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管理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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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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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成员: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乙方依托专业的管理咨询经验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协议条款达成一致。
一、服务内容
为更好地配合甲方五年战略规划的实施,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经过甲乙双方真诚沟通,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服务内容:
1、培训学校体系的建设;
2、大学生培训工作。同时,乙方运用系统方法强化甲方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以及进行辅导培训。
二、服务方式
为保质如期完成服务项目,乙方选派2名顾问,组成专业咨询项目组,项目组与甲方人员共同工作、研究问题,讨论方案,实施推进。
关于工作条件:
本管理咨询服务是乙方同甲方之间的合作项目,因此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需给乙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支持:
1、办公及相应生活条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须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及工作餐,涉及甲方所属外地的企业,应提供食宿及交通或交通费用的报销。
2、助理工作和管理方面的支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若涉及企业各方面人员的调查诊断、实施解决方案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从管理上做出相应的时间安排以及有相应的助理工作支持,同时乙方应有接触甲方各部门人员的自由。
3、信息提供:在不涉及重大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为解决企业问题,项目启动时,甲方应提供信息保障和人员支持。
在项目涉及培训时,甲方须安排并确保培训课程的相关参加人员能准时出席。
三、项目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为期三个月整。
四、项目质量或规格标准
项目验收合格标准的裁定为: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验收通过将以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的签字为最终标准,或以甲方认可的形式确认.乙方正常应在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
五、协议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税后人民币:六万元整(小写¥ 60000元)。
2、付款时间及方式:与甲方公司员工相同,每月以工资支付的方式,在甲方每月发放工资日,支付税后人民币贰万元/月整(小写¥20000元/月),分三期支付;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
六、责任豁免
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应诉、上诉以及申诉在内的一切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以便甲方免于因其购买乙方服务而引起的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赔偿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2、在本协议签署后或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或不具备声明及保证的资格,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不构而成违约。乙方在一周内全额退回甲方已付顾问服务费。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
七、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作出如下选择: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并于顺延期间内随时终止本协议;或立即终止本协议。
八、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甲方认为保密的商业信息(“保密信息”)。除非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守秘密,协议结束后乙方仍需保守秘密,并不得将该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乙方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传播、披露、复制和使用。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所有复制品及含有任何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
九、解决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协议义务,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签字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约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甲方:乙方代表:
签字:签字: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