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诉我单位(第三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纠纷【(2013)崇州民初字第号】一案。依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全权委托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法律部雷梦苏同志为我单位的诉讼特别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2.代为起诉;3.出庭诉讼;4.承认、追加、变更、放弃诉讼等请求;5.提出反诉以及提出申诉、抗诉;6.参加调解;7.代为上诉。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人保财险康定县支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法律诉讼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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