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号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
(中标人)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制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代表单位在项目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保证在投标过程中没有以任何形式非法牟取中标,一经查实,自愿放弃中标并接受处理。
三、中标后如无正当理由,及时签订书面合同,不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五、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以任何名义对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六、不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向公职人员和经办人员提供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礼品和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承 诺 人(签章):
年月日
《中标廉洁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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