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推动全区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决定深入全区各镇街、区直部门实地进行督促检查。现结合此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范围
24个镇街,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低碳工业区、石桥工业园、京津新城建管委和16类安全稳定隐患涉及的区直重点责任部门。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情况,检查是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排查整改出的重点问题和下步排查整改措施;
2、动态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建立排查整改台帐;
3、排查覆盖情况,检查是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4、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短时间难以整改的是否采取关停措施,对不稳定因素是否采取领导包案化解措施;
5、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周例会制度、排查整改制度,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
6、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责任单位、检查人员、整改
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时限等。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每个镇街随机抽查村居、企业、学校、饭店、商铺各1-3处,工业园区随机抽查已建成投产企业、建成未投产企业、正在建设企业各1—2个,区直部门按照其分管领域随机抽查3-5个点位。
四、督查时间
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从8月下旬开始实施。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督查室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2年8月20日
《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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