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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制度(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23:00: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免费开放通知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周六至周日,上午10:00—下午4:00;赶集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开放内容:电子阅览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棋牌娱乐室、卡拉ok室、书画活动室。

三、入内享受服务和开展活动需实名登记。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借阅证等),配合管理员的登记工作。

四、成人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未成年人需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图书借阅证和上网卡。

五、请读者自觉遵守各功能室使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勿乱扔垃圾果皮,勿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爱护公共设施及物品,若有损坏,按物品价值的2-5倍赔偿。

六、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室内,室内禁止吸烟,如需吸烟,请到室外。

七、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管理员取得联系,协助排除安全隐患;如发生紧急情况,要服从管理员指挥,有序快速撤离。

八、如发生违规违纪行为,请主动配合管理员工作;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用于向广大读者提供免费的信息浏览、资源查询、上网学习、计算机知识培训等服务。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成年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

三、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下)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凭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陪同上机。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并承诺遵守本室各项管理规定后方可上机;未成年人每天累计上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时间管理员有权强行终止上机。

四、读者须维护室内的整洁和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架斗殴和室内吸烟。自觉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口香糖、雨具、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和在室内吸烟。

五、读者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室内设施设备。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否则视为本人损坏,损坏、遗失设备,按设备价值的2-5倍赔偿。不得将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一经发现,按偷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未经允许,个人不得随便携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需使用U盘下载学习资料的读者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读者如需在计算机上安装应用软件,须征得管理员同意,经批准后由管理员派专人进行安装。室内空调由管理员操控,读者不得擅自操作。

八、本室仅提供信息浏览、资源查询、上网学习、益智游戏等服务,严禁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违者先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上机资格。

九、严禁登陆和浏览色情、暴力及有反政府倾向的网站;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诽谤他人的信息,违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使用完毕,待管理员检查后方可离开。管理员须切断电源,整理内务,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十一、未尽事宜,由管理员酌情处理。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图书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仅限于向广大读者提供书报刊阅读和借阅服务。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读者进入本室请主动存包,仅携带本人贵重物品和纸笔等物品入内。

三、请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和安静,入室时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打接电话请到室外。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书报刊阅览后请自觉归架,外借图书须凭借阅证办理外借手续后方可借出。期刊架书籍只限于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五、请自觉爱护阅览室内书刊及设施设备,读者可以携带笔和纸摘抄书刊内容,不得在阅览书刊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按书的价值处以2-5倍罚款。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室,一经发现,当场没收,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有意藏匿书刊或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者,一经发现,按偷盗依法给予惩处。

八、室内空调的使用由管理人员操控,读者未经管理员允许,请勿擅自操控。读者借阅完毕,管理员须切断电源,收拾内务,锁好门窗。

九、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员酌情处理。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图书借阅制度

一、免费办证

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一寸标准照片,到管理人员处领取,限人数100人;并缴纳保证金100元,免费办理图书借阅证(二次办证需缴纳成本费,每证5元,无需缴纳保证金)。

二、使用范围

图书借阅证仅限于图书外借,每次外借图书册数总价值不超过100元。

三、外借须知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每人一证,凭证借书。

2、期刊架书籍、报刊概不外借。

3、每次借期30天,可续借两次;逾期未归还者,需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为0.30元/天;超期180天未还书者,个人借阅证自动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4、撕毁、污染、损坏、丢失图书,需按图书价值的2-5倍予以赔偿。

四、挂失和退证

借阅证不慎遗失,请到管理员处领取并补办;未成年人借阅证遗失者,应凭监护人的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补办;挂失补办工本费5元。如需退证,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管理员处办理退证手续,同时足额退还保证金。

五、建立违规档案

对超期3次以上者,经过催促、警告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者,吊销个人借阅证,半年内不得重新办证,二次办证需签订承诺书。对撕毁、污染、损坏、丢失书刊者,须按规赔偿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录在册;违规3次以上者,借阅证将自动作废,一年内不得重新办证,且二次办证需签订承诺书。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多功能厅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仅限用于开展理论、普法和党员远程等教育活动,农科技术、群文业务培训,举办会议、讲座、报告会等活动。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非本单位人员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须征得镇文化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由文化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宜。

二、本室实行预约使用制。非本单位使用人员需提前2天向管理员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用途,填写使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请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和在室内吸烟;严禁将食物、尖锐利器、淋湿的雨具、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室内。

四、请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擅自移动;损坏室内设备按设备价值的2-5倍赔偿。

五、凡使用本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继续使用本室的资格。

六、建立违规档案,对不按照上述规定使用本室的人员,除按规定处理之外,二次使用时需签订承诺书;违规3次以上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本室。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员酌情处理。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书画活动室

使用管理制度

本室仅限用于群众休闲娱乐、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

二、本室实行实名使用制。使用人员需填写使用登记表,标明活动项目。

三、请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在室内吸烟、乱涂乱画,不得将食物、尖锐利器、淋湿的雨具等物品带入本室。

四、请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擅自移动任何物品;损坏设备按照设备价值的2-5倍赔偿。

五、使用完毕,使用人须待管理员检查完毕,准许离开后方可离开。管理员须切断电源,收拾内务,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六、凡使用本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继续使用本室的资格。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员酌情处理。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卡拉ok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镇街赶集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活动组织要求开放。非本单位人员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须征得镇文化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由文化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宜。

二、本室实行预约使用制。非本单位使用人员需提前2天向管理员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及用途,填写使用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请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和在室内吸烟;严禁将食物、尖锐利器、淋湿的雨具、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室内。

四、请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擅自移动;损坏室内设备按设备价值的2-5倍赔偿。

五、凡使用本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继续使用本室的资格。

六、建立违规档案,对不按照上述规定使用本室的人员,除按规定处理之外,二次使用时需签订承诺书;违规3次以上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本室。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员酌情处理。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 2012年2月9日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计划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总结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情况汇报

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情况汇报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城关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文化站工作方案

文化站开放制度

综合文化站书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复兴乡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情况总结

永安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制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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