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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0-03-03 06:18: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老年人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总报告

责任编辑:山东省老年学学会

发布日期:2008-12-21

中国老年人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样调查”总报告

为全面反映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了解存在的问题,给制定老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委托其所属的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承担并启动了由民政部申报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项目。这是第一次由国家拨专款并以政府名义进行的全国性老年人口状况调查。调查得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获得了丰资料。

本次调查涉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的160个市(县)、640个街道(乡)、2000个居委会(村)。调查时点为2000年12月1日,调查对象是抽样范围内城乡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调查问卷分城市问卷、农村问卷和城乡社区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涉及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状况、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精神文化生活、社会活动、老龄基层组织和工作等情况。调查采用分层配额系统随机抽样方法(2),共获得有效样本量20225份(3),其中城市10171份,农村10084份。获得社区问卷160份,其中城市80份,农村80份。

一、老年人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查显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随着经济发展和

1 社会进步,从总体上看,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自身的素质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老年人在社会发展中得到了实惠,主要表现在:

1、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增加

近十几年,在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全国人民的生活迈人了小康阶段,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根据2000年调查(4),城市老年人的年平均收入达到8496元,较1992年的(5)2053元增长了3.1倍;农村老年人达到2232元,较1992年的832元增长了1.7倍。

2、老年人家庭生活条件改善

2000年,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设施较1992年有了显著增加。在城市,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拥有率1992年达到50%的有自来水、电视机、电风扇和洗衣机等4种;2000年增加到8种,其中,自来水拥有率从1992年的92.0%增加到2000年的93.4%,电视机从88.2%增加到95.2%,电风扇从77.3%增加到78.3%,洗衣机从51.5%增加到70.6%。除了上述4种外,还增加了煤气、电话、电冰箱和室内厕所,煤气拥有率从49.9%上升到77.4%,电话从7.6%上升到71.1%,电冰箱从46.6%上升到65.9%,室内厕所从38.0%上升到68.9%。

在农村,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拥有率达到50%的有电视机和电风扇2种,其中,电视机拥有率从1992年的47.4%上升到2000年的76.0%,电风扇从44.3%上升到52.1%。同时,自来水拥有率大幅度增长,从0.9%上升到39.2%。

城市老年人家庭平均拥有住房3.32间,户均住房面积达70.3平方米。

2 90.5%的老年人有自己单独的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后,66.8%的城市老年人对自己的住房拥有所有权。农村老年人家庭平均住房4.02间,户均住房面积达85.7平方米,90.3%的老年人有自己单独的住房。

3、老年人口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

2000年,老年人的文盲率比1992年大幅度下降。城市老年人的文盲率从1992年的41.2%下降到28.4%,其中,男性的文盲率从19.5%下降到10.8%,女性从61.3%下降到46.7%;农村老年人的文盲率从74.4%下降到57.3%,其中,男性的文盲率从53.3%下降到37.3%,女性从93.4%下降到81.5%o在城市,小学程度的比例从26.8%提高到33.4%,初中程度从15.5%提高到17.4%,高中以上程度从16.5%提高到20.9%。在农村,小学程度从20.1%提高到35.7%,初中程度从4.4%提高到5.5%,高中以上程度从1.2%提高到1.5%。老年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进人老年所致,同时,老年文化教育工作不断加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4、老年文体活动比较丰富

物质生活得到基本满足后,老年人对精神生活有了更多的追求。老年人最多的闲暇活动是看电视,城市达到91.0%,农村为78.4%。其次是散步,城市为79.1%,农村为59.7%。第三为听广播,城市为48.7%,农村为40.2%。其他的闲暇活动老年人也积极参加,如打麻将、打牌、下棋、看电影、听戏、逛公园等。在城市,老年人读书看报的达到45.1%,种花养宠物的达到35.1%,做保健操的达到19.0%。经常或偶尔到老年活动室活动的老年人在城市为21.9%,农村为9.1%;到运动场所活动

3 的老年人在城市为22.0%,农村为4.1%。近几年,城市老年人的闲暇生活还增加了新内容,如有8.8%的人外出旅游,1.2%的入学电脑。

5、城市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虽然大多数城市老年人已经退出了生产领域,但是,由于寿命延长及健康状况的改善,许多老人依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所在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城市中23.8%的人从事过义务劳动,12.5%的人参加过治安活动,10.6%的人参加过对青少年的教育活动,7.3%的人参加过志愿者组织,7.7%的人参加过互助组织。由此表明,他们仍然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6、社会救助缓解了特殊群体的经济压力

