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医院工作总结

优抚医院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26 08:33:33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 2011-06-13

1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 41 号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6月2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李立国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优抚医院管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抚医院是国家为残疾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

优抚医院包括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和综合性优抚医院。

优抚医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办院宗旨。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优抚医院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优抚医院工作。

优抚医院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优抚医院建设与发展应当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设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优抚对象数量和医疗供养需求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优抚医院布局规划,并报民政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优抚医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优抚医院布局规划。

第六条 民政部门应当支持有条件的优抚医院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全面发展,积极争创等级医院。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医院应当达到三级医院标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医院应当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第七条 优抚医院在建设、用地、水电、燃气、供暖、电信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优抚医院提供捐助和服务。

优抚医院各项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八条 对在优抚医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优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收治下列优抚对象:

(一)需要常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

(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的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

(三)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短期疗养的优抚对象;

(五)主管部门安排收治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 优抚医院应当为在院优抚对象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主要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

(三)康复训练;

(四)健康指导;

(五)精神慰藉;

(六)生活必需品供给;

(七)生活照料;

(八)文体活动。

第十一条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对在院优抚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抚对象在光荣传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 优抚医院针对在院残疾军人的残情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医学治疗,探索常见后遗症、并发症的防治方法,促进生理机能恢复,提高残疾军人生活质量。

第十三条 优抚医院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在院慢性病患者病情,减轻其痛苦,降低慢性疾病对患者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影响。

第十四条 优抚医院对在院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综合治疗,促进患者精神康复。

对精神病患者实行分级管理,预防发生自杀、自伤、伤人、出走等行为。

第十五条 优抚医院应当规范入院、出院程序。

属于第九条规定收治范围的优抚对象,可以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由优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计划安排入院。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指定优抚医院收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在院优抚对象基本治愈或者病情稳定,符合出院条件的,由优抚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按照有关政策应当分散安置的,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给予妥善安置。

在院优抚对象病故的,优抚医院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协助优抚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第十六条 民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优抚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活动,积极为院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 优抚医院应当在做好优抚对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医疗机构职责,发挥自身医疗专业特长,为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优抚医院应当通过社会服务提升业务能力,改善医疗条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水平。

第十八条 优抚医院适用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

第十九条 优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主任(科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 优抚医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优抚医院建立完整的医护管理、感染控制、药品使用、医疗事故预防等规章制度,提高医院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优抚医院实行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和社工等岗位并明确相关职责。

第二十三条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积极宣传优抚对象的光荣事迹,形成有拥军特色的医院文化。

第二十四条 优抚医院应当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积极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建立一支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要求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第二十五条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与军队医院、其他社会医院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共建活动,在人才、技术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

第二十六条 优抚医院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归优抚医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七条 优抚对象应当遵守优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工作,自觉配合医护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优抚医院或者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附件1: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优抚医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和相关供养工作,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抚医院是国家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供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

优抚医院包括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和综合性优抚医院。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优抚医院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优抚医院工作。

优抚医院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四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优抚医院建设与发展应当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设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优抚医院提供社会捐助和服务。

优抚医院各项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优抚医院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办院宗旨。

第六条 优抚医院应当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医疗护理水平,逐步发展成为集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

优抚医院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省级优抚医院应当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地市级优抚医院应当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优抚对象数量和需求情况设置优抚医院,设置优抚医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优抚医院在建设、用地、水电、燃气、供暖、电信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

对在优抚医院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优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收治下列优抚对象:

(一)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中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

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二)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者独身一人无监护人照顾的;

(三)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和年老体弱的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经批准到优抚医院进行短期疗养的。

第十条

优抚医院应当为在院优抚对象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主要包括:

(一)全面健康体检;

(二)一般疾病治疗;

(三)特殊治疗;

(四)伤残疗养;

(五)康复训练;

(六)心理护理;

(七)生活护理;

(八)卫生保健养生辅导;

(九)生活用品和饮食保障;

(十)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优抚医院应当为优抚对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一条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在院优抚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时事政治学习活动,发挥优抚对象在传统教育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

优抚医院应当针对残疾军人的残情病情特

点,实施科学有效的医学治疗,提高整体护理水平,帮助残疾军人进行恢复生理机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康复训练,积极探索常见后遗症、并发症的防治方法。

第十三条

优抚医院应当对在院精神疾病患者采取综合疗法,努力提高疗效,促进患者最大程度的康复。

对精神病患者实行分级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自杀、自残、肇事肇祸、脱管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

优抚医院应当为短期疗养的优抚对象提供健康体检、常见病治疗、保健等康复疗养服务。

第十五条 优抚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巡回医疗活动,并积极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

优抚医院应当规范入院、出院手续。

符合入院条件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和优抚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入院。

在院优抚对象基本治愈或者病情稳定、符合分散安置条件的,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妥善安置。

在院优抚对象病故的,优抚医院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协助优抚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第十七条

优抚医院应当在完成优抚对象收治任务后,

充分发挥自身医疗专业特长,为社会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

第十八条

优抚医院适用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

第十九条

优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二十条

优抚医院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完整的医护管理、感染控制、药品使用、医疗事故预防等规章制度,提高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优抚医院实行岗位责任制,设立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行政管理和社工等岗位并明确相关职责。

第二十三条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积极宣传优抚对象的光荣事迹,形成有拥军特色的医院文化。

第二十四条

优抚医院应当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开展经常性的专业培训和医德教育。建立一支政治过硬、技术精良、爱岗敬业的人才队伍。

第二十五条

优抚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院务公开制度,接受优抚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优抚医院应当加强与军队医院、其他社会

医院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共建活动,在人才、技术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

第二十七条

优抚医院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归优抚医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八条

优抚对象应当遵守优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工作,自觉配合医护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优抚医院或者主管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十九条

其他医疗机构受政府委托承担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优抚对象收治任务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 月 日起施行。

推荐第3篇:优抚工作总结

优抚工作总结

优抚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2人,发放抚恤金4.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xx]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xx]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20XX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20XX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20XX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xx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xx]63号、“长人发”[2xx]62号文件补发2xx~2xx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xx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xx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元提高到了4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一年来,我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共6人次,发放奖金5元。

2xx年11月15日

优抚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在“八一”节来临之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同志对我区驻区部队、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涉军群体进行走访慰问。现将“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级负责,慰问活动方案制定周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多次指示我局做好“八一”慰问活动。为了确保“八一”慰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我局先后多次召开筹备会、协调会,统一认识,对整个活动进行周密策划与细致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八一”慰问活动方案,并以区委办和政府办的名义作为文件下发,确保方案中部署的各项慰问活动落实到位。本次慰问活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政府负责慰问驻区各部队和四个复退军人比较集中的困难企业,区直机关负责慰问老复员军人、军烈属,街道、乡负责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涉军维稳重点对象。同时,区委、区政府划拨了足额的慰问经费,确保了整个慰问活动圆满完成。慰问对象及金额如下:_、驻区__个团以上部队,共计_._万元;_、慰问区内一等伤残军人三人,共计_.__万元;_、慰问区内复退军人集中的四家特困企业,共计_._万元;_、慰问军队退休移交地方管理的__个军退干部,共计_._万元;_、慰问__个街道(乡)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等___人,共计_._万元;_、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__人,共计_.__万元;_、区直机关、街道、乡慰问本单位和辖区范围内的涉军人员___多人,共计_万元左右。合计__.__万元。

