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非常生鲜
乙方:济南蓝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非常生鲜诚基中心店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正面1*6米 侧面1*180
2、材质:铝塑板(颜色高光橘红)+发光字(白色软包边发光字,小字采用PVC雕刻不发光)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诚基中心8号楼-103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500元,大写两千伍佰元整。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程款60%,即1500元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当场即付清剩余款项。
四、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7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七、违约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
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预付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维修。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济南蓝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18年5月17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