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明细账要求
1.建立采购明细账需分总账和月度明细账。
建立总账意义:1-12月采购明细综合登记表,便于查找采购记录、供应商联系方式,进行采购价格对比等。
月度明细账意义:本月采购明细登记表,可了解本月各公司具体采购明细。
2.采购明细账需分不同公司进行登记,分别为xx公司、xx公司和xx公司。由于各公司采购为独立体,种类也各不相同,为更清楚了解各公司采购情况,需分开进行登记。
3.采购明细账须包括以下内容:采购日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物资名称、单价、数量、单位、总金额,合同情况,申请付款时间,发票情况,到库情况,以及备注事项(可表明采购用途)。以上内容需全部填写,作为采购凭证、依据。方便公司领导了解采购详细情况,也有利于今后采购工作的进展。
4.采购明细账的上报:总账需一个季度上报一次,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六上报。月度明细账需每周上报一次,每周六上报,并以累计方式登记。上报至总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处,以EXCEL格式各一份。
2015.3.7
《采购台账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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