部分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对老年人的经济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老年人中得到政府和集体救助的,在城市为4.8%,农村为10.4%。无退休金、健康状况差、独居、高龄、无子女的老人得到的社会救助相对更多一些。在城市,80岁以上老年人获得高龄老人补贴的达到4.2%;获得特困老人补贴的达到1.3%o‘经济帮助大大缓解了这些弱势群体的经济压力,为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7、老年人享受到多方面优待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教育、交通、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方面,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优待。如在城市,43.3%的老年人已经获得《老年人优待证》,在高龄老人中,这一比例达到60.2%。这不仅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而且也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8、老年人得到许多服务

随着老龄事业的发展,老年活动场地和设施不断增加,方便了老年人的文体活动。老年人居住区附近有老年活动室的,城市达到52.3%,农村达到20.6%;有运动场地的,城市达到41.8%,农村为14.4%;有老年大学的,城市达到22.1%,农村为5.1%。

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方便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目前,社区服务网络己初具规模。城市老年人居住的社区中有“上门看病”服务的达到43.4%,“上门做家务”的达到40.8%,“上门护理”服务达到33.8%。在所调查的城市,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的达到85.0%,建立了日间托老所的达到38.8%。在农村,有“上门看病”服务的占64.9%。

各级组织积极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经常深入老年人家庭看望、慰问。在城市老年人中,单位派人来看望过的占28.9%,街道看望过的占22.9%。在农村老年人中,村里派人来看望过的占20.1%。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广泛关注。2000年,绝大多数基层老龄工作机构都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所调查的城市已达到93.8%,农村达到96.3%,对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9、老年人对现实生活状况基本满意

多数老年人认为自己的经济状况“够用有余”或“大致够用”,其中,城市达到78.4%,农村达到61.0%。城市老年人中,69.1%的人认为“与以前的老职工相比,经济上有了保障”。农村老年人中,83.6%的人认为“与过去的老年人相比,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医疗保障服务方面,从总体上看,老年人感到看病就医还比较方便,在城市为78.5%,在农村为74.4%。绝大

5 多数老年人有良好的家庭关系,认为家庭和睦的,在城市达到98.6%,农村达到94.8%;认为子女孝顺的,城市达到79.0%,农村达到73.2%。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表示满意或还可以的,城市达到89.9%,农村达到88.5%。

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

1、城市还有一些老年人不能享受离退休金

对于老年人来说,退休金是一个基本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养老保障制度尚未覆盖所有的老年人。城市老年人中,离退休人员占72.2%;仍在工作的人占0.8%;从未工作和其他人占26.9%,这部分老年人不能享受退休金,他们基本上依靠家庭养老。女性和高龄老人问题尤为突出。男性不能享受退休金的比例为10.8%,女性高达43.9%;60~79岁低龄老人不能享受退休金的比例为25.0%,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到50.6%。

2、参加商业养老保险者少、没有养老储蓄者多

商业养老保险近几年才刚刚发展起来,城市有商业养老保险收入的老年人仅为3.2%,对老年人经济生活的作用微乎其微。由于低收入和多子女,老年人过去长期处于基本温饱状态,大多是收支相抵,所剩无几,所以很少有剩余钱储蓄。城市老年人中,仅有25.8%的人为养老进行了储蓄,他们中50.0%的人认为这笔钱不够养老所需,其中,男性老人认为不够养老的为45.2%,女性老人为57.5%。

3、普遍担心今后的养老问题

退休金水平普遍偏低,其他收入来源又很有限,因此,在有退休金的老年人中,40.3%的人担心退休金养不了自己,其中,国营企业的退休人员有

6 这种担心的占45.0%,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担心比例达到47.0%。在未就业的老年人中,无退休金或无社会保险金的老年人对自己的晚年生活最无安全感,担心“没有生活费来源”的比例达到52.7%。

(二)农村养老问题突出

1、农村老龄化程度高

我国老年人口中2/3居住在农村,农民的养老问题始终是老龄工作的首要问题乙在现代化过程中,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陆续流人城镇,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城镇为9.68%,农村达到10.92%。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高,使农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