二、领导挂帅,连续作战,慰问经费发放到位。

此次慰问活动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积极参与到慰问活动的策划中来,还亲自挂帅,冒着近__度的酷暑,率工作人员深入__个驻区部队、_个重点涉军困难企业、_名伤残军人的家中,把党的温暖送到了涉军群体的每一个角落。由于时间紧,慰问对象多达___多个,区各主要领导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分成两组奔波于各驻区部队与涉军人员之间。区委书记*同志、政协主席*同志等主要领导带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先后到省军区、省警卫局、区武装部维稳,与部队首长亲切座谈,共叙鱼水情意,把慰问金亲手送到部队官兵手中。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与各街道、乡的同志走进每一个老复员军人、烈军属、困难复退战士家中,送去慰问信和慰问金。虽然每一站停留的时间不长,送去的慰问金也不多,但是涉军群体从中深深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他们崇高的敬意,每一个慰问对象无不充满了感激,慰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全区联动,军政座谈,营造良好拥军氛围。

利用“八一”契机,各区直机关和街道、乡联动起来,一起投入到“爱心献功臣”活动中去。在今年“八一”的慰问活动方案中,每个区直机关、街道、乡都制定了明确的慰问任务,主要慰问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特困复退战士、老复员军人,共慰问___人次。此外,区属各单位、街道、乡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邀请本单位和辖区内的军事单位、复退军人和烈军属等涉军人员,召开军政、军属座谈会,对本单位和辖区内的涉军人员进行了慰问,慰问人员达到___多人,慰问金额近_万元。全区联动,营造了良好的拥军优属的氛围,把“爱心献功臣”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把涉军维稳工作与“八一”慰问结合起来。

在走访慰问的同时,我们采用座谈会、谈心等形式与涉军群体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倾听他们的要求,并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个别重点维稳群体和个人,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预防_尤其是集体_情况的发生。如:干休所的无军籍职工群体因为津补贴问题曾多次到我局_,为了避免到上一级_,我们先后_次上门与他们座谈,并为其解决了部分津补贴问题,现在这一群体已经比较稳定。又如:我区一等伤残军人*是重点优抚对象,由于其在涉军群体中很具有代表性,有些人借他的名义进行_活动。为了避免_情况的发生,我们在“八一”节前后先后_次登门走访,送去慰问金,为他从市民政局争取_万元建房费用于解决其买房问题,并积极想办法为他退役回家的儿子解决安置问题。以上工作为缓解矛盾、避免_、保持稳定、维护大局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全省涉军_问题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我区的涉军群体保持相对的稳定。但是我区的涉军维稳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对越自卫反击群体的稳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最近我们正在就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台帐,掌握情况;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难度日益加大,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迹象明显。我们将继续做好这些涉军群体的安抚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尽力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为进一步保持我区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五、发扬传统,再接再厉,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区的优良传统,做好“八一”慰问工作对于保障国防建设,提高市民国防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再接再厉,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

优抚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年初以来,优抚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改进方法,全面落实抚恤补助各项政策。

1、恤补助发放“一卡通”。20XX年,根据林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财【20XX】23号),我们成立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采取了有力地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抚恤补助发放“一卡通”工作。一是成立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纪广青任组长,优抚科长任副组长,优抚科的全体成员为成员,负责落实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限定了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指导了抚恤补助“一卡通”工作。三是抓住时机,及时收集优抚对象相关手续。要做好此项工作,收集各种手续是前提,所以我们及早动手,利用春节过后,大部分人还未外出打工的时机,让乡镇(街道)收集优抚对象办理“一卡通”所需的手续,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收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667份。四是精细审核,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人数、标准、金额准确无误。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我们采取二遍审核法,对重报、漏报、错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审核,为下一步发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审定人,万元。

2、抚恤补助审批。一是加强抚恤补助审核审批工作。今年,我们根据林州市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结合乡镇(街道)20XX年上半年抚恤补助发放表进行比对,初步拟定20XX年各类优抚对象花名册,并由乡镇(街道)核对确认,做到“两个吃清,一个得到”,即吃清各类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的人数、款数,吃清在册人员的人数、领款标准,做到不重不漏。20XX年,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6667人。其中伤残人员570人,烈属66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7人,病故军人遗属35人,在乡复员军人19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2人,参战退役人员684人,参试退役人员112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3948人,部分烈士(错杀平反人员)子女554人。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新增对象。全年共办理残疾军人补证2人;残疾军人调整等级1人;取资4人;残疾军人备案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认定参战退役人员114人。

(二)及早谋划,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

20XX年年初,为了确保优待资金足额到位,我们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调整优待预算指标,使优待预算由原来的228万元调整为现在的658元(林州市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指标),净增430万元。从20XX年1月起,调整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后,农村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3942元/年,城镇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15000元/年。扎实做好了义务兵优待预算及发放工作。今年,按照人武部提供的义务兵花名册,测算各乡镇(街道)20XX年优待金。全市共发放601人,859.7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206人,30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395人,550.7万元。另外,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1006人,221.5万元;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8万元。今年预优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新标准认真填写预优花名册,做到了户数、人数、人员类别、优待标准相符且准确无误。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本单位匹配的优待金中提取足够的优待储备金,作为拥军优属保障资金,用于立功奖励、临时性困难补助,此举鼓舞了士气,促进了部队建设。

(三)强化服务,不断加强优抚医疗保障。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是优抚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一是简化程序,审核并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采取网上通知,乡镇(街道)造表上报,优抚科审批的程序,审批20XX年门诊医疗补助、报销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并规范了资金渠道,将以上费用全部列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帐户。共发放1750人,40.6万元。二是改进服务,缩短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报销时间。为使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补助方便、快捷,我市实行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上半年共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款105人次,6.3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优抚医疗补助系统,使优抚医疗系统使用更加便捷,确保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算“一站式”服务的质量。

(四)完善数据,确保优抚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民政厅(豫民文[20XX]245号)和(豫民文[20XX]246号)文件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专门购置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等设备,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进行核查并上报优抚系统,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共上传信息6667条,较好地完成了优抚对象审核工作。

(五)周密安排,按时完成伤残人民警察换证工作。

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是20XX年省厅布置的优抚重点工作之一。省、安阳市布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换证工作组,负责全市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换发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共换发6人。

(六)用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为确保优抚信访稳定,我们建立健全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沟通,化解矛盾。通过上门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稿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消除误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共接待来信、上访及政策咨询1360人次。先后解决三起较大信访问题。一是对越参战退役人员集体到市信访局、民政局上访。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大量的政策解释,同时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同志一道约谈重点信访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我市原康镇、河顺镇、合涧镇15名退伍军人再次到民政局上访,要求享受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待遇。优抚科科长、原康镇民政所所长陪同信访人代表一块到省厅优抚处咨询政策,破解了信访人心中的疑虑。三是二级因公残疾军人范有昌要求买房的问题。为解决好此问题,市政府党组成员郝泉吉、民政局局长王全东、民政局副局长纪广青带领优抚科的同志与范有昌一块儿到民政部优抚安置司咨询政策,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确保了我市复退军人信访稳定。

