

4.16.6 评标文件(含投标人的澄清文件)。

4.16.7 定标文件(包括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4.16.8 其它应当存档的招投标文件。

4.17 公司各单位每年对项目承包商信用情况进行考评,对不信守合同、服务或配合较差的承包商,取消合格承包商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在2年内不允许进入华能系统投标。 5 招标纪律

5.1 招标单位及招标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确保招标活动依法合规,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5.2 招标单位在招标工作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5.2.1 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5.2.2 与投标人串通进行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5.2.3 非法干预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工作,影响评标结果。 5.2.4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5.2.5 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5.2.6 在评标委员会按规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 14 — 5.2.7 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5.3 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5.3.1 明知本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主动回避。

5.3.2 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5.3.3 向投标人透露标底、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意见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5.3.4 与投标人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

5.3.5 签订合同时,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损害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利益。

5.3.6 其它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5.4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工作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5.4.1违反保密规定,泄漏招投标有关情况和资料,与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单位和其他人合法权益。

5.4.2 违反规定越权代理,或者未按规定行使代理职责,影响招标工作质量,违反招标、评标纪律。

5.4.3 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

5.4.4 招标、评标相关资料缺失或必备的手续不全、档案管理混乱。 5.4.5 其它违规违纪的行为。 6 监 督

6.1 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6.2 公司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电力生产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所属各单位招标工作完成情况。

— 15 — 6.3 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招标、评标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集团公司备案。每半年将招标工作总结上报集团公司。

6.4 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的部门及单位应及时将招标计划、招标过程及结果等相关资料报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7 罚 则

7.1 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2 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7.2.1 应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 7.2.2 应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的。 7.2.3 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7.2.4 未按规定申报招标计划、招标方案和招标结果的。 7.2.5 申报不及时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 7.2.6 不按批复意见执行的。

7.2.7 不按照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7.3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招标,公司可要求重新招标或评标。 8 附 则

8.1 公司所属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8.2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吉林公司生产招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8.3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 16 —

第16篇:项目保洁外包服务合同

日常保洁服务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就 项目发包与承包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

二、承包方式:采用由乙方 (如: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等)的方式。

三、保洁服务范围:本合同书的保洁服务范围为 区 项目内的住宅及区内的道路设施、绿地、沟渠井盖、儿童游乐场、公共卫生间、电梯、标识标牌、天台、管理处办公室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其中不包括监控室、员工宿舍、机电设备房)。

四、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五、承包费用:

1、保洁服务费用:以每月人均综合服务单价:人民币 元为准,根据甲方的交付区域乙方提供保洁服务的人员为 人,即每月人民币 元;

2、关于该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付款时间;

六、结算方式:

承包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 30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保洁服务费收据,甲方收到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保洁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对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特殊保洁工作需求时(如外宾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可提前或事后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保洁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运作。

4、无偿提供保洁工作所需之水电,并提供储物室一间供乙方放置保洁器械、材料等物品及保洁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休息之用;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可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

5、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每月的保洁服务费用结算手续。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作业标准为甲方管理的 项目提供专业日常保洁服务。

2、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保洁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良好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社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严肃处理;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的专业人员,特殊情况下随叫随到。

5、乙方不得因其它项目的需要等任何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保洁服务人员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过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日常工作中,乙方保洁服务人员若发现社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 通知甲方;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乙方除参加每日联检、月度例会、季度评审会之外,每月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保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8、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保洁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保洁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各项保洁服务质量。

9、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保洁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保洁事项。如遇台风、

水浸、火灾等紧急突发事件,有义务在甲方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0、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如乙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如要求乙方作业人员在非安全区域或没有安全防护的条件下作业,乙方有权予以拒绝,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11、乙方人员在甲方管辖区域内产生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1、乙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即安排_ 人进驻 项目内开展日常保洁工作。

2、工作时间:每日 (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现场实际操作情况进行调整)。

3、在保洁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A、培养保洁服务人员的节水、节电意识; B、保证水管完好,避免远距离冲洗; C、严禁使用“流水”清洗工具。

