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一、暂时只处理问题学籍的数据。
1、身份证件号不存在(学生身份证不在公安部户籍系统中!) a、身份证号错误,在问题学籍处理变更。
b、与原件比对未发现错误,确认有入户口,建议开具派出所证明材料原件。进行佐证
2、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学生学籍信息与公安部户籍系统中有出入)
a、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在问题学籍处理变更
b、与原件比对未发现错误,确认有入户口,建议开具派出所证明材料原件。进行佐证
3、身份证号重复 a、转出到外省的删除。
b、外省转入的佐证,用手机(相机)将转入材料拍照,最好让该生在本校门口拍照,作为佐证。
二、以下数据暂不处理
1、辍学生(未恢复入学资格学籍仍在原校)等省里通知
2、毕业生(未录取的学籍仍在原毕业校)等省里通知
3、学籍号仍为临时学籍号(L开头)可能系统没有比对结束。 a、若确为无户口学生,作好无户口证明材料 b、外国国籍学生等省里通知。
在分析时注意是否为休学生。若为休学生应处理。
紧急通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L开头的学籍号学生,有两种情况:
1、原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赶紧在国系统中关键数据变更里面申请变更学生信息!
2、原有填身份证号码的学生则应该在问题学籍处理中对学生信息进行变更和佐证!(这部分学生在在关键数据变更申请时说该生不在查询范围)
《问题学籍处理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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