(七)规范管理,建立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档案。

1、建立“大走访、大帮扶”档案。20XX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弘扬英烈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等活动,多次走访全市优抚对象,户户都有走访登记表,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对象予以相应的救助,产生了大量的资料、表格。为了更好地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我们对走访帮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了档案室。考虑到走访过程中都是以村为单位进行,所以建档时按照一村一档,将每个村的各类优抚对象走访表、帮扶表格、花名册都装入村“大走访、大帮扶”档案盒内,形成了走访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此次共整理档案584盒,其中村级档案542盒,社区居委会档案42盒。

2、完善优抚对象档案。优抚对象档案是抚恤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档案需要有专门的档案室和专人管理,但我市优抚档案室一直没有建起来,直接影响着我市优抚工作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今年优抚科给局领导汇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抽出一间房子作为档案室,并且购买4000个档案盒用于整理档案。为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优抚科的同志加班加点工作,按照对象类别、乡镇(街道)进行分类整理,共整理7类优抚对象(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病退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20个乡镇(街道)档案,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审核发放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款。

(二)测算20XX年各乡镇(街道)优待金,发放义务兵、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

(三)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大走访、大帮扶”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

(四)测算拨付20XX年各乡镇(街道)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老党员生活补助。

(五)拨付20XX年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

(六)报销20XX年上半年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七)继续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

(八)认定20XX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优抚科

二OXX年六月二日

推荐第4篇:优抚工作总结

2017年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今年优抚双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以年度民政目标责任书和民政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为工作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平时工作紧扣落实政策、保稳定的主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优抚双拥工作汇报如下: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优抚经费的发放和提标工作。定期抚恤补助是国家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的重要手段,我们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铀矿开采退役人员等各类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并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3321万元,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权益。

(二)、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全年我们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通过调查、登记、审核、申报,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优抚对象161人,其中:参战退役人员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6人、年满60周岁农退士兵67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人数为1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病故军人遗属2人,伤残人员28人。目前他们已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将于自2018年1月起享受待遇,计划于2018年4月将上半年待遇发放到位。

(三)、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上访和信访接待工作。对于优抚对象的来访、来信、来电及时答复,全年共接待来访2180人/次,来信287封,12345工单160件,均做到次次有接待、件件有回复。同时处理各种群访集访9件,积极协同县综治维稳办、县信访局妥善处理了“6.15临战入伍北京集访”和“12.4两参老兵省委集访”等重大信访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上一年度的数据更新基础上,通过各乡镇民政所配合,安排专人进行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系统数据按省市核查比例要求,核查率达到140.47%;在册享受待遇对象,核查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共核减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13人,保守估计结余资金100万。目前,我县在国家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内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认证比例达到99.16%,为来年优抚信息数据核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年初,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费用逐年递增,医保资金压力剧增的实际情况,投资15万元率先在岳阳地区建立优抚对象医疗结算网络平台。制定了新的医疗补助结算办法,系统运行以来效果明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报销费用监管难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年末,联合县康复医院连续第九年开展优抚医疗巡诊(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尤其针对全县在乡复员军人及部分重点重病对象进行了上门义诊,在送去健康保障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全年优抚医疗共资助参保96万元,支付医疗补助和特别救助资金27万元,落实医疗巡诊48万元,惠及全县各类优抚对象8600人次。

(六)、进一步加强双拥“两节”走访慰问工作。今年在坚持做好双拥常规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在年初春节和“八一”期间,按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涉及全县19个乡镇(片区),3960名重点优抚对象,共落实慰问资金120余万元。同时,根据上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2017年我县机关双百分考核细则中的双拥扣分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驻县部队和相关单位牵线搭桥,结成5对双拥共建单位,落实2名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的补发。

存在的问题: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不及时。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2013年9月起,当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要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大学生入伍的要一次发放两年),但是去年由于县征兵办的新兵名册核定、县财政的资金拨付都出现很长时间的拖延,导致部分义务兵家庭反映较大。

(2)、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不得力。去年发生了一起赴北京非访事件和多起越级上访事件,做为上访对象的主管单位,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中有一定原因在于信息沟通的滞后,但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各乡镇对重点人员的掌控不够精准。

(3)、双拥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近几年来,我县双拥工作机构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按省市双拥机构的配套要求和周边其他县市区设臵的情况看,县民政局应设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性双拥工作。目前,我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尚未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是优抚股兼管,每每在上级的检查和工作对接方面出现延误,导致不必要的失分。

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1)、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标准核算准备: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建立,目前标准为2014年确定,现在各类对象对提高标准诉求比较强烈,去年已多次上访,市局也明确答复表示会加快研究调整,在没有出台新标准之前,我们要提前做好人员核定、对象分类等准备工作,待新提标文件下达后第一时间争取财政支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协助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服务工作:配合县烈士陵园、光荣院、军干所做好的年终迎检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通知和要求。加强对康复医院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光荣院和军干所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务必要县委、县政府发文明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县武装部配齐“双拥办”工作人员。拟出台《湘阴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争取保障资金,以激励我县户籍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

(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希望各级各部门能形成联动,政策答复口径一致,处理尺度统一,稳控好重点对象,积极化解矛盾。各乡镇民政所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乡镇主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相关的帮教活动,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的“四包”制度,通过基层扎实的教育训诫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办法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5)、提高医疗保障标准:现在执行的医疗保障标准为2009年制定,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状况不太好,加上年老多病,且长年吃药,所以大额的医药费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得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一直存在。我们希望上级部门能在门诊补助、住院补助、特殊援助的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待遇,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6)、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希望局党组加大向上争取经费的力度,完成目标任务600万,争取达到800万的目标,更好的为我县的优抚对象服务。

优抚股

2018年1月

推荐第5篇:优抚工作总结

本年度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并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始终做到“思想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镇城乡老复退军人18人,参战军人53人,带病回乡4人,“三属”6人,残疾军人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人。全年发优抚人员(老复退、参战参核、带病回乡、“三属”)生活定补金561780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3700元;节日慰问费47480元;镇机关退伍军人51人,发节日慰问费17100元;优抚人员重大疾病和门诊医疗补助62700元;住院医疗补助8872元;优抚对象死亡安葬费6930元;优抚人员帮扶解困金33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000元。除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外,还随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向镇领导和区优抚科汇报,妥善处理。 (1)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申报。一是新增3个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将在2014年享受生活补助费;(2)做好义务兵役等记,落实优待待遇。一是全年共有37户享受家庭优待金,并根据万盛区民发(2012)2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的发到义务兵家长手中;二是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给予适当的救助。(3)组织特色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到烈士墓前向烈士敬献花圈和扫墓,同时在网上进

行献鲜花、花篮等祭奠英烈的活动,成功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二是认真按时完成义务兵家属光荣牌的发放工作。(4)是积极宣讲退役回乡的义务兵政策,让他们安心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5)根据上级要求,原南桐煤矿辖区光荣山上的朱天功等二位烈士墓移交给我镇管理,本镇接收后,二烈士墓由于年久,有部分损坏,因此,今年六月份开始筹备修缮,于九月份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共耗资24000元。

(二)、做好孤儿资料和困境儿童工作全镇孤儿7人,今年新增困境儿童2人,停止1人,困境儿童共计9人,并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费120480元。

(三)、做好城乡精简人员生活定补发放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报镇财政所由其划到每人账户里。全年发精简定补金元。

