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农民资金
岗位职责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现将明确和细化后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岗位职责通知如下,请相关人员按照以下岗位职责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一)乡镇财政所是乡镇所有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和管理的主体,在财政服务厅设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服务窗口”,实行“服务一站办”,内设审核员和一卡通具体经办人二个岗位。
(二)乡镇财政所长是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具体经办人员的职责
1、负责农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录入和修改;
2、负责审核各部门报来的发放清册手续是否齐全;
3、负责清册录入软件不出差错;
4、负责发放数据的导出上传;
5、负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的公示公告;
6、负责审批上报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申请表;
7、负责编制打印分户发放清册并送代发行盖转讫章;
8、负责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收支管理账簿,并按资金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9、负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档案整理;
10、负责做好来信、来电、到访人员的咨询和解答工作,并及时处理和汇报。
(四)审核员的职责
1、审核各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是否符合补贴政策;
2、审核部门报来的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手续是否齐全;
3、审核补贴资金录入发放软件形成清册后是否与部门提供的清册一致,并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拨款申请表》签字;
4、发放清册是否按规定在指定场所张榜公示,公示是否完整;
5、监督在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拨款申请表
《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审核员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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