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鉴定业务书
甲方(委托方):张奎纪、宋振民、孟照山、徐廷超
乙方:成武县文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对成武县宏泰铅笔包装厂2010年4月
至2011年10月的会计凭证中的购进大额原材料无张奎纪、宋振民签字,及南堤信用社贷款、徐庆鲁、徐庆堂投资款项进行会计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甲方:
乙方: 成武县文亭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法人代表:
2012年12月15日
《委托鉴定业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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