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订购协议
甲方:聊城华美医院建设指挥部
乙方:江苏省建工集团山东分公司聊城华美医院项目部
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进一步落实材料认定价制度及程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项目工程订购钢材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项目工程所需钢材必须订购永峰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
二、甲方负责在永峰集团有限公司立户,由乙方使用。所需订
购的钢材资金有甲方先行垫付,但必须在当次工程节点进度款中扣除。
三、所购钢材到场后,由乙方开具收到条收据并付入库单。发
票由甲方入账。
四、乙方要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安排采购,按照实际购置量结算。
五、此项采购不属于甲方供材。
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钢材订购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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