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报告制度
1、成立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规范。
3、严格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护目镜、防护面罩、冲洗龙头等。
4、血透室严格按照卫生部流程要求,合理布局,分区分机进行透析治疗,对乙肝、丙肝患者严格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HIV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5、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复用,复用必须严格遵照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乙肝、丙肝、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严格执行每一位病人固定一套透析器,透析管路一律一次性使用,复用透析器按操作规范进行冲洗、消毒、保存,明确标识,并登记,专人管理,对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6、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一次性物品使用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
7、透析污水排入医院医疗污水系统处理。
8、定期对环境、空气、水质、透析液等进行监测(详见相关制度)。
9、血透室空气和物体表面监测: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至少每月1次对血透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其中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物体及机器表面细菌数<10cfu/cm2,并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10、严格执行《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个治疗单元结束后给于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并进行透析机内部消毒,建立登记表。
11、严格执行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制度:
⑴.对第一次入我院血透室透析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HIV感染的相关检查。对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HC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建立登记表。 ⑵.对长期透析患者定期每半年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标记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3).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12、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
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严格遵循血透室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对血透室工作人员定期每半年进行乙肝、丙肝标记物监测。对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3)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a、立即轻轻挤压伤口,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b、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C、对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于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1月后再注射1次。
13、血透室发现新发的乙肝、丙肝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