(四)、全镇有百岁老人5个,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向各级反映按时发放营养费和节日慰问费16300元。

(五)、今年全镇有502个老人办理了老年证。并及时发到每个老人手中.。

(六)、全镇有精神病人134人,长期住院治疗的有34人。其中有13人由政府负责治疗费等费用,按政府的要求每季度到医院结账,全年费用治疗费115068,生活费28626元。

(七)全镇医疗临时救助115人,救助金额173300元整

(八)全年发放精简压缩、社会困难补助金154378元。

(九)、服从领导,听安排,认真完成镇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创新意识,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

推荐第6篇:三河市优抚医院拥军优属工作汇报

三河市优抚医院

拥军优属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发扬我院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积极支持军队建设,维护军政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民团结、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的指示,不断推动双拥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在优抚门诊病房、支持部队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一些体会和成绩,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和肯定,通过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双拥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我院始终坚持支援国防建设,做好后勤保障,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军属解愁的办院方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的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院长王国权同志为组长,副院长、相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双拥工作纳入全院重要工作议程。为了适应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的发展要求,保障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进行,拥军优属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我院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国防教育广泛开展

定期组织为医务人员进行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并组织医务人员“军营一日游”活动,参观部队的装备和训练。还请部队干部讲述人民军队的创建历程以及部队严明的纪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主义精神,使医院的医务人员进一步强化了职业精神,收效显著。同时,也使官兵感受医务人员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巩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

三、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1、建立优抚档案——通过门诊、住院、体检、下乡、巡诊等工作,对各类优抚服务对象登记造册,建立重点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身患疾病程度、家庭成员、遗传病史、优抚类别、生活现状、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情况。为进一步做好优抚服务医疗保障工作创造条件;

2、实行减免费优惠政策——在2009年七项免费、十六项优惠的基础上,扩展到十二项免费(即:接送费、血常规、血糖、血型、尿常规、胸透、挂号费、诊费、门诊检查费、住院卫生费、物理检查费、暖气费);十二项减费(即:B超、妇科检查、血流变、肝功能、乙肝五项、肾功能、X光、心电、血脂、床位费、专家会诊、远程会诊);四项优惠(即:手术费、理疗费、治疗费、抢救费)。2010年以来,优抚对象就诊24820人次,其中门诊22062人次,住院2758人次。住院总天数49644天,累计为优抚对象减免优惠费用747223.30元;

3、优抚“一站式”服务初显成效——教育培养医护人员树立对患者“胜似亲人”的思想,将患者真心地当做自己父母和兄弟姐妹,使优抚重点服务对象从家的床上到病房床上,一切均由医院的医护人员办理,患者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打水、买饭、喂饭、梳头、洗脸、洗脚、擦屎、端尿均由护士负责,取消家属陪床,采取一位患者一名护士“一对一”的服务。在病区设立优抚对象专用区,使患者及家属了解医院,熟悉每名医生护士。医护人员全方位掌握每名优抚对象情况,通过医生、护士的双手,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送到每一名优抚服务对象的心中。

4、实施定点定时体检——对优抚重点服务对象,每年不少于一次身体检查。全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三属”、两参人员及光荣院老人

体检2000人次。并继续实行十二项免费、十二项减费、四项优惠,让患者得实惠,把利润让给亲人;

5、实行巡诊制度——成立了两个专业医疗小组,编制专业医生、护士、司机,配备下乡巡诊、送医送药专用救护车,分片分区域实行全方位的巡诊,不漏掉一个人,不留死角,根据重点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划分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度疾病三个等级。对轻度疾病患者一季度巡诊一次,中度疾病患者一个月巡诊一次,重度疾病患者一至两周巡诊一次。两个医疗小组下乡巡诊跑遍全市395个村街,送医送药行程30000余公里,耗油3000余升,加上人员工资,医疗药品,车辆年检、保险、保养、维修等直接开支25.11万元。免费服务,不让优抚对象承担一分钱。

四、政策法规落实到位

三年我们制定计划如下:

1、以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区为契机,积极投入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2、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增进了解,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3、以双向稳定、两个提高为目标,以国防教育为基础,以保健康,保民生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双拥活动;

4、增容扩建,增加住院床位,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社会实践的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对军人及军烈属的了解和拥护,为全面提升我院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河市优抚医院

2011年8月16日

推荐第7篇: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2013年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2013年初召开了区双拥工作会议,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向全市推广锦程街道“役前培育、军营解惑、家庭服务、役后引导”一整套真情服务官兵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家、省市的高度评价,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以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八一”、“元旦”、“春节”期间,民生办组织各街道、农委工作人员上门看望优抚对象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安置3名随军家属进入管委会福利服务中心和残联工作,还有很多军人家家属通过公益岗位形式安置在社区,通过长期开展的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为褒扬烈士事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13年对岱山公园的陈岱山烈士雕像、基座、基体碑文、不锈钢栏杆及拉链、地面大理石、树木等进行修复和维护,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为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帮助部队提升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围绕驻长部队建设需要,根据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及“情系驻长官兵、关爱革命功臣”主题活动要求,围绕共建部队建设所需,发挥职能优势,民生办于8月1日来到吉林省森警总队开展了“送微机进军营”活动。此次活动为共建部队送去

了50台价值21万元的办公电脑用于支持部队基层“政工网”建设。省武警总队总队长张忠国及广大官兵对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争取和地方政府一道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目标继续努力。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13年,民生办组织各街道、农委全面开展了对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上报系统、待遇落实、及时转移跨区以及清理死亡的优抚对象等项工作,现已将326名优抚对象全部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为国家、省市优抚资金的落实到位,做好充足准备工作。

三、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截止2013年9月末,民生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我区326名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优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管委会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金标准、革命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城乡三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截止2013年9月末,民生办为各类优抚优抚对象共发放抚恤补助2123158.24元、农村老兵优待金122400元、医药费补助45115.20元、两节补助56880元。根据2011年8月1日修订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要求,办理军队副师职退休干部张峰遗属(遗属为我区户籍)发放病故一次性抚恤

金221140元。2013年初,为2010年、2011年入伍的我区户籍的72名义务兵发放新兵优待金226289元;为2010年入伍的我区户籍的19名在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和优秀士兵称号的义务兵发放优待奖励金8820元。2013年9月第四届长春图书博览会暨首届长春读书节,民生办为辖区内103名伤残军人和警察等优抚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购书卡,收到了广泛好评。

四、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2013年初,民生办积极协调各市医保中心,为没有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办理了医保卡,参保费用每月平均达2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2013年8月12日至23日,民生办安排我区全部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健康体检。为保障体检工作妥善有序的完成,让所有优抚对象能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区民生办制定了详细的体检方案。各街道和农委根据区民生办统一部署,认真规范地组织了辖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体检,并做好了登记、陪同和总结工作;截止2013年9月末,民生办共为24名患病的优抚对象治疗费用给予按比例报销72167.04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看病贵的问题。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8篇:社区优抚工作总结

2011年**社区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2011年,我**社区优抚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街道民政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主线,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政策。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双拥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1、我社区共有优抚对象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迎接2011年元旦、春节,结合我辖区实际开展,在春节前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走访了部分革命伤残军人、复员老军人、特困优抚对象,走访慰问。