十、违约责任:

1、工作期内如有保洁服务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为标准扣除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的保洁服务费中扣除)。但不包括乙方员工请假、离职等正常岗位短缺原因。

2、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四十八小时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 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

3、甲方支付给乙方保洁服务费时间应于乙方开出收据之日起7日内完成。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保洁服务费的,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每日0.3%的违约金,直至结清欠款为止。

十一、合同自动终止情形: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影响社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及罚款仍无效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给甲方

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仍应予以赔偿;

2、在国家、省、市卫生检查和创优等过程中,保洁未能达标;

3、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支付乙方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乙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肢解分包的;

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如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进行中或因工作原因造成任何人员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使甲方遭受赔偿要求时,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情况除外)。

十三、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保洁范围扩大/缩小或者工作量扩大/缩小,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3、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仲裁机构或司法部门处理。

5、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该保洁服务项目的权利。

6、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有: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17篇:后勤外包项目管理规定

后勤外包项目管理规定

1、建立主管职能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外包业务管理,制订外包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2、针对不同外包业务承包者,制订明确的遴选标准。

3、对所有外包业务制定明确的、详细的外包业务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4、制订外包业务合同的审核制度与程序。

5、制订对外包业务承包者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定期与外包业务承包者进行沟通和协商(必要时修订外包合同)

7、制定年度外包业务管理的质量安全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报告。

8、对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意见,对改进活动进行成效追踪评价。

第18篇:如何有效管理IT外包项目

如何有效管理IT外包项目?

由安博测试空间技术中心http:///提供摘要:“IT国际化,向外走出去”在我国已经被提出好几年了,而“外包”被许多国内IT精英认定的“IT(软件)国际化”的跳板,随之而来的IT外包项目管理也就成了讨论甚至争论的焦点。本文从宏观分析国内“外包”项目现状入手,分析目前国内“外包”项目的痛痒之所在,然后进一步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果针对目前的“外包”项目的特点,对不同的“外包”项目类型如何进行项目管理。

关键字:外包,外包项目,外包项目管理,包工制,外包项目服务

一、当前国内IT外包市场状况

来自IDC的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IT外包服务市场比上年增长了34.2%,首次超越3亿美元的数字关口达到3.18亿美元,虽然目前外包市场占整个IT服务市场的份额还不到10%,但是未来五年将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年均增长可望达到44.2%以上,超出IT服务业平均增长率近一倍以上。

由此可见,外包市场潜力巨大,不仅是规模大,而且稳定,利润空间也远较国内IT销售要丰厚的多。就那软件业来说,中国拥有巨大的软件时常,是世界公认的软件开发资源,Gartner研究公司预测,在2007年到2010年期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包市场。据去年的数据报告,各国发包量中美国发包量1100亿美元;日本发包量337亿美元;印度软件出口77亿美元;中国软件出口8亿美元。因此目前国内一些大的软件开发公司都在尝试做外包。比如对日软件外包市场的“井喷式”发展,让我国企业欣喜若狂。对日软件外包,已悄然成为产业界的一种时尚。

目前,国内软件公司所接的包多数是非核心模块的设计编码或只管编码或进行本地化等,另外还有一类包就是软件测试的包。前几年“软件测试包””是被捆绑在“本地化包”中进行,而现在,“软件测试包”被单独提出来来外包给中国的软件公司,而且由于软件测试是一项业务复杂也工作量极大的工作,在国内迅速发展且将来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

二、国内企业IT外包项目的痛痒何在?