2、土地不足以养老

长期以来,土地是农村老年人赖以生存的基础。他们在土地上从事生产劳动,直到丧失劳动能力为止。如今,农村老年人从土地中获得的经济收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据调查,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人均占地为1.97亩,扣除农业生产性支出后,当年从土地中获得的年人均纯收人为433元,仅占农村老年人全年总收入的19.4%。显而易见,农村的老年人已经不能完全依靠土地来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晚年的经济收入,只有在年老体弱时,才依靠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赡养。

3、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

在农村,除了极少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地区尚未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本次调查,农村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只占5.5%,有乡镇

7 企业养老补贴的仅为0.4%。因此,有48.8%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仍在劳动的达16.3%。许多老人是为了生计而不得不继续劳动。由于缺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与城市形成巨大反差。他们的消费水平低,生活贫困者也多。在城市化过程中,在农村尽早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政策问题。

4、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城市中,获得子女的经济支持的老年人为38.0%,而农村老年人达到64.3%。但是,子女作为主要赡养人的作用正在发生改变。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尊老、养老的传统带来冲击,青年人孝敬、赡养、照料老人的观念不断淡化,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对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传统作用正在削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又未建立,一旦子女不承担养老责任,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将陷入困境。许多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来源表示了担忧,老年人中认为自己的经济没有保障的,农村达到45.3%,城市为26.3%。在解决养老问题、保障基本生活方面,农村比城市更为紧迫。

(三)贫困问题亟待解决

1、群体内部贫富悬殊

由于社会转型、城乡差异、所有制差异、体制改革以及文化、历史等诸多原因,在老年人口内部,城乡之间、离休和退休之间、性别之间、所有制之间、有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之间收入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突出表现在:

8 (1)城市老年人人均月收人为708元,农村为186元。

(2)城市离退休老人的月平均水平为904元,而从未工作的老人月平均水平仅为174元。

(3)离休金月平均水平为1176元,退休金为618元。 (4)男性老人的月平均离退休金为724元,女性为527元。

(5)党政机关的月平均离退休金为1010元,事业单位为936元,国有企业为610元,集体企业只有387元。

老年人口不同群体之间在消费水平上的差异也很显著。城市老年人的月平均支出为727元,农村老年人只有190元。

2、疾病是贫困的重要原因

老年贫困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除了地区差别、体制转型及家庭因素的影响外,生病是导致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调查发现:在消费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人较多,在城市为30.2%,在农村为34。7%;而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老年人中,健康状况差的比例,在城市为20.8%,在农村为25.3%。

健康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关系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疾病对贫困的影响。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反映经济困难的人较多,在城市为37.0%,在农村为58.0%;而其他人反映经济困难的,在城市为17.2%,在农村为31.9%。

一年内健康变差的老年人反映经济困难的比例也较高,在城市达29.5%,在农村,达到49。0%;其他人反映经济困难的比例,在城市只有16.2%,在农村为28.6%。

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欠债的比例也较高,在城市为15.1%,在农村为

9 26.6%;而健康状况好或一般的债比例,在城市只占10.7%,在农村为17.4%。

3、子女下岗加重了老年人的生活负担

家庭仍是老年人经济上的重要依托。家庭成员的支持量占老年人人均收入的比重,在城市为17.9%,在农村达到30.9%。农村女性老人在经济上对家庭的依赖更强,家庭的支持量占收入的35.4%。

一般来讲,子女是老年人经济发生困难时首选的依靠对象。但调查发现,在城市,子女经济状况有些困难的老年人占39.1%,经济十分困难的占13.7%。子女的经济状况影响到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水平,有的甚至还需要老年人倒贴。55.0%的城市老年人家中有下岗子女‘6)。在城市有子女的老年人中,71.5%的人担心子女下岗。

(四)医疗保障水平不高,社会服务不能满足需求

1.医疗保障水平低,家庭负担重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不断恶化,发病率上升,他们对医疗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是,他们的支付能力低,可利用的医疗卫生资源极为有限,城乡差异显著。享受公费医疗的老年人在城市为60.8%,农村仅为3.0%。医疗保障水平的差异导致城乡老年人医疗费用支出相差悬殊,城市老年人的医疗支出年平均为1664元,而农村老年人仅为422元,只是城市的四分之一。由于缺乏医疗保障,老年人不得不依赖于家庭,在老年人的医疗费支出中由老人的子女或亲属负担的,城市为15.7%,农村为47.4%。

