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科技人文学院党委:
收到贵党委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原我(单位、村)××*同志能成为贵单位的建党对象,现对其和其父母亲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同志的基本情况及现实表现;历史上是否有问题,结论如何?
××同志在“*”及1989年*期间的表现,有何结论;是否为“法轮功”练习者?
父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母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1、政治面貌:
其父母亲均为思想健康、上进、务实的村民。
现主要家庭成员有:
称呼(姓名,职业)、称呼(姓名,职业)。
主要社会关系:
××*(称呼),(单位、职业);
××*(称呼),(单位、职业);
2、其父母现实表现非常好,均无不良习气,踏实肯干,积极响应(单位、村)委的号召,以(单位、村)委的精神作为务实的动力,努力实现生活小康水平。在“*”和1989年政治**中也均表现良好,均无不良记录。
3、在歪风“×××”风靡社会,毒害我国人民时,其父母更是立场坚定,坚决唾弃“×××”、积极参与(单位、村)委打击“×××”的行列,坚持(单位、村)委支部的正确指导与思想指导,
本(单位、村)的好(市、村、员工)民。
特此证明
中共**村委会(盖章)二零一一年十一月
《函调证明材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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