二、切实做好安置工作。

1、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加强了对退役士兵的信息管理、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2011年共接到退役士兵人,

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动员参与培训学习,确保了培训率、就业率,在动员培训中有95%的退役士兵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

2、做好军退干部及无军籍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军退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待遇,及提补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维护社会稳定,做好退伍人员思想工作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人员情绪稳定,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做到了防患与未然。

**社区

2011年12月1日

推荐第9篇: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一、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地区民政、财政部门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们按照新标准足额及时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XXXX年发放各类抚恤金、生活补助费XXXX万元。

二是做好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工作,我们在实施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和医疗救助工作中,向重点优抚对象倾斜。今年对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进行补助和大病救助,确保他们病有所医。

三是认真引导和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上半年为3名自谋职业的退伍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偿金XXXX万元。

二、广泛开展双拥共建和走访慰问活动。

县委、政府全面部署和安排了庆祝活动方案,使今年的各项慰问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进一步加强了军政警民团结,巩固和发展鱼水情深,军民关系,努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相互共建的浓厚氛围和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我县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

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XXX周年之际XXX,由XXX四大班子领导带队,XXX个单位组成XXX个慰问组走访慰问了市人武部、武警三支队、武警中队、市公安局等七个驻喀部队,慰问单位送去了价值XXXX万元的现金和慰问品,慰问中与各驻喀部队座谈,参观,认真了解驻喀部队的生活,训练情况,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融进各驻喀解放军,武警部队。

2、我市召集优抚对象、复转、退伍、革命伤残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举办了“八一”座谈会,并出资XXXX万元购买慰问品,对XXXX余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各乡镇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慰问走访活动,市县两级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解决优抚对象生活、生产中的困难。

三、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爱民活动。

创建XXX个军民一条街,XXX个机关单位和XXX个驻喀部队开展了共建活动,各驻喀部队积极参与我市城市建设扶贫帮困,军民共建氛围浓厚。

四、加强双拥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知晓率。巴楚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大力宣传双拥共建工作。

五、积极推动双拥进基层、进社区活动。

积极协调开展进机关、进街道、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部队的“六进”活动,并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特别是扶贫帮困,照顾孤寡老人等,一方面使官兵极大地受到社会实践的熏陶和教育,另一方面解放军的好传统好作风在机关和社区等得到充分体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推荐第10篇:第一季度优抚工作总结

2013年第一季度优抚工作总结 201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2013年第一季度,优抚双拥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双拥优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实现军地融合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开创2013年双拥优抚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要 。

经完成xx个乡的整理归档工作,累计xx余人,按照市局要求,建立了优抚对象专用档案室,健全档案室配套设备,购买了专用档案柜等相关配套设施。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两参人员、三属人员、病退人员等档案归档工作,使民政档案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三、做好带病还乡人员的审批工作

切实做好带病还乡人员的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从个人申报到医院复查、初审把关逐一严格把关,并根据申报人员的资料,建立健全了档案,我市符合条件的共有xx余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逐级上报和信息录入。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上级配套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全力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农村优抚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享受医疗保障,优抚对象疾病住院实行“一站式”医疗服务,在享受医疗报销的同时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补助。截至目前,全市优抚对象住院xx余人次,第一季度发放医疗补助xx余万余元,有效的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五、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散葬烈士迁移工作,烈士陵园新征土地18亩,市财政投入资金十五万元对原有烈士陵园进行扩建,现已动工,主题工程已基本完工,2009年—2012年4月份已迁移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xx座,散葬烈士墓迁移工作全部完成。

六、推进双拥工作科学发展,推动破解双拥工作难点问题

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我市目前军职领导军职以上人员 x 人,师职以上人员共计:xx,团职人员共计:xx人,营职以下人员共计:xx人,现役士兵xx余人,慰问品和慰问金全部发放到位。

2、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军、地党委在1月份和2月份分别召开了四次议军、议政会议,确定本年度的双拥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工作、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法规和制度,保证双拥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双拥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11篇:优抚安置工作总结

我县优抚安置工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再写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新篇章。

努力营造“双拥”氛围。一是充分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目组织慰问“三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2113户,同时走访慰问驻景部队官兵和居住在景东的边

纵老战士,慰问经费支出25万余元。二是积极开展军地联谊活动,军民共庆国庆六十周年系列等活动,进一步增添了军民鱼水之情。三是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我县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付出了有力的贡献。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抚恤费的提标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二是转发出台了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三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使2008年度106名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其中:回农村安置73人,就业安置转业士官9人,自谋职业安置24人,兑付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1349934.00元。同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4750.00元,主动受奖人员奖金2460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30211元。四是扎实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两个待遇”及时补发规范性补贴等补发经费。

做好做实做细优抚工作。我县始终本文来源:好范文http://www.daodoc.com/把解决伤残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列入民政工作重点来抓,在深入调查了解得基础上,2009年为317人贫困山区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人员给予重点解决,补助经费155800.00元,其中医疗困难补助97500.00元、生活困难补助37500.00元、住房困难补助20800.00元。同时强化责任,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抚恤工作,按期足额发放生活定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第12篇:双拥优抚工作总结

香坊区2012年双拥优抚工作重点

2012年我区的双拥优抚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哈尔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契机,以发展地方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军地凝聚力为目标,按照“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双拥优抚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科学化,继续保持牢固的军政军民团结关系,不断推动我区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好务。

一、以哈尔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深入开展各项双拥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

以纪念建军85周年为契机,不断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双拥政策法规,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感情拥军与依法拥军、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推动双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双拥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网络,设置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牌,形成“人人知双拥、人人想双拥、人人做双拥”的良好宣传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军民牢固树立爱国拥军意识,使国防和双拥教育深入人心,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双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搞好创建,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以哈尔滨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契机,调整充实

1基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继续总结培养具有我区特色的双拥典型,打造我区双拥工作的品牌,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工作,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实现双拥工作重点抓突破、整体上水平的目标。同时, 充分挖掘社会教育资源,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文化拥军系列活动。

三是发扬传统,军地互办好事、实事

以纪念建军8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好纪念建军85周年各项走访慰问系列活动。切实为驻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贯彻《哈尔滨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文件精神,千方百计抓好落实随军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等项工作,解决部队后顾之忧。切实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他们的两个待遇。

积极协调驻区部队在完成战备训练等各项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我区东部和南部区域开发和市政道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和有影响的公益事业建设,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一是采取措施,全面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待遇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各项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同时,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走百村、进千家、帮功臣”活动,各帮扶单位积极开展帮扶革命功臣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使我区重点优抚对象达到当地中等以上生活水平。

二是创新机制,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继续完善我区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三级医疗网络, 按照全市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软件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优抚医疗“双重”保障机制,使我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实现社保及新农合和优抚保障“双重”保障,彻底解决我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

三是加大投入,彻底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开展“助功臣、住新房”活动,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坚持做好应建必建、应修必修;按照新建10000元、维修5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特殊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特殊研究,争取彻底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同时, 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多渠道解决在城镇居住的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并且实施“暖屋子工程”,对居住平房自己采暖的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补助过冬燃煤款1000元。