2.治病就医是老年人最担心的问题

在城市,医药费拖欠现象较为突出。在享受医疗保障的老年人中,39.6%的人存在医药费拖欠问题,他们手中人均未报销的医药费达893元。国有企业的老年人医药费拖欠的比例达到41.5%。集体企业拖欠的金额最高,尚未报销的医药费人均为1040元。除了医疗保障水平低、医药费拖欠外,医疗费上涨快也在影响着老年人看病就医。就医看病的费用增长较快,老年人普遍对看病就医忧心忡忡。许多人担心生病没钱治病,在城市有这种担心的比例为57.0%,农村为50.2%。老年人普遍反映:“什么都不怕,就怕生病。”

3.家庭照料功能在减弱

在现代化过程中,家庭日趋小型化,老年人的家庭生活照料问题日渐突出。2000年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4人,比1990年人口普查时的3.96人减少了0.52人。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同时,代际分离趋势也在增强。根据本次调查,老年夫妇以及老年人独自居住的比例,在城市为37.3%,农村为32.9%。其中,独居的老年人,在城市为6.6%,农村为7.6%;女性老人独居的在城市达到13.6%,农村达到11.8%;高龄老人独居的在城市达到18.9%,农村达到13.9%。

在我国,子女对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被调查的老年人中无子女的人,城市为1.0%,农村为2.0%;低龄老人的比例为1.5%,高龄老人的比例为2.1%。无子女老人较其他老人会遇到更多的生活困难。不少老年人担心自己生病时无人照料,其中,城市为40.8%,农村为38.8%。独居老人担心生病无人照料的比例在城市为50.4%,在

11 农村为48.3%。无子女老人的照料问题最突出,担心无人照料的比例在城市达到68.9%,在农村达到69.4%。

68.4%的城市老人和69.3%的农村老人同意“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家庭传统的功能已不再能够完全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需要了。4,社会化服务与老年人的需求有很大差距。

目前,城市10.1%、农村10.8%的人反映看病不方便。城市老年人所在社区能提供“帮助日常购物”的比例为10.5%;有“老年饭桌或送饭”服务的为8.7%。农村的社区服务几乎处于空白,有“上门护理”的社区仅为4.4%;“上门做家务”仅为4.1%。

调查表明,老年人愿意住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比例不高,城市为19.9%,农村为15.5%。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依然是老年人的主要照料者。对于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城市老年人有62.9%主要由子女或孙子女照料,农村这一比例达到80.2%。在城市,由保姆照料的占15.5%,由居委会或养老机构提供照料的仅占0.2%。

在农村达到30.9%。农村女性老人在经济上对家庭的依赖更强,家庭的支持量占收入的35.4%。

一般来讲,子女是老年人经济发生困难时首选的依靠对象。但调查发现,在城市,子女经济状况有些困难的老年人占39.1%,经济十分困难的占13.7%。子女的经济状况影响到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水平,有的甚至还需要老年人倒贴。55.0%的城市老年人家中有下岗子女‘6)。在城市有子女的老年人中,71.5%的人担心子女下岗。

(五)精神文化生活与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加强。

1.活动场所有限、设施短缺,文体活动参与率低

调查显示,在城市,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内没有老年人活动室的占47.7%,没有运动场所的占58.2%,没有老年大学的占77.9%。在农村,没有老年人活动室的占79.4%,没有运动场所的占85.6%,没有老年大学的占94.9%。老年活动场所不仅十分有限,而且分布不均衡,设施短缺,利用率不高。

从总体看,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少,文体娱乐活动的参与率低,城乡差别大。在调查的16项文体活动中,老年人经常参加的比例不足半数的高达14项。对于需要文化、技术、经济条件的活动,如打太极拳、打球、书画、唱歌跳舞、旅游、集邮收藏、学电脑等活动,城乡老年人的参与率均不足10.0%。农村读书看报的比例只有10.0%,做保健操的比例只有1.8%。参加老年大学的,城市仅为1.6%,农村仅为0.2%。

