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工作职责
1、制定后勤发展计划及后勤考核标准,与后勤服务实体签定服务合同,规划后勤保障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后勤服务执行合同情况、服务质量、收费价格进行监督。参与学校有关后勤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2、对后勤服务实体的经营方向、消费定额(水、电)、收费办法、范围、标准、价格进行审核。
3、及时将学校后勤工作的思路决策和师生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反馈给相关服务实体,并管理及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
4、对各类校有资产的使用、维护、增加等进行相应的管理。
5、以签定协约的形式向服务实体安排下达任务,使学校的计划、要求得到落实。
6、根据学校硬件设施的发展规划,制定校区年内改造计划,承担经费预决算工作。
7、负责学校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前期准备及招投标工作,签定项目承包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标准、费用,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完成时限进行监控。
8、负责基础设施方面的物资采购任务,做好所购物资的验收、发放工作。并按照物资规范化管理要求及时建档,计入学校固定资产档案。
9、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保持校园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10、加强学校保卫工作的落实,对于突发事件须按照学校的决策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大局的稳定。
11、充分发挥保卫处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全良好的治安环境。
12、积极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才查破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13、加强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1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
15、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2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
16、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坚持巡查,确保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
17、保卫工作要随时接受省教育厅及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18、发现发展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时要奋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
19、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与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突发事件,做好校园政治稳定工作。
20、全面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21、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与治安案件;加强学校内部各项治安管理;做好校园技防系统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工作。
22、负责学校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宣传与演练、检查与整改等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做好校园消防系统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工作。
23、认真组织大学生军训工作,积极做好与部队共建工作;按计划切实完成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24、努力完成每年的大学生征兵任务和积极做好退伍学生回校复学工作。
25、加强学校的双拥工作、民兵预备役工作、人防工作,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6、全面做好校园物业单位保安队伍的指导,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做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保障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
27、认真做好教职工与学生的户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来校务工或经商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28、完成学校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卫处
201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