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协议书
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XXX公司
二O一O年 月日
甲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乙方:XXX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快阳江高新区的开发建设步伐,受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达成了共识,特签订投资协议如下:
一、项目的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实际面
积以国土部门核算为准),项目达产后工业产值约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的选址
项目选址在阳江高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具体位臵见红
线图)。
三、土地出让及付款方式
项目建设需要的土地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
序,通过土地市场进行挂牌确认交易后,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优惠用地价格与挂牌交易地价的差额款项,由高新区管委会给予
财政扶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
本项目优惠用地价格按150元/平方米结算(价内含耕地占
用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按地价款总额的20%支付地价款,一年内按地价款总额再付30%,其余地价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全部付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自交付用地之日起1个月内,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项
目用地边缘(红线图边)。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办证费用
由乙方负责。在付清地价款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3、指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报批及建设等手续,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承诺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和市政府制定的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5、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当地群众干扰,甲方应及时
处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乙方须按规划建设,不得擅自
改变该用地性质。如果以后用地发生变更或转让需经甲方和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并按转让时阳江高新区的工业地价补交土地差价款和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2、乙方要自甲方交付用地之日起15天内动工建设,项目建
设必须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功能布局进行(附项目布局平面图),6个月内完成投资总额及项目建设的三分之一,12个月内完成投资总额及项目建设的三分之二,18个月内建成投产,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规定无偿收回该土地及所有建设工程部分另作安排,本协议终止执行。
3、厂房建设要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要求至少达到:两层混
凝土框架结构或相当于两层高度的大跨度钢结构这两类的建设标准,并按高新区职能部门审定的图纸施工。
4、项目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
于发布和实施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6号)文件中对该类型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的要求,体现节约用地原则。
5、项目在建设必须遵守阳江高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总体
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图纸。
6、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
章纳税。
7、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做好环评审批工作。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8、按工程需要,做好有关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示等施
工防护工作。
9、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地方政府有关管理规定,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0、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
作和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优惠政策
从项目投产产生税收之日起五年内,由区财政按该项目年度
缴纳本级税收总额的一定比例扶持投资方用于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年度缴纳本级税收总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扶持比例为10%;年度缴纳本级税收总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扶持比例为20%;年度缴纳本级税收总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至300万元的,扶持比例为30%;年度缴纳本级税收总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至400万元的,扶持比例为30%;年度缴纳本级税收总额在400万元(含400万)元至500万元的,扶持比例为40%;年度缴纳本级税收总额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扶持比例为50%。
上述财政扶持总额以不超过该项目缴纳地价款为上限。
六、其他约定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10日内在阳江高新区注
册公司,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协议所述的投资内容一致,由注册公司履行本协议所述的投资事项及责任和义务。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如果乙方没有按本协
议的约定履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所有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均属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履行,如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阳江高新技术产业乙方: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签字地点:阳江市