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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3: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第1条 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地点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维修地点等)。

2、检查次数及内容

(1)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且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实行定点检查。

(2)其它需要检查瓦斯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

1)总回风、总进风、处于回风系统中的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

2)处于进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井下硐室、每班检查3次; 3)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每班检查1次;

4)永久密闭处有害气体每7天检查1次;临时密闭每天检查1次。

5)被串联采煤工作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每班检查3次。

6)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 7)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每周由通风科协助通风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批。

(3)检查内容

1)总进风、总回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流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2)大巷中机电设备设置地点、硐室、变电所等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3)密闭外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空气温度、水温)等。 4)被串联采煤作业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

5)处于回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6)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7)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增减检查内容。 第2条 瓦斯检查管理

1、瓦斯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瓦斯员数量的核定,必须由矿长审鉴,保证瓦斯员配备数量充足,核定资料存档备查。

2、跟班矿长、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控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重点瓦斯管理区瓦斯员,除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还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

3、瓦斯员应认真例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按空班漏检处理;应设检查点,但没有进行瓦斯检查或缺设瓦斯记录牌板;虽设检查点,但瓦斯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次数和内容完成检查任务;瓦斯员接班后两小时未到工作地点检查瓦斯。

5、瓦检员应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班前要明确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务及瓦斯情况。井下巡回瓦检员每检查一次要及时向调度室电话汇报一次。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班后要将全部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各点瓦斯检查数据取最高值按规定次数填写瓦斯台账。

6、建立对瓦斯员进行查岗的制度。通风科和当班值班干部应深入现场对瓦斯员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发现瓦斯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安全科领导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7、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

8、所有瓦斯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醒目的地点。

9、检查路线:每月月初由通风科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计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的变化及时更正;瓦斯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同时在月初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鉴后执行。

10、瓦斯员严格执行在井下面对面、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制度。

11、定点瓦斯检查员应在本作业地点瓦斯牌板处进行交接,巡回瓦斯员应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并有记录可查。

12、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后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

13、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在瓦检手册上认真签字,需要交接的内容应填写清楚。

14、交接内容包括:

(1)检查地点当班瓦斯及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隐患和处理情况。

(2)检查地点及瓦斯记录牌板变化、移动情况。 (3)领导指示及对下班检查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4)管辖区域内的通风、监控、防尘、防灭火等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等,以上内容必须填写在交接班手册上,由交接人签字。

15、矿井都要建立《瓦斯日报表》和《瓦斯班报表》,报表由通风科每日填报,通风科长签字后,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报表反映出的问题,要明确批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到通风科,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可查,报表数据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16、矿长因故不在岗时,应指定代理矿长审阅瓦斯日报表,总工程师因故不在岗时,由代理副总工程师代其审阅,通风科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时,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7、瓦斯日报要全面反映当班的所有瓦斯检查地点规定检查次数的瓦斯浓度的最高值、瓦斯超限、积聚情况及处理结果。

18、通风记录要全面反映当日存在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

19、矿井应建立瓦斯超限与处理记录,其主要内容:汇报人姓名、现场主要负责人、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原因、瓦斯浓度、通风科管理人员的处理安排、采取的主要措施、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瓦斯超限与处理记录由当班通风调度根据井下瓦检员的检查汇报、通风科的安排、处理结果随时记录,并由通风科长审阅签字。

20、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下井要带好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前,先要将瓦斯检查牌板上的上个班的检查时间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抄写到自己背面相应的栏目内。

(2)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检查手册上填写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控设施和防尘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检查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示值。

(3)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回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控设施和防尘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账”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

(4)通风科干部,不定期审查“瓦斯检查手册”,并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名,若发现问题,要查名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通风科管理人员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应审查瓦检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

第3条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瓦斯氧气两用仪器等。

2、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

3、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及维修,通风队负责仪器收发、充电、日常维护、使用、管理责任。

5、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报警值、仪器的电压进行检查,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6、井下使用人员不得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仪器使用后必须及时送回发放室,发放人员必须及时检查,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调校仪器必须采用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所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

8、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件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

9、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

第4条 临时停风地点瓦斯检查与管理

1、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

2、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

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第5条 排放瓦斯时的检查严格按瓦斯排放审批措施执行

1、排放瓦斯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

2、排放瓦斯前,瓦检员或救护队员首先检查密闭前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1、0%时,方可进行破闭工作。

3、严格控制瓦斯排放量,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

1、5%。

4、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巷道瓦斯情况,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

5、排放停风时间较长或密闭巷道、连通采空区巷道的瓦斯时,必须携带便携式报警仪。

5.24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调校和维修制度

1、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同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安全监控设备分站远控开关,不间断电源每月测试一次。

3、监控工每班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并使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室。发现问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调校完毕。

4、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报矿调度室、值班室,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1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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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煤尘爆炸及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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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龙公司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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