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书法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书法室由美术教师负责管理。
二、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教室的教师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挪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四、学生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
五、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课后应及时打扫卫生。
六、授课结束后,教师要负责断开电器电源,整理存放好教学用品,关好门窗。
沙墩中学
《美术书法室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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