如此广阔的市场,如此庞大的市场商机,国内的IT企业应该欣喜若狂,但是现实的烦恼总比意料中的要多些。即便是目前对日外包最成功的企业,也总是在美好的远景与自身的虚弱感之间徘徊。一种发自生理和心理深处的多重“痒”感,正在撩拨整个产业的神经。

现阶段中国的软件外包还处在初始阶段,有很多很弱的方面,比如软件外包运作不成熟,因为外语的约束太大而使沟通不畅,项目管理水平落后,缺乏软件测试的质量管理经验,不熟悉国外软件开发和测试的管理模式,软件开发体系化管理方面做得不好,由于企业规模小无法接大的包等等,是国内企业在接包过程中的痛痒之处。

在所有这些痛痒之中,最让人痛的也是痛之源头是人才的短缺。中国软件企业要扩大规模,首先要克服人才瓶颈。可以说,人才的缺乏,是中国企业长不大的根本症结所在。编码人才

固然缺乏,但更缺的还是中高端的设计人才以及管理人才。道理很简单,一个管理人才可以带10个人的队伍,而10个管理人才则可以组建100人的“舰队”,因此高端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否则,中国的软件企业只能拘泥于“包工制”,原因很简单,因为项目管理水平上不去,无法承接固定价格的外包合同,即使接了不是质量不行就是时间拖延,或是因成本太高而使企业没有赢利甚至亏本。

就拿软件测试的外包来说吧,软件测试包不同于软件本地化的包,软件测试更是一类灵活的抽象的不太好衡量的服务,而且其质量控制、安全保密、双方沟通等要求更高,所以,就目前国内软件的项目管理水平,很少有企业能把这种包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形式接过来做成功。因此,目前很多公司接到的像微软、IBM、HP、NEC、东芝等这些大型国际外企的包,都是以“包工制”的形式进行合作,即以实际工作日来付费。

三、如何进行有效的软件测试外包项目的管理?

既然清楚了中国企业IT外包项目有这么多的痛痒,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面队国外抛送过来的包呢?难道就就是长期以“包工制”形式一直做下去?

答案是否定的。有人说企业分三个层次,高层次的企业拥有主动权,靠提供服务机会就能赚钱(如垄断性产品);中层次企业相对主动,靠提供服务手段和途径赚钱(如集成方案);低层次企业是被动,靠实现服务赚钱(如劳务)。三类企业境界不同,寿命也就不同。很显然,我们的“包工制”外包项目就是靠实现服务赚钱,如果长此以往,那么我们做的只是低层次的IT企业或软件企业,也许永远都是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跑,偶尔捡到点“事物”。毫无疑问,这种发展趋势,决不是中国企业、中国政府所希望发展趋势。

不难明白,“包工制”利润是极低的,中国的软件企业谁也不愿意只拘泥于“包工制”的小圈内,谁也不想只选择“包工制”。中国的软件企业都希望把外包业务做大,做规范,都更愿意把外包看作走出国门的“初级战略”和向国际软件服务企业转化的契机。用刘积仁先生的话:“外包业务是软件企业锻炼基本功的重要环节。” 因此,“包工制”会逐渐演变。在一定意义上,它应该是暂时为中国软件企业提供收入,为管理锻造空间和提供与国际客户接触的机会,是为中国软件企业国际化铺路,并把中国软件企业带到一个更高的境界。这些当然就是外包在国内蓬勃兴起的根本原因。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逐步演变“包工制”,如何使借“外包”把中国的软件企业带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呢?至少目前的形式下,我们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我们知道,项目外包的核心理念就是“做你最拿手的,其余的让别人去做”。因此,我们要做好外包项目,也需要从这个理念开始。我们不是没包接,而是没有实力和规模接大包。所以我们要能做好外包项目,做大外包项目,首先我们要有自己最拿手最擅长的招。印度的规模编码设计,爱尔兰的本地化都是在IT市场竞争中获胜了的接包的招。可是我们国内企业,还需要磨练,还需要更强更深的技术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等招术。软件外包测试的兴起对国内软件本地化企业意味着什么?笔者认为,意味着更多的机会,争取更多软件外包国际市场份额的机会。

