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职责说明(试行)
(一)委员职责:
1、自觉遵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和市、区青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区青联决议;
2、听取、审议区青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区青联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
4、选举区青联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
5、自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各族各界青年的意愿和要求;
6、积极参加区青联集体活动、本界别集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加活动,必须请假,如一年内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委员资格;
7、妥善保管《委员证》,如遇丢失应及时向青联秘书处报告。
(二)常务委员职责:
1、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会议,负责向全委会报告工作;
2、执行区青联全体委员会议的决议;
3、协助区青联主席、副主席商议青联重要工作;
4、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讨论、通过委员的增补和人事任免;
5、负责及时向区青联秘书处或有关界别反映委员需求,提出工作建议。
(三)各界别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1.根据青联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届别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向区青联秘书处反应委员需求,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定期组织本届别委员开展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
4.处理本届别其它相关工作。
(四)主席、副主席职责:
1.负责青联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讨青联重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3.组织召开常委会,实施常委会的决议并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4.及时了解和关心委员工作、生活,通过制定、实施具体有形的服务措施服务委员,增强青联组织的凝聚力;
5.处理青联其它相关工作。
(五)秘书处职责:
1.传达贯彻市青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青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示精神,指导各界别的日常工作;
2.负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由主席办公会、常委会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主席办公会、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疏理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常委会、主席办公会进行通报;
5.加强对外联络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青联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加大与各省市、兄弟区县青年组织的联系力度,增强交流与合作;
6.办好《委员之声》和青联网站,广泛宣传区青联工作的成果,增强青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7.做好档案存档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红桥区青年联合会秘书处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