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官中学“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身边学习榜样,学校决定开展“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动员全校广大未成年人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争做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开拓进取、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少年儿童。
二、评选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不怕困难,具有坚强意志;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思考,具有创新意识;
3、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艰苦朴素,心理健康,主动帮助父母做家务,勤奋自强;
4、与邻里和谐相处,诚实勇敢,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是广大少年儿童学习的榜样;
5、关心家乡和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环保等方面做出表率。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班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文明小公民”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与创和谐校园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创新形式,推动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2、广泛发动,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学校、家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班评选、推荐出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3—5人,使广大学生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主题教育和“文明小公民”先进事迹的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黄官中学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