项目管理,我们国内的企业不乏丰富的经验,但是目前我们国内的IT企业特别是软件企业,在外包项目这类特殊的“蛋糕”上,有些技能需要改善。主要体现在质量控制、时间进

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集中起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人才方面,包括人才的能力、技能、实践经验以及通讯、交流的能力,还有人力资源方面:培训能力、人才储备的能力,人才储备不仅是软件企业自身,国家的人才储备更为重要;二是项目管理方面,包括项目管理的技能、外包经验,团队的项目管理以及历史经验、质量、时效、成本等;三是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如文化、经济状况、信誉、品牌等。欧美国家非常重视信誉,中国企业在质量控制方面最主要解决的是交付期的问题,质量控制方面不规范就会使交付期延长。

一个外包的软件出口项目通常要配合国外的设计进行开发,但由于国内外软件企业在文化、管理上的差异较大,因此在管理方面,就不能完全采用一般项目管理的模式。

首先,在项目准备阶段,项目调研工作要尽可能地圈定责任,应该在项目正式启动前,尽可能多的了解、熟悉系统设计、系统构架,然后签订一个比合同更加详细的书面的和约,确定双方在项目开发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让国外发包方分析、设计人员将设计结果的各个子项目的定义、规则、意义进行详尽的阐述,务必让项目组人员对整个项目的概况及具体实现细节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然后再进入具体的项目实施阶段。否则,往往会由于发包方在项目过程中进行过多的需求变更而导致接包方工作量和费用的增加,从而极易导致纠纷,或者是国内那些接包企业对固定费用合同项目的害怕,并且就认为这种外包项目还是以“包工制”形式比较可靠,利润比较稳定,从而形成目前国内企业多数以“包工制”形式合作并且多数争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此,对于外包项目的准备工作要比一般的项目做的更详细更全面更到位。

其次,应该在项目早期和发包方协商项目的验收方案,当然,项目早期确定项目的验收方案不是那么好确定,但至少应该有个大概的且要双方认可且达成一致的验收约定。项目验收的谈判不能仅仅只是对项目交付期的谈判,外包项目相比起一般项目来,更应该注意具体验收方案的谈判。

第三,外包项目对语言培训比一般项目更加重要,在沟通管理中语言培训更应该花大力气。语言能力是影响软件外包项目质量的一大因素。由于语言障碍导致的理解错误从而导致返工、误工的情况在外包项目中比比皆是,因此必须注重对员工语言方面的培训。

第四,外包项目比一般项目更应该加强时间管理,对项目进度应该严格控制,项目经理更需要有效地监控项目的进度和风险,才能避免项目的延误,避免额外付出的开发费用。项目经理拿到外包商交来的项目计划后,要详细地进行审核并制定自己项目组的项目计划,并且需要进一步比较和分析二者后不断修改项目计划,使之既不发包方的项目计划冲突,又有利于自己的企业。通过这些活动和过程,项目经理从而进一步了解外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流程、内容、估计的工作量和资源的安排是否与项目本身的要求吻合。明显的差异都需要及时澄清并建立共识。确认了外包商的项目计划后才能够正式地启动项目,开始对项目进行监控。还有一个好的办法就是项目经理在制定时间计划时,除了要给项目留足缓冲时间外,最好是稍微让项目往前赶,但是不要把项目往前提的太多。

第五,服务性质强的外包项目,比如软件测试服务,专家咨询服务,这类外包项目的产品是“软”产品,其项目输出、项目的质量等都是过程性为主的,而且工作量等也很不好量化,因此,对于这类项目的项目管理,而且是这类项目的外包管理,难度在很多方面更难。这种专业性很强但又是服务性很强的项目,首先要求这类公司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而且要求

这类公司在专业服务上对其提供的“子服务”进行分类,对每类“子服务”要进行尽可能地明确清晰的定义、量化和服务验收方案的标准化,做到条块分明,即市场与服务一致,“子服务”类型定义清晰。除此之外,对于流程建立等类型的“子服务”,因为完全是过程性质的,因此必须有客户代表(最好是由于代表性的领导)参与,与自己的项目组组成一个项目小组,这个客户代表将来对整个项目过程都起非常关键的作用。

四、小结

“IT国际化,向外走出去”在我国已经被提出好几年了,而“外包”被许多国内IT精英认定的“IT(软件)国际化”的跳板,随之而来的IT外包项目管理也就成了讨论甚至争论的焦点。本文从宏观分析国内“外包”项目现状入手,分析目前国内“外包”项目的痛痒之所在,然后进一步阐述了如果针对目前的“外包”项目的特点,对不同的项目类型如何进行项目管理。IT外包项目的管理会随着我国的IT(软件)业的不断国际化而不断的成熟起来,也必定会有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外包项目管理的队伍中来!

