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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22:20: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0年潜江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摘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2010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农药、肥料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种子:

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特别是劣质两系水稻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确保以杂交稻种子供种需求和生产安全为重点的种子安全。 农药:

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和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重新审批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肥料:

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批发大户、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

(二)按照“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思路,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实行定点定期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建立有效的农资预警机制,明确责任,严格程序。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活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切实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执法和督办力度,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

(五)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制度,充实力量,培训队伍,提高农资打假执法人员的素质,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六)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三电合一”、技物结合、配方施肥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

(七)充分发挥农资监管信息网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原文

2010年潜江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重点农资市场规范有序,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优质农资产品市场覆盖率显著提高,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农资质量监控体系、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农资市场信用体系等取得明显进展,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资监管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2010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农药、肥料等农资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重点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特别是劣质两系水稻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确保以杂交稻种子供种需求和生产安全为重点的种子安全。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和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重新审批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应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记录。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批发大户、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

(二)完善农资质量抽检预警机制。按照“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思路,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实行定点定期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建立有效的农资预警机制,明确责任,严格程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依法公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有效降低农资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率,尽可能消除农资质量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农资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活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狠抓农资大要案件查处。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切实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执法和督办力度,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移送公安机关。

(五)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制度,充实力量,培训队伍,提高农资打假执法人员的素质,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同时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

(六)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三电合一”、技物结合、配方施肥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大优质农资产品的宣传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七)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农资监管信息网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提高规范化技术水平。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组织收听收看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2月,结合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部署全市2010年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

(二)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农资市场检查活动。3月中旬,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遍巡查,查清经营证照真伪、农资品种、标识标签、进货渠道、经营规模并登记备案,全面掌握农资市场基本情况。

(三)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按照农业部总体安排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主要通过横幅、标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强势宣传,开展现场咨询等。

(四)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4-5月,组织全市种子、农药、肥料的质量抽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

(五)组织开展农资打假重点查处和督办。4月、10月,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假冒伪劣农资的大要案件进行重点查处;4月底和10月下旬由局法规科牵头组成农资打假执法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抽查案件查处情况。

(六)总结表彰。12月,召开一次农资打假表彰会,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属地责任。支队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将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和监管的责任。各镇处农技服务中心要把农资打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好市场协管工作。积极争取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办案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执法办案设备,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综合执法。把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执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强经验总结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健全部门内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

(四)构建监管平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档案,建立和完善“12316”三农服务热线,加快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进程,逐步实现监管信息直报。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农资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目标考核,按照专业执法综合稽查的原则,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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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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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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