第13篇:拥军优抚股工作总结

1、积极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一是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到位。2019年为4773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3454.37万元。二是医疗补助、救助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为84名一至六级在乡残疾军人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参保资金35万余元。 “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每年都给予450元门诊定额医疗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7-10级伤疾军人每年都给予300元门诊定额医疗补助,发放门诊定额医疗补助资金44.73万元。为除一到六级残疾军人外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参保资金29.7万元。同时,还将他们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给予二次医疗救助。三是建修住房补助到位。对符合修建房补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经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县局抽查,我局都给予了2000-3000元建修房补助资金。全年发放修建房补助资金3万余元。

2、做好优抚对象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优抚对象增减。新增对象报批。新办理残疾军人落户手续的有7人;新批十四类参战对象1人,新批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144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11人。对死亡对象及时进行核减。全年核减各类对象175人。其中“三属”对象5人,伤残军人3人,复员军人16人,困难退伍军人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人,参战对象24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46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56人。二是新增优抚档案规范有序。对新增享受优抚对象实行一人一案,分门别类装订、整理,全年整理各类优抚对象资料163份。三是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年审。按照省规定的各年龄享受优抚对象人数,我县采取拉网式进行年度审核,由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进行,为4700多优抚对象进行了年审。

烈士褒扬工作总结

今年8月,我们对全县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统计:共有英烈纪念设施58处,分布在36个乡镇,全部属于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其中烈士陵园13 座、烈士陵墓34座、烈士亭1个、纪念碑7个、纪念园1座、专题纪念馆2个。另外,我们还成立了工作专班,高质量完成了《烈士英名录》的编撰工作。

一年来,我局大力宣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精心策划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群众性纪念活动。在9·30烈士纪念日期间,县四套班子领导率领社会各界代表500余人在县烈士纪念园开展烈士祭奠,敬献花蓝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崇烈士、缅怀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秋收起义专题馆和修水革命烈士纪念园积极推介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宣传教育功能,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活动提供良好场所和优质服务,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

国家对乡镇政府管理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在抢救保护后无维护和管理经费。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关政策,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统一管理。

信息采集工作

通过前期宣传发动、组织信息采集登记、完善数据等一系列工作,截止目前我县信息录入14191条,省级审核通过12984条,发放和悬挂光荣牌12947块。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部分在外务工退役士兵没有及时进行信息采集。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乡镇,待他们年底返乡时,集中进行信息采集。

双拥工作总结

全力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长、县人武部政委及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拥军支前军地协调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办公室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全县36个乡镇、401个行政村(居委会)和县双拥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同时加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立了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修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五有”的要求组建了修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36个乡(镇)401个行政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双拥工作,形成纵向一条线、横向连成片,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双拥组织网络,形成党政正确引导、部门全力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双拥工作格局。

(二)细化任务狠抓落实

2019年7月29日以中共修水县委、修水县人民政府、修水县人武部名义下发了《修水县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修发〔2019〕13号)、2019年9月4日修办字〔2019〕77号调整(成立)了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拥军支前军地协调小组),对全县双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和部署安排,组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专班。2019年7月2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张林主持召开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对全省双拥模范县创建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19年8月9日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修水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创建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表》,2019年8月14日上午在县政府附一楼召开了修水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暨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会,对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的任务逐一明确、逐一分解、逐一落实,做到了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10月25日又召开了创建工作会,进行再部署,进一步查漏补缺。

(三)形成一批创建成果

一是双拥氛围营造方面。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双拥宣传,全县双拥宣传氛围浓厚;汽车总站、医院等服务窗口张贴相关标识、设置相关窗口,全力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考评资料收集方面。根据上级考评标准要求,通过双拥成员单位报送和县双拥办搜集制作等途径,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11个项目分别收集、整理、汇编了一套双拥迎检材料,总共33本。三是专题视频汇报方面。通过外景现场拍摄、历年资料收集整理、室内剪辑加工等程序,从红色基因在宣教与践行中传承,拥政爱民在奉献与服务中闪光,拥军优属在细致与扎实中落地等三大版块10小项制作了一个时长14分钟的双拥专题视频汇报片。四是双拥宣传画册方面。拍照、收集、整理、汇编了一本双拥画册,计图片300余张,从组织领导、双拥宣传等11个方面介绍我县双拥工作。五是特色亮点工作方面。一方面,从秋收起义纪念馆、县委党史办、修水一小、散原中学等单位收集了《修水英烈谱》、《修水人民革命史》、《红旗漫卷—修水革命简史》、《幕阜壮歌》、《火种》、《历史的见证〈修水革命旧(遗)址概览〉》、《学在散原(仰慕先贤)》、《学在散原(红旗漫卷)》、《生态修水—家乡美主题教育读本》和《家教读本(传统文化)》等红色书籍一套。另一方面,挖掘总结了一批典型人物。如被评为江西好人、“学生安全的守护神”、“志愿者爷爷”的退休军人饶文星;用柔弱的肩膀撑起一个家、“最美媳妇”、全国拥军模范孙美华;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樊祯子、吴印谱;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抗洪英雄匡美建、邓旭、程扶摇等;义务守护革命遗址二十余载的朱四喜;党史工作的挖宝人县委党史办主任龚九森;见义勇为的“全国优秀青年”王波;从退伍军人到企业家的梁山林;吃苦耐劳实干创业的退役军人张龙;深耕电梯行为18年返乡创业带乡邻的樊耀平等。

第14篇:优抚科的工作总结

20XX年,优抚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为广大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努力促进各项优抚政策落实,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清理工作: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清理换证工作。共清理出死亡对象**人,依据政策全部予以取消定补;

2、重建新的优抚台帐。对所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清理换证的同时,实行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相结合的办法,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台帐,对优抚对象档案进行归类梳理,力求纸质档案保存完好、分类科学、摆放有序,电子档案检索便利。

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的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共上报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处、分布在我县各镇区的零散烈士纪念碑20座、烈士纪念阁1座,烈士纪念雕塑1座、散葬烈士墓****冢,其中有名烈士***冢,无名烈士**冢。

4、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费发放工作。对清理合格的各类对象抚恤补助金按政策及时足额通过信用社“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今年4个季度抚恤定补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5、选送优抚对象赴省市疗养治病工作。今年我们分期分批共选送了**名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免费疗养治病,受到优抚对象赞誉。

6、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工作,全县所有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分类施保:1-6级按其本人意愿继续实行特殊人群公费医疗;其他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户口性质分类参保。

7、做好各类新增对象的申报工作。今年共申报新增对象**名。

8、全力做好优抚信访维稳工作。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做到来访有登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优抚对象提出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只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量给予答复,政策允许范围外的尽可能地说服来访对象。全年共收到上级转来信访件30件,接待来访1000余起,均妥善回复,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8%。

20XX年工作打算:

1、组织、筹备春节驻地官兵和优抚对象双拥座谈会及走访慰问活动;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进行表彰宣扬。

2、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调标后的核发及资金预算工作。确保各类对象抚恤优待金按政策及时足额通过信用社“一卡通”社会化发放,杜绝截留、抵扣和冒领现象,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3、在元月10号以前发放春节一次性物质补助。

4、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保证优抚对象出院时,其参保的报销补偿、医疗机构优惠减免、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四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

5、做好各类新增对象的申报和系统数据更新工作。

6、对全县各类优抚对象进行年度核查,及时清退死亡对象。

7、按照局党委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第15篇: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今年,优抚安置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国防这个重任,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现将**年优抚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各种权益。