2.有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但需要加以组织和引导

我国目前多数老年人还属于低龄老人,他们的健康状况尚好,可以也愿意参加社会活动和服务。根据调查,表示愿意给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至少一种服务的,在城市为61.4%,在农村为81.3%;愿意代表老年人向上级反映困难的,在城市为50.4%;在农村为52.9%;愿意组织老年人开展娱乐活动的,在城市为30.8%,在农村为37.8%。动员、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进一步发掘老年人的潜力,成为新时期老龄工作的一项新任务。

3.缺乏精神慰藉

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变迁,家庭的变化,不仅对老年人的物质生

13 活产生影响,而且给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也带来冲击。城市有5。9%的老年人感到不幸福,农村则高达10.2%o另外,城市有24。2%的老年人经常感到孤独,在农村则达到35。1%o在独居的老年人中经常感到孤独的比例在城市为43,8%,在农村为55.0%。由于缺少诉说对象,无配偶的老人有孤独感的比例,城市达到37.9%,农村达到45.8%o而有配偶老年人中有孤独感的比例较低,在城市为18.2%,在农村为27.8%。由此表明,老年人的精神卫生和精神慰籍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社会和家庭应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怀。

4.担心子女不孝敬

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文化中,子女对老年人的态度直接影响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与精神慰藉。从总体看,大多数子女是孝敬父母的,老年人对子女持肯定的态度,但仍有一小部分老人反映子女不孝顺,其中,城市为1.2%,农村为1.9%。还有一些老人担心子女不孝,其中,城市为29.7%,农村为33.8%。老年人对于女孝心的担心,从侧面反映了家庭养老中潜在的问题,也表明普遍提高成年子女敬老、养老意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5.部分老年人在宗教活动中寻求精神寄托

调查发现,精神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许多老年人在宗教活动中寻求精神寄托。老年群体中信仰宗教的人在城市达到15.7%,在农村达到15.4%。男性老年人中,信教的在城市为8.9%,在农村为12.3%。性老年人中,信教的在城市为22.8%,在农村为19.2%o甚至在老年中共党员中,也有小部分人信教,城市为4.2%,农村为9.5%。无配偶和独居

14 老人在心理上最没有精神寄托,因此参加宗教活动中的人也最多。城市无配偶老年妇女信教的人达25。8%,独居者中信教的人达到22。3%。关心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加强老年人的文化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已经成为目前老龄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六)基层老龄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薄弱

老年人协会是重要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本次调查显示,老年人参加老年人协会活动的比例不高,偶尔参加或经常参加老年人协会活动的城市老年人仅有15.3%,农村仅有14.0%。老年人协会在农村老龄工作中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却得不到承认,迄今为止尚不具有社团登记的条件,相关部门也很难依法对其进行管理。

在城市,老年人所在街道有维权小组的仅为15.0%,农村更少,老年人所在行政村有维权小组的仅为8.3%,很难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我国的基层老龄工作建设还比较薄弱。在城市,每万名老年人口中有专(兼)职老龄工作人员仅1.4人,在农村,专职老龄工作人员更少。老龄工作机构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的作用亟待发挥。

三、对策建议

老年人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有些问题日益突出,有些问题初见端倪。按照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未雨绸缪的原则,我们对此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自1999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后,中央在老龄工作上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应对措施正在逐步贯彻,应继续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根据这次调查反映的问题,结合贯彻“十六大”

15 精神,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贫困老年人的救助工作

1.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救助的投入,凡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快建立针对老年人特殊困难的专项救助经费,并形成制度。在农村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2.建立和推行依靠社会各阶层和社会力量认助、认养、认捐特困老年人的制度,逐步建立起政府和民间相结合的特困老年人救助体系。建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把动员社会力量、救助贫困老年人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各地老年基金会的指导,发挥民间团体的积极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筹集更多的救济资金。

3.建立鼓励社会力量救助的激励机制。对在贫困老年人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注意培养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定期开展表彰活动。

(二)重视农村养老问题

1.贯彻落实“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鼓励农民购买商业保险和人寿保险,有条件的经济发达地区应积极建立和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在税费改革中减免农村老年人的纳税负担。建议推广山东省在税费

16 改革中对70岁以上老年人“免征新增农业税及附加”,“不承担村级公益事业出资业务”,“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老年人“不承担筹劳任务”,“凡改革前不承担‘三提五统’的,改革后也不缴纳乡村公益事业金”。从政策上体现对老年人的关爱。

