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重庆博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研究决定将南岸区学府大道69号依林雅筑2-1-5-5的
厨房阳台的防水堵漏工程交乙方施工,为了明确责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依林雅筑阳台防水堵漏工程
地址:南岸区学府大道69号
二、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生活阳台防水工程,约4平米。
三、工程规格及质量技术要求:详细施工工艺见施工方案
1.采用极地牌911单组份聚氨脂防水涂料进行防水施工
2.再采用聚氨脂防水涂料进行外部防水处理,管口、边角做
一道柔性防水层。每平米用量为2kg。用金牛牌PPR管和管件
做进水管。最后用白色地砖(1.5元一张)铺贴。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
五、工程造价及其确定实际造价:2200元。
六、工程期限及验收: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工期7天(2011年 月日至2011年 月日)
七、工程质量验收:在完成 防水施工后当天内,由甲、乙双方共
同组织验收。
八、工程保修: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由乙方保修五年,凡乙方施工过的部位因防水材料和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漏水,均在保修之
列。在接到报修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维护工作。但原建筑结构下降沉陷裂缝、人为破坏防水层及自然灾害造成漏水都除外。
九、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将其防水工程款分二次支付给乙方:
1.在防水材料及人员进场施工付工程款(1600元)
2.在乙方完成防水施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满两周时无质量问题应付施工方(乙方)尾款(600元)。
十、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甲方应提供相应临时设施并满足乙方 合理施工要求和协助乙方。
十一、安全要求:乙方严格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遵守安全法规,凡因乙方施工引起的一切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违约,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