1、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全年共发放优抚固定经费万元,发放春节期间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万元。

2、落实好伤残军人的有关政策。对要求更改残疾军人证的4名伤残军人,及时按程序上报了材料进行了更改。

3、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更新上报了数据。

4、帮助广大优抚对象解决看病难,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年为重点优抚对象支付门诊补助1664人,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96人,35280元;支付农村合作医疗1234人,74040元;支付住院补助152人,74527元;送治75名优抚对象到宜昌市优抚医院治疗,支付医疗金30万元。

5、积极实施“关爱行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生活难。**年共完成对17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投入资金20万元。春节和“八一”期间对708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支付慰问金万元,临时慰问优抚对象4人,支付慰问金3000元。

6、按照新标准在8月及时兑现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年我市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10445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9221元,全市共需发放490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万元。

7、以褒扬烈士为主题,继续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年向省厅申报了襄西革命烈士纪念碑和部分散葬烈士墓的维修保护资金32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4万元,并对已经完成维修保护工程的纪念设施进行了检查和验收,同时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长效管理和建章立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8、年初我们修改了《当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现已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我们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不再受报销次数的限制,提高了住院报销的比例和最高限额。

9、协助有关科室完成了襄西革命烈士纪念馆移交民政部门的工作,同时协助襄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了向上申报省级烈士纪念馆的准备工作。

二、以政策创制为主线,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规范管理为抓手,

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1、做好了退伍军人的接待工作,整理好了退伍军人档案。**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30人。我们对需要岗位安置的1名转业士官及时按政策落实了工作岗位。对选择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我们已和他们签订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的协议。**年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万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279万元。另外争取上级财政补助1万元对一名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危房进行了改造。

2、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率在自愿的基础上达到了100%。**年共培训退役士兵88人,支付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费166780元。

三、以军民融合为方向,推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1、巩固双拥成果,以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为契

机,狠抓了各项政策的落实。

2、走访了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共建单位开展联谊活动。

3、认真做了春节和“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组织协调军地双方走访座谈。

4、落实好了**年驻军单位无工作单位随军家属的生活补助费共160人,384000元。

四、存在的不足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年6月7日宜昌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要求年底对8件事结硬仗的要求,通过和其他县市区的比较,我们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退役士兵参训率偏低,230名退役士兵只有88人参加技能培训,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宣传发动,增进与培训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参训退役士兵的管理,尽可能的增加培训的专业,提高培训的效果,让更多的退役士兵接受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退役士兵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参训率达到

100%、参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

2、需加强与其他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组织好各共建单位之间的互动,为新一轮的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根据上级要求,今年需建立完善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制度,《当阳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于年初上报后至今还未审批,而远安已于去年修改实施,长阳、宜都等县市也于今年修改实施。我们需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早日审核通过。另外还需加强对优抚对象的住房保障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和范围。

4、需加强对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的奖励力度。**年初,我们对**年21名立功受奖的义务兵进行了奖励,金额为2300元,奖励力度不大、反响不大,以后我们也会继续加大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奖励力度。“八一”期间我们对今年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3名现役军人进行

了慰问,请领导亲自把喜报送到了他们家中,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当兵光荣”的好的氛围。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5、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已全部完成,去年的116万元已下拨到位,今年的74万元也已到位。但资金下拨到镇处后的使用情况我们却不了解和清楚,我们需和财务科协调,一起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五、春节前后的主要工作

1、做好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

2、继续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

3、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搞好资金的发放。

4、做好广大优抚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宣传好政策。

第16篇:优抚安置12月工作总结

优抚安置2012年12月工作总结

一、做好2012年冬季全县退役士兵的接收、报到、户口恢复及数据录入工作工作。

二、与相关部门协调,提前做好2013年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工作。

三、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定恤款的提标发放工作。 2013年1月计划

一、经严格评审后,上报县双拥工委,确定全县双拥模范单位、双拥合格单位名单,并办理相关奖励报批手续。

二、根据最新安置精神,做好2012年度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三、做好2012年底优抚系统的信息整理、维护及升级工作。

第17篇:双拥优抚上半年工作总结

XXXX民政局优抚科2011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在全局同志的帮助支持下,我局的优抚工作开展非常顺利,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优抚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通过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2011年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2011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新标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烈属定期抚恤标准787元/月、因公牺牲家属为711元/月, 病故军人家属672元/月,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抗日时期459元/月,解放时期414元/月,建国后409元/月,带病回乡的 240 元/月,发放2011年1-3月定补15万元, 4-6月定补金15万元。发放2011年1-3月两参补助17.6万元,4-6月份两参补助15.5万元.2、2011年按省厅XXXXX号文标准2011年1月上半年残疾抚恤金167万元全部发放到位。1-6级在乡伤残军人报销医药费23.1万元,7-10级在乡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门诊费6.2万元。

3、截止到2011年6月份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191万元。

4、“春节”前为在乡优抚对象发放1-2月份物价补助1.1万元,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补助金12.9万元,重点在乡优抚对象“解三难”资金7.5万元。

5、为重点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

6、按照上级要求所有原8023部队及其他涉核人员进行了登记,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档案。

7、及时足额发放抚恤定补款,完成好现役和退役士兵的优待金、自谋职业补贴、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机关及部队一次性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安置证》的发放工作。

8、按市局要求统计上报优抚对象使用液化气情况

9、完成了日常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在这半年的工作中,没有出现上访的优抚对象,情绪非常稳定,所以待遇、政策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优抚对象对我局工作十分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法规,确保各项优抚资金的及时发放,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XXX民政局优抚科 2011年5月29日

第18篇:区民政局优抚工作总结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0.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02人,发放抚恤金40.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006]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006]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1993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1998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1983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0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0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003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000]63号、“长人发”[2002]62号文件补发2001~2002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006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0.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06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00元提高到了400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0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区正式启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今年,我区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例,共计1.94万元。

5、医药费报销

每月定期报销医药费的人员主要有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和军退干部,共19人。一年来,报销各类医药费用共14.81万元,其中军休人员门诊费3.77万元,住院费4.87万元;六级以上无工作伤残军人门诊1.52万元,住院费4.65万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一年来,我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共60人次,发放奖金5000元。

第19篇:区民政局优抚工作总结

区民政局2006年优抚工作总结

区民政局2006年优抚工作总结

我区共有优抚工作对象632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416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314人、烈属17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遗属12人,老复员军人46人。另有无军籍退休职工168人,军退干部14人,民政代管干部48人。优抚对象都是社

会的弱势群体,优抚工作的重点就是为以上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着眼大局,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了优抚对象的生活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提高,使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达到了或高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现将一年来的优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折不扣执行政策,按时足额下发抚恤金

为优抚对象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抚恤金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区优抚和退伍安置等工作中几项资金发放工作的说明及工作规范意见》,整个发放工作严谨规范,我们重点对年龄偏大的优抚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

1、残疾人员抚恤

我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伤残人员314人。一年来,共计发放伤残抚恤金111.27万元。从今年开始,我区的伤残抚恤金由银行代放,为每一位伤残人员办理了银行存折,确保了发放工作的安全与准确。好范文版权所有