3.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建立村级或乡级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或养老基金,用于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特困老年人的救助以及老年人的养老补贴。改善农村敬老院的条件,逐步将单一的敬老院改造成为集居住、学习、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4.巩固家庭养老基础。通过签订赡养协议书等形式,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同时,制定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制约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受赡养的权利。

5.加强对农村老龄问题的研究。对农村老龄工作中一些事关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国家应组织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在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养老保障制度

1.加快立法进程。在完善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应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保险覆盖面,加大资金征缴力度,使上述新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

2.在巩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应采取措施推动补充养老保险的建立与完善,适当降低退休金的替代率,切实保证老年人养老金的增长与社会发展同步。

3.社会养老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提倡个人养老储蓄,从年轻时就树立起自我养老意识,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做好经济和物质上的储备。

(四)继续加强对老年人的医疗和照料服务

1.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接合,推进城市卫生资源配置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部分卫生资源向社区的转移,逐步完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配置比例,增强社区老年卫生服务供给能力。

2.在卫生资源缺乏,且没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地方,当地人民政府有责任按区域卫生规划及配备标准进行卫生资源调整,举办或委托举办社区老年卫生服务机构。

3.把促进人群健康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从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人手,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推进各项有益老年期健康的文体活动,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帮助老年人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4..建立社区照料服务网络。发展为老服务事业,增加服务照料内容,尽可能地满足老年人对设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加强对社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各单位的老年服务设施应面向社会,提高使用率,尽可能地向所有老年人开放。’

5.要重视高龄老年人的照料、护理问题,现在应着手研究、建立高龄老人的照料保险。加强老年医学基础研究,高等医学院校应设置老年医学和老年护理专业。

(五)重视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以“星光计划”为契机,增加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经常组织开展老

18 年人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媒介办好老年节目的目标。

2.积极发展老年大学(学校)。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搞好老年教育。国家要切实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实现在2010年前建成我国终生教育体系。

3.寻找适合老年人思想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福建省在做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中运用“寓教于学、寓教于助、寓教于乐、寓教于管”的新形式,采用经常组织老年人学习理论,坚持正面教育,认真研究、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建立老年党支部,加强对老年党员管理等办法,将思想教育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建议推广其经验,把工作做深做细。

4.大力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敬老道德规范,将敬老道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写进教材;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加入到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者行列;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o

5.积极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老年人在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积极推动近期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银龄行动”,组织和倡导东部相对发达地区的老年知识分子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的建设,引导老年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六)大力加强基层老龄工作

1.加强老龄工作机构,配足专职干部,适当增加经费投入,保证老龄

19 工作的正常进行。老龄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老龄工作机构一定要加强。县一级很关键,老龄工作机构一定要配强配好。街道办事处应配备1-2名专职老龄工作人员,行使政府职能,对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老龄事业的经费应建立按老年人口数量确定经费的机制。加强对老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2.增加《老年法》的执法力度。国家应进一步明确各级老龄机构在贯彻执行《老年法》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在贯彻实施《老年法》中的督促、检查和协调作用。

3.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老年人自愿建立文化学习、娱乐、健身、互助服务和调解等织,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社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群众活动。老年人协会老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关部门应加强研究,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规范行为,加强管理,进步发挥其在老龄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4、开展敬老老模范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制度化的奖励机制,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老龄工作的积极性。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课题组 注释:

(1)调查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第一层抽样单位为省级;第二层抽样单位为市、县级,在每个省、自治

20 区、直辖市随机抽取4个县和4个市;第三层抽样单位为乡和街道,在被抽取的每个县、市内,随机抽取16个乡和16个街道;笫四层抽样单位是居委会(村),在被抽取的乡和街道等距抽取50个居委会(村);第五层被抽取的居委会(村)中等距抽10户老人。在被抽取的乡和街道当中,确定老年人家庭户抽样框。访问员按规定时间入户填写调查问卷,经复核送交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进行分类、录入、扫描、分析。上述程序,符合国家专业调查的要求。

(3)在被调查的老年人口中,60-69岁占58.1%,70-79岁占33.3%,80岁以上占8.6%。男性占53%,女性占47%。 (4)以下使用的数据为实际调查结果。

(5)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1992。调查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黑龙江、山西、陕西、四川、广西、贵州、湖北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样本量达20083人,城乡各半。 (6)许多被访老人将“下岗”理解为“子女离开原来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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