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 包 人):
总则:
1.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担县镇村公所村民委塘村村中道路工程项目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2、承包合同所遵循的准则:
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⑵、乙方自备必要的、必需的人员、设备及所需工具等;
一、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镇村公所村民委村村中道路工程;
2.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法定应缴纳的各项税金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一并计入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2.3、建设要求:路基整平、铺垫狗头石、排水、防护等路面工程及涵管工程外的该段所有工程内容;
2.4、建设面积:约为9000㎡,路基要求宽为4.5米、狗头石
铺垫厚度为0.1米,宽为3.5米,浇灌水泥路面宽为3.0米,厚为0.15米,混合配比不得低于200﹟;
三、工程内容及费用:
3.1、工程内容: 根据道路的建设要求修建、养护;
3.2、费用支出: 该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修建道路需要的所有材料,如水泥、石料、机械费及相关的各种材料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支付。
四、结算金额:
4.1、结算金额为人民币¥40元/㎡;(此价为全部包干价);
4.2、保坎在20立方以内,涵管在5条内不予计价;
五、付款方式:
5.1、根据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分批次实际丈量后结算,结算金额为实际丈量数量计算金额的80﹪;
5.2、全部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在支付1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工期要求及其它事项:
6.1、此项工程必须于2010年6月10日前全部完成,逾期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2、因此项工程借用的所有工具在完工后全部交还;丢失的结账时折算扣除;
6.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预见事宜双方协商
解决;
6.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项结算清后即为终止。
甲方(发包单位):
代表:
乙方(承包人):代表:
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