北京测试空间是注册于北京市海淀区高新技术园的软件企业,

目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软件测试管理工具研发、软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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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服务外包工作总结

服务外包工作总结

20xx年1-x月我市上报完成服务外包执行额8833万美元,同比略有下降,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80.3%。预计全年可完成服务外包执行额1.15亿美元。

我市的服务外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增速变缓,今年出现小幅负增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依赖二三产分离的产业发展空间日趋狭隘,瓶颈现象日益明显,与各镇区的工作对接不到位,与企业联系减少,对新企业的培育力度减弱;二是政策激励效应减弱,随着省部级政策的调整和申报要求的提高,企业获得政策扶持的难度加大,降低了企业对服务外包业务自主申报的积极性;三是企业形成长期稳定业务关系的不多,受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不少企业业务下滑明显。

针对当前情况,工作举措如下:

1.进一步加强招商工作。结合优势产业,制作服务外包招商宣传资料,鼓励以行业应用软件开发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以供应链管理、采购外包等为主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以数据分析、管理咨询、工业设计、工程技术、动漫医药研发等为主的知识流程外包。整合资源,拓展产业链,以期能嫁接优质资本,实现新的产业发展。

2.加强对新企业的培育和指导。继续加强与各镇区沟通联动,梳理企业信息,深入企业给予多方面咨询和引导,继续深化二三产分离,鼓励企业将工业研发、解决方案、安装服维等独立出来,推进其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促进企业业务转型。

3.引导企业用好政策。随着新的省部级政策出台,积极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让符合要求的企业都能知晓并用好政策。

4.加强统计力度。继续强化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在企业需要我们的时候尽可能多的给予指导和帮助,加强企业的自主申报意愿,促使企业将已发生的外包业务及时申报上来,减少不报漏报的情况。

第20篇:银行同业业务外包流程图.docx

银行同业业务外包流程图

第一步

合作银行与银承金融公司签订同业业务外包协议 注:考虑实际运作和双方收益分配结算方便,目前市场类似合作方式均为收取固定通道费模式,参考费率为每亿收取1万元通道费。

第二步

合作银行先在股份或国有银行开立同业账户用以开展业务

注:该工作由银承公司落实,一般在银承公司有合作业务的转贴行开设同业户(转贴行对往来资金安全有担心,需要监管账户;另一方面银监会对开立同业户从事搭桥业务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所以开立同业户开展搭桥业务可以规避监管和无需转贴行授信)。目前市场中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均采取这种方式与股份银行展开业务合作。 第三步

业务来源和实际运作

注:前提是合作银行不出资金、不承担风险,仅提供通道服务。业务营销和相关业务费用均由杭州银承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承担。在银承公司确定已有买入和卖出的市场需求时,合作银行配合银承公司立即操作赚取差价。合作银行配合的主要工作:协助银承签订合同和业务资金的转付工作。

第四步

业务风险控制和业务量

注:所有业务风险必须有其他银行兜底才可以发生,保证合作银行部承担实际风险。根据目前市场情况,银承公司基本可以完成年交易量5000亿以上,那么合作银行收取通道费还是非常可观。

第五步

其他说明 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合作银行可以带章办理业务为最方便模式;假如无法带章外出办理业务,可以将需要签订的空白合同纸和其他资料进行编号管理,委托银承公司代为办理,那么合作银行无需派人办理业务,仅负责打款复核即可。

银行外包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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