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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7:49: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镇政发〔2011〕9号

中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坪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保护森林资源、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将《中坪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中坪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中坪镇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市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指挥扑救,各镇直属单位、各村和各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镇求相邻乡镇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按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

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县政府报告。

4、根据全镇主要领导指示,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握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的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及镇直属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

机构组成:

指 挥 长:史洪奎(镇长)

副指挥长:杨进(副镇长)

陈绍友(党委委员)

成员:彭捷(派出所所长)

甘泽勇(党政办负责人)

王永明(林业站站长)

胡勇(安监站站长)

周文忠(中心校校长)

彭德智(卫生院院长)

田运国(供电所所长)

张雄(水管所负责人)

张维仙(林业站工作员)

李杏(林业站工作员)

李洪(林业站工作员)

各村支部书记、村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杨进兼任办公室主任,王

永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值班电话:0857——478801

1工作职责:

1、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2、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3、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

4、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5、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

6、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办职责

镇森林防火办设在镇林业站。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五、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凡发生在预案启动案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委会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火办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火办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1)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

赶赴现场;(2)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50名;(3)必要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死、伤、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调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镇直属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灾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6、火灾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门人员看守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市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林业站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主题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通知报:县政府、县防火指挥部

抄送:林业局

中坪镇党政办公室2011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45份、存3份)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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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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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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