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重委学〔2011〕77号
关于选报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
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高校学生在
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我们拟在学校获得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编辑出版《2011年重庆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事迹突出的获奖学生。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本学院选拔工作,各学院从本院获奖学生中选拔出1-2人。
二、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生活照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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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4.生活照:提供获奖学生本人近期生活照电子版1张。
三、选报材料于2011年10月26日前纸质版(盖学院公章)报至学工部学生科,电子版发送至xsk@cq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报送 国家奖学金 学生事迹 通知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2011年10月17日印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