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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全省建筑劳务实名制
“一卡通”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工作,经研究,对今年下半年推广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一)制定方案。各市结合全省推进会议和本工作安排的要求,细化下半年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性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和责任单位,方案请于7月5日前报厅市场处。
(二)签订协议。各市要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尽快与当地银行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确定合作事项、双方职责、办卡网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条款。
(三)确定范围。以当地新开工项目、总包和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劳务以及劳务公司为重点,统筹考虑1万张卡的分布,确定今年下半年的推广范围。
(四)工作发动。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推进工作会议的精神,召开本市专项会议,对下半年推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五)硬件配置。各市要按照全省系统建设统一要求,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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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期通报。建立建筑劳务实名制推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市原则上每周应报送工作简报,由厅信息中心汇总后,向省政府呈报和全省通报,及时反映和督促工作进展。
二、备案发卡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七)集中培训。按照“确定一批、培训一批”的原则,各市要制定本市培训计划报厅信息中心,由其统一组织安排培训,7月底以前完成。
(八)岗位发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力开展建筑劳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的通知》(冀建人〔2011〕188号)要求,由厅人事处、培训中心组织对各市选定的企业人员发放岗位证书。
(九)备案发卡。各市组织选定的企业完成建筑劳务备案数据申报、审核,由企业陆续向当地银行申请办卡,并发放到个人手中。
(十)印发办法。正式印发《河北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十一)开设专栏。在“河北建设”网站开设“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专栏,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提供相关查询。各市也应当在门户网站配套开设相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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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广运行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十二)系统应用。按照“发一批、用一批”的原则,实现选定项目的建筑劳务派遣、用工考勤和工资发放实时监控。
(十三)组织观摩。选择典型,介绍经验,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完善系统。适时召开主管部门、企业座谈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针对性完善系统。
(十五)督促指导。按层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服务,适时对全省建筑劳务实名制工作推进工作进行督导。
四、汇报总结阶段(11月30日前)。
(十六)工作总结。争取11月底前,召开全省工作总结汇报会,汇报和演示推广成果,总结经验,部署2012年工作。 (十七)专题报告。起草报告,向省政府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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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来安县建筑领域建筑劳务实名制及“一卡通”全面推进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