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及落户流程
第一步:学校办理:
内容:领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1、学生持《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色联,到单位领取),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地址:一教102室。
2、带好:A、离校手续单(外国语学院410);B、经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到凌云路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地址:凌云路33号),C、凭“户口迁移证”、“离校手续单”到校保卫处户籍室盖章。地址:校正门口西侧;
3、凭《户口迁移证》及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到所在学院(外国语学院410)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办理时间:领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7:00
5、户籍挂靠上海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须转至该中心,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其他可按就业协议的约定转寄。
先去指导中心办理,然后去外国语学院拿离校手续单,拿完去凌云路派出所。然后在去校保卫处。最后到外国语学院拿报到证。
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春毕业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报到证及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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