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申请材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特级资质审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特级资质申请材料:
一.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7.特级资质:企业近3年银行授权凭证;
8.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9.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10.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11.国际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录、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12.企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的说明。
二.人员资料:
1.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身份证明;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