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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17:05: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

实施意见

各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根据皖纪发„2010‟15号《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农民 1 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整合各种监督形式,进一步强化监督。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民主自治机制。

2、初步形成对村干部权利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3、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促进落实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巩固和提升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设置

1、设立。各行政村挂牌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名称为“铜陵县老洲乡××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 (红字)。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主任一名,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一般与村两委换届同时举行,与村两委任期相同。

2、成员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村民代表,其中主任一般是党员,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敢于监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本村常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特殊关系的人员,及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和具有《铜陵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产生方式

1、提名。由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联名推荐或村民代表自荐报名的方式进行。

2、审核。乡党委将组织考察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乡党委研究确定正式的候选人名额。

3、选举。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过半数者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名额不足,举行第二次选举,以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人员的三分之一。乡党委将派员参与推选大会全程监督。通过参选人员登记、公开选举、张榜公布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公信力。

村级党组织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乡党委、纪委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后,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纪检小组的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有关档案资料应及时移交,由专人保管。

五、职责履行

1、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

4 是:(1)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村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监督;(2)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机型监督;(3)对村集体资金收支、处置进行监督;(4)对村干部权利行使实施监督;(5)对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6)对村务公开情况实行监督;(7)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但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做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两委

5 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参与乡乡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3、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原则上与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同期进行,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般的,应当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中止。村民代表会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选举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乡纪委的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监督审查工作登记记录机制,要将日常工作、协助村两委工作、社情民意等情况记录在案。

六、组织保障

1、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乡主要党政负

6 责同志将亲自抓,负总责,乡党委政府将支持和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同时乡党委政府将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将其成员的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误工补贴增长机制。

2、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帮助其做到“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场所、有制度、有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情况、履职履责情况将列入年终考核。

3、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当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向乡党委反映情况,乡党委将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乡党委将建立健全干部包村指导协调制度、纪委支持指导制度,建立工作培训机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充分发

7 挥监督作用。

中共老洲乡委员会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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