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绘广告牌制作安装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支行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就喷绘广告牌制作安装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制作及安装期限
制作期限为天(即从2012 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安装期限为天(即从2012 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
二、安装地点
甲方负责将喷绘广告牌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安装。
三、广告牌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宣传目的、提供的素材及相关要求设计广告牌内容。
四、制作安装费用及付款方式
喷绘广告牌制作安装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零伍拾元整(¥10050.00),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通过转账方式一次付清。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付款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应正式完税发票。
五、在制作前,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选用适当的材料,甲方使用乙方选定的材料利用喷绘工艺制作广告牌。
六、广告牌设计完成后须由乙方作最后校对交签字认可,否则甲方不得
制作。甲方未经乙方签字认可,擅自制作安装广告牌或修改广告牌内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甲方设计制作完毕后的广告牌,其著作权属于乙方。
七、甲方保证在设计制作该广告牌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广
告牌(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素材、色彩组合、图形组合等等要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除因乙方所提供材料本身的原因外,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八、甲方在制作安装广告牌过程中造成第三方损失的,除乙方原因导致
外,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制作安装广告牌,经乙方催促后超过____个工
作日后仍未进行制作安装的,甲方按___元/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地址:地址:崇左市江南路42号
邮编:邮编:5322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