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年检报检资料
根据《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和巴中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的意见,电梯年检工作由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主动申请报检,使用单位在申请报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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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升达电梯有限公司 电梯自检报告一份; 管理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二份,加盖鲜章; 注册登记证原件一份; 电梯维保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维保金额须覆盖)一份。
《电梯年检报检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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