2、三属及老复员军人抚恤

我区共有烈属17人,一年来发放抚恤金10.26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6人,发放抚恤金3.44万元;病故军人家属21人,发放抚恤金11.34万元;老复员军人46人,发放抚恤金12.6万元;遗属12人,发放抚恤金3.31万元。以上四类人员共计102人,发放抚恤金40.95万元。

3、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调标工作

根据湘民优发[2006]5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1月份完成了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相关工作。

二、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完成复退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好范文版权所有

根据中信联复退组函[2006]1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进行了采集,并建立数据库。数据采集范围包括: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12人、企业伤残军人122人、1993年至今的复员干部87人、1998年至今的未分配的退役士兵46人、1983年失业下岗的退役士兵105人,共计372人。

由于以上人员分散、大多无工作单位,且上级要求不得与被调查对象见面,数据采集工作难度非常大。为了高质量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协作,成立了临时办公室。先后召开了两次民政专干会议,落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由街道、社区先后完成了对越自卫反击二次入伍人员和失业下岗退役士兵的数据采集工作。

其他几类人员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查阅本人档案,并联合企业、劳动、人事等部门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核对,最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我区于10月初完成全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全部数据上交到了市局。

三、维护大局保持稳定,改善代管人员待遇

我区共有无军籍职工、异地安置的民政代管干部共216人,去年我区补发了2003年津补贴。今年2月,我们再次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按“长人发”[2000]63号、“长人发”[2002]62号文件补发2001~2002年规范性津补贴,并取得了区政府的支持。2006年2月,区政府决定发放以上两笔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并下拨了120.11万元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06年6月全部发放到位。另外,经过争取,我们提高了军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标准,从原有标准200元提高到了400元。

我们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利用节假日上门走访慰问,有效的防止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一年来,以上人员情绪稳定,保持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零指标”。

四、稳扎稳打脚踏实地,做好其他各项优抚工作

1、办理伤残证

一年来,办理伤残人员新增手续30例、评残手续8例、提残手续2例、换证手续3例、补证手续3例。

2、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等,一年来,实施临时救助44例,发放临时救助款4.57万元。

3、死亡抚恤

一年来,我区辖区内牺牲、病故军人及民政代管干部共21人,共计发放死亡一次性抚恤金52.96万

第20篇:上半年优抚科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优抚科工作总结

2012.07.09 今年上半年,优抚、双拥、安置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以年度民政目标责任书和民政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具体要求为工作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平时工作紧扣落实政策、保稳定的主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在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同步结算平台: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管理水平,更好地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便捷周到的优质服务,今年,为7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无障碍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根据宁委发[2011]25号文件、宁政规字[2011]1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民政部门2012年度工作目标的要求,在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多次协商、讨论,出台了《高淳县医疗同步结算平台的具体操作办法》,目前已在全县建立起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与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的网络管理平台,标志着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管理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具体操作办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网络建设:根据市民政局和县政府关于共同推进高淳城乡民政统筹发展示范合作协议的具体要求,在各镇民政办的通力合作下,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网络建设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上半年度各镇根据重点优抚对象的类别、年龄、健康状况等要素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完成各镇重点优抚对象分布情况的统计工作,在7月末将完成分片分点工作,预计将于10月份正式完成重点优抚对象的服务网络建设。根据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分布情况和各镇的面积大小的差异,拟将各镇划分为3-5个片,根据各片的情况分为2-3个点,并选取道德好、作风正的人为片长、点长,以确保切实为重点优抚对象服务,力争将我县的服务水平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县、镇两级要做好跟踪检查工作。

(三)探索建立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机制: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建立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机制。在第二季度,已完成我县退役士兵的经费测算工作,将于7月中下旬落实工作任务。并主动与县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经费支持;同时积极的向省市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由于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实施,今年的安置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安置机制显得迫切和必要,7月份,安置工作正式开始,我县的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机制将全面实施。

(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研究: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职业已成为安置工作的最重要的形式,而通过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可以有效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我县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59人,目前已报到155人,4人因其他原因未能报到,实际参训人数为155人,参训率为实际报到人数的100%。截至7月份,我县开设汽车驾驶与维修、中级计算机操作员、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三个培训班已接近尾声。

二、日常工作 (一)优抚方面:

1.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统一要求,我县及时落实了新的抚恤补助标准,上半年净增经费60余万元,共发放各类经费7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重点优抚的利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县统一提高标准为7650元,并已及时足额兑现。

2.认真做好部分烈士子女的调查、登记、审核、申报工作,经审查上报市局符合条件的部分烈士子女人数为32人,到目前为止,在我县尚未发现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3.做好退伍军人的调评残工作,根据市局调评残工作的时间安排,我县为2名退伍军人进行补评残申报,为9名伤残军人更换伤残证。

4.在优抚对象医疗同步结算平台建成前,在1-6月份,共为各类优抚对象79人次进行了医疗补助,补助经费9万多元。

5.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经费支持,截至6月底已争取到各类经费660余万元。

6.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上访和信访接待工作,对于优抚对象的来访、来信、来电及时答复,上半年共接待来访285次,来信28封,12345工单8件,均已及时妥善处理。

(二)双拥方面:

1.年初,对全县1045名重点优抚进行了普遍慰问,共落实慰问金110多万元,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对驻淳部队官兵进行了走访慰问,将全县人民的情谊送给广大士兵。

2.根据县委的要求,制定2012年我县机关双百分考核细则中的双拥扣分标准。根据市双拥领导小组的文件精神,草拟了《高淳县2012双拥工作要点》

3.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驻淳部队和相关单位牵线搭桥,结成双拥共建对子。积极组织开展双拥工作评比活动,打造体现我县特点的双拥品牌。做好双拥宣传工作,使双拥宣传活动真正做到经常化,日常化。为明年争创双拥模范城夯下坚实的基础。

(三)安置方面:

1.组织退役士兵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59名,实际报到155名。为促进广大士兵就业,我县今年开设了汽车驾驶与维修,中级计算机操作员,高压电工进网许可证三个培训项目,参训率占实际报到的100%。

2.发放2010年度冬季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回乡补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0年度冬季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回乡补助金标准为,当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货币安置金的25%。115名农村籍退役士兵需发放95.35万元,市财政已补贴40万元,其中缺口的55.35万元,已有县财政予以安排,7月下旬发放到位。

3.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前期准备工作,今年我县接收的109名农村退役士兵退役时在部队全部选择了自主就业,城镇退役士兵50名(含转业士官),退役时选择自谋职业的34名,回地方后选择自谋职业的6名,直招士官3名(不需安置),需安置工作7名。共需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金约353万元,其中城镇退役士兵相关经费约161万元,农村退役士兵相关经费约192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工作:根据《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宁民优[2012]111号、宁财社[2012]412号)精神,将对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的抚恤金进行调整,在职伤残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调标工作将陆续进行。

(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是最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安置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面对新形势,我们一是要认真做好经费的发放工作;二是认真抓好7名退役士兵的岗位工作;三是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双拥工作:将继续做好双拥工作,一是抓好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二是努力为驻淳部队办实事,办好事;三是继续做好涉军稳定工作,优抚对象是一类特殊群体,确保优抚对象的整体安全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镇的双拥工作或双拥共建对子进行检查。

(四)经费支持:加大向上争取经费的力度,完成目标任务1200万,争取达到1380万的目标,更好的为我县的优抚对象服务。

优抚医院工作总结
《优